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探寻真正世界性的历史普遍规律———个中国历史学家的历史比较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论文,世界性论文,中国历史论文,学家论文,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06)01—0001—08
谈起历史比较问题,最有发言权的是那些真正从事历史比较研究实践的学者,他们在长期的史学实践中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不仅深化了对于研究对象的认识,也对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意义、作用以及如何运用历史比较有自己比较成熟的认识。笔者在研究当代中国史学发展趋势的过程中,发现运用历史比较方法研究世界历史并非西方史学家的专利,我国历史学家在近20多年来的史学实践中也有自己独到的经验与认识。2005年初,我注意到马克垚① 对历史比较研究问题提出过独到的见解,他在为法国年鉴派史学大师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中译本写序言时,特别提到中国学者所十分关注的中国有没有封建社会的问题。可见,中西比较的思考已经成为他的习惯性思维方式。马克垚是长期从事世界中世纪史研究的学者,为了摸清他的史学理念的脉络,我阅读了他的主要著作,提出很多问题向他请教,并把我们的访谈写成了题为《历史比较与西欧封建社会研究》② 的文章。我觉得马先生对历史比较方法的运用历史较长,而且有独特的见解,这便促使我进一步总结马先生从事历史比较研究的主要学术路程和对于历史比较研究的基本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马先生对于历史比较,有一个一以贯之的基本思想。
罗马和汉代奴隶制比较研究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那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思想解放运动兴起之时,学术界比较活跃。当时正在讨论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人们对于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提出了各种观点,作出了种种解释。正在这个时候,马克垚发表《罗马和汉代奴隶制比较研究》[1] 一文,他说:“通过对罗马和汉代奴隶制的研究,发现很多方面二者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当然也都有各自的特点。”此文一出,人们立即会联想到马克垚肯定是认为奴隶制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公元前后各汉代与罗马一样都是奴隶社会形态,由此更可以推论马先生是魏晋封建论者了。
然而这些推论并不是马先生的本意。十几年后,他在回顾这篇文章发表的背景时说:“此文的本意,只是想指出亚细亚的讨论应当如何深入进行,而不在论证奴隶社会是否普遍存在,也不在证明汉代一定就是奴隶社会。我只是对我国史学界认为是典型奴隶制的罗马奴隶制进行深入的剖析,指出典型的复杂性,实际上有其不‘典型’的方面,从而说明汉代的奴隶制和罗马的奴隶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2] (P130)
那么他进行这个研究的本意究竟是什么?在当时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中,有的人用很大力量去研究马克思的亚细亚概念,力图用马克思来诠释马克思。没有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上理解其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也没有关注古代世界各国的历史实际研究在今天的发展。只是望文生义地理解马克思的这一概念。马克垚认为,马克思的毕生精力是在研究资本主义,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只是在涉及资本主义有关的问题时才去关注,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看法,没有成为一个体系。所以,今天讨论亚细亚生产方式,究竟是指原始社会还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或者是特殊的亚洲社会,这是马克思也没有想过的问题,这样来搞近乎“无中生有”。今天讨论社会形态,重点应该放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当前史学研究的新成果来探索新的理论。很多人认为“典型”的东西,像罗马的奴隶制,也有些不典型的地方,甚至与中国有很大相似之处。“应该从事实出发,通过对一些主要国家、主要地区的比较研究,建立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决一系列理论问题,把古代史的研究奠立在真正科学的基础上。”[1]
从马先生这篇文章和他以后对此文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他对待历史比较研究的态度。在上世纪80年代初,历史比较研究在我国还是历史研究的新动向,人们可能怀着某种兴趣去尝试一下这种新的方法,但是马先生的历史比较却不是为了赶时髦。他所进行的历史比较是非常认真的,同时在比较之中包含着许多深层的思考。在这篇文章中,他探讨了罗马和汉代的奴隶来源问题,分析了奴隶从事农业生产的情况,研究了奴隶制占主导问题以及奴隶的法律地位问题,发现了在很多方面二者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从奴隶的定义来看,双方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又不能只从定义上理解奴隶阶级,事实中会存在许多与定义相矛盾的特点,即使是典型的罗马奴隶也有许多不合定义的变态。他通过比较证明了,奴隶制经济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它能够自己进行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劳动力的再生产,使社会生产继续下去。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制经济只是其经济成分之一。汉代和罗马的情况都说明奴隶社会中,奴隶制经济并不占压倒的优势,只是说奴隶制经济在生产中占到一定比重,有一定的重要性。
根据以上这些研究,他觉得目前我们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了解还很浮浅片面,有很多新的理论、新的问题必须去探讨。历史比较只是为这种研究创造一种条件。他并不想由此得出结论说,奴隶制或奴隶社会是普遍的或是不普遍的,因为这是需要通过大量的研究,通过百家争鸣,来深入研究的问题。而他所作的比较,只是为这种研究提示一种方向。因为那种从定义出发来探寻社会经济形态问题的路子是不可取的,只有通过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包括历史比较研究,才可能对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创造一个基础。
西欧封建社会的比较研究
马克垚在80年代中和90年代初,先后出版了《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和《英国封建社会研究》两部著作,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这两部书与一些西方学者在研究方法上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通过历史比较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为什么要用比较方法来研究西欧的封建社会呢?马先生说: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研究,主要是18、19世纪在西欧进行的。当时的历史学家根据西欧的历史,分析和概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特点,总结出一系列定义、概念,描绘出这些社会的特征,成为日后人们认识这些社会的标准。这些标准都是以西欧为根据的,对于广大的亚洲、非洲、美洲地区的历史,他们既不了解,又夹杂了一些偏见和轻视。二次大战以后,随着亚、非、拉地区民族解放运动的开展,对这些地区古代历史的研究也取得长足进步,前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以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复杂性呈现在史学家面前。过去单纯从西欧总结出来的有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一些定义、概念遇到了严重挑战。我从60年代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大讨论中感觉到,应该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规律进行再认识,根据世界主要国家和民族的历史,综合比较出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共同特征,真正体现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这种再认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深入研究亚、非、拉地区的古代史,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另一方面就是对西欧历史已经形成的概念、定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考察,看它是不是科学的抽象,同时看它是不是真的符合西欧的具体情况。在两方面都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再进行综合比较,才能发现真正共同的特征。
马先生的这种考虑对于深入进行西欧封建社会的研究确实很有价值,但他也考虑到按照这个思路去研究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在这个领域里,外国人已经耕耘了几百年,相比之下我们学识浅薄、资料缺乏,困难很大。但是他也看到了我们的有利条件。他觉得我们这里基本的图书资料还有一些,期刊杂志也有一些。我们虽然不能在西欧领域里进行微观研究,如同法国历史学家拉杜里写《蒙塔尤》那样,细致探讨一个小山村的社会状况,但是进行一种综合性的、中观的研究还是有可能的。因为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的一些概念,如封臣制、封土制、庄园、农奴、公社、城市等等,大多是19世纪西方学者特别是德国学者提出来的,他们的研究多从法学定义入手,根据典型的少数史料做出普遍概括,而对实际的多样性则关注不够;随着新发现的史料越来越多,地方史的研究逐渐深入,即使对西欧来说,原有的普遍性结论也需要进行修正。
马先生还觉得我们有一个有利条件,就是有个参照系,即东方国家,首先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情况可以用来进行对比。再有,就是既要注意区分法律形式与经济事实,也要注意从法律形式与经济事实的结合上研究和解决问题。由于这些有利条件,特别是方法论上的特点,我们就可以对封建社会的一些经济结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匡正一些过去流行的不尽确切的说法。
马先生的《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1985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2001年又出了第二版。此书有不同于西方学者的独立见解。比如在庄园制问题上:过去大家都以为典型的西欧封建时代农业组织就是庄园,他认为这种看法并不正确。那种村、庄合一,组织严密的农奴劳役制大庄园在西欧中世纪只占少数,大多数地区的庄园是一种松散的组织,甚至完全没有庄园。庄园本身也不断变化,有的衰落瓦解,有的重新兴起。可以把庄园作为封建经济的一种形式研究,但中世纪西欧农业的基本组织仍然是乡村而不是庄园,乡村是研究农村经济的基本点。过去以为西欧封建时代完全庄园化,部分原因是由于西方学者的庄园概念中包含着法律形式的成分,主要指封建主对领地的管辖权,是指封建主的整个领地。
在农奴问题上,马先生认为:西欧中世纪农奴的概念源自罗马的奴隶,这是西方学者研究的结果。但实际上,当时西欧呈分裂割据状态,法律不统一,主要实行的是习惯法,而这种习惯法的地区差别很大,各地农奴的情况也不一样,其身份地位、受剥削程度、劳役负担、实物货币交纳等等千差万别。所以,真正分清楚哪些人是农奴并不容易。过去认为西欧封建时代农村主要劳动力是农奴的看法并不准确。只能说农奴是当时农村中劳动力的一种,其地位最为低下;但是不好说有个时期农奴占了农村劳动力的大多数。
1992年马先生又出版了《英国封建社会研究》,把它作为《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的补充。他认为,《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是对整个西欧中世纪经济结构的描述,范围太广,不少问题难以深入。所以打算把研究范围缩小到他比较熟悉、资料又比较容易得到的英国中世纪。而他写这本书的目的,仍是想阐发在《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中提出的一些想法。他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力大致相同的基础上,各地区、各国家的社会结构应该有基本相同之处,当然也有各自的特点。但是19世纪的历史学家,主要是西欧的历史学家,从当时的客观条件和主观认识水平出发,认为人类历史是大不相同的,西欧是一种模式,其他地区是另一种模式。东方的模式是东方专制主义,而西方模式是从奴隶制经过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东方社会是停滞的,西方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但20世纪以来,历史研究大大深入了,许多学者发现,这种对东西方历史特殊性的夸大并不完全符合历史的实际。所以选择一个典型,对其古代社会作深入的重新研究,相互比较,能够使我们对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各民族、各国家的历史特殊性也能把握得更准确。《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就是以英国为典型,来对西欧封建社会所作的重新剖析。马先生认为:第一,作为西欧封建社会典型结构的封臣制,还有和它紧密联系的封土制,以及庄园制、农奴制等,原来主要根据法律规定所形成的概念和其实际状况是很不相同的,它们是否可以作为一种典型形态来概括也是值得考虑的。第二,通常被史学家作为东西方发展差异起点而认识的西方城市,在中世纪时并没有人们以为的那么多的独立性。它在政治上、经济上均属封建结构。在英国,城市受国家控制,执行各种政令,就像一级行政组织。第三,中世纪时期,英国的王权并不软弱。当时国家的行政、财政、司法机构相当发达,国家的统治和剥削及于一般农民,也包括农奴。中世纪英国议会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贵族与第三等级抗衡国王的组织,不能用近代西方代议制的眼光来看待它。马先生并不否认英国封建社会有它自己的特点,他只是从全球比较角度对此进行剖析。
从马先生对西欧封建社会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所以会得出一些与西方学者的不同的认识,正是由于他在方法论上的特点所致。他以中国封建社会为参照,所以能够发现西方学者的传统观点与历史实际的差距,并进一步提出自己的见解,这正是他的研究的高明之处。
中西封建社会的比较研究
20世纪90年代马克垚主编了《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这是他中西封建社会历史比较研究的重要成果,参加者有十几位,有搞中国史的,也有搞世界史的。由于中国史研究和世界史研究在方法论方面存在不同,因此进行中西封建社会历史比较是有不少困难的。因为人们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事件都不容易搞清楚,何况要把两方面的情况都搞清楚并且进行比较呢?
尽管存在这些困难,但马先生认为书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还是比较重要的。他说有两点特别需要说明:第一,以前西方学者研究封建社会经济,研究资本主义产生,大多是用资本主义的经济理论来说明封建经济的运行;而这本书的比较研究证明,需要建立封建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才能从世界范围说明封建社会经济问题。第二,西方学者进行东西方比较、中西比较,都是以西方近代社会或西方封建社会为标准来看待东方或中国社会的。由于思想意识的因袭作用和材料的局限,我们有时难以摆脱这一点。但我们要努力建立一个新的、真正涵盖世界各国封建社会的模式,形成自己的体系。这本书从农业、城市、封建政权和社会四个方面来进行比较。他说,由于是合作项目,各人观点不尽相同,研究范围和侧重也不同,所以只能就各自熟悉的领域写出自己看法,还形成不了全面的中西封建社会比较。至于体系、模式的建立,那更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只是提出来引起大家的关注而已。
这项比较研究的重点,是要比出中国为什么到明清之际发展落后了,也就是说,为什么中国没能最先发展到资本主义。虽然有这个设想,但他们也深感这个问题不好解决,所以把目标定得小一些,就是只从中西封建社会内部的一些结构、形态方面入手,作一些发展的比较。所谓结构,不外是经济、政治、社会诸方面,但就是这几方面也不可能进行全面研究,只能在这些结构内部选择一些较小的、比较熟悉的题目进行比较;既要从静态的角度比较二者的相同与不同,也要从动态的角度研究这些结构的变化。在研究中不可避免会涉及中西社会发展一些大问题,他们便根据自己的认识作了一些回答。在写作过程中,有的学者是从中外两个方面对比着写的,有的学者单写中国方面或外国方面,但都是以比较为基础来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或是将中西两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大综合的回答。
在研究中,他们也要沿用西方学者的方法,即以西欧的模式来对比研究东方和中国的发展;但是他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不能因为中国的发展不符合西方模式,就说明中国发展不起来。那么究竟怎样才能科学地衡量中国的发展呢?通常认为,资本主义在英国兴起是以小农分化破产为基础的,但近来这个说法受到了挑战;如果资本主义的兴起并不一定以消灭小农为基础,那么就不能以中国农民分化迟缓来证明中国无力发展资本主义。这样,他们就力求从中西各国封建结构的比较中分析其发展能力,以便进一步追寻其对资本主义发生的影响。
在这部书中,他们选择了农业生产力、地主经济、小农经济、城市、工商业、王权、阶级、人口等对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问题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一些问题,如封建生产力组成不同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发展?封建时代的城市是否对立于乡村而成为发展的重大动力?再如地主经济的积累和投资问题、小农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发展能力和发展前途问题、不同的封建政权结构实行的经济政策有何不同,等等。
马先生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很大的问题,我们的回答不一定正确,也不一定使人信服,但我们提出和试图解决的问题,多是发前人所未发,我们希望找到新的角度、新的方法,即历史比较的方法,来突破西欧模式,从更大的、世界的范围内讨论封建社会的发展能力和发展前途问题。
进入21世纪,这个问题的研究已经有了很大发展。美籍华裔学者黄宗智提出中国社会过密化发展模式,引起不少讨论,中国学者吴承明、李伯重等都做了回应;还有所谓加利福尼亚学派如王国斌、彭慕兰、弗兰克等人,认为英国和中国在封建时代的发展道路基本上是相同的,后来遇到的问题也是相同的,直到18世纪工业革命之前中国的发展并不落后于西欧,只是后来才因为内外条件的不同而显示出差别。这些看法都证明马先生等所思考的问题并不是他们个别的见解,国内外一些学者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
对封建社会的综合比较研究
进入21世纪以后,马克垚的历史比较研究深入到对整个封建社会的研究上。他的封建社会的概念是广义的,不仅指西欧,也包括中国。他进行比较的目的不在寻求中西方之间的差异,而是要探求整个世界封建社会中的一些共同的东西。但是,他在研究中所用的方法,仍然是历史比较的方法。21世纪初他发表的两篇文章,反映了在这方面的追求。其中一篇是发表在《世界历史》2002年第1期上的《论地主经济》,另一篇是发表在《北大史学》第9期上的《论封建时代的农业生产力》。
关于封建时代的地主经济
1.封建地主经济的经营管理模式
多数中国学者认为西欧封建时代实行的是农奴劳役制庄园,而中国实行的是租佃制。马先生认为,庄园制和租佃制这两种经营模式,在中国和西欧都存在过,但它们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西欧封建时代的庄园,一般称劳役农奴制庄园,劳动者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农奴,地租形态是劳役地租。这种庄园制经济是和它的落后的农业生产如粗放耕作制、生产效率低下、农奴强迫劳动相一致的。庄园除了是一个经济实体外,还是一个政治、法律实体。但西欧的庄园有多种形态,村、庄结合为一的典型庄园只是少数,多数庄园相当分散,分布在不同村庄。而封建的西欧并没有庄园化,还有大量没有庄园的地方,由各种身份的农民耕作,对封建主有各种义务,也就是一种租佃关系。14、15世纪,庄园制逐渐瓦解,租佃经营发展起来。封建主把自营地划分成小块出租给佃农,农民很多变成了交纳货币地租的佃农。农民之间也流行租佃关系,土地多的或者无力耕种的农户把自己的土地出租出去收取租金。这就意味着西欧的封建地产经营方式,是由庄园制逐渐向租佃制过渡的。
对于中国封建地产的经营方式,多数人以为没有庄园制,而是租佃制。马先生认为,所以会有这种看法是由于人们往往把西欧的庄园作为庄园制的惟一标准,即必须是农奴劳役制才算庄园。庄园制的主要特点是封建地主或他的代理人管理到地产的管理过程,用它的收入来满足封建主的需要,它可以说是一种直接经营的模式。但庄园制的形态,在每个国家和地区,每个不同时代都有所不同。这是庄园制的特殊性。中国早期的庄园可分为坞壁型、别业型、寺院型三种。庄园的劳动者主要是依附农民,此外还有奴隶和雇佣劳动者。这些庄园是地主经营的经济实体,是分成制庄园。中国的地租形态由分成租向定额租转变经过了很长时间,一直到清代才完成。这时的地主不再干预农民的生产过程,但他仍然要收取地租,计划和处理消费。总之,中国的地主经济也是经过了由庄园制到租佃制的发展过程。
2.地主经济的二元性
一般认为,封建经济无论是地主经济还是农民经济,是一种自然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组织。马先生认为,地主经济有其自给性,但任何地主经济即使是最原始或最完备的地主经济,也不能做到完全自给自足。它总有一些自己不能生产而要从外面得到的东西,也有一些自己多余而要求出让的东西,这就构成了流通的基础。地主经济往往也进行商品生产,也有商品经济的内容。他对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描绘的中国寺院庄园的内部结构,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他说:中古中国的边远地区的寺院地主经济还是十足的自然经济,其地主的衣食和其他一应需要,几乎都以庄园上的劳动力的劳动来满足,很少依靠和外面的交换。寺院庄园实行实物地租,劳役所占的比例也很大,收入和支出都是实物。但即使如此,这种庄园经济仍然是二元性的,既有自然经济成分,也有商品经济成分。他以某一寺院的土地收入和高利贷收入的比率来说明,这个庄园有相当的粮食收入投入了流通,这意味着庄园有着商品经济的内容。敦煌地区的庄园情况代表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至隋唐时期许多地方流行的庄园类型。寺院不仅经营土地,还种植蔬菜、水果、药材等经济作物出卖牟利,还经营商业和放高利贷。其他的中国庄园也是大同小异。
马先生举13世纪英国诺福克郡的诺福克伯爵的Forncett庄园的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庄园收入的粮食、手工业品主要是自用的,草地上的草也是自用的,但小麦是全部出售的,还出售水果和酒。所以,这个庄园也是二元的经济结构。
通过比较马先生总结说:封建庄园是一种二元经济,就是指它既有自然经济成分也有商品经济成分,但自然经济是主要的。二者的比重,会随着社会、经济等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大概是越到后来,商品经济的比重越会增大,而不存在完全的自然经济和完全的商品经济结构。
3.地主经济的利润与投资
马先生运用中西对比的资料说明,封建地主的收入,主要是一种垄断收入、特权收入。他可以依靠他所具有的封建特权,夺取农民的剩余劳动,而不必像资本家那样,在表面平等下计算投入产出。他说:我们必须从生产与消费这一对矛盾上来认识封建经济。正如封建经济是一种特权经济一样,封建消费也是一种特权性消费,它往往不以收入的多寡来安排,而是根据他在封建等级中的地位来安排。封建主的消费是一种庞大的消费,要满足这样的消费,对短缺的封建经济来说也不是容易的事情。所以封建主总要想办法扩大自己的财富,扩大自己收入,包括争夺土地、兼并土地以及加强对农民的剥削。封建地主除了兼并土地和加强剥削以外,也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产量,以增加自己的收入。这样做,也会使社会财富真正有所增加,使社会生产有所发展。这就是说,封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主要是农民的贡献,但封建主也有一份功劳。比如中国古代国家和地主重视对农业的投入,如投资兴修水利、移民边疆开垦,向农民提供耕牛、种子等。在分成制租佃制的情况下,地主也有这些方面的投入。他还列举了英国著名的希尔顿的研究,来说明西欧中世纪封建主在提高农业生产方面的作用。不过,无论中国或者外国,中古时代封建主对农业的投入,都只能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一个很小的因素,他们并不依靠投资来解决他们的供给,而农民的劳动,才是中古农业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推动力。
关于封建时代的农业生产力问题
新人口论者强调封建时代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落后于人口的增长,所以农业的发展会陷于内卷化。他们认为,有限的资源养活不了日益增加的人口,形成人口过剩。而农产品匮乏又造成人口逐渐减少,劳动力人手不足,土地多劳动力少。当人口减少到一定限度,又开始新一轮的增长,社会经济向上发展。
马先生认为,在封建社会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有自己的特点,中国和西欧有许多的相同和不同之处,如果把中国和西欧封建时代生产力的特点综合起来研究,就可以对中世纪的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有新的认识,就是并不是那样的停滞和无出路。他选取欧洲的英格兰和中国的江南地区为例,因为这两个地区经济比较发达而且材料比较多。在封建社会中,人口与农业资源是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人口的增加有时会造成土地不足之感,如13世纪的英格兰和11世纪的南宋大约是如此。但人口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人口的增多会导致农业生产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发展,既扩大耕地面积,也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这在粗耕为主的英格兰和精耕细作为主的中国江南都是如此。总之,在前工业社会,科技发展相对缓慢,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矛盾比较突出。也许某一时期、某一地区会出现劳动生产率下降的情况,但是不会形成像新人口论者所说的封建社会只能在人口与土地的矛盾中兜圈子而无法发展。土地生产率的不断进步仍会使农业总产不断增加,从而养活更多的人口,使社会不断发展。
从这两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时候马先生所研究的视角,既不是西欧的封建社会也不是中国的封建社会,他已经把整个的封建社会形态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了。他所以具有这样的宏观的视野,除了要掌握中外有关的历史资料外,善于运用历史比较仍然是重要的原因。
在历史比较中探寻世界性的历史普遍规律
马先生的历史比较研究不像一般学者所进行的那样,说明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与西方国家走的是两条道路,两种类型,两种结果;而是在寻找东西方之间共同的东西。我曾经这样向他提出:您进行的这样大范围的中外历史比较研究,是希望发现中外历史发展的不同道路呢?还是希望发现中外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呢?
马先生认为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也很重要。他说:在对几大文明的封建社会进行综合考察的过程中,我的比较研究的方法论倾向,主要是基于这种认识,即认为古代各国、各个社会虽然千差万别,但在大致相同的生产水平和经济条件下,它们的政治、经济、社会各种形态的结构应该是大致相同的,它们的发展趋向也应该是类似的;当然,这种普遍性是寓于特殊性之中的;各国、各民族的历史发展会表现出自己的特点,我们应该透过这些特点,看出其本质的相似之处。
中国封建社会常被认为与西方封建社会大不相同。这是因为,一方面,西方学者的封建概念是指封君封臣制,所以西方的封建社会只是指9—13世纪,甚至只是11—13世纪这么短的一段时间;当时日耳曼人建立国家不久,生产落后、文化荒芜、政治原始,于是出现通过依附关系进行统治、农奴制、庄园制、自然经济、中央权力微弱甚至没有国家等现象,这些被看作是西欧封建社会的特征;实际上,这段时间大概只能说是一个过渡阶段。另一方面,对于中国历史没有做出社会史的总结,只是王朝循环史。所以两者比较,自然是南辕北辙。这种差别只是方法论不同造成的结果,并不能反映历史的实际进程。
他提出,可以拿城市问题来分析一下。西欧封建城市一直被看成是经济中心,是进步和自由的发源地;而东方特别是中国的城市则被说成是政治中心,是专制帝王统治的场所。其实西欧封建城市的自由、自治,是适应于西欧当时王权微弱、封建主割据独立这样的政治结构出现的,当以后王权强化时,城市的自治也就随之消失了。中国的城市也不都是政治中心,作为经济中心的城市早在唐代后期就已经出现,以至有些日本和美国学者把宋代称为城市革命的时代。但由于整个国家中央集权比较明显,所以中国历史上不存在城市自治的时期,这就属于历史的特殊性了。
他说,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西方的政治组织机构和国家形态自古就是民主的或倾向民主的;而东方、中国自古就是专制的。这种“东方专制主义”的理论至今还很有市场。西方封建时代有“王在法下”这种现象,根据这种现象的启示再去看中国古代历史,可以发现也有类似的现象。实际上中国的王权也不是无限的,一样要受到礼法、习惯和官僚机构等的限制。这不是我个人的观点,一些研究中国史的学者也认为中国历史上的王权并不是无限的,其发展趋势也不是越来越强大,而是越来越受限制,越来越弱小。
马克垚的历史比较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不是简单的、微观的对一些个别历史现象进行比较,而是一种宏观视野的历史比较,是为了搞清社会形态发展的一些规律性问题而去进行的整体的、系统的比较。
马先生认为,就他所研究的封建社会来说,起码应该综合三大文明的结构与规律,这就是中国文明、伊斯兰文明和欧洲文明,这样才能形成真正世界性的封建社会模式。他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来进行比较研究的。但是伊斯兰文明材料较少,语言困难较大,而中华文明对于一个中国学者来说是比较容易了解、容易掌握的。虽然作深入细微的分析和比较也许有困难,但是进行客观性的概括应该说是有可能的。
在这个过程中马先生也遇到一些困难。他发现中国史的研究方式与西方史家的研究方式有很大不同,这突出表现在社会史研究方面。由于中国学者对中国古代社会缺乏社会史的概括,观察问题、研究问题都是以王朝为中心。中国历史上的经济兴衰、人口升降、政治治乱得失、文化昌明式微,都是以王朝命运为转移的,几乎都是王朝前期一切皆好,王朝后期一切皆坏。对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些形态、结构,如农民、庄园、城市、市场、王权等等都没有概括性的、综合性的结论意见,更不要说结合经济形态、法权形式、习俗规范以及其他因素作出的深入研究了。比如说,在长期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什么样的农民是典型的农民?是均田制下的自耕小农呢?还是宋代的客户?明清时代的佃农?抑或其他依附农民,如魏晋时代的佃客、部曲等等?而西方在这些方面是作了十分深入的研究和概括的。这样,我们在社会史方面就几乎无法对二者进行比较。
马先生曾经反复思考:难道事情真像一些人说的,东方是国家比社会强,国家把社会压倒、压垮了?在经过慎重思考之后,他感觉到其实情况并非如此。他指出:西方的社会概念也是后来的。主要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以第三等级的名义,以社会的名义,反对暴政,反对国家,这样才把社会的思考、社会的概念引发出来,以后逐渐形成社会学、社会史等学科。我们对中国历史的研究由于缺乏这样的发展阶段,所以也就没有这方面的概括和研究。前辈学人如陶希圣、瞿同祖、何炳棣、张仲礼等学习西方的理论与方法,用来研究中国的社会史,作出许多可贵的成绩,但还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性的结论,即使有也处于比较初始阶段。经过这样思考,马先生的中西封建社会的比较研究又继续下去。特别是80年代他遇到研究中国史的专家姜伯勤教授,受到很大启发和帮助。由于姜伯勤在中国社会经济史方面作了许多综合性的工作,启发了马先生,使他有勇气把中外历史比较研究继续进行下去。从马先生《论地主经济》的论文中,就可以看出他是如何利用姜先生的成果的。
马克垚是从全球的整体的角度来考察世界历史问题的。他对比较方法的运用就是从全球史观的理念出发来思考历史问题的手段。他在研究世界中世纪史的时候,往往是把中国的封建社会作为一个参照系,来认识西欧的封建社会;在谈到中国有没有封建社会的时候,又建议中国学者以西欧的历史来作为参照反观中国当时的社会应该是什么社会。2004年,法国年鉴派大师布洛赫的《封建社会》译成中文出版,马先生撰写相关文章,大谈中国有没有封建社会的问题,希望研究中国历史的学者读一读这本书。马克垚认为:“西方历史学家虽然视封建为一种政治、法律体系,可是也得承认还有广义的封建主义,而这是和土地制度、农民生产、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布洛赫虽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可是也使用封建社会一词。无论你对历史发展阶段采取什么分法:三分法,五分法,还是传统—现代两分法,都得承认在工业社会以前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上溯多远,涉及是否有奴隶社会的问题,暂不讨论),在亚欧大陆上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其社会结构基本上是相同的。”针对国内有些史学家主张放弃“封建社会”的概念,他明确指出:“近代以来,我们从西方史学、马克思主义史学接受了封建社会的概念,现在可以说已是约定俗成,社会上也时常拿封建来形容落后的过时的东西,为什么要放弃它呢。”[3] 他强调,使用封建社会的概念,主要还是它显示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承认历史发展是一种有规律的序列。当然,承认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并不意味着否认历史的独特性;而历史研究正是要研究这种独特性。
以上这些思想,体现了马克垚的全球视野下的历史比较观,值得我们认真研究、认真思考。本文只是进行了一个粗线条的回顾,还有很多问题值得进一步的探讨。总之,我们在研究当前中外学术界都十分重视的历史比较研究的时候,既要重视国外学者在这方面的成就,以便对我们有所借鉴;同时更应该重视和总结近20多年来中国学者所作的深入思考和所进行的宝贵探索,这对于推进21世纪的中国史学研究是很有益处的。
注释:
①马克垚:1932年生,山西文水县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1952年入北京大学历史系学习,1956年毕业后一直留校任教。主要著作有《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英国封建社会研究》、《Asian and European Feudalism:Three Studies in Comparative History》、《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主编)、《世界文明史》(主编)等以及重要论文数十篇。
②见《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以下本文中所涉及的马先生的观点,凡引用这次访谈中的资料的,不再一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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