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悲剧符号理论_戏剧论文

论悲剧符号理论_戏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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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作为一种源起最早的戏剧形式,自古希腊之后,始终是人们热衷的讨论话题之一。讨论的中心是悲剧的标志,这是它的特征,是它赖以存在的方式,是它区别于喜剧以及正剧的地方,是它独具的形态。总发其端的是亚理斯多德,他就悲剧主角、悲剧情节、悲剧结局、悲剧风格、悲剧效果等一系列特性或标志作了开创性的论述。沿着这一轨迹,在延绵二千多年的过程中,每个阶段都有许多论述,或承传应和,或发展丰富,各各留下了自己的洞察痕迹和时代印记,一步一步地推动着悲剧适应社会的需要。站在世纪之末,回顾悲剧标志诸说的大致历程和态势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将有助于新世纪的悲剧建设。

谁来充当悲剧的主角?

怎么样的人物充当了戏剧的主角?这是识别悲剧抑或喜剧的一个重要标志。亚理斯多德在《诗学》里指出:“喜剧总是摹仿比我们今天的人坏的人,悲剧总是摹仿比我们今天的人好的人”,这好人是“名声显赫”的,可是“犯了错误”,“陷于厄运”(注:亚理斯多德:《诗学》。)。

亚氏说悲剧主角应是“名声显赫”的人,是以古希腊的悲剧实践为根据的。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主角是天神,《波斯人》是国王;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主角是国王,《安提戈涅》是公主和王子;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的主角是公主,《特洛亚妇女》是皇后;除少数外,大都为神话、传说里的人物或历史上的名门望族。亚氏对悲剧主角应有的地位身份的总结产生了久远的影响:西班牙剧作家维加说,“喜剧讨论的是卑贱的和平民的种种行动,而悲剧则是王室的和高贵的行动”(注:维加:《当代编剧的新艺术》。);法国批评家布瓦洛说悲剧的主人公必须是“上流”人物(注:布瓦洛:《诗的艺术》。);英国诗人德莱登说, 悲剧“必须是伟大的行为,包括伟大的人物,以便与喜剧相区别,喜剧中的行为是琐屑的,人物是卑贱的”(注:德莱登:《悲剧批评的基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充溢着资产阶级人文主义思想的莎士比亚,他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里的主角仍是国王、王子及贵族,仍然没有跳脱出悲剧主角的传统观念。直到十八世纪启蒙时期,狄德罗为适应已露头角的资产阶级需要,提出了悲剧除以“大人物的不幸为主题”外,还可以写“大众的灾难”之后(注:狄德罗:《论戏剧艺术》。),悲剧主角才一改以往由帝王将相一统的局面,例如席勒的《阴谋与爱情》、易卜生的《娜拉》、小仲马的《茶花女》,主角都是社会上的小人物。

中国的悲剧从开始就没有这种限制,它的主角可以是大人物,《长生殿》的主角是君主和妃子,《赵氏孤儿》的主角是忠臣与权奸,也可以是小人物,《窦娥冤》主角是贫苦低微的妇女,《桃花扇》的主角是妓女与荡子。现代以来,依然如此,不少悲剧的主角均属普通人物。

照例说,中国十三世纪和西方十八世纪以来的悲剧实践和理论,早已宣告了悲剧主角应是“名声显赫”的人物成了老皇历,已经陈旧和过时,然而当代美国的某些学者却提出了“悲剧衰亡”、“悲剧殒灭”的说法,理由之一,便是没有国王的时代里是没有悲剧主角的,他们否认日常生活里的悲剧性,不赞成悲剧主角的平民化。事实上,就在二十世纪的美国就有一部轰动的写普通人的悲剧《推销员之死》,剧作家阿瑟·密勒指出,“我深信普通人就像帝王一样宜于作为最高意义的悲剧题材”,当有人攻击《推销员之死》为“假悲剧”时,他被激怒了,说:这些评论是被“许多至今阴魂不散、冗长沉闷的旧定义”蒙蔽了眼睛(注:阿瑟·密勒:《悲剧和普通人》。)。应该面对实际,除了描写历史题材之外, 悲剧主角为普通人是不可逆转的。

现在,回到悲剧主角为“好人”的标志上。其实,这是亚理斯多德更为重视、更为强调,也是他在古希腊悲剧里发掘出的更为本质、更有价值的标志。《诗学》里反复多次地讲了摹仿对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悲剧摹仿的是“好人”。这虽是一个联结着历史的、阶级的、伦理道德的概念,却具有永恒的通用性和广泛性,无论王室贵族或平民百姓,无论地位显赫的大人物或平凡庸碌的小人物,都有好坏之分、美丑之别,尽管这个“好人”“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并犯有错误或过失,但他行为上总有顺应社会发展的东西,灵魂上总有符合人性人道的东西,那么,这“好人”便可以成为悲剧主角。亚氏排除了“坏人””特别是“极恶的人”作为悲剧主角(注:亚理斯多德:《诗学》。), 这在二千多年来不断受到赞同的回应,并且仍是现代主导的悲剧主角观。

当然,这个标志并非没有受到挑战,通常举出的例子便是莎士比亚的《麦克白》。这个麦克白,是个野心家,弑君篡位,是个暴君,屠戮异己,最后是众叛亲离,毙命于剑下。对此剧,众说纷纭,可是认为它是个悲剧却又是一致的。车尔尼雪夫斯基还特为给这类戏剧起了个“罪行悲剧”的名称(注:车尔尼雪夫斯基:《论崇高与滑稽》。)。那么,这不是“坏人”成了悲剧主角吗? 应该说存在着它的理论支撑,例如布拉德雷就说过有“好人的悲剧”也有“坏人的悲剧”(注:布拉德雷:《黑格尔的悲剧理论》。),别林斯基说过“悲剧不仅表现生活的肯定, 并且也表现生活的否定”(注:别林斯基:《智慧的痛苦》。)……比较起来,陈瘦竹的说法更符合实际,他说:“我们憎恶他(麦克白)的野心及由此而犯的罪行,但又觉得这个艺术典型不是一个单纯的‘极恶的人’”(注:陈瘦竹:《悲剧漫谈》。)。是的,麦克白曾经是一个拯救了国家、立过功勋、受人爱戴的大将,只是后来在他人的蛊惑、挑唆和煽动下,才使他潜伏的野心膨胀起来,他原本也有是非善恶的观念,即使在他一步步走向罪恶深渊之时,一面疯狂杀人,一面又哀叹自己的堕落,一面行恶和犯罪,一面又陷入了矛盾和痛苦,这是一个良知尚未泯灭殆尽的人的毁灭,而并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亚理斯多德的悲剧主角观是有弹性或区间的:好人——三七开的好人——对半开的又好又坏的人——非极恶的人。这最后的底线或堤岸:“极恶的人”不能充当悲剧主角,仍是应该守护而不能冲垮的。

这里,受到的启示是:在当今新旧交替并有反复的时代,一方面可以写新生力量刚抬头,就被垂死势力压下去的悲剧,并以这种英雄悲剧为主旋律来激励群众;一方面也可以写新生营垒里的某种人经不住旧思想的腐蚀而被拉过去,并以这种罪行悲剧为补充来警策群众。

它是怎样的一种矛盾冲突?

戏剧的矛盾冲突,是经过了历代剧作家的自发实践之后,才被逐步总结出来的。亚理斯多德只是触碰到情节和动作,布瓦洛、莱辛、歌德只是偶尔地提到斗争、反抗、矛盾和冲突,直到黑格尔方清醒而深刻地指出:“充满冲突的情境特别适宜于用作剧艺的对象”,“戏剧动作的本质是须是引起冲突的”〔12〕。于是认识戏剧的大门被敲开,以至有人把这个命题归结为“戏剧就是冲突”,“没有冲突便没有戏剧”,认为这是戏剧最为重要和本质的客观存在的法则。

悲剧里的这种戏剧冲突,通常称之为悲剧冲突,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悲剧冲突和其它戏剧冲突(例如喜剧冲突)一样,都是现实生活中矛盾激化的反映,都是戏剧演出自身的需要,如果说没有冲突便没有戏剧,那么,推进一步便是:没有冲突也没有戏剧中悲剧这一类型。其次,凡是冲突总是由双方的性格和行为的对立而形成的,但是,悲剧冲突进一步规定了这种冲突的一方是正义的、合理的或使人同情的,冲突的另一方则是非正义的、不合理的或使人厌恶的。假如双方都是善的(例如《兄妹开荒》)或都是恶的(例如《升官图》),那是喜剧冲突。最后,悲剧冲突的结果总是正义的、合理的或使人同情的一方遭到了毁灭。假如相反的话,正义战胜了邪恶,合理的事物占了上风,使人同情的一方获得了圆满的结局,那不是悲剧,而是正剧。悲剧之所以悲,是因为好人没有好结果。自古以来,有多种多样的悲剧:古希腊的悲剧,例如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表现了人和命运的冲突,被人称为“命运悲剧”;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悲剧,例如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奥寒罗》,着重写了主人公的优柔寡断、妒嫉等性格的弱点,被称为“性格悲剧”;到了十九世纪,小仲马的《茶花女》、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大雷雨》等,主要表现个人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冲突,要求个性的自由解放,反对不合理的社会束缚和压迫,被称为“社会悲剧”……悲剧内涵和名称虽然不一,但一般都符合悲剧冲突的法则和方式。

当然也有相反的意见,最有代表性的便是黑格尔。黑格尔一方面认为悲剧里存在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不可避免的冲突,另一方面又认为悲剧冲突的双方各有它的合理性和片面性,各是无罪的又是有罪的,是两善或两恶之间的冲突。他以古希腊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为例,作为这种悲剧冲突理论的注解。安提戈涅是忒拜国王的女儿,为争夺王位,她的二歌波吕涅刻斯借岳父的兵力回国向兄长开战,结果两弟兄自相残杀而死。克瑞翁以舅父的资格继承王位,他宣布不准埋葬波吕涅克斯的尸体,违者处死。这使安提戈涅十分为难:依照神律,亲属必须埋葬死者,以免亵渎神灵;依照国法,则不能埋葬死者,否则国家便无法维持社会秩序。经过选择,安提戈涅为哥哥举行了葬礼,于是被国王烧死。黑格尔认为:作为国王,克瑞翁的禁葬命令“在本质上是有道理的,它要照顾到全国的幸福”;作为安提戈涅,悍然不顾国王禁令,独立为其兄行葬礼,这种对哥哥的爱也是神圣的,“他如果不完成安葬他的职责,那就违反了骨肉至亲的情谊”,他各有情致,各有行动的合理性,各有其辩护的理由,虽互相抵触,却“两个都是公正的”(注:黑格尔:《美学》。)。之后,中西方都有师承黑格尔的这种悲剧冲突的说法,提出悲剧冲突是善与善之间的斗争,双方都有其吻合真理与人性的东西,提出纯粹的善恶斗争已经难以产生在当代悲剧里。

应该说,黑格尔派的这种悲剧冲突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歌德早就指出了黑格尔从理念出发考察《安提戈涅》的错误:“克瑞翁的行动并不是从政治道德出发,而是对死者的仇视出发。波吕涅克斯在他的家庭继承权被人用暴力夺去之后,设法把它夺回来,这不是什么反对国家的滔天罪行,以至死还不足赎罪,还要惩罚无辜的死尸”;“一种违反一般道德的行为决不能叫做政治道德。克瑞翁禁止收葬波吕涅克斯,不仅使腐化的尸体污染空气,而且让鹰犬之类把尸体上撕下来的骨肉碎片衔着到处跑,以至污染祭坛。这样一种人神共嫉的行为决不是一种政治德行,而是一种政治罪行”(注:《歌德谈话录》。)。因此,《安提戈涅》所写的并非是“善与善的冲突”,而是“善与恶的冲突”,即安提戈涅所代表的民主精神和克瑞翁所代表的暴君专制的冲突。退一步说,《安提戈涅》就算勉强符合了黑格尔的那个理念,而以此作为模式,那么必将抛弃整整一大批悲剧,因为绝大多数的悲剧冲突双方的存在并非都是合理的,而有是非之分、善恶之别、美丑之界的。当然,当代中国的某些悲剧受到过“左”的政治气候的影响,使冲突的双方“所谓好就是绝对的好,一切皆好,所谓坏就是绝对的坏,一切皆坏”,人物性格概念化了,冲突过程简单化了,这是需要纠正的。可是,也不能由此而走到又一个极端,“对立面已经难以单纯地用是非、善恶分明的判断来界定”,导向黑格尔指示的歧路。作为悲剧,它的冲突的主方人物,一般而言,在性格上总或多或少地包含着正义的素质,即符合人民大从道义的那些正面素质,在行为上都或多或少地显示出合理的趋势,即符合历史必然要求的那种进步的趋势。或者,在戏剧的自身范围内,它的人物有使读者和观众同情的地方,即某些思想、感情、意愿等相通的地方。如此,才能和另一方、包括和自己内心的另一方构成悲剧冲突。这个冲突的法则,应该是未来的悲剧,包括未来的社会主义悲剧仍应基本遵循的。

这种冲突的结局如何?

戏剧就是冲突,那么,冲突的双方总有一个谁胜谁负的结局。亚理斯多德依据古希腊悲剧的实践最早揭示了悲剧在结局上的标志:“完美的布局应有单一的结局,”即悲剧主人公“由顺境转入逆境”,以“不幸的结局收场”,它“最能产生悲剧效果”(注:亚理斯多德:《诗学》。)。亚氏主张“好人”才能充当悲剧主人公,因此,悲剧的结局又可归纳为:“一个人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即“好人没有好报”。

悲剧冲突的如此结局,二千多年来始终被遵循着。作品如此,例如《哈姆雷特》的悲剧主角被毒剑刺伤而亡,《大雷雨》的悲剧主角卡杰林娜投水自杀,《屈原》的悲剧主角是出走汉北,《关汉卿》的悲剧主角被逐出大都;理论也如此,例如车尔尼雪夫斯基说“悲剧是人底伟大的痛苦,或者是伟大人物底灭亡”(注:车尔尼雪夫斯基:《论崇高与滑稽》。),鲁迅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注: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说得最为透彻的是恩格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种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注:恩格斯:《致斐迪南·拉萨尔》。),把一种最为重要、最为常见的悲剧,它的冲突性质及结局,作出了最为深刻的概括。

对此,独立特行的黑格尔虽说没有否定,却把它纳进了自己理念的框子。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到了人类社会便是一种抽象的伦理力量,它原是统一的,可是到了悲剧里使分化为不同的人物性格及其目的,这些人物各自都以为自己所代表的伦理力量是正确的、正义的,各不相让,导致冲突;在冲突中,双方都以自己的正义性否定对方的正义性,以自己的合理性否定对方的合理性,所以都有片面的罪过;冲突需要解决,于是悲剧人物遭到毁灭,“随着这种个别特殊性的毁灭,永恒正义就把伦理的实体和统一恢复过来了”〔19〕。例如在《安提戈涅》这部悲剧里,国王克瑞翁代表国家的伦理力量,安提戈涅代表亲属的伦理力量,他们在禁葬和收尸上的冲突,各有自身正义或合理的一面,于是导致国王杀了安提戈涅,但安提戈涅的未婚夫是国王的儿子,他因安提戈涅之死而自杀了。结果,国王和安提戈涅都各以自己的片面性而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对此,黑格尔认为,受到惩罚或遭到毁灭的,只是人物片面性,而国家和兄妹之爱这两种普遍的伦理力量却在克服了各自的片面性之后,又得到了和谐的统一,这是一种“永恒正义”的胜利。这里,尽管黑格尔没有否定冲突的结果是悲剧人物的毁灭,可是把它套进了理念的框子,这只能是唯心主义的。当前,国内外的某些学者赞赏并提倡黑格尔的两善或两恶的悲剧冲突,弄得不好,在悲剧冲突的结局上也会滑到黑格尔的泥坑里。

事实上,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是因为正义的、合理的或使人同情的一方,在和非正义的、不合理的或使人厌恶的另一方产生的冲突中,由于多种原因,如对方的强大、自身的错误、性格的弱点等,最终遭致了无可避免的挫折、失败、痛苦和毁灭。这是由“好人”充当悲剧主角以及悲剧冲突的性质所决定的,它是实实在在的,而非抽象理念的,一般也是善恶分明的,而非是非不分的。只有这种有价值的人生毁灭才是悲剧,假使去掉了如此一个结局性的标志,那么也就没有了悲剧。

在悲剧冲突的结局上,二十世纪的中国碰到了一个独特的难题:怎么看待传统戏曲悲剧里的“团圆之趣”?《窦娥冤》里的主角窦娥是一个善良坚强的有着舍己为人品德的女子,她在悲剧冲突中被无辜杀害,可是在她临死之前的三桩愿望——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却一一实现,到了第四折还有个昭雪;《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一对互相爱恋的纯洁男女,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先后殉情而死,而死后却化成了一对颉颃而飞的蝴蝶;《白蛇传》中的白娘子的斗争失败了,她被法海镇于雷峰塔,但最后给白娘子留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一个希望……可以举出很多这种有一个希望的浪漫幻想尾巴的例子来,它几乎成了我国传统悲剧的普遍现象。开始,有人以西方悲剧结局的模式透视,认为中国没有真正的悲剧,之后,觉得不能如此生搬硬套,认为这是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悲剧。应该说,在这种有着“团圆之趣”的悲剧里,其中的一部分为糟粕,封建的、迷信的、不敢正视现实生活中惨酷与悲哀的糟粕,违背了悲剧精神。但多数的戏剧却不是这样,它们的主体,即剧作家着力展开的这个主角与丑恶一方的矛盾冲突,着力营造的这个美好主角的势不可免的毁灭,都完全符合西方悲剧的标志,包括不幸结局的标志,因此,完全可以说诸如《窦娥冤》之类的杰作,即使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之中亦无愧色。根据中国悲剧的实践,要把主体的悲剧结局与反映民族审美心理的团圆收尾区分开来;主角毁灭了还不是悲剧结局?团圆收尾则应看作是东方悲剧的一个特点,它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主角毁灭的命运。

悲剧形成了什么特殊风格?

在所有的文艺形式里,悲剧是最为严肃、崇高的,这种特殊风格使它与喜剧的滑稽、轻松、讽刺判然有别,构成了一个识别悲剧的标志。

最早提出悲剧应该着意于严肃的是亚理斯多德,他把悲剧界定为“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注:亚理斯多德:《诗学》。)。严肃不是滑稽、轻浮,而是庄严、肃穆,它的形成是由悲剧摹仿的对象所决定。悲剧以高尚或善良的人为主角,这个主角又由顺境转入了逆境,而他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决定了他要和对方展开不屈不挠的斗争,这与“坏”或“丑”的一方的斗争是你胜我负、你死我活的,结局却是主角遭到了不幸,如此一个接着一个的非同儿戏的人物行动,就决定了悲剧在总体上是一种严肃的氛围和风格。亚氏揭示的古希腊悲剧的风格标志,实际上成了后来世界各国几乎绝大多数悲剧的共同特征。郭沫若是现代中国历史悲剧的大家,他的《棠棣之花》、《虎符》、《高渐离》、《南冠草》等一系列悲剧,歌颂了历史上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爱国志士,就都有着严肃的风格,尤其是他的《屈原》,作者赋予了悲剧主角深切的爱国爱民思想和英勇无畏的斗争精神。出于爱国爱民,屈原这位政治家兼诗人坚定地主张联齐抗秦,以免遭秦国的侵吞,为此,他劝戒楚怀王,怒斥南后,痛骂张仪,与卖国降秦的一伙作不妥协的斗争,即使免职、囚禁乃至他的弟子婵娟因误饮毒酒身亡也没有屈服,最后在卫士的解救下出走汉北,自始至终的庄严肃穆。

悲剧的另一个重要的风格标志是崇高,这是许多人、包括车尔尼雪夫斯基都指出了的。车氏还认为悲剧就是崇高的艺术,而这种崇高就是“在道德必然律的力量面前肃然起敬之情”(注:车尔尼雪夫斯基:《论崇高与滑稽》。),这是说得很透彻的。悲剧主角不仅有正面的道德素质,而且以积极的姿态,甚至把个人生死置于度外地去跟邪恶势力斗争,于是回荡于剧中的自然是一种令人肃然起敬地悲壮崇高的精神风格。据说,马克思非常喜爱埃斯库罗斯的悲剧作品,每年都要读一遍,他把《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的主人公称为“哲学日历中最崇高的圣者兼殉道者”(注:马克思:《博士论文》。)。

那么,严肃、崇高的悲剧里能否容许喜剧因素的渗进呢?戏剧史上曾经出现过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认为不能。在亚理斯多德的著作里,悲剧与喜剧是泾渭分明、不能相混的,他从好几个角度说明了两者的差别,甚至讲到“比较严肃的人摹仿高尚的行动,即高尚的人的行动,比较轻浮的人则摹仿下劣的人的行动”(注:亚理斯多德:《诗学》。),表明两者之间是壁垒森严的;到了中世纪,基督教会走到极端、竟把喜剧驱逐出了官方的艺术和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到了十七世纪,法国古典主义者又在悲剧与喜剧之间制造人为的界限,认为它们犹如井水与河水互不相犯。一种认为可以。许多人都指出,即使在古希腊的悲剧里也不乏喜剧性因素,包括最为著名的《俄狄浦斯王》也是悲喜揉合的,莫恰还指出欧里庇得斯《海伦》是“把滑稽情节插入悲剧最好的作品之一”(注:莫恰:《喜剧》。);之后,一方面有人在悲剧与喜剧之间筑墙挖沟,让它们分隔,另一方面也不断有人拆墙填沟,把它们联接。莎士比亚总是在悲剧主人公的身旁安置一些滑稽可笑的角色,而自十八世纪狄德罗之后,悲剧里渗进喜剧性更逐步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伟大与卑琐、崇高与滑稽、严肃与轻快、可悲与可笑,尤其在荒诞派的悲剧里已经谁也离不开谁;中国自十三世纪产生了成熟的戏剧后的七百多年,除少部分是一悲到底的,大多数悲剧都是悲喜交集、苦乐相错的。苏国荣认为它们的一般模式为:喜→悲→喜→悲→大悲→小喜这种交叉递进的结构形态(注:苏国荣:《我国古典戏曲理论的悲剧观》。)。哪一种意见符合悲剧的实际情况呢?应该说是后一种,即悲剧里可以包含、渗进、揉合喜剧性的这一种意见符合悲剧的实际情况,因为它是现实生活中既蕴含着悲剧性又蕴含着喜剧性的自然反映。戏剧家可以用悲剧的眼光专注于它的悲剧性,写出激越壮烈的悲剧,也可以用悲剧的眼光兼顾喜剧的因素,以喜衬悲,写出悲喜交错的悲剧,它们都是人们审美心理的需要。

别林斯基说:“整个人类生活就是英雄、恶汉、平常人物、渺小家伙和愚人彼此间的冲突和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所以,“悲剧包含戏剧诗的全部实质,包括着它的一切因素,因而喜剧的因素也有充分根据容纳在内”(注:别林斯基:《戏剧诗》。)。悲剧在近一、二个世纪里的发展是愈益显示了这个趋势的。对此,当代西方戏剧理论界敏锐地察觉并捕捉到了,但是他们中的某些人以此为根据之一,说悲剧已经衰亡或消解了,这既不符合历史也不符合现状,更是一种对悲剧风格标志的误解。事实上,悲剧从来就有一类是悲喜融合和交集的,作为悲剧它们仍有严肃和崇高的风格上的主导品质。

悲剧产生了何种效果?

悲剧效果即悲剧在读者或观众里所能产生的作用。在西方的诸种艺术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被谈论得最早、最多、最为众说纷纭的。仅古希腊的一个“卡塔西斯”就有形形色色的解释,至今聚讼不已,影响所及,以至人们把悲剧所产生的效果也视为悲剧的显著标志之一。

最早出现的是一种悲剧负效果论,代表人物是柏拉图。他认为情感是人性中“卑劣的部分”,悲剧挑动人的情感,“拿旁人的灾祸来养自己的哀怜”(注:柏拉图:《文艺对话集》。),因此下令逐出他的理想王国。之后,经过改头换面,这种言论仍时有冒头,例如德国的叔本华认为:悲剧唯一的职能是表现人生的可怕方面,再现一种巨大的不幸,从而使人感到畏惧,自愿退出人生舞台(注:叔本华:《意志和表现的世界》。)。例如当今中国的某些人认为:悲剧使人悲观失望,描写革命烈士的悲剧是一种亵渎,表现社会生活中的悲剧现象是丑化社会主义制度(注:参见陈瘦竹:《悲剧往何处去》。)。当然,这种种都是对悲剧的失常判断,并不符合实际。

第一个提出悲剧正效果论的是柏拉图的学生亚理斯多德。他认为,情感是人应当有的,受理性指导的,因而是对人有益的,并在《诗学》里提出了一个极为著名的论断:悲剧“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Katharsis(卡塔西斯)”(注:亚理斯多德:《诗学》。)。 为什么悲剧能引起观众的“怜悯”?因为剧中人物是与观众相似的善良的人,他们看到剧中人物正在遭受或即将遭受的不应遭受的苦难,自然会涌出怜悯之情感。为什么悲剧能引起观众的“恐惧”?因为观众看到剧中人物之所以陷于厄运,不是由于他们的为非作恶,而是由于他们看事不明,犯了错误,联想到自身也可能遭受到同样的苦难,因此又会发生一种恐惧的情感。那么,什么是“卡塔西斯”呢?根据我国学者罗念生的仔细梳理和认真辨析,认为:这原是一个医学术语,即治疗的意思,用到《诗学》里,可译为“陶冶”。如此,悲剧的效果就是能陶冶人的情感,借以获得心理的健康(注:罗念生:《诗学·译后记》。)。亚氏肯定悲剧对社会道德有良好的影响以及能给人以“快感”的审美价值,是对柏拉图否定和贬低悲剧效果的有力纠正,从此悲剧的正效果论成了世界戏剧史上始终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以后,尽管不断有人对亚氏关于“怜悯”、“恐惧”、“陶冶”、“快感”说明表示异议,例如高乃依、莱辛、席勒、黑格尔、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勃罗留波夫等等,可是他们都是在亚氏奠定的基础上作出的发展,是富有才智也不乏失误的发展。

悲剧的效果是由悲剧的性质所决定的。前面说过,悲剧主角一般是令人尊敬或同情的人物,他和反方的斗争具有极大的普遍性和典型性,并且在斗争中愈益显示出他的高贵品质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因此尽管他最后被毁灭了,可是在观众的心里却获得了深深的同情和仰慕,觉得他是一个英雄。与此同时,那造成美或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的社会力量,必须引起观众的愤恨。这种善与恶、美与丑激发出来的爱与憎、悲与恨无疑具有教育与审美的、认识与激励的功能,而且这种功能是以悲剧的形式来肯定悲剧精神的方式达到的,其效果就尤为独特、尤为强烈、尤具震撼力。时常有一种议论,认为悲剧使人悲观失望,使人逃避人生。这是对悲剧性质的一种错误观念。对此,亚瑟·密勒说得好:“在事实上,悲剧作家在悲剧中蕴藏着比喜剧更丰富的乐观主义,而悲剧的最后效果应该就是加强观众对于人类的最光明美好的信念”(注:参见陈瘦竹:《悲剧往何处去》。)。从这个意义上说,悲剧的本质是一种让人不畏强暴、催人奋进的战斗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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