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与党的建设--李大钊的经济思想_李大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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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宣传

李大钊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有两个要点:一是“余工余值说”,即剩余价值理论;一是“资本集中说”。“前说的基础,在交易价值的特别概念。后说的基础,在经济进化的特别原理。”

关于剩余价值学说,李大钊用简明通俗的语言作了解释: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工人在一种产业里作工,一日工作十小时,什么是他的生产物的交易价值呢?这交易价值,应该是他那十小时劳动的等量。他所生产的,是布,是煤,或是他物,都不必问。按工银交易的条件,资本家把处分物品的权保留在自己手中,而按实在的价值出售。这实在的价值,就是十小时劳工的等量。”但实际上工人并未得到“十小时劳工的等量”,原因是“工人的工力(Labour force)为工银所买,与其本人断绝关系。工银专以代表资本家偿他工力的物价,而资本家即保持自由处分这个物品(指工力)的权利于自己手中。”这样,尽管工人出的劳工价值,也取决于他的生产所必需的劳工时间,但实际上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银则仅仅是他自己劳工生产的一小部分。李大钊还进一步解释说:“维持工力所必要的物品的价值,永不能与那工力的生产的价值相等”,“工人所生产的价值,全部移入资本家的手中,完全归他处分。而以其一小部分用工银的名目还给工人,其量仅足以支应他在生产此项物品的期间所消用的食品,余则尽数归入资本家的囊中。”这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的秘密”,是“资本主义下资本家掠夺劳工生产的方式”。(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9—72页。)

1922至1923年,李大钊又写了《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和《马克思经济学说》两文,对马克思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理论、劳动价值理论等作了进一步介绍。李大钊将前者同亚当·斯密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作了对比,指出,“马克思所说的不变,不是资本的形状不变,乃是他的价值不变”。在生产程序上,不变资本“或者不如可变资本之重要”,可变资本“除维持劳力外,更能发生新的价值”。资本家正是利用可变资本,“暗中把劳动所得的结果完全掠夺”。(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42页。)“从理论上讲, 生产全靠不变的资本和可变的资本混合起来,才能有经济的价值。”(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32页。)对于后者, 李大钊指出:虽然生产的三要素为资本、土地、劳动,但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一切生产都从劳力,都是劳动结果”。(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45页。)所以, “劳动不单是价值的标准,同理由,且也是价值的本体”。(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29页。)

关于资本集中理论,李大钊指出,一方面资本家骗取剩余价值劳动,另一方面却又有一种新趋势,这就是资本集中。“资本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于是资本家获利更厚,而小产业因此凋敝倒闭者亦复不少。”资本集中导致大批小生产者破产,沦为无产阶级,其结果是“大都市发生的大产业一天多一天,失业的‘无产阶级者’也一天多一天,于是千千万万的‘无产阶级者’齐集在资本家之下,而形成社会上的两大阶级”,即“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本集中为“劳动者得着集合的机会”,他们联络起来,“和资本家作战,和资本家竞争”。这样,资本家便自己造成了一个“可以致其死命的敌人——无产阶级。”(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44页。 )这不仅完全出乎资本家的意料,而且也决定了无产阶级革命不可避免。

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的宣传,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和促进工人阶级的觉醒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他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认识也有不够准确的地方。如他认为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与其劳动价值论“发生一绝大矛盾”,“这究不能不算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大遗憾”。(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5—79页。)这说明在马克思主义传播初期,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对这一科学的理论体系还不可能全面准确地理解。

二、中国经济结构和阶级状况论

李大钊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对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各阶级经济状况等进行了考察。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李大钊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中指出:“中国以农业立国,在东洋诸农业本位国中,占很重要的位置,所以大家族制度在中国特别发达。”这“一面是血统的结合,一面又是经济的结合”,其中“经济的结合之性质,恐怕比血统的结合之性质多些”。在整个封建时代,这种大家族制度“就是中国的农业经济组织”,“就是中国二千年来社会的基础构造。一切政治、法度、伦理、道德、学术、思想、风俗、习惯,都建筑在大家族制度上作他的表层构造。”这种大家族制度牢不可破的基础,使上层建筑领域里的孔子学说成为中国人的“万世师表”,成为“支配中国人心有二千余年的原故”。李大钊还把这种由大家族制度与孔子学说相结合的、以农业为本位的中国式的经济结构称为“静的文明”,将西方的“以工商业为本位”的,“与自然竞争,与同类竞争”的文明称为“动的文明”。(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8—179页。)

鸦片战争后,“时代变了,西洋动的文明打进来了!西洋的工业经济来压迫东洋的农业经济了!”“因为西洋文明是建立在工商经济上的构造,具有一种动的精神,常求以人为克制自然,时时进步,时时创造。”对扩张市场和搜求原料的要求,“驱着西洋的商人,来叩东洋沈静的大门”。(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第179页。)“结果就是中国的农业经济挡不住国外的工业经济的压迫,中国的家庭产业挡不住国外的工厂产业的压迫,中国的手工产业挡不住国外的机械产业的压迫。”中国的农业经济遭到破坏,国内产业大多被压倒,大批农民和手工业者破产,“一切生活,都露出困迫不安的现象”。(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81页。 )由于农业经济的破产,中国的大家族制度也跟着崩溃,孔子主义也不能不跟着崩溃。

对于土地问题,李大钊指出,自从土地私有制产生以来,土地兼并日盛一日,造成贫富悬殊,民不聊生。“在中国历史上自古迄今不断发生平均地权的运动”,无不是为着解决土地问题。历代统治者实行的土地政策,几乎都是为谋求缓解社会矛盾,根本上是为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太平天国时期的“天朝田亩制度”是“一种含有均分性质的土地政策”,遗憾的是这一政策因“太平天国的灭亡归于消灭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其中心亦在平均地权与节制资本”,可惜其“未能及身而见其实行”。因此,李大钊得出结论说:“中国今日的土地问题,实远承累代历史上农民革命运动的轨辙,近循太平、辛亥诸革命进行未已的途程,而有待于中国现代广大的工农阶级依革命的力量以为之完成。”

对于中国的农民,李大钊指出:“中国的农业经营是小农的经济,故以自耕农、佃户及自耕兼佃为最多”。即使在中国的自然经济开始衰落后,农民仍“约占总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在全人口中占主要的位置”。他还具体地考察了中国主要地区的农民状况,指出:“中国农民在帝国主义压迫之下已日趋于难境”,入民国以来,更是“苛捐杂税,负担日重,各省田赋,有预征至数年后者”。农民苦不堪言,已经成为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故当估量革命动力时,不能不注意到农民是其重要的成分。”他预言:“中国的浩大的农民群众,如果能够组织起来,参加国民革命,中国国民革命的成功就不远了。”(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23—834页。)

对于中国的工人,李大钊以唐山煤矿和上海工人为例,揭示他们的悲惨命运。他指出:唐山煤矿的工人,“终日在炭坑里作工,面目都成漆黑的色。人世间的空气阳光,他们都不能十分享受。这个炭坑,仿佛是一座地狱。”(注:《李大钊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58页。)上海的工人,则“在身体上精神上都受极重的损伤, 而童工为尤烈,这都是长时间工作疲劳过度之所致”。(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90页。 )中国的工人阶级内受封建主义之害,外受帝国主义压迫,成了中国社会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一个阶级。他断言:“产业者阶级毕竟是最大重要的阶级”(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41页。), “在国民革命中当先锋的亦只有无产阶级”。(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08页。)

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李大钊指出,资本家靠剥削工人血汗生活,“没有受到痛苦,不想去革命”,“只是唱着和平”,所以,他们的革命“终不能成功”。(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86页。)

从李大钊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来看,他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动力等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尤其是对农民是民主革命的重要动力的认识更表现出远见卓识。无疑,他是中共领袖中较早对这一问题有较深刻认识的人物之一。他的这一认识,不仅唤起了一大批早期进步知识分子走上了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同时也为毛泽东等开辟中国革命的新道路,即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提供了一条重要的思路。

三、社会主义经济论

俄国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已经从理想变成了现实。李大钊通过对中国社会阶级结构等方面的考察,连续写下了一系列文章,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道路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李大钊提出中国已不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人民在世界经济上的地位,已立在这劳工运动日盛一日的风潮中,想行保护资本家的制度,无论理所不可,抑且势所不能”;中国要发展实业,必须“由纯粹生产者组织政府,以铲除国内的掠夺阶级,抵抗此世界的资本主义,依社会主义的组织经营实业”。(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54—455页。)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不能集中,劳力不能普及,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本可以集中,劳力可以普及。资本之功能以集中而增大,劳力之效用亦普及而加强”,因此,“中国不欲振兴实业则已,如欲振兴实业,非先实行社会主义不可”。(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45—446页。)

关于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李大钊提出了三阶段的方案:“一、政权的夺取;二、生产及交换机关的社会化;三、生产分配及一般执行事务的组织。”无产阶级必须首先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然后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组织社会经济。夺取政权有两种手段:“一是平和的,一是革命的。”但是,“平和的手段”大都归于失败,所以“改造的事业非取革命的手段不可”。

李大钊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最主要的是国营经济,实行公有制。因此,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必须对原有的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除去一部分的有土农夫,凡大资本的企业:铁路、矿山、轮船公司、承办运输事业、大规模的制造工业、大商店,收归国有,在人民会议代表人支配之下,照常办理。”银行也收归公有。“小工商业及运输机关,亦渐次收归国有”。“生产行于大工厂。分配集中于大中心。”“除去有土农夫所有的土地以外,土地亦收归国有。但在新组织之下,他种职业未觅得以前,此项农民仍准续理前业。”(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11—612页。)

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和管理,李大钊提出了以发展生产力为核心,以“工人政治”为组织保证的主张。他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随着阶级制度的消灭,Ergatocracy (工人政治)的内容将发生一大变化。他的统治的意义,将渐就消泯,以事物的管理代替了人身的统治。此时的工人政治就是为工人,属于工人,由于工人的事务管理。”(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72页。 )在此组织下,所要解决的问题,已经不是政治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经济的问题。即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面临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高速度推动经济发展、如何有效地加强生产管理的问题。所以,当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后,“不必研究怎样可以得着权力,应该研究怎样可以学会管理事物的技术。”(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96页。 )怎样才能学会管理事物的技术呢?李大钊提出要实行专家管理生产的制度,“农部委员必集合农业专门家,组织高等会议,分部实行指导农民,以图农业生产的改进。工部委员及其他委员亦然。”(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13页。)要“用极经济的组织和办法”, 来指导和组织生产。

关于社会主义的分配,李大钊认为有直接的分配和通过商品货币关系的分配。他说:“生产品不就是为消费的,有直接分配于消费者,有分配于他业者。后者不过记一记账,前者则须代价。金银纸币流行,可以换取所需的物品”。“国家将生产品经过一回中心市场,使有货币者得以换取所需的物件,售价适应于此期流行的货币。”(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14页。)因此, 他认为社会主义下的分配原则是“使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得和他劳工相等的份”。(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5页。)

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科学社会主义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李大钊能够比较准确地加以理解并运用。更难能可贵的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否存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问题,李大钊能较早地提出较为正确的看法,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贡献。

李大钊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认识也有不足之处。如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信用机关“久已不必要了”(注:《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11页。), 这同他承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思想是矛盾的。再如他主张将所有的工商生产机关全部收归国有,这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是行不通的。社会主义在当时还只有一个苏联,社会主义经济还刚刚开始不久,作为对于未来理想社会的一种推想,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之处是有其必然性的,不独李大钊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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