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与城市文明的双向调整&以广州和深圳为例_广州深圳论文

民族文化与城市文明的双向调整&以广州和深圳为例_广州深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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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创办深圳、珠海、汕头、 厦门四个经济特区以来(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第6页。),改革开放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迅速发展起来,新生的大、中、小城市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吸引了一批批建设人才,其中包括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民族人才,南方都市成为了人才聚集的中心。由此带来了少数民族对城市生活的适应、城市居住区域的亚文化、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整合等都市研究课题。本文拟以广州、深圳为例,对少数民族文化与都市文明之双向调适作初浅的探讨。

一、广州、深圳两市的少数民族

“按照中国人的思考方式,一般人把都市化定义为‘高楼大厦’,通常用高楼大厦的数量和混凝土建筑的多少来衡量都市化的程度高低”(注:《中国乡村都市化》,周大鸣、 郭正林等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其实,都市是具有相对密集的人口,有一定的居住、道路、广场、交通运输、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商业、工业、服务设施、园林绿化等建筑规模和标准布局的区域。由于商品交换活跃,经济文化发展先进,城市具有金融、信息交流的中心地位。

据有关资料:1949年,我国城市只有132个,到了1997年, 我国城市数量增加到668个。(注:《广州日报》1999年5月23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金融、贸易、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加之改革开放使城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都市化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从农村走向城市工作、经商、学习、旅游的人口将愈来愈多,我国55个少数民族的成员从边疆地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进入大城市的机会也随之愈来愈多。

据《广州日报》1999年5月23日报道:改革开放后,已有1.35 亿的劳动力从农村从土地分离出来,进入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农业领域,目前又约有8000万人进入城镇或游离于城乡之间,成为一支庞大的流动大军,而大城市则成为流动人口的“中转站”和“暂住地”。在广州,全市常住人口700万,流动人口有600万。不断涌入大城市的人口大军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有一定的比例。我国现有668个各类城市中就有6~7 百万少数民族的居民和准居民(注:《新时期民族工作》,邬梦兆主编,广州出版社1996年出版。)。虽然人口不多,但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如深圳,70年代末建特区时少数民族不过几百人,1982年增加到10416人,到1988年则达到了3.14万人(含一年暂住流动人口), 如今拥有43个少数民族成份的深圳市,已成为广东省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城市。其它诸如珠海、东莞等城市,历史上甚或基本没有少数民族人口;据1998年《广东年鉴》载:珠海市已有少数民族人口8200人,东莞市有少数民族1.03万人。沿海地区不少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并且有着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

广州市虽然有回、满民族世居,建国时也不过是几千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广州已有42个民族成份,常住人口23454人, 分布在市内的八个区和四个市属县内(近几年来未做人口调查,估计人口已超3万)。沿海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大都是建国以后,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从边疆民族地区,因工作的需要或因婚姻因素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陆续进入广州、深圳参加当地的社会主义建设。如广东民族学院副院长赵家旺先生(瑶族),70年代时因广东民族学院工作需要,先调到海南岛,后随学院的搬迁来到广州;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小学的金老师、咸老师(朝鲜族),因丈夫在广州海军医院工作已达带家属入城的年限,她们成为随军家属调入广州工作。而高级工程师田霞女士(满族)原是西安化工研究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为了使自己研究成功的快速医用胶508系列产品科研成果产业化、市场化,1991 年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来到了广州,与深圳南光公司、广州白云公司合作,开发沿海市场。种种原因,使来自全国各地的各族兄弟姐妹相聚在都市。所以城市少数民族有如下几个特点:

1.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少,居住分散。各少数民族成员大都以个人身份进入大城市,而不象山区贫困民族村那样集体迁移到城市,在城市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如深圳市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全市总人口的0.8%;广州市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0.37%;各少数民族成员生活工作在各个不同的领域、不同岗位和不同的城市社区,没有形成民族聚居区域。

2.城市少数民族成分多, 文化差异大。 在广州居住的少数民族有42个成分,深圳市居住的少数民族有43个成分。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分布在祖国的大江南北,东、西、南、北区域之间的文化差异由来已久。每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传统的、特殊的历史文化。各民族成员从自己的出生地,带着自己的民族文化,来到南方大都市,民族与民族之间、少数民族文化与都市文化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3.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性大。城市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以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的转化,引发了先进地区与贫困地区的资金、技术、资源、人才的双向流动,由此产生了“民工潮”,除旅游、经商、文化交流的人口流动外,劳务输出的人口是城市流动人口的一大主角。如云南省劳动厅自1991年起由省劳务交流协会与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务输出协议,至今已输出了四批少数民族劳务员工。而在深圳华侨城内,公司与少数民族员工实行的是二年合同期轮换制,除个别优秀员工可以长期留深外,其余大部分人员都是两年或四年内离开大城市返回原籍。(注:《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事迹材料汇编》,广东省民委编印,1998年10月。)城市与农村之间人口双向流动频繁。

4.城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比重大。城市是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区域,参与城市建设的人才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层次和知识本领。据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查:深圳自1980年经济特区建立后,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的少数民族分别从事经济、技术、医务、教育、行政、旅游、新闻、公安等行业。1997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市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包括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副科级以上行政干部、获中级以上职称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理等)从1990年的324人增加到4144人(注:《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模范个人事迹材料汇编》,广东省民委编印,1998年10月。)。在广州2 万余少数民族人口中,从事各种专业技术的人员为13973人,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就有4035人(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注:《新时期民族工作》,邬梦兆主编,广州出版社1996年出版。)知识分子是民族的精英,具有上进心和民族责任心,从事较高层次的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都市文明的双向调适

随着岁月的流逝,来自全国各地的“城市少数民族”在都市文明的影响下,逐渐接受了城市的快节奏,城市的文明,城市的繁华,充满竞争和发展契机的社会,而都市文明也为少数民族适应城市生活腾出了空间,创造了条件。这种适应是相互的,其途径有三:

1.在都市中建立亲情、友情

城市少数民族居住分散,是其特点之一。每逢喜庆佳节,在边疆、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人民总喜欢汇聚在一起,热热闹闹欢度节日。随着祖国建设需要,离开了族人相聚的草原、村寨,来到广州、深圳大城市,分别散落在各行各业各居住区域中,在相互联系交往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日久天长,人们怀念昔日家乡的聚会,节日的欢乐,虽然远离家乡,远离族人,但少数民族在感情上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她们在都市中寻找亲情,建立友情。通过相互介绍、相互认识,以个体家庭为单位,自发地组织起“民族联络组”,同一街道同一区域间的各少数民族同胞经常进行家庭式的聚会,亲朋好友般的探访(探访住院病人,帮助家庭困难者)共同欢庆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建立了纯朴、真诚的民族感情。在民族情感的渲染影响下,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搞好民族关系,不仅颁布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人士在“古尔邦”等三大节日期间放假的规定,还为他们设置了牛、羊肉供应点,发给肉食补贴等;政府为了保护各少数民族的利益,颁布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为了促进城市民族平等、团结和进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帮助各少数民族适应城市的文明,加深对城市文化的理解,城市民族工作部门重视抓好民族团体的建设,在原有民族联络小组的基础上,广州市先后成立了回族、满族联谊会,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五个区级少数民族联谊会以及一个街道少数民族联谊会,另有两个区建立了民族联络组。1996年5月深圳市也成立了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

这些民族团体,是民族之间友谊的纽带,是城市人民政府与少数民族沟通的桥梁,它们为城市少数民族之间的平等和睦相处,对增进民族之间的友谊,维护城市的社会安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在观念上力求和谐、一致

地域的不同、民族的不同,以及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的差异,造就了人们各自不同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各少数民族带着自己原有的观念,来到了大都市,在与城市居民长期的共同生活和交往中,耳濡目染,“入乡随俗”,使他们抛弃中传统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落后的东西,逐步迈向现代文明的时空,获得新的生活方式。逐渐理解和接受了城市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特别是受到都市快节奏生活的影响,时效观念、竞争观念不断增强,商品意识、市场经济意识也不断增强。

笔者曾经在广州十几家工矿企业对在那里工作的瑶族劳务工人做过调查,他们说“平时在瑶山都是(早上)八九点钟出工,在工厂是七点半上班,刚开始很不习惯,后来看到工友们都依时上下班,工作时争分夺秒,竞争意识尤强,自己也不好意思”。他们下决心摒弃那种“日出下地,日落收工,刮风下雨坐家中”的旧习,力求适应新的环境,许多青工因此买来手表或闹钟,以掌握作息时间。瑶族女工们还把留蓄多年的长辫儿剪成“运动头”,以减少梳洗打扮的时间。通过与汉族工人一道工作生活,瑶族青工们普遍认识到自身文化水平低,劳动素质较差,大多数人都能利用空闲时间阅读书报、上培训课以充实自己。他们说:“即使三、五年后我们都要返回家乡,但在城里这段时间,我们要好好干,不仅为民族争光,还要给城里人留下一个好印象”。因此在工作中他们虚心向工人师傅学习,尽快掌握生产技术,提高生产劳动技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不少青工成为工友们称道羡慕的生产能手。如保温瓶厂加工车间的盘店二妹、盘古三妹;纺织机械厂的房亚养六等青年,进厂不满周年,就以其出色的工作表现被厂里评为先进生产者。

少数民族坚韧朴实,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经常体现在他们的工作中,由于他们的勤劳,他们的努力,不断得到社会的认可。而少数民族员工所在的企业,也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转变观念。如接受安置瑶族劳务人员的广州三十多家工矿企业,在他们入城进厂之初,普遍举办了劳动技能培训班。广州绢麻厂、第一染织厂的领导和工人师傅热心帮助瑶族青工熟识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传授生产技术、卫生知识以及交通安全常识等,还组织参观城市市容,举办联欢晚会、茶话会,帮助他们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激发竞争意识,以适应新的工作、生活环境。

据了解,在广州、深圳打工的少数民族成员,大都经历了观念转变的过程。深圳华侨城集团的民工经过在深圳几年的学习和锻炼,开阔了眼界,更新了观念,学到了知识,很多人回到家乡都成为当地经济建设的骨干人才。

3.在事业上立志有所建树

知识分子比重大,是城市少数民族的一大特点。翻开广州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的花名册,这里有大学、学院的校长、院长、教授,科研所所长;医院的主治医师;大企业的厂长、经理;电视台的台长,……有的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科研项目的带头人;有的是出色的政府部门领导人;有的是优秀企业家。每一个职称,每一个头街,铭记了他们的经历和奋斗史。这些少数民族成员,是少数民族的精英人才。

由于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并且工作积极,勤奋努力,很快在城市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领域中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位置。近几年来,国务院及广东省、广州市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表彰了一批批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深圳市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会长、深圳商报社编委会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满族专家高兴烈同志,不仅事业上成就显著,还带领深圳市各少数民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作贡献,促进了城市的社会稳定,1998年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受到了国家民委、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联合表彰。

少数民族知识分子不仅在城市建设中发挥自己的能力,还为城市的发展稳定献计献策,与此同时,城市政府也为发挥他们的作用创造条件。在广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有10人,第九届市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委员11人,大部分人具备中高级文化层次,参政议政意识强烈。1996年深圳市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理事中有3 人当选为市人大代表,8人为市、区政协委员,在短短的一年内, 各民族人士就向市人大提交了各种建议、议案32件;政协提案32件。

三、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协调

尽管各少数民族成员进入大城市工作生活以后,都在努力寻找合适的方式和途径与都市文明相适应,但由于他们大多是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地区来到文明、开放、发达的大都市,加上各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的不尽一致,在与都市文化协调中容易产生碰撞磨擦。各民族人民在政治上一律平等,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存在思想观念、文化层次、经济发展等方面事实上的差异,由此产生的矛盾难以避免。

城市人民政府及民族工作部门除积极配合少数民族文化自身要求的调适外,还积极为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城市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为城市少数民族文化与城市文化的调适创造有利的条件。

在城市少数民族中成立联谊会,是帮助少数民族文化与城市文化相协调方式之一。城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可以起到以下几方面作用:(1 )全面、具体地掌握本市本区少数民族基本情况,积极协助政府解决民族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民族矛盾。(2 )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娱体育联谊活动,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增进民族感情。(3 )通过各种政策理论座谈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各少数民族的综合素质。(4)通过家访、调查,了解各民族群众的困难, 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实事办好事。城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谊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利于加强民族之间的和睦团结,巩固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城市的稳定。

在城市少数民族中大力宣传各种法规条例,引导少数民族遵纪守法,加强法制观念,合法经营,是帮助少数民族适应城市生活的协调方式之二。改革开放以来,进入大城市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越来越多,与都市文明发生的碰撞也就不可避免。如经济纠纷案件以及乱摆乱卖、偷税逃税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个别不法分子乘机窜来城市贩毒、抢劫、斗殴,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广州市在前几年就出现过个别旅馆、电影院、的士汽车拒绝接待和拒载少数民族成员的现象(注:《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事迹材料汇编》,广东省民委编印,1998年10月。),后经民族工作部门出面协调,及时纠正了这类错误的做法,帮助教育了有关人员,及时化解了民族矛盾。

民族问题是比较复杂和敏感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问题处理得比较好,民族关系比较融洽,主要是因为党和人民政府制定了一整套符合我国实际的民族政策,并通过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得以贯彻落实。前些年,广州市颁布的《殡葬管理规定》,最初没有明确规定尊重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的土葬习惯,以致一位新疆维吾尔族青年猝死在穗事件差点引发“抬尸请愿”风波(注:《新时期民族工作》,邬梦兆主编,广州出版社1996年出版。)。后经广州市民委与公安局共同努力,平息了这场风波;广州市民委及时请示国家民委,并以市政府名义发出《广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向群众宣传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民族政策,加强与五个自治区驻穗办事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少数民族公民遵纪守法,依法经商办厂,减少民族矛盾,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在城市少数民族中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联谊活动,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协调的方式之三。都市文明体现的是社会发展形态,她包含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城市各部门为加强民族团结,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创造了很好的氛围。深圳市华侨城集团所属中国民俗文化村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民俗文化村选取我国21个民族的24个村寨和20多个景点,荟萃了我国多个民族民间艺术、民俗文化风情和民族建筑。民俗村招收了24个民族的300多名员工, 在各景点讲解和表演民族风俗和民族歌舞。每晚还演出一台民族歌舞和一台集民族民间舞蹈、杂技、戏曲、绝活、灯彩艺术为一体,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深层文化内涵的“中华百艺盛会”大型广场综艺节目。组建了以少数民族员工为主的土风歌舞团、民族服饰团和民族歌舞团,编演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先后出访了港、澳、台、美国、新加坡、德国等地区和国家,将民族文化艺术带进了国际大舞台。还经常邀请国内各地的民族艺术团体到民俗村演出,一方面展示了祖国各民族的文化风采,活跃了特区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使广大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及城市群众了解中华民族真实的文化生活,激发爱国爱乡的热情。同时企业本身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广州、深圳两地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还经常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花会,少数民族卡拉OK比赛,各城市、区少数民族联谊会以举办民族歌舞大联欢,组织诗社、曲艺社,集中剪裁制作节日民族服装,编写出版民族志书、期刊等形式弘扬民族文化,交流民间艺术,展现新时期的民族风貌,达到各民族相互理解、文化自然交融的目的。

综观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各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层面,不仅多姿多彩,还富有民族特色。少数民族文化与都市文明的自然交融整合中,溶入了民族文化的多元基因,各少数民族成员在都市中也找到自已相应的位置,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下,他们懂得了自律;在竞争激烈,时效加快的环境下,他们懂得了自强;在缤纷的霓红灯下,他们懂得了自立;少数民族开始走向了城市化(URBANIZATIOU,全称“人口城市化”,又称“城镇化”)。“依我们之见,城市化应该定义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获得,城市化过程即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获得过程”(注:《中国乡村都市化》,周大鸣、郭正林等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少数民族成员逐渐在城市中扎下根不再是“移民”而是“城市中的一员”。随着少数民族都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少数民族逐步适应新的环境,获得了新的生活经验。城市民族成份,民族人口的不断增加,是今后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说:民族人口都市化、都市多民族化以及民族文化自然融合发展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各个民族区域文化将以其各自不同的地方特点与都市文化整合,形成新的多元的都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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