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的具体真理观及其当代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真理论文,启示论文,当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文章探讨了列宁具体真理观的含义及其方法论意义,并进而指出,要用全面系统的理论指导中国实践,正确处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系,在运用理论的同时创建新理论,并以反思和自我批判的精神看待理论和实践。
关键词 列宁 具体真理现 方法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宝库中,列宁提出了“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著名论断。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现代化步伐的今天,重温列宁关于具体真理的论述,对于反思我们的过去,指导现在和未来的改革开放,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具体真理观的基本含义
列宁的具体真理观,可从五个方面理解:第一,真理是全面的。凡被称为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于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日心说”之所以是真理,是因为它正确反映了太阳系中恒星与行星之间的关系及其运行规律;牛顿力学之所以是真理,是因为它正确反映了宏观物体机械运动的规律;相对论与量子力学之所以是真理,是因为它正确反映了微观世界和接近光速的物质运动的规律。客观事物本身是多方面本质规定相互联系的矛盾统一整体。作为正确反映这个统一整体的真理,也必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各个方面的本质规定及其相互联系,在思维中再现事物的整体。全面性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所以, 列宁说:“真理是全面的。 ”(列宁《哲学笔记》第212页)
第二,真理是有条件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客观世界就是一个系统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的存在,总是和一定的时间、空间、条件相联系的。在这里,时间、空间都是事物存在的客观条件。作为具体真理,都是对一定时空条件下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条件性,反映到人的思维中,也必然使真理性的认识具有条件性。真理是由概念、判断、推理构成的科学论断,认识中的每一个概念与另一概念处于相互依存的联系之中。没有这种作为存在条件的相互联系,所谓真理,将是空洞的抽象。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列宁指出:“每一概念都处在和其余一切概念的一定关系中、一定联系中。”(《列宁《哲学笔记》第210 页)只有把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条件性的概念、论断置于一定联系、一定关系之中,才能深刻理解主观与客观的一致性、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性。
第三,真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客观物质世界总是处在矛盾运动的永恒过程中。作为反映这一客观过程的具体真理,也必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列宁说:“真理是过程”。(列宁《哲学笔记》第215页)真理的本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符合与一致。 人们认识和掌握客观真理,不是一下子就能立即达到和完全实现的。只能是一个由片面到全面,由现象到本质,由相对真理趋向绝对真理的过程。客观世界是无限与有限、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人们的认识能力是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统一。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也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人们认识无限多样和永恒发展着的客观世界,只能通过认识有限的、暂时的东西来接近无限的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获得近似的、相对的客观真理。因此,列宁指出:真理性的“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没有止境的接近”的过程(同上书第208 页)而“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二卷,第315页)真理是动态的过程, 不仅是由相对不断趋近绝对的过程,而且还是不断同谬误作斗争并战胜谬误的过程。真理和谬误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真理同谬误这种又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决定人们的认识是一个在不断批判谬误中不断发现真理和不断发展真理的过程。由此可见,具体真理的过程性,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又一个重要特征。
第四,真理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世界上的事物之间,既具有普遍的共性,又具有特殊的个性。世界上没有只具有纯粹的普遍性而没有特殊性的事物,也没有只具有特殊性而没有普遍性的事物。每个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辩证统一。因为“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列宁《哲学笔记》第409 页)正是由于客观事物本身这种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决定了具体真理尽管是对客观事物普遍本质的反映,但它是通过一个个特殊的具体事物总结而概括出来的。因而,它是包含了特殊性丰富内容的普遍性真理。任何具体真理,都不是对客观事物特殊性的完全抛弃,而是对特殊性的扬弃。因为,普遍性既不能先于特殊性而独立存在,也不能离开特殊性而独立存在。具体真理形成之后,人类认识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并没有完结。人们运用真理的普遍性原则,去指导对具体的特殊事物的认识和改造,并通过实践去检验已经获得的真理性认识,具体真理和生活实践,从来不是彼此隔膜,而是紧密联系、彼此相通的。总结和发现真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过程,即由特殊性上升为普遍性;运用和发展真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即用普遍性去指导特殊性。一切具体真理,都是在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中,丰富、完善和发展起来的。
第五,真理具有矛盾性。宇宙间的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系统而存在着。黑格尔认为:主体和客体,观念的东西和实在的东西,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这些矛盾关系都包含在观念中,通过它们自己回到自己,自身的对立统一而包含在观念中。列宁肯定了观念中包含矛盾的思想。列宁在摘录黑格尔这段话的旁边写道:“(观念)真理是全面的。”(列宁《哲学笔记》第212 页)列宁还肯定了黑格尔对形而上学的悟性不理解真理的矛盾而产生的“双重误会”的批判。第一种误会是把对立面不是看作具体统一,而是看作抽象对立。列宁指出:“注意:抽象和对立面的‘具体统一’”并对黑格尔用判断的系词说明“个别=普遍”十分赞赏。认为这是“最简单而又最清楚”地说明对立面的具体统一的“绝妙的例子”。第二种误会是把内在的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当作外在反思,即否认矛盾客观性和内在性的主观反思。列宁认为“辩证法不在人的悟性之中,而在‘观念’中即在客观现实中”。(《哲学笔记》第213 页)由此列宁主张矛盾是一切事物的普遍本质。而正确反映客观事物这一普遍本质的具体真理,自然也包含着又对立又统一的矛盾性。离开了事物内在和外在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就是离开了真理的具体性。只有本身包含着肯定与否定对立统一关系的真理,才是具体真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又一重要特性。
综上所述,列宁运用唯物辨证法,对真理问题作了深入而周密的研究,形成了完整的具体真理观。真理之所以是具体的,是因为它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是多种规定的统一。反映这个多种规定统一的事物的具体真理,必然是全面的;多种规定统一的事物,总是和一定的时间、空间、条件相联系,因而,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具体真理,也是有条件的;客观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处于永恒发展的状态;因而反映这一过程的具体真理,必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客观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反映客观事物的具体真理,也必然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客观事物内部以及与其它事物之间,都是又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因此,反映客观事物的具体真理,也具有矛盾性。列宁关于具体真理具有全面性、条件性、过程性、统一性以及矛盾性的深刻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重大贡献。
二、具体真理观的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现在重温列宁关于具体真理观的理论,目的不仅在于深刻理解其基本含义,更重要的是从中得到方法论的启迪,掌握方法论的原则:
(一)全面系统性原则。客观事物都是多样性的统一,都是相关要素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的系统整体。多样性、统一性、系统性、整体性,是一切事物固有的客观属性。因此,要想获得关于客观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必须遵循全面系统的原则。不是全面系统地反映客观事物的认识,不具有具体真理的资格。对马列主义这一具体真理,不做完整而系统的理解和运用,就会使具体真理变成空洞的抽象和僵死的教条。
(二)条件性原则。具体真理的条件性告诉我们,任何具体真理都是对一定时空条件下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由于时间、地点、条件的改变,其真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也将发生变化。如果思想懒惰,不动脑筋,不顾时间、地点、条件的改变而一味墨守陈规、照搬教条,肯定会把真理变成谬误。暴力革命原则,在本世纪初俄国的条件下,搞城市武装起义是真理,但移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则实行“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才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具体真理的条件性原则,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具体地分析具体的问题”。
(三)坚持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作为正确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具体真理,其内容的客观真理性是绝对的、确定的、不能被推翻的,因此,必须大力坚持;作为过程而运用和变化的具体真理,由于不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条件的变化,因而又具有相对性、局限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必须随着历史的进步和实践发展的需要,而不断进行补充、修正、完善和发展。任何需要坚持的具体真理,都是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中的真理。绝对凝固、终极不变的永恒真理是不存在的。只有把坚持真理和发展真理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真理得到丰富和完善,永葆科学的青春。
(四)批判与自我批判原则。真理自身的矛盾表明,任何具体真理都是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所谓肯定,是指其被实践证明是正确或有生命力的部分;所谓否定,是指其被实践证明是谬误或已丧失生命力的部分。正确和有生命力的部分,将被保留和发扬光大;谬误或丧失生命力的部分将被修正和更新。用辩证法的语言来说,这就叫做“扬弃”,或者叫做批判与自我批判。这种批判与自我批判的原则,是真理内在矛盾得以实现的机制。真理在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过程中,就是通过对谬误的批判不断完善真理或发现新的真理的。没有这一机制,任何伟大的真理,都会在消极地自我封闭中变得贫乏苍白,或是在盲目地自以为是中枯萎死亡。因此,坚持批判与自我批判的原则,是发现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有效方法,也是使真理永葆青春活力的正确途径。
三、具体真理观的现实意义
任何科学的真理,都具有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功能。列宁的具体真理观之所以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思考,就在于它对我们当前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它昭示我们要力求全面系统地去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以便得到对实践的科学指导。历史曾经给了我们党这样的成功经验: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以及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初步探索,是由于在全面系统地认识中国国情的毛泽东思想这一具体真理指导的结果。历史也曾经给了我们党这样的失败教训: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几经挫折,是由于缺乏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系统的具体真理指导的结果。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给了我们同一个启示:必须全面系统地去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中国共产党人抓住了这个启示,进行了艰苦而卓有成效的探索,其结果就是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这一理论深刻地考察了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借鉴了苏联东欧兴衰成败的教训,牢牢地握住改革开放,发展经济,迅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唯一出路的客观规律,并且系统地回答了在中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情条件下,如何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依靠力量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这是一个正在指引着12亿人民进行伟大实践的具体真理。它来之不易。我们对此必须加倍地珍惜,坚决地贯彻执行,并在今后的实践中努力地加以丰富、完善和发展。
其次,它要求我们在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正确处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在这里,一个最根本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坚持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必须是被实践证明正确和仍然有生命力的部分。那些囿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带有空想成分的个别论断,或是由于时代条件的变化,已经不再适用的个别原理,当然不在坚持和发展之列。即便是对于正确的基本原理,也不能采取固步自封的“两个凡是”的态度。因为“两个凡是”是窒息马克思主义活泼生机的教条主义的疾根。当然,借口“时代已经变化”,用“过时论”的态度怀疑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也是必须坚持反对的。“过时论”必然导致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的虚无主义。因此,在坚持中求发展,在发展中去坚持,并且重在发展,这是使马克思主义永葆科学青春的最正确的态度和方法。
第三,它要求我们要以深刻的反思和自我批判的精神,正确地看待我们事业的进步,以便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马克思曾指出:“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恩格斯在指出了辩证法的“保守方面”的同时,称这种“革命性质是绝对的——这就是辩证哲所承认的唯一绝对的东西。”(同上,第213 页)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话清楚地告诉我们,对待任何东西,都应采取分析和批判的态度,这是辩证思维的要义,也是使我们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时刻保持深刻的反思和自我批判精神,尤为重要。十几年的改革开放,成绩显著,世人瞩目。但反思走过的路,每一步都有坎坷,每一程都有曲折。坎坷的跨越,曲折的校正,都倾注了我们党深刻的反思和自我批判精神。在加快改革开放的今天,这种反思和自我批判精神,须臾不可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