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与干预措施论文_龙恩慧

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 贵州兴义 562400

中图分类号:R195文献标识码:B

【摘要】 目的:探讨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及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为孕产妇死亡的预防与救治提供参考。方法:回顾性总结分析我院在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收治的123例死亡孕产妇的临床病例资料,总结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原因,探讨预防孕产妇死亡的有效措施。结果: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疾病、羊水栓塞以及妊娠期合并高血压疾病,构成比分别为40.65%、23.58%、18.70%、10.57%。123例死亡孕产妇中可避免死亡者63例,所占比例为51.22%;创造条件可避免者29例,所占比例为23.58%;不可避免者31例,所占比例为25,20%。结论:随着孕产妇死因构成比的变化及服务需求的提高,探索新的服务与管理模式以保障母婴安康更显得十分必要,加强医院的产科建设,提高产科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可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

由于孕产妇死亡年龄较轻,造成潜在损失重大,不仅危害妇女的生命,而且对社会和经济造成重大损失[1]。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公共医疗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各个地区也一直致力于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足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医疗水平、经济的综合性指标,联合国将其列为全球八项千年发展目标(MDG)之一,我国也已将其列为卫生工作的三大指标之一[2]。本研究回顾性总结分析我院在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收治的123例死亡孕产妇的临床病例资料,总结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原因,探讨预防孕产妇死亡的有效措施。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我院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收治的123例死亡孕产妇,孕产妇平均年龄为23.4±5.1岁,平均孕周为39.8±0.5周,其中初产妇53例,经产妇70例,阴道分娩者46例,进行剖宫产手术者77例。死亡孕产妇是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30天内死亡者,不包括意外死亡的孕产妇。

1.2方法: 根据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统一标准和表格填写。收集医院报表及孕产妇女死亡病例资料,井对每例孕产妇死亡进行现场调查。每季度组织专家对每例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评审、明确死因、归类、结果。并按WHO十二格表(从个人家庭、医疗保健、十会各部门的知识技能、态度、资源和管理方面)进行分析[3]。

1.3统计学分析: 计量资料采用百分率(%)或者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对研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之间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之间的比较使用t检验进行分析,统计结果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孕产妇死亡原因及构成比: 纳入本次研究的123例死亡孕产妇的死亡原因以及构成比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疾病、羊水栓塞以及妊娠期合并高血压疾病,构成比分别为40.65%、23.58%、18.70%、10.57%。

2.2 孕产妇死亡时间统计: 统计与分析该医院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间孕产妇的死亡时间,分析结果如下:凌晨四点至八点和下午六点至十点死亡孕产妇较多,其中四点至八点死亡95例,占38.6%,六点至十点死亡73例,占29.7%,其他时间死亡人数差别不大。

2.3 孕产妇医院存活时间统计:分析该医院孕产妇医院存活时间,结果如下:其中孕产妇院前死亡65例,占26.4%;入院2小时内死亡的85例,占34.6%;入院2至8小时内死亡的45例,占18.3%;入院8至24小时死亡的31例,占12.6%;入院24小时以上死亡的20例,占8.1%。

2.4孕产妇不可避免死亡与可避免死亡情况分析: 死亡孕产妇经专家评审后,不可避免死亡与可避免死亡情况分析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上述死亡孕产妇中可避免死亡者63例,所占比例为51.22%;创造条件可避免者29例,所占比例为23.58%;不可避免者31例,所占比例为25,20%。

3讨论

由于孕产妇死亡年龄较轻,造成潜在损失重大,不仅危害妇女的生命,而且对社会和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因此,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公共医疗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各个地区也一直致力于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疾病、羊水栓塞以及妊娠期合并高血压疾病,构成比分别为40.65%、23.58%、18.70%、10.57%。123例死亡孕产妇中可避免死亡者63例,所占比例为51.22%;创造条件可避免者29例,所占比例为23.58%;不可避免者31例,所占比例为25,20%。随着孕产妇死因构成比的变化及服务需求的提高,探索新的服务与管理模式以保障母婴安康更显得十分必要,加强医院的产科建设,提高产科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可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针对上述研究结果,可采取以下干预措施,减少孕产妇死亡的发生。首先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危重孕产妇的诊治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加强行政管理部门重视临床多科室对产科工作的协调与支持,不断完善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加强团队建设,形成一支日常工作平稳有序,关键时刻救治有力的专业团队,保障产科质量和医疗安全。其次,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也是母婴安康的重要保障。以控制异位妊娠死亡为例,通过开展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及模拟演练,进一步提高产科专业队伍及相关学科人员对异位妊娠的警惕性及诊治抢救技能,确保各级各类医院对育龄妇女急腹症的高度重视与及时有效的处理能力;另一方面,注重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的孕产期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孕产妇对于异位妊娠的认知而减少就医延误[4]。

此外,减少意外妊娠、改善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利用服务的能力和产科急诊的及时处理,也是预防孕产妇死亡的重要举措[5]。要取得可持续的良好的母婴安全成效,一是需要将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关口前移到孕前,提高妊娠的计划性减少意外妊娠;同时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构建多层面、多渠道的孕情监测与管理网络,将孕妇及早纳入孕产期系统保健管理网络。二是针对孕产妇疾病种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开展妊娠风险预警评估,按预警类别进行分级管理,重点人群重点监护,尤其对高风险中的“不宜继续妊娠”者积极干预,密切随访管理,适时终止妊娠。三是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人们对于孕前保健与孕产期保健的认知,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对弱势群体适当减少服务费用而提高服务利用。四是加强危重抢救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提高危重急症孕产妇的救治成功率。

【参考文献】

[1] 韩淑芬, 李宗瑞, 龚华红, 等. 通过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定 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J]. 中国妇幼保健, 2010, 25(7): 881-881.

[2] 丁玎, 张丹, 杨少萍, 等. 2005~ 2007 年武汉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J]. 中国妇幼保健, 2010, 25(29): 4176-4178.

[3] 史绍蓉, 雷平. 青海省海东地区 2005~ 2008 年孕产妇死亡分析及干预措施[J]. 中国妇幼保健, 2010, 25(16): 2183-2185.

[4] 骆大胜, 陈荔丽, 韦萍, 等. 运用生命挽救工具预测降低广西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健康效果的适用性[J]. 北京大学学报 (医学版, 2013, 45(3).

[5] 俞跃萍, 刘锦桃. 云南省 2006-2009 年孕产妇产科出血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分析 [J][J]. 中国妇幼保健, 2011, 26(3): 344-344.

论文作者:龙恩慧

论文发表刊物:《世界复合医学》(下)2015年第1卷总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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