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检察执法公信力的构建论文_胡琴

试述检察执法公信力的构建论文_胡琴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公信力中的“公”,指的是社会公民;“信”指的是信任、信赖。执法公信力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公正、严格、文明、规范的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定和谐,从而赢得党和国家、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信赖。现就如何构建检察执法公信力,提出如下意见,和同仁共商探讨。

一、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夯实基础

学习是人类进步和成功的阶梯。因此,检察机关要想提升执法公信力,就必须重视学习,坚持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一体化,不断加快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的步伐。培养干警的学习热情,始终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 一种事业来追求,把学习作为生存发展进步的途径而坚持不懈。树立团队学习的理念,把个人学习提升到团队学习境界,使个体智能在更高基础上形成团队智能。从实践中学习知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开阔眼界。提高全体干警先进执法的理念、广博的法律知识和坚实的政治素质,为提升整体执法公信力,奠定牢固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检察科技文化基础,储备足够的检察专业科技人才。

要坚持学以致用,在谋求检察事业大发展上见成效。用取得的法律监督硕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健全学习机制,因人施教,因岗施训,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建立专题研讨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制度,用问题引导学习,不断提高干警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把握检察规律性,增强工作创造性,使干警具备廉洁的道德情操、精深的法律素养、丰富的监督智能和熟练的办案技术,有针对性地掌握做好领导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把检察人员造就成为完成各项法律监督任务的行家里手。

二、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树立公信力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政法机关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希望,也是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新形象的迫切需求。

“理性”不仅要求检察人员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意识,而且要具备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有很强的做好群众工作的执法能力,能够依法说理,以案释法,以理服人,融法、理、情于一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纷争,解决冲突和矛盾,保护法人、公民等合法权益。

“平和”是一种积极的和蔼的心理状态。要求以严格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彻底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能感受到法律是对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感受到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可敬、可亲、可信的职业责任,增加执法的权威性,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文明”就是要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摒弃简单执法、粗暴办案的方式,用人民群众认可、认同、信服的方法办案并实施法律监督。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将执法理念文明、执法行为文明、执法语言文明、执法作风文明、职业形象文明、职务活动文明,贯穿于整个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中。

“规范”就是在完善执法管理上下功夫。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探索创新,促进办案管理规范化;加强业绩考评和工作动态监控,促进日常工作规范化;强化监督制度,促进社会监督规范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力求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依按章办案,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在实施法律监督工作中,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检察机关应当把握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定位,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增强监督意识,做到既敢于监督、坚持原则,又善于监督、讲究方法,从而取得监督的最佳效果。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充分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发送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及时纠正诉讼活动中违法行为和错误裁判,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细化办案规程,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办案行为,使每名检察干警和每一项诉讼活动严格规范、合法进行。加强内修外塑,以监督保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三、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载体,提升公信力

切实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着力在创新和完善化解矛盾机制上下功夫。坚持依法公平、公正查办案件,从源头上防范矛盾;在办案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矛盾;克服和纠正对人民群众利益和诉求漠视冷淡的态度,讲究办案方法,避免和杜绝引发矛盾;延伸办案服务到一线、到基层、到家户,积极主动调处化解矛盾;重视做好涉检信访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将可能发生的影响公信力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避免越级访;要做好集体上访预案机制,准确排查存在集体访、越级访等突发隐患的事件,切实解决矛盾,把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降到最低限度。

检察机关并不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但应当积极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对社会管理创新有所作为。按照中央“三个严肃查办”、“六个领域专业治理”的重要部署,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在执法办案中发现不稳定、不安全的因素时,向旗委、政府以及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促使其尽快堵塞漏洞、健全规章、加强管理;结合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参与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办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避免“两劳”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同时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案,实现自身规范有序管理,带动和推进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认可,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深入基层、贴近农牧民、服务全社会。

检察执法公信力取决于全体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履职能力。而要完成好法律监督的各项重任,必须是每一名干警在具体履行职责中来体现来反映的。检察人员的道德标准高低、道德素养好坏,直接影响到执法公信力。因而要着力增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意识,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防线。切实解决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方式、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有新转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有新提高,以公正的执法效果、良好的执法形象树公信。

要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受监督的意识。要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和内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岗位目标,把每一名干警的全年工作情况记入业绩考核档案;整合职能资源,突出发挥政工、纪检以及各业务部门规范化监控的职能作用,形成对自身执法活动各环节的有效监督;健全与公安、法院、司法机关联系制度,及时解决法律适用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并且主动积极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及舆论新闻单位的广泛监督。对于查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赶快改正。快改才易纠正,才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欢迎、拥护和支持,真正从源头上治理,从发生问题的根子上解决。消除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疑虑,以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提升公信力。

检察执法公信力,是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能否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有无信心,对检察机关办案执法是否信任和认可。它以赢得社会公众认同为目标,使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既能体现严格、公平、正义的执法要求,又能产生宽严相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反响。因此,构建检察执法公信力就成为目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论文作者:胡琴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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