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中“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以天津市“三区建设”中的新社区建设为例_社区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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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875(2011)05-0064-06

一、农村新社区的特征

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村新社区是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很重要的子系统。它不仅仅是一个新的居民居住场所的建设问题,更是一个包含着农转非、村改居等政治、经济和体制等多方面的功能设置与转化的复杂系统。所以,搞好农村新社区建设事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全局,可谓“牵一发动全身”。

转变为现代城市居民以后,新型农村居民社区出现了以下几种明显变化。

第一,社会性活动增强。

与原先相对独立自足的自然村、行政村不同,在新型的农村居民社区中,居民的社会性活动明显增强,原来的农民除去一部分外出打工、上班的之外,大多依靠自己经营的土地为生,生产的农产品完全可自足,不需要或较少借助于市场就能获得生存,现在不同了,更多的人要脱离土地和农业,要自谋职业或到企业就业,要与市场、企业或其他人打交道才能获得基本的生活资料,无形中就加强了他们的社会联系和社会交往。

进入新社区的居民如何实现就业呢?一般看来,有三种途径实现居民的就业。在原来的农村村民转变为现代城市居民的过程中,原先的村民们耕种的分散土地要集中起来,搞集体耕种和设施农业,要求土地集中经营和管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也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就业的场所;一部分居民可能要进入工业区工作,由于新的工业区规模较大,可以容纳大量的劳动力;还有一个就业的途径,就是为居民提供商业性的服务,这是由于相对集中的人口,可以拉动为居民服务的商业活动。所有这些都会使得居民的社会性活动增强,把居民与市场、企业等联系起来。

由于居民基本脱离了农业生产,食物的购买更多地依赖于市场,居民日常生活的商业化程度提高,消费的内容和费用也会增加;同时,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的业余生活也会变得丰富起来,各种团体、协会和组织就会建立起来,也会加强居民之间的交往和互动。

第二,行为规范化加强。

自然村庄的村民,按照传统习俗和习惯生活,生活方式散漫,市场化程度不高,几乎没有什么组织和规范。而集中到特定的生活小区内,由于居住人口变得密集,人口密度增大,不同职业、不同层次、不同生活习惯、不同年龄的人群居住在一起,居民的需求不一,文化素养和素质也不一样,对政治、经济、文化的要求也不相同,就需要规范管理,加强组织引导和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教育。

第三,社区功能多样化。

原先的自然村庄功能单一,政治生活、娱乐活动和业余生活缺乏,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居住,而村庄变为社区、村民变为居民之后,社区的功能不仅仅表现为居住,还有诸多的商业、服务、餐饮、文教、娱乐等等功能,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都有所加强,社区的文明建设、文艺活动等也提上日程。

第四,社区治理多元化。

以前主要是村委会治理村民,村庄变社区之后则变得不同了,各种治理主体都将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中去,比如一些物业公司、协会、民间团体或组织等都将参与社区治理。

二、示范小城镇社区的治理经验

(一)社区管理体制的改变:从村上升到镇

随着示范小城镇的建设,资源配置的主体已从村庄发展到乡镇,过去以村庄为单位的社区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现实社区管理的需要。为此,需要继续探索乡镇行政体制的改革,把社区管理从村为基础提升为镇为基础,形成新的社区管理体制。

天津市的华明新社区,由原来多个传统村庄通过迁村并点组成。新社区组成后,在保留原有村委会的基础上,形成了镇一级政府——管委会,被称为“华明示范镇管理委员会”,负责区域管理,下设党政综合、经济发展、社区事务和城区管理4个办公室。以3 000户左右为一个社区,建立6个居委会和相应的社区警务站。逐步组建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居民代表大会为权利中枢,居民委员会和邻里以及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系。

新社区建设和管理打破了以前的村庄格局,统一到各个社区之内,在整个镇的范围内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这种体制节约了管理费用和开支,成为新社区管理的典范。

(二)社区功能的完善

一般城市社区的功能:四大类——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区联系,参见表1:

天津市的多数示范小城镇,正朝着城市社区的要求而努力,下面举出一些实例。

(1)居民生产生活的功能

华明镇解决居民的就业问题主要由工业园区来提供,搬到新居的居民一般要到新建成的工业园、农业园上班,这就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张窝镇是第二批以镇为单位的示范镇建设,在新社区建设过程中,拆迁过16个行政村,原来的每间房可以交换30平米的新楼房,原来的宅基地以直接征地形式收归国家,拆迁前没有搬到新居的按每月800元的补助,让村民们租房住。每家平均分2套~4套房屋,分到的房屋有的出租,有的卖掉。

大良镇通过实施“以宅基地换房”,破解土地制约矛盾,构筑二三产业发展平台,改善居住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协调发展。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村级组织、管理机构不变、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地不减的前提下,利用土地挂钩指标,实行先安置后拆迁,农民按“拆一还一加优惠”政策以宅基地换房。

(2)公共服务功能

华明镇的新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很到位的,如自行车停放场、娱乐场所、健身器、太阳能装置、社区绿化等等这些基础和公共设施,也由政府提供。所以,华明镇的政府作用是巨大的,体现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及在新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公共服务职能。对新社区的管理上,有市场、民间组织和政府各方进行管理。

大良镇通过新社区建设和对旧村庄的改造,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环境面貌。在小区配套建设方面,他们建设了幼儿园、超市、商业公建等配套设施。

每个示范点通过试点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等办法,社区公共品的提供有了保障,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就业岗位也得到了增加。总体上来说,村民们是满意的,达到了城镇化的目的。

(3)社会保障功能

同时,华明镇实行了很多的便民措施,例如他们实行了政府补贴惠民政策,这是为减轻居民居住成本,实行的一系列降、减、免、补等政策,面向还迁村民,提供太阳能及中水设施补贴、楼层差价补贴、租房费等21项资金补贴。另外,针对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由当地政府提供资金,还建立了社保安置中心,解决了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

大良镇在规划上根据地块设置居住社区,每个社区3 000户~6 000户居民,结合商业街设置社区中心,以200米×300米的街廓为一个邻里单位,形成宜人的尺度空间。结合商业街设置邻里中心和社区中心,这既方便了部分居民的就业,拓展了就业渠道,也方便了社区居民的生活。

(4)社会联系功能

相比于过去的村庄村民,社区居民的社会联系增多了,他们的社会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居民代表大会等相互沟通与交流。

第二,通过协会组织相互了解。例如华明镇的新社区当中,建立老年协会、健身协会、歌舞协会等等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协会组织,通过协会组织,居民们相互认识与沟通,达到了社会联系的效果。

第三,通过商业买卖活动取得联系和交往。由于村民们搬进了社区,人口密度就变得相对集中,这在无形中就促进了人群的交往和交流,人口密度集中的好处还有利于社区商业的发展。通过商业性的活动,居民们见面的次数增加了,相应地也就加强了他们之间的社会联系。

(三)新社区建设目标:“三改善三提高”

1.生活改善

通过社区、农业园区和工业园区的建设,使村民们的居住条件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得以提高,这是三区联动建设的首要目标,也是判断三区联动建设成功与否的标志,不然,各种建设与措施便无意义。其实,把原先的村庄变为社区,搞好社区建设本身就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而工农业示范园的建设,使农民的就业以及相应的生活水平提高得到了保证。

2.环境改善

农民居住环境的改善是新社区建设的附带品,比如新搬进的房屋的暖气、供水、卫生条件的改善,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社区配套设施的建设,这些都为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提供了保障。另外,社区还应积极主动地改善自身的生态环境,种花、植树、植草,增加绿化面积,增强对环境污染的净化能力,降低污染指数,建设生态环保型新社区应该是今后社区建设的重点和亮点。

3.就业改善

通过工业和农业示范区的建设,集中管理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改善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就业环境与条件。新社区建设要让群众过得好,就要坚持给农民找出路,在建设农民住宅新区的同时,规划产业区的开发,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为拓宽群众的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创造条件。

4.收入提高

新社区建设与农业示范园区和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是同时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达到集约利用土地、节约能源、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共享城市生活方式等等。

5.保障提高

健全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社会文明的标志,新社区建设过程中,通过养老、医疗、保险等的改善,提高居民们的社会保障,使居民无后顾之忧,能够使年轻人专心从事自己的工作,老年人安度晚年。

6.服务质量提高

新社区应该是服务型的社区,比如居委会就应是服务型的,除了政府行政组织的服务之外,为了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还应有专业化比较强的企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

三、新社区治理的思考

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之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①。治理不同于管理和统治,治理的主体也不一定局限于政府,它意味着社区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网络化,不同的治理主体不同的特定领域与政府形成合作关系,并分担着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责和任务,社区治理的主体之间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社区治理的好坏与人们相互之间的利益密切相关,它能够调动公民的参与性,发挥社区居民的主动性,一旦人们形成社区治理的观念或理念,就会有市场因素注入社区之中,如注入养老、保险、卫生等,也会有其他一些组织介入社区内部,对社区进行管理。

关于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国外城市社区主要有三种模式:一种行政主导模式;二是社区自治模式;三是混合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政府行为与社区行为紧密结合,社区管理的行政性较强,主要是政府运用行政的力量直接干涉社区事务;第二种模式中,政府对社区的干预不是直接而是间接,政府对社区的职责主要表现为:提供法律规范和协调社区内的各种利益关系;第三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与社会团体、中间组织等共同管理社区。

三种模式各有合理之处,我们应借鉴他们管理社区的经验。这三种模式总体上说都没有离开政府,这表明政府在社区治理或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只是政府介入社区事务的方式有所不同。市场机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我们了解到,在市场条件下,资金总是流向效率和效益比较高的地方,效率高意味着资金周转较快,能够带来的利润较多,如果这样的话,资金就不会自动流向低效率、低回报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上面,这就要求政府投资,以政府的力量控制资金的流向,把资金投向能够改变民生的领域或部门。

在新社区建设过程中,有些社区原先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这就需要政府的投资和辅助,不能单靠市场自发、自动地去调节,在养老、保险、公共卫生、公共设施等领域给予扶持,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如果仅仅靠市场调节,部分社区就会永远赶不上其他社区的水平,这对于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是不利的。

在我国现阶段,政府在某些方面的职能和作用还应该加强的。市一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社区建设机构,制定社区建设和规划的法律和政策,区县级政府应配合市级政府,协助市级政府管理好社区事务,而具体的工作可以交给民政部分去处理。

再看市场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市场机制到底要在多大程度上进入社区管理?如何进入?这个问题对新社区的发展非常重要。我们认为,在全国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市场要素、市场机制、市场操作已经无孔不入,任谁都摆脱不了市场的环境,因而,顺应而不是排斥市场这一因素应是非常理性的选择。社区的很多事务,比如水电、卫生、公共服务、停车场所等已经交给物业管理部门去做,也就是交给了市场去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各方面的开支和管理费用,节约了政府部门很多精力,去做更重要的事情。

最后,我们看一下社会中间组织或机构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在此之前,要了解一下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问题。市场失灵是基于信息不对称,也就是说市场也具有盲目性,另外,如果完全地让市场机制进入任何领域,让市场调节和分配社会资源,就会出现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公平、福利、社会安定等等问题,这些并不能通过市场自身来解决,所以就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的职能之一就是对市场和社会问题的调控和管制,但是,政府介入系列的社会问题也会出现失灵问题,政府失灵是基于工作效率、工作条件、工作性质等等而说的,更有甚者,会出现“寻租”现象,造成政府的信任危机,这就对社区治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以上所说的政府—市场两级模式是缺乏“社会”这一环节的,如果没有社会组织或者社会组织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最终还是无法得到解决,进而形成社会的危机或问题。如果出现相应的社会组织或市场与政府之间的中间组织,就能够及时地发现和处理面对的社会问题,同时也会弥补市场和政府各自的不足,为政府和市场提供必要和有效的信息,承担起政府的一些职能和责任,为政府的工作减少压力和负担。

因而,社区治理过程中,要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问题,必须借助于中间组织,这样的中间组织应具有政府方面的一些职能或功效,比如组织性、服务性、公益性等,又具有市场方面的灵活性、效率性、互动性等,同时又具有社会性,即要面对公民的要求,让居民积极参与,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比如社区的卫生、养老、治安等问题,都可以交给中间组织来做,中间组织可以获得服务费,也可以发展成为社区服务业,服务费的多寡接受市场和居民承受能力的约束,不带有强制性。

中间组织介入社区治理,可以减少政府在治理社区过程中的费用和成本,这就意味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应加大社区公共设施、公共管理方面的作为。在必要的时候,中间组织也可以辅助政府做一些工作,比如传达和宣传有关社区方面的政策,成为共同居民和政府的桥梁,政府也可以付费的方式,借助中间组织治理社区,就是说,中间组织应是既有利于政府,又有利于居民的。

这就要对中间组织的功能做出规定,也可以根据功能不同,建立不同的中间组织来完成各项任务,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中间组织可以扩大治理社区的主体,形成政府、市场和居民三者互动的局面,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既降低政府治理社区的成本,提高政府管理效率,也能更好地建设新社区。从思维层面上看,建立中间组织也是一种“中观”思维,即不从极端、一端看待和处理遇到的问题,仅仅从政府、市场或者社区本身考虑社区治理,都是极端的思维方式。

因而,在社区建设和治理中,应发挥政府的作用,以政府的人为力量创建美好和谐的新社区,而政府对社区的管理不仅仅是用直接的行政方式,要让各种间接的、非行政的方式参与和进入社区管理,在很多情况下仍要借助于市场的力量和作用,去弥补行政力量的不足,比如政府可以投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但具体的运作就不能单靠行政的力量,还要借助市场的力量去完成社区建设。

四、问题和对策

(一)问题

1.农民向居民转化中的问题

首先,居民对城市社区的适应性。习惯于传统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农村居民,一般行为比较随意,缺少组织、法律观念。对于传统的生活,有些居民会出现怀旧情绪,怀念过去的旧风俗、旧人情、旧观念;对新的组织和规范不太适应;有的甚至会出现抵制情绪,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是城市化进程中、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出现的必然现象。

其次,农村居民素质的低水平雷同。由于以前的农村居民经营土地是不需要多少文化知识的,只是靠经验积累和自然条件投资土地,由于缺乏科学技术的支持,这种分散经营模式的效益是很低的,所以村民的收入不是太高,从而,新社区的搬迁居民具有大致相同的知识、文化、教育背景和经济收入,居民素质水平的雷同,居民的经济能力也是雷同的。

以前的村干部经过调整进入社区,身份还没有完全转变,管理和治理社区大多还是遵循原来的思路和方式,干部的水平大多雷同,缺乏服务和创新意识,较少认识到自身的职权范围。其实,社区应在党委会的领导下,让居委会、物业等各种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把社区建设成和谐的生活园区。

再次,群体事件爆发存在隐患。传统农村的居民都是亲戚里道,相互认识,由于整体性搬迁,农村新社区的居民容易形成共同的利益群体。在推进城镇化和新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一些利益摩擦和矛盾冲突,容易引发群体事件。有些群体事件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会影响农村新社区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2.新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新社区建设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征地、换房和社区建设等等问题。征地过程中,有些年龄大一些的农民由于对土地产生了感情,不愿意到工厂或企业上班,因而也就不愿意把自己长期经营的土地收回去,还有一些农民在土地补偿费方面存在着不满情绪,这些会影响土地的征用和规模利用。换房过程中,也容易造成一些农民的不满,这里面有新环境适应、房屋估价、政策措施不当等方面的原因。新社区中的卫生、公共设施等问题,也是居民较为关心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好,也会造成居民的满意程度下降,影响新社区建设。

3.新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城市化也在不断发展。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村务工人员涌向城市,越来越多的乡村变为城市,这是一个趋势和潮流,现在,我们的任务是顺应这一潮流,并且积极地推动这一趋势的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比如,公共设施建设、就业管理、新社区建设等等,这就牵涉到政府职能的调整、市场机制的健全、一些中介或中间组织的产生。另外,社区居民的教育、文化素质的提高,社区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等等。这其中,社区建设对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作用不容忽视,它牵涉到基层民主、社会和谐稳定、城市形象等等问题。

社区面临的问题很多,一是居民的就业问题,二是居民的教育问题,三是居民小区的公共设施问题,四是社区机构的设置问题,还有就是社区治理问题,这个过程中应借鉴国外和国内其他城市社区建设和治理的经验。社区建设和治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这个过程中,面对新问题、新情况、新任务,不断提出新方案、新目标、新思路,比如一些中间组织的出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市场运作的进入等等,都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居委会本该是实现社区民主、服务社会的机构,如今仍是政府行政职能的一部分,对发展新型社区是不利的,所以,理顺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在新社区建设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对在社区方面的任务应放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上面,而不是对一切都进行管理,同时,这也就意味着新社区要有新功能,在居委会的引导下,居民应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改变居委会作为政府附属机构的角色。

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个主动的过程,所以这种职能的转变也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那么,建设新社区从总体上看应分为两个步骤、两个进程,或者说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还是应该由政府主动介入,以现实政府职能的转变,比如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政府机构人员的调整和安排,市场机制的介入和运转,一些中间或中介组织的建立和扩大,都需要政府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然后等社区能够自主了、自立了,政府再逐步退出社区管理或治理的具体管理或组织的工作,属于社区的事务应由居民自行解决,政府只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方面的职责,对于需要政府承担的重大工作,也不应转嫁给社区,必要时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政府与社区组织协商处理。

作为政府,关键要做的是让转为社区的居民得到更多的实际利益和好处,让他们的切身利益得到保护,生活质量得到保障和提高,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在新的环境中,身心健康,和谐愉悦,这也是改善民生、实现善治社会所要求的。

(二)对策和建议

1.政府:明确定位,调整行为

在推进“三区联动建设”过程中,按照有关当事人介绍说,老百姓已由以前的“要我整合”,进展到“我要整合”的程度,每家每户通过宅基地换来新房,有的面积较大的宅基地还能够换取面积小一点的多套单元房,通过比较,通过邻居家搬到单元房的境况,农民看到了希望和曙光,所以在拆迁过程中,大多数民众都是自愿自觉的,没有一户是强拆的。宅基地换房为国家建设用地、农耕地腾出了空间,也为村民变居民提供了便利,使村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加快了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在拆迁和评估房价、低价、建筑物价格时,需要借助企业和组织来做。在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建设新社区的过程中,一些房地产公司、开发性的企业介入了宅基地换房,社区改造的工作,获得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支持,对整合土地等方面都是有利的。农村经过改造完成之后,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消失了,变为国有的,然后由国家召集或招标大型项目,解决村民的就业问题。

新社区建设还应注重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不能搞一刀切,一个模式,应注重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待。例如蓟县的新社区建设是别具一格的,由于蓟县是山区,农村改造的成本要高于平原地区,对配套成本的要求也比较高,但是蓟县的优势是有很多旅游点,可以发展旅游产业和相关的餐饮、居住等产业,所以那里的农家院搞得特别火,他们在建设示范城镇过程中,把居住区和经营区连在一起,变为大的产权,这是蓟县旅游地区的特色。如像葛沽镇,每年都有民间组织的传统文化节目,他们成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种协会。所以这个镇的工业园计划建成以高科技、文化产业为中线的产业,避免建立生产性行业。

2.示范镇和一般镇

在三区建设过程中,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的镇都搞起来,这是由于在一定时期内资金、政策和地域特点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搞一些示范镇,使示范镇起到示范的作用,然后带动一般镇。所以,在三区联动建设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就是根据地区特色,搞出一些示范镇。

示范镇的试点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政府在推动城镇化方面的作用问题。首先,城镇化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有政府的支持、引导和规范,搞示范镇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如果没有示范镇的示范效应,城镇化进程就会放慢,规范程度也不会那么高,所以,示范镇的作用之一就是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其次,在城镇化过程中,政府不可能把所有村民变为居民,把所有的土地集中起来,只能够搞试点,步步推进,等到一般镇看到临近的示范镇有效仿的必要的时候,就会自动地要求政府、企业帮助或自发地组织起来,自动地推进城镇化进程。所以,示范镇的作用之一就是起到示范作用,对一般镇起到带头作用,就像当初改革开放时搞经济特区一样。

注释:

①库伊曼和范·弗利埃特.治理与公共管理(Government and Public Management),库伊曼.管理公共组织(Management Public Organizations),俞可平.权力政治与公益政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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