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连锁商店发展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若干问题论文,商店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连锁商店”是一种联号的商业零售集团,它是在一个中心领导下,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纽带,将经营同类商品的众多商店通过连锁经营的形式连接起来,采取统一店名、统一标志、统一装饰、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核算、分散经营等方式,实现商业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它是现代商业的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连锁商店作为一种先进的经营方式,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已成为当代经济发达国家流通产业的重要组织形式。近年来,我国的上海、北京、广东、福建、沈阳等部分地区对发展连锁商业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探索,发展势头良好。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内贸部系统已有150多家连锁商业企业,加盟连锁店2000多个。一些国际性的连锁商业组织也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尽管如此,总的来说,我国的连锁商业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现有的连锁组织大都很不规范,规模小,层次低,初期发展面临的困难也比较多。因此,如何引进国外这种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来改造我们的商业企业,已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商业体制改革急需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一、连锁商店是我国商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连锁商店的建设和发展,是对我国传统的商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一个变革性的举措,它既会引发商业经营观念的根本变化,更是商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带有“革命性”的组织创新。
1.发展连锁商店可以提高商业企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国有商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我国传统的分配式流通体制已经被多元化、多渠道、多种经营形式的流通格局所代替,但是分散经营、过度竞争、整体功能弱化,造成批发商业始终陷于困境,批零关系总体上仍处于分割状态,大量的商业经营网点都是单体独立的,特别是中小零售企业、饮食店及服务行业的小型企业地域分布很广,商圈都比较狭小,服务功能不全,经营处于守势。从体制上看,发展连锁商店可以以批发联零售,以生产联批零,形成产销一体化,批零一体化的庞大市场销售网络,变单体为合力,变守势为攻势,全方位增强批发和零售功能,促进产销相互依存、批零功能配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走既竞争又联合的路子。从形成市场竞争机制看,发展连锁商店既能把分散化的中小商业联合起来与大商业进行竞争,则可以在连锁经营中通过联合、兼并发展规模较大的流通集团,避免过度竞争,增强总体流通功能,促进商业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2.发展连锁商店可以优化商业资源配置,提高商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国现阶段商业经营环节仍然偏多,流通企业利益机制形成后,经营职能交叉混合,运作效率较低,经营设施综合利用程度和社会利用程度也比较低,资金及商业经营人才也基本上是划地为牢,流动性差。因此尽管我国商业网点发展较快,但流通费用较高,综合效益和流通效率均不理想,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改变这一状况,就需要大力发展连锁商业,在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支持下,将连锁后的商业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起直接的大批量进货渠道,减少中间环节。连锁店内部做到经营职能标准化、分工专业化和行为规范化,在不断扩大的连锁加盟业中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商业资源,包括经营思想、进货渠道、人员培训、资本融通、物流设施、市场信息等共享和互补。通过发展连锁商业,可以变传统的纵向型、垂直型管理为横向的、平面的分工协作,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3、发展连锁商店可以加速推进商业现代化进程, 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商业的现代化既包括门店建设、物流设施、信息及结算系统等硬件的现代化,也包括经营管理、人员素质、经营技术及方式等软件的现代化。从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来看,尽管可以完成现代化进程,但难以充分、有效地发挥其潜在的现代化优势;对于大多数势力单薄、孤立分散的中小企业来说,则无法依靠自身实力走向现代化。建立和发展连锁店可以以大带小,联小为大,聚众为多,加之连锁店特有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完全可以实现硬件系统的统一建设及软件系统的分享使用,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4.发展连锁商店可以促进国内商业经营的国际化和内外贸结合。连锁商店通过各种灵活的合作、加盟方式,迅速有效地在国内及海外开设分店,吸引加盟店,发展特许经营,开拓市场,是其一个显著的优势。我国国内商业企业开拓市场,发展经营事业,主要是依靠业务伙伴和进销渠道,而通过发展营业网点,设立众多的分支机构,延伸自己的市场触角还很不够。特别是在我国内外贸体制分割的情况下,以此来开拓国际市场更是步履维艰。在我国发展连锁商店可以采取各种合作方式,越过一些现实障碍,促进国内商业向国际市场进军。同时,也可以通过内贸流通企业与外贸企业的连锁,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能力,促进内外贸的有机结合和国内、国际市场的对接。
二、我国连锁商店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总体思路
从发达国家连锁商店的发展初期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来看,发展连锁商店所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有:⑴较高的工业生产水平;⑵国民收入及消费达到一定水平,商品购买能力较高;⑶较好的运输、通讯条件及物流设施;⑷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制;⑸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高科技人才。
根据上述条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大中城市已经基本具备了发展连锁商店的条件。这主要表现在:⑴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国民经济总体实力大大加强,1992年国民生产总值达2万多亿元,比1980年增长了近两倍。 特别是工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尤为突出。加工、包装等技术发展较快,市场商品日趋丰裕,花色品种和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商品的替代性和选择余地大大增强。因此我国买方市场格局的基本形成,为连锁商店的经营提供了可靠的货源保证。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市场体系日趋健全和完善,从而为企业重组和经营方式的变革,实现连锁经营提供了机遇。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则为企业的连锁经营提供了内在的动力。⑶国内第三产业的发展不断加快,1978年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3%,1992年已提高到27.9%,1992年零售商业网点发展到1006万个,饮食业网点达174万个,服务业(包括旅馆业、理发业、 浴池业、洗染业、修理业等)网点184万个,每万人口拥有营业网点117个,服务287人,这也为组建连锁商店创造了条件。 ⑷大中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已基本达到发达国家连锁商店发展初期城市一般家庭的水平。如以北京为例,据测算,1990年北京市年收入6000元, 人口平均3.5人的家庭(约占北京市家庭的30%)实际生活水平,与1985年日本东京月收入3000美元的4口之家生活水平相比,属中下等, 同60年代初日本城市家庭比,则处于中等水平。从全国来看,全国大中城市的人均消费支出已由1985年的700多元增加到1992年的1800元左右,8年间增长了近3倍。 因此,在我国人民由温饱向小康水平的转换过程中,消费者是完全有可能接受连锁店这种现代化的经营方式。⑸大中城市的居民新村和生活小区发展很快,居民住房和城市交通运输条件明显改善,铁路、公路、民航的进一步发展,为集中供货,开展便民生活服务创造了基本条件。⑹通讯设施、计算机、电子收款机的广泛应用,以及掌握现代化设备人才的不断涌现,使连锁商店采用新的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成为可能。
虽然我国已经具备了发展连锁商店的条件,但由于我们连锁商业起步较晚,又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因此,加快发展我国的连锁商业需要综合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商品的经营特点,以及市场环境、消费方式、体制条件等多种因素,坚持因地区、因行业制宜的原则,从促进生产和满足消费的实际出发,确定合理的发展重点,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具体来说,我国连锁商店发展的总体思路是:
——在发展目标的选择上,应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采取多种发展形式、分阶段推进的路子,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连锁经营要保持适度的规模,有规模才有效益;同时在经营档次和发展速度与经济发展和消费需求要保持基本同步,在发展中逐步提高。
——在发展形式上,要采取国家扶持引导与企业自我发展相结合,国家主要是从宏观上制定政策,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更多的是要依托企业的力量发展连锁商业组织,鼓励优势企业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营优势,通过多种连锁方式形成对中小企业的带动。对于中小企业联合发展的连锁组织,国家在政策上要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
——在区域范围的选择上,应选择条件比较好的大中城市和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开放地区,优先发展区域性连锁商业组织,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对于少数行业和特色产品,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一部分全国性的或跨国经营的连锁组织。
——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要注意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区性分割,反对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主要用经济办法促进联合。在连锁组织形式运用和规范化方面,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程度,考虑到现有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和体制条件,在起步阶段,可以更多地采用半紧密型和自由连锁形式,同时鼓励发展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技术为纽带的特许连锁形式。
三、我国连锁商店发展的目标模式选择
综观国外连锁商店的发展历程,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正规连锁。所有分店同属于某一资本的店铺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分店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施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第二种是自由连锁。即各分店保留单个资本所有权的联合经营,总店与分店之间是协商与服务的关系,统一订货和送货,统一使用信息和广告宣传,统一制定销售战略,各分店不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而且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经营策略上也有很大的自主权;第三种是特许连锁。即总店(大型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同各分店签订合同,使各分店在一定时间内经营总店的某种商品或服务,各分店在财产和法律上是独立的,但在经营管理上必须按总店规定的条件办。
根据国外连锁商店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全面考虑我国流通产业的现状及其改革与发展,我们认为,我国连锁商店发展可供选择的目标模式主要有:
1.以现有大型零售企业为基础发展连锁商店。按照国外的做法,大型连锁商店应以正规连锁为主,具体形式有:一是大型零售企业之间的连锁。即在不同的大中城市或某一大城市的若干区域内,建立同一资本、同一店名的多家大型零售店。在不同城市发展分店,总店要派管理人员到分店严加管理,各分店的进货渠道,售后服务,管理应当统一。在同一城市发展分店,可以自己单独投资,自己经营,因大店有招工和管理上的便利,选址可考虑商业网点较少的地段,以带动新区商业的发展,促进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二是以大型零售企业为龙头,利用大店的进货渠道和储运设施的优势,通过独资新建、兼并或租赁、合营等方式,发展专业店、方便店等。由于大店与小店在经营管理和营销策略上的差别,最好单独成立管理机构,分别管理。同时,由于专业店、方便店在选址、服务对象、经营商品等方面的差异,在发展小店时,不宜每种形式都发展,以免形成规模不经济。
2、以现有中小型商店为基础发展连锁商店。 具体可适当发展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以现有县市区级管理型公司为基础,选择其直接拥有的一部分商店建立正规连锁店。由总店对各成员店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统一仓储运输、统一店名、统一广告宣传、统一门市装饰、统一服饰、统一营业时间,形成实力后再逐步向外扩展,进一步扩大规模。二是中小零售商改成专业店,与大店名店发展特许连锁,销售名优新特产品。三是打破部门界线,发展自由连锁。这种组织形式不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和隶属关系,全靠利益纽带联结起来,特别适用于同一区域内不同部门的小企业,共同出资建设配送中心和信息网络,共担风险,共享规模效益,并有利于避免各部门的重复建设。
3.以现有批发企业为基础发展连锁商店。具体形式有:一是大型批发企业经过改造可以成为自由连锁的总部,吸收县市区公司参加。县市区公司可先在所属网点中发展正规连锁,然后作为群体加入以大型批发企业为主导的自由连锁组织。总部在经营上要发挥资金雄厚、渠道多、技术设备先进和管理水平高等优势,为加盟店提供经营指导、信息和配送等服务。加盟企业要以大型批发企业作为坚强的后盾,精心研究市场,加强消费者需求信息的反馈,以达到提高效益,改善经营的目的。二是区域性批发企业也可改造成为自由连锁店的总部,吸收中小零售店加盟,承担配送中心和业务指导功能。三是不能承担总部职能的批发企业,可加盟别的连锁组织,充分利用自己的储运设施优势,为连锁组织承担物流中心的职能。
4.以生产厂家为主吸收零售店加盟发展连锁商店。这是由生产企业组织吸收零售商店以特许形式参加而形成的连锁商店。生产企业之所以要发起组建这种连锁商店,是由该生产企业的产品特点所决定的。生产企业必须为成员店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和其他有关服务,零售商店必须专门销售该生产企业的产品,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消费者的需求和信息,努力为生产企业拓展市场,扩大销路。在商品陈列、经营方式、营业时间等方面也要充分听取、吸收生产企业的意见。
5、饮食业连锁店。主要有两种形式可供选择:一是正规连锁。 如一些大的专业饮食企业以商品来连接,各分店经营品种相同或相似。这些企业在饮食业中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店牌、经营品种在消费者中有较好的信誉,所以这种连锁组织能保持稳定的发展。二是特许连锁。这种组织形式必须做到统一化、规范化、专业化、因此主要应在快餐业中予以发展。发展这种连锁商店,所经营的品种应相对集中,注重开发销路好并适宜工业化生产的品种,这样才会吸引其他企业加盟形成特许经营。
6、服务业连锁店。从国外的情况看, 服务业发展特许连锁较好。发展这种连锁,主要是服务的规范和统一。应支持一些在经营服务上有成效的企业发展成为总部,以特有的服务技艺和管理技术,吸引同行业加盟。总部应建立研究中心,制定独特的服务标准,设计新的服务项目,在各连锁店中推广,形成自己的经营服务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