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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4)06-0056-07
一
基斯·德罗斯(Keith DeRose)声称有一个支持怀疑主义的论证,其所有的前提“初看 起来似乎都是合理的”[1](P482)。他所讲的论证实质上可以表述如下:
(1)我不知道我不是一个无躯体的瓮中之脑(注:“瓮中之脑”是西方哲学界广为人知 的一个典故,其思想最早源于笛卡儿。其现代版本的大意是,有一个天才但邪恶的教授 (或科学家),将“我”的头切下来,然后和一个装满维持生命所需要的营养瓮联系在一 起,以维持“我”大脑的生命,同时又将“我”的大脑和一台超级计算机连在一起,以 控制“我”的思维,使“我”的感觉和正常人一样,过着正常的生活,以致“我”没有 办法发现事实真相,没有办法发现“我”自己是否只不过是一个装在营养瓮中的大脑。 ——译者注),([我不知道]我不是处在黑客帝国,一个邪恶的魔鬼不是正在欺骗我)。
(2)如果我不知道我不是一个无躯体的瓮中之脑,([我不知道]我不是处在黑客帝国, 一个邪恶的魔鬼不是正在欺骗我),那么,我就不知道我有双手。
(3)因此,我不知道我有双手。
另一方面,他认为否认这个论证的结论直觉上也是合理的[1](P489)。他有时将这个怀 疑主义论证的前提的合理性和否认其结论的合理性称之为“直觉的冲突”[1](P494、49 8、489)。
我将证明,直觉之间并没有冲突,因为直觉的信念是非推理性的,是以一个命题看上 去是真的为基础的,而该命题的真完全是根据我们对它的理解来决定的。我们知道,我 们有双手是一种直觉,但命题(1)的合理性却是来自一个推论[在声称我们通常情不自禁 在(1)所描述的情景中“设身处地”之后,德罗斯紧接着通过一系列的反问提出了一个 支持(1)的论证[1](P485)]。在德罗斯看来,这一论证是建立在这样一个要求的基础上 的,即知识应该对真实事件有灵敏的反应。也就是说,按照这一要求,如果我知道命题 P为真,那么,如果P是假的,我就不会相信P为真。但对敏感性(sensitivity)[即对真 的敏感性或对真实事件的敏感性,简称敏感性——译者注]的合理性起源于它对我们知 道什么和不知道什么的直觉判断的解释能力。当和命题(2)结合时,敏感性将我们引向 命题(3),而(3)是对我们直觉上认为非常合理的命题的否定。这一事实是对敏感性的一 次打击。我将证明敏感性还会受到更多的打击,以及我们有理由认为上述论证的第一个 前提是假的——我们确实知道我们不是无躯体的瓮中之脑,我们不是身处黑客帝国,等 等,即我们确实知道怀疑主义的假设是错误的。我针对德罗斯的指责是,他过于迎合怀 疑主义者了;我们不知道标准的怀疑主义假设是假的,这在直觉上并不合理;没有任何 正确的认识原则表明我们缺少这样的知识。
假定我们先考虑德罗斯认为直觉上我们知道某事的例子和直觉上我们不知道某事的例 子:
(1A).我手上的彩票不会中奖(彩票的号码还没有出来)。
(1B).我手上的彩票不会中奖(我已经听到收音机宣布中奖号码)。
(2A).动物园里黑白条纹相间的动物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我不是动物学专家)。
(2B).动物园里黑白条纹相间的动物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笔者是能够辨别身上巧 妙绘图的骡子和斑马的动物学专家)。
(3A).我正在观看一个谷仓(我所看到的谷仓是路边唯一的谷仓,而旁边其他的许多谷 仓都是看似谷仓的假谷仓)。
(3B).我正在观看一个谷仓(我所看到的谷仓在路边,而旁边没有其他的看似谷仓的假 谷仓)。
按照德罗斯的看法,我们的直觉是:人们并不知道每对命题的第一个命题,但确实知 道第二个命题。他的解释是,知识必须对真有灵敏的反应。也就是说,按照这一要求, 如果我知道命题P为真,那么如果P是假的,我就不会相信P为真。案例中每对命题的第 一个命题并不能满足真的敏感性的这一要求。如果我拿到的是一个将要中奖的彩票,在 我听到抽奖结果之前,我依然相信我拿到的彩票不会中奖,因为不中奖的概率太高。如 果动物园里的动物真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我依然相信它们不是,因为我依然相信它 们是斑马。在命题(3A)里,如果我所看到的不是一个谷仓,那么我所看到的是一个看似 谷仓的假谷仓,我依然认为它是一个真的谷仓。因此,敏感性解释了我们的直觉,即在 命题(1A)、(2A)和(3A)中,我们缺少知识。
然而,敏感性在每对命题的第二个命题中得到了满足。如果我听到收音机宣布中奖号 码,那么我就会相信我中奖了,而不是相信中奖失败。因此,在听到中奖号码之后,和 (1A)中的情景不一样,如果我没有失败,那么,我就不会相信我失败了。如果我是一个 很好的动物学家,那么,如果动物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而不是斑马,我就会注意到二 者之间的区别,并相信它们是骡子,这和(2A)中的情况不一样。如果我在路上,路边没 有似是而非的谷仓,那么,如果我所看到的建筑不是谷仓(比方说,一座房子),我就不 会还相信它是一个谷仓。因此,在上面的三对命题的第二个命题中,敏感性得到了满足 。当然,敏感性自身是不足以成为知识的(起码不能成为真信念,我认为必须加上辩护) ,但它有助于解释什么时候我们没有知识。因此,它也许是知识的一个必要条件。
然而,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的例子似乎是对敏感性的一个反例,而不是一个支持敏感 性的例子。在这个例子中,敏感性解释了我们缺少知识的直觉。我的直觉是,按照寻求 最好解释的推理,我们确实知道动物园里的生物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即使我们无 法将其和斑马区别开来。它们是斑马,而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是对我们所看到的 动物的最好解释。正是这一解释,“排除了”它们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而不是根据 如下的推理:“它们是斑马”,并且“如果它们是斑马,它们就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 子”,因此,“它们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1](P485)所以,我“只需要看一看 它们”,无须进行“某种专门的调查”,如用油漆清除剂涂抹它们的身体[1](P488), 就能够知道这些动物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当然,前提是“只需要看一看”,允许 求助于归纳推理或寻求最好解释的推理。而毫无疑问,前者允许后者,因为我们相信某 物是一个谷仓“只需要看一看”,尽管我们相信这一点是因为它是一个谷仓的假设比其 他假说更好地解释了我们的视觉。
德罗斯还给出了另一个例子。他认为这个例子不是反对敏感性的(甚至也许认为是支持 敏感性的),而我认为这个例子是反对敏感性的。德罗斯承认,按照敏感性,我们并不 知道一份报纸在报道芝加哥公牛队昨晚获胜时没有出错,因为,按照它过去报道比赛成 绩的良好的记录来看,即使它出了错,我们也会相信它没出错。但如果我们意识到它过 去报道比赛成绩的良好记录,如果它又确实没有出错,那么,我们就确实知道今天早上 它没有出错。因此,尽管德罗斯声称他“不得不承认(温和的)怀疑主义的断言,即我并 不知道那份报纸在报道哪个队获胜时没有出错”[1](P485),敏感性似乎再一次产生了 反直觉的结果。
然而,他确实承认有些其他的例子似乎对敏感性是知识的必要条件的这一看法构成了 反例。德罗斯考虑了诺扎克(Nozick)提出的一个例子。一位祖母根据她孙子的气色知道 她的孙子很健康。然而,即使她的孙子不健康,她还是会相信她的孙子健康,因为如果 她孙子不健康,她的儿子和媳妇会将这个坏消息瞒着她。但是德罗斯对这个例子的处理 不一样,他假定,如果孙子身体不健康,最接近这一可能的世界的世界是一个这样的世 界,他的祖母还是看着他,而在这个世界里,他的脸色并不好。因此,在最接近的世界 里,孙子身体并不健康,而且她并不认为他身体健康。
但即使最接近的世界就是祖母看着她孙子的世界,他的父母仍可以掩盖他生病的迹象 。例如,让他戴一个帽子,以遮掩因化疗而导致的脱发;或者他的父母可能骗祖母,告 诉她,她的孙子想“酷”,因而把头发给剃了。这样,当她正面瞧着她的孙子时,她还 是会相信他是健康的,即使他并不健康。因此,按照敏感性,她现在根据他的气色并不 知道他是健康的。这似乎是反直觉的。
德罗斯还讨论了一个敏感性给出错误回答的例子。这个例子和如下假设H有关:我是一 只聪明的狗,总是不正确地认为我有双手[1](P487)。我真的知道非H吗?也就是说,我 真的知道我不是这样一只有错觉的狗吗?敏感性意味着我不知道,因为如果我是这样一 只狗,我会依然相信我不是。德罗斯的回答事实上是,虽然敏感性本身不是知识的必要 条件,但敏感性加上一个条件就可以成为必要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当H是真的时候,H解 释了我们如何错误地相信了某些日常的命题。他这里的指责是,当H为真并且我们是一 只有错觉、无手的狗时,H并没有解释我们如何开始相信我们有双手,这和瓮中之脑的 假说不一样,后者确实提供了解释。德罗斯似乎认为,如果真有这样的解释,鉴于我们 对非H没有感知能力,我们并不知道非H。
但这似乎是错误的。假定我是一只有错觉的狗,这是因为我的大脑被移植到某只狗身 上,而移植有两个糟糕的副作用:(1)这只狗成了瞎子,并且(2)它无法感知到它的脚。 这样,根据我的记忆,我依然相信我有双手。因此,如果非H为假,即如果H为真(如果 我是一只有错觉的聪明的狗),我还是会相信非H是真的,即相信我不是一只对双手有错 觉的聪明狗。这样,即使H解释了我为什么相信我所相信的东西,但敏感性还是不成立 。因此,我无法知道我不是一只有错觉的聪明狗。然而,这似乎是荒谬的。因此,敏感 性加上解释性的要求也不是知识的必要条件。
这并没有结束敏感性的问题。阿尔文·普兰廷格(Alvin Plantinga)曾论证过,如果敏 感性是知识的一个必须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知道一个合取命题,然而却不知道它其中 的一个合取项[2](P15-16)。假设这个合取项是对某个怀疑主义假设的否定命题,如, “我是一个瓮中之脑”的否定命题[即“我不是一个瓮中之脑”——译者注]。正如我们 已经看到的,我相信我不是一个瓮中之脑的信念对真实事件并不敏感,因为我依然相信 它,即使我是一个瓮中之脑。让另一个合取项为某一个日常命题,如“我坐在椅子里( 而不是瓮中!)”。我对整个合取命题的信念对真实事件却是敏感的,因为在最相近的可 能世界里,如果该命题为假,我的信念也会是假的,这是因为我并不坐在椅子里,而且 如果我不是坐在椅子里,我就不会相信我坐在椅子里。而鉴于我所掌握的所有证据以及 鉴于这一合取命题对真实事件是敏感的,我当然可以知道“我不是一个瓮中之脑并且我 坐在椅子里”。然而,如果对真实事件的敏感性是知识的一个必要条件,那么我依然不 知道我不是一个瓮中之脑。因此,我有可能知道一个合取命题,但却并不知道它的合取 项之一。这是荒谬的。因此,对真实事件的敏感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知识的一个必要 条件。
德罗斯似乎并不为这些对敏感性提出的诘难所困扰[1](P489),甚至还欢迎这一结果, 即任何“对敏感性要求的恰当的奇泽姆式的(Chisholmed)改进”都不是知识的必要条件 。他认为敏感性的例外并不能阻碍它解释当敏感性的条件没有被满足时,我们怎样倾向 于判断人们缺少知识。但是,敏感性应该解释的是在所挑选的例子中关于我们缺少知识 的直觉判断,并且解释我们为什么应该认为我们不知道某些怀疑主义的假设是错误的。 但如果敏感性不是知识的必要条件,那么它,或者其改进过的表述,如何才能够做到这 一点呢?
考虑一下下面的类比:行动功利主义可以解释某些行动为什么是错误的,而其他一些 行动是正确的。然而,总有例外。在著名的器官移植的例子中,行动功利主义不能解释 悄悄地将一个健康的人肢解以抢救急需他维持生命的器官的五个人的生命为什么不对。 假设我们现在想知道,比如,有意怀孕并且再流产以获取胎儿的干细胞是否是错误的。 在这个例子中,行动功利主义给我们的答案(比如,怀孕并且再流产以获取胎儿的干细 胞是允许的)正确吗?或者不过是像器官移植的例子中的那样,这不过是一个例外?除非 行动功利主义是一个没有反例的原则,否则我们无法回答。同样,我们无法回答我们是 否不知道我们不是瓮中之脑,等等,除非敏感性,或者对其适当的改进,是知识的一个 必须的条件。
单独的敏感性似乎并不是知识的一个必须的条件,改进过的敏感性似乎也不是。如果 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瓮中之脑(不是处在黑客帝国,不是受一个邪恶魔头所欺骗,等等) 的断言直觉上是合理的,我们就不必担心敏感性,因为我们不必担心证明这一断言的论 证。这样,对关联主义的辩护就可以依赖于它解释我们所有的(怀疑主义的和非怀疑主 义的)直觉的能力。但只要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瓮中之脑(等等)的断言依赖于一个论证 ,那么,这个论证的前提之一看上去必须是真的,并且该前提必须说明某件事情是知识 的一个必须的条件,而另一个前提则需说明我们不是瓮中之脑(等等)的信念并没有满足 这一条件。不管是敏感性,还是其改进的说明,都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它们都不是知识 的必须条件。
二
有人提出,虽然敏感性不是知识的一个必须的条件,然而相对弱一些的条件,即所谓 可靠性(safety)的条件却是的。按照可靠性的一种较强的说法,如果我通过某种方法M 知道命题P,在所有的相近的世界里,在这些世界里通过M我依然相信P,那么,P就是真 的。在第一个彩票的例子里,我没有意识到宣布中奖号码,可靠性没有得到满足,因为 在那种情况下,有一个相近的可能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由于我中奖的概率极低,我 继续相信我不会中奖,但我却中了奖。因此,在所有相近的世界里,由于对其概率的反 思,我继续相信P = 我不会中奖,而并非在所有这些相近的世界里,P都为真。可靠性 也可以解释在外表看似谷仓的例子中的直觉,即我缺少知识的直觉。在相近的世界里, 根据知觉我相信我面前的建筑是一个谷仓,而在这些世界中,这个建筑并不是一个谷仓 ,而是一个看似谷仓的布景。
可靠性还有一个结果,即我确实知道动物园里的动物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因为 在所有相近的世界里,我都相信它们不是这样的骡子,它们也确实不是骡子。在这些相 近的世界里,这些动物都是斑马,尽管在一个遥远的可能世界里,它们将会是身上巧妙 绘图的骡子,而我依然相信它们不是。同样,可靠性蕴涵着我确实知道我不是一个瓮中 之脑。在所有相近的世界里,我相信我不是一个瓮中之脑,而我确实也不是。因此,和 敏感性一样,可靠性可以解释看似谷仓和彩票例子中的核心直觉,与此同时,又可以避 免怀疑主义的结论。和敏感性不一样,可靠性蕴涵着我们知道动物园里的动物不是身上 巧妙绘图的骡子,并且知道我们不是无躯体的瓮中之脑。但是,和德罗斯的看法相反, 这些结果不是反直觉的。
和敏感性不一样,可靠性并不受普兰廷格的诘难。因为按照可靠性,我们可以知道相 关的合取命题的两个合取项,即我可以知道我不但坐在一个椅子里,而且我不是一个无 躯体的瓮中之脑。因为在相近的世界里,如果我相信它们是真的,它们就是真的。因此 ,可靠性不会有不恰当的后果,即它不会导致我们能够知道一个合取命题,同时却不能 知道它的一个合取项。
有些人认为强的可靠性太强了[3](P16-19)。假定我将我的车停在学校附近的街道上, 并且我清楚地记得我的车停在什么地方。假定我的车没有被偷,它还在我所停车的地方 。那么,我似乎知道我的车停在什么地方。然而,在韦恩州立大学,停在学校附近街道 上的车有时被偷走。有一个偶然发生的相近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依然相信我的车 停在我停车的地方,而我的信念不是真的。因此,强的可靠性没有得到满足。如果强的 可靠性是知识的一个必须的条件,那么,当我的车还没有被偷时,我并不知道我的车停 在什么地方。许多人发现这个结果是反直觉的。
有的人提出了一个较弱的可靠性条件。弱的可靠性只要求,如果在最相近的世界里我 知道某件事,那么,如果它是假的,我就不会相信它。这就允许在某些相近的世界里, 我相信某个相关的命题,我就可以有知识,即使该命题是假的。因此,当我的车事实上 被偷了时,我相信我的车停在我停车的地方,这也许并不蕴涵着当此刻车还没有被偷时 ,我不知道它在何处。前者是否蕴涵后者取决于究竟有多少次我相信它在我停车的地方 而它又不在。弱可靠性似乎还蕴涵着我确实知道我买的彩票是不会中奖的彩票,如果它 事实上它也不是。在最相近的世界里,如果我相信它是不会中奖的彩票,它就是不会中 奖的彩票,弱的可靠性因此而得到了满足。
究竟是强的可靠性,还是弱的可靠性是知识正确的必须条件,和我将要讨论的问题无 关。不论是强的,还是弱的可靠性都不支持怀疑主义,因此它们都不支持这一断言—— 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瓮中之脑([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处在黑客帝国,正受到一个罪恶 的魔鬼的欺骗,等等)。因为在所有的相近的世界里,即在我相信我不是一个瓮中之脑( 等等)的世界里,我都不是一个瓮中之脑(等等)。敏感性支持怀疑主义,但却是假的。 某些版本的可靠性也许是真的,但却不支持怀疑主义。因此,不论是敏感性还是可靠性 都没有提供支持怀疑主义的理由。
可靠性不能解释某些德罗斯看作是论据的东西。它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不知道动物园 里的动物不是身上巧妙绘图的骡子,以及为什么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无躯体的瓮中之脑 。但是,我想证明这些关于缺少知识的判断直觉上并不合理。强的可靠性可以解释某些 论据,即可以解释为什么当附近有许多看似谷仓的假谷仓时,我们不知道我们面前的建 筑是一个谷仓,以及为什么在彩票抽奖之前,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彩票不会中奖。它还可 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我们知道我们有双手(此处用“部分地”一词,因为可靠性至多不 过是知识的一个必要条件)。总的说来,可靠性比敏感性更适合成为知识必须条件的候 选者。但如果没有敏感性,就没有理由认为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无躯体的瓮中之脑(等 等)。但这样的话,就没有合理的断言彼此冲突的一个集合让关联主义来解释了。一个 怀疑主义的反对者可以解释所有的合理的断言。因此,关联主义存在的基础被抽掉了。
不幸的是,对怀疑主义的反对者来说,可靠性究竟是否是知识的一个必须的条件很难 说。它取决于我们怎样理解可能世界的相近性。如果极可能的世界都和实际的世界相近 ,那么当知识出现的时候,可靠性的要求就可以违反。假定我知道《底特律自由新闻》 在报道底特律老虎队的棒球比赛分数时非常准确。假定它报道昨天晚上老虎队以7∶6击 败了亚利桑那衲脊蛇队,假定前者确实击败了后者。那么,我知道老虎队获胜的比分为 7∶6。但是,假定,鉴于世界是事实上的世界或者这是相近世界的一个充分条件,相近 的世界可以理解为非常可能发生的世界。假定《底特律自由新闻》内部昨晚已经发生了 一场突发事件的概率非常高,并且如果此事已经发生,接管的组织有意报道了错误的比 分,以便从他们对比赛所下的赌注中获利。那么,在相近的世界里,我相信报道所报道 的比分,而在这个世界中,我的信念是错误的,也就是说,可靠性的要求被违反了。然 而,只要突发事件没有发生,我依然知道老虎队获胜的比分为7∶6。
即使世界的相近性按照世界的相似性来理解,而不是按照可能性来理解,我们似乎可 以得到同样的结果。一个突发事件几乎发生的世界可以和它事实上发生的世界非常相似 。但在这样一个相近的世界里,我会相信报纸关于棒球比分的报道是正确的,虽然它并 不正确。因此,我相信报纸正确报道了老虎队比赛比分的信念没有满足可靠性的要求, 因为即使在一个报纸没有正确报道比分的相近的世界里,我依然相信它正确地报道了比 分。然而,鉴于该报报道棒球比赛比分的完美记录,我确实知道所报道的比分在现实的 世界里是正确的,而在现实的世界里,它确实是正确的。不论可靠性还是敏感性似乎都 不是知识的必要条件。
也许,我们可以对相近性做某种说明,这种说明可以使可靠性的辩护者绕开上述明显 的反例。但即使不能做出这样的说明,即使可靠性作为知识的一个必须的条件不能成立 ,这对怀疑主义者来说,或者对于试图迎合怀疑主义观点的关联主义者来说,都不是一 种安慰。因为证明的责任在怀疑主义者这边,比如,他必须证明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无 躯体的瓮中之脑。由于我们不知道这一点直觉上并非不合理,因此怀疑主义者必须证明 这一点,并且关联主义者必须提供一个证明这一点的论证,这样,关联主义理论可以对 一些论据提出比反对怀疑主义的理论更好的解释。
有两个第二个前提相同但却截然相反的论证:一个是在本文开头证明怀疑主义的论证 ,而另一个则是下面摩尔式的、反对怀疑主义的论证:
(1*)我知道我有双手。
(2)如果我知道我有双手,那么,我就知道我不是一个无躯体的瓮中之脑。
(3)因此,我知道我不是一个无躯体的瓮中之脑。命题(1*)是和命题(1)相对抗的,命 题(1)说我不知道我不是一个无躯体的瓮中之脑。只要有双手的假设比我是一个无躯体 的瓮中之脑的假设更好地解释我的感觉经验,并且瓮中之脑所具有的感觉经验和我真有 双手的感觉经验毫无二致,我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有双手而不是一个无躯体的瓮中之 脑。看起来,知识的充分条件在于我有一个经过辩护的真信念并且又没有盖梯尔(
Gettier)或彩票的问题。如果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某些知识的充分条件得到了满足,即 ,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有双手(通过寻求最好解释的推理),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有充分 的理由相信我有双手(通过对什么是辩护的充分条件的哲学反思),以及有充分的理由相 信没有涉及到任何盖梯尔或彩票问题(还是通过对案例性质的哲学反思),那么我就能够 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知道我有双手。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1*)而不是(1)。因 此,只要没有可比较的理由接受(1),我们接受(1*)而拒斥(1)就不是武断的。我已经证 明(1)直觉上是不合理的,不管是改进了或没有改进的敏感性都不是知识的一个必须的 条件,因此都不能用来证明(1)为真,即不能用来证明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无躯体的瓮 中之脑,如此等等。可靠性可以是知识的一个必须条件,但我们关于各种各样的怀疑主 义假说是假的的信念满足了而不是违反了可靠性的要求。因此,不论是敏感性,还是可 靠性都没有提供支持怀疑主义结论的理由。也许有其他的理由认为这些结论是真的,即 认为(1)是真的,但举出这些理由的责任在怀疑主义者一边,在关联主义者一边。后者 将自己的观点部分地建立在类似(1)这样断言的合理性的基础上。
三
虽然我不认为关联主义对我们在不同的情况下知道什么和不知道什么的合理的断言提 供了最好解释,虽然我不认为它可以建立在这类理由的基础上,但也许有一些实用主义 的理由支持某种实用主义的关联主义。让我从一个广泛讨论过的例子开始。
汉娜和她的丈夫在星期五下午开车回家。他们打算在回家的路上在一家银行门口停下 来存工资支票。但当他们开车经过银行时,他们注意到和平时星期五下午一样,里面的 人排的队很长。考虑到马上存工资支票对他们并不太重要,汉娜说道,“我知道银行明 天会开门,因为我两星期前的星期六上午就在那儿。这样,我们可以明天上午来存支票 ”。但在这个时候,汉娜的丈夫提醒她,星期一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账单到期,他们的账 户里必须有足够的钱来支付账单,“银行常改变它们的营业时间。你能肯定此事明天不 会发生吗?”汉娜犹豫起来,说道,“我想我并不是真的知道银行明天会开门。”[4]
汉娜在承认她并不知道银行第二天会开门时,她是对的吗?她不应该轻信这一论证:(A )你所知道的必须是真的,(B)银行明天也许不开门,因此,(C)我并不知道明天银行会 开门。这个论证犯了“辖域谬误”的错误。当(A)理解为,“必然地,如果你知道某事 ,它就是真的”时,那么,这个前提是真的。但在此时,(B)就不是(A)的后件的否定命 题:“P也许是假的”和“P是真的”并不矛盾。因此,当(A)是以使之为真的方式理解 时,那么其所得到的论证就是无效的。然而,如果(A)理解为“如果你知道某事,它必 须为真,即它必然为真”,其所得到的论证就是有效的,但这样理解(A),(A)就是一个 假命题。因此,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既让(A)为真,同时又让论证是有效的。
但有人也许会提供一个不同的论证,其结论是,汉娜不知道银行星期六开门。有人也 许会认为知识要求经过辩护的信念,而一个信念是否得到辩护不仅仅取决于一个人实际 拥有的证据,而且也取决于他应该有的证据。而且,一个人所应该有的证据至少部分地 取决于实践当中利害攸关的东西:事情越是利害攸关,你想获得认识上得到辩护的信念 和知识所需要的证据就越要多。因此,在上述例子中,如果那个重要的账单没有到期, 汉娜就有知识[即她知道银行星期六上午开门——译者注]。如果她走到银行,看到贴在 外面的营业时间表明银行星期六开门营业,即使账单到期,她也有知识。然而,如果有 更加利害攸关的事情,比方说,假如某些绑架者威胁如果赎金在星期一清晨还没有转到 她的账户,以便将钱转移到国外银行的某账户,他们就要杀死她的儿子,那么,仅仅看 到贴在外面的表明银行将开门的营业时间,汉娜还是不知道银行将开门。如果事情是如 此的利害攸关,她需要走进银行和银行经理谈谈银行的营业时间后才能知道银行是否星 期六开门。
按照这一观点,一个人获得知识所需要的证据直接和当他的信念错了时事情利害攸关 的程度成正比。这一观点可以通过图1来说明。
与上面堪与匹敌的对各种类似汉娜情景的另一个解释是,鉴于有了一定数量或程度的 证据,如果银行星期六确实会开门,那么汉娜知道银行星期六会开门。关于当没有利害 攸关的事情时,究竟需要多少证据,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有的人认为汉娜过去关于银 行星期六开门的经验就足够了,有的人认为,即使没有利害攸关的事情,她必须看到贴 在外面的营业时间或相似的事情之后,她才能知道银行星期六会开门。然而,按照这个 与前面的解释堪与匹敌的观点,一旦相关程度的证据得到满足,不管实践中有无利害攸 关的事情发生,汉娜都知道银行将会开门。汉娜实践上可以做的合乎理性的事情视所涉 及的利害攸关的事情而定,但和她是否有知识无关。举例说明,如果利害攸关的事情涉 及到她儿子的性命,如果她没有进一步查看银行是否星期六开门就回家,她的行为实践 上就不合乎理性。甚至有可能,即使她进一步查看了,她直接回家实践上也不合乎理性 。然而,按照这一观点,汉娜可以知道银行将会开门,但如果她根据这一信念采取某种 行动而不进一步寻求更多的证据,那么她的行动实践上就不合乎理性。或许,即使当她 有更多的证据,她按照证据提供的方式行动实践上也不符合理性。下面的图2可以说明 一个人怎样行动——比如,以某种方式查看银行的营业时间(如,通过看贴在外面的营 业时间或问经理)——才符合实践理性,尽管她知道银行星期六开门(见图2中阴影区右 边,箭头线上面的部分)。该图还表明,如果为了确认营业时间用测谎器对银行经理进 行测谎,则可能不符合实践理性(见图2中箭头线下面的部分)。
这一观点拒斥了如下的思想:实用认识原则(EpPrag)[“EpPrag”意为“包含了实用主 义成分的认识原则”——译者注]:如果我知道P是真的,并且如果我知道P是真的,采 取行动A就是无意义的,那么,采取行动A实践上就是非理性的。应用于银行的例子,这 就意味着,如果我知道银行星期六开门,并且如果银行星期六真的开门,我星期五在银 行里排队就是没有意义的话,那么,我星期五排队实践上就是非理性的。但应用于银行 的例子,这一原则[即实用认识原则——译者注]似乎产生了正确的结果,因而不是一个 应该被拒斥的原则。
然而,考虑下面人寿保险的例子。你知道你在今后的一个小时里会活着。有个人向你 推销一百万美元的人寿保险,但只保险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你只需要花一美元买这个保 险。即使你知道你在今后的一个小时里会活着,难道实践上你买这个人寿保险不是合乎 理性的吗?
买这个人寿保险的合理性不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常常认为,为我们生命的一段时间买 人寿保险是合乎理性的,因为我们并不知道我们在那段时间结束之前我们还活着。有人 也许会断言买一张彩票是合乎理性的,即使它不会中奖,即使我们知道它不中奖的可能 性非常之大,因为我们不知道它不会中奖。实用认识原则,“我知道我将买的彩票不会 中奖”,和“买一张彩票是合乎理性的”,这两个判断构成了一个不一致的集合。实用 认识原则和第二个判断蕴涵着买彩票是不合乎理性的。但实用认识原则和买彩票是合乎 理性的判断比起我知道我将要买的彩票不会中奖的判断似乎更为合理。
但是,如果实用认识原则是正确的,与前面解释堪与匹敌的对银行例子的解释就失败 了。因此,选择将是,或者接受知识部分地取决于实践上利害攸关的因素,或者拒斥银 行例子中的直觉,即涉及的事情越是利害攸关,所需要的证据也就越多。如果让我们选 择的话,我认为我们应该选择的观点是:知识部分地取决于实践上利害攸关的因素。换 句话说,我们应该接受一种实用主义的关联主义。然而,这种关联主义并不支持某种怀 疑主义的关联主义。我已经证明没有理由接受后一种关联主义(注:我很感谢2004年关 于关联主义的布莱德会议的参加者,感谢他们对本文提出的有益的意见。我特别要感谢 米兰·恩格尔(Mylan Engel)和邓肯·普里查德(Duncan Pritchard),他们对本文先前 的版本提出了重要的批评,并写下了评语。布莱德会议参加者的意见促使我对本文做了 重要的修改。)。
收稿日期:200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