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土文献看汉语词汇研究的问题与前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词汇论文,文献论文,前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汉语词汇研究过去多是依据传世文献和古代训诂材料进行的。由于传世文献,特别是中古之前的传世文献存在数量较少、文体单一、多为书面语、经历代传抄难以保真等问题,而传统训诂材料又多属于随文释义性质,从而导致传统词汇研究在理论上多为笼统述说,于现象上理解和解释又存在诸多误差。20世纪70年代以后,战国、秦、两汉、魏晋简帛文献大量出土,铜器、石刻文献等也已集中整理出版,应当说词汇研究的材料基础已大为改观,但词汇研究延续传统者仍不在少数。本文主要以出土简牍文献为例,反观传统研究结论,从词汇的阶段差异与文献使用词汇的多样性、词语用例的补充与含义的概括、词汇发展史研究的突破三个方面,来揭示出土文献对汉语词汇研究的重要性。 一、词汇的阶段差异与文体差异 汉语词汇具有系统性,但词汇系统是复杂的。从大的方面说,词汇系统有阶段性差异和地域、方言性差异:前一方面是词汇系统随时代、社会的发展而更新发展,反映的是历时的差异;后一方面一般是指共时状态下的空间差异。从小的方面说,即使是在同阶段同区域,由于有兼职兼类和过渡现象等存在,词汇系统也并非十分严谨和单纯。以上说的是词汇系统本身的差异。就反映词汇系统的材料而言,还有文本差异,即同时代的文献,其所用词汇不一定就是同时代的词汇。虽然以上所言应是词汇研究者皆知晓的道理,但在具体词汇研究中往往被忽略,这是需要注意的。下面所说的甗、甑二词即如此。 甗、甑是古代蒸煮器名称,全器分上下两部分,下部置水,上部置食物,以蒸气蒸熟食物。依传统认识,“甗”指上下整器,“甑”指放食物的上器,放水的下器则早期为“鬲”,后期为“釜”。无论是专业著作、教材,还是辞书,都是这样释说的,比如重要辞书《辞源》、《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对此解释如下: 《辞源》: 甗,古炊器。以青铜或陶为之,分两层,上可蒸,下可煮。 甑,瓦制煮器。后世以竹木制者称蒸笼。字亦作。《孟子·滕文公上》:“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 《汉语大词典》: 甗,古代一种炊器。以青铜或陶为之,分为两层,上部是透底的甑,下部是鬲,上可蒸,下可煮。外形上大下小。 甑,蒸食炊器。其底有孔,古用陶制,殷周时代有以青铜制,后多用木制。 《汉语大字典》: 甗,古代炊器。青铜制或陶制,上部是透底的甑,下部是鬲,中置一有孔的箅,也有上下部可分开的。 甑,蒸食炊器。古代的甑,底部有许多透蒸气的小孔,置于鬲或鍑上蒸煮,有如现代的蒸笼。 以上所引观点统一,都是“甗”指上下整套蒸煮器,“甑”指蒸器的上器。但是从汉代墓葬出土的简牍上,我们看到了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情况。汉墓竹简、木牍遣策是随葬品的记录清单,是当时语言的真实记录,往往可与随葬品相互印证。迄今为止出土的汉墓遣策中有两例“甑”的记录,分别是萧家草场26号汉墓遣策和凤凰山8号汉墓遣策: (1)甑一具。(萧家草场26号汉墓28号简) (2)甑二。(凤凰山8号汉墓121号简) 《萧家草场二六号汉墓发掘报告》说:“甗,一件。由上器甑、下器釜相套合而成……二八号简记‘甑一具’,当指甗的上器。”①按,遣策中没有下器的单独记录,一套器具怎么可能只记录上器不记录下器呢?报告显然是依据传统认识作出的解释。“具”作为量词,汉简遣策常见,义同“套”,“一具”即“一套”。如马王堆一号汉墓遣策243号简“疎比一具”,即梳和篦一套。尹湾6号汉墓13号木牍“手衣一具”,指手套一副。凤凰山八号墓遣策165号简“博、筭、綦、梮、博席一具”,“一具”即“一套”,云梦大坟头汉墓遣策“博一具”义同。所以,萧家草场26号汉墓的“甑一具”即“甑一套”,“甑”这一名称涵盖上器和下器,并非如报告所言甑只指上器。 据《湖北江陵凤凰山西汉墓发掘简报》,凤凰山8号墓出土一陶灶,灶上置两釜,釜上有甑(见下页图2)。②凤凰山8号墓遣策简120简是“灶一”,相邻的121简是“甑二”,未有“釜”等记录下器的文字,说明遣策“甑二”的“甑”是指上下一套器而言。 这说明,迄今为止发现的汉简遣策中的“甑”都是指上下成套器,与我们传统的研究结论相反。 迄今为止出土的汉墓遣策中有七例“甗”的记录,原文如下: (3)金鬲、甗各一。(云梦大坟头1号汉墓木牍)③ (4)甗、鍑各一。(张家山247号汉墓31号简) (5)甗、口各一。(凤凰山9号汉墓42号简) (6)甗一枚。(凤凰山167号汉墓46号简) (7)甗一。(凤凰山169号汉墓30号简) (8)瓦簪、甗,各钖涂。(马王堆1号汉墓222号简)④ (9)瓦雍、甗一具。(马王堆3号汉墓297号简) 七例中,除(6)(7)凤凰山167、169号墓遣策简外,其他简“甗”与鬲、鍑、簪、雍等相配。如前所言,早期的古代蒸器下器是鬲,后期下器为釜。陈振裕就云梦大坟头1号汉墓说:“出土的一件铜釜也有四个矮足,正与《方言》郭注的‘三脚釜’相类似,当即木方所记的‘鬲’。《方言五》又曰:‘甑,自关而东谓之甗,或谓之赞。’所以木方所记的‘甗’,就是釜上的一件铜甑。”⑤陈说是正确的。 “鍑”,《说文·金部》:“鍑,釜大口者。”《方言》卷五:“釜,自关而西或谓之釜,或谓之鍑。”郭璞注:“鍑亦釜之总名。”《急就篇》卷三:“铁鈇钻锥釜鍑鍪。”颜师古注:“釜所以炊煮也。大者曰釜,小者曰鍑。”据此,鍑同釜,指下器。 “簪”,读为“鬵”,《说文·鬲部》:“鬵,大釜也。”簪也指下器。《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墓中南边箱出土陶釜甑一套,有锡箔,即简文所记。”⑥ “雍”,对照满城汉墓出土的铜甗及铭文(详后),也是指下器。 综上,七例中除例(5)字形不明外,例(3)(4)(8)(9)四例中的“甗”皆是指上器。 下面看剩余的两例。据《江陵凤凰山西汉简牍》,凤凰山169号墓出土“陶甑一”、“陶釜二”,⑦169号汉墓遣策简30是“甗一”,相邻的简32是“釜二口”,则“甗一”指报告所言的出土物“陶甑一”,⑧因而凤凰山169号汉墓的“甗”也指上器。 凤凰山167号汉墓遣策45号简:“釜一枚”,相邻的46号简:“甗一枚”,据《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简报》,出土“甑1”、“大小釜各1,实物多1”,⑨《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遣策考释》也于“简四十五釜一枚”下注“随葬明器陶釜二”,于“简四十六甗一枚”下注“随葬明器陶甑一”。⑩《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简报》在介绍出土陶灶时说:“灶上二釜一甑,前后放置。”简报所附照片如下: 图中,灶上前部是一釜,后部是下釜上甑一套放置。因此,简文的“甗一枚”的“甗”有两种可能:一是指上甑下釜一套炊器,即包含简报所述实物多出的一个釜;另一种可能是只指上器。凤凰山167、169号墓都是西汉文景时期的墓葬,地域又相同,以169号墓“甗一”例之,当是后一种可能,即“甗”指上器。 为了进一步求证,我们查阅了汉代出土的其他文字材料。迄今为止,汉代铜器铭文中有“甑”“甗”名称的共有四例,含两件出土器和两件传世器。 据《陕西茂陵一号无名冢一号从葬坑的发掘》,出土甗一套,有釜、甑、盆,盆是蒸器的盖。(11) 釜肩外侧刻铭文: 杨信家鏖复(鍑),容一斗,并重三斤六两,五年奉主买邯郸,弟二。 甑口沿下刻铭文: 杨信家鏖甗,容一斗,并重三斤六两,五年奉主买邯郸,弟二。 也是甗指上器。 据《满城汉墓发掘报告》,满城汉墓出土蒸煮器一套,有釜、甑,并备有一盆。(12)釜的肩部刻有铭文: 御铜金雍甗一,容十斗,盆备。卅七年十月,赵献。 甑的口沿下鎏金带上刻有铭文: 御铜金雍甗、甑一具,盆备。卅七年十月,赵献。 盆的口沿下鎏金带上有镌刻和墨书铭文各一处,内容一致: 御铜金雍甗盆,容十斗。卅七年十月,赵献。 对比汉简,“雍甗”指蒸煮炊器上下器,“雍”为下器,“甗”为上器,加上后言的“盆备”,则三器俱全。“雍甗、甑一具,盆备”,则是以“甑一具”复指“雍甗”,加“盆备”,也是三器俱全。“雍甗盆”也是三器俱全。满城汉墓雍、甗、盆器形如下: 传世器中有“孝文庙甗鍑”和“平阳甗”,孝文庙甗鍑铭文如下: 渔阳郡孝文庙铜甗、鍑,重四斤七两。 平阳甗铭文如下: 平阳共鏖甗一,容二斗八升,重七斤六两。 孝文庙甗鍑铭文“甗”“鍑”相对,“甗”为上器。平阳甗从附图看,无疑也是上器。 综上所述,从迄今为止出土的汉代简牍、铜器铭文等材料看,都是“甑”指上下成套器,而“甗”仅指上器。上述材料,地区涵盖今湖南、湖北、山西、陕西、北京等地,说明并非是区域性、方言性称谓。 但是在汉代传世文献中“甑”皆指上器,如: 《史记·项羽本纪》: 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 《汉书·陈胜项籍传》: 羽乃悉引兵渡河。已渡,皆湛舡,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视士必死,无还心。 《淮南子·泰族训》: 太王亶父处邠,狄人攻之,杖策而去,百姓携幼扶老,负釜甑,踰梁山而国乎岐周,非令之所能召也。 那么,传世文献中的“釜甑”的“甑”是不是指成套蒸器?我们认为可能性不大。原因一是缺乏历史依据。如果汉代文献是这一词义,历代训诂家不可能只字不提,如宋代王昭禹《周礼详解》:“甗,先儒谓无底甑,鬲献其气,甗能受焉。甑有底而为七穿,所以达气也……鬲用以烹煮,所以通水火之气也,甑则加于上焉,甑以通火气而熟物,故其底为七穿。”二是不符合现实。蒸器的下器是可以同时单用于煮食的,现在的北方农村地区仍是这样,煮食、炒食时单用,蒸食时用于下器。上述汉代文献讲的都是一般士兵和一般百姓,试想那时的用器应更简陋。凤凰山汉墓也有灶上只有陶釜者,可以说明陶釜既可单用,也可作为下器使用。 蒸器甗在新石器时代即已出现,商代至汉代流行,西周晚期以前,基本为上下合体,春秋以后则多为上下分体套装式。查商代至战国铜器铭文,属于蒸器的铭文中西周和春秋有自名,皆名为“甗”,字作“献”,无有自名“甑”者,如: 1993年山西曲沃县曲村镇北赵村晋侯墓地出土一件西周晚期铜甗,上器内壁铸铭文15字: 叔钊父乍(作)柏姞宝献(甗),子子孙孙永宝用。 1977年山东曲阜鲁国故城望父台春秋墓出土一件春秋早期铜甗,上器内壁铸铭文18字: 鲁中(仲)齐乍(作)旅献(甗),其万年眉寿,子子孙孙永宝用。 《周礼·考工记,陶人》:“陶人为甗,实二鬴,厚半寸,唇寸。盆实二鬴,厚半寸,唇寸。甑实二鬴,厚半寸,唇寸,七穿。鬲实五觳,厚半寸,唇寸。庾实二鬴,厚半寸,唇寸。”郑玄注:“郑司农云:甗,无底甑。”《周礼》这一段叙述的应都是蒸器,计有甗、盆、甑、鬲和庾五件。据郑注,“甗”“甑”皆是上器。据前述满城汉墓及陕西茂陵无名冢出土器物,“盆”为上器之盖。“鬲”为下器没有问题,“庾”疑即汉简遣策中的下器“雍”,古音庾疑母侯韵,雍影母东韵,声为邻纽,韵合对转。《说文·瓦部》:“甑,甗也。”“甗,甑也。一曰穿也。”“一曰穿也”,清代段玉裁、桂馥等皆认为当改为“一穿”,一穿即是无底。《释名·释山》:“甗,甑也。甑一孔者甗。” 我们认为,甑、甗名实的变化起始于蒸器的分体铸造。甗无底则必须用箅,《说文·竹部》:“箅,蔽也。所以蔽甑底。”甑有有孔的底,不必用箅,直接和下器套合在一起,故其名更易向整套器名发展。甗必用箅,使其与下器分隔,故其名更易单指上器,包括有底和无底。 由此可以推断,甑、甗名实的变化可能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从出土青铜器自名可知,第一阶段是春秋以前。战国时期的《孟子》有“釜甑”用语,《孟子·滕文公上》:“‘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曰:‘然。’”结合《周礼》的记载,(13)第二阶段是战国时期,第三阶段是秦汉时期。 由此看来,《史记》《汉书》等汉代传世文献中的“釜甑”一词非汉代语言,乃是战国语言的沿用。洪诚先生曾撰《关于汉语史材料运用的问题》,论述史书保存前代语言的现象,但他认为这种现象只存在于晋以后,说:“晋以后的人写史书和写历史小说不同,写历史小说,作者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语言表达故事的内容;修史书,一般是利用原有的史料,作者用文言文把它串联组织起来,其中有旧史文,有作者的仿古文言文。”又说:“王力先生规定的原则,(14)只适用于《史记》《汉书》《三国演义》等书,不适用于范晔的《后汉书》、唐代修撰的《晋书》;只适用于著者用自己的语言记述的史料,不适用于著者编撰的史料。”透过上述出土文献的考证,可以发现,即使是晋以前,文献使用前代语言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二、词语用例的补充与含义的准确概括 字词的准确含义,或者说逻辑含义往往需要综合多种用例而概括。传世文献由于数量有限,文体单一,有时难以获得全面的信息;而传统的注疏等训诂材料,除注疏者由于时代相隔而误释外,对字词的解释往往有特定的背景,多是针对特定的文章和具体的语句做出的,属于随文释义。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对古代一些字词含义的理解和解释往往存在误差。如“大车”等词的解释即是如此。 《辞源》“大车”条: 古时指大夫所乘坐的牛车。《易·大有》:“大车以载。”疏:“大车,谓牛车也。”《诗·王风·大车》:“大车槛槛,毳衣如菼。”笺:(15)“大车,大夫之车。” 《汉语大词典》“大车”条: 古代乘用的牛车。亦特指大夫所乘之车。《诗·王风·大车》:“大车槛槛,毳衣如菼。”毛传:“大车,大夫之车。”《论语·为政》:“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何晏《集解》引包咸曰:“大车,牛车……小车,驷马车。” 上述两本辞典对“大车”的释义显然是依据《毛传》、孔颖达《疏》和何晏《集解》作出的,从出土文献看,其解释存在重大误差。迄今为止,出土的汉代简牍遣策中有三个“大车”用例: (10)大车一乘,驾六马。(马王堆3号汉墓61号简) (11)大车一乘,驾四马。(马王堆3号汉墓64号简) (12)大车、轺车各一,有盖。(云梦大坟头1号汉墓木牍) 从马王堆3号汉墓遣策看,大车与牛无关;同时,马王堆三号墓是侯王级别的墓,也与大夫用车无关。云梦大坟头西汉墓木牍“大车、轺车各一,有盖”,其下是: (13)黑马二。 显然大车也是配马,而与牛无关。 在睡虎地秦简和西北汉简中,大车确实是多与牛相配,如: (14)官府叚(假)公交车牛者叚(假)人所。或私用公交车牛,及叚(假)人食牛不善,牛訾(胔);不攻闲车,车空失,大车轱盭;及不芥(介)车,车蕃(藩)盖强折列(裂),其主车牛者及吏、官长皆有罪。(《睡虎地秦简·司空》) (15)官长及吏以公交车牛禀其月食及公牛乘马之禀,可殹(也)。官有金钱者自为买脂、胶,毋(无)金钱者乃月为言脂、胶,期。为铁攻(工),以攻公大车。(《睡虎地秦简·司空》) (16)牛大小八头,大车一两,皆与大卿,令为子息之。(居延新简22.341) (17)訾产,诩、宗各有大车一两,用牛各一头。(居延新简22.657) (18)大车一两,用牛各一头。(居延新简22.752) 肩水金关汉简73EJT1:45: (19)牛一,青,特。 大车一两。 肩水金关汉简73EJT5:61: (20)大元郡中都县阴角里陶史: 大车一两。 黄犗牛一。 肩水金关汉简73EJT5:64: (21)隧长转关中夫持马四匹,畜牛八,用牛一,轺车一乘,牛车一两。 肩水金关汉简73EJT6:41A: (22)后起隧长逢尊妻居延广地里逢廉年卅五广地子小女君曼年十一岁 大车一两。 葆聟居延龙起里王都年廿二 用马二匹。 肩水金关汉简73EJT7:111: (23)宿里高君至 大车二两。 用马一匹。 肩水金关汉简73EJT8:84: (24)茂陵修获里宋殷年卅 大车一两。 但是,其中的牛车是用于载物,而非乘人,所以,牛车的量词多是“两”,而乘人的车的量词多为“乘”,因为量词“乘”来源于乘坐的“乘”。如上引肩水金关汉简73EJT5:64: “轺车一乘,牛车一两。”牛车载物的记载如: (25)男子,字游,为丽戎聟。以牛车就载,藉田仓为事。(居延新简43.92) (26)发牛车各载一百。(居延汉简268.39) (27)牛车不载谷,诣官具对。光叩死罪死罪。(居延汉简324.10) (28)出牛车转绢,如牒,毋失期信。(敦煌汉简1383) 所以,《辞源》《汉语大词典》“乘用的牛车”、“大夫所乘之车”等,皆不是“大车”的逻辑词义。马王堆3号汉墓遣策简记大车驾六马、四马,显然不会是小车。我们认为“大车”的本来意义应是大型车,指车型宽大的车,“大”乃大小之“大”。载物的牛车相比于大多数日常乘人车而言,车型要大得多,所以牛车也可称大车。实际上当牛车称大车时,还是由于其车型大,而不是因为其是牛拉还是马拉。东汉末年以后,由于马匹的缺乏,人乘牛车开始流行。从魏晋南北朝出土的牛车看,多仅坐一人,车型不大,已不太用“大车”称谓。所以大车的逻辑词义应是“大型车,也特指载物的牛车”。 对于“安车”,《辞源》和《汉语大词典》是这样解释的: 《辞源》: 用一马拉之可以坐乘的小车。 《汉语大词典》: 古代可以坐乘的小车。两本辞书之释义应来源于古注疏。《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郑玄注:“安车,坐乘,若今之小车也。”孔颖达疏:“古者乘四马之车,立乘。此臣既老,故乘一马小车,坐乘也。”《释名·释车》:“安车,盖卑,今吏所乘小车也。” 迄今为止,出土的汉代简牍遣策中有两个“安车”用例: (29)安车一乘,驾六马。(马王堆3号汉墓60号简) (30)案车一乘,马四匹,有盖,御一人,大奴。(凤凰山168号汉墓1号简) “案车”即“安车”。从竹简遣策看,驾六马或四马,其车不一定小,则安车重在安坐,而不在大小。秦始皇陵出土的二号铜马车金属辔绳末端有“安车第一”文字,即是“安车”,车形即很大。车身分御室和乘室,乘室前部和左右两侧有三个车窗,后部为车门,门窗都可以灵活启闭,窗上的小孔可以调节空气和瞭望。车顶有椭圆形伞状车盖。车长3.17米,高1.06米。 前引《礼记》注疏,郑笺“若今之小车也”,犹可理解为和现在的小车一样,都是坐乘。到孔疏演绎为“一马小车”,则误矣。汉代的安车多驾驷马,为尊贵身份的象征,如《史记·儒林列传》:“于是天子使使束帛加璧,安车驷马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汉书·儒林传》:“于是上使使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汉书·彭宣传》:“使光禄大夫曼赐将军黄金五十斤、安车驷马。”既如此,车身窄小的可能性不大。 其实清代学者已指出过孔疏的疏漏,只是未被重视,俞正燮说: 《曲礼》:“大夫七十而致事,不得谢,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注云:“安车,坐乘,若今小车。”正义云:“四马之车立乘,一马之车坐乘。”按妇人之车坐乘,亦有御,所谓进左手,后右手,不必是小车……又,以郑注“小车”为一马车,亦非也。《尚书大传》云:“古之帝王,必有命民,得命,然后得乘饰车骈马;未有命者,大车单马。”则大夫不乘单马车明矣。(16) 迄今为止,出土的汉代简牍遣策中有六个“豎”用例: (31)大奴甲,车豎。(凤凰山8号汉墓41号简) (32)牛车一两,豎一人,大奴。(凤凰山168号汉墓9号简) (33)马豎五十人,衣布。(马王堆3号汉墓41号简) (34)甾车一乘,牛一,豎一人。(马王堆3号汉墓71号简) (35)牛、牛车各十,豎十人。(马王堆3号汉墓72号简) (36)右方车十乘,马五十匹,附马二匹,骑九十八匹,甾车一两,牛车十两,牛十一,豎十一人。(马王堆3号汉墓73号简) 马王堆三号墓遣策的“豎”,原释文皆作“竖”,此字原形如下,是“豎”字。 “豎”字在此似借作仆字,两字音近可通假。仆则可释作御(御车)。《左传》文公十八年:“而使歜仆。”杜预注:“仆,御也。”《诗·出车》:“台彼仆夫。”毛传:“御夫也。”九号墓也有一简:“大奴周牛仆操口。”“牛仆”是牛车的御者,在前面列举的简中则称作“豎”,可证仆、豎二字音义相通。据此,八号墓和一六八号墓的“豎”是指牛车的御者。(17) 按,凤凰山八号汉墓遣策相邻简排列如下: 简36:轺车一乘,盖一。 简37:豹首车絪。 简38:马二匹。 简39:大奴贤,御。 简40:大奴坚,从车。 简41:大奴甲,车豎。 整体看,八号墓遣策的“豎”是马车豎而非牛车豎,马王堆三号汉墓也言“马豎五十人”,是则“豎”不一定唯指牛车。其次,大奴贤为御者,则“大奴甲,车豎”定非御者。“豎”应指打理马车、牛车及马牛的人。 《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1卷)——田野考古发掘报告》注释:“竖(当作豎),未成年男仆。马竖即马童。”《汉语大词典》“豎”下有“童子,未成年的人”、“僮仆,家中供役使的未成年人”、“宫中供役使的小臣”等义项,皆是未成年人,不符合简文。凤凰山八号汉墓和一六八号汉墓遣策皆言“豎”为大奴,大奴汉简常见,为成年男子,所以包括马王堆三号汉墓在内,汉简“豎”是成年男仆,负责打理车及驾车马牛。这也说明传世文献中的“豎”不一定就是未成年人。 《汉语大词典》对“附马”是这样解释的: 副车之马;驾辕之外的马。 迄今为止,出土的汉代简牍遣策中有四个“附马”用例: (37)附马二匹。(马王堆3号汉墓67号简) (38)胡人一人,操弓矢、赎观,牵附马一匹。(马王堆3号汉墓68号简) (39)胡骑二匹,匹一人,其一人操附马。(马王堆3号汉墓69号简) (40)右方车十乘,马五十匹,附马二匹,骑九十八匹,甾车一两,牛车十两,牛十一,豎十一人。(马王堆3号汉墓73号简) “附”,《说文》作“驸”,《说文·马部》:“驸,副马也。从马,付声。”段玉裁注:“副者,贰也。《汉百官公卿表》:‘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驸马都尉掌驸马,皆武帝初置。’师古曰:‘驸,副马也,非正驾车皆为副马。’”《汉语大词典》所释大概源于颜师古注。但从遣策“胡骑二匹,匹一人,其一人操附马”看,附马指坐骑的备用马,与驾车无关。所以附马仅指备用马,可能包含坐骑和驾车在内。其实《说文》只言“副马也”,也未言驾车与否,颜师古注仅是随文释义,非逻辑含义。 三、词汇发展史研究已具备进一步细化的条件 科学的汉语词汇发展史研究,首先应该找到词汇系统自然演化的各个阶段及其界限,而后进行断代系统及其递变的分析。迄今为止,无论是汉语史还是汉语词汇史,其分期的研究仍处于讨论过程中,尚无定论。汉语史的分期应综合考虑语音、词汇、语法等多方面因素,但语音史、词汇史和语法史则不一定同步,故这里只讨论汉语词汇发展史的分期问题。关于汉语词汇史分期问题,潘允中在《汉语词汇史概要》中分为四个时期:从殷周至秦为上古期,西汉至唐为中古期,晚唐至19世纪鸦片战争后为近代期,“五四运动”至今为现代期。(18)史存直在《汉语词汇史纲要》中分为五个阶段:甲骨文时代,周秦时代,汉魏六朝时代,隋唐宋时代,元明清时代。(19)徐朝华在《上古汉语词汇史》中分上古汉语词汇史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上古前期是殷商时期到春秋中期,上古中期是春秋后期到战国末期,上古后期是秦汉时期。(20)管锡华在《古汉语词汇研究导论》中说:“目前,在没有一个现成可依的古汉语词汇史分期的情况下,本讲义采取折衷汉语史的办法:以五四为分界线把汉语词汇史划分为‘古代汉语词汇’和‘现代汉语词汇’,五四前统称为‘古代汉语词汇’,与五四后‘现代汉语词汇’相对。古代汉语词汇内部的分期是:西汉以前为‘上古汉语词汇’,东汉至隋唐为‘中古汉语词汇’,晚唐五代至五四为‘近代汉语词汇’。”(21)王云路在《中古汉语词汇史》中说:“我们认为,‘中古汉语’不妨暂定为东汉魏晋南北朝隋,秦和西汉可以看作是从上古汉语到中古汉语的过渡时期,初唐、中唐可以看作是从中古汉语到近代汉语的过渡时期。”(22)徐时仪在《近代汉语词汇学》中说:“按照古白话由微而显、由始附属于文言到终于取而代之的发展线索分为露头、发展、成熟三个时期,即秦汉到唐的早期白话(白话挤入书面语)、唐到明的中期白话(白话书面语系统形成)和明到清的晚期白话(白话与文言并存)。”(23)由此可见,汉语词汇史的分期不仅没有统一结论,而且差异较大。词汇系统发展阶段与历史王朝时代并不一定契合,所以按历史王朝时代为界进行的所谓分期研究,还不是真正的词汇发展史的分期研究,依据专书词汇的研究就更是点的研究而非段的研究了。此前汉语词汇史的研究基本上依据的是传世文献,我们认为,这是汉语词汇史研究难以深入和统一的重要原因。现存中古之前的传世文献有如下特征:其一,多为史论体,文体单一;其二,多为书面语,不能全面反映口语字词变化;其三,经历代传抄,难以保持时代原貌;其四,数量较少。因此,基于传世文献的汉语词汇史研究不得不笼统述说,很难精细化。如今,出土文献已数量庞大,且形成了不间断序列,所以词汇发展史精细化的研究当是今后努力的方向。下面略举数例以示: 1.“種”与“穜” “種”与“穜”有历史替代关系,这是我们早已知道的。但是何时发生的变化?也就是变化的节点在哪里?出土文献有明确的答案。《说文·禾部》:“種,先穜后孰也。从禾,重声。”《说文·禾部》:“穜,埶也。从禾,童声。”埶即播种。“種”本指先种后熟的庄稼,“穜”本指播种。后期字书如《玉篇》《广韵》《集韵》等二字释义多互换,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穜”下:“《丮部》曰‘埶,穜也。’小篆埶为穜,之用切。種为先穜后孰,直容切。而隶书互易之,详张氏《五经文字》。種者以谷播于土,因之名谷可種者曰種,凡物可種者皆曰種。”王念孙《广雅疏证》“穜”下:“经传皆作種。”隶书横跨战国至三国魏晋,所以段氏“隶书互易之”仍嫌笼统。查战国末至秦代出土文献,“穜”未有替代为“種”之例,如: (41)穜:稻、麻亩用二斗大半斗,禾、麦亩一斗,黍、荅亩大半斗,叔(菽)亩半斗。利田畴,其有不尽此数者,可殹(也)。其有本者,称议穜之。(《睡虎地秦简·仓律》) (42)县遗麦以为穜用者,殽禾以臧(藏)之。(《睡虎地秦简·仓律》) (43)居赀赎责(债)者归田农,穜时、治苗时各二旬。(《睡虎地秦简·司空律》) (44)禾忌日,稷龙寅、秫丑。稻亥,麦子,菽、荅卯,麻辰,葵癸亥,各常忌,不可穜之及初获出入之。辛卯不可以初获禾。(《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45)五穜忌,丙及寅禾,甲及子麦,乙巳及丑黍,辰麻,卯及戌叔(菽),亥稻,不可以始穜及获赏(尝),其岁或弗食。(《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46)五谷良日,己出穜及鼠(予)人。壬辰乙巳,不可以鼠(予)。子,亦勿以穜。(《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 (47)五穜忌日,丙及寅禾,甲及子麦,乙巳及丑黍,辰麻,卯及戌叔(菽),亥稻,不可以始穜获、始赏(尝),其。岁或弗食。凡有入殹(也),必以岁后;有出殹(也),必以岁前。(《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 (48)黔首或始穜即故出。(龙岗秦简176号简) (49)贷穜食弗请。(岳麓书院藏秦简77号简正) (50)到明出穜,即口邑最富者,与皆出穜。即已,禹步三,出穜所,曰:“臣非异也,农夫事也。”(周家台30号秦墓竹简349、350号简) (51)取户旁腏黍,裹臧(藏)到穜禾时,燔冶,以殽穜。穜,令禾毋阆(稂)。(周家台30号秦墓竹简354号简)汉代出土简牍全部用例如下: (52)大荠穜一斗,卅五。凡直七千三百五十二。 戎介穜一半,直十五。钱五千五百。(居延汉简262.34) (53)穜田作,必毋后时。(居延新简53·158B) (54)黄穜,小石廿五石。●凡穜小石卌三石。 临渠官穜簿:沙穜,小石三石。 ,小石十五石。(居延新简56·29) (55)葵穜五斗,布橐一。(马王堆1号汉墓148号简) (60)赖穜三斗,布囊一。(马王堆1号汉墓149号简) (61)穜五斗,布囊一。(马王堆1号汉墓150号简) (62)麻穜一石,布囊一。(马王堆1号汉墓151号简) (63)五穜十囊,盛一石五斗。(马王堆1号汉墓152号简) (64)右方穜五牒,布囊十四。(马王堆1号汉墓153号简) (65)麻穜一石,布囊一。(马王堆3号汉墓200号简) (66)葵穜五斗,布囊。(马王堆3号汉墓201号简) (67)赖穜五斗,布囊。(马王堆3号汉墓202号简) (68)穜五斗,布囊。(马王堆3号汉墓203号简)(24) (69)五穜五斗,囊各盛三石,其三石采。(马王堆3号汉墓204号简) (70)仓穜及米厨物五十八囊。(罗泊湾1号汉墓木牍背第1栏) (71)五種橐。(邗江胡场5号汉墓木牍) 上例中“種”“穜”皆为种子义,只有邗江胡场五号汉墓作“種”。居延简多为武帝前材料,马王堆汉墓和罗泊湾汉墓墓葬时代皆是西汉早期,邗江胡场5号汉墓墓葬时代是西汉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由此我们可以确定,以“種”代“穜”始于西汉后期。 2.“常”与“裳” 《说文·巾部》:“常,下帬也。从巾,尚声。裳,常或从衣。”《说文》标“常”“裳”为异体字。查出土文献,战国末至秦皆用“常”,如: (72)秀日,利以起大事。大祭,吉。寇〈冠〉、制车、折衣常、服带吉。生子吉,弟凶。(《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73)秀,是胃(谓)重光,利野战,必得侯王。以生子,既美且长,有贤等。利见人及畜畜生。可取妇、家(嫁)女、制衣常。(《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74)【轸】,乘车马、衣常。取妻,吉。以生子,必驾。可入货。(《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75)则光门,其主昌,柁衣常,十六岁弗更,乃狂。(《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76)丁酉裚衣常,以西有(又)以东行,以坐而饮酉(酒),矢兵不入于身,身不伤。(《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77)盖绝纪之日,利以裚(制)衣常、说孟(盟)诈(诅)。(《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 (78)轸,乘车、衣常、取妻,吉。(《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 (79)凡五丑,利以裚(制)衣。丁丑在亢,裚(制)衣常,丁巳衣之,必敝。(《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 (80)壬辰生,必善医,衣常。(《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 汉代简牍有如下用例: (81)素常二。(马王堆3号汉墓374号简) (82)缇襌便常一。(马王堆3号汉墓405号简) (83)下常一。(尹湾6号汉墓木牍12反) (84)丸下常一。(尹湾6号汉墓木牍12反) (85)襌裳一领。(胥浦101号汉墓木牍) (86)复裳二领。(胥浦101号汉墓木牍) 上述简牍中只有胥浦101号汉墓木牍用“裳”。尹湾6号汉墓墓葬时代上限是汉成帝元延三年(公元前10年),胥浦101号汉墓墓葬时代是西汉末期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由此我们可以确定,“裳”当是改“巾”旁为“衣”旁生成的后出字,其替代“常”始于西汉晚期。 3.“合”与“袷” 《说文·衣部》:“袷,衣无絮。从衣,合声。”《急就篇》:“襜褕袷复褶袴裈。”颜师古注:“衣裳施里曰袷,褚之以绵曰复。”《汉书·匈奴传》:“服繡袷绮衣、长襦、锦袍各一。”颜师古注曰:“袷者,衣无絮也。”“袷”为表里双层而无絮的衣。衣表、里相合,故也用“合”。汉代简牍用例如下: (87)青绮禅合衣,素掾。(马王堆3号汉墓350号简) (88)生绮禅合衣一,素掾。(马王堆3号汉墓357号简) (89)连絑合衣幭一。(马王堆3号汉墓358号简) (90)霜丸合衣一领。(尹湾2号汉墓木牍l正) (91)缥丸合衣一领。(尹湾6号汉墓木牍12正) (92)雪丸合衣,出绛(绔)繟上襌衣各一领。(侍其汉墓木牍) (93)枝縠合衣、缕上襌各一。(侍其汉墓木牍) (94)缥丸合衣一领。(西郭宝汉墓木牍甲) (95)相谷合衣一领。(西郭宝汉墓木牍甲) (96)黄冰合衣一领。(西郭宝汉墓木牍甲) (97)绿袷一领。(胥浦101汉墓木牍) 上述简牍中只有胥浦101号汉墓木牍用“袷”,余皆用“合”。马王堆汉墓墓葬时代皆是西汉早期,尹湾6号汉墓墓葬时代上限是汉成帝元延三年(公元前10年),胥浦101号汉墓墓葬时代是西汉末期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由此我们可以确定,“袷”当是“合”的基础上增“衣”旁而生成的后出字,其替代“合”始于西汉晚期。 以上各例表明的是词汇的合并与派生,其时间皆在西汉后期,这是否说明西汉后期是汉语词汇系统发展的阶段性节点?当然仅据上述材料还只能说是一种猜想。真正的结论需要综合词汇系统变化的各个方面得出,且以上例证也不一定能全面反映真实情况。但是,上述材料和分析,至少为我们展示了借助出土文献对汉语词汇系统精细化研究的前景。 ①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关沮秦汉墓简牍》,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78页。 ②长江流域第二期文物考古工作人员训练班:《湖北江陵凤凰山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6期。 ③云梦大坟头汉墓遣策“金鬲”的“鬲”原图版字形不清,也可能是“釜”字,其形制也像釜。 ④簪,原释文隶定作“朁”,此字原形作,有竹旁。朱德熙、裘锡圭《马王堆一号汉墓遣策考释补正》改释为“簪”,是正确的。释文中与本文研究不相关的字形皆用宽式隶定。 ⑤陈振裕:《云梦西汉墓出土木方初释》,《文物》1973年第9期。 ⑥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上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73年,第125页。 ⑦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凤凰山西汉简牍》,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24页。 ⑧出土报告的“甑”皆指上器。 ⑨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整理小组:《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10期。 ⑩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遣策考释》,《文物》1976年第10期。 (11)咸阳地区文管会、茂陵博物馆:《陕西茂陵一号无名冢一号从葬坑的发掘》,《文物》1982年第9期。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文物管理处:《满城汉墓发掘报告》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52页。 (13)《周礼》的著作年代虽有争议,但主流观点是战国时期。 (14)指书中语言不应该以书中叙述的时代为标准,而应该以著书的时代为标准。 (15)应为毛传,非郑笺。 (16)俞正燮:《俞正燮全集》(贰),合肥:黄山书社,2005年,第75~76页。 (17)彭浩:《凤凰山汉墓遣策补释》,《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5期。 (18)潘允中:《汉语词汇史概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11页。 (19)史存直:《汉语词汇史纲要》,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8页。 (20)徐朝华:《上古汉语词汇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3页。 (21)管锡华:《古汉语词汇研究导论》,台北:台湾学生书局,2006年,第5页。 (22)王云路:《中古汉语词汇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页。 (23)徐时仪:《近代汉语词词汇学》,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8~19页。 (24)原释文脱“穜”,今据图版补。从出土文献看汉语词汇研究的问题与展望_出土文献论文
从出土文献看汉语词汇研究的问题与展望_出土文献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