我国科技投入的现状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现状及论文,我国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水平,主要指标是看研究与发展经费的科技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重。据有关资料统计,整个70—80年代,世界研究与发展经费的科技支出占GNP比重为1.39%,发达国家平均高达2.28%。从不同国家来看,1986年美、日、德、英、法研究与发展经费的科技支出占GNP的比重在2.38%—2.8%之间,韩国比重为1.8%,新加坡为0.9%,印度为0.9%,均高于我国90年代的平均水平。由此可见,我国的科技投入水平太低,与经济增长水平不相适应。这种情况的形成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财政投入能力不断下降
目前我国科技领域的资金主要是靠国家拨款,在1989—1992年科技投资中,国家预算内投资占64.3%。但是80年代以来,国家财政收入在GNP的比重逐年下降,已由1981年的22.8%下降16%,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由1987年57.6%下降到1993年33%,国家财力的困难,直接导致了国家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能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运用自己有限的财政收入时,追求短期效应,将注意力集中在“短平快”的加工工业上,使本应其承担的科技投入资金得不到保证。
2 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太小
在1989—1992年科技投资中,国内贷款仅占5.1%,这主要是由于银行开办科技开发贷款的时间短(自1985年开始),并且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使信贷资金不能满足社会各层的需要,具体表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科技信贷的比重太小。科技信贷在全部贷款中比例偏低,1993年来我国科技贷款余额为441亿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0.49%。二是科技信贷计划与科技项目不衔接,科技信贷难以落实,科技项目往往落空。虽然银行年年为适应国家科技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科技贷款计划,但在整个社会资金需要量大,信贷规模十分紧缺,而科技贷款风险大的情况下,银行只能将主要精力用于其“主业”,支持工商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难以更多地顾及科技进步中的多层次、多领域的资金需要,腾不出更多资金用于科技投入,贷款计划难以实施。三是科技信贷管理人员不适应。由于科技贷款有着明显的开拓性、风险性、综合性的特点,因而不仅要求有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而且还要求管理人员有较宽的知识面,特别是对科技工作要有相当的了解,而目前我国不仅专门管理人员缺乏,而且业务素质也与科技信贷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3 科技资金未形成良性循环
我国目前的技术市场尚未完全形成,阻碍了技术与资本的结合,技术成果的转让比较滞后,据统计,每年我国省部级科研成果有2—3万项,但真正转化为商品的仅占10%—15%,大部分科研资金是单向运动。另一方面许多科技企业经营者,有较大的短期行为心态,积累观念不强,有盈利马上分掉吃光,导致了科技企业的资金大量流失。
4 企业自身科技投入能力太小
目前企业效益普遍低下,资金紧缺,对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都难以应付,无力顾及对科技的投入。另一方面国家所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企业每年能提取折旧太少,直接影响了自身积累能力。
5 缺乏风险补偿制度
科研开发具有高效益、高风险的特点。科技开发投入在客观上具有人力难以克服的风险,成功与失败的可能并存,但是我们目前缺乏风险补偿制度,对高风险行业的投入得不到高的收益,风险损失得不到补偿,不利于调动各方科技投入的积极性。从信贷角度看,因为科研开发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自然这类贷款的系数就较高,按收益与风险配比原则,理应科技贷款的利率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利率。但我国贷款利率由人行统一制订,各类贷款利率一刀切,并且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及处理政策,使得银行不敢大胆向科技投放资金。因而要解决目前我国科技投入水平低,科技投入不足这一问题,就必须多管齐下,各方面相互协调,配合,从而大幅度提高科技投入,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a.改革现行财税体制,增强财政投入的能力。在现行的财税体制下,中央财政聚集资金比重小,中央与地方财政同各自承担的事权不相协调,是影响财政科技投入的主要原因。因而,应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逐渐增加中央政府的财力,从而增加中央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实力。进一步明确地方财政的支出范围,使政府从竞争性的投资领域退出来,多方面地将资金用于基础性、长期性的科技投资。
b.转变信贷机制,增加信贷资金对科技的渗透力。在目前财政困难,企业自身投入能力低下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金融对科技进步的推动力,是改变我国目前科技投入不足的主要途径。首先,银行应在咨询业务的基础上,积极与科研单位、高校等科技部门联合,开展开发工程技术咨询,科技贸易中介等业务,支持企业运用科技,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次,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提高科技贷款在整个贷款计划中的比重。在平衡和下达信贷计划时,明确科技开发贷款的指标,单列计划单独考核,设立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开发种类。确立科技开发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重要地位。再次,银行应对重点的科技开发项目,实行以科技贷款为先导,技术改造贷款为开拓和流动资金贷款为补充的“一条龙”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银行整体功能,以保证科技开发项目成功后的连续投资和长期投资,促进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使科技成果真正地完全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后银行应在逐步提高科技信贷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增设专门机构,建立一整套从申报立项、项目回访全过程,全方位的科技信贷管理程序,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程序与规范,以便有限的资源发挥无限的作用。
c.广辟资金来源渠道,扩大科技投入点。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特别是重大科技项目要投入相当大的资金。因而增加科技投入,仅靠银行的信贷资金还远远不够,出路在于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资金。首先,银行除了挖掘现有的内部资金潜力外,还应在发行债券,引进外资方面积极为科技事业筹集资金。其次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为科技进步融通资金的金融机构(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科技信用社等),为企业和科技实体提供证券发行,资金委托等融资服务。
d.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增加企业自身投入的积极性。企业效益低下,一方面是因企业技术落后,质量低下,缺乏竞争力造成的,另一方面又反过来影响了企业对外筹资的能力,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因而只有加快企业制度的改革,实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减少短期行为,才能使企业将科技投入变为主动行为,提高技术及试制新产品的积极性。
e.建立健全技术市场体系,促进科技资金的良性循环。目前加快科技资金循环,是弥补我国科技投入不足的另一个主要途径。因而,应通过实行鼓励技术贸易的政策(包括税收优惠的政策),发展各类技术贸易中介机构,完善有关技术市场的法规来促进相关的技术鉴定,价值评估,合约公证等服务体系,保护科技人员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促进技术与资本的合股经营。同时,应在保证一定的基础性研究前提下,把资金更多地用于应用、开发研究,开发出更多市场可以接受的高科技产品,增强科技资金的积累能力。
f.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为适应科技成果尤其是高新技术成果研制、推广、应用过程中较大风险的特点,应采取高风险、高收益的措施,允许投资者获取高额利益,以经济利益吸引更多的科技投入,同时逐步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以丰补歉”增加科技贷款的保险系数。建立科技开发基金,可采取国家财政资助,银行提取呆帐准备金,提高贷款利率等方法,将高出同一贷款利率部分与呆帐准备金,财政资助资金形成科技开发风险基金,分别弥补各方损失,以维护金融稳定及各方投资利益,也可由国家政府对银行科技开发贷款给予补贴,对银行科技开发贷款的利息收入不征或减免所得税。保险公司应大胆涉足科技领域,适时开办科技保险业务,增加险种,本着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可确定较高的保险费率,既为企业或科研单位办理科研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保险,也对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在转让前提供保证,使转让方增加安全感,受让方在实施中出现风险损失时能得到补偿,同时也可减少投资的损失。
标签:科技论文; 信贷规模论文; 信贷业务论文; 银行风险论文; 银行信贷论文; 企业贷款论文; 投资论文; 银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