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学派的思想及其对中国梦研究的启示_社会公平论文

新公共管理学派的思想及其对中国梦研究的启示_社会公平论文

新公共行政学派思想及其对“中国梦”研究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派论文,中国论文,其对论文,启示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无论是对于公民个体,还是对于国家整体而言,梦想都是十分重要的,有梦想就有机会,可以转化为动力,就有可期的美好未来。2012年底,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了题为《为了永远的美国梦》的胜选感言,几乎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也提出了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两个“国家梦”体现了世界经济强大的两个大国人民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由于两国的经济基础、文化传统、政制模式、价值理念乃至国民性格等的不同,决定了两个国家梦在起源背景、概念内涵、历史作用、实现途径及发展趋势等方面不尽相同,但就二者的发展逻辑来看,无论是“美国梦”还是“中国梦”都应是“良性治理”的国家梦。正如习近平主席同奥巴马总统举行中美元首第一场会晤时所言:“中国梦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与包括美国梦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相通。”纵观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历程,它经历了产生、分化与整合的过程,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而进行重新定位并为治国理政提供智力支持。在这一过程中,在经历了被沃尔多认为是“动荡不安的时代”(a time of turbulence)的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新兴崛起的新公共行政学派积极致力于民主行政的推进,大力提倡社会公平与正义、呼吁乐善服务、注重参与和责任等价值,从而突破了传统行政模式的桎梏,走向了人文精神与价值的复兴之路。因此,在“中国梦”与“美国梦”本相通的“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对话中,借鉴和吸收新公共行政学派的智慧精华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跨时代意义。

      一、新公共行政学派兴起的时代境遇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相继陷入一系列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以效率和理性为导向的传统行政治理模式日益引起人们的诟病,政府治理变革的呼声与诉求越来越高。有鉴于此,西方行政学界开始对传统公共行政的固有缺陷进行了反思和批判,以全新的视角和价值理性来审视公共行政所面临的时代境遇及其挑战,以及公共行政未来的愿景和走向,从而引发了新公共行政运动。

      “新公共行政”出现在一个标志着社会骚动、对政府持不信任且持敌视态度的时期,即20世纪60年代末(康特妮、马克·霍哲、张梦中,2001)。一如弗雷德里克森(2001)指出的那样,“新公共行政运动是在城市骚乱不断、长期的种族歧视和失败的、恐怖的东南亚战争时期产生的。这个时代的主题是骚乱,特别是政治骚乱”。相关研究表明,新公共行政运动的勃兴确实正值当时美国发展的“多事之秋”。在这一时期,美国连续发生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治理危机:对外层面,美国深陷越南战争的“泥淖”,而60年代以降,世界也正处于某种急剧变革和动荡不安的态势,对一些世界性难题美国也无法泰然处之。外部问题传导到国内,又与当时美国国内的种族问题、民权运动、能源危机,特别是社会贫困问题等相互叠加,构成了美国六七十年代社会治理的宏观图景。在科技革命和现代化生产的催动下,美国经济快速发展,持续繁荣,开始出现由工业化和城市化向后工业化和后城市化迈进的转型时期。然而与美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另外一番景象却是贫困问题依然严峻,特别是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很严重,美国的社会发展陷入了“富裕中的贫困”这种悖论状态中。当时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加尔布雷斯在其经典之作《丰裕社会》中就清醒地指出,在谨慎夸赞美国社会如何丰裕时,更要强调“丰裕社会”背后所隐藏的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现代化发展所带来极大的物质层面的丰裕并不等同于真实的“幸福”,精神层面的匮缺已然变得严峻了。实际上“美国梦”“一直由两个部分构成,精神的梦和物质的梦”,而且“精神和物质层次的‘美国梦’是相互渗透和联系的”,“大多数美国人表示,对他们的家庭来说,‘美国梦’的精神幸福比物质满足更为重要”(徐贲,2013)。但在“丰裕社会”发展的背后却是“精神梦”阙如。此外,社会收入分配领域也还存在着严重的两极分化问题。特别是由于科技革命和现代化生产的快速发展,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尤其是底层人群无法适应社会快速发展对劳动力提出的更高的教育、文化和技术要求,将面临着进一步被“边缘化”的命运。“富裕中的贫困”这一悖论表象恰恰是当时美国社会治理制度失灵和社会不公正的实质性根源的一种呈现。时光进入第二季的明诺布鲁克会议,七八十年代的美国社会问题虽然与六十年代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无家可归、贫困、艾滋病、酸雨、核废物、预算赤字和贸易赤字无疑是一个健康社会的障碍”,“70年代和80年代的事件增加了社会的复杂性,因而,政府面临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康特妮、马克·霍哲、张梦中,2001)。

      上述这些美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与危机,无疑对公共行政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严峻的现实状况给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提出了沉重的时代课题。弗氏坦言,这些问题既是由公共行政和政府本身引起,又对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些危机和事件导致新的政府方案的产生,并且改变了公共行政的思考和实践方式”,“这些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似乎是早期的过度发展造成的,他们又像是我们社会和政府系统没有解决的问题的表象”,“所有这些危机都影响了公共行政”(宋敏,2014)。另一个学者勒罗伊·瑞瑟巴茨(Leroy Rieselbach)甚至直言不讳地指出,社会动荡不安的实质在于政府未能及时地、充分地回应公众的需求,“这个国家的国民看起来不能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他们的机构遥不可及并且互不联系,社会结构也反应迟钝,急需改革”,“政府反应迟钝看起来是问题的关键,从总统往下,政策制定机构的行为基本上没有或很少与公共需求和要求有关系”(宋敏,2014)。在面对社会转型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时,遵循传统思维和实践理念的“老公共行政”日渐式微,力有不逮,使其自身陷入深刻的“合法性危机”(crisis of legitimacy)之中。有鉴于此,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勇于担当时代责任,对传统行政学安于现状的静止状态而无所作为表达了不满,基于理性的态度对其作出了深刻的理论批判和实践反思,由此而逻辑地引发了一场“新公共行政运动”便顺理成章了,因为“新公共行政记录了历史的呼声:要求进行行政改革以使公共行政更为‘合法化’”(康特妮、马克·霍哲、张梦中,2001)。

      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1960)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那样:“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新公共行政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时代精神的反映,一种对公共行政这个领域失望的表达和一种有新的变化、比较合理的公共行政改革口号。在社会高度动荡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当时看来,新公共行政不但呼吁更好的政策、程序和流程,而且它也呼吁公共行政中要有更好的人,关注社会公平”(孙卓华,2014)。因此,“新公共行政运动”也是因应时代需求,回应时代主题而发起的一场“学术运动”。沃尔多在《走向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的序言中就指出:“新公共行政产生于‘事态严峻、情势紧急’时代”,但是“新公共行政学勇敢而自觉地寻求对这些时代‘革命’做出了回应”(谭功荣,2008)。国内也有学者进一步明确指出,“新公共行政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对60年代中期约翰逊政府‘伟大社会’改革计划的一种回应,它所切合的是‘伟大社会’所提出的社会公平的主题”(张康之、张乾友,2013a)。换言之,高举“社会公平”旗帜的“新公共行政运动”的勃兴本身也是追逐和推进“伟大社会”这一时代梦想的产物。

      视线回到中国现场,作为对时代发展召唤的一种回应,“中国梦”的提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它构成了未来中国发展的航向目标和强劲动力。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内核的“中国梦”的提出也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虽不至于像引发美国新公共行政学术运动时所面临的“内外交困”之态势,但这丝毫不能低估建构乃至实现“中国梦”所面临之时代境遇的复杂性、不可预知性和艰难性。张康之教授(2007)就此认为:“我们正处在一个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过渡的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迅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就是我们时代的基本特征。”而“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我们的社会以及社会治理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工业社会所建立起来的社会治理体系显得很不适应”。具体到本文议题而言,主要是基于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的判断而应时、应势提出了“中国梦”。综观国际、国内大势,国际竞争格局进一步加剧,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因种族、宗教、领土等问题引起的地区冲突和摩擦此起彼伏,地缘政治关系复杂而多变……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及矛盾,反腐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民主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发生实质性突破,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环境问题;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收入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社会民生问题亟待改善;文化价值观层面多元化思潮的冲击解构了传统价值体系,人文精神不彰,社会道德受到侵蚀,人的价值虚空,出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凡此种种,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原因是多维的,但是传统行政模式遭遇“不可治理性”的尴尬却是不争的事实。正如学者白智立(2013)指出的那样:“虽然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实现了巨大的经济发展和繁荣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同时快速的经济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等引发的众多深刻的公共问题已经成为传统政府行政难以应对的艰巨课题。这也是中共领导人提出‘中国梦’政治话语的切实政治、行政环境。”

      通过对新公共行政学派兴起的时代境遇进行回溯,同时简要比照“中国梦”提出的时代背景,一定程度上是要呈现出作为关涉治国理政重要智识资源的公共行政理论对不同时代课题的关注和回应,进而“表现出了要求理论研究切题性(relevant)的共同呼唤”,而“要重塑公共行政学的切题性,就必须保证公共行政研究正视急剧发生着的社会变革”(张康之、张乾友,2013)。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现代国家治理或者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然构成我国新历史发展阶段的重要指导理念,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治理现代化将为“中国梦”的实现开拓道路,而承载这一历史使命的公共行政必须彰显出对时代主题的深切关怀,且必须切合不是其他地方而是中国社会自身的时代主题。

      二、新公共行政学派的学术旨趣及其意义

      作为新公共行政运动的“先锋者”和理论“旗手”,弗雷德里克森在新公共行政学派中占有十分重要且核心的位置。借用弗氏赞誉沃尔多的话来说,我们认为,他也是公共行政领域的一座桥梁,一头连着公共行政,传承了沃尔多的“薪火”;一头通向社会公正,接续了罗尔斯“正义论”的衣钵。如果说,沃尔多对传统公共行政予以了有力的批判,那么弗氏正是在此基础上实现了真正的理论突破。新公共行政以关注时代变革、回应社会真实问题为己任,建立规范价值,特别是凸显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倡导民主行政,以改善人类生活为最终目标。弗氏还直接从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思想体系中获取充沛的智识资源和坚定的理论依据。弗氏丝毫不掩饰对罗尔斯理论的敬慕之情,他(2011)直言:“当下支持政府中公平概念的一流理论家当数约翰·罗尔斯。他在其《正义论》一书中为基本的公平伦理设计了一个极好的框架。”在汲取罗尔斯理论精髓的基础上,他(2012)深刻地指出:“社会正义”是除了效率和经济之外的公共行政学的第三个规范性支柱,要促使“社会公平得以成为公共行政精神”。

      与传统公共行政学派在面临上述那些时代治理难题所呈现的“无力感”或者有意无意采取的回避态度不同,新公共行政学派对于自我身处其境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关照采取了理性反思和积极建构的“入世”姿态,并且坚信“公共行政提供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重大可能性”(康特妮、马克·霍哲、张梦中,2001)。只是公共行政的价值眷注、关涉主题、组织机制、研究方法乃至教育教学等再也不能落入传统模式的窠臼,否则公共行政将始终无法摆脱“合法性危机”的“魔咒”。有鉴于此,新公共行政学派积极致力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反思、变革乃至于超越。

      首先,反思“政治—行政二分法”与“行政中立”,呼吁公共行政积极回应现实。对政治—行政进行简单的二元切割,看似起到了简化问题的作用,但也引发了更为严峻的问题,行政学不仅漠视了本应操持的理念基础和价值秉性(如平等、公平、参与和责任等),而且关注的范畴也被“逼进”了更为狭隘的领地(如行政机关的预算、人事和组织等),更是由于其“很少重视与社会、政治、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制定和政策分析等问题的研究,致使公共行政游离于社会政治现实之外,远远不能满足解决社会问题、处理社会危机的需求”(谭功荣,2008),这也就构成了传统公共行政无法完全克服“合法性危机”的病灶所在。从现实的政治与行政运行逻辑来看,传统公共行政范式的理论预设无疑是虚幻的,乃至幼稚的,因此新公共行政学派的责任担当意识促使其对上述理论预设进行了质疑和批判。沃尔多开宗明义地指出,“公共行政本质上就是具有政治意义的”。弗雷德里克森也“明确表示拒绝公共行政对于政治领导的从属地位”(谭功荣,2008)。公共行政不仅要自觉紧跟时代步伐,而且不能脱离当下的重大议题和关键问题,“主张入世的公共行政”。新公共行政在这方面的积极主张对于我们思考“中国梦”也有重要启示。任何远大理想的实现都不可能一帆风顺,要实现中国梦也就要敢于应对各种挑战,中国公共行政学要积极回应当下中国的现实,能为继续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以及有效应对多变的国际形势提供理论解释与实践指导,且是责无旁贷的。

      其次,以社会公平为基点对传统公共行政进行价值矫正,彰显新公共行政的人文关怀。如前所述,受到正义价值理念的感召,弗雷德里克森不遗余力地进行导向公平行政的学术探索和现实呼吁,“一直以入世的精神、批评的精神和人文主义的精神关注着公共行政领域的一切变化和发展,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经典论文和著作”(弗雷德里克森,2012),以期促进政府转变观念和行为来努力化解社会存在的尖锐矛盾。弗氏认为,除了效率和经济之外,还必须将社会公平作为公共行政的第三支柱(the third pillar)(谭功荣,2008)。这也就回答了传统公共行政所无法回答的一个关键问题,即公共服务是否有利于提高社会公平。社会公平的理论“底色”赋予了公共行政学新的使命,即它有义务变革那些在政策上、制度上、效果上有碍公平、正义价值实现和传导的公共行政体制。因此,相较于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行政学更关心人道主义和民主行政,更关心制度建设和职业能力,更为直接地关注政治问题和在广泛的社会公平的标签下的正义与公正问题”(弗里德里克森,2001),甚至“新公共行政提出公共行政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阵地”(康特妮、马克·霍哲、张梦中,2001)。当然,只有“社会公平”的良好愿景还远远不够,哪怕弗氏吸收了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理念且提出了跨群体、跨领域、跨时代的“复合公平理论”,如何让社会公平的精神“种子”能够落地生根恰恰才是显示弗氏作为富有责任感的公共行政学者的“过人之处”。因为“弗雷德里克森更倾向于通过实践而不仅仅是理论来检验那些有关社会公平的重大理论问题,坚持实现社会公平的方法是通过公共行政的实践”(孙卓华,2014)。由此可见,“社会公平”的价值眷注不仅成了新公共行政学派之理论建构赖以立基的支点,而且其实践指向也是十分明确而有力的。社会公平是人类永恒的道德追求,没有社会公平,同样也就没有“中国梦”,社会的不公平是横亘在“中国梦”面前的最大障碍。若能接受新公共行政的价值感召,以政府公平行政推进社会公正,这无疑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

      再次,以组织革新为突破口打破传统公共行政的静止态势,赋予新公共行政的灵动活力。在面对动态多变的社会政治环境时,传统公共行政组织形态及其运作模式日益显得呆板、僵硬和封闭,这与激变的外部环境、各种风险挑战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使得其对所发生的社会变化无法作出迅速而有效的回应,而“在新公共行政学派看来,这种‘回应’能力是评价现代政府组织结构和功能的重要指标”(丁煌,2011)。因此,在反思和批判传统行政组织观的基础上,新公共行政学派运用行政生态学的广阔视角去重新审视行政组织的架构和运作,提出了行政组织设计方案的两个思路,即强调顾客导向和灵活权变。继而推出五种组织设计模型,即行政分权模型(以柯哈特的“协和模型”为代表)、居民控制模型、基体模型、联盟模型和讨价还价模型(孙柏瑛,1995),对传统的组织体系,尤其是组织结构进行了改造,从而能够更加有效而灵敏地回应现实需求。当前我们国家通过统筹人力、资源和机构等进行治理体系与结构的调整,如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全委员会”,中纪委调整内设机构“给力”反腐等,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强烈的顶层设计感,也反映了以组织革新为突破口,配合深化改革,不断释放出改革正能量助推“中国梦”的大思路。

      此外,新公共行政学派在研究方法层面的创新亦颇具特色,与前述的这些理论进步形成了强烈的呼应。对于公共行政而言,实证研究固然重要,但是规范性结论也是不可或缺的。罩在传统公共行政范式头顶而使其易于陷入“合法性危机”的“紧箍咒”恰恰是因为受到了逻辑实证主义的支配,使得传统公共行政“精耕”于技艺效率、静态管理及较低层次的价值实现等,而忽略了其他更为重要的东西。因此,“新公共行政研究必须把行为研究从逻辑实证主义的支配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对行政行为得出真正科学的理解”(张康之、张乾友,2013)。公共行政研究应该是规范性的,自觉步入“后实证主义”路径,从而为实现上述理论突破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在弗雷德里克森看来,这就是一种“第二代行为主义”,其更多的是强调公共行政的“公共”部分。

      在以弗氏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身上很好地体现了公共知识分子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和时代使命的高尚品格。尤其是“行政学者不仅仅是学术研究者,而且更应该是改革社会、推进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倡导者”(丁煌,2011)。“新公共行政没有停留于理论的思辨和各种假说之中,他们以推动政府行政改革为己任,努力寻求发展公共行政的良方,从而使新公共行政不仅是一种社会思潮,同时也逐渐形成为一种社会运动”(孙柏瑛,1995)。正是基于上述认识,以弗氏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所提出的公共行政的一些重要问题,诸如强调公共行政应该更多地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应该与时俱进地变革以积极回应现实需求等思想,是跨越国界的,对于当下中国对未来的期许,即“中国梦”的实现,尤其是助推“中国梦”所需要的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启示和借鉴意义。

      三、新公共行政学派思想对“中国梦”研究的启示

      产生于时代“切题性”改革需要的新公共行政运动,其对社会公平的价值追求赋予了公共行政新的使命。新公共行政学派所提出的重要思想,是变革时代追梦过程的产物,不仅是公共知识分子的智慧结晶,更是社会大众的真诚祈盼。对于当下“中国梦”的解读与建构亦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正如托克维尔(2013)在《论美国的民主》序言的末尾说道:“我们把视线转向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

      (一)垂青公正价值的启示:中国梦也是公平正义之梦

      如前所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眷注是新公共行政超越传统公共行政的本质之处,也是顺应时代诉求的本真体现。“对社会公平的追寻为公共行政学提供了一个真正的规范性基础”(张康之、张乾友,2013)。“社会公平价值的提出,在某种程度上保证着公共行政典范的变化”(弗雷德里克森,2012)。弗雷德里克森(2011)将“社会公平”视为公共行政的“公共目的”,赋予它作为核心价值的意义:“社会公平是一个包括一系列价值偏好、组织设计偏好以及管理风格偏好的短语。社会公平强调政府服务的平等,强调公共管理者决策和项目执行的责任,强调公共管理的变革,强调对公民需求而非公共组织需求的回应,强调对公共行政研究与教育的探讨,公共行政不仅具有跨学科性和应用性,而且具有解决问题的特性和理论上的合理性。新公共行政所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就是公平对待公民……社会公平就包括旨在增强这些少数群体政治权力并改进他们经济福祉的一系列活动。”然而“吾道不孤”,作为公共行政领域的正义“旗手”弗雷德里克森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历经三次明诺布鲁克会议,横跨40多年,新公共行政学派一如既往地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家园。“明诺布鲁克始终没有放弃社会公平、宪政民主、公共价值、公共之善等精神追求和终极追求……对于当前中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公共行政的合法性,实现学科的跨越式发展等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孙珠峰、胡伟,2013)。

      同样,公平正义也是托起中国梦的重要基石。在追逐中国梦的道路上,政府需要创造一个社会良序发展、公民竞相努力成就梦想的公平发展的机遇和条件。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地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主题,它在追梦时代的重要地位将更加凸显。当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侵蚀和扭曲时,一定程度上会激发社会的不信任、不满、忧虑和对立等非理性情绪,进而蚕食和消解人们对于生活、制度和未来的预期和信心,这必然会影响乃至摧毁梦想的抵达。能否真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将关系到中国社会转型的兴衰成败。因此,用公平正义托起中国梦,就需要保障平等的权利以增强追梦的能力,创造均衡的机会以激发追梦的活力,打造规则的透明以催生追梦的动力,唯此,才能促进“中国梦”的实现路径向纵深拓展,从而不断提升“中国梦”的魅力。正如弗雷德里克森(2012)所言,“遵循公平与平等原则能够把我们时代的人民紧紧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使我们与未来一代的联系更加紧密”。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每一个个体在公平、和谐的环境下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国家的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实干精神和具体行动。

      (二)彰显公共内涵的启示:中国梦也是共有共享之梦

      在“行政”之前冠以“公共”二字并非只是可有可无的修饰性前缀,“公共”使得“行政”不仅具有了量的不同,更具有质的区分,特别是具有了价值向度的内涵,并且在实践中不断赋予了更多的内涵。“强调的是其中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精神”(严强,2009)。具体而言,“行政”之“公共”体现为“四位一体”的内容架构:主体维度即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或公共机构;客体维度即为作为公共事务受益对象的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目标维度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过程维度即行政活动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参与性。当然,“行政”获具“公共”属性并非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经历了一个从形式到内容,并且实质性内涵越来越凸显的过程。它是“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建构起来的,是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项科学成果”,“所有这些与‘公共’一词相关的社会事项都是历史建构的结果,是在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历史地建构起来的”(张康之、张乾友,2013)。“新公共行政运动”正是学科发展史上促使人们深思“公共”之内涵的重要阶段。新公共行政强调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正是新公共行政运动对社会公平的强调,使得公共行政概念中的‘公共’一词有了全新的内涵”(张康之、张乾友,2013)。弗雷德里克森在梳理和比较了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中关于公共的五种典型观点后,他提出了超越于一般性公共行政的公共理论构成要件,即宪法、品德高尚的公民、对集体的和非集体的公共的回应、乐善好施与爱心。弗雷德里克森(2012)认为,公共行政必须建立在宪法基础之上,必须建立在得到强化了的公民精神的基础之上,必须发展和维护这样一种制度和程序,能够涉及集体和非集体的公共的利益要求,并能够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回应,最后还必须建立在乐善好施与爱心的基础上。实际上,作为《公共行政的精神》这一著作之核心内容的公共行政八项新原理中,体现公共行政“公共”内涵属性的笔墨心痕也充满了字里行间。

      弗雷德里克森对公共行政之“公共”内涵的挖掘对我们理解和建构“中国梦”具有丰富的思想助益。中国梦是全体人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与希望的梦,正如习近平主席指出的那样,“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这“三个共享”其实质是人民共享公共财富的效益,共享公共权力的服务,共享公共资源的使用,共享公共职位的开放,社会赏罚奖惩机制公平地运用于每一个人,使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只要自身积极努力,就可以得到社会应有的回报,就可以获得人生的成功(颜晓峰,2013)。三个“有”中,假若把个人置于国家、社会的大背景下,如果说“梦想”与“奋斗”还偏向于个人行为,那么“机会”则有着强烈的公共属性,其实质就是公平正义。因此,赋予广大人民群众发展机遇的梦想图景上应该以公平正义为底色。中国梦,是人民的梦,是全体人民共同创造、共同实现美好生活的共享之梦,而要梦想成真,民生改善则是最好的诠释。正是诸如安居梦、乐业梦、畅行梦、健康梦、教育公平梦、环境美好梦和精神充实梦等实打实的民生红利之梦共同编织成了宏大的“中国梦”。共筑中国梦需要民生的持续改善,这就需要作为公共行政主体的政府及其相关公共部门秉持公平正义理念,切实履行公共责任,为社会公众提供丰富且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社会公共保障体系,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满足民生之需、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言,“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只有将中国梦的实现落脚在“大民生,共发展”上,才能凝聚起磅礴的中国力量“给力”中国梦。再者,“中国梦”也要以法治为“魂”。宪法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中国梦最为根本的法治保障。宪法是立国之基、政治之本,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合法性基础。只有用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每个社会阶层的正当利益,才会增强中国梦的凝聚力,也只有借助于法律的相对稳定性才能保持中国梦的价值追求的恒久性。只有政党执政遵循法治思维、国家治理依据法治方式、社会管理寓于法治智慧,才会使中国梦的实现具有更强大的“正能量”,才能使中国梦的现实基础更加扎实(丁国强,2013)。特别是以人民主权、法律至上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法治原则,要求建立一个权力受制约并个体受激励的廉洁政府,坚决反对各种特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同时,“中国梦”也呼吁真正的公民精神。以尊重法治、敬畏规则、讲究诚信实干、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等为核心内容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是强化公民对“中国梦”的认同感、自豪感与责任感的关键所在。正如鲁迅所言:“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人才有真进步。”因此,需要积极培育公民精神,鼓励公民参与政治实践、社会实践,注重提升公民素质,从而让公民意识升腾,公民精神彰显,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亲手为“中国梦”添砖加瓦、贡献光热,这样实现“中国梦”的基础才会更加坚固牢靠。

      (三)积极回应变革的启示:中国梦也是深化改革之梦

      新公共行政学派认为(弗雷德里克森,2012),“变革乃是公共行政的重要特征之一。面对动态的社会、政治环境,建立有机式的、动态式的公共行政”。“主张适应性变革,适应动荡的环境”并且还要“增强变革的前瞻性、回应性及公民参与的方式”。弗雷德里克森(2011)就此乐观地预测到:“公共行政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将会为变革和回应的主题提供重要的实际能量和智力能量。”因此,在公共行政模式的探寻中,新公共行政学派一直是持动态、开放的公共行政发展观,并且坚定地认为若要致力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新公共行政必须积极拥抱变革。正如弗氏(2011)所言:“对社会公平的一种根本承诺意味着新公共行政渴望从事变革。简言之,新公共行政试图变革那些有组织地阻止社会公平的政策和结构……对社会公平的承诺不仅意味着对变革的追求,而且还试图找到一种具有持续弹性或常规变革之能力的组织形式和政治形式。”面对急剧变革与迅猛发展的时代,政府治理需要作出前瞻性的变革回应,这也是达致社会公平的重要路径,特别是对后发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必须要在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正如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那样,“在我们离实现现代化越近的时候,遇到的风险和挑战就会越多”。本届政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目标: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公正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也是提高人民满意度的一杆秤,政府理应是社会公正的守护者。”同样,深化改革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只有不失时机地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现代化进程,才能为实现“中国梦”输送不竭的动力。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既要面临着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又要正视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深化改革是一项涉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制度等各领域、各环节的系统工程,可以说改革已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地方,行政体制、政府职能、收入分配、民生改善、利益协调和法制规范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对能否实现“中国梦”的重大考验,必须要用改革来“破题”。在实现“中国梦”的前进道路上出现的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只有改革,才能释放出最大的发展红利,才能让“中国梦”照进现实。“改革”仍然是当下最为紧迫的时代最强音,根据时代挑战和既定任务进行变革,新一轮改革将在“中国梦”的发展愿景下有序进行。正如习近平主席指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作为后发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中国治理改革的核心内容。“中国梦”语境下的中国行政变革议题,“出现了改革内涵和外延的扩展以及整体包容推进的基本特征,可能将其称为涉及多项政策领域全面改革的‘行政改革’更为恰当”(白智立,2013)。因此,“中国梦”愿景下的治理改革就要以政府改革带动全面改革,通过政府行政制度、体制、意识、行为的变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行政管理体系,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增强政府治理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其他领域的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也只有全面加快推进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带动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等各项改革的顺畅推进,才能着力于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体制性障碍,以改革为“杠杆”撬动体制机制的变革,以创新为“抓手”开辟共富共享的新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此外,就行政组织变革层面而言,新公共行政学派还指出,当代行政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对行政组织进行变革的需要。行政组织中存在分配、整合、边际交换和社会情感这四种基本的运作过程。其中社会情感过程,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情感训练的过程,它可以被视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一种基本工具,还可以被视为一种技术,例如敏感性训练、组织开发方法等(弗雷德里克森,2011)。新公共行政学派的这一行政组织观,尤其是行政组织的社会情感过程,对于我们理解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护航伟大“中国梦”,实现群众路线与“中国梦”完美并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撇开具体的思想语境而言,行政组织变革的社会情感过程与坚持群众路线在组织目标、价值立场、行为诉求和行为准则等方面存在着较为广泛的“重叠共识”。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是社会情感开发与凝聚的过程,不仅要立足当前,而且要着眼长远,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躬身落实“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向纵深拓展源源不断地输入“正能量”。人民群众的“个人梦”是筑造伟大“中国梦”的基础,人民群众就是我们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源泉和根本动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实现“中国梦”二者的落脚点都在于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共筑“中国梦”的新形势下,群众路线——作为我们执政党的生命之线——自然就成为实现“中国梦”的不二法宝。总之,通过汲取新公共行政学派行政组织观中的“社会情感过程”这一学术精粹,有机融合“中国梦”的时代感召与“群众路线”的实践回应之间的密切联系,如此“才能填平已经显著出现了的行政意识或价值与社会意识或价值之间的巨大差距或鸿沟,真正在中国社会确立起基本的行政权威,促发社会公众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基本合作关系,最终推动‘中国梦’语境下中国国民和社会的整合或统合,为提高未来中国改革的实效性创造更有利的社会条件”(白智立,2013)。

      诚如不少学者所言,梳理和探索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思想,是一次探寻公共行政的“灵魂”与“精神”之旅,其对当下公共行政的理论反思与实践发展的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有研究指出,“虽然以新公共行政为名的学术运动似乎只是昙花一现,但实际上,它的出现却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孕育过程,其影响也贯穿了整个20世纪后期,直至今日。如果观察公共行政的实践,可以发现,新公共行政运动的许多主张是在进入21世纪后才转化为公共行政的诸多操作性方案的”(张康之、张乾友,2013)。从历史发展的视野来看,新公共行政无疑是公共行政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当然,新公共行政学派思想是丰富而多元的,上述研究只是侧重从公平正义价值取向、“公共”内涵的开掘以及积极回应变革三个维度与当下“中国梦”研究的耦合性视角展开论证,而不试图窥其全貌。当代公共行政在面对动荡的变革环境时,新公共行政学派秉持“人本主义”方法论,尝试着对政治、价值与伦理方面进行恰当的定位,从而构建起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价值规范与伦理准则,保证建立现代民主政府和政府治理的有效性,这些都是弥足珍贵的智识财富。忽视公共行政的“公共”属性与公平价值,面对时代变迁仍守旧缓变,无论是对于学术研究还是实践都是有害无益的。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强调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彰显社会公平价值,积极回应社会变革诉求就显得更为重要了,缺少了这些内在“灵魂”与“精神”,无论多么高效与经济都无益于当下公共问题的有效化解。唯有在惠及全民的改革中,从每一个人的基本诉求出发,才能让“中国梦”这份厚重的存在转变为现实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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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学派的思想及其对中国梦研究的启示_社会公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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