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商会化解金融风潮之探析——以天津为中心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天津论文,风潮论文,商会论文,近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2,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5)03-0011-08
我们在整理和编纂《天津商会档案汇编》的整个过程中,发现大量的档案资料记载天津商会在平息各种金融危机中所采取的应急对策与效果。平息金融危机直接关系到市面的稳定与混乱,直接关系到整个商人的经济利益,也是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生活乃至政局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天津商务公所到天津商务总会再到天津总商会,在稳定金融市场、维持流通秩序,平息缓解历次金融风潮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试对此作一评述,并针对有的学者的观点,提出自己一些看法,与之商榷。
一、金融风潮迭次爆发
20世纪初的二十年期间,天津接连多次发生窒息市场发展的金融风潮。
1.现银贴水风潮。天津开埠后,由于进出口贸易量的迅增,货币量也随之增多,多数钱庄乘机大量发行银帖,从1900年前的2000万两之多,到1902年底,增至3000万两[1](p.120)。1900年,因八国联军的入侵,本不充裕的天津市面,遭此一劫,银根奇紧,周转困难;而银帖的发行、流通更无限制,不仅殷实银号开写银帖,甚至有的小钱铺也开钱票,导致市面银、钱帖膨胀[1](p.120),贴水之风由是而起,“竟有每银千两贴水涨至三百余两者”。造成“商旅闻之而裹足,百物闻之而腾涌”[2](p.328),市场陷入一片混乱。
对此,袁世凯采取了强硬手段,于1903年1月下令钱帖、银帖与现钱、现银等值使用,严禁贴水。因而一贯靠贴水获利的钱商,因此受到遏制,难以维持,故相继倒闭。1903年初到1904年4月的一年多时间里,200多家钱商“歇业荒闭者,一百数十家”[2](p.33)。一年后,受此牵连各行歇业荒闭者竟达2000余家[2](p.333)。
2.铜元落涨危机。清末,铜元急剧贬值,天津市面一片混乱,严重影响社会与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其原因在于官府为解决财政拮据,漫无节制地滥铸铜元,致使铜元数量与日猛增,铜价贬值,由此带来市场的紊乱以及对商人利益和百姓日常生活的侵害。
自1902年8月至1904年间,天津市面流通的铜元一直保持了升位的态势,每一银元,均合铜元八九十枚。1905年下半年,外省铜元大量涌入津门,天津造币厂的铜元积压严重。据档案记载,是年10月26日的积压铜元已值银40余万两,“亟应设法疏销”。但袁世凯政权,既不顾货币发行量的客观限度,又不顾进入流通的现银与铜元的适当比例,只顾攫取大量涌现的现银,以满足练新军、办新政的需求。因此,1902年开铸铜元后仅仅四、五年间,疯狂滥铸的铜元已到了失去控制的程度,铜元价值随之一落千丈。1908年,天津市面上的铜元较诸1903年贬值达千余文,使各阶层民众和商人都不堪其累。辛亥革命前夕,铜元危机在天津又趋严重。与以前所不同的是,此次危机系因铜元停铸和大量外运,致使天津市面上铜元短缺,价格逐渐上扬。1911年9月间,银元与铜元的兑换比例,由先前的银1元兑换铜元130枚(这一兑换比例系,1907年天津商务总会所定)变为兑换110枚。天津的铜元价格上扬之后,“人心惶惶,浮言摇动,市面益形恐慌”,迫使天津的官商,尤其是商人及商会,苦苦寻求解决危机的办法。
3.银色跌落风潮。银色风潮爆发于1908年。庚子事变后,市面混乱,银根奇紧,各炉房熔铸化宝银时乘机点铅掺铜,致使化宝银渐渐低潮,日甚一日,乃至市上所谓九九二化宝,只有九六五成色。同时市面白宝需要量大,而供给不足,“偶有白宝足银,又以交盐课、纳关税、铸银元尽数占用,以致白宝足银加色昂贵,遂至每千两加色银二十余两”[2](p.345),“及光绪三十三年(1907)冬间,银色每百两竟加至三两六七钱”,[2](p.359)。白宝与化宝供求的不平衡使化宝银低潮问题更加严重。津埠中外各商深受其害。仅各外商银行积存低潮化宝达一百数十万两。谁知越积越多,而银色逾挤逾小,到秋季临近结算帐目时,所有客商欠款因银色不足概不能还,“直至八月底仍无转机,客商买卖不停而停,人心惶恐已极”[2](p.361)。针对化宝的银色低潮问题,海关规定:嗣后仍以行平化宝银105两合为关平银100两完税,但必须九九二成色之公估银方可[1](p.184)。这就意味着所有各商号所存低潮化宝不能通行,必须估验,而一经估验则每100两吃亏五七钱至一两不等。华商只好各任其亏,而各洋商则向直隶总督、津海关道交涉。直隶总督杨士骧认为“此责不在于官而在于商”[2](p.360),拒绝由官府担此责任。天津商务总会为消除低色化宝的危害,与各国银行和本地钱商多次磋商,先由各钱商将此款暂行借垫,计赔付外国各银行行平宝银7143两2钱[2](p.362)。最终,天津商务总会向各殷实钱商借银15000万两了结此案[3](p.213)。
4.钱庄倒闭风潮。1910年,洋布债务风潮和银色风潮才得以最终解决,新的金融风潮又向天津市面袭来。自7月至次年辛亥革命前后,先后受上海金融风潮和辛亥革命的牵连和影响,钱庄相继倒闭,成为1903年贴水风潮后又一个钱庄倒闭的高潮。
上海橡皮股票风潮爆发于1910年7月,上海市面因受橡皮股票投机的影响,几十家钱庄、票号相继倒闭[4](p.192)。尤其是在全国广设分支机构的源丰润、义善源票号的相继倒闭,更是牵动各埠金融。“今年(1910)九月初,上海倒闭钱庄数号,亏空天津商号200余万之多,牵动天津市面大局”[2](p.635)。10月,上海源丰润倒闭,亏欠公私款项2000余万[5](p.635),上海市面震动,其天津的分支及联号源丰润、新泰也即时倒闭,负债100多万两,导致天津金融市场银根异常紧急。随后,庆恒、永毅诚等8家钱铺、银号歇业或倒闭。1911年3月上海义善源倒闭,天津分号因资金周转失灵,受牵累而倒闭,清理账目,停止收解,各清各款,计欠款60万两[2](p.575)。裕源长银号受累倒闭,义德厚钱庄、永盛钱铺、春兴钱铺等均因银根紧迫而歇业。1911年10月,辛亥武昌起义爆发,引起全国各大商埠市面恐慌,“牵至津地异常窘迫,竟于九月初七日街市尽行停止交易”[2](p.607),多家钱庄受牵累而搁浅。如大庆元银号因上海总号牵连倒闭[2](p.590),富商王锡英所开益兴恒、益源恒银号也因此而倒闭[2](p.592),经收海关税款三十年之久的裕丰官银号也未幸免[2](p.613),甚至连洋商银行华账房也遭此厄运,麦加利银行买办徐诚的账房,因津埠停市,账房现银短缺而倒闭[2](p.607)。正如天利钱局经理边春生曾说,人人皆有“天塌砸大家”的感觉。
5.中交停兑风潮。民国初始,北洋政府一手策划的中交两行停兑风潮危及市面。辛亥革命后,袁世凯掌权,将中国、交通两大银行视为己有。每当政府财政罗掘俱穷时即令该两银行为其垫款并滥发纸币。1916年,中国银行向北洋政府贷款2200余万元,发行钞票4600余万元;交通银行为其垫款3800余万元,发行钞票3680余万元。两行大量发行纸币,但发行准备却严重萎缩,银行现银以“垫款”、“贷款”的形式提供给北洋政府,中国、交通银行现银储备量急剧下降。1916年4月初,天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中国银行均出现过挤兑情况。为保留并控制中国、交通两银行的库存现银,袁氏政权密令中国、交通两银行各地分行立即将库存现银集中北京,这一消息传出后,各地人心浮动,挤兑之风愈演愈烈。1916年5月12日,北洋政府终于不顾信用向中国、交通两大银行下达“停兑止付”命令。中国、交通两银行各地分支行随即执行、遵令停兑。只有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抗命“照常兑现”。与之截然相反的是,中、交两行天津分行的态度。它们坚决按照政府令宣布停止兑现,造成天津地面“人心恐慌,市面金融滞塞,大有停市之势”。为了推缓这次停兑风潮的到来,5月12日,天津商会召集各行业商董筹划维持办法,发起成立“直隶绅商金融维持会”。直隶金融维持会成立后,立即向社会承诺,并公布了兑换纸币办法。经过天津商会绅士们的种种努力,中、交两行停兑风潮终于得以缓解。
综上所述,清末民初的20多年间,天津金融市场一直是波澜起伏,危机四起。除了上述金融风潮,如1908年的布商债务风潮,1911年的长芦盐商洋债风潮,1920年的日金棉纱棉业风潮,1921年的中交挤兑风潮等迭次爆发,导致市面生意停止,人心恐慌已极。究其根本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1.金融业发展滞后。贸易业与金融业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二个行业。开埠后,天津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使天津成为北方头等贸易大港。但是,由于天津的进出口贸易始终存在着巨额逆差,使金银长期大量流出,市场货币流通量减少,影响和限制了金融业的发展,使其远不能适应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因此,金融业的发展滞后导致金融市场基础的薄弱,金融风潮也就不可避免屡屡发生。
2.货币制度的混乱。清代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货币制度发生了某些变化。首先是银元的使用。在大宗的交易中,银两使用的范围正在逐渐缩小,银元由于使用比银两方便,而被人们广泛使用。此时的中国人自己也开始铸造银元。其次是铜钱的变化。清代的最后几十年间,开始铸造铜元,铜元因其制造精巧,开始大受人民欢迎。其三,纸币发行的增加。清后期,传统的典当和银钱业所发行的银钱票,随贸易规模的扩大发行量增加;另外,外商在华开设的银行、中国自己开办的银行以及各省的官银钱局也都发行纸币,市面流通的纸币规模扩大了。清代后期货币制度的这些变化,从客观上说有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面。但是从总体来看,清代的货币制度十分混乱。各类货币之间没有一个协调的机制。在天津市场的六、七次金融风潮中,有三次直接源自于这种混乱的货币制度。
3.传统信用制度的危机。信用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商品经济越发展,信用制度健全越显重要。因此,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原来存在于小规模交易中的信用制度,显然已经不能适应了。然而,在近代,信用制度变迁迟缓。长期以来,在商业交易中,赊欠是一种商业惯例,“交易可以长久拖欠,勿庸现银”[1](p.170)。在天津,“外客来津办货,赊欠最占多数,商家意在销货,不得不通例办理,及至收银,外客率多勒捎”[6],往往形成大量难以收回的债务。中国自身的信用制度,并没有因贸易规模的扩大而改变,而洋行以及洋商银行在与华商的交易中,并没有以他们自身已有的信用制度为准则来建立华洋之间的信用关系,而是遵从中国已有的商业信用惯例,或者借助于官府来确认华商的信用。这样的信用制度是一种扭曲的制度,如再有其他因素推波助澜,发生债务风潮就是很自然的事情。
二、天津商会化解风潮之举措
20世纪初,代表着商人利益的天津商会想方设法,上下奔走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与商人之间,尽力采取种种举措,使此起彼伏的金融危机趋于缓息。
第一,设立专门机构
1.“众商公估局”的设立与“钱商公会”的恢复。1908年,严重的现银贴水风潮爆发后,新成立的天津商务总会面对此种危急局势,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改变现银短缺的状况,恢复天津市面正常的商业往来。一是要仿照上海设立“众商公估局”,整顿银色。1909年,天津商务总会督办众商公估局成立。开办经费由众钱商先行垫付。天津众商公估局开办三天,即估银337000两,使危机日趋缓和。二是恢复钱商公会。道光初年设立钱号公所后,因庚子事变的打击,中外驰名的大银市被迫取消,公所业务活动亦同时中止。为了防止流弊起见,天津钱商公会于1908年10月中旬恢复,附属商会,并议订章程细则18条,使钱业走上正轨。随后于10月21日发布通告,命令各钱商不得有加贴水买卖番纸(即外商银行华账房所开支票),如有违者,按所得贴费加百倍议罚。1909年5月19日起,开办了京、申电汇各项汇票行市,逐渐使天津的贴水风潮得以缓解,成为天津银钱市场趋于平稳正常的标志。
2.筹设“官钱局”等,负责兑换、发行铜元票。1908年天津市面上的铜元较诸1903年贬值达千余文,使各阶层民众和商人都不堪其累。为此,天津商务总会总理王贤宾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草拟了《挽救铜元危机办法三条》,其中一条是筹设官钱局,行使银元、铜元、纸币,“准由各商民用铜元向钱局兑换两等纸币,以资津埠流通”[2](p.361)。这些措施都得到了地方官府的支持,因而得以顺利推行。此后两年间,天津银钱市场的相对平静,不能说与上述措施没有关系。国民党执掌政权后,铜元危机并未息免,铜元兑换价格突然暴跌,市民异常恐慌。天津商会和钱商公会多次配合政府当局解决铜元危机。1931年,商会与银钱两业公会协商拟制出《治标治本六项办法》[2](p.744)。
3.设立“裕津公记银号”负责放款。在由上海发端而震动全国的“钱庄倒闭风潮”中,天津商会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面对“因申地风潮日形动摇,人心恐慌”的津埠市面,天津商会召集各行董讨论对策,其中一个对策是与直隶、大清、交通,志成等四银行,成立“裕津公记银号”,具体组织向钱业的放款工作,以度过难关。
4.成立“直隶绅商金融维持会”。民国初始,北洋政府一手策划的中交两行停兑风潮危及市面,这对商会来讲又是一次严峻的考验。1916年5月12日,北洋政府终于不顾信用向中国、交通两大银行下达“停兑止付”命令。天津地面立即“人心恐慌,市面金融滞塞,大有停市之势”。为了推缓这次停兑风潮的到来,5月12日,天津商会已经召集各行业商董筹划维持办法。天津商会集合钱业绅商,首先发起成立直隶绅商金融维持会,拟具《简章十四条》及《办事规则十条》。直隶绅商金融维持会决定先由直隶省银行筹集款50万、长芦绅商和各行商凑集100万元、中交两银行50万元,共200万元现款备作基金,以兑换直隶中、交两行发行盖有直隶和天津字样的钞票504万元的纸币。直隶金融维持会成立后,向社会公布了兑换纸币办法。他们还劝说各商购买由直隶省银行发行300万元的公债票,换回中交两行钞票以及该行外债抵欠,借公债票的流通,救活市面。经过天津商会绅士们的种种努力,中、交两行停兑风潮终于得以缓解。
上述应对金融风潮的实践证明,天津商会为控制金融危机对市场商民的侵害付出了艰辛努力,获得了商界与政府的一致认同。
第二、采取处置措施
1.协助清理资产。每遇金融风潮,必然是大量的银钱号、商号的歇业或倒闭,这些银钱号、商号在平时日常经营过程中留下的债权债务关系亟待清理。清理积欠工作往往由商会来主持,这在1910年至1911年对源丰润、义善源的清理中表现得尤为典型。1910年10月,天津源丰润、新泰号因上海联号的牵连而搁浅,市面震动,人心惶惶。源丰润及新泰号铺掌王同恩、邵家霖即“将一切欠内欠外各款并存产开单送(商)会”,请求天津商会设法保护清理,同时,“津地官商纷纷投(商)会呈报欠款”。商会就账目存据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两号欠内之款及存产抵欠外之债,尚有不敷,即确定清理两号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以天津所报之欠内、存产,抵还天津之债,他处不得稍有牵混,以免两面掣肘”[7]。这一清理积欠的属地原则,得到当时直隶总督陈奎龙的肯定,而成为以后天津市面清理涉及债权债务时的基本原则。如1911年10月大庆元银号倒闭时,商会认为“沪号与津号既系连枝,特恐彼此牵混,自必不敷抵还,津商恐慌,市面益行摇动,转搅全局受其影响。似应援照义善源、源丰润办过成案,以天津所报欠内各款抵还天津之债,他处不得稍有抵拨,以免两面掣肘。如此办理,则津市镇定,自无株连之虞”[2](p.591)。次年3月,义善源倒闭,津号经理田征耀投书商会,请求设法保护,主持清理内外各款。商会仍执前述原则,组织予以清理,并设法沟通债权债务各方,还代义善源催讨外欠,以达清理的目的[2](p.578)。
在清理涉及中外关系的债务时,商会还要负责沟通中外各方,以达成清理债权债务的方案。在处理布商洋债时,德日法各领事、津海关道,会同商会总协理,“督饬各布商,先将疏通存货,清理欠项,一切办法,及各布商实欠洋商货本若干,利息若干,分别详晰调查明确,预为通盘筹划,以便临时提议”[6]。经过多方协商,最终达成解决问题的方案。
2.提出推缓旧欠。商会提出推缓旧欠的对策,以化解风潮爆发时的紧急状态。对未到期债务的处理。每遇风潮紧急时,钱业为了减少损失,对外行商家所欠款项,不论是否到期,往往一律催收,这无异于火上浇油,因此,商会特地提出:“各外行所欠内行票款,如未到期,不得迫追,以免牵动。如内行一时需款,可持房地各产契据及殷实外行票据或货物,呈由职会转向各官银号借款,以资接济,庶牵连排挤之事皆可稍免。”[2](p.620)更主要的是对大量到期该付之款的处理。1903年5月,刚刚成立的天津商务公所向直隶总督提出挽救市面的四项措施,其中第一项便是推缓新旧欠[2](p.345)。这年,天津官银号为救济市面,“借与各钱行银70余万两,仅取五厘薄息,冀以周转流通,订明分期本利归还。乃到期如数付还者不过数家,其余多未如约,迭次禀请展缓”[2](p.342)。这本是当时解决各钱行负欠天津官银号之款的一时办法。后来逐渐形成惯例。1910年8月,当天津春华泰搁浅时,商会在商讨维持市面之法时,“公拟推缓旧欠,照常交易,庶期市面流通,人无倾轧之心”[2](p.532)。推缓旧欠的操作办法是付息换票。商会下属的钱商公会“拟议付息换票办法,无论内外各行,凡有票借各款,到期照市面付息。换票之例,一律付息换票。期限远近,各商自行商定。如有殷实,自愿届时清还或先付成数者,悉听其便。付息换票办法,无论内外各行,一律付息换票,约期半年,照票付清,应商力舒缓,有能转危为安”[8]。
3.筹措接济资金。通过清理积欠、推缓旧欠,只是解了当务之急,从长远看更重要的是如何使整个市面从困境中走出来,能够正常地开展业务。首要的是要补充资金。可是银钱商号自身所拥有的资金要么被他行业占用,一时无法收回,或者受其他银钱商号倒闭的牵连,根本收不回来,于是市场资金运转停滞。要激活这种停滞的市面,需要资金的补入。
20世纪初的天津,由于票号、外国银行每遇风潮,为了保全自己,意在收缩,所以筹款接济市面,设法维持各行业的运转,就主要依赖于官府以及官办银行。1903年贴水风潮爆发后,钱庄纷纷倒闭,接收天津不久的直隶总督袁世凯“据各钱商等环请,拨借官款以资接济。……发给市面现银不下百万两”。但区区百万,对于“积困之后,空虚已甚”的天津市面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各钱商迫于无可如何,复禀请续发官款,以苏民困”[2](p.329)。无论从官府还是商人都认为筹款接济维持市面,是他们应尽的职责。而商会更是觉得应该如此。1910年10月,直隶、大清、志成、交通四银行于为维持市面,拟定了《十四条押款章程规则》,商会因它不利于接济市面而大为不满[2](p.329)。当然,这几家银行在辛亥革命前后的钱庄倒闭风潮中,为维持市面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商会曾与驻津的华比银行、东方汇理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华俄道胜银行协商借款纹银百万两,终因外商银行遭到直隶总督拒绝担保要求而罢休[2](pp.633-634)。
第三,整顿外部环境
1.禁止滥铸私运。铜元之弊在于滥铸、私铸,以致市面铜元壅塞,流通不畅,信用大减。根除滥铸、私铸之法在于集中铸造。时人很清楚这一点,户部办理财政事宜的一位王姓大臣就提出:“补救之道,大要不外清来源,畅销路。”[2](pp.435-436)
所谓清来源,就是严禁滥铸铜元、外地铜元运津,即天津乃至直省市面所流通的铜元,全部由北洋银元局及户部造币总厂所铸造。1904年初,天津市面铜元还未形成壅积之势,但已有“从外路运来者,分量成色与北洋银元局所铸不同”,容易引起市面争论,商务公所提出“嗣后除北洋银元局所铸铜元应遵守宫保示谕以一当十通流行使,如有别样铜元运入津地,其铜元一枚不作为制钱十文使用”,天津府据此出示严禁外路铜元运入津地[2](pp.426-427)。对于禁私铸私运,商会要求直督“札饬巡警、探访各局严禁沿海各口私运铜元并内地手机私铸。一经拿获,照例究办。一面札饬关道会各领事,凡在各国租界,无论中外人等,若犯此事亦应一律办理”[2](p.444)。同时规定“凡行旅及乡民往来城市概只准以二千枚为限,在此限以上大宗铜元必须有兑换官局护照方准放行。如无护照即行扣留”,违者重罚[2](p.432)。商号会昌盛、德厚兴等因私运外省铜元入境即被罚银40万两购买本省铜元[2](p.438)。对于停铸铜元,商会认为“鼓铸不停,充斥不止,来源不塞,必致私运铜元齐赴津地”[2](p.444)。造币总厂连忙赶铸1000万枚,以应市面之需[2](p.460)。商会进而提出造币厂应与商会协商确定铸造铜元数量,“市面需用铜元则发之,足用即止”[2](p.480)。
2.加快铜元流通。加快铜元在市面流通顺畅,就是从流通环节寻求对策。人们认识到,铜元拥挤,“固由于私铸私贩之浸灌,但若不使之周转流通,人益视铜元为不足信用,价值愈贱,则补救愈难”[2](p.460)。“铜元一物,贵乎流通,积之则见其多,分之则见其少”[2](p.450)。商会为此向官府提出的对策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商民一体通用铜元,“查铜元暨系官铸,贵乎流通,如该州县厘卡向系使用铜元之区,自应准其交纳,不得格外挑剔,以期商民称便”[2](p.463)。二是“关卡不可留难”。“今就津地而言,商民携带铜币由火车、帆船运往他处购办货物,一经过关,查无护照,必致扣留”[2](p.480)。因此要求官府“凡由轮舟火车运铜元出直隶境者,果系正经商人收获所入均可给照放行。其直隶境内务内地除京、保不计外,如有商人由津报运铜元入内地办货及由内地运货至津售得铜元运回者,似亦可饬取铺保领照准运以保官铸之利权”[2](p.462)。三是“创设总汇之所,使铜元一项有出有入”[2](p.442)。商会认为,“其实铜元未必果真拥塞,由于无市价而无收路耳。若有官钱局以为之总汇,不必将铜元尽行买入,则人人皆知市价将平,不似从前日甚一日,无所底止,或可稍微存储。一人如此,人人如此,则铜元之荒自定矣”[2](p.444)。
上述事实说明,尽管商会在不断地寻求对策,解缓铜元拥塞状况。但是,关键在于政府是否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才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有的官员对此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如度支部尚书陈壁曾主张放弃对铜元的控制,“私铸私贩所利者银价之贱,今若听凭市面高抬银价每两可易铜元二百枚,则私铸者无利可图,市面自可平定”[2](p.456)。
清末至国民党时期的40多年间,天津金融市场一直是波澜起伏,危机四起。在一系列的各种危机中,天津商会领导者们表现超凡,他们采取了既与政府相互配合又与政府斗争的周旋策略,及时化解或缓息了频频爆发的金融危机,不仅维护了国家主权,也维护了商权,使商人的损失尽量减少到最小化,维持了金融业的平稳发展,铺垫了天津工商业顺利发展的道路。无庸置疑,近代天津多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如果没有天津商会竭力的上下沟通,护卫商界利益的实际行动,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对商会作用的一些思考
第一,商会的中介性。商会作为中国近代经济社会的中介组织,是为市场主体正常进行市场交易而从事服务活动的机构。商会同时也是一个利益集团。利益集团是介于国家与个人的活动范围之间的组织形式。按照布劳的说法,它是一些人的组合,具有共同目标和倾向,并积极采取有计划的行为,以影响政府官员和公共政策[9]。这个共同目标就是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动中,力图保护其成员的利益,保证他们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需要明确的是,利益集团的起源和行动的深层原因在于每一个人的逐利天性和他对于手段的理性选择。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然而在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时,客观上需要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一起通过集体行动的努力使利益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转变。特别是在国家层次上的有效参与,更要求与他人通力合作。利益集团的产生可能有多种原因和基础,但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无疑是一种最常见和有效的整合纽带。
就政府层面而言,政府从一开始就不仅作为经济活动的一般管理者,而且还作为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从事者和组织者,深入经济活动的内部,推动现代化的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倡导者和主持者。政府的政策选择,主要制订一系列政策并促其实施,为人们规定统一的行为规则,从而创造了特定的政策环境。在政策环境中,所有的活动主体,包括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都受到相同的约束,从而影响经济活动的结果。清末十年是清政府推行新政的时期,清政府提出的“振兴工商”、“预备立宪”的经济、政治政策,与商会的发展经济、扩大商权的要求不无相同之处。清政府知道要在城市中推行现代化必须得到绅商精英阶层的积极配合,即“欲使商与商联络互保,戒倾轧以全大局,且欲使官与商息息相关,俾可振兴与先,事整顿于随时,则不得不以商会为推轮,庶此后商务中心应办应商各事,宜上下无所隔阂也”。以此强调官商合作的必要性,提出“非设立商会不为功”,由此方可“上下一心,官商一气,实力整顿,广辟利源”之说[2](p.29),也就是说,清政府希望借助商会的力量“振兴工商”,实现双方共同的利益,以求达到合作的目的。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利益集团的形成和活动,通常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如清末商会的设立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天津商务公所成立一年多即改为商务总会,除了最根本的经济利益外,商部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推动作用。因为政府需要有一个提供信息和控制工商业者的渠道。这就意味着,利益集团已成为国家调节经济过程的重要信息渠道和社会控制的有效中介。也可以说,国家干预主义是利益集团活动的前提。
就商会层面而言,商会成立后,随着社会力量的分化和多样化,民间力量也开始迅速成长并进入到社会行动的前台。因此,商会在辅助政府实施工商政策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调控市场经济和日常管理的运作中,商会与政府之间有较为协调的合作。天津商会或是在地方政府的授权下,或是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其经济管理的职能。又由于商会较其他利益集团处于明显的优势,他们的行为能够对政策选择产生重大影响,使政府不断作出反应,这种反应就是通过协调、妥协、讨价还价而制定出一系列相关的经济政策。天津商会的领导者针对金融风潮多次提出有关的建议和措施,成为政府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应对市场变化提供的坚实依据。
遭遇金融风潮,尤其是在短短二十年内遭遇那么多次金融风潮,这对于天津的官商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事情。要应对这样的局面,单靠政府的力量非常有限,多数需要商会协助设法予以缓解。从商人来说,尽管有商会组织,并谙熟商情,能提出一些应对之策,但既没有使之得以实施的权利,同时自身资力薄弱,也无力解决;从官府来说,可以通过发布告谕以解风潮,但官往往不洞悉商情,所出之策往往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火上浇油。官商在金融风潮中的这种尴尬局面,在贴水风潮中得到充分体现,袁世凯鉴于金融混乱,邀集钱业共同协商,无奈钱业根本无此能力,当越来越严重时,袁世凯遽禁贴水,终于使市面进一步恶化。因此,在历次金融风潮中,基本的方式是官商共同应对。一方面,商会调查商情,搜集信息,协调商人之间的关系,调剂它们之间的纠纷,并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制定和执行维持商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某些制度,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官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商会成为商人之间以及官府和商人之间的中介。另一方面,官府对商会所提出的对策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进行取舍,做出决策,并在协调中外关系,筹资接济市面等方面也作了一定的工作。
第二,狭隘的地区排他性。马克思主义在强调人类经济活动的决定作用的同时,也从未否认过历史中观念的重要性。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象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10](p.603)近代商会虽然是统一联结工商各业的新式社会团体,但它本身也存在着某些旧有行会和公所残留的一些组织特征,譬如它们中的行业相互隔绝,就象许多彼此孤立的圈圈,对外则存有狭隘的地区排他性,表现为以天津为中心的地方主义,往往只追求狭隘集团或狭隘地区的利益。与上海是几个实力雄厚的外籍商帮为争夺上海商会的领导权,相互之间明争暗斗有所不同。这不仅阻碍了现代化社会实现整合的进程,而且离动员全民众完成现代化重任,相距甚远。
1916年春,北洋政府陷入财政窘境,随后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的北京分行借款,以弥补赤字。4月底,两行的情况严重起来,北京与天津均发生银行挤兑,纸币持有者排队兑取银元。天津的危机渐形加剧。愈演愈烈的银行挤兑,迫使中央政府颁布命令,禁止将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的纸币兑取银元。此令在天津引起疾风暴雨般的反响。
数十年来,天津本地政府与商会向来都是共襄义举,1916年的金融风潮亦不例外。面对危机,省政府请求天津商会充当调解人,核准其成立“直隶绅商金融维持会”。当中央政府批准天津商会支持天津和直隶两行纸币的同时,希望对北京纸币也予以支持。但天津商会无意替中央政府解围,并宣布:该协会的职责仅限于本地的两行纸币。经过天津商会绅士们的种种努力,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已能独立恢复兑换天津纸币,中、交两行停兑风潮终于得以缓解。最后,唯独两行的北京钞票未能兑现。造成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是天津商会确实经济实力不够,兑换天津中交两行的天津纸币已属不易,如若再承担两行的北京纸币有点强其所难。二是天津绅商中的地方主义观念作用的原因。
埃米莉·霍尼格(Emily Honig)认为“原籍认同感,在中国无论何地与何时,均须认一种社会与历史的概念”。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直隶绅商金融维持会的人员组成。该协会简章载明:“本会以直隶省绅商及侨居直省之绅商共同设立之。”[11](p.976)但实际上,此协会是由天津本地人掌握着核心领导地位,并驾凌于全体会员之上。在已知其名的23人中,侨居天津的商人只占3人。在天津的外地人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在天津开埠之前已在天津落脚安家,以从事省际贸易为主,此类人以闽粤商人、山西商人及江西瓷商为代表;第二类是开埠后来天津的外地人,特别是1870年李鸿章莅津后。此类人又分为两大支:洋行买办(大多来自广东与浙江两省)以及李鸿章机构中供职的亦商亦官的督办(大都来自浙江、江苏与安徽三省),另有一批是随袁世凯来天津的官员。这类人在袁世凯任总统时,曾进京任职。事实上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区别,并非是1916年的新现象,这是天津商会构成中的特点之一。天津商会成立于1903年时,完全是由天津人主持。苏、浙、闽、粤的客商于1909年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北洋商学公会,天津商会屡次想对其进行监控,未能实现。北洋商学公会的独立地位,最终为政府所承认。此外,天津最重要的同业公会团体之一,钱业公会的会员仅限于从事钱业的天津商人,山西与北京的同行业者不得加入,直至1928年以后为止。
有的学者认为,1916年的天津中交挤兑风潮中,天津商会利用地方主义的观念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以为本地区民众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容易取得当地民众的信任,在面对政府或有的指责,具有呼吁团结的号召力;二是以维护本地利益为立足点,达到为其违抗中央政府及其动机而进行辩护。他还认为,1916年的中交停兑风潮中,天津绅商成立的直隶绅商金融维持会的目的,非在保证两行纸币的流通,而是在保护协会成员免于损失。一个专门机构可使天津绅商具有结构性的先决条件,借以避免对1916年危机所负财务责任。我以为,北洋政府把一手策划的中交两行停兑风潮危及市面的责任推给商会,这已经是对商会一次非常严峻的考验。天津商会上层人物面对一次次的金融危机表现确实超凡,他们一面积极想办法采取措施,一面采取与政府斗争的周旋策略,最终维持了天津市面的稳定,使政府与社会的损失尽量减少到最小化,使来势凶猛的风潮得以平缓。这些连政府都感到棘手的问题,而作为一个商人社会团体能有如此的举措,已是难能可贵。如果我们离开当时的具体情况,一味地要求他们,这对商会来讲是否有所偏颇,因为任何事情离开历史的观点,便无法给予全面正确的评价。尽管在1916年中交停兑危机的平息中,天津商会功不可没,商会的领袖人物所起的作用最为积极。但是,无论如何,商会所特有的以天津为中心的地方主义的狭隘性,不利于消除天津商人与客居天津商人之间的隔阂,不利于提高社会的整合度,不利于为了反对北洋政府的专制统治而结成广泛的联盟,进而减缓现代化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