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题词新解_甲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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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簋于1976年3月间出土于陕西临潼县零口公社西段大队的一个西周铜器窖穴里,其上有铭文4行32字,记述了周武王伐商的历史,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1977年,唐兰和于省吾先生发表考释文章。其后,张政烺、商承祚、徐中舒、黄盛璋等先生发表文章参加讨论,但观点差别很大,未能取得一致看法。因此,90年代之后,还有同志发表文章讨论利簋铭文,但都有不妥之处。笔者在前辈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得出新观点,请专家读者指正。

它在铭文中解释为什么意思,还有五种意见:一、用作时字解;二、总括;三、年岁;四、岁星;五、岁祭。商承祚说:“‘甲子朝岁’的岁字在此用作时字解,即在甲子那天早晨的时候。”[⑤]按:正如于省吾先生所说,“唯甲子朝”已把时间说得很明白,用不着再添上“的时候”。而且在甲骨文、金文和古典文献中,也没有把“岁”当作“时”字解的例证。[⑥]李仲操先生说:“‘岁’即年岁的岁。……但它在这里应按岁统四时、月、日的关系来理解。……《书·洪范》载:‘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传谓:‘王所省职,兼所总群吏,如岁兼四时。’……所以毁铭之‘岁贞’指武王省视、总括各贞人占卜的征兆。”[⑦]按:李所引《书·洪范》文,岁与月、日并列,岁只有年岁之意,并没有“省视、总括”之意,“王省惟岁”的“省”已是“省视”之意,“岁”字再解释为“省视”,那不就成了“王省视省视”了吗?此说亦不可从。于省吾先生说:“铭文的‘岁贞’,岁指一岁言之,‘岁贞’指贞问一岁之大事为言。”[⑧]按:在甲子早上,武王陈师牧野,即将与商决战,贞卜应与决战有关,此时卜问“一岁之大事”是不可能的。徐中舒先生说:“岁是岁星,……《淮南子·兵略训》也说:‘武王伐纣,东面而迎岁’。……周公要在甲子未明以前到达牧野,可能还是出于占星家的安排。”[⑨]张政烺先生的看法与徐相同,他说:‘岁鼎’意谓岁星正当其位,宜于征伐商国。”[⑩]戚桂宴的意见与张完全相同。按:徐、张把岁解释为岁星,把利簋记载武王克商的原因,归结为观察岁星位置,选择在甲子朝与商纣决战,这种观点,亦不可从。原因有二:其一,据《史记·周本纪》载,武王选择与商纣决战时机,主要是观察人心向背而作出决定的,并非因星象来做出决定。其二,即使武王选择与商纣决战的时间与占星家观察岁星所在有关联,决战时间的选择也应在军队离开宗周之前。而利簋铭文:“珷伐商,唯甲子朝,岁,贞,克,闻,夙有商”,所说的是甲子朝到占有商这段时间的事。因此释岁为岁星显然与铭文内容不符。

释岁为岁祭,又有两种意见:一、岁星之祭,二、祭名。徐中舒先生说:“甲骨文卜岁祭之事极为频繁,周初也有有关岁祭的记载。《尚书·洛诰》说:‘王在新邑,烝,祭岁[(11)],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周初岁祭是沿袭商代旧典,甲骨文中有关岁祭卜辞,如:‘丁酉卜,行贞。王宾父丁,岁,二,暨祖丁,岁,二’(《通》79)”“岁祭在西周时代仍盛行。毛公鼎有:‘锡兹关,用岁用政’之说。……毛公鼎是西周后期铜器,可见其时岁星之祭尚普遍盛行。”[(12)]按:徐先生把甲骨文、金文和先秦文献中有关岁祭的材料都说成是“岁星之祭”,这种观点,恕不能从。原因是:岁祭都是对祖先的祭礼,徐上引《尚书·洛诰》和《通》的卜辞也是对于文王和武王、父丁和祖丁的祭祀。岁星是一种星,祭星的祭名称“柴”或“燎”。《周礼·大宗伯》云:“以礼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风)师雨师。”郑注云:“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报阳也。”孔疏:“凡此所祭皆天神也。”岁星也是天神,其祭法当与它们相同,其祭名当称“柴祀”或“燎祀”,而不是“岁祭”。总之,岁不是祭岁星或祭天神的祭名。徐先生在论述了甲骨文、金文和先秦典籍的岁祭为“岁星之祭”之后,解释利簋铭文的岁字又不作“岁星之祭”解,而是解释为岁星。这种观点之不可从,笔者前面已论述过。

根据以上推论,利簋铭文的岁字只能解释为祭名。黄盛璋先生引郭沫若先生说:“‘岁’是祭祀名称,卜辞多见,毛公鼎有‘用岁用征。’”王宇信先生说:“在这里,岁字为祭名,‘岁当读为刿,割也,谓割牲以祭也。’(唐兰:《天壤阁甲骨文存考释》30—31页)。”[(14)]此说至确。然他们的观点难以使人信服的原因有二:一、岁为祭名,然其祭祀对象和祭法没说清,故被误认为“岁星之祭。二、武王在甲子朝陈兵牧野,决战之前,能举行,有必要举行岁祭吗?这一问题没有得到充分论证。

岁祭的对象是祖先,祭法的特点是用牲。甲骨文有许多岁祭的卜辞,其祭祀对象以先公、先王为主,其次是先妣及诸兄,时王参加或主持祭祀,祭品用牲,常用牛、羊、豕、牢(),也用马、彘,或用羌。数量多寡不一。用牲法为卯、伐、,而岁也是一种用牲法。金文和典籍文献岁祭材料,论者只引证《毛公鼎》、《墨子·明鬼》、《尚书·洛诰》、《逸周书·作洛》。这些岁祭资料都十分简单,很难通过这些材料了解岁祭的内容和祭法。因此,有的前辈反而据此论定岁祭是“岁星之祭”。下列有关岁祭材料,论者很少提及。《仪礼·少牢馈食礼》:“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这句话在《少牢馈食礼》开头,主人和史筮日和筮尸过程中四次反复祝之。文章叙述到制羹等准备好祭品之后,祝迎尸入文庿(庙)之前,“祝祝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对于“荐岁”郑玄注云:“荐,进也,进岁时之祭事也。”按:郑注不确。此处之“岁”不是年岁之岁,而是岁祭之岁。“荐”不是进,而是荐祭之意。《穀梁传·桓公八年》晋范宁集解:“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礼各异也。”《礼记·王制》:“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田,即田猎获得禽兽等猎物。《周礼·大司马》:“中春……遂以搜田,……献禽以祭社。”“中夏,……遂以蒐田,……献禽以享礿。”“中秋……遂以狝田,……致禽以祀祊。”“中冬,……遂以狩田,……入献禽以享烝。”《礼记·王制》:“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可见,以植物为祭品的祭祀称荐,以动物为祭品的祭祀称祭。荐与祭并提,都是祭名。《少牢馈食礼》所说的“荐岁”与“荐祭”是一样的,“岁”与“祭”一样,都是有牲之祭。《少牢馈食礼》云:“祝祝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郑注:“羊曰柔毛。豕曰刚鬣。嘉荐,菹醢也。普淖,黍稷也。”按:郑玄释柔毛刚鬣为羊豕是正确的。但释嘉荐为菹醢,普淖为黍稷是错误的。嘉荐应为黍稷,普淖应为菹醢。可见“荐”是指用“嘉荐普淖”为祭品而进行的荐祭,“岁”是指用“柔毛刚鬣”为祭品而进行的岁祭。上句意思是:敢用羊和豕,黍稷和菹醢为祭品,用荐祭和岁祭的形式祭祀于皇祖伯某。故此处的岁为岁祭明矣。《少牢馈食礼》将诸侯之卿大夫用羊豕组成的少牢,祭祀其祖祢於宗庙的礼仪称为岁祭,《仪礼·特牲馈食礼》亦云:“……宗人摈曰:某荐岁事,吾子将莅之。敢宿。”也将诸侯之士祭祖祢的礼仪称为岁祭。那么,岁祭的祭礼对象是祖先,祭法当如《少牢馈食礼》、《特牲馈食礼》所言,而非“岁星之祭”当无疑矣。利簋中的“岁”字是指武王岁祭考文王,当行天子祭宗庙之礼,与《少牢馈食礼》和《特牲馈食礼》所描述的诸侯之卿大夫和士祭宗庙之礼有所不同。如《礼记·曲礼》曰:“凡祭,……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又如《礼记·礼器》:“太庙之内敬矣。君亲牵牲。大夫赞币而从。君亲制祭,夫人荐盎。君亲割牲,夫人荐酒。卿大夫从君,命妇从夫人。……纳牲诏于庭,血毛诏于室,羹定诏于堂。……”关于天子祭宗庙,经典还有其他记载,此不赘述。在战场上祭宗庙,其礼仪又当有所不同。然杀牲以祭祀祖祢应当是岁祭的基本内容。

关于武王甲子早上在牧野将与商纣决战之前是否可能和有否必要举行岁祭,多数学者不释岁为岁祭,主要是对此持怀疑态度。只有黄盛璋先生作了肯定的回答,他说:“最后有一问题必须解答,即:甲子誓师前,决战在即,能否举行岁祭?实际上岁祭乃是祭祀祖先。……可隆可简。武王‘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车中木主皆为临时,岁祭亦必简单,是可以举行的。”[(15)]此论至确。但论据只有“文王木主”一条,显然太单薄,难以使人信服。古人十分迷信鬼神,在战争过程中,要反复祭祀鬼神。《礼记·王制》:“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祃於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於学。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天子率军队出征,先祭祀上帝、社稷和宗庙。出征之后,要祭祀途径之山川和所征之地。若打胜仗回来,要祭奠“学”中之先圣先师及社稷和宗庙[(16)],献上所擒俘虏。为在征途上进行祭祀,要设立能随军而行的社和庙。《周礼·小宗伯》“若大师,则帅有司而立军社,奉主车。”起兵征伐时,小宗伯要帅领有司大祝立军社和迁庙,即将社主载于齐车,将迁主也载于齐车,随军而行。[(17)]《夏书·甘誓》:“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用命赏於祖,弗用命戮於社。”可见誓师和行赏罚都在军社和迁庙前进行。武王伐商,在孟津三次誓师,故史作《泰誓》三篇。甲子朝武王在牧野,又一次誓师,史作《牧誓》,故武王军中必有军社和迁庙。《礼记·大传》:“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设奠於牧室。”疏曰:“……祈於社者,陈祭以告社也。设奠於牧室者,设此奠祭於牧野之馆室以告行主也。”这条资料充分证明武王征商时军中设有军社和迁庙,并在牧野筑有馆室以置行主,成为临时的战地宗庙。而这馆室应在决战之前就已建好。牧誓当在“牧野之馆室”与军社前举行。那么,武王在甲子朝,誓师前,在“牧野之馆室”举行岁祭是完全可能的。又据《王制》所云:“祃於所征之地。”武王在甲子早上,将与商纣军队决战前,在置有考文王木主的“牧室”中举行岁祭,求文王在天之灵的保佑和帮助,以战胜商纣,是完全有必要的。

鼎,各家释“鼎”为鼎或贞。释为鼎者,又有五种不同训释;一、鼎为器名;二、鼎力;三、鼎读为则;四、鼎训当;五、鼎训方。

唐兰说:“越鼎是指夺取了鼎。”[(18)]前文已述,“越鼎”之说不可从,故释鼎为器名亦不可从。商承祚说:“鼎为传国之重器,引申有重大,举足轻重之意,与鼎言、鼎力意相近。鼎克即取得重大的胜利。”[(19)]按:在甲骨文、金文和先秦典籍中没有鼎言、鼎力的词例,此说不能从。徐中舒说:“鼎当读为则”,[(20)]张政烺说:“鼎读丁,义即当”,[(21)]戚桂宴说:“鼎训当。”[(22)]按:徐、张、戚都把岁释为岁星,前文已述,岁星之说不可从,所以他们对鼎字的训释也不可从。吴孟复说:“训‘鼎’为‘方’……‘岁鼎克’,即‘战方克’”。[(23)]按:前文已述释岁为“戊”,训“战”不可从,所以,训鼎为方也不可从。

黄盛璋引郭沫若和于省吾释鼎为贞[(24)],至确。大量甲骨卜辞的“贞”作“鼎”字。《说文解字》云:“……籀文以鼎为贞字。”贞是卜问的意思。这里有个问题:武王在甲子早上,将与商决战时进行贞卜,有可能,有必要吗?张政烺先生持否定意见。而黄盛璋先生持肯定意见,他说:“甲子前六日,武王在孟津誓师,就曾用卜。《国语·晋语》:‘吾闻之《泰誓》故曰:朕梦协朕卜,……戎商必克’,武王用梦和卜来坚定兵士必胜的信心,此必在泰誓誓师之前。由此可以推断,牧野誓师,事关决战,不能不卜。”[(25)]按:黄说至确。《周礼·太卜》云:“以邦事作龟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与。四曰谋。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郑玄注曰:“……征谓征伐人。……果谓以勇决为之。若吴伐楚,楚司马子鱼卜战,令龟曰:鲋也,以其属死之,楚师继之,尚大克之,吉是也。”上述要占卜的事有八项,其中有两项讲到了战争。“一曰征”,所占卜的应是发兵之前,卜问发兵吉凶。如《甲骨文合集》六四○九版:“丁酉卜,受有佑?”“五曰果”“果谓以勇决为之”郑所举楚司马子鱼卜战,当是临战之前的占卜。又《周礼·大司马》云:“若大师,则掌其戒令,莅大卜,……”郑玄注曰:“大师,王出征伐也。莅,临也。大卜,卜出兵吉凶也。司马法:‘上卜下谋,是谓参之,主谓迁庙之主及社主,在军者也。’”以上论大司马在王出征伐时,必须莅临太卜在军社或迁庙中所进行的占卜活动,卜出兵吉凶与否。这种占卜,当在军队进入战场,在临战之前进行。临战之前卜出兵吉凶已成定制,所以武王在甲子早上将与商纣决战之前,贞卜出兵吉凶是完全可能,而且是有必要的。

克,有两种解释;一、作已经解;二、战胜。于省吾先生说:“铭文的‘克闻’……已为上帝所闻知。”[(26)]李仲操先生说:“‘克闻’就是听到。听到的是‘夙有商’这一捷报。”(李指武王听到)[(27)]。张政烺先生说:“‘克昏夙有商’是说一夜得以占有商国。”[(28)]按;以上三说,或把克字解释为已经,或干诡解释为无任何意义。甲骨文、金文和先秦典籍没有这种词例,不可从。唐兰先生说:“克昏的昏,指商纣,……所以是指打胜商纣。”[(29)]徐中舒先生说:“岁则克”,[(30)]商承祚先生说:“‘鼎克’即取得重大胜利。”[(31)]按:以上三说把克字解释为战胜,可从。但他们的断句和解释都是不合理,前文已论述。

笔者认为,克字应单独一字为一意,意思是克敌制胜。“贞,克”,就是进行占卜,占卜结果是能战胜商纣。武王在孟津誓师时说:“……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尚书·泰誓中》)。利簋铭文的“克”字就是这个意思。黄盛璋先生断句为“克,昏夙有商。”也把“克”字断读为一字一意。但他解释为:“克不克?能不能早晚有商国?”其后觉不安,又云:“铜器为字数所限,仅有‘克,昏夙有商’,因此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卜史占视龟兆所作肯定的答复。”[(32)]利在受赏赐作器时,已是武王战胜商纣的第八天以后的事了,而器上所铸铭文应是纪刻战胜商的事,怎么可能还问“克不克?能不能早晚有商国?”或作“肯定的答复。”

闻,诸家释闻为:一、昏;二、闻。释为昏者还有两种训法:一、训昏愦,指商纣;二、训黄昏。唐兰先生说:“……克昏的昏,指商纣。”[(33)]按:唐把簋铭读为“越鼎,克昏,夙有商”,[(34)]读“克昏”为打胜商纣,下文紧接着是“夙有商”,短短七字中有两句是讲打胜商,占有商这一意思,在用字简省的铜器铭文中是不可能的。同时,所释夺得鼎在打胜商纣之前也不合理,所以释“闻”为“昏”,昏指商纣的观点不可从。

很多学者释闻为昏,昏训黄昏,并断读为“昏夙有商”。对“昏夙”是那一段时间,又有三种不同意见:一、甲子昧爽;二、从早晨到天快黑;三、从初昏到黎明前。戚桂宴先生说:“‘昏夙又商’是天还不太亮时就灭了商,……那么昏夙也就是昧爽,而昧爽正在“甲子朝”的时段之内”。[(35)]属第一种观点。商承祚先生说:“‘昏夙有商’,昏指黄昏天刚黑时,夙是早上。牧野这场殊死战斗,是从早晨开始战至天快黑时结束的。”[(36)]黄盛璋先生说:“……可见‘昏夙’古代为连语,等于‘昏昕’、‘旦暮’,即现代所说的‘早晚’”。[(37)]商、黄属第二种观点。张政烺先生说:“闻夙,……此处闻读为昏暮之昏。夙之意为早,即黎明前。昏夙是从初昏到黎明前,指一个夜晚,犹旦暮指一个白天。”“‘克昏夙有商’是说一夜就得以占有商国。”[(38)]此属第三种观点。按:《史记·周本纪》云:“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逸周书·世俘》:“时甲子夕,商王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厚以自焚。”《史记·周本纪》:“……遂入,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以黄钺斩纣头,悬大白之旗。”可见,牧野之战从甲子早上开始,到甲子夕之后武王才占领商都朝歌。以此观之,第一种观点认为甲子昧爽时灭商,第二种观点认为天快黑时灭商都是错误的。第三种观点说从初昏到黎明前占有商,不从甲子早上算起,这与事实不符。如果说,讲占有商是强调占有商的短暂的最后的时刻,不必从甲子早上战斗开始算起的话,那么,也不应从初昏算起。所以,第三种观点也未能顺理成章。据以上分析,释闻为昏,训为黄昏,三种意见都说不通,故释闻为昏不可从。

释闻为听或传闻,是正确的。谁听,或传闻于谁,又有四说:一、传闻于上帝;二、传闻于武王;三、武王听到;四、传闻于参加伐商的各部落。

于省吾先生说:“总之,‘岁贞克闻’是说武王伐商之前,从事岁贞而吉,已为上帝所闻知。”[(39)]按:古人占卜,是向上帝和鬼神请问,他们把贞卜的结果看成是上帝和鬼神的旨意,没必要再把贞卜结果为“上帝所闻知”。于老此说不确。徐中舒先生说:“‘闻’,上闻,是以占星家建议上闻于武王。”[(40)]按:利簋铭文一开头就把时间限定在“唯甲子朝”。在甲子早上,武王已经要与商纣决战,占星家才将岁星当空的事上闻于武王,岂不太迟了。此说不可从。李仲操先生说:“‘克闻’就是听到”,“甲子日太阳出时,武王正省察、总括贞人占卜征兆中,听到报告说天亮时攻克了商。”[(41)]按:甲子日太阳出时,决战还没打响,纣王的头还没被斩下来,怎么会有捷报传来。再说,甲子夕,纣王自焚后,武王亲自进入鹿台,斩纣头,占有了商都朝歌。何必再向武王传捷报。此说不确。赵诚先生说:“……闻在这里是闻于四方的意思”“武王岁祭时贞问上帝,得到了‘克商’的吉卜,因而立刻闻于四方,通知联合进军的各与国部落。”[(42)]按:依赵说,通知各与国部落,应在武王发兵之前的事,这与铭文限定的时间“甲子朝”显然是矛盾的。此说也不确。

笔者认为:“闻”应该是把“贞,克”,也就是贞卜得必克商的好消息传闻于商郊牧野的周和各诸侯军队的官兵。武王在孟津曾誓师说:“……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在商郊牧野,武王又誓师,完全可能在牧誓时把甲子早上贞卜的好结果向官兵的宣传鼓动,振作士气。《尚书·牧誓》没有记载占卜的事,而利簋铭文的发现正好补其缺。当然,也有可能在誓师前透露这一消息,如此也说得通。

夙有商。有的学者断读为“昏夙有商”,不确,前文已述。断读为“夙有商”者也有四种不同意见:一、退有商;二、宿有商;三、早有商;四、速有商。

唐兰先生说:“……‘夙有商’是退有商,即把商王朝作为旧朝,而周王朝走向前面了。”[(43)]商承祚先生指出:“将‘夙’辗转解释为退,从训诂上亦难以成立。就从整句而论,也不合乎情理。如果将两个国家在政治上相比,一个在前进,一个在后退,或是两国在一次战役中,某方失败而退缩不出,则可以说得过去,但这里明明说的是改朝换代,一方消灭另一方,不存在前进,后退和两方并存时谁走在前面,谁退在后面的问题。”[(44)]吴孟复先生说:“至于‘夙’即‘宿’字。……宿‘有商’犹言闻克而进舍殷都,……武王进驻于商都一夕。”[(45)]按:利簋铭文描述伐商的文字仅七个字,把武王进驻于商都铸于铭上是不可能的。徐中舒先生说:“夙,早也,……‘夙有商’也就是不终朝而有商。”[(46)]李仲操先生也说:“甲子日太阳出来时,武王正省察、总括贞人占卜征兆中,听到报告说天亮时攻克了商。”[(47)]按:两位先生都释夙为早,这是正确的。但说甲子日早上攻克了商,那就错了。《逸周书·世俘》云:“时甲子夕,商王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厚以自焚。”其后,武王指挥诸侯军队进入商都朝歌,“遂入,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以黄钺斩纣头,悬大白之旗。已而至纣之嬖妾二女,二女皆经自杀,武王又射三发,击以剑,斩以玄钺,悬其头小白之旗。武王已乃出复军。其明日,除道,修社及商纣宫。”[(48)]这些事都是甲子夕以后的事,若“夙有商”的“夙”释“早上”,应该是甲子之后的乙丑日的早上。于省吾先生说:“夙有商,是说武王伐商,时间很迅速就占有商地。”[(49)]此说亦可通。

总之,“岁,贞,克,闻,夙有商”应该解释为:举行岁祭,进行贞卜,贞卜结果是必克商,把这一消息传闻于周和诸侯国官兵,士气大振,第二天乙丑早上就占领了商都朝歌。

利簋铭文的后半段意思明确,没有什么争议,就不必再讨论了。

注释:

①③(18)(29)(33)(34)(43)唐兰:《西周时代最早的一件铜器利簋铭文解释》,《文物》1977年第8期。

②④(23)(45)吴孟复:《〈利簋〉释文商榷》,《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80年第2期。

⑤⑨(31)(36)(44)商承祚:《关于利簋铭文的释读——与唐兰、于省吾同志商榷》,《中山大学学报》1978年第2期。

⑥于省吾:《〈关于利簋铭文的释读〉一文的几点意见》,《中山大学学报》(哲社版)1978年第5期。

⑦(27)(41)(47)李仲操:《释利簋铭文兼谈西周月相》,《考古与文物》1992年第2期。

⑧(24)(26)(39)(49)于省吾《利簋铭文考释》,《文物》1977年第8期。

⑨(12)(13)(14)(15)(20)(22)(24)(25)(30)(32)(35)(37)(40)(42)(46)《关于利簋铭文考释的讨论》,《文物》1978年第6期。

⑩(21)(28)(38)张政烺《〈利簋〉释文》,《考古》1978年第1期。

(11)此句当断读为“烝祭,岁”。

(16)《礼记·王制》:“天子将出征,……以讯馘告。”疏曰:“……按《周礼·守伯》师还,献凯於祖。司马职云:凯乐献于社。此记不云祖及社者,文不具也。”也就是说,出征打胜仗凯旋归来,要祭奠“学”中的先圣先师,还要祭社和宗庙。《礼记·王制》此段没有写祭社和宗庙,是“文不具也。”

(17)《周礼·小宗伯》:“若大师,则帅有司而立军社,奉主车。”郑注:“有司,大祝也。王出军必先有事於社及庙而以其主行,社主曰军社,迁主曰祖。……书曰: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社之主,盖用石为之。”疏:“大师者,大起军师以征战。云帅有司而立军社者,谓小宗伯帅领有司大祝而立军社,载於齐车以行。云奉主车者,谓迁主亦载於齐车以行也。”

(48)《史记·周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册,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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