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原则_自组织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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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自组织是系统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在经济系统中,经济的增长和产业的演变就是一个自组织的过程,非均衡是这个过程的基本特征。必须充分利用微涨落机制和巨涨落机制,来引导和控制经济的非均衡发展,遵循适度非均衡投资原则和交替非均衡投资原则,以便促进经济和产业以非均衡为基本特征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自组织 经济非均衡发展 涨落 适度非均衡投资交替非均衡投资

学术界对非均衡经济发展的问题已有不少研究,但对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的研究仍然是欠缺和薄弱的。本文将经济发展看作一个自组织的过程,对产业的发展和演变亦是如此。在产业自组织的演进中,必然要经历分工分业的涨落和新兴产业的诞生、成长、成熟和衰退的过程,新旧产业结构也因此而交替变更。非均衡已成为经济自组织演变过程中的最显著的特征。以此为基础,我们提出了经济非均衡发展的思路和原则:(1)充分发挥微涨落机制的作用;(2)引导和控制巨涨落机制的运行;(3)适度非均衡的投资原则;(4)交替非均衡的投资原则。

一、均衡增长和非均衡发展的剖析

按照均衡增长理论,增长意味着一定时期内生产能力的增量完全等同于同期的实际产量的增长,亦即经济的总产量的增长率同它的资本存量的增长率在数量上一致,从而经济可以按一种固定的、恒常的速度增长。

在运用经济自组织〔1〕, 尤其是产业自组织的有关理论来剖析上述均衡增长的共性时,我们可以发现均衡增长理论的共同前提是:

(1)假设每一产业部门投入的人财物资源是连续可微分的, 并且是连续不断增长的。也就是说,任意小量或大量的资源增量都可以对产业发展起到相应的作用,从而也就否定了经济系统自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巨涨落临界点这一命题。

(2)与第一条相应,对于任何一个产业部门来说, 都不存在产业的生命周期问题,既没有新产业的诞生,也没有旧产业的衰亡。

(3)经济增长的道路是直线式的,是唯一的, 亦即是系统发展目标是唯一确定的,并且在其增长的具体道路上,增长所需的各方面的信息都是完备的,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的干扰。

上述三个前提或假设,显然与经济系统自组织的现实情况大相径庭。因此,我们提出与均衡增长假设相对应的非均衡发展的必然公设。

(1)经济系统的发展是一个自组织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 要素资源的投入数量存在着临界值,即分工协作或产业形成所需的最少投入量。各部门或产业自组织的临界值各不相同,因此,资源的配置是非均衡的。经济的发展亦是如此。

(2)产业的自组织是一个有序的成长过程, 并具有相应的生命周期。在生命周期的成长阶段,需要生产要素资源的较大量投入,而在相对衰落阶段则必然大大减少。若从整个产业结构来看,就表现出产业结构的交替更新,一方面是原有产业结构的非稳定,另一方面是新型产业结构的重组和渐趋稳定。

(3)资源是短缺的。 以各种生产要素为表现形式的资源投入量对于经济发展的需求而言,总是相对稀少的。这些稀缺资源在使用上必然是而且只能是相对集中使用于一些关键性产业部门的发展上。

(4)经济系统自组织和发展的目标是模糊的。 由于一个庞大的巨系统是由众多的子系统构成,而每一个子系统都存在自身的发展目标,当所有子系统通过协整机制达到完全的偶合、各分目标融合为一个共同目标时,即步调一致时,整个系统的目标才是渐近确定的,否则,系统的目标将是不确定的。

由上可见,经济系统在自组织过程中必然是非均衡发展的,均衡增长的模型仅仅是一种理想化的理论抽象而已。

二、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基本原则

发展与自组织演进是两个等价的概念。它们不仅涉及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问题,同时也包括中观的产业组织、微观的企业经营管理的变化。此外,它还涉及经济体制的变革等一系列问题。

刚才我们论证了非均衡的必然公设,目的是要回答怎样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好地,指导经济实践的问题。下面是我们提出的几条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发挥微涨落〔2〕机制的作用。 这就要求建立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使经济系统的微涨落得以正常地进行。这包括以下内容:(1)价格机制。 在一定范围内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的波动是调节供求的有效手段,同时对新兴产业或瓶颈产业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将发挥自己的资源导向作用,从而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价格机制与风险机制、竞争机制等构成市场调节机制,成为市场配置资源最灵活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尽量放开商品价格、发挥价格涨落对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经济自组织中微涨落规律的客观要求。(2)市场体系。它包括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等。市场是广义价格〔3〕形成及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载体,因此,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是广义价格通过涨落发挥其作用的必要条件。(3)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兼并与破产制度, 不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而且还是从客观上承认企业有一个诞生、成长、成熟和衰退的必然过程的需要。(4)建立和完善财税、 金融、外贸体制,以充分发挥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微涨落的积极作用。

(二)引导和控制巨涨落〔4〕机制。 经济系统中的巨涨落按其对经济系统作用的损益性,可以分为有害巨涨落与有益巨涨落。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来达到促进有益巨涨落、控制有害巨涨落的目的。

对有益巨涨落,如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三资企业的兴办等,一方面要从其内在运行机制上加以改造和完善;另一方面应在财税、信贷、投资、价格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度的优惠,加以扶持,使这些有益巨涨落尽快达到稳定和有序,从而有助于促成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和合理化。对严重影响经济正常发展的有害巨涨落,如过度的通货膨胀、经济的巨烈波动、价格的畸高畸低等,应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疏导和控制。

(三)非均衡投资原则。经济发展的过程不可能是均衡的,所以,解决非均衡的现实问题,尤其是非均衡的产业结构问题,应以有选择的非均衡对策为主。下面就从理论和实践二个方面加以重点分析。

(1)适度非均衡的投资原则。对整个国民经济体系而言, 由于各个产业部门具有的临界值、内在涨落、发展速度的不一致性,同时更由于要素资源的有限性,必然要求对不同产业部门采取非均衡的投资原则。然而,由于各产业部门间内在的市场互补关系,一个产业的产品是另一产业的中间消耗,各产业的发展必须保持一定范围内的合理比例,因而非均衡发展又必须是适度的。

结果国民经济仍然停留在原有收入水平上,整个经济并未因i 行业投资的扩大和产出的增加而出现加速增长和发展的局面。上述分析表明,非均衡的投资增长,如果发展到完全不顾及产业间联系的极端,也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相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实行适度非均衡的投资原则,要求在一定的资源约束条件下,按照某种有效顺序所形成的投资结构,使国民收入达到最大可能的增长。所谓有效顺序,按照赫希曼的提法〔5〕是指按照对后续投资诱导作用大小排序形成的投资顺序,假如A部门对B部门投资的诱导比B部门对A部门投资的诱导更大,那么,按AB顺序投资就是一个有效顺序。赫希曼进一步认为以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初级产品为序安排投资,一般能够形成有效投资顺序。

对适度非均衡投资,可表达成如下一个线性规划问题〔6〕:

在上述资源约束条件下,n 个获得投资的行业有可能只是所有行业中的一部分, 而且ΔI在n个部门之间的分配亦是非均衡的。 否则资源配置将陷入过度分散的陷井, 而短缺资源只要能够相对集中地配置于n个投入产出联系紧密的行业,也就能达到适度非均衡了。但如果集中过度,这n个行业中就有相当一部分行业的投资增量为零, 相应的产出增量亦为零,而且其它获得投资的行业就将陷入投入的资本技术构成不完整或产品缺少市场吸纳的困境。适度非均衡尽管不能形成完全互补的市场,但相对于极端非均衡来说,毕竟在一个相对较宽的范围内照顾到了行业间的投入产出比例关系,因而有利于商品交换的实现,有利于国民收入的实现和增长。此外,正因为实行适度非均衡的投资原则而未能形成完全互补的市场,因而这n个行业不会形成闭环系统, 产业关联和诱导机制仍然存在并发挥着促使投资向所有行业扩展的有力作用,进而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和产业自组织的不断演进。

(2)交替非均衡的投资原则。 假设产业结构中存在紧密相联的两个产业部门A和B,如果二者投资的有效顺序为BA,按照适度非均衡的投资原则,那么,B部门将优先于A部门增长和发展,但这种优先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须回过头来在一定时期内优先发展A部门, 这种非均衡发展的交替进行,称为交替非均衡的投资原则。不失一般性,设A 为基础部门,B为主导部门, 并设按均衡增长时投资△I应按比例在B部门和A部门之间分配。而实际投资将按β(β>α)进行分配,这样,必然存在A部门的投资缺口即,具体推导如下:

如果每年都保持β>α,那么若干年之后,A 部门的投资缺口就会明显地暴露出来,最终将达到一个临界值;随着这一临界值的接近,将由于A部门基础作用相对脆弱状况的加剧会严重阻碍经济的继续发展, 结果一方面是A部门产品的严重短缺,另一方面是B部门产品的严重过剩。于是,无论是产业联系的内在要求,还是经济主体人的认识都将倾向于对A部门投资的增加与强化。这样,在一定时期内,将会有β<α, A部门将以追加或补偿投资的方式得到优先发展。

交替非均衡的发展是产业自组织的过程中相当普遍的现象。如果主动地适应这种非均衡交替发展的过程,在投资分配上进行适当的重点选择,交替地在基础部门和主导部门之间进行非均衡的重点发展,就是适应了产业自组织交替非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否则,快的更快,慢的更慢,盲目地自始至终地奉行主导部门先行的原则,只会导致欲速却不达的后果。

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和投资发展史为此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从建国初到现在,我国有限的资源和资金都是按非均衡原则投向不同产业部门的。下表是1953年~1992年间我国农业、工业、运输邮电业等产业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比重及其比例。

资料来源:根据1993年《中国统计年鉴》第158 页的有关资料和数据计算而成。

对上表进行分析后,我们得到以下结论:

(一)从“一五”到“八五”(到1992年为止)期间,我国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是非均衡的,即在农业、工业、运输邮电业等产业部门间的投资额及其在总额中的比重是各不相同的,因而产业的发展也是非均衡的。

(二)从“一五”到“八五”期间,我国基本建设投资在工农业间的配置以过度地倾向工业为特征,这虽然符合非均衡投资的一般要求,但它却违反了适度非均衡投资原则和交替非均衡投资原则的客观要求。上述两个原则要求我们对工农业投资时,应照顾到这两个产业间固有的比例关系,同时还应根据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和产业成长的状况,交替地在两个产业间进行适度的重点投资,以弥补以前的投资缺口。但事实上,投入我国农业部门的资金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40年来一直是很低的;这种投资缺口,在改革前表现为农产品因异常短缺而实行凭票供应,在改革后则表现为农业生产几次徘徊不前,产量即使有所增加,也仍不能满足工业超前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不断追加对农业的投资,以尽快弥补近40年来所累积的农业部门的巨大投资缺口。

(三)从“一五”到“五五”期间,我国基本建设投资在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分配是强烈地向重工业倾斜,这种状况的形成,虽然是由产业非均衡发展即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思想决定的,但它却违背了适度非均衡投资原则和交替非均衡投资原则的客观要求,即既没有保持轻重工业间的合理比例关系,又没有在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交替地有选择地把轻重工业作为适度的重点投资部门。因此,在今后的投资过程中,必须遵循适度非均衡投资原则和交替非均衡投资原则,否则,就有可能重蹈覆辙,陷入“瓶颈”部门投资缺口无穷增大的经济“黑洞”之中。

注释:

〔1〕自组织是指系统处于一定非均衡环境条件下, 系统内部各要素通过相互的信息传递,自发地组织起来,形成一定的有序结构,完成一定的功能。这种自发的演变发展的过程就是系统的自组织过程。

〔2〕涨落是自组织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 它是指系统及其内部要素在矛盾的对立统一作用下,某一功能或属性的显化和弱化、高涨和低落的现象。

微涨落是指并未超过系统原有稳定结构的小型的涨落现象,它并不引起系统结构的变迁,反而有益于系统的相对稳定。

〔3〕广义价格指所有物品与要素在市场交换中形成的交换比例, 既包括一般商品的价格,也包括生产要素的价格,如工资、利息、汇率等。

〔4〕巨涨落指打破原有系统结构, 从而引起系统结构变迁的大型涨落现象。它与微涨落相对应。

〔5〕赫希曼《经济发展战略》,经济科学出版社1991年7月, 第56~69页。

〔6〕参见《试论在我国实行不平衡增长发展战略的现实途径》朱泽山《经济研究》1994年第3期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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