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本——邓小平政治哲学的灵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本论文,灵魂论文,哲学论文,政治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本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本思想乃我国政治思想之一大特色(注: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东方出版社1996版,第2页。)“凡为生民立命,凡为天下著想之精神,即是地道的民本思想。”(注:金耀基:《中国民本思想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93版,第5页。)
官民何为本,其实就是一个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这是政治哲学中的基本问题。毛泽东曾说过:“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57页。)江泽民也说过:“什么叫政治?从根本上说,政治问题主要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注:江泽民:《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载《光明日报》1996年2月25日。)这里的“态度”问题,是指整个统治系统的各个方面在政治运行中表现出来的价值取向,是对政治构成双方所做出的最终选择。新民本的实质是处理基本政治关系——官与民关系的政治准则。
一、新民本是邓小平政治哲学思想的灵魂
邓小平政治哲学思想博大精深,主要包括三个层面:政治本质论、政治目标论、政治价值论。这几个层面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共同构成邓小平政治哲学的基本内涵。无论是从政治本质论上看,还是从政治目标论看,抑或是从政治价值论上看,人民都处在邓小平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位置,是全部政治运行的目的和归宿,是政治之本。
(一)在邓小平的政治本质论中,始终把人民的最大利益、根本利益看作是政治的本质
关于政治本质,虽然邓小平没有系统的专门论述文章,但他在众多场合的讲话和大量的文章中都涉及到了这个问题。如1979年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讲话时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163,234页。)1979年在会见外宾时,邓小平指出:“就我们国内来说,什么是中国最大的政治?四个现代化就是中国最大的政治。”(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163,234页。)由此可见,尽管邓小平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对政治的本质所进行表述的语言、方式和角度不同,但本质内容却是始终如一的,即人民最大的、最根本的利益就是政治,政治是在最大程度上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党的利益的活动和过程,政治是通过调整社会关系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迅速的发展。从而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为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展创造条件。
(二)从邓小平的政治目标论来看,共同富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政治发展的近期目标和终极目标
邓小平把我国政治发展的现实目标定位为:在经济上,到21世纪中叶,使我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在政治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在文化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作为伟大共产主义者的邓小平继承《共产党宣言》树起的最高旗帜:“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以人民为目的的政治哲学的最高理想。
政治目标的实现载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曾说过:“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110—111,63,171页。)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要实现这一目标,提高生产力则是物质基础,正如他说:“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110—111,63,171页。)“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110—111,63,171页。)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但是我们只能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去发展经济。
(三)从邓小平的政治价值论来看,人民利益是政治的最高价值和评价政治价值的根本标准
邓小平的政治价值论集中体现了人民本位的思想:首先,价值主体是人民群众。邓小平尊重群众,热爱人民,总是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他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次,政治价值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改革作为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带来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并由此引起观念上的差异。用什么标准来指导我们的价值选择,来判断我们价值行为的得失取舍呢?在邓小平理论中,衡量和评价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基本价值尺度有两个,一个是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个是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两个方面是一致的。
新民本是邓小平政治哲学的核心,它是邓小平政治实践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邓小平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从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认识到了人民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政治工作的宗旨,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在一定意义上说,邓小平继承和发扬了“民本主义”精神。在主体论方面,他主张人民是国家的唯一主体;在价值论方面,他主张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利益为价值导向;在政治体系运作方面,他主张人民利益是政治体系运作的根本依据;在政治角色行为方面,他主张法律、纪律、教育和修养是保证政治角色实现体制目标所必要的激励和约束系统;在制度设计方面,它主张既要保证人民意志和愿望的充分表达及其向国家意志的转化,保证所有公职人员积极地、富有创造性地为人民利益而忠实工作,又要通过制约机制来巩固国家制度,保证一切违反人民利益的行为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必要的制裁。
二、新民本是一种被赋予全新内容的民本思想
邓小平对传统民本思想非常重视,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批判了民本思想的阶级狭隘性和唯心主义成分,继承了古代的“民为贵”、“民为上”、“民心不可违”等思想,把历史上只有少数的明主、贤相、良将、清官才能做到的体察民情、爱民如子、为民请命行为,结合当今社会现实,把它提升到新民本。
(一)新民本继承和包含着传统民本思想的精华,是传统民本思想的发展
作为处理官与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基本政治关系的准则,新民本继承了传统民本思想的精华:
1、以人民为政治之主体,人民为国家的根本。传统民本认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故主张贵民。君主做事不要违背百姓的心意。荀子提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注:荀子·王制。)。孟子则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注:孟子·尽心下。),“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注:管子·牧民。)
新民本认为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和决定力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人民群众决定社会发展。我国所进行的全面改革,在马列经典著作中找不到现成的答案,世界上也无成功经验可循。进行这么一场广泛而又深刻的社会变革,没有亿万群众的充分理解、热情支持和积极参加,是不可能开展起来和取得成功的。邓小平在谈到他对十四大报告送审意见时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我的功劳是把这些新事物概括起来,加以提倡。”(注:《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版,第21页。)
2、尊重民意,服从民意。传统民本思想认为为政须观民心的向背,政治措施须合乎人民的意思。孟子把是否得民心看成能否得天下的根本原因,他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者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也。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也。”(注:孟子·离娄上。)《国语·郑语》中也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托天以证明顺民心之重要。要想得民心,就要听民言,顺民意。“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注:尚书·泰誓。)“国将兴,听于民”。(注:左传。)
新民本不仅是尊重民意,而且是服从民意。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总是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民心的背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功的关键,人民的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就发出这样的警世之言:“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342,144,128,367页。)随后他又提出:党要“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342,144,128,367页。)
3、爱民、养民。爱民就是不扰民,不以暴政虐民,同时使人民免于外来的侵害;在普通百姓受到强大恶势力伤害时,要敢于为民作主,伸张正义。所谓养民,就是消极地或积极地谋求人民生活问题的解决。传统民本强调爱民如子,时时刻刻关心人民疾苦,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注:尚书·泰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注:老子·第四十九章。)主张施仁政,要爱惜民力,轻徭薄赋,使人民富足。荀子说:“轻田野之税,轻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奈农时,或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注:荀子·富国。)孟子则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注:孟子·尽心上。)反对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新民本把养民提升到富民的高度,非常强调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要体现在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是现阶段广大人民的利益所在。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那样就离开了人民的利益,也背离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要求。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才是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把握住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邓小平就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慢,还谈什么优越性?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作了多少事?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342,144,128,367页。)
(二)新民本是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相结合的民本思想
新民本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但是新民本与传统民本思想有着本质区别;传统民本的“民”只有工具性价值,新民本的“民”有目的性价值;传统民本以君(官)为主体,新民本以民为主体;传统民本必然会导致专制,新民本是通往民主之路。
1、传统民本的“民”只有工具性价值,新民本的“民”有目的性价值。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核心是“得民”以达到“治民”。“得民”是因为民众的意向、民心所决定统治者江山社稷的安危。为了“得民”必施“仁政”。“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得民就是满足民众的基本要求,“民之所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注:墨子·非乐。)如果到了老百姓“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的地步,(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统治者的统治就要发生危机了。所以“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事父母,俯足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这样才能发展生产,社会稳定,统治地位才能牢固,这是传统民本思想的核心。
新民本思想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而不谋私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153页。)新民本中的“民”具有目的性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邓小平政治理想的最高表现。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新民本的出发点和归宿。新民本的内容包括热爱人民,关心人民,爱护人民,同人民站在一起,一切向人民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于人民的整体利益,同一切危害人民、背叛人民的行为作斗争,在人民需要的时候,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乃至自己的生命。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要大力“提倡和表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342,144,128,367页。)
2、传统民本以君(官)为主体,新民本以民为主体。传统民本思想主要的是从维护君主利益的角度提出来的。它是献给君主的一付清醒剂,是统治阶级用来统治民众,对付民众的手段,是为了专制王朝的长治久安。它所要揭示的是在君民这个政治统一体的矛盾双方,就其地位和作用而言何者是根本。新民本要回答的则是在国家中当权者和人民这二者之间谁是主人的问题。在君民二者之中何者为本,传统民本主义者回答“民惟邦本”,这是正确的,因为无民则无国的存在,无国也就无所谓君。得民在于得心,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一点同新民本是相通的。为政应当争取人民的拥护,赢得民心。然而对谁为主体问题的回答,则体现了新民本思想与传统民本思想的根本分歧。在构成政治统一体的统治者和民众双方,何者为主人?在传统民本思想中,君是主体,民是客体,重民的目的不是为了民的利益,而是为了君主的统治;民本思想是在不改变君主制度的前提下,要求君主采取一些开明政策,它并没有包含民权、参与的意思。新民本思想中的“民”是主体,是政治权力的源泉,政治运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实现民的意志,维护民的利益。所以对于民意,新民本所体现出来的,不是口头上对民意的尊重,而是实际行动上对民意的服从。传统民本谈尊重民意,是以主权拥有者的身份,居高临下地来看待民意,在他说要尊重民意的背后,预设了他有不尊重民意的权力。但服从民意则不同,这时民意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主从关系,民意为主、为大,而统治者只是执行民意的工具,只具有服从民意的义务,而没有半点挑战民意的权力。也只有在这种意义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权在民”,才能够称得上“新民本”。
3、传统民本的实质是官本位和君本位,新民本是当代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民主的特殊表现形式。
第一,传统民本的实质是官本位和君本位。传统民本思想虽然明确地主张民贵君轻,它的旨意的不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而是官替民作主,也就是君主或官吏“主民”。传统民本思想的目的,是如何保持一个封建王朝统治政权的巩固和长治久安。主要是通过让统治者意识到人民力量的强大性和危险性,从而使统治者自觉地爱民,不做对人民有害的事。它的逻辑思路是,既然民众具有推翻君主的巨大力量,是威胁君主统治的最大祸根,那么从巩固自身的统治出发,君主就应该妥善处理好与社会民众的关系,节制自己的贪欲,施恩惠于民众,不要使自身与民众的矛盾激化。传统民本思想的基本功能,就是在肯定封建君主统治的合法性和封建专制制度的合理性的前提下,通过对拥有绝对权力的统治者的道德启发,实现官与民双方的互利互惠。
从根本意义上说,传统民本思想与君主专制主义的一般形态是相互补充的,重民与尊君是封建专制文化的一体两翼,重民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更好地尊君。其理想境界就是君主爱民如子、视民如子,臣民视君如父、忠君不二,这很显然是用宗法文化中的父子模式来解读君臣、官民关系的。所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不是民自为本,而是君以民为本;所谓的“民贵君轻”,也不是民自贵,而是君使民贵;所谓的民主,更不是民自为主,而是君为民作主。“民本学说在本质上不是民本位理论,而是君本位理论一种明智的,眼光远大的君本位理论。”(注:瑜:《人文论衡》,武汉出版社1997版,第279页。)
第二,新民本主义是当代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民主的特殊表现形式。
首先,新民本包含着民主的因子。新民本是民主的基础,只有真正认识到人民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认识到“民为邦本”的阶级,才能实行真正的广泛的、为普通民众所享有的民主,否则,“民主”必将成为少数垄断财团、特权阶级、政客用来分享国家的权力和图谋私利的工具而已,在他们心中根本没有广大民众的利益。所以在真正的民主主义中必须包含着民本主义。民主是新民本的升华,新民本思想的发展,必然会走向民主、自由。民主如果脱离了以民为本,那也只是一种虚伪的民主。
其次,新民本和民主均以人民为国家政治之本位。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是国家得以确立、巩固、发展、繁荣的基础;人民意志的提炼和表达水平、人民利益的维护和实现程度,是进行政治判断的标准;国家主体人民性的唯一性,是两者精魂的融会点,其他一切都是沿着这一融会点的拓展和衍生。新民本主义在政治运行中,必然提出实行民主制度的要求。
再次,真正民主制度的确立和民主成果的实现,在我国现实政治条件下,都必须依靠具有高度新民本主义思想觉悟的施政主体。由于我国现实条件和社会分工的制约,人民没有足够的条件和机会去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只能由施政主体予以代之。必须明确的是,这决不是要施政主体“为民作主”,而是实现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工具。“工具论”本身,就是对人民主体性的强调,就是现实条件下,从本质意义上对社会主义民主给予的最高形式的支持,是对民主目的的一种历史性超越。
新民本思想对解决我国现实政治问题具有根本性的现实意义,因为我们所面对的政治现实是:一党结构的必要性和脆弱性共存,公有制为主体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同在,共产党执政和一些官员贪污腐败现象并存,依靠权力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各种特权在破坏这一体制形成的现象同生等新问题。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官民关系或直接或间接的反映。这些问题的解决,最终都要落实到如何处理官民关系这样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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