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泌外器官移植科 湖南长沙 410011
摘要:医患关系是医疗服务中最重要、最复杂的人际关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是保证医疗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目前,我国医惠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日趋激化,医惠关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现阶段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国内关于医患关系成因、表现形式和对策的研究己涉及社会学、医疗技术、医疗信息、医疗法律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舆论监督等多个方面。从医技、医价、医药、医风和医疗制度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认识、研究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
关键词:医患沟通;医恶关系;矛盾;和谐;影响因素;综述
【Abstract】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s the most important health care services,the most complex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to establish a good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is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medical work a necessary condition,but also the basis for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At present,China's increasingly tense relations between medical benefits,doctor-patient conflicts to increase,medical benefits affect our relationship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in social stability at the present stage.Nations on the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causes,manifesta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research has been related to sociology,medical technology,medical information,medical legal system,health system,public opinion and other aspects.A career in medicine technology,medical care prices,medical,style and health care system in a comprehensive,systematic understanding of,research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Key Words】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Medical bad relationship;Contradictions;Harmony;Impact factor;Review
医患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最重要、最有特点的关系,在医疗过程中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切医疗活动的基础[1],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近年来,由于患方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等原因,使医患关系的和谐程度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缓解,势必会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总体目标的实现带来负面影响。
一、医患关系的性质
医患关系性质究竟是归属行政法律关系,还是归属民事法律关系;是信托、诚信关系,还是合同、契约关系成为争论的焦点[2]。目前主要有4 种观点:(1)香港大学医学院许志伟教授从医学专业的产生、特点的历史分析出发,认为医患关系首先而且主要是一种信托、诚信关系。当然这种也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关系,但是诚信是医患关系的基础。(2)医患关系是一种合同、契约关系。从一般经济现象角度来看,医患关系有契约性质,双方在伦理和法律地位上是独立和平等的[1]。从医疗活动中患者知情同意书的事实存在和当前的医疗纠纷、诉讼、医疗赔偿来看,医患关系的合同、契约性质似乎更清晰。(3)医患关系既是诚信关系,也是契约关系。从传统医学的概念上来讲,医患之间完全信任,医患关系具有稳定和单一的明显特征。医生对患者的疾病要全面考虑和负责,患者把生命和健康全部寄托于医生。(4)东南大学孙慕义教授认为,从原因上分析,医患关系是一种复杂的、具有契约性质、消费倾向、经济伦理和法律内容的特殊的不对称的专业关系,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当前而言,文化背景、经济发展、媒体的负面作用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健康权的重视、法律意识的增强而法制不健全以及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水平的下降、药品流通和采购制度行风问题等都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成因。
二、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
㈠ 医方因素对医患关系的影响
医学现代化带来的影响。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疗设备的现代化使大量的物质性诊疗媒介介入医疗过程。伴随而来的,一方面是诊疗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是医生对高档仪器检查结果的依赖正日趋多于对患者物理诊断的关注;护士巡视病房的主动意识随床边对讲系统的现代化正在逐步退化。以医患直接交流为前提的传统诊疗模式正在悄然发生变化,这导致了医生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日趋减少,医患关系日渐冷漠。现有服务模式带来的影响。据统计,大型医院每个医生门诊接待量大于40人/日,有的医院甚至高达70人/日[2],医生很难有时间与患者充分交流。许多患者是带着让医生解决问题的希望而来,在漫长等待后,得到的可能只是几分钟的服务,造成患者不满意,从而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医疗行风中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医生劳务收入相对较低,元法体现其劳动价值;再加上卫生体制改革后,医疗服务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部分医院出现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和经济指标而忽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的现象,这导致了一些医务人员的价值观发生偏差,表现在:大包围检查、开大处方、拿“回扣”、要“红包”等方面。在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同时,也损害了医务人员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㈡ 患方因素对医患关系的影响
医患双方维权意识增强。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强化了医患双方的防范意识,而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强,甚至出现个别病人家属在与医生谈话时秘密录音,将医生的手术过程进行录像的现象;有的医院做手术还要进行公证。这些行为无形中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患者更加注重自己的权利。随着文化水平的提升、经济的改善和法制的逐步完善,患者更加注重自己的权利,其中知情同意权和保密医疗权最为常见。患者要求更多地了解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预后、费用等。这就要求医生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对医疗活动中可能引发的风险,必须取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而有些疾病是需要施行保密医疗原则的,在遇到知情同意权和保密医疗权相抵触时,一旦处理不好或患者不满意,就会影响医患关系。患者对治疗期望值过高。由于医患信息的不对称等因素,患者不可能从医方的角度来审视病情,对医生期望过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有些患者存在“我花了钱就要治好病”的心理,缺乏对医疗行为风险性、不可预测性以及个体差异的认识和理解,一旦未达到患者的预期效果,便引发医患矛盾,影响医患关系。
三、医患关系紧张的突出表现
医患关系紧张是当前医患关系的社会现实反映。当前理论界认可且比较突出的表现形式有:
㈠ 医疗冲突不断,且呈多发趋势
2007 年,卫生部部长高强就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说:“最近几年,由于医疗纠纷而发生的冲击医院、干扰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处于上升趋势。2002 年,这类事件有5 000 多起,2004 年上升到8 000 多起,2006 年则超过了1 万起[5]。”
㈡ 医疗纠纷的赔偿额不断刷新,医院运营风险增加目前全国最高判例陕西省判决医院赔偿患者760 万元。广西某县妇幼医院全年业务收入为150 万元,然而1 个案件就被判赔218 万元。在云南医院赔偿案件中,因医疗事故给予的赔偿仅占22.6%,由于医疗意外、患者体质特征、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等情况造成的赔偿占46.44%[6]。
㈢ 医疗纠纷中由医疗过失纠纷为主变为非医疗过失纠纷,“医闹” 行为出现
现在的医疗纠纷中,患方索要高额经济赔偿已成为一种“当然” 现象。正是这种不正当的动机,催生了“医闹” 行为。“医闹” 不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是采取过激手段,集中围攻医院,在医院内设置灵堂、摆设花圈、烧纸等,或殴打、威胁、恐吓医务人员,并侵犯或损害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权益,以谋求获得高额赔偿。2.4 医疗纠纷处理难度加大,司法途径成为首选,解决成本
加大上海农工民主党徐汇区委的2005 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医疗纠纷解决途径中单位调解和个人了断的共占75.8%,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仅占24.2%。但现今医疗纠纷的处理已由行政为主体转变为法院为主体,司法途径成为首选。加上举证责任倒置给医院带来的难处,解决医患纠纷的成本加大。2.5 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受到重视和保障物质水平的丰富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使得患者更加注重生命质量和健康权益。在预防和治疗疾病上,病患更愿意投入和更主动参与。这要求医方“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来展开医疗服务。
四、改善医患关系的对策
㈠ 转变观念,将“以病人为中心”落到实处。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将病人放在首位,是改善医患关系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尊重病人的理念。医务人员应加强医学伦理学习,努力提高关爱病人的人文水平;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转变传统的病人求医和医生为病人看病是恩赐病人的传统观点;医务人员有责任回答病人的各种质疑;要维护病人的隐私等。切实履行知情同意义务。通过履行知情同意原则,既可以加强医患沟通、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也可化解医患矛盾、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为病人营造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努力美化和改善医院诊疗环境,给患者一个赏心悦目的视觉感受,对门诊窗口等进行合理布局,缩短病人挂号、化验、交款、取药的路径和等待时间;简化就诊手续,将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为侯诊病人提供舒适的环境。合理收费,切实减轻患者费用,合理收费,切实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大力采用价格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严格掌握高新技术的适应症标准[7]。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广泛采用适宜技术,降低患者的检查费用。在疗效大致形同的情况下,尽量使用低价药。要增加医疗收费的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杜绝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医务人员要通过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理论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诊疗水平,扎实掌握医疗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方法等,为患者提供高效、优质、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加强责任心,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用精湛的医疗技术得到患者的信任和尊重。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廉洁自率.自觉抵制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重塑“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形象。
㈡ 医患沟通层面医患关系的模式一般以美国学者萨斯和霍伦德提出的模式理论为准,分为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3 种。显然医患之间真正的平等交流与沟通是建立在共同参与的基础之上的。而当前研究表明,我国大部分的医患关系还是处于前两种模式。对于怎样做到医患沟通,有以下几种观点:(1)诊断过程中的沟通,要重视做医务人员的基本原则和技能,医务工作者应具有较强的医患沟通观念和能力,
建立较科学完善的医患沟通的制度和规范,才是进行有效医患沟通,融洽医患关系的关键。(2)加强医患沟通,要落实知情同意原则。加强医患沟通是将知情同意原则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过程,它是医生的基本道德义务,也是患者的重要权利。让患者了解治疗效果只是一个概率的医学特殊性,了解医疗服务行业的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同时有针对性地制订治疗、护理计划,解除患者焦虑与紧张的心理,从心理上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积极配合治疗。(3)医患沟通应体现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在病人入院后、手术或做创伤检查前、病情发生变化和出院时,都要主动与病人谈话,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和同意权、知情权。对病人提出的问题热情、耐心地解释。(4)医患沟通中应采用换位意识,充分理解患者;强化角色意识,医德医术并重;协调社会关系,多方关心患者。(5)病人选医生制度的实施能有效地进行医患沟通,而且是病患有选择的、主动的沟通。舆论监督层面理论界研究一致认为,舆论监督要坚持正确的导向。要使医患双方都明白: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疗风险的分担机制中应包括患方、医方、社会保险机构等多种力量,将所有的风险全部强加给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出现医患纠纷时,媒体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求实的立场,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增强理性思维,避免不负责任地火上浇油。传媒作为公众了解真相的工具,必须有其应有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而不能利用公众对其的信任胡写乱作,愚弄公众。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传媒,应该客观公正地报道,而不能为了某些利益而有失偏颇,甚至误导公众。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但首先应从医院和医务人员自身傲起。只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思想,坚持一切以病人利益为出发点的原则,充分尊重病人、关爱病人、理解病人,以精湛的医疗技术救治病人,就一定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尊重,医患关系也就一定会走上和谐之路。
参考文献:
【1】伍天章.医学伦理学[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
【2】刘继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与医务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J]. 中国医院管理,2006,26(3):17.
【3】闫生方,李霞.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经济学分析[J]. 中国医院管理,2008,28(8):76.
【4】朱锡光,孙梯业。等.新时期新型医患关系现状的多维思考[J].中华全科医学,2004:14:157~159.
【5】董伟,何磊. 医患关系和谐是维护健康的基本条件[N]. 中国青年报.2007-03-12.
【6】邓雨珍.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 中国医院,2007,11(4):35-37.
【7】王丽华,刘悦萍.影响医患关系和谐的因素及构建对策[J].中国现代幅床医学杂志,2005;5(1):i11—112.
论文作者:童小来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4年2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
标签:医患论文; 关系论文; 患者论文; 医疗论文; 病人论文; 医务人员论文; 医疗纠纷论文; 《健康世界》2014年22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