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日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行性与经济效应_关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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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64[2007 ]01—060919—0828

一、认识及政策的转变

尽管1980年代末期以后,作为经济一体化的形式,双边及有限多边FTA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展,但中韩日三国似乎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1]。日本一直把推进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作为其对外贸易政策的基础,对双边及地区间的FTA持不积极的态度;韩国作为一个后发工业化国家,能充分享受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好处,因而也就无心涉足FTA;而中国忙于申请加入WTO,自然就无暇关心FTA。

然而,从1990年代末起,由于以下一些原因,使各国逐渐改变了对FTA的认识:其一,WTO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局限性日益显露,多哈回合谈判屡遭重挫;其二,FTA是对贸易自由化的看法比较接近的部分国家及地区的一种自愿选择,所以有关协议容易在短期内达成,是对WTO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补充;其三, 在全球范围内FTA迅速扩大,尤其是欧盟(EU)和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经济效应日益显现;其四,由于日本和韩国,没有与任何一个国家签订FTA, 所以两国的产品和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面临不利的局面;其五,由于WTO有关服务贸易的谈判将旷日持久, 东亚区域内各国(地区)间有必要率先就服务贸易的相关事宜进行磋商;其六,FTA有利于促进成员国企业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能刺激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其七,东亚金融危机以后,区域经济合作日显重要,而FTA被看作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其八,各国已基本认识其他国家因缔结FTA而蒙受损失的原因, 并懂得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

因此,日本逐渐开始重视FTA的作用,对外把FTA作为一个可选择的贸易政策,对内则把FTA作为促进国内结构改革的催化剂[2];韩国将FTA看作是扩大区域合作,进一步推进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重要途径[3];而中国则把FTA作为区域内建立未来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4]。

二、研究及谈判的进程

1.关于韩日FTA

1998年10月,韩国前总统金大中访日时发表了“面向21世纪韩日伙伴行动计划”,提出了韩日之间建立FTA的构想。之后,围绕建立FTA问题,韩日两国民间及政府进行了多次合作研究和正式谈判。

首先,从1998年12月至2000年5月,两国有政府背景的智库(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KIEP)、日本贸易振兴会—亚洲经济研究所(IDE)进行了合作研究,并于2000年5月发表了研究成果报告。报告在对韩日FTA的经济效应作了具体分析的基础上,认为FTA对两国不仅会带来静态效应,更会带来动态效应。其次,在2001年3月组织了由两国产业界代表组成的“韩日FTA商务论坛”,并于2002年1月发表了“尽早推进作为一揽子经济合作协定的韩日FTA”的宣言;另一方面,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与日本的经济团体联合会共同组织了韩日产业合作研究会,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和交换意见,于2001年11月发表了“面向韩日自由贸易协定的共同声明”,声明认为韩日两国是引领亚洲经济的重要合作伙伴,建议要尽早缔结双边FTA。第三,接受研究机构及产业界的建议,在2003年3月的韩日首脑会谈上, 决定建立由双方产学研机构组成的“韩日FTA共同研究会”,该研究会至2003年10月共举行了八次,最后发表了研究报告。报告认为,建立FTA对两国有实质性的利益,并建议政府尽早开始缔结FTA的正式谈判。

韩日政府间谈判于2003年12月正式开始,至今共举行过六次,主要涉及以下问题:第一,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削减及贸易救济措施等;第二,非关税壁垒、卫生及植物检验措施、贸易的技术障碍等;第三,包括金融服务及通信服务在内的服务贸易、人员流动及直接投资自由化;第四,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及相互认证等;第五,贸易及投资促进政策、中小企业的合作等。

在2004年7月举行的两国首脑会谈中,曾把2005年内结束实质性谈判作为目标,但2004年11月初在东京举行的第六次谈判遭遇了两国民众的激烈反对,又由于领土之争及日本政府的历史认识问题,导致两国政治外交关系冷却,致使韩日FTA至今没有进一步实质性的进展。

2.关于中韩FTA

中国与韩国的FTA还停留在研究阶段。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RC)与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在2005年3月20日就“启动中韩FTA可行性和政策提案民间共同研究”达成协议,此项民间共同研究计划将在2006年底前结束。该研究将围绕中韩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的现状与中韩FTA的宏观效果及对投资的影响展开研究,并就中韩FTA对各产业的影响及政策提案分别进行研究。

3.关于中日FTA

关于中日间的FTA,日本的相关研究早于中国,并已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报告,这些报告对中日FTA的作用基本持肯定的态度,认为两国都能从中获得很大的经济利益[5]。对于中日缔结FTA的具体议程方面,中国政府表示出较大的热忱,几次向日本政府发出迅速启动中日FTA谈判的呼吁[6],但日本政府却多次以“时机仍未成熟”作为推诿。日本目前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考虑与中国建立FTA的可行性:一是进一步确认中国履行入世承诺的程度,二是进一步考察至2010年中国和东盟之间FTA的实施情况,三是继续观察中国如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4.关于中韩日FTA

在2001年12月的东盟会议上,韩国前总统金大中提出了将他曾主张的韩日FTA扩大为韩日中FTA的建议。对于这个建议, 当时中国及日本没有太多积极的响应。直到2003年10月7日的第七次东盟+3(中国、韩国、日本)领导人会议上,三国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才提出了原则性的意向。

在2002年11月举行的三国首脑会议上,决定由三国智库先开展合作研究。2003年至2005年,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及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NIRA)就三国FTA的宏观经济效果、产业界的看法及对各产业的影响进行了合作研究,先后发表了数份研究报告,并对政府提出了把FTA作为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手段的政策建议。报告基本确认了中韩日建立FTA能给各自带来经济利益,接受调查的大多数企业也赞成三国缔结FTA,但不能从中获利的产业和企业则反对三国的FTA[7]。

对于中韩日FTA,各国政府也有不同的立场。中国认为从现有的条件来看,三国要建立FTA还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采取积极慎重推进的态度。韩国则从其特殊的国家利益出发,一直持积极的态度。因为,虽然在技术、零部件等中间产品方面,韩国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日本,但在商品市场方面却更加依赖于中国,所以韩国始终认为这个地区的经济合作缺了中国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韩国产业研究所(KIET)在2004年3月9日公布了一份报告警告说,韩日FTA必须推迟到韩中签署FTA之后进行,或者是韩中日FTA建立之后。从中也可以看到韩国对韩日FTA的复杂心理,希望通过中国的加入来牵制日本[8]。至于日本,目前对三国的FTA仍然持观望的态度。

三、预期的效应与冲击

1.韩日FTA

表1 是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和日本贸易振兴会—亚洲经济研究所分别对韩日FTA的经济效应所做的计量分析的结果,由此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结论。

第一,从短期静态效应来看,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后,两国的贸易将进一步扩大,尤其是产业内贸易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对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相互作用的分析表明,韩国的对日贸易收支及对世界贸易收支将部分恶化,由此将对GDP的增长及福利水平的提高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而日本对韩贸易收支及对世界贸易收支将扩大,由此将对GDP 的增长及福利水平的提高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第二,从长期的动态效应来看,由于两国合计人口有1.7亿,GDP占世界的17%,FTA的建立将使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从而将促进生产及物流效率的提高;此外,通过两国企业间的竞争与合作,可以优化产业间的资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不少产业的生产能力过剩问题;同时,直接投资及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能促进两国的人员流动和技术转移,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两国经济的日益一体化,能够推动各自的经济改革,并将这些成果作用于亚洲及整个世界。

可见,与短期的静态效应相比,韩日FTA的经济效应更体现在长期的动态效应上,不仅两国间的贸易将进一步增加,而且由于劳动生产率及出口竞争力的提高,对世界的出口也将较大幅度增加,从而将拉动GDP的增长和提高两国整体的社会福利(参见表1)。

资料来源:韩日FTA共同研究会《韩日自由贸易协定共同研究会报告》,2003年10月2日。

然而,韩日两国在以下问题上难以获得一致,这也许是谈判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原因之一。首先,韩国方面强烈要求日本取消农林水产品的关税,废除水产品的进口配额制度,并在降低非关税壁垒、相互认证、政府采购等方面有进一步的行动,同时要求日本明文规定永久免除入国签证。对此,日本方面认为,水产品的进口配额制度是资源管理之必须,也符合WTO的规定; 要把降低非关税壁垒延伸到规制日本民间企业的商业习惯有失妥当;永久免除入国签证尽管可以研究,但这些都是单方面的措施,与FTA无关。其次,日本方面强烈要求韩国大幅度削减工业产品的关税,实施服务贸易及投资的自由化及提高透明度,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此,韩国方面认为,目前韩国的平均关税率为9.2%,高于日本的2.7%,大幅度削减关税将使韩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遭受强烈的冲击,为此需要把整体的关税率设定在较高的水平上。可见,韩日两国要克服这些经济上的障碍尚需努力,要逾越心理及感情上的鸿沟更需时日。

2.中韩及中日FTA

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韩国开发研究院(KDI)、产业研究院、韩国农村经济研究院(KREI)及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KMI)等研究机构的多项研究结果显示,中韩建立FTA能促进双边贸易的发展,带来经济增长的利益[9]。韩国政府也表示,中国是韩国最大的出口市场,两国签订FTA尽管会对国内农水产品领域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总体上会带来经济上的收益。

日本经济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表明,日本无论是单独与韩国还是与中国建立FTA,都能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参见表2)。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的研究显示, 中日如建立FTA,至2010年日本对中国的出口将比2004年多增加16.7亿美元(1990年价格,下同),中国对日本的出口将多增加2.3亿美元;同期,日本的实际经济增长率将多增长0.05个百分点,中国的实际经济增长率将多增长0.03个百分点[10]。日本内阁府也曾表示,就日本与各国已签订的FTA的效果来看,一旦与中国建立FTA,其对日本经济的推动作用最为可观,将推动日本GDP增长0.5%。

对中国来说,如果能分别与韩国及日本签订FTA,农产品、纺织品及低附加值工业产品的出口有望增加,但中高端产品进口的增加将对国内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

3.中韩日FTA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及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的合作研究报告显示,三国缔结FTA将促进各国经济福利的提高和GDP的增长,形成三赢(Win-Win-Win)的局面(参见表3)。报告同时显示,三国中任何两国缔结FTA,都会使不参与FTA的另一国的经济福利下降,宏观经济利益受到影响;此外,三国FTA能通过三国间的直接投资加速各国的资本积累,其动态经济效应远远大于贸易自由化带来的静态经济效应[11]。

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在2006年3月7日发表的研究报告认为,韩中日缔结FTA将能给三国带来经济利益,其中韩国的GDP将增加5.14%,日本和中国的GDP将分别增加1.54%和1.21%,韩国从三国FTA中的获利最大;从各行业来看,在电子、汽车、一般机械、纺织、钢铁及石油化学六个制造业部门中,对中国贸易的敏感产品大部分是中低水平的技术产品,对日本贸易的敏感产品主要是高度技术密集的零部件等中间产品;对农业的影响中大米最敏感,其次是辣椒、牛肉、高丽人参、大蒜、奶制品、橘子、苹果、葡萄及生梨等。报告强调,韩中日之间的贸易近10年增长迅速,相互依存度进一步提高,但东北亚是世界主要地区中唯一没有FTA的地区,所以三国缔结FTA的重要性在增强[12]。

四、面临的问题与战略调整

1.面临的问题

综上所述,中韩日至今发表的研究成果都表明,无论是任何两国缔结FTA还是三国建立FTA,都能促进彼此间的贸易、提高各自的经济增长率和增进经济福利。然而,在具体推进FTA的过程中,各国政府的立场则各不相同,所采取的具体政策也有很大差异,致使FTA还停留在纸面上。今后,无论是推进双边FTA还是三国FTA,中韩日至少必须直面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是农业的贸易保护主义。用各种手段保护农业是发达国家的共同现象,在其背后是国内政治力量的博弈。日本政府一直认为,有关农产品的贸易壁垒问题,应该在WTO的农产品谈判中一揽子解决,所以,在FTA谈判中不讨论或尽可能避开农产品贸易问题。日本的这种态度将大大拖延FTA的谈判,削弱其作为东亚FTA核心成员国的地位,也将阻碍中韩日FTA的进程。

其二是国内劣势产业的抵制。FTA下的关税减让将会对各国国内的劣势产业形成冲击,使其被迫调整生产或实施产业转移,从而承担部分产业调整的成本。因此,FTA会受到各国劣势产业的强烈反对,它们或是阻止政府与其他国家缔结FTA,或是要求政府给予优厚的补贴,使政府在决策时左右为难,从而可能错失经济结构调整的最好时机。

其三是政治及外交上的利己主义。FTA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现有WTO的局限性,率先通过削减和取消成员国间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实现服务贸易及投资的自由化,提高成员国的经济效率和促进区域的经济增长。然而,FTA常常被作为一国谋求政治利益,争夺地区政治主导权的工具,或作为一国实现其政治目的的外交手段。这就大大弱化了FTA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在促进各国经济合作方面本来应有的有效作用。

其四是各国政治关系上的障碍。由于日本不能正确认识上世纪侵略亚洲国家的历史,与中韩两国的政治关系恶化,从而失去了中韩两国的信任,也大大降低了其在东亚地区的威信。日本与中韩两国政治上的相互不信,不仅大大延缓了韩日FTA的谈判进程,同时也是目前中日及中韩日FTA难以进展取得的主要障碍之一。

2.战略的调整

中韩日之间任何形式的FTA也许都无法回避农产品的关税减让问题[13]。在经济富裕的国家,为保护农业而分担给每个消费者的直接费用较少,所以消费者一般对农业保护采取宽容的态度,而且在强有力的政治力量的作用下,政府也容易偏向采取农业保护政策。但随着国际化及全球化的进展,保护农业的社会成本和政策成本正在增大。在发展中国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保护农业和农民的利益,是这些国家经济及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参与区域国际分工的前提条件。因此,在FTA谈判中,要充分考虑对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现实,在通过FTA获得整体经济利益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应最大限度地克服农产品关税减让的瓶颈。

FTA尽管在短期内将冲击各国的劣势产业,但从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各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基于这样的认识,参与FTA的各国企业有必要进行战略调整。首先,竞争力丧失的企业可逐渐将生产转移到成员国或其他国家去,并在国内开拓新的领域,重构竞争力优势。其次,竞争力弱化的企业可调整其生产结构,一方面可采取“工序间分工策略”(或称为垂直产业内分工),即出口零部件等中间产品,在成员国进行加工和组装,将制成品返销国内、或在当地销售或出口到第三国;另一方面,可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或称为水平产业内分工),即把部分零部件的生产转移至成员国,利用各国的比较优势,进行产品差异化分工。第三,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企业除继续在国内生产,并采用传统的出口方式外,也可采取“区域一体化策略”,即在区域内建立连续及完整的生产体系,在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同时拓展研发等业务,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效应进一步确立国际竞争优势。

在多样化程度很高的东亚地区,一种主导力量难以推进区域经济合作,需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在各种力量的磨合中寻找平衡点。因此,各国需要调整其有关东亚的政治和外交策略,首先要强化FTA的经济功能,把FTA作为促进各国经济合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建立FTA和实施其各项条款时,要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利益共享的原则,采取协商和合作的态度。中韩日之间需要继续寻求一种有效的对话与协商机制。同时,日本有必要正确认识历史并以史为鉴,与各国建立互信的政治关系,这是中韩日建立双边FTA或三国FTA的不可或缺的政治基础。

五、中国的战略选择

1.基本判断

从中韩日三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目前分别处于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是作为经济发达国家的日本,第二层次是作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韩国,第三层次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三国经济发展层次的不同,决定了它们在经济上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如表4所示,在国际产业分工中, 中国在最终消费品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韩国在部分资本品及中间产品方面显示一定的竞争力,而日本的资本品及中间产品部门最具竞争优势。可见,中韩日在经济上的互补性决定了三国是通过FTA进行经济合作的最理想的组合之一。

中韩日FTA不仅可以使三国进行形态各异的产业分工,尤其是通过进一步深化产业内分工和贸易,获得更大的贸易创造效应,而且还能通过市场的扩大、直接投资的增加、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及技术转移等获得经济增长的动态效应(参见表5)。

如果中韩日FTA能在相互减免关税方面实施有效的措施,那么,中国的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部分农产品可以进一步进入日本和韩国的市场,而韩国及日本中高端的中间产品及资本产品也将进一步进入中国市场。同时,如果三国FTA能在逐渐取消非关税壁垒、服务贸易及投资的自由化等领域获得有效的进展,那么对于中国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层次、引进先进技术及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将提供更大的空间。总之,从中长期来看,中韩日FTA将有利于各国的经济增长及经济福利的提高,并能给相对落后的中国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2.战略步骤

然而,必须充分意识到,短期内中国从三国FTA中所能获得的利益可能比预期的要小,而且制造业产品的关税减让将冲击中国国内产业。因此,需要事前做审慎的研究,并在相关谈判中争取有利的安排。

首先,尽管中国的农产品与韩日相比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但在国际市场上则根本没有竞争力,因此即便在FTA谈判中韩日承诺降低农产品关税,但在实施过程中韩日未必会大量从中国进口;其次,中国纺织品不仅与韩日相比有比较优势,即使在国际市场上也有一定的竞争力,所以三国FTA建立后中国的纺织品出口有望增加,但应该看到,中国纺织业的上游部门(化纤、面料等)相对落后,这些部门将在关税减让中受损;第三,中国低附加值的电气产品在三国中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电气行业是中韩日垂直产业内分工比较发达的行业,三国建立FTA后,中国最终产品的出口将会增长,但中间产品及资本产品的进口也会相应增加;第四,除上述三个行业外,中国其他行业将在三国FTA的关税减让中受到严重的冲击;第五,从国别来看,韩国农产品及渔产品的关税大大高于中国,如何确定关税减让的品种及其时间表也许是中韩FTA谈判的难点之一,同时韩国大部分制造业产品的关税低于中国,如何选定分阶段削减关税的品种也将是中韩谈判的焦点;第六,日本除农产品的关税略高于中国外,制造业产品的关税远低于中国,FTA谈判中关于制造业产品关税率的设定及减让时间表的确定等将是中日间的棘手问题。

基于以上的认识,中国在进入谈判前应仔细地确认可能会受到较大冲击的敏感部门及产品,在谈判中应尽量争取留有余地的分阶段削减关税的时间表,或作为关税减让特例的敏感产品的数量。

在推进中韩日FTA的过程中,需要从相互尊重各国广泛的多样性出发,遵循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的原则。从FTA的内容来看,先易即是从逐步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开始,逐次向推进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消除区域内货币间的汇率波动、服务贸易及投资的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环境、劳动、经济合作等方面进展。同时,应当把纠纷处理机制作为FTA的一项重要内容,确立有关投资、金融、反倾销等纠纷处理的程序及其准则。

3.长远目标

目前,东亚区域内贸易和直接投资的比率已高达50%[14],区域内直接投资→区域内贸易→区域内经济增长的循环机制正在形成,这是东亚FTA进一步扩展的基础。FTA在东亚范围内的扩展,将进一步加深各国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关系,进而促进各国的经济增长。

克鲁格曼教授的研究表明,FTA存在着范围效应,当世界只有一个FTA,即整个世界实现贸易自由化时,总体经济利益为最高[15]。日本经济研究中心运用一般均衡应用模型所作的模拟分析结果也表明,参与东亚FTA的成员国越多,对各成员国GDP增长的效应就越大,如由日本/新加坡/韩国/东盟四国/中国(包括香港)组成的FTA能给各成员国带来更大的经济增长效应(参见表2)。因此,以双边及三国的FTA为基础,不断扩大FTA的成员国,最终建立区域性的FTA,应该是中韩日共同努力的目标。中韩日作为东亚FTA的核心成员国,应该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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