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牧区农村决策能力研究&以新疆和甘肃为例_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论文

中国牧区村庄决策权研究——以新疆和甘肃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牧区论文,甘肃论文,新疆论文,为例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目的及调查范围

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要求广大农民在农村内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切实享有管理参与权,同时,对个人事务享有自主的决定权、管理权和处置权,从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真正体现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但是,从公共管理理论上讲,管理的过程总是少数掌握公共权力资源的人对多数不掌握公共权力资源的人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影响和控制的过程。

1999~2002年,我主持世界银行在中国的一个大型项目(中国西部草畜发展项目,国务院总理办公会已于2003年2月通过,并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这个项目国家政府承贷,是政府主动型项目,但项目执行、还贷要落实到牧户。项目户在哪些村发展?哪些人决定着村里的大事及村民的价值取向?谁在牧区中有号召力?中国牧区的权力结构是什么样的?涉及牧民利益的公共决策是如何被通过的?新的生产技术是如何引入的?……。

在长达4年的深入西部牧区访问和调查研究、汇报、讨论的基础上,我逐渐形成了牧区村级决策(影响)权及相互作用的一些观点,经过认真研究,我认为这些观点对中国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广大牧区的技术推广、政策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会有一定的帮助。

本研究的调查区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甘肃省,43个项目县(市),其中新疆为24个县(市),甘肃省为19个县(市)。走访村庄500个,有记录的访谈人员3561人。下面为项目调查县的分布状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新源县、特克斯县、巩留县;塔城地区:乌苏市、沙湾县、裕民县;博尔塔拉州:博乐市、温泉县;昌吉州;玛纳斯、呼图壁、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奇台县;阿克苏地区:温宿、拜城县;巴州:焉耆县、博湖县;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富蕴县;巴州:和静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哈密地区:哈密;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

甘肃省:酒泉地区:酒泉市;张掖地区:张掖市、肃南县;金昌地区:永昌县;武威地区:凉州市;白银地区: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定西地区:临洮县、定西县;天水地区:张家川、清水县;临夏地区: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平凉地区:灵台县、平凉县、华亭县;庆阳地区:宁县。

二、农牧区村庄权力主体

1.权力主体Ⅰ——正式的权力机构

对于村一级来讲,虽然它没有国家行政机构,但是,党支部和村委会担负着部分行政管理“责任”,是事实上的政府末端组织。在调查过程中,村干部谈论最多的是如何与中央保持一致、如何组织生产、如何带领农牧民致富、如何处理各种纠纷等,他们把发展生产、安定社会视为己任,同时,村民对村级组织也寄于了更多的在组织生产、解决生活、处理公共事务方面的期望。

Ⅰ[,1]——党支部。按照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牧民委员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民兵营等群众自治组织与群团组织都要服从村党支部的领导。凡属于本村内部的重大事项,先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初步方案,再经过党支部讨论,然后交给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党支部对村委会的行为具有监管权。党支部还享有对本村村务管理人员以及普通村民进行思想教育和法纪管理的权力。

Ⅰ[,2]——村委会及专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村务的主要执行者,它履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和计划,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管理村务的职权和职责,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Ⅰ[,3]——团支部。专兼结合,从牧区的实际资料看,团支部对村庄事务决策影响力较小,它是党支部和村委会一些具体工作的推进者和执行者。

行政村为乡级政府之下的村民自治组织,村的管理主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在新疆麦盖提县,多数村子由7~9个干部组成,党支部书记、村长、副村长(1~2个)、副书记、会计、妇联主任、专干(1~2个)。村长、副村长由村民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农民自己提候选人,然后,乡政府拟定两个备选人名单,进行差额选举,每3年选举一次。行政村之下有若干自然村(村民小组)。

村干部作为乡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中介,工作内容繁多。上级各部门所有的政策、措施都要通过村干部加以落实并反馈,村民们的各种生产、生活问题都要找村干部进行解决,收集各种税费,分配水等(在塔村,水源来自提孜那甫河,通过水渠通到这里。春天的2~3月和5~6月水特别紧张,由小组提出申请,村长分配)。

多年的习惯和村官行政的权威使村民们在寻求帮助时普遍以村干部为首选对象(见表1)。

表1新疆.24个县被访户农牧民寻求帮助的主要对象单位:%

村干部家人和亲属邻居和朋友银行其他

生产上遇到困难首先找谁 75.511.9 2.0 10.6

生产上帮助最大的人 50.735.6 2.44.8 6.5

生活上遇到困难首先找谁 30.550.312.07.2

生活上帮助最大的人 18.174.4 2.61.0 3.9

资料来源:根据项目组对新疆实地调查资料整理(2000~2002)。

村官的处境及心态

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领头雁”,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如何,对牧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有着直接影响。从对两大牧区调查来看,影响村官们工作积极性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

心理压力加大。随着牧区改革的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牧区工作的重心发生了变化,在工作目标上,由原来促进农牧产品增产变为现在保牧民增收、保社会稳定;在工作方式上,由原来按照上级种养计划要求布置任务变为现在引导牧民自觉调整产业结构。在这一变化过程中,村官面临着多重压力:首先,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考核指标增加了,而且考核标准严格,越来越具体。其次,宏观环境和市场供求变化难以掌握。由于市场环境难以预测,尤其处于相对欠发达地区,大多数村官信息闭塞,对实现农民增收目标显得力不从心。再次,农民群众对村支书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在符合“经济人”假设条件的牧区,牧民当前最关心的就是增加收入,他们迫切要求村干部能够指导他们搞好生产,带领他们过上更加富庶的生活。如果村支书不敢放手指导农民生产,这个村支书就被认为不称职,只拿报酬,不替群众做事;如果村干部积极推广某种畜种,却碰不到好市场,卖不出好价格,他们又落埋怨。电视及报纸上优秀村官的形象成了评估他们的标准。最后,村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从大的方面讲,经济、精神文明、党的建设都要管;就具体工作而言,“生、老、病、死、钱、粮、财”都要抓。

报酬待遇偏低。据我们调查,2001年牧区调查村的支书和村长的年平均报酬为2402元,但与村支书的工作量和辛苦程度相比仍偏低。而且,由于近年来集体经济发展减慢,集体积累增长不快,村级财务入不敷出,补贴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实际上,在大多数地方,村干部的收益在于面子好,经济上的好处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但补贴能否兑现,完全取决于村的经济状况和村官的风格。在村官经济犯罪的审查中,这也是村官们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之一。

出路不畅,前途暗淡。过去能力强、工作出色的村支书可以安排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乡镇企业工作。随着公务员制度的施行、事业单位改革和乡镇企业改制,能考上公务员的村官少之又少,等于堵死了原来这条升迁的路子,觉得没有前途。

村官的角色

在所调查的县中,有约6%的村庄,农村基层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瘫痪半瘫痪状态,这固然与基层干部素质低下,地方政府领导不力有关,但是制度上的缺陷可能是更为根本的原因。村官具有多种角色,也存在多头受气的现象。目前村干部的基本特点是:代理人与当家人的角色冲突,不脱产与脱产的名实不符,报酬低且缺乏社会保障,政府和村民都离不开他们但又都不满意他们。村干部无法真正从上级下达的大量政务中挣脱,转而根据村民意志处理村务。

面对现实制度的掣肘,村级干部只能徘徊在“保护型国家经纪”与“赢利型国家经纪”角色冲突的阴影中。作为保护型经纪,村干部夹在上级政府与农牧民之间,既是政府的代理人,又是自治组织的当家人,总想两头不得罪,而结果往往是两边都吃力不讨好,成为“夹缝中的老鼠”,两头受气,但不排除使两头满意的灵活者。作为赢利型经纪,村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无法满足仅有的微薄的补贴(工资),或是忙于村级经济的发展,或是谋划个人事业的发达,无暇顾及村中公共事务。人心先散,组织自然随之涣散,村委会形同虚设。更为严重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村干部极易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中饱私囊,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进而出现农牧民对政府的连带性不信任。

关于村官的选举

村民选举的一个明显结果是影响了农村干部的政治行为方式。在没有选举机制的情况下,大多数村干部巴结乡镇干部,向上看齐是争当村干部的主要策略。然而,当村民每隔3年左右就有一次选举村干部的机会时,竞争者能否当选村官就取决于他们能否获得大多数人的选票。于是,向下看齐、争取普通牧民的选票就成为村干部的主要策略。为了得到牧民的支持,有时甚至敢顶乡镇领导,捍卫牧民利益。向下看齐比向上攀迎巴结更为重要,因为村是村干部立脚之根,两方面都应该照顾到,否则,下次选举成功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在很多地方,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权在乡镇政府手里(当然,我们不能把向上与向下策略对立起来。更为重要的是,有些乡镇领导定制度规定他们最终审定候选人名单)。

新疆某村的复员军人郭SW,连续3次当选为村长,他总结了下述几条成功经验:第一,要想当选,必须注重平常积德,做好事。要想连任,压力更大,好事必须做得更多、更妙。这是选票的主要源泉。第二,在选举中,着重抓中间流动票。支持我的,毋需做工作;铁心支持他人的,也毋需做工作。成立一个不公开的竞选队伍(10人左右),预备几万元选举经费,请客吃饭,不送钱,这样并不违反选举法。第三,竞选口号是:“把致富的人选出来,带动全村致富。”此外,在请客吃饭时,说些亲切的话;如“请帮帮忙”,或“给我一个机会试试看”。第四,在选举日,如选举方式采取开大会形式时,布置自己的人拉着那些中间流动分子一起填票,这样出于乡情面子,就可控制大部分流动票。如采用流动票箱方式投票,派自己的人跟着流动票箱,可大致算出得票率。第五,选上村长,不能有任何官架子,不能独裁专断,要放权给其他人,一则可得到这些人的支持,二则可减轻自己的工作负担。第六,不打牧民血汗钱的主意,定期公开村庄财务。

由上可见,村民选举机制确实使村干部采用民主方式和政治艺术处理干群关系。这种东西不是宣传的产物,而是乡村政治的现实需要,因而有生命力。向下争取选票的政治行为方式也产生了另一种负现象:当选出来的村主任对村里不良之风不敢大胆处理。例如,农民违章建筑占公地,村干部睁一眼闭一眼,不敢处理,以防丢失选票!

在甘肃某县,在2002年选举的时候就出现了很多问题,出现了一车一车拉外边的人到村里,强迫村里老百姓必须要投××人的票,否则就要挨打。我觉得这种黑社会性质的黑选强选行为,在目前的农牧区中都已经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但从总的情况看,情况并不严重,并且是可控制的,可以通过法律等各种各样的途径来改善。

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新疆牧区,出现一定程度的贿选苗头,比方说向老百姓买选票,给他点钱,老百姓就卖了。从村民的态度和实际运行看,这种富裕精英当上村干部后的行为有利于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方向,但要谨防把当村长作投资而要取得经济回报贿选。这种区别是很困难的,不论是对学者还是当地的村民。

选什么样的人当村长?

讨论什么样的人来治理村庄,是一件于村级治理研究具有基础意义的工作。好人治村或恶人治村,能人管村或庸人管村,是从村干部个人的品性与治村能力来评论村级治理的型态,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区分出四种相当不同的村级治理型态,即好人型、强人型、恶人型和能人型村治。好人是从治村干部的品性上讲的,一般具有良好人品和人缘,不愿用粗暴的手段去惩治村中任何一个村民,也缺乏让一般村民畏惧的个人力量。正因为好人不愿惩治村民,对于村中一些不良倾向与行为闻而不问,问而不管,害怕得罪村民,但心里却很窝囊,被一些村民称为“老好人”。这种村官一般不会谋求私利,也不会为非作歹。他因为缺乏足够的个人魄力而不会给村庄造成个人决断失误所带来直接损失,但由于犹柔寡断会造成机会损失。好人治村的不足是往往迁就村中恶人,缺乏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也没有抵制村中不良势力的个人魄力。总体来讲,好人治村,难以为村民创造额外的公共收益,一般也不会损害村民已有的公益。

与好人相对应的是强人。强人也是从品性上讲的,性格强悍之人,这样的人敢于承担责任,敢于与村中不良倾向作斗争,他往往具有令一般村民畏惧的健壮身体、社会关系或暴烈个性。强人治村的好处是他敢于碰硬,在大多数村民的支持下,他敢于惩罚那些有损全村公益的行为和村民,敢于顶上级的摊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全村农民的福祉。

在不受足够约束的情况下,强人很容易向恶人转化。恶人一定是强人,但与强人不同,恶人的私欲更重。恶人治村可以通过抑制村中一些有损公共收益的行为,为村庄创造收益。只是恶人往往乐于将自己为村庄创造的公共收益据为己有,有时候,他不仅不创造新的公共收益,而且为了个人私利捞取本身就不多的村中集体财富或损害公益。由于村级经济规模有限,所以在位期间的贪污数据不会很大,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但影响很坏,会恶化民风。

恶人村官下台后,可能会产生一个真空,恶人当不上,好人不敢当。曾有一个村,一个大家族放言,除了该家族外,别人谁都不能当,谁当村长砸谁,导致该村组织空缺达3年之久。

能人治村,是指那些有特殊经营头脑和一技之长的人,尤其指那些已经发家致富的村民充任村官。为了不辜负村民对自己的热望,这些能人也有参与村务的热情。能人治村的好处很多,第一,在个人已经富裕起来的情况下,他一般不会揩公家的油水;第二,他有带领村民致富的能力,也有为村集体增加公共收益的办法。能人治村并非百好,其中的一大弱点是,能人治村时,他期望在已有经济成就的基础上,通过当村干部来获得声誉,他期待经济现实变为社会声望。或者说能人当村干部,具有强烈的声望取向。他不愿得罪村民,他的治村与好人治村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他不愿如好人治村一样碌碌无为。因此,能人治村,倾向于在不得罪任何一个村民,即不减少任何一个村民收益的情况下,额外地为村集体创造公共收益空间,他试图通过这个额外的收益空间,来获得他当村干部所期待的政绩、面子与声望。

现实牧区的行政权力往往是以上4种类型的混合,或者说是这几种型态的轮回,每一种型态的治理都有自己的空白,为下一次的弥补式的替换及其他主体参与公共决策留下了空间和伏笔。以上依据村干部个人能力和品性划分为好人、强人、恶人和能人四种可能的村治型态,对于把握当前中国农牧区村级治理的现状,特别是其间的变迁,大有益处。

麦盖提县——村村委会选举:

1999年,村干部选举进行了2天。乡里决定的两个候选人,一个是现任村长,另一个是DDD·库万。开始大家认为现任村长爱喝酒,不想选他。但DDD·库万在当会计时,大家认为他弟弟有盗卖化肥的嫌疑,也不想选他。最后大家认为再没有更合适的人了,就选了现任村长(AAA·克伯尔)。虽然村民都希望能够让有知识、有技术,能带领村民致富的人作村领导,但在与公平、廉洁相比时,更倾向于后者。村干部大多是本村土生土长的,但为了避免徇私,近来规定会计一职必须由外村人担任。

权力的发挥方式

这是村民权力体系中的正式组织,通过乡规民约、发布指令、督促和奖惩等方式实现。在本研究中,将Ⅰ[,1]、Ⅰ[,2]、Ⅰ[,3]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不管是支书还是村长,只要能发挥作用,都代表着正式权力,一个普遍的现象是支书和村长间存在着有竞争的合作关系,总体上讲,在村庄正式权力体系中,支书占据Ⅰ的主导决策地位,村长居从属地位,团支书的影响力最小。

2.权力主体Ⅱ——民间组织

严格意义上的民间组织在所调查的村中并不存在,出现这样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总体而论,农牧区县、乡、村三级行政垂直管理体制是一种严格而有效的社会控制模式,政府对畜牧业生产和社区其他活动的高度控制性管理使民间组织的功能定位弱化,所以许多农牧民认为没有必要搞民间组织参与管理,他们更多地希望有一个高效、公平、廉洁和强有力的政府行政体系,为他们的生产提供服务;第二,农牧民本身的民主参与意识比较低,认识有偏差,很多人认为,搞其他民间组织是另立山头,与村干部对着干,这样不符合过去的习惯。

Ⅱ[,1]——经济组织。我们的调查发现,现在农牧区存在着两种组织,在某种意义上起着民间机构的作用:一个是羊毛羊肉协会的分支机构,另一个是村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的存在并不很普遍),这两个组织首先是政府提倡建立的,羊毛协会主要的任务是使羊毛羊肉生产、收购和出售一条龙,主要由省区畜牧厅直接管理的养羊协会通过各个地区、县的畜牧局组织成立;他们关心更多的是羊毛羊肉的质量;经济合作社带有某种程度的农牧民经济协作的性质,也是由乡政府和村委会出面组织的,吸收了农牧民代表参加,主要就当地经济发展的问题进行合作和协商,如农区引进新的作物品种和新技术、牧区引进牲畜品种等,这些组织在业务上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定,享有独立开展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村民委员会不干预农民合作组织的自主经营活动和内部事物。但是,调查中我们也发现,经济合作组织经常受到村官的干预,由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起到的作用一般都不是太大,其发言权和影响力都很有限,农牧民仅把他们作为一个交易对象,对他们的信任程度比较低。

Ⅱ[,2]——宗教组织。在信仰伊斯兰教地区,宗教组织存在于县、乡、村中。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维吾尔族、回族为主要族群人口居住的区域里,它们对教民社会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哈萨克族居住的区域内,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游牧),清真寺只建立在定居人口地区,因此宗教组织的影响远不及维吾尔族居住区域。蒙古族居住区域的喇嘛教也具有比较大的影响,但影响不及南疆维吾尔族聚居区域的清真寺。

个案:新疆区牧民对养羊协会的看法

在调查访谈中,当我们讲明养羊协会的作用后,902位(注:在新疆调查时对989人进行该项询问。)(91.2%)农、牧民普遍表示有必要建立。654人(74.4%)认为协会应由养羊户自己推选的代表管理,185人(21%)认为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应由村委会决定,这些人应该是懂技术、会管理、有能力、愿为大家服务的。农牧民们希望这个协会的作用应该是技术为主,兼做一些信息和对外交往的工作,如交流技术和经验、传递市场信息、管理草场、指导种草及饲料、监督贷款执行情况等。被调查的牧民普遍表示,协会如果起到这些作用,大家都会主动要求参加。

权力发挥作用的方式

羊毛羊肉协会可以向村委会甚至更高的管理层提供谁家有养羊能力,谁家应该贷款,贷多少款等;宗教组织通过有规律的宗教仪式,严格规定教民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3.权力主体Ⅲ——亲友合作圈

牧区农村宗族组织的恢复,很快在农村形成一种非正式的社会力量,即宗族势力。农村宗族势力早期活动的基本方式是修家谱,立宗祠,祭先祖,这些活动对农村基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并没有明显的负面影响。但是,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后,由于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的兴起,农村宗族势力开始正式侵入农村公共权力体系,他们借村委会直选的机会,把持和控制农村基层社会,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把公共权力变成宗族私权,为本宗族成员获得利益和好处提供方便,宗族组织的社会危害越来越明显。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牧区有关宗族势力控制支配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权力、宗族械斗影响农村社会安定、宗族势力破坏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的事例屡见不鲜。

Ⅲ[,1]——家族圈权力。如果行政村比较大,村内各姓之间通婚现象比较普遍,这样,在一村内就会形成血缘、姻缘、朋友为成员的非正式组织,以一人为主,可将媳妇娘家、女儿婆家、叔伯、堂表兄弟拢到一起,形成一个非常牢固团的小团体。在调查中可以看出,当农牧民在遇到生产和生活问题时,村干部和亲友是最主要的求助对象,但真正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是亲族和朋友。

在新疆和甘肃,有血缘姻缘关系的几家或十数家组成生产或生活互助组织,对渡过生产和生活难关有一定的效果。

在对外活动中,亲族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其生产和生活的合作也是最经常的,如共同购置生产机械,一同销售农牧产品;但在家族内部,权力之争也是最激烈的,最经常的,主要表现在父子、兄弟之间,这些竞争的核心是谁拥有对家庭资源的决策权。在新疆,为了解决这一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塔湾县某村在广阔的草坡上划出竞赛草场,采用经济记帐方式,用最后的经济效益高低决定胜负,因为年青人在运用劳动力、放牧方式、围栏技术明显优于父辈,年青人最后取得了大面积胜利,这一比赛结果引发了牧区家族决策权向下转移,对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变迁有重要的意义。

Ⅲ[,2]——小家庭权力,家庭男女的权力与社会地位。总体而言,在两省区的农牧区,男性在家庭事务中仍处于支配性地位,但是其重要性正在下降(注:从总体上讲,男性外出打工日益普遍,女性接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明显提高了女性在农村公共和私家事务中的决策影响力。)。在本文中,重点研究了女性的权力及地位,因为男女的决策权是相互相成的。调查发现,女性的权力大小、发挥作用的方面、程度与族群、调查地点的宗教文化、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1949年前的农村维吾尔族传统家庭里,男女地位极不平等,妇女只能俯首听命于男子,她们被束缚在家庭里,没有自由外出行动的权利,不允许参加社会活动,无权过问或处理家庭财产。新中国建立后50多年来,新疆和甘肃牧区妇女的社会地位及在家庭中地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相应地,妇女开始关注并参与社会事务,村里的妇女主任专门负责妇女工作及妇女的权益保护。但在村内参与社会工作的妇女并不多,一般在村干部中除妇女主任、计划生育专干由妇女担任外,其余皆为男性。新疆牧区调查点资料显示,农村干部中约有12%是妇女。而在一般舆论调查中,男性对妇女参与村务是积极的,79%被调查男性认为如果一个妇女有足够的能力,会被选为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在村庄事务中有说话的权力。舆论调查结果与实际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新疆塔湾县,一名男子在我们访问时说男女均可当村官,可后来村委选举会上大家推他妻子任妇女主任时,他却以各种理由否定,最后不得不另选别人。

在哈萨克族农牧民家庭中,妇女参与家庭经济决策和村里的生产决策的程度要高于维吾尔族农牧民家庭。在家庭事务中,家庭的决策权由过去的男性独断已转为男性为主,女性为辅,妻子参与决策,共同协商。也有一些家庭妻子和丈夫是家庭事务的共同决策者。

个案:昌吉市榆树沟镇(座谈会纪要)

汉族、哈萨克族妇女在家能做主,维吾尔族、回族妇女在家不能做主,不能做主的原因主要是不愿做主,形成习惯,不愿负责任。小事可以做主,对外大事、种地、盖房由双方商量,我行我素不给丈夫打招呼不行。年轻人可由双方商量。有分歧时,女人认为是对的,丈夫是错的,最终由丈夫做主。

对在家里的地位都满意,丈夫都尊重自己。比如要孩子,要几个和丈夫商量,要孩子的时间,要能说通,则自己决定。在孩子教育方面,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孩子也有能力,男女都能继续上学。如果经济有困难,汉族、维吾尔族、回族是男孩女孩只能有一人能上学时,则谁有能力谁上学,父母尽自己最大能力供子女上学。而哈萨克族是男孩优先。在教育孩子问题上妇女的话起80%作用,希望孩子最低也得初中毕业。从这一点上讲,妇女决定着未来人力资本的存量,应了一句古话,“男好一人好,女好好一家”。

在昌吉市榆数沟镇,调查点的妇女们认为她们在家中的地位较以前有所提高,已能普遍参与家庭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多数妇女对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感到满意。但与男性相比,妇女的受教育程度较低,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参与村务决策方面仍受到多方面条件的制约。

权力发挥作用的方式

一个大家族的头人,说话是很有份量的,其言行不仅对族内人有很大的影响,对村内的事务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家族人多势众和非理性的遵从,会迫使村内的公共决策向有利于大家族的利益方向偏转,至少不会损害大家族的利益,而门户小的牧民就有可能受到利益上的损害。

4.权力主体Ⅳ——精英能人、神汉和村霸

Ⅳ[,1]——精英能人。精英的定义很多,诸多定义中,核心的一点是精英比一般人拥有更多的社会影响力。

主要指经济成功,有良好个人品德,知识水平较高,或者有较多宗族血缘纽带的个人魅力型人物,由于有很强的动员能力,在村庄里往往有一言九鼎之威,并在村级组织干部系列之外,我们称其为强势精英。这些人不愿意当村干部,或有意逃避村中公职。

可以分为传统型精英和现代型精英。所谓传统型精英,在当前的中国农村社会,大致可以指那些以名望、地位、特定文化中的位置乃至明确的自我意识为前提而成为的村中精英。举例来说,过去当过村干部的和现在仍在当村组干部的公众人士,有教养而服众的人士,有名望有知识的明事理人士,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在宗族中有地位的人士等等。构成此类精英人物的条件往往来自于某种既定的身份和品质以及他们个人对村庄事务的关心程度。比如党员身份、在外当过兵见过世面、曾参与村务决策及由于曾处于边缘地位而产生明确的自我意识从而关注公众事务的村民等等。

所谓现代型精英,大致是在指实行市场经济中脱颖而出的经济能人,这些经济能人诸因为经济上的成功,而在农村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经过考察和思考,作者认为当前乡村权力结构中的精英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那些改革开放进程中“先富起来”的牧民,包括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以及见多识广的进城打工者人员,如如种养大户、私营企业主、建筑包工头、运输专业户等等,他们拥有足够的经济资源、外界的社会关系,新的视野开阔的观点和有效的解决办法能摧毁乡村传统偶像和权威。二是拥有丰富的坚实的“官方资源”或权力资源的村民(譬如:领导的战友,亲戚位居显要,认识“上面”等),有些农民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质的角色,如劳动模范、各级人大代表等。三是退位的村支书、村主任等,由于相对的高素质和余威及各种关系的存在,“在野”时,他们的言行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各种精英经过其他条件的综合,可形成民间权威。几乎每个被访问的村子都存在民间权威。这些没有干部身份(包括村民自选干部),在农村生产、生活中有一定影响作用民间权威,不欺负人也不害怕人,做事公正,往往能够作为村民的代表向村委会及县乡提出自己的意见,而且在一定时段内,其身份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一般情况下,精英在培养权威的过程中,需要各种经济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投入,因此民间权威大多是年龄较大,有一定经济能力或政治基础,在县乡有较多关系、大方而公正的人,所以,有能力的老年人对村公共事务决策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特别是在经济、技术、社会结构、观念变化较慢(准静止社会)的地区,农牧民心中的领袖是年龄较大、在外面跑过事由的、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公正不欺负村民的、口才比较好的善良之人,因为他们的经历可以给变化不大的村庄以做事的指导,不论是生产或生活,不论是对内还是对外。但在技术变化比较大(变迁社会)的村庄,长老与有学问的年青人经常发生着不见硝烟的战争,在解决新问题时,年青人往往超过老年人,也就是说,随着技术和观念变化速度的加快,年龄在形成权威过程中的作用趋小,这与我在中原农区河南林州市和开封市的蹲点试验结论是吻合的,在屡战屡败的条件下,长老们虽然很不情愿,但都客观地承认后生可畏,一代比一年强,他们的希望是得到后生们的尊重和孝敬。

村干部与精英经常存在竞争、合作与角色的互换,在强村官条件下,精英有其活动的领域和方式,但施展影响力的空间有限;在弱村官条件下,精英更风光,甚至可以替代村官发挥作用。

Ⅳ[,2]——村霸。这种人在村庄有一定的影响力,其影响程度受其家庭财富多少,家族门户大小,怪癖暴戾的性格、自制能力和县乡法制能力等多因素共同作用,这几个因素的不同组合产生不同类型的村霸,造成的危害也不同。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牧民向我们传递着某种信息,在牧区乡村,存在一些大大小小的乡恶村霸,在访问调查的500个村中,约有29个村,都有类似的恶人;3个村里有村霸乃至乡霸,村民惹不起他们,甚至也躲不开他们,对村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村民生活较为压抑。甘肃天水市平南乡瓦资村有个远近闻名的村霸,名叫刘××,横行乡里多年,直到杀人被判死刑。他的那个村庄,有200多户人家,1000多口人,但从党支部、村委会、治保组织到派出所,居然都对他无可奈何,老百姓提他的名字就脊梁骨发凉。这个村子里无人养鸡,因为此霸见鸡就打,几年来,村里约有百余只鸡被他吃光了。在村里,没有他不敢打、不敢杀的人。村主任的肋骨被他打断了几根,每年村上收土地提留款,与刘××关系好的,乡村干部都不敢去收,去要就是挨打!在瓦资村,村中妇女,不管老少、结婚与否,只要被刘××看上,就得跟他睡觉,敢说个不字就会招来全家横祸。被刘××施暴凌辱的本村和邻村妇女多达50~60人,大到50多岁,小到14~5岁,被凌辱的妇女忍气吞声、不敢声张。不少做丈夫的,明知妻子被欺辱,却装聋作哑,不敢吭声,没人敢报案,或者说,报了案也没人管。黑势力横行乡村,说明正不压邪,或者已经没有了正。

精英与村霸可以在一个村里共存,村霸一般不找精英的茬,精英也很难劝服善化村霸,一正一邪,达到阶段性平衡,二者的关系是很微妙的。据民意调查,村霸的铲除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仅靠村民很难,如果县乡法制机关不及时介入,就会出现以非法形式除掉邪恶势力的现象。

Ⅳ[,3]——神汉。在一定的方圆区域内,总会有一个神汉,负责周围村民的“阴朝事务”,这种分布状态符合克里斯塔拉的中心地理理论的解释。神汉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病弱之人、神经质的人和妇女等,随着文化教育水平和电视普及率的提高,其在村民中的影响力日趋下降。但在危机和灾难面前,特别是在用过去行之有效的方法失败后,其神灵的作用就会在村民中传播,神汉会成为一时一地的行动指针。在牧区雪灾、蝗灾、鼠灾、雷击恶人等事件后,发布似是而非的消息,以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同时收取一些财物。

新疆个案

在塔尔勒克村140户人家中,被村民们认为是民间权威的有3人:(1)YYY·阿吾提,28岁,家中4口人,高中肄业,生活较富裕,小组会计。(2)AAA·那尤甫,38岁,初中文化,家中6口人,有摩托车,生活较富裕。(3)KKK·肉孜,46岁,初中肄业,家中6口人,三组组长,家用电器齐全,有生产和生活用的两部车辆。

这3位人说话是很有份量的,谁家有大事如红白喜事等,若有村干部和他们参加,就显得有面子,如果有人因生病、孩子上学、盖房子、买汽车等需要借钱,家中没有粮食,来借粮食,只要经济能力允许,他们愿意帮助别人;有这3个人出面说合,信用社贷款一般能如愿,如有邻里争端,总也是由他们来出面调停。特别是当村干部有某种缺陷时,他们的正向补位作用非常明显。

甘肃牧区永昌县西沟村民间精英赵××的个案

家庭背景:赵××,52岁;家有姐弟二人,姐姐在新疆种有100多亩棉花,有几十万家产。自家有17间住房(1996年建的,土木结构);有1个儿子和1个女儿,儿子已结婚,在外当包工头,包修水利工程,一年下来可以挣近10万多元。女儿出嫁了,女婿在供销社当会计。

赵打算1999春天贷5万元搞种草养殖,贷款利率为6厘,种美国大叶紫花苜蓿,然后舍养和放牧相结合饲养肉牛肉羊,由于他的示范带动作用,他所在的乡种草养畜发展很好,调整了产业结构,增加了牧民的收入,保护了退化的草场。2002年,他计划办一个为当地草畜发展服务的绿色畜产品销售公司,一头连着大城市的消费者,一头连着草原上的生产者。

赵××致富的原因:

经历丰富。以前搞过大规模的养殖种植,养过猪、鸡、牛,承包过地(240亩)种大麦,卖给啤酒厂,效益很好,赚了十几万;做过小生意;平时爱问好学,到过四川、贵州、河南、甘肃等地考察。他认为大规模有规模效应,首先,人能集中精力,劳力也能集中。其次,降低成本。现在农村发展的一个问题就是分散,形不成规模,就没有效益。

头脑灵活。他认为以后可以种玉米(大规模),效益会好,因为电视报道了汽车烧酒精,不污染环境,现在张掖已经有了用玉米生产酒精的厂,以后玉米会有好销路。

要有胆识。他认为赚钱,要有胆识。

与科研人员为友。他甘愿冒一定的风险,示范新的品种,在和科技单位及人员打交道的几十年中,他得到的很多,损失的几乎为零,他引进的草种和畜种能很快传给村里的其他农民,所以,很多科研单位愿意将新东西或新方法让他先用,如果有效,则不推自广。

村长选举时,乡里和村民均把他定为村长候选人之一,但是他表示:可以像以前一样为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百姓做些好事,但坚决不当村长,原因是他没有亲兄弟,只有1个儿子和1个女儿,没有庞大的家族力量,所以他现在仍只是村民所羡慕的有头脑的能人。

权力发挥作用的方式

精英施加影响的方式靠远见,靠关系资源,靠社会资本;村霸靠威胁和百姓的忍让;神汉靠受众的愚昧和对自然的无能为力。

三、村庄权力系统及组合研究

1.牧区村庄权力系统

四大权力主体对村庄的公共事务都发挥着作用,如图1。

2.村庄治理的形态和特征

以四大权力主体为基础,从纯数学角度排列,共有15种村治权力结构模式;从理论上讲,这4个主体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是中国西部牧区村庄治理结构的常态,Ⅰ + Ⅱ + Ⅲ + Ⅳ是权力发挥作用的一种完全式。这4个主体的不同强弱程度和亚主体的性质,代表着不同的村治方式。但由于历史、政治、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有些主体非常微弱,对公共事务决策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我们就可以将它忽略,这样,西部牧区村庄治理的主要形态可概略为表2。

村级权力的组合形式是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如Ⅲ + Ⅳ式,有些是因为行政力量的虚弱而导致恶少的产生和横行,而有些是因为家族太霸道而导致行政力量的无奈退缩。单一的Ⅰ控制形态有可能存在,况且在生产队时大量存在,但随着经济活动的自主化和民主进程的推进,单一Ⅰ控制形态是一种不稳定村治形态,它会很快地演化到表2所列的主要形态中的一种。在研究中,我们对村庄各权力主体在村庄事务中的作用非常感兴趣,并尝试设计了一些可以量化的指标,经过对访问资料的归类分析,得出表3的数据。

表3各主体在三大事务(注:三大事务指农村政治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政治事务包括改革进程、支部建设、村民选举、参军、草场承包、党员学习、税费改革、政策学习等;经济事务指家畜养殖技术、特种作物种植技术、品种引进、村内集体项目、村民做生意、信贷、村办及个人创办企业实体等;社会事务指邻里关系、教育、宗族门户争斗、五好家庭评选、修路、防火、安全等。

通过对500个村的会议座谈及访问,取得相应的资料,然后进行分类整理。

在总评时,我们给三大事务的权重都是1/3,这样做不仅是为了计算的方便,而是对1999~2002年期间总体把握基础上的基本判断,是新疆和甘肃牧区三大事务重要程度的具体体现。三大事务的重要度在不同年代、不同地带有很大的差异,如在20世纪80年代前,政治事务位占第一,90年代后,经济事务和重要性上升很快,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事务的关注度有明显的上升;在边境线上的村庄,政治及国家安全一直为中心任务。)中的影响力(2001年)

严格意义上讲,本调查所取得的资料是截面的,况且3~4年的数据也无法进行科学的历史性分析;但在访调和座谈会上,我们可以感受到各权力主体所发挥作用的历史变化,可粗略地估计其发展趋势。

从表3可以看出,支书和村长等“官方”正式权力主体Ⅰ在涉及村庄政治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时都具有第一位的控制权,特别是在政治事务中,拥有绝对的决策权。不论是支书还是村长掌权,基本上都能贯彻上级指示,将村自治与国家意志统一起来。在牧区,如果支书或村长掌权时间太长,且民间权威比较弱时,会出现蜕化现象;支书和村长的矛盾也时常显化,导致派性争斗。

村庄经济事务的决策权,相对有些分散,随着羊毛羊肉草业协会的建立和加工运销业的发展,其发言权正在上升。Ⅱ[,2]的影响多发生在民族村,要充分利用其在平缓冲突方面的作用,同时要将其活动限定在宗教法律的框架之内。

权力主体Ⅲ的重要度从改革到现在都在上升,其增长轨迹呈现出型。集体生产时,家庭的作用主要限定在生活领域,改革后,其发挥作用的领域拓宽了。家族人口越多,其非理性的成份就越大(注:这个命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一个村内有两个大家族,这两个家族为争夺控制权而进行的争斗是非理性的。)。在传统社会里,一个亲属集团就是一个很有效力的“保险公司”,但随着保险业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城市化及人口迁移频度的增加,家族的控制作用会下降。

要以个人的身份来影响村务,个体必须有特殊性。有影响的头面人物Ⅳ[,1]可能会在换届民选时被选为村官,但由于经济和文化周期的变化,还会产生新的精英,游离于村庄“官方”权力组织以外。从近几年的变化来看,年青的、具有灵活头脑的、经济实力比较强的致富能手式的精英正在取代传统的精英,并在村务决策中发挥日大的影响力,这是值得培育和保护的。他们的行动是无言的号召,运用他们的带动作用有利于实现技术的推广和一村一品规模化商品化发展。Ⅳ[,2]的猖獗,会危机社会安定。这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有法不依、违法无惩的问题。Ⅳ[,3]神汉在有些地方比较严重,全国人民抗“非典”时,牧区村庄里的神汉着实也忙了一阵,他们的胡诌成了一些地方的行动指针。消灭神汉巫婆,需要科学,更需要整个牧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从管理学角度讲,在一定的人群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权力在发挥作用。如果国家权力在基层出现真空状态,就会有别的权力形式来填充。

在传统落后地区,官方行政力量虽然不到位,但仍是决定性力量。国家行政力量的代言人——Ⅰ基础权力框架结构在西部牧区是完好的,牧民对它抱有很大的认同感,如果今后加强村级干部教育,提高道德水平和自约能力,严把选举关,村民赋予权力,同时给予监督,上级乡镇党政给予指导,这一基层组织结构是可以发挥很好作用的。

从牧区改革后的发展趋势看,家族力量——Ⅲ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的影响力量在增强。如果不从制度和道德上加以规范和约束,对基层政权会产生一定的冲击。

从结构图上可以看出,四大主体对三大事务的影响力度是不同的,这个结构图和各主体的作用方式,能为牧区政策制定、执行、技术推广、项目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提供了一个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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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牧区农村决策能力研究&以新疆和甘肃为例_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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