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习型社会的构成要素_知识经济时代论文

论学习型社会的构成要素_知识经济时代论文

学习型社会形成要素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习型论文,要素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0)09-0004-04

进入21世纪,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时代大潮,我国确定了“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的社会发展目标。笔者以为,学习型社会是秉持终身学习理念,整合各类教育资源,以学习先进文化为导引,以各种学习型组织为基础,为社会成员无障碍学习提供充分支持以助其全面发展,并进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会。学习型社会既然是一种富有独特生命力的新型社会,它就不可能在传统环境中自然成长。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发展必须具备全新的外部、内部要素,其建设更须强调关键性要素的生成。

一、学习型社会形成的外部要素

1.知识经济的强力推动

世界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ECD)认为:知识经济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作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在知识经济中,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无形资产成为发展经济的主要资本。生产知识密集的软产品,即利用知识、信息开发创造出新知识产品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主要形式。在这种生产过程中,善于学习、运用已有知识和信息的人便是人才,而善于通过学习、运用已有知识再创造出新知识的人更是宝贵人才。

21世纪,知识经济将发展为社会的主导型经济形态。知识经济以高新技术产业为第一产业,同时也要求传统工业、农业等产业更新换代,实现传统产业的高新科学技术升级。所以,知识经济不仅对高新技术产业工作者,也对传统产业劳动者提出了掌握高新科技的要求,提出了不断提高知识学习能力、运用能力、创造能力的要求。就是说,建立在知识、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知识经济,强调知识的创新,同样强调知识与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所以,重视教育,特别是重视从业者个人的主动学习,便成为知识经济的必然要求。而这对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产生着强力推动。

2.知识社会的全面带动

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高新科学技术从产业领域向社会各个领域的全方位转移、渗透,知识社会正在全面来临。知识社会的内涵比知识经济更广阔、更丰富。从总体看,知识社会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成为人类活动所有方面的组织规则;国家、事业、行业领域的发展都要以知识为核心进行,知识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知识作为人类劳动和各种社会活动的载体和创新成果,会以更快的速率激发出全新的社会文明。

在知识社会中,知识运用、创新的高速推进,将为各个产业领域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生产出千变万化的、新颖奇特的产品和技术,使人们的日常生活进入一个以消费知识为特点的新阶段。由于新知识、新技术在社会方方面面的普遍运用和快速更新,人们的生存环境、生存条件处于不断的变换之中,这就要求人们的生存方式不断转型、生存技能不断提高,否则,一个人便会被快速发展的社会边缘化。知识社会的全面来临,对全体社会成员提出了“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的要求,这便给以“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为特质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以全面带动。

3.知识传播的必然联动

从知识传播的角度看,知识社会就是信息社会。在知识社会中,信息的维护、增加和传播,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手段,信息广泛、大量而有效的传播构成了知识社会的基础。由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指出,广泛获取信息是知识社会形成的重要原则,而其主要工作便是促进信息的交换。所以,在知识社会中,每个人都拥有从开放的环境中及时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权利,拥有运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自己生活水平的途径和机会。

从知识获取的角度看,知识社会便是学习社会。由于知识社会每日每时都在生产、传播着大量新信息、新知识,所以,学习便成为每个人须臾不可或缺的生存手段。学习社会重视知识的传播、吸收、复制、交流,而知识社会更重视知识的生产、收集、整理、创新、完善和运用。所以,在知识社会中,每个人都会在对知识的追求、发现、学习、探索中获得巨大的快感,并同时创造着人生的价值。

知识社会中的知识传播,为人的发展带来途径、机会,但它同时要求接受者必须具备吸收、整合信息的能力;知识社会中的知识获取为学习者带来巨大乐趣并创造人生价值,但它同时要求学习者有知识加工、创新能力。这两方面同时指向学习主体的学习能力,当然也对学习主体所在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产生必然联动。

4.知识创新的有效促动

在现代社会,知识的更替频率明显加快,所以,知识社会特别强调知识的不断创新发展,创新的作用被空前提高。通过不断组合、加工、创新、完善,知识以空前的速度加快发展,并将产生的新科学、新技术渗透到各个专业领域,呈现出崭新的、“前所未有”的形态;同时,知识创新还走进各种社会领域,走向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新文化、新科技给每个人创造“与众不同”的生活式样带来可能。

这样一来,从宏观上看,专门领域专业人才和广大劳动者可以通过知识创新为国家强盛、为民族振兴作出贡献,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2]从微观上说,创新可以进入每个人、每个家庭的生活,人们可以改变时代传承的生活模式,用自己的方式对日常生活进行创新,“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各方面创新人才大量涌现”。[3]

知识社会对知识创新的推崇,为每个人创造潜能的发挥提供了契机。然而,知识创新只有在知识吸收、整理、组合、加工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思维、实践活动才可能产生。所以,知识创新必然给每个人的自主学习、给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以有效促动。

二、学习型社会形成的内部要素

1.方向保障要素:社会发展愿景

学习型社会能否形成,首要因素是全社会能否设定正确、清晰、高尚、具体的奋斗目标,这个设定目标能否得到全体国民(至少是绝大多数国民)的认同,这个目标能否产生强大而持久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发展目标设定要立足社会现实,不能成为空中楼阁;发展目标设定要崇高远大,展示社会的理想愿景;发展目标设定要集中全体国民的智慧,不能由少数人“拍脑瓜”决定;发展目标设定要相对长期稳定,不能朝令夕改,让国民无所适从,甚至丧失信心、心灰意冷。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将创建学习型社会设定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社会目标之一,[1]为我国确定了远大的发展愿景,学习型社会的创建便有了方向保证。

2.动力保障要素:终身学习理念

更新的理念酝酿先进的思想,先进的思想指导清醒的实践。学习型社会的形成,最根本的是要有强劲的学习动力,而学习动力又来源于全体国民自觉、自主的终身学习行为。要激发国民的学习积极性、自觉性,便要从根本上重视其学习理念的更新。社会要通过多种方式让每个国民明白“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①,在新世纪“每一个人必须终身不断地学习”,[4]是每个公民不容推托的社会责任。

在当代最具影响力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化社会三大理念中,终身学习理念上牵终身教育,下启学习化社会,是重中之重的教育理念。终身学习理念可以激发学习者的主体意识、发展意识、自我价值实现意识和不竭的学习动力,可以激励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基础、条件、兴趣、愿望,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自主选择不间断的学习,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3.条件保障要素:无障碍学习平台

没有充分的学习条件支持,搭建不起无障碍学习平台,国民学习权利的保障、教育公平的实现都不过是空话。社会无障碍学习平台搭建包括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两方面。

硬件建设要求整合全社会一切教育资源,按照“‘四多’(多序列——青少年、干部、职工、妇女等序列;多层次——初等、中等、高等、继续教育等层次;多类型——思想道德、基础文化、职业技术、艺术休闲等类型;多样化——日校、夜校等形式)并举,‘三教’(以学校教育为主的正规教育、以各类培训为主的非正规教育、以自主学习为主的非正式教育)并重,‘二网’(学校、教学点等学习基地网络和电子学习网络)并建,‘一轴’(从婴幼儿教育到老年教育)贯通”的原则,搭建起科学、恢宏的教育、学习平台。

软件建设主要是深化教育、学习管理改革,使教育、学习平台更开放——不再人为地设置经济的、年龄的、智能的等学习障碍;教育、学习管理更灵活——便于学习者随时随地参加、退出学习;教育、学习选择更自主——尊重学习者对学习目标设计,对学习内容、方式、进度安排的自主选择。

4.环境保障要素:互动学习氛围

环境对人的心态、行为具有明显的影响作用,所谓“蓬生麻间,不扶自直;白沙入缁,不练自黑”(王充:《论衡》),便是这个道理。要想使国民人人成为爱学之人、善学之人,社会学习氛围的营造十分重要。

全社会首先要营造好学之风。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讲形势、析国情、说使命、明责任,形成“学习上进光荣,厌学落后可悲”的社会舆论;要发掘典型实例,展示学习实效,用生动鲜活的事实,启动全体国民的学习积极性;要发现先进人物,树立学习标杆,通过表彰奖励,匡正国民的荣辱观、价值观、发展观。

其次要营造善学之风。学习方法有巧拙之别,学习效率有高低之分。全社会不但要促进国民乐于学习,还须引导国民善于学习;不仅要鼓励国民自主学习,更要促进国民互动学习。全社会营造了浓郁的互动学习氛围,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便有了理想的内部环境。

5.服务保障要素:社会全面参与

社会的教育、学习服务保障,当然首先来自于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各类教育实体的支持。从总体看,全体国民的教育、学习,属于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对其承担着不容推托的责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各级政府更应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其摆在“重点基本建设”的位置上抓紧抓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类教育实体本身就承担着“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的神圣使命,为国民的教育、学习提供良好服务自然义不容辞。

需要强调的是,在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一切本来与国民的教育、学习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部门、企业、商场、各类中间组织、社团等等,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也都必须积极参与国民的教育、学习活动,尽其专业、知识、资源、人才等优势,为国民的教育、学习提供好服务。

6.法制保障要素:健全学习法规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6]没有“法”,就没有“标准”,就缺少“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学习型社会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形态,新型社会形态的建设,就应该有新型的法律为其提供存在、发展、完善的依据与保障。这种新型法律应该为全体国民的终身学习廓清概念,明确法律地位,制定发展方针,提出运作要求。要规定政府、学校、职场、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等的责任,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要健全各类教育制度,构建其管理体制,规范其运作机制,保证其建设投入,完善其监督与处罚,为全体国民终身学习的健康发展立规定矩、保驾护航。

当今世界的发达国家,大都制定有促进全体国民终身学习的法律。我国的《终身学习法》制订工作已在进行。相信我国《终身学习法》的科学制订及其与已有教育法规的密切协调,会为我国国民终身教育和学习,为学习型社会的创建提供法制保障。

三、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性要素

1.三合一体系:学习型社会建设之“柱”

从社会层面看,首先要构建起科学、强劲的教育、学习支持系统,作为学习型社会的“支柱”。

学习型社会的教育、学习“支柱”应该是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三合一”的恢宏架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5]就是说,为构建和谐社会,我国必须建设好两个教育体系:一个是以普通学校“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为纵轴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一个是以“婴幼儿教育→初等、中等、高等成人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为纵轴的终身教育体系。这样才能“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同时,在建设以自觉、自主学习为重要生存方式的学习型社会进程中,为了给国民提供“人人、事事、处处、时时”进行学习的方便,构建全社会参与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也是必不可少的。

笔者以为,本世纪前期,在“三合一”教育、学习体系建设中,终身教育体系、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建设应该得到特别关照,此乃重中之重。这是因为:我国一直十分重视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设,特别是近30年,国家明显加大了投入力度,免费义务教育的实现、中等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的扩招,使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有了比较稳定、成熟的发展。今后,对国民教育体系来说,主要是“更加完善”的问题。[2]相比之下,终身教育则是“缺奶的孩子”,其体系建设虽然在近年得到了一定进展,但毕竟“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其体系至今尚未“基本形成”,[2]而在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宏大工程中,它又担负着全面提升国民素质的全局性重任。至于要求全社会参与、各显所长、各尽所能为国民终身学习提供支持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建设,至今尚未引起从决策层到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单位直到基层组织的重视,它的建设在我国尚未摆上议事日程,而没有比较健全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支持,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不过是空话。

2.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会建设之“基”

从实践层面看,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归根结底,要落实于各类组织的学习化建设。组织,是为实现一定目标,按照一定形式特意建构的人们相互协作的社会单元。现代社会处处充满组织,人们工作、生活中的绝大多数事务已被各种组织所代理,组织已经成为人们须臾不可脱离的依靠,进步的、健康的组织是社会成员实现崇高理想、远大目标的依托,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坚固的基石。因此,在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作为社会“细胞”的各种组织的学习化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要合理组建学习组织。对于社会各种正式组织可以借助其既有的组织基础;对于非正式组织则需要促进其不断向“准正式组织”甚至正式组织转化;对于无组织民众,则须尽快促其进入组织状态。由于没有既有基础可资利用,所以,对非正式组织的引导、对无组织民众的组织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难点,其进展状况也便成为检测、评价学习型社会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

其次要科学创建各种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是能够为着共同的理想目标,通过有组织的、自觉的、互动的共同学习,激发全新的、前瞻的、系统的思考,促进组织整体及每个成员不断创新、持续发展。创建学习型组织要采取以下举措:其一是全面更新学习理念。首先是抓好各级政府负责人、教育工作者和各级组织、各种团体负责人的学习理念更新,进而带动国民的学习理念更新。其二是科学确定学习目标。共同目标是组织发展并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指引。学习目标的确定要脚踏实地,又要有高远追求;要注意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组织目标与个体目标的协调。其三是合理设计学习内容。组织学习的内容要有利于组织发展、成员发展;要具有科学价值、创新素质、实用品质。其四是全力优化学习方式。要强调“一种意识,两项追求”:一种意识是组织学习意识,成员要站在组织立场,从组织发展角度进行学习、思考;两项追求,是追求组织的系统思考和组织思维模式的建立,学会通过互动学习、集思广益,实现组织、个人的不断自我超越。

3.学习文化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之“魂”

从精神层面看,学习型社会建设,最根本的是要追求先进、独特的社会文化及其养成。文化,是人类社会生活经验的凝聚和总和。文化是意识形态,它受物质基础制约,又对社会经济基础和人的行为模式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和制约。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地域性,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是全体国民共同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是国民共同的价值观体系。社会文化看似无形,却深植于国民的头脑之中,指导、制约着国民的生存观、兴业观、发展观,影响着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度、依存度、忠诚度,决定着社会的凝聚力、学习力、创造力,最终决定着国家、民族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因此可以说,社会文化是“民族之魂”。

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2]今后相当时期,对社会文化建设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通过多方宣传,使国民对上述精准凝练的先进文化入耳动心、铭记于脑,并自觉认同,形成共识;第二,大至政策出台、规划制定,小至市井矛盾、邻里纠纷,除依法裁决者外都应该引导、支持国民依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评判是非、决定取舍,并在判断评价过程中强化先进社会文化;第三,引导国民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约束自己的语言、行为,通过倡导、启示、效仿、监督、批评而相互影响,持续养成良好的习惯、习性、习俗,养成先进社会文化。

学习型社会的文化建设还需要特别强调学习文化的专门建设。学习文化是“指关于学习的一切文化”,“包括学习理念、学习态度、学习形态、学习内容、学习制度、学习途径、学习习惯以及经由学习所累积的成果。”学习文化亦是一种学习现象,包括无形的学习价值观与有形的学习行为。[7]积极的社会学习文化,会对国民个人、各类组织、整个社会的学习发挥引导、促进作用,会极大地提高个人、组织、全社区的学习能力,产生显著的学习实效。在新世纪,我国需要全体国民努力建设“以终身学习理念为核心”,包括“以学习者为本”、“以自主学习为导向”、“以终身学习为轴心”、“以组织学习为依托”、“以创新学习为重点”、“以愉悦学习为方式”等内容的富于时代精神的崭新学习文化,在先进的学习文化的孕育中促进学习型社会的成长。

注释:

①高志敏.终身教育、终生学习与学习的社会[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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