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全国人大干部队伍_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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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素质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人大干部队伍的素质关系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效能,对整个政权机关建设,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 形势下,如何加快建设一支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能担当跨世纪重任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必须引起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积极研究抓好这项紧迫工作的办法与途径。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的重要性

自县级以上地方设立人大常委会和乡镇设立人大主席团以来,在党的领导和重视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抓自身建设,使人大干部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也逐步提高,为推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的实施,新的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落在每个人大工作者身上的历史重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是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遗留的封建专制思想的残余还没有清除,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还较为淡薄,加之我国的科技水平和生产力水平尚不发达,人们的文化素质从整体上来看还处于较低水平,等等。这就决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能急于求成,还需要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掌握这一规律的素质和能力。二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是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处理好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掌握好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度”,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这就要求人大干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特别是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科学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驾驭民主政治发展的本领。三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有着本质的区别,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决抵制所谓“西方议会民主”、“三权鼎立”、“多党轮流执政”等资产阶级政治主张。这就要求我们的人大工作者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复杂的政治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自觉地维护和坚持党的领导,当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促进派。

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一方面,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高度的计划经济,致使我们的干部包括人大干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较陌生。要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权力机关审议决定重大问题、审查批准计划和财政预算时,都不能再沿袭过去计划经济下的传统思维方式,而是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通过民主科学决策,来实现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与监督。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又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要按市场规则来运行,需要法律的引导、推进、规范和保障,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发挥立法功能,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规范,以调整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广大人大干部加强对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的学习,做到既懂政治,又懂经济,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掌握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辩证发展的关系,在新形势下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权力机关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力量,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国家权力机关就不能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好立法、决策、监督、任免等重要作用,依法治国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人大干部只有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才能适应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需要,才能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客观地行使好选举和任免权创造好条件。因此,实现依法治国,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知法、守法、秉公执法监督,能带头依法办事的人大干部队伍。

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是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客观需要。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做好世纪之交的人大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需要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人大干部队伍。但从目前人大干部队伍的现状看,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发展的要求。有些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对做好人大工作缺乏信心,工作的事业心不够强,精神状况欠佳;法律素养不高,不仅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有些同志连基本的、经常运用的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都缺乏深刻的了解;缺乏专业知识,监督政府部门工作的不大懂经济,监督司法部门工作的不大懂实体法和程序法,在人大工作多年,甚至还是“门外汉”;有些同志党的观念较为淡薄,组织纪律性较差,缺乏带头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高度重视,努力把全面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素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使国家权力机关真正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的基本要求

人大干部队伍是我们党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的总的要求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实、作风正、讲团结、守纪律。

良好的政治素质。人大干部要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要注重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学习江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辟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党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能认真领会和贯彻好党委意图,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把正确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自觉维护人大代表民主权利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

较高的法律素养。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定性、程序性和规范性,要求一切工作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因此,人大干部应比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要更强一些,依法办事的要求更高一些。法律素养包含的内容很多,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所谓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心理、观念、知识和理论体系的总称,反映着人们对法律的看法及执法、守法的自觉程度。作为人大干部,一要牢固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观念,忠实于法律,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原则、内容和程序办事。坚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遵法习惯。二要学习掌握好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有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人大工作经常涉及到的基本法律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门性法律,不仅要经常学习,而且要力求基本掌握,并善于用法律规范来分析问题、指导工作。三是要带头严格依法办事,为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服务。在国家政权机关中,人大干部必须充当严格依法办事的模范,为政府“两院”作出表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才能更加有效地实施对政府“两院”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

全面的专业知识。人大工作涉及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要求人大干部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工作能力。人大干部只有通过努力学习和艰苦锻炼,做到既懂政策、又懂法律;既懂政治,又懂经济;既懂人大工作,又熟悉政府“两院”工作。这样,工作才能抓住重点,说话才有份量,办事才会有效率,才能把人大工作做好。因此,人大干部不仅要精通人大业务知识,还要掌握与自己工作相关的其他方面的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专门人才。特别是年轻干部,更要把工作以外的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本职工作理论,广泛涉猎各方面知识。此外,还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掌握新知识,接受新观念,不断更新和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要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踏实的工作作风。国家权力机关所担负的工作责任重大,每行使一项职权,每开展一项工作,每办理一件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都直接关系到本行政区域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人大干部要培养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把调查研究作为了解工作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探求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国家权力机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集中民意的机关,因此每一个人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务实的工作态度。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心系群众,深入基层,虚心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代表和人民群众多办实事。要提倡严肃、认真、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注重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国家权力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严明的组织纪律。人大干部要成为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党性原则,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贯彻好党委意图,坚决反对违反法律和党纪政纪的行为。人大干部要成为廉政勤政的模范,带头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政治上和物资上的私利,自觉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人大干部还要自觉遵守人大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强烈的敬业精神。人大机关不直接掌握审批钱物、审批项目的“实权”,但机关的工作任务却很重,文字工作量大,服务性工作多。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大干部既辛苦,又“清贫”。因此,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安心和热爱人大工作,增强从事人大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要甘于清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勤于服务,团结协作,为人民恪尽职守。

三、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

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既要靠各级党委的重视支持,又要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积极努力;既要靠组织上的教育和管理,又需要干部自身的修养和磨炼。从当前来看,我认为要着力注重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各级党委和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把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人大干部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的建设是新时期各级党委组织干部工作的一项非常紧迫而重要的任务。由于我们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因此,只有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才能落到实处。党委如何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我认为,要提高对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的认识。在使用干部时,人大干部必须与党委、政府部门的干部一视同仁,列入统一规划,创造同等公平竞争的条件。在安排配备人大干部时,要注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注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一些别的部门不好安排又不适合做人大工作的干部,不要安排到人大机关工作。从目前的状况看,很有必要充实一批德才兼备、有培养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到人大工作,以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和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在培养使用干部时,必须把人大干部列入党委的总体盘子,要有计划的安排人大干部学习、培训和锻炼,特别要注重搞好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干部的交流,坚决打破目前这种“只进不出,进多出少”的人大干部队伍封闭管理状态。人大的干部及时交流到党委、政府部门工作,有利于发挥他们的优势,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调动人大干部的积极性。政府“两院”的干部交流到人大工作,也有利于提高人大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增强整个干部队伍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这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人大干部的提拔使用也必须引起党委组织部门的重视。对人大机关那些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要善于及时发掘,大胆提拔使用,交流到党委、政府部门,并委以重任。除了党委的高度重视外,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党组织也要认真抓好本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并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培养规划,加强干部的内部管理和交流。从各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有目的地培养一批既有组织领导才能又有较高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既有开拓进取精神又有高度法制、组织观念,政治上过硬,业务上拔尖的人才。各级人大机关党组织特别要注重爱护和关心干部,使干部能安心和热爱人大工作,真正做到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

第二,加强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人大干部的素质。人大工作是一项牵涉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科学等多个学科的工作,要求法律素养高、知识全面。要培养符合人大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这方面的工作与党委、政府、“两院”及有关行业、部门比较起来,仍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没有长远的培训目标和规划。培训存在短期行为。比如换届后认为有些新进人大工作的同志不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就办几天短训班进行突击性培训。这是不利于从深层次和全方位地提高干部内在素质的。因此,我们要以战略眼光来抓培训,对一些年轻的、有培养发展潜力的干部,要舍得花时间、花本钱搞培训,为人大工作的长远发展打下较为扎实的人才基础。二是缺乏正规系统的培训。从全国到地方各级人大都没有专门培训人大干部的学校,也没有设置人大专业,这是人大干部培养教育方面的最大不足。最近几年,国家和省两级建立了行政学院,为培养行政人才创造了条件。全国人大很有必要建立人大干部管理学院,为地方培养这方面的专门人才。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可在目前培训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全国人大干部管理学院的分院或函授学校,使各级人大干部都能通过系统的正规的培训,达到人大各种层次的专业水平和相当学历。三是缺乏有力的培训措施。去年,我们湖南省设立了培训中心,这是八届人大常委会为培训下级人大干部采取的一项十分有力的措施。但省人大培训中心不可能包揽全省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培训机构,分担繁重的培养任务。全省人大干部的培训要考虑整体培训规划,有步骤有计划有层次地进行,尽量避免交叉重复培训。各级人大的培训经费必须列入财政预算按年拨付,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缺乏系统科学的培训教材和考核办法。目前,各级人大干部的培训内容随意性很大,几乎都是临时出题目,临时找教师,临时写讲稿,讲课的内容不系统、不规范,结构不科学。因此,要从培养高素质人大干部的需要出发,组织有关理论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有研究能力的人大干部编写规范的培训教材,并根据变化的形势和修正的法律,经常进行修订。同时,还要根据教材要求,提高培训考核考试的标准,并把考试考核的结果作为获得学历和干部晋级的重要条件。总之,只有高度重视培训工作,使人大干部的培训真正走上正规化,才能有效提高人大干部的素质,才能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干部,努力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干部,在实践中考验和发掘人才,是各级人大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中必须重视的一项重要措施。从目前人大机关干部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着:懂法律而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人才奇缺;懂经济而具有丰富基层经济管理工作经验的人才奇缺;懂文秘工作而具有研究水平、很强文字表达能力的人才奇缺。这些人才从哪里来?主要应注重在工作实践中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和造就。应根据需要,有计划地选送一些年轻的有培养前途的干部,交流到对口部门去锻炼一至二年。这种交流应该是有去有回。如从事立法工作的,可到政府行政执法部门锻炼;从事内务司法工作的,可以到检察院、法院的有关部门锻炼。这样很有利于提高人大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否则,我们有的干部从学校门到人大机关门,从不做法律工作或监督法律部门的工作,从不做经济工作或监督经济部门的工作,那就很难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很难改变自己“外行”的形象。除此以外,还要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干部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去锻炼,这也是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性质的迫切需要。因为人大是紧密联系人民群众,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机关,到基层锻炼有利于增强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有利于干部在工作中养成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需要出发的求实作风。从目前情况看,人大机关安排下基层锻炼的人数太少,今后应采取多渠道安排锻炼的方式,一方面通过党委组织部门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另一方面各级人大可自己安排年轻干部到自己的联系点或扶贫点锻炼。在机关本职工作岗位的锻炼也不容忽视,要通过以老带新,带作风、教方法、压担子、言传身教,有目的地培养和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使他们在本职岗位实践中逐步增长才干。

第四,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和激励机制。要使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保持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必须引入竞争机制,激励干部奋发向上。一是必须把好选用关。凡是进入人大机关工作的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从人大工作实际需要来确定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经过严格的公开招考程序择优选用,坚决杜绝通过人情关系网往人大机关随意调进干部。二是把好使用关。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拘一格选择人才,特别是要大胆起用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干部必须重德才、重实绩,对那些奋发进取、勇于开拓、忘我工作、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要重点培养和提拔使用;对那些工作平庸、作风懒惰、不求进取、不干实事,整天考虑个人得失,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干部不能重用;对那些争名夺利、弄虚作假、跑官要官以及不顾大局、不守纪律、不廉洁自律的人更不能重用;对那些作风不正派,整天挑拨是非、造谣中伤,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团结的干部,必须严加管教和批评帮助。总之,要为人才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机关的有些领导岗位,可以采取自荐和群众推荐,然后组织考评,采取淘汰竞争的方式来选拔领导人才。三是要重视人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都要尽快建立后备干部名单,经常保持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四是开展评优创先的活动。目前各级人大机关内部的评优创先活动基本都开展起来了,但整个人大系统的评优创先活动还开展不够。因此,建议开展全国、全省性的人大系统评优创先活动,以激励人大干部努力工作,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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