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生育率下降的代价:一个框架意见_中国人口论文

中国人口生育率下降的代价:一个框架意见_中国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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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国内外研究表明,任何一种生育率下降都可能带来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与后果(注:Korca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Social Affairs(KIHASA,1992) ,Impact of Fertility Decline on PopulationPolicies and Programme Strategies.K.Davis. M.Rernstam.Ricardo-canpbell Editors (1986).Bclow- Replacement Fertilityin Industrial Societies:Causes.Consequences.Policies.《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ow》,A Supplement to Vol.12.)。至于利大还是弊大,则与生育率下降的内在机制有实质性的联系。中国学者对生育率下降代价问题的研究再一次证明:社会计划生育( BirthControl )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而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中国人口问题的解决,生育率迅速下降至更替水平(Replacement level), 也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口问题的终结(注:参见邬沧萍、穆光宗《低生育研究——人口转变论的补充和发展》,《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1 期。)。相反地,伴随中国人口生育率急邃下降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过快、过猛的问题, 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 妇女生殖健康(ReproductiveHealth)受损问题,统计数据失真问题,独生子女户的后顾之忧问题以及干群关系紧张问题等等,已经或者说即将构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挑战(注:参见穆光宗《中国生育率下降及其后果研究大纲》,《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4年第3期。)。

“中国生育率下降是有代价的”这一命题的提出,并不是要否认计划生育的必要性,而是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认识一下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期使之更加完善,从而建构起人口的健康发展所不可或缺的政策环境。

可持续发展概念流播以来,中国政府对人口控制的历史使命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即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实现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然而,“代价问题”的提出却表明生育率的下降并不必然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而且在事实上也存在某些现实的挑战和潜在的隐忧。换言之,在特殊的国情国势下中国生育率的迅疾下降,对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实际上是利弊互见的(注:参见穆光宗《对中国生育率下降代价的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京)1995年第2期。)。面对这种情势, 我们能做的无非是尽可能减少因不可避免的代价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促使生育率下降对于社会经济长期发展所产生的正面效应最大化。

二、“代价问题”的产生机制和后果呈现

本文是从“问题”而不是从“投入”的角度来讨论生育率下降的代价的。

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代价”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成本概念,包括了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这种代价的付出是否值得,实际上就是要进行投入——产出的比较分析,或者说也就是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一般来讲,对于这一类代价的付出,人们事先是明确的,而“成本”的支付也是既可预算亦可控制的。

从问题的角度看“代价”,实际上就进入了社会分析的领域。这一角度与前一角度显然不同。当然为达成某一目标,有些问题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而另一些问题的产生则是可以避免的。相对于这种客观的论断,在主观上我们也可以作一个区分:有些问题的产生是可以预见的,而有些问题则未必。如果我们将“代价问题”理解成为实现目标所付出的代价,那么区分不可避免与可以避免这两类问题就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哪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哪些又是可以避免的?任何代价问题的产生总有一定的条件和契机,而问题的大小又往往取决于条件变量的影响程度。譬如,中国人口的老龄化问题是伴随生育率下降而必然产生的,但问题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又是可以事先控制的,因为生育率的下降速率及幅度均影响着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和后果。相比较而言,80年代以来中国出生的婴儿性别比升高、偏高的问题就复杂些,是不可避免还是可以避免,还要考虑更多的“条件变量”。按说从各国人口生育率下降历史看,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并不是伴随生育率下降自然而然产生的。但在中国,由于众所周知的社会文化条件,导致在使生育率快速下降的过程中,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的产生却有其必然性。

应当明确,本文所说的“代价问题”特指生育率急速下降所带来的新人口问题以及相关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中国在实施紧运行的人口政策过程中已经、正在或即将支付的社会成本。这些社会成本虽然难以计量,但的确构成了对人口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某种损害和威胁。在笔者的理解中,这里的“代价问题”既不同于计划生育投入的概念,也不局限于纯粹的人口问题范畴,而是为了实现更重要的目标所付出的直接或间接的“牺牲”。

生育率下降的代价问题的产生机制是复杂的。在中国,这恐怕主要应看作是独特的生育率下降机制和下降方式的产物,即是超经济文化的生育率下降模式的副产品,是通过外力使生育率下降过于急速所导致的。具体分析,从产生机制看“代价问题”,大致可分为三类:其一,表现为生育率下降的后果;其二,表现为生育率下降过程的伴生物;其三,表现为迫使生育率下降的社会行为的产物。

人口老龄化问题具有全球性问题的典型特征,其产生可以视为生育率持续下降的必然产物,所有国家和地区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都概莫能外,但问题的严重程度却与生育率下降的机制、方式和幅度有关。比较而言,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之忧问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问题、独子户后顾之忧问题、干群关系紧张问题以及统计数据水份问题等,则无论是问题的产生还是问题的严重程度,都与生育率下降的模式、路线、机制有着更强、更实质的联系,似不应将其视为生育率下降的必然产物,而是在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推行并促使生育率下降的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强力作用的结果。

中国生育率下降的代价问题,在较大程度上是由于强大外力干预生育率下降过程所形成的“急刹车效应”所导致的。70年代初叶以来中国人口生育率的显著下降,主要表现为特别强有力的政策效应和组织效能。由于改革开放所培育的现代化因素的作用,80年代中期以后,生育率下降的政策效应有所递减和弱化,但没有理由认为行政控制力不是主要的。诚然,社会经济发展对于生育率下降的诱催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但生育率如此急剧地大幅度地下降,却只能归因于“社会计划生育”这种政府行为和行政的、组织的、宣传的以及服务的力量。事实上,迄今为止中国仍然没有摆脱以强制力为主导型的生育率下降模式(注:参见顾宝昌、穆光宗《重新认识中国人口问题》,《人口研究》1994年第5 期。)。90年代初以来出现的低生育率现象所具有的不平衡性、不稳定性、不彻底性这三大特点,已足以证明。

目前,生育率下降与人口老龄化的因果关系已被确认。生育率的下降在人口老龄化的初始阶段有重要的作用。中国自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的情形正是如此。生育率、出生率的下降使人口年龄金字塔底部收缩,老年人口比例相对上升。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如果生育率下降过快,人口老龄化的演进就可能是突发式的,而不是渐进式的,代价就是在时间上我们难有较充分的回旋余地去应付挑战。例如,由于在社会财富的积累和保障制度建设上的准备不足,结果就极可能在猝不及防之际因为人口老龄化的强力冲击而陷入新的人口问题陷井。生育率下降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可形象地称之为“跷跷板效应”。迅疾的生育率下降使中国在人口老龄化方面不得不带有“先老后富”的特点。世纪之交时,中国将跨入老龄化社会的行列。21世纪上半叶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的时期,2010年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可达1.65亿,2020年可达2.3 亿,老龄人口增长的峰值可达4亿以上。

人口老龄化给中国带来的挑战是非常复杂和深刻的,目前还没有人能准确预见由此产生的深远影响。人口老龄化以及老龄问题犹如一颗“人口定时炸弹”,时刻警示着为实现现代化理想而不懈奋斗的中国人。特别是持续的低生育率所形成的类似“四、二、一”这样脆弱的家庭结构,很难承受得住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高龄化的冲击。一方面,社会福利保障因国力所限不可能惠及太多的老年人,另一方面,家庭养老的传统却无可挽救地在走向衰落。无所傍依的老年人如何安度幸福的晚年?这是早晚会提上议事日程的重要话题。

80年代以来中国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升高、偏高现象,可以解释为“生育选择空间”过于狭小和“偏男生育意愿”过于强烈相互冲突和挤压的结果,是生育率急速下降十分明显的代价问题(注:参见穆光宗《近年来中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 偏高现象的理论解释》, 《人口与经济》1995年第1期。)。这是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生态失衡”, 是导致未来岁月婚配困难及性罪错等诸多问题的一个根源,对今后人口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构成了威胁。

在推促生育率下降的过程中,计划生育对增进妇女健康确有积极的一面。但也毋庸讳言,由于人口控制机制中的利益导向机制还过于微弱,所以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体现生殖健康要求,甚至与之相悖的简单化做法还远未绝迹(注:参见穆光宗《计划生育对提高人口素质的作用效果分析》,《人口与经济》1996年第6期。)。指标控制、 一票否决等严格的措施,使人口计划在各地的落实往往缺乏足够的弹性,对计划外怀孕的严厉处罚使一些妇女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胁。例如,大月份引产及其他中止妊娠的办法对计划外怀孕的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就可能带来较大的危害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于1995年7—8月份在全国10个省12个村对300名育龄妇女的随机调查, 由于计划生育措施失当带来健康损害的比例达10%左右,其中大多是因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过硬带来后遗症所导致的。计划生育带来的健康受损率反映出一个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绩效,也毫无疑问地构成了生育率下降的代价之一。

独生子女新生代的出现直接与促使生育率下降的人口政策相关联。作为代价之一,独子户的后顾之忧问题不仅包括了独生子女自身素质发展的偏差问题,而且也包括了独生子女父母今后的养老问题,从实际的代价看,过于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似乎并不可取。诚然,迫于人口巨大增长的压力,通过外力使生育率强行下降,在某种意义上既是无奈的也是现实的选择,但任何外力的干预应以有限的和尽可能小的代价作为前提条件,即便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似也应以倡导而非指令为宜。

干群关系紧张问题和统计数据失真问题的代价涵义则分别表现在:前者影响社会稳定,进而可能损及人口控制和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后者则十分不利于下情上达和科学决策。

三、讨论的总结

生育率下降有着特定的社会文化边界条件,一旦超越这种边界,一个社会就必然要为此付出代价。生育率下降的代价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代价太大,必将损及可持续发展。在可持续发展的视野中,也应当有人口的发展是否合理、适度和健康的问题。可持续发展要求人口系统可持续地健康运作,要求适度的和合理的人口控制。适度的人口控制意味着并非生育率、出生率越低越好。人口控制的主观努力要以遵循人口健康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前提,合理的人口控制涉及了人口控制的伦理问题,意味着我们要摆脱国家利益中心论的误区,应当兼顾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社会要求和个人意愿,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而且要以捍卫和保障基本人权为控制行为的重要支点。

提出“代价问题”并予以讨论,意义是多样且深远的:一是有助于我们从新发展观的角度,客观看待人口控制这种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即非政府组织力量的作用)的历史作用;二是使我们发现了人口转变规律以外的“规律”——人口问题转型规律,亦即现代人口转变的实现并不标志一个社会人口问题的终结,而是伴随着人口问题的转型。人口问题的多样性和变异性表明,科学而合理地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特别需要我们持有一种发展的和长远的眼光。

“代价问题”的提出启示我们,在解决中国人口问题时不仅要强调“综合治理”,而且要有“瞻前顾后”的战略眼光——不能只盯住生育率的下降,也要尽可能充分地考虑到下降的后果并作出恰当的价值评判,以期更好地规范促使生育率下降的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这是对人口增长惯性律和人口问题转型律的尊重,最终则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国人口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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