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风险预警机制的思考_社会风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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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的不期而遇是当前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特征。它在把现代性注入社会的同时,也引发了种种社会问题,成为社会风险的主要来源。当社会风险的发生超出人类理性控制的范围并蕴积到一定程度时,便会把社会的发展推向失序、动荡的深渊。因此,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关社会风险发生程度的报告,并据此实施一定的政府干预、社会行动,将其控制在社会承受力范围之内,是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良性运行的前提。

一、社会风险发生的必然性

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看,人类社会从未有绝对的、凝固的稳定。包括由传统向现代的演进在内的一切形式的变迁、发展过程,实为社会新陈代谢的过程。以发展为导向的社会稳定总是动态的、处于过程之中的,它并不排斥社会问题与社会冲突的存在。任何社会发展过程都以一定的成本为代价,也都存在着社会解组的可能,不同的只是这种代价与可能性的大小。

对于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问题,美国当代著名政治社会学家塞缪尔·P·亨廷顿曾经做出过划时代的研究。按照他的观点,稳定成为问题是变革社会的特征。他认为,现代化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社会动员的过程。这一过程不断提高着人们的“愿望与期待”,如果社会难以满足这些日益提高的愿望与期待,社会颓丧就会产生,它将促使行动者诉诸政治的途径来达到自己的目标。当然,社会动荡并不由此直接发生,它还受制于其他几个条件。在社会动员与政治动乱之间,亨廷顿给出了这样一组公式:(1)社会动员÷经济发展=社会颓丧;(2)社会颓丧÷流动机会=政治参与;(3)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

也就是说,在一个现代化社会中,如果没有足够程度的流动机会与政治制度化,由社会动员引发的社会颓丧必然导致政治动乱的发生。关于现代化、社会稳定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他的一个最抽象而广泛的理论框架是,在现代化未开始的漫长的、可以称为传统社会的时期,是个高秩序、稳定不成其为问题的时期;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却始终伴随着动乱的发生;在现代化建立新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合法性以后,这个社会就实现了结构的转型,从而告别以社会动乱为标志的漫长的动员期或现代化时期,进入了现代性社会。也就是所谓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注:[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8-51页。)。

让我们把视线从社会学理论转向现实生活。中国正在经历一个剧烈的社会分化过程,由其引起的社会结构的重组也必然会引发种种社会问题与社会冲突。社会分化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可能有:(1)动摇传统社会结构的超稳定性。我们已经看到,传统工业社会的秩序在中国正逐渐消解。(2)引起社会地位群体的重新排序,新的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需求如果在新的结构中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或者原有结构中的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如果无法得到制度化的安排,利益群体的冲突就会形成,社会的稳定也便要因此受到威胁。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失势群体——国有企业工人的行动中获得体认,也可以从目前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诉求中得到启发。(3)社会分化瓦解了原有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交换规则,产生规范真空与社会失范,进而引发社会秩序的相对混乱与失序。(4)分化的不均衡性导致新的结构性失衡和冲突(注:文军等:《社会分化、社会整合与转型期中国社会稳定》,载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2000年第8期。)。所有这些,都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危机。

在现代化过程之中,传统的、本民族的因素与现代的、外来的因素并存,二者间的对抗和矛盾势必导致价值损失与社会风险。社会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社会转变、完成现代化过程,转型给社会造成的震荡也会相应增大。事实上,社会的转型,在一定意义上也表现为“文明与文明之间一种戏剧性的撞击,而在这种撞击中,处于弱势的文明历来都是付出了十分沉重的代价”(注:[美]塞缪尔·P·亨廷顿等:《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页。)。与此同时,“先发”国家的示范效应对中国社会的转型还可能造成消极影响。我们的现代化过程,不像“先发”国家那样是自然地、整体地推进的,起初集中关注的几乎都是西方科技和经济的威力,追求像“先发”国家那样的经济成效、生活水平与生活方式,它刺激人们的往往是其物质欲望和对西方发达国家奢侈生活方式的崇拜。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仍不可能完全满足人们过高的物质需求。这极容易引起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的发生,而以牺牲文化教育、公共福利和政治发展等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增长。倘若如此,极可能经济上虽然取得了一些增长,其过高的代价却吞噬、抵消了相当一部分新增价值,社会也因此失去了持续发展的推动力,使得社会不同领域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和激烈,发展的不平衡状况日益严重。

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及监控、预警社会风险的可行性

社会风险的发生及其作用的发挥并非神秘不可测。正如辩证唯物主义所指出的,任何社会过程与社会结构的存在都非偶然因素作用的结果,它的生成、演化等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一般来说,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的大小与社会政策的科学性、社会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社会民众的心态等密不可分。比如,现代社会中的专权社会比民主社会存在不稳定的可能性就要大;成年型社会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要低于青年型社会。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风险的发生的规律性的存在,是人们认识、预测与控制社会风险的理论前提。我们认为社会风险、社会动乱的发生具有过程性与可征兆性。这种征兆其实就是警情、警兆。它为我们认识警源、预测预报警情并排除警情,从而把社会发展过程始终控制在稳定与秩序的轨道上提供了可能。

当然,由于社会现象的异质性、社会成员的个体差异等因素构成的社会系统的高度复杂性,使得人们对社会问题、社会风险的预测与控制变得十分艰难。人文主义者甚至因此否定社会规律性的存在。所幸的是,近几十年来,随着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主体能力在不断增强,社会科学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人们不仅可以凭借已有的知识来认识、解释从前的神秘,还可以基于这种认识与解释,采取一定的方法对未来社会的发展做出预测。为了把社会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确保社会发展的成本与代价不超出社会承受力,维护社会的相对稳定,我们应该并且能够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危及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进行及时的监控,并根据这种监控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政府干预、社会行动,化解风险、排除警情。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预警机制其实是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动态稳定的必要条件,对于社会风险、社会动荡的发生具有不可或缺的预见、监测、防范与缓解的功能。社会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始终维持一种动态的稳定,就必须尽快开展社会预警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我们认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它们构成了社会是否能够实现稳定的关键性变量:

1.经济发展。经济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局面下,其实内含着种种不稳定因素(注:上海市市长徐匡迪在200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经指出:“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任务繁重,职工下岗和再就业压力依然存在;技术创新环境亟待改善;区县经济发展后劲有待加强。”)。“只是由于在社会仍然处于改革过程中况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的权重在相对地减弱,而社会预期对社会稳定影响的权重却在增加。”(注:袁方等编著:《北大为证》,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8年版,第47页。)民众总是寄问题解决的希望于发展。一旦人们对现在改革的目标或曾经预期的改革的效果发生信任危机时,一些并不严重的突发事件就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消蚀社会稳定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的发展状况及其前景始终是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基石。没有了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就没有社会的稳定。这一点,在当前世界经济普遍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应该引起公共决策当局的特别注意。

2.失业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原来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而长期呈隐性状态的失业问题逐渐突出。一方面,企业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实体后,必然要求解雇计划经济时代出于政治需要而安排在企业中的大量富余人员。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也不断产生劳动力流动的要求。在这两方面效应的叠加作用下,由于体制原因而长期积存下来的企业富余人员加速排放,由此形成了中国现阶段特有的失业现象。

从构成看,目前失业人员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旧体制下的受益人群,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人;二是下岗人员,主要为年龄偏大、教育程度偏低的中年人;三是失业呈现“传染病”症状。如果不能在保证失业工人的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引导他们正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变化,在法律上处于国家领导阶级的国有企业下岗工人极可能走向反对现存体制的一面,而直接威胁到既有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当我们在监控社会稳定的风险时,要对失业率的波动给予高度关注。

3.腐败问题。在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同时进行的过程中,公共权利的非公共使用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当整个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进入深化时期,改革对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的力度不断加大,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必然会遭受合理的或不合理的损失。此时,公共权力的腐败问题非常容易成为利益分配格局调整过程中的受害者反对改革、反对现有体制的合理化借口,进而成为腐蚀既有政治秩序合法性的重要根源。而且,由于在转型过程中社会力量不断发育壮大,一旦政治的腐败超出社会力量容忍的界限,它将自组织起来与政府进行谈判、斗争。所有这些,都将构成社会稳定的重要威胁,而其根源都在于腐败。

4.贫富分化问题。当我们在整个国家范围内讨论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时,还应该注意到东部社会也存在日渐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合理的分配秩序。在资源的分配过程中,社会存在着严重的不公问题,尤其在初次分配领域,分配秩序相当混乱。寻租、设租等各种形式的不公平竞争、权钱交易等各种形式的腐败和非法收入问题大量存在。这直接造成了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严重损害了普通公众的基本利益。分配过程中的“不公”使得市民在社会心理层面不认同现有的分配原则与分配结果。而且,“由于社会地位越低下越糟糕,越会遭到真正的惩罚,遭到社会的遗弃,于是,处于社会低层的人就会不满自己的地位。他们要么试图通过个人奋斗来改善其社会地位,要么就与他人联合起来变革造成其地位低下的社会结构。”(注:[美]S·M·李普塞特著:《一致与冲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过大的收入差距以及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已经对社会生活构成了严重影响。目前各种群体性事件、经济犯罪、刑事犯罪问题都很突出,收入差距及有关分配矛盾无疑是最重要诱因之一。

5.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公共安全问题是社会稳定与否的最直接标志。随着社会结构转型的加速,新旧体制转换引发的社会利益调整与冲突也将加剧。加上政府控制力量的弱化,我们可以看到,在很多初建市场社会的国家与地区里,暴力犯罪等公然挑衅既存社会秩序的现象普遍出现,成为影响市民生活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目前改革向体制内核靠近、社会各利益群体的冲突逐渐加剧的今天,应该对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6.社会流动问题。社会流动对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社会流动的广度、频度决定了社会结构开放性(亦即其弹性)。人口、技术、资金的流动情况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原因,也是社会实现动态稳定的标志。但由社会流动所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也值得高度关注。

三、社会风险预警机制的理论建构

当今世界各国的学者都在致力于社会风险监控的研究,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上世纪60年代,美国、日本、法国等西方国家就建立了经济层面的警报指标,以监测经济的运行。如美国的“哈佛景气动向指数”,“富兰德指数”与“痛苦指数”,西方七国于1986年建立的“经济指标相互监测”指标体系,等等。台湾也根据10个敏感指标计算景气综合指数,用红、黄、绿、蓝灯分别标志经济的稍热、尚稳、稳定与萧条,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后,随着社会发展观的演进,西方风险预警研究逐渐向整个社会领域深入。1961年,埃·蒂里阿基提出了测定社会动荡发生的三大经验指标:(1)都市化程度的增长;(2)性的混乱及其广泛扩展,以及对它的社会限制的消失;(3)非制度化的宗教现象极大地增长。埃·蒂里阿基以此作为测度社会稳定与否的晴雨计。当晴雨计的指针指向“零”点时,社会处于最安定状态;“一”点则是最危机关头,表明既有秩序处于崩溃边缘。Estes和Morgan则主张从6个方面来估量社会的稳定程度:(1)反映与国家的宪法、官方文件和政府政策声明中占主要地位的社会哲学和社会目标;(2)个人需求水平;(3)为满足居民的社会需要而可以利用的国内社会资源的水平;(4)国家在特殊时刻的政治稳定性程度;(5)支持或破坏家庭结构的各种力量;(6)促成团体之间的冲突,破坏历史传统、价值、风俗习惯和信仰的起抵消作用的文化势力的存在(注:宋林飞:《社会风险指标体系与社会波动机制》,载《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6期。)。1984年,利查德·爱茨确定了社会不稳定性六项指标:(1)社会组织中的杰出人物专权;(2)人类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严重;(3)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减少;(4)政治上不稳定;(5)家庭结构处在崩溃状态;(6)传统文化力量处在崩溃状态。这3个社会不稳定性评估指标体系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最有代表性的社会预警研究成果。其中的一些指标设计对于今天中国社会的预警研究仍有借鉴意义。当然,这些研究大多处于抽象的纯研究状态,离具体的应用仍然存在一定距离。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剧和国外社会指标研究的导入,国内有关社会预警方面的研究逐步展开。朱庆芳研究员认为警报指标体系就是把一系列比较敏感而又对经济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指标组成体系,进行动态分析,以及时发现社会和经济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她根据我国国情设定的社会风险警报指标体系包括4大类40多个指标:一是反映经济方面的指标;二是反映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指标;三是反映社会问题的指标;四是反映民意的主观指标(注:朱庆芳:《社会指标的应用》,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年版。)。有学者认为,中国“社会风险早期监测系统”应包括更多方面的指标:社会痛苦指数;社会挫折指数;腐败指数;贫富指数;社会不安定指数;社会骚动指数与社会对骚动的反响指数等7个方面。据此,社会风险计量值分为6级,级数越高,社会风险越大。当风险值达到4级时,检测系统应及时发出警报(注:刘建明:《天理民心——当代中国的社会舆论问题》,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1999年,宋林飞先生提出了未来社会秩序的不确定性、社会稳定预期、适度社会成本、非均衡社会、早期预警等5种社会风险预警理念,并且设计了包括18个警源指标、10个警兆指标与12个警情指标的“中国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注:宋林飞:《中国社会风险预警系统的设计与运行》,载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2000年第1期。)。

四、社会预警机制的架构及其运作

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建设应该充分考虑到当前社会发展的主导性特征以及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从上述分析可看到,影响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来源其实有三方面:一是经济领域;二是社会领域;三是政治与价值观念领域。经济、社会与政治领域的非良性发展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始终以社会成员的主观感受为作用渠道。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不仅应该包括社会发展的客观指标,更应该把民心、民意反映在其中。根据这样的理念,我们设计了如表1所示的包括4大类17个指标在内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表见下页)

表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该指标在上级指数中的权重(Weight),它们是课题组根据其对社会稳定影响的程度而赋值的结果。(注:需要说明的是,各指标权数的主观赋值不可避免地会因为研究者的价值诉求、学力智识等方面的原因而出现偏差。毫无疑问,这种偏差会影响到研究的科学程度及其应用价值。这也正是目前人文主义对定量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里的应用的批判重心所在。不过,我们认为,尽管偏差的存在不可避免,它却并不影响实证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应用。科学探索从来都是不断逼近真理的过程。具体到本研究,我们在坦陈其赋值过程的主观性与不完善性的同时,更希望它能起抛砖引玉之效,激发更多的注意投向社会风险的预警研究。)其中,经济、社会、政治与价值观念领域里的风险在整个社会风险预警系统中所占的权重分别为0.2、0.3、0.2和0.3。各风险领域里分指标所占的权重在表1中都有明确表示。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如下的社会风险程度的计算公式:。其中SRD表示社会风险程度,I代表指标,W代表指标在整个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中的权重,n是指标及其权重的序号。

指标体系中各指标均使用五级计分法,即根据指标值的大小分设5个值:10、20、30、40和50。指标值的大小与社会风险的程度呈正比关系。这样,我们便可以通过上述社会风险程度的计算公式测量出社会的风险程度,并用相应的预警信号予以标识。社会风险程度总分为10-20分的为无警区,用绿灯表示;20-30分的为轻警区,用蓝灯表示;30-40分的为中警区,用黄灯表示;40-50分的为重警区,用红灯表示。

表2中的绿灯表示社会发展呈稳定状态,社会风险在社会承受力范围之内;蓝灯表示社会发展处于向稳定或动荡转折的过渡时期;黄灯表示社会发展开始出现轻微的动荡,社会风险程度高于社会稳定的承受范围,社会动荡随时可能发生并进一步加剧;红灯表示社会发展处于混乱状态,社会风险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当预警系统亮出蓝灯时,公共决策当局应该开始注意分析、检讨相关的政策决策,寻找到警源所在,并采取措施努力把社会导向良性运行的状态;预警系统亮黄灯时,政府应该立即采取有效行动,防微杜渐,控制好那些已经出现的社会动荡的苗头。预警系统出现红灯时,表明社会秩序的基础在遭受严重侵蚀,政府必须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扭转社会动荡的局面,并重新创建、开启稳定与秩序。

表1 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SSRSS)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社会稳定的实现以社会结构各要素间的有机运转为前提,社会的动荡或者说社会的不稳定却并不始终需要社会各种风险要素的加权综合值达到一定程度才发生,更不需要社会各层面都达到某种临界值时才会发生。当社会系统某一方面的紊乱超出社会承受力时,它都可能把社会引向不稳定的边缘。一个极端的例子的是,任何社会,如果其失业率达到100%,便必然要走向动荡、失序,而不需其他任何附加条件。实际上,这正是通常所谓的“木桶理论”昭示的真谛在社会稳定方面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单纯把各社会预警指标的指标值进行加权处理后来衡量社会风险的发生程度并不尽合理。事实上,即使是在预警研究先发国家的西方,其社会风险预警研究的一般做法也不只是侧重于综合性的研究,而往往是选择与民意调查直接相关联的各社会具体层面的社会问题进行预警,综合性的预警指标体系大都比较宽泛、抽象(注:鲍宗豪等:《社会预警与社会稳定关系的深化——对国内外社会预警理论的讨论》,《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表2 社会风险警级加权综合评估

SRD值

10-20

20-30  30-40   40-50

警级

无警

 轻警

中警

 重警

信号灯 绿灯

 蓝灯

黄灯

红灯

根据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与国际惯例,可以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核心警报指标的警限做如下设定:(1)失业率:2.9%以下为无警区,3-4.9%为轻警区,5-8.9%为中警区,9%以上为重警区。(2)社会零售物价上涨率:10%以下为无警区,10-20%为轻警区,20%以上为重警区。(3)10%最高收入户平均收入与10%最低收入平均户之比:500%为有警与无警的界限。(4)居民实际收入下降户占总户数的比例:20%以下为无警区,30%以上为重警区(注:丁水木等:《社会稳定的理论与实践——当代中国社会稳定机制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94页。)。

总之,社会风险预警研究其实是把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往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横移运动的一步。从实际的情况看,社会预警研究仍然是一个相对薄弱的领域,相关的研究成果还很有限,它在实际中的运用更是薄弱。我们的研究,由于考虑到尽量与目前政府部门的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以获得可操作性,不得不对一些重要指标做出必要的修正,实际情况比预计的要困难得多。对这些,我们应保持高度警惕。要尽快成立主持社会风险监控、预警研究与应用的机构,发布社会发展的稳定性方面的报告。

社会动态稳定的实现,要仰仗社会结构的合理化,仰仗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社会各子系统的协调运作。社会预警机制只有与其他社会稳定机制,比如社会安全阀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共同作用,其于社会稳定实现的意义才能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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