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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传统音乐的历史,要追溯到远古时代。到目前为止,已发现的最古老的能发出乐音的乐器,是一九三一年四月在山西万泉县荆村发掘出来的新石器时代的三个陶埙。这三个陶埙,一个可发一音,相当于小字二组的f[2];一个可发两音,相当于小字三组的c[#3]和e[3];一个可发三个音,相当于小字二组的e[2]、b[2]和小字三组的a[3]。从这样的乐器可以说明,在新石器时代,中国人民的生活中就已经有了音乐。
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五千多年。根据关于古代历史的记载,当时的音乐是和舞蹈结合在一起的,即歌唱、器乐和舞蹈相结合,统称为“乐”。古代的“乐”,现代汉语称为乐舞,现代汉语中的“乐”,才是指音乐而言。
古代乐舞,究竟是什么状态的,现在已无法看到,只是在古书中,有一些有关的记载,如据《论语》记载,周朝时的大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也是音乐家的孔丘(公元前551~前479年),一次在齐国观赏了名为《韶》的乐舞后赞叹说:“想不到乐舞竟然能达到这样高超的程度!”他认为《韶》乐既有美妙动人的艺术表现,又有很好的思想内容。同书中还说,他在观赏了《韶》以后的三个月内,吃肉时也尝不出肉的味道了。因为《韶》乐舞的美给他的印象太深了,相比之下,其它美的东西,都感觉不出它们的美了。自然,这可能是古人的夸张的说法。但是,关于孔丘观赏《韶》的记载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乐舞艺术已经达到一定的高度的事实。
孔丘所生活时代的乐舞的实际状态现在虽无法知道,也无法做模拟表演,但我们对现在已经发掘出来的一些古代乐器进行考察,却可以看出当时的音乐文化发展水平。以一九七八年五月在湖北省随县擂鼓墩发掘出的曾候乙编钟为例,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曾候乙是周朝曾国的国君,名乙。根据他墓中发掘出的文物的记载,他入葬于公元前433年或稍后于这一年的时间。由此可以知道,这套编钟殉葬的时间和孔丘去世的时间仅相距31年左右,这套编钟的制造和使用的年代,和孔丘活动的年代大致相近。那么,孔丘所听到的美妙的音乐,演奏时使用的乐器中会有和这套编钟同类型的乐器,就是可以肯定的事实。因为编钟在当时的王公贵族的乐队中是一种主要乐器。
曾候乙编钟全部悬在一个钟架上,分上、中、下三层。原为65件,因为其中一件被楚王赠给曾候乙的镈钟所代替,出土的65件钟实际上只有64件是原套的编钟。这套编钟和过去发现的古代编钟相比较,有如下一些特点:
1、每个钟上都有标明该钟音高的铭文。在其主要部分,即中、下层的钟上,铭文说明曾侯乙是这套钟的制作得和所有者。更重要的是,铭文中记述了和编钟的使用有关的乐学、律学知识。其中有曾国和楚国使用的十二律的名称。根据测音结果,编钟形成的音列的中心音姑洗律的音高相当于C[1](中央C),其频率为256.4赫,和现代物理音高标准的C[1]=256赫几乎相同。
2、这套钟每钟可发两音,并且钟上铭文做了明确标记。同一钟所发两音的关系,大多数是大三度,少数是小三度。在这套编钟的主要部分,即中、下层的六组编钟中,以姑洗律为宫音来构成调式音列,钟上的铭文就按照这一调式音列标明此钟所发音的相应名称。不仅标明姑洗宫调系统的自然音名称,并且还标明了变化音的名称。即作为调式音列,它使用了全部十二律乐音。
3、全套编钟所发乐音,重复的不计,共有60个音。最低音是大字一组的A,最高音是小字四组的e[b4],全部音域达五个八度又一减五度。其中自大字组B至小字四组C[4]有四个八度的完整的半音音列。编钟铭文还写明某钟所发的某音,可作为某调的某级音,又可作为其他调的某级音。这实际上就是运用编钟的完备的半音音列作旋宫的实践的记载。
二千四百多年前已经有音域如此宽广、乐音体系如此完备的编钟,同时还有琴、瑟、筑等弦乐器和笙、筝、排箫等吹奏乐器,那么,孔丘在当时所听到的美妙动人的音乐是完全可能存在的。
周代的乐舞,反映了那一时期器乐和舞蹈艺术的成就。同时,民歌的繁荣发展,也是当时音乐文化成就的一个重要方面。经孔丘编辑整理的《诗经》就是那一历史时代的优秀民歌的记录。
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在政府机构中设立了音乐机构“乐府”,这是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史上的创举。乐府担任收集、整理、编配和演唱民歌,管理王室和贵族的祭祀、宴会活动的仪式音乐。它存在的时间虽然只有106年(公元前112~公元前6年);但对于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它一方面收集、整理民歌,使它得以保存和传播。另一方面,它集中了大量的音乐人员(在撤消前尚有829人),成为相互交流艺术经验、培养人材的机构,他们中许多人后来又回到民间去,成为促进民间音乐发展的骨干力量。
汉代盛行的“相和歌”,是以一唱众和为其特点的一种歌曲结构和表演形式。有的是清唱,有的用乐器伴奏。在“相和歌”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大曲”,则已经是一种包含歌唱、器乐演奏、舞蹈的综合艺术了。在器乐艺术方面,汉代出现了鼓吹乐,这是一种新的器乐体裁和表演形式。鼓吹乐的乐队以笳、角、排箫、横笛等吹奏乐器的以鼓为主的打击乐器组成。鼓吹乐最初只作为一种行进中的仪式音乐和作为军乐的器乐演奏形式,后来也加入了歌唱,并且还成为宴会及娱乐场合演奏的音乐。
到了唐代(公元618~907),由于经济的繁荣,以及在和东西方的一些国家在经济、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吸取了外国文化的成果,因而大大地促进了音乐文化的发展。当时的艺术家们在继承过去时代的乐舞艺术的传统并吸收、融汇外来歌舞艺术成果的基础上,创造了新的歌舞艺术。公元642年,唐代宫廷中形成了十类各具独特艺术风格的歌舞,称为十部乐。即燕乐、清商乐、西凉乐、高昌乐、龟兹乐、疏勒乐、康国乐、安国乐、扶南乐、高丽乐。在这十部乐中,燕乐是隋、唐以来融汇汉族和少数民族音乐的因素而创造出来的新的音乐,清商乐是汉族的民间音乐,其余八部,都是当时西北边境少数民族的及外国的音乐。后来,到公元718年,又在十部乐的艺术实践的基础上,创造了称为“大曲”的、结构严谨、规模宏大的大型歌舞。在“大曲”中运用了器乐独奏、轮奏、合奏、歌唱、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段。如唐代著名的大曲之一《霓裳羽衣曲》,就包含有乐器、歌唱、舞蹈表演的段落三十六段。曾经观赏过《霓裳羽衣曲》的表演的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曾比喻表演此曲的时间,相当于乘木船行十五华里(7.5里)的路程。
在唐代,出现了早期的音乐戏剧艺术,如“参军戏”和“踏摇娘”。这是有两个角色表演的、有歌、有舞、有对白的戏剧。
唐王朝为管理音乐、歌舞和训练乐舞人员,设立了多种机构。在王朝政府太常寺(管理仪礼和音乐活动的部门)下面设立大乐署,负责培养燕乐和雅乐的表演人员并组织演出;设立鼓吹署,负责培训演奏仪礼用鼓吹乐的人员,组织有关的演奏活动。在唐王朝兴盛时期,大乐署和鼓吹署中的音乐人员达数万人,规模宏大。与此同时,在宫廷内设有内教坊,并在宫廷外设立由宫廷直接管理的外教坊(公元七世纪初,曾有外教坊四所),教坊的任务是培训为王室表演的器乐、歌舞人员。除教坊外,宫廷内设立梨园,专门训练表演“法曲”(一种融汇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歌舞和汉族歌舞创作出来的歌舞艺术)的人员,要求他们掌握更高的专业技巧。唐玄宗(公元713~750年)时,梨园中有男艺三百人和大约在此人数上下的女艺人。唐王朝设立的音乐机构,在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史上是空前的,它和唐代所创造的音乐文化成果一起,对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宋代(960~1279年)在音乐艺术上的新的创造之一,是艺术歌曲的兴起。在宋代,起初出现一种用比较流行的民间歌曲旋律填新词而成为新的歌曲的创作方式。这类歌曲称为“曲子”,它的歌词称为“曲子”词。和某一特定的曲子的旋律相配的不同的词,尽管内容不同,它的句式和韵律都遵循着要和这一特定旋律相适应的一定规律,因而形成一定的格式。这种格式就称为“词牌”。每一词牌都有一定的名称,如《浣溪沙》、《蝶恋花》、《桂枝香》、《水调歌头》等。这种“曲子”的创作演唱活动,最初只在民间艺人当中盛行,后来许多文人和有专业修养的音乐家也参与了这种创作活动。因而形成了“曲子”这种艺术歌曲繁荣的局面。和填词的创作活动同时,一些有专业修养的音乐家进行了根据新词创作新的旋律的艺术歌曲创作活动。现存的宋代《姜白石歌曲集》的十七首歌曲中,三首是填词,十四首是宋代音乐家、诗人姜白石(1155~1221年)创作的,这是保存至今的宋代艺术歌曲的宝贵实例。本辑资料中介绍了他的《杏花添影》、《凄凉犯》两首作品。
宋代的艺术歌曲一般是一首独立的曲子。后来为表现较复杂的内容的需要,出现了将多首曲子联结起来的形式,如当时称为“缠令”、“缠达”的两类歌曲,就是采用联曲的方法创作的。
宋代在音乐艺术上的另一新贡献,是“说唱”音乐的发展。说唱音乐是在民歌和艺术歌曲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当时出现的说唱艺术,主要有“鼓子词”和“诸宫调”两种。其共同点是在内容方面都表现有一定情节的故事,在表演形式上有说白、有歌唱、有乐器伴奏。两者的不同点是,鼓子词的歌唱部分是以同一曲调反复演唱,而诸宫调则运用多首不同的曲调在说唱过程中根据内容表现的需要,有时是运用单独一首曲调,有时是运用多首曲调联结成较长篇的套曲。并且这些曲调,在调性、调式上也有不同的变化。鼓子词和诸宫调的艺术经验,是宋代以后的说唱音乐发展创造的基础。
宋代在音乐艺术上的又一重要成果,是戏曲艺术的创立。戏曲是一种音乐戏剧艺术。宋代的戏曲,最初是北宋时产生的“杂剧”,后来是南宋时产生的“南戏”,以及和南宋并存的金朝统治的北方地区出现的“院本”。唐代产生的早期的音乐戏剧艺术“参军戏”,只有两个角色表演简短的故事。宋代的戏曲,已有四个以上的分别扮演不同性格的角色参与演出,其中包括男角和女角,剧目的内容也是比较复杂的故事。这几种戏曲都吸收了民歌、艺术歌曲、说唱音乐、唐宋歌舞大曲等方面的艺术成果,成为包含了说白、歌唱、乐器、戏剧表演、舞蹈的综合艺术。
元代戏曲在继承宋代戏曲艺术成果的基础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具有高度艺术水平的戏曲,是元代音乐文化发展的一个突出标志。由于当时的知识分子在元政权下受到歧视,没有出路,许多人投身到戏曲创作队伍中来,因而出现了一批具有音乐、戏剧修养的优秀剧作家,如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王实甫、乔吉甫等人。他们创作的许多优秀作品一直流传后世,并为各戏曲剧种移植演出。元代戏曲仍称为杂剧。但比宋杂剧在艺术表现形式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元杂剧的角色的类别,有正末(“末”是扮演男性人物的角色)、正旦(“旦”是扮演女性人物的角色)等二十种,这反映出它在戏剧表演方面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元杂剧的歌唱部分,运用了多种创作手法:一、继承宋代杂剧的多首曲调联结而成套曲的方法。二、以两首不同曲调循环重复多次,并在其前后联结一或二首不同曲调,也成为篇幅较长的套曲。三、若干首不同曲调相联结,且其中有一首作多次的变化重复,这样构成一个套曲。四、若干首不同曲调相联结,但其中一首和其他曲调相间多次重现,构成一个套曲。这是类似迥旋曲的结构。五、以同一曲调作多次转调,构成一个曲套。音乐表现手法的多样化,使它更能适应表现各种不同戏剧内容,创造丰富生动的音乐形象的需要。
明、清两代,由于商业、手工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繁荣,城市小曲、说唱艺术、戏曲艺术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城市小曲是在农村的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衍变而成的,并以琵琶、月琴、檩板等乐器伴奏,在艺术表现上比民歌更细致,在演唱技巧方面也有较高要求。说唱艺术在这一时期发展为北方的“鼓词”(也称“大鼓”)、“牌子曲”,南方的“弹词”(也称“评弹”)亦及南北方都有的“道情”(也称“渔鼓”)等各种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曲种。
元代末期在南方就已兴起的“南戏”,到明代更为成熟,成为和北方的杂剧并立的戏曲艺术,这时,杂剧被称为北曲,南戏被称为南曲。北曲的音乐主要运用七声音价,南曲的音乐主要运用五声音阶。北曲的音乐风格质朴雄劲,南曲的音乐风格婉转流丽。南北曲同时并存,又互相影响,互相吸收,进一步促进戏曲艺术的发展。南、北曲两种戏曲艺术在全国传播,和不同地区的民间音乐相结合,又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声腔。如南方的“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青阳腔”,北方的“中州调”、“冀州调”等。其中的昆山腔,在十六世纪中期经戏曲音乐家魏良辅的加工、创造,提高了它的音乐表现力,成为在全国最有影响的一个剧种,称为昆曲。昆曲的音乐最初来源于南曲,后来也大量吸收了北曲的音乐,在一些剧目中,同时运用了南曲的唱腔和北曲的唱腔,音乐更加丰富。这是不同特点、不同风格的戏曲音乐互相影响而自然产生的结果。各种声腔的继续发展,后来演变成为高腔(即原“弋阳腔”)、梆子腔、皮黄腔、昆腔四大类。有些剧种,只运用一种声腔。有些剧种,则以其中一种声腔为主,但同时又兼用其他声腔,如川剧,主要运用高腔,但它的有些剧目,则有分别运用梆子腔、皮黄腔或昆腔的。
在这一时期,少数民族地区的戏曲的出现,使得中国的戏曲艺术呈现出更为绚丽多姿的风彩。如藏剧、壮剧、白剧、布依戏、侗戏等,都是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戏曲剧种。
民间歌舞在这一时期也有着广泛的发展。如汉族地区的秧歌舞、花灯舞、由农村进入城市成为职业表演艺术的二人转,维吾尔族的大型歌舞“十二木卡姆”,藏族的“囊玛”,壮族的“铜鼓舞”,傣族的“孔雀舞”,朝鲜族的“农乐舞”,苗族的“芦笙舞”等等。民间歌舞已成为一个五彩缤纷的艺术园地。
器乐艺术在这一时期的发展所取得的主要成就一是乐器演奏技巧达到很高的水平。如关于明代琵琶大师汤应曾的传记中描述,他演奏的一百多首古曲,不论表现风雨雷霆或忧愁的人物、思念爱人的妇女,都能通过琴声生动地表达出来;他弹奏《楚汉》一曲时,使听者随着他的演奏而兴奋、恐惧,最终随着表现楚项羽悲壮牺牲的音乐而哭泣。由此可见他的琵琶表演艺术所达到的高度。体现了这一时期的琵琶演奏艺术水平的著名演奏家还有张雄、钟秀之、李东垣等。在古琴的演奏方面,时代的徐和仲、徐青山、尹尔韬,清代的韩昌、金陶、韩桂等为代表的一批古琴演奏家,通过他们的实践把古琴表演艺术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
这一时期器乐艺术成就的另一重要方面,是新的器乐曲形式和新的器乐演奏形式的出现。如大型器乐套曲陕西鼓乐、苏南的十番锣鼓和十番鼓、河北吹歌、山西八大套、江南丝竹、广东汉乐,以及以拨弹乐器合奏的弦索十三套等。
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在各族人民及音乐家们的共同创造下,中国的民族传统音乐成为一种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的丰富多彩的艺术。按照表演形式和艺术体裁的特点,一般可以分为五大类。即:器乐、民歌和艺术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
在这套资料中,介绍了器乐、民歌和艺术歌曲两大类。后面将分别对这两大类音乐作较为具体的介绍。这里简略介绍其他三类音乐。
歌舞音乐。即古代所谓“乐”(YUE)的音乐部分,是伴随舞蹈的歌唱和器乐。有时只运用歌唱或只运用器乐,有时是两者相结合。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每民族都有各自独具特色的歌舞艺术,因此,中国的歌舞音乐是非常丰富多样的。除了在前文中提及的以外,还有汉族采茶舞、傩舞、车灯;蒙族的安代舞;彝族的跳月、四弦舞;土家族的摆手舞;怒族的婚礼舞、脚跟舞;羌族的锅庄舞、皮鼓舞;瑶族的长鼓舞;藏族的堆谢、弦子舞;鄂温克族的狩猎舞;等等。
说唱,是一种叙事性体裁的文学与音乐相结合的综合艺术。它的曲目,大多数是有人物、有情节的故事,但也有一些没有故事情节而只着重描绘或歌颂某一人物或自然景色的小段歌唱。说唱艺术的表现手段就是说话和歌唱。有时说,有时唱。其内容包括讲故事人叙述故事情节的发展,故事中人物的对语和他们的内心活动等等。音乐在说唱艺术中是主要表现手段。表演时一般只一个人担任说与唱,一至三人伴奏。也有的自弹自唱。中国有二百多种说唱艺术,不同的音乐风格是它们互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有代表性的说唱艺术有京韵大鼓、西河大鼓、单弦牌子曲、河南坠子、苏州弹词、四川清音、山东琴书、湖北渔鼓、湖南丝弦、广西文场、天津时调、陕北说书、蒙族的乌利格儿、白族的大本曲、彝族的苏巴底、苗族的嘎百福歌、傣族的赞哈、藏族的喇嘛马尼、侗族的嘎锦、布依族的布衣弹唱,等等。
戏曲,属于音乐戏剧类的综合。它综合了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手段。音乐(歌唱和器乐)是戏曲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中国的戏曲有四百多个剧种。音乐风格特点的不同,形成了各个剧种之间的区别。语言自然是各戏曲剧种特点中的一个因素,但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因为在一些使用同一语言的地区,就存在着两种或多种音乐完全不同的剧种。因此,可以说,有一个剧种,就有一种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戏曲音乐,属于四大声腔系统的主要剧种如下:
高腔:川剧主腔、湘剧高腔、九江高腔、岳西高腔、词明戏。
梆子腔:秦腔、山西梆子、山东梆子、河北梆子、豫剧、绍兴乱弹、老调梆子、滇剧等。
皮黄腔:京剧、粤剧、汉剧、广东汉剧、上党皮黄、龙岩汉剧、西秦戏、桂剧、邕剧、徽剧等。
昆腔:北昆、苏昆、温州昆剧等。
此外,还有许多不属于上述四大声腔系统的剧种,其中有由说唱艺术发展演变而成的,如北京曲剧、河南曲剧、吕剧、陕北道情等。有由民间歌舞演变而成的,如越剧、评剧、黄梅戏、庐剧、南昌采茶戏、湖南花鼓戏等。有的是由皮影戏发展而成的。如陕北碗碗腔、唐剧、山西碗碗腔等。
以上是关于中国民族传统音乐的历史渊源及其基本情况的一个很概略的介绍,以作为了解中国民族传统音乐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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