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视角下的信用担保机构运行机制分析_反担保论文

信息不对称视角下信用担保机构运行机理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理论文,视角论文,不对称论文,担保机构论文,信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在目前金融体制下,银行贷款仍然是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重要来源(Petersen and Rajan,1994; Berger and Udell,1998)。由于银企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许多学者认为,要解决该问题,除了大力发展和完善中小型金融机构(林毅夫、李永军,2001;张捷,2002)、发挥民间金融的作用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曹凤岐,200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拥有“专业化”经济优势,它能够降低金融交易中的交易费用特别是内生交易费用(杨大楷、韩其成,2003)。蓝虹、穆争社(2004)认为,借助抵押担保的信号传递和信息甄别功能,能够使企业和银行间的非对称信息转变为对称信息,改变博弈结果,实现双方利益的共同增进,走出融资过程中的“囚徒困境”。郝蕾、郭曦(2005)根据我国利率管制的卖方垄断市场现实,构建了一个银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三方模型,结论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键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金雪军、陈杭生(2007)从信息经济学角度,详述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在贷款前、贷款后均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对称信息,导致信贷市场上产生较为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在桥隧模式、路衢模式(金雪军、陈杭生,2009)中,风险投资公司介入担保贷款,借助其丰富的投资经验和特定的专业知识,能够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识别出目标企业质量的高低,从而弱化信息不对称性,便利中小企业融资。

然而,也有研究认为,信用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Kim,2004; De Rugy,2007),却损害了金融部门的创新发展,致使中小企业高度依赖政府的扶持措施(Kang,2005; Lee,2006)。还有学者研究发现,在中小企业无任何抵押担保品的前提下,担保机构可以部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并未解决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反而可能加大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形成信用担保悖论(付俊红、赵红,2004)。而且信用担保机构在部分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同时,自身与银企之间又产生了新的不对称信息(卞亦文,王有森,2009)。不管争议结果如何,首先要弄清楚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机理,比如要回答在信息不对称视角下信用担保机构是如何通过信用增级达到为中小企业贷款进行担保的目的?如何通过优于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散机理赢得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两个机理之间关系如何?只有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能正确认识信用担保机构在信贷市场上的作用。

有学者对银保外部协作机制(顾海峰,2009)、再担保机构运作模式(曾江洪、侯赞,2007)、担保机构比例担保和反担保的组合(杨胜刚、胡海波,2006)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数理分析,但他们的模型拥有各自的框架,导致风险分散的不同路径在互相对照之后缺乏解释力,不同的假设得出的结论不具有可比性。本文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在没有添加基本假设的情况下,将信用增级机理和不同的风险分散机理统一到一个分析框架中。

二、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机理

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当市场主体为达成交易而出现信用不足时,客观上需要通过信用增级来减少或避免信用风险,在信用不能清偿时仍能获取补偿。就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而言,信用增级是指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被用以保护贷款人的方式,这些方式或单独、或组合地用来提高借款人的信用级别。专业化的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就是其中一种重要形式,而且信用增级是担保机构风险分散的基础。但担保有效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级别的前提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要高于被担保企业的级别(邢苗,2008)。

基于我们的分析框架,参照顾海峰(2009)等人所做的研究,提出以下三点基本假设:

(i)中小企业方面:中小企业初始自有资金为0,面临某投资项目机会需要申请贷款资金M。该项目成功运作的概率为θ,失败的概率相应为1-θ。企业贷款项目成功所得收益为V,失败则损失全部M。

(ii)银行方面:银行利用其主动权来确定自身承担的贷款风险比例为β,银行提供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为外生变量设为i。担保行为对企业和银行均有利,因此,担保费既可由企业缴纳也可由银行缴纳,本文假设由银行缴纳,即这里的i包含了银行转嫁给中小企业的担保费率,实际上反映的是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假设银行提供贷款的概率为μ。

(iii)信用担保机构方面:信用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比例为1-β,同时,信用担保机构会根据自身承担的风险比例来确定所需担保费率,担保费率r与承担的风险比例成正比,即r=α(1-β),其中0<α<1。

A.在信用担保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对于银行来说,面临的预期收益V为:

(10)式表明,在担保机构参与的情况下,银行对中小企业项目成功的评估概率临界值要小于没有担保机构参与情况下的临界值,而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项目成功概率的判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基于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越高,银行发放贷款的概率越高。众所周知,中小企业因为规模较小,或者处于创业的初期,很难积累到足够高的信用等级。担保机构的介入,对中小企业来说,提升了其信用等级,降低了贷款申请成功的门槛;对银行来说,可以适当分担一部分风险,因此担保机构能够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如图1所示)。显然,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越大,信用级别越高,其增信能力越强。

三、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散机理

信用增级后,担保机构将面临风险分散问题。担保机构面临的风险因素非常复杂,不仅有来自于受保企业的风险,也有来自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本身的风险,不仅受宏观层面因素的影响,也受微观层面因素的影响,不仅受制度建设层面的影响,还会受到经济运行层面的影响。与银行相比,担保机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更大的风险(晏露蓉、赖永文、张斌、朱敢,2007)。这些风险因素不仅影响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还可能制约其生存与发展,因此,探寻有效的风险分散机理是担保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

1.通过加强银保合作分散风险

银保合作既是信用担保机构发生作用的前提之一,也是分散担保风险的重要渠道。要不断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与担保机构合作,并承担适当比例的风险、适度放大授信限额。

风险分散基本模型:银保合作模型。

对于银行,要求V>0,即要求:

很明显,只有G>0时,也就是担保机构预期的收益为正的时候,担保机构的决策才是提供担保,才能形成银保合作。也就是说,G>0是模型内生的隐含条件,可得

(19)式表明,对于银行来说,选择的风险承担比例越高,则期望的总收益也就越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银行会选择承担全部风险,也就是不会选择β=1。这主要是因为,一旦银行选择提高承担风险的比例,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份额随之减少,这样会导致担保机构的担保回报率r随之降低(假设中担保回报率与承担风险的份额成正比)。如果r降低到低于r*的状态,担保机构会退出合作。因此,银行在选择风险承担比例的时候,要考虑到如何保证担保机构的参与积极性。

根据(16)式,以及假设中r=α(1-β)可以推出:

也就是说,银行的风险承担上限与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成功率是正相关关系。企业项目运作的成功概率越高,银行愿意自行承担的风险比例就越高;企业项目运作的成功概率越低,则银行愿意自行承担的风险比例就越低。

而从前文的分析可知,在银保合作过程中,当银行分担的贷款风险越小时,所要求的贷款项目运作临界成功概率也就越小,进而会有一些较高风险的项目得到贷款,最终损害的将是信用担保机构的预期利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且,银保合作将银行和担保机构“捆绑”成一个风险分散有机体,成为一条利益链上的两极,当β=0或β=1时,意味着风险由一方单挑,不利于合作的稳定和巩固。而且,由上述模型推导发现,担保机构介入中小企业贷款的“题中之意”并不是要风险简单“挪窝”,而是存在一个小于1的上限β*,即需要银行分担一定比例的风险。当β=0时,银行的预期收益最小,风险全部由担保机构承担。β=β*时,银行能够获得最大的预期收益,但是此时担保机构的收益为0。理论上说,银行只要选择一个略低于β*的风险承担比例,此时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r就会大于r*,双方可以进行合作。但是现实中,为了双方合作的良好延续,银行与担保机构在风险比例分配上往往通过双方博弈来选择一个介于0与β*之间的比例,使得双方得到的风险收益相当。

2.通过再担保方式分散风险

风险分散模型的演进——再担保。

上述模型说明,担保机构和银行会通过风险比例的划分来共同分担贷款项目的风险。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担保机构处于弱势地位,可能会出现担保机构过度承担风险的情况。再担保是用来弥补担保机构信用资源不足的担保行为,为担保机构分散和转移已承担的风险,是风险责任的第二次分摊。再担保功能可由保险公司或再担保机构承担。在上述模型的分析框架下,我们添加一个假设:

(iv)担保机构缴纳的再担保费率为,再担保比例为,再担保机构分担风险的比例为1-

通过添加上述简单的假设,我们可以将模型引入再担保。

首先,考虑担保机构的期望收益函数G:

由此,我们知道,项目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则担保机构的期望收益就越大。令G=0,

即再担保费率与担保机构收益期望值成反比,再担保费率越高,再担保机构分担赔偿金额越多,担保机构损失越少。再担保费率越低,再担保机构风险分担效应越不显著。但再担保费率的提高,会增加担保机构的成本,因此,再担保成本增加与赔偿金额减少之间应该有一个权衡,不能为了降低赔偿金额而盲目增加再担保比例,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综合上述模型推断,可以对再担保比例和再担保费率的确定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再担保费率的确定,一方面要高于,否则再担保机构由于自身的收益期望值为负会不提供再担保;另一方面要低于r,当再担保费率高到一定程度时,担保机构本身的利润会受到所承担费率的影响。

第二,再担保比例ψ的确定,一方面要高于某一临界值,因为根据上式,担保比例的增加分散了一部分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有利于降低对项目成功率的要求,从而使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获得更多的担保项目。另一方面要低于某一上限,因为再担保的比例过高,同样会影响担保机构的收益期望值。

3.通过被担保企业提供反担保来分散风险

风险分散模型的再演进——反担保。

反担保就是要求借款企业在申请担保过程中,提供一定价值量的抵押品和质押品,防止被担保人随意逃废债务和转嫁风险。从本质上讲,反担保就是担保机构要求贷款申请者(中小企业)本身提供再担保的过程。

为了描述得更清楚,我们在三点基本假设基础上再加上以下简洁的假设:

(iv')假设企业贷款项目成功所得收益为V,企业提供的反担保比例为u。

在此框架下再来讨论风险分散模型,我们从企业角度入手。之前的模型分析中,我们略去对企业行为的分析。实际上,这是因为不需要企业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项目成功,企业有正的收益;项目失败,企业收益为0。因此企业的期望收益总是大于0,所以企业选择申请贷款是其最佳决策。现在,由于申请贷款的企业被担保机构要求反担保,因此从经济学直觉上,企业现在决策要考虑到V,只有当V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企业才会选择申请贷款。我们考察企业的收益期望值T为:

结合(35)式可知0<θ*<1。

我们再来分析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i以及反担保比例u对成功率临界值的影响。

这说明,随着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i上升,企业对项目成功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担保机构而言,因为综合融资成本包含了银行转嫁给中小企业的担保费率,担保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提高担保费率的方式来分散中小企业的道德风险。

另外,随着反担保比例的提高,企业对项目成功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为随着反担保比例的上升,贷款申请企业所承担的项目失败损失比例加大,因此在对项目的决策中会更尽职责进行甄别判断。通过这样的方式,担保机构也达到了分散中小企业道德风险的目的。

因为反担保相当于企业本身向担保机构提供的再担保,如前述分析,再担保比例有一个下限和上限,所以说,反担保比例也存在一个变动区间。

图2 引入风险投资公司分散担保风险

4.其他分散风险方式的探索

一是引入风险投资公司,当企业发生还款困难时,由风险投资公司以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企业相应的股权,企业用新产生的现金流归还银行贷款,渡过暂时困难(见图2)。这是一种弹性较强的框架设计,摆脱了传统担保模式“非零即一”的二元盈亏标准的束缚,以分享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产生的丰厚利润回报来诱使风险投资公司参与分散担保机构的风险,而且还能减少担保机构的信息搜寻成本、评估成本和代偿风险(金雪军、陈杭生,2007)。

二是利用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简称CDS)工具(郑军、巴曙松、徐小乐,2009),分散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假设N家担保机构通过2N份CDS合约,结成担保机构风险共担体(如图3所示),多份CDS合约应满足被保护贷款担保的价值、保护担保费用、分担比例。这样,经过信用违约互换的多边安排后,来自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将由整个担保体系共同承担。假设当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造成的坏账损失为F,单家担保机构承担的坏账损失仅为F/N,由可知,越多担保机构参与贷款担保损失分担,每家担保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将越小,就越能够降低坏账损失给担保机构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四、信用增级机理与风险

分散机理之间的关系

担保机构介入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过程,主要发挥了其信用增级功能,但担保机构本身也要遵循“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担保机构的风险需分散。信用增级与风险分散机理既有区别又互相联系,是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围绕担保机构功能发挥、生存、发展进行运作的有机统一体。其中,信用增级是基础,风险分散是关键。

如果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能力不强,不能取得合作银行的充分信赖,则贷款担保行为就不能发生。只有签订贷款担保合同,才意味着信用增级功能的完成。而在执行担保合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并及时采取与银行分担、反担保、再担保等措施分散和化解之。风险分散应与信用增级相结合,当担保损失的风险很大时,即使担保机构有信用增级能力,也不应实施担保行为。

虽然两个机理之间在时间上有继起关系,但因为一个担保机构同时会签订和管理多个担保合同,合同的期限会有差异,一个担保合同处于信用增级阶段,而另外的合同可能处于风险分散阶段。所以,二者必须同时权衡,担保机构应将有限的经济资源在两者之间均衡分配。当一个担保合同恰当地分散了风险,使担保机构获得了较大的收益,将增强其对受保企业的信用增级能力。而增信能力提高后,又将有利于担保机构开展品种多样的担保活动,提升其分散风险的空间,从而诱导出一种正反馈机制,共同推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这个正反馈过程,也是担保机构、银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不断降低,声誉机制、品牌效应逐步形成的过程。

五、结语

综上分析,笔者发现,担保机构的运行的确能够增强中小企业信用,并综合运用上文所述的各种方式来分散风险。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信用担保业监管得更为严厉,客观上存在一些担保机构能够进入而银行业被禁止的领域。因此,当担保机构在运用再担保、引入风险投资公司、信用违约互换等暂时不能被银行使用的方式时,就获得了分散风险的比较优势,确立了其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的独立地位。我们从中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图3 CDS多边模式示意图

第一,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功能通过银行对企业项目成功概率的评估行为来体现。担保机构的介入,使得银行对申请贷款企业项目成功的评估概率降低,从而达到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促进银行发放贷款的目的。

第二,担保机构通过协作银行、再担保、反担保等途径分散风险的行为可以统一到一个框架中分析,而且风险分散的不同路径中,风险分散比例均存在一个客观的变动区间。这是由于相应的风险分散主体有一个固定的运行成本所致。

第三,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与风险分散互为促进,形成一个有机运行整体。

以上从信用增级和风险分散两个方面对信用担保机构在信息不对称视角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行了机理分析,但缺乏相应的实证分析。如何能采集信用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的相关数据,并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进行担保的信用增级、风险分散的大小和程度进行计量分析或案例分析,将是下一步研究的主要方向。

标签:;  ;  ;  ;  ;  ;  ;  ;  ;  ;  ;  ;  ;  ;  ;  ;  

信息不对称视角下的信用担保机构运行机制分析_反担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