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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世界各民族人民同德、日、意法西斯势力之间进行的一场生死大搏斗。作为东方主战场的中国抗日战争,为这场反法西斯大搏斗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中国这场全民族抗日自卫战争中,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号召、推动和无可辩驳的中流砥柱作用,就不可能出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日战争就不能胜利。同样,如果没有国民政府的响应和参与,也不可能形成全民族的抗日战争。因此,在充分肯定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的前提下,也应当实事求是地研究、评价重庆国民政府对抗战的参与和贡献。我们仅就抗战时期重庆国民政府的有关几个问题发表一些粗浅看法,以期得到方家教正。
一 重庆国民政府的由来
重庆国民政府,是人们对为适应中国抗战需要而由南京移驻重庆后的国民政府的称谓。1937年7月,中日战争全面爆发, 南京国民政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民族抗日统一战线推动下,指挥其军队同日本法西斯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正面抵抗。10月,淞沪会战中国军队失利,首都南京濒危。10月29日,蒋介石在南京国防最高会议上作了题为《国府迁渝与抗战前途》的讲话。在讲话中,蒋介石首次公开宣布:为坚持长期抗战,国民政府将迁都重庆,以四川为抗战大后方〔1〕。次日, 南京国民政府召开国务会议,商定了迁都重庆的具体事宜。31日,南京国民政府发表宣言并电告前方将士:“国府决迁都重庆,继续抗战,以争取最后的胜利。”〔2〕11月16日, 国防最高会议决定:“为长期抵抗日本侵略,中央党部、国民政府迁至重庆办公。”〔3〕17日, 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率文官处、参军处、审计处和行政院等机构干员先行向重庆转移。20日,国民政府发表《移驻重庆宣言》,正式昭告天下:“为适应战况,统筹全局,长期抗战起见,本日移驻重庆。此后,将以最广大之规模,从事更持久之战斗。”〔4〕至此, 国民政府完成了迁都重庆的法律程序和最后手续。11月26日,林森一行抵达重庆。12月1日, 行政院通令各省市政府:“本院依照中央决议,兹经移渝办公。”〔5 〕同一天,国民政府直属文官处、参军处、审计处以及行政院等机构,正式在重庆上清寺新址办公。重庆国民政府由是开始。
二 重庆国民政府的历史分期
对重庆国民政府的历史进行分期,是研究重庆国民政府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重庆国民政府从开始到结束都伴随着一个机构增减、政策转变、举措行废等起伏变化的过程。以这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或重要决策为标志,可划分为如下六个时期。
第一时期,从1937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驻节重庆办公到1938年12月蒋介石率军委会飞抵重庆,是重庆国民政府机构的“完备”时期,亦即南京国民政府的陆续西迁时期。1937年11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在完成了迁都的法律手续之后,由主席林森率各机构先行西迁。同月底,这批机构及工作人员抵达重庆。12月1日,国民政府宣告自即日起, 正式驻渝办公。尽管重庆国民政府业已开始,但机构还不完整。南京国民政府的大部分职能部门还滞留在武汉。1938年6月,因武汉战起, 滞留武汉的各政府机构奉令向重庆迁移。到8月底,第二批政府机构移驻重庆。 12月,蒋介石率原迁移湖南的军事机构飞抵重庆。至此,南京国民政府的西迁工作全部结束,重庆国民政府的机构也趋于完备。
第二时期,从1938年12月汪逆集团叛逃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为重庆国民政府政策转变时期。其间由于国民政府已偏安重庆,加之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对重庆国民政府的政治诱降以及英、美在远东推行的绥靖政策,重庆国民政府的对内对外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表现在:1.出现了以汪精卫为代表的叛国投敌集团,他们在日本的卵翼下成立了伪南京国民政府,重庆国民政府实质上已被分化;2.蒋介石集团推行“溶共、限共、防共、反共”的政策,加紧对中共的军事磨擦,并制造了两次反共高潮;3.策动与日本谈判,以求妥协和苟安。这一时期,重庆国民政府虽坚持抗战,并有1939年冬至1940年春的“冬季攻势”,但其抗日态势已明显下降。
第三时期,从1941年12月重庆国民政府对日、德、意宣战到1943年11月开罗会议结束,这是重庆国民政府在若干方面尤其是外交上最有成就的时期。首先,重庆国民政府迅速完成对日、德、意宣战的法律手续,并正式向日、德、意宣战。中国抗日的战绩和在亚太地区抗日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了国际的认同。1942年元旦《联合国家宣言》签署,中国凭借四年多艰苦卓绝的抗日成就开始步入“世界四强行列”。蒋介石出访印度;宋美龄游说美、加;四强宣言签署;美、英、中三国开罗首脑会议等,都充分展示了重庆国民政府国际地位的提高。其次,中国战区的设立和蒋介石出任该战区最高统帅,表明中国战场的国际重要性。中国战区,负责“指挥现在或将来在中国境内活动的联合国家军队”,“该战区包括联合国家军队可以达到之安南及泰国国境”〔6〕。 中国战场与太平洋、东南亚战场联为一体。蒋介石在重庆主持召开了“五国军事协商会”,共商对日战略,中国派团参加了在新加坡、华盛顿等地举行的联合军事会议,中国远征军出战缅、印,扬威国际。再次,重庆国民政府频频进行外交活动,同英美等国签订了新约,从某种意义上说收回了近代列强强加给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及租界等特权。
第四时期,从1943年12月开罗会议结束到1945年3 月中国远征军回国布防,这是重庆国民政府危机四伏时期。政治上,重庆国民政府体制已趋腐败,官吏贪污腐化;经济上,物资匮乏、物价飞涨,加之官僚资本猖獗、外汇体制混乱,民族工商业一片衰落;军事上,除滇西和缅北作战较积极外,国内正面战场则出现了与太平洋、东南亚及欧洲战场节节取胜相反的豫湘桂大溃退。短短8个月,中国军队损失数十万人, 丧失国土20余万平方公里,丢掉城市146座、省会4个,失去7 个空军基地和36个飞机场,整个沿海作战地区和重庆国民政府的联系完全被切断。这次大溃退,使原来日趋尖锐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矛盾更加突出出来。人们强烈要求“根本改变现状”,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日趋高涨。
第五时期,从1945年4月湘西反攻到同年9月日本冈村宁次在南京签订投降协议,为重庆国民政府争取抗战胜利的时期。1945年4月, 伴随欧洲战事的结束和美军在冲绳登陆成功以及中国远征军打通滇缅路后回国布防,重庆国民政府决定实施对日反攻作战。在湘西,中国第二、三方面军展开了局部反攻。后因驻中国华南日军“收缩中国战线”,两广、湖南、江西、福建、海南等地的日军主力渐次撤到山东、华北、东北等地,中国军队乘机组织了桂柳反攻。到8月上旬, 重庆国民政府军收复南宁、柳州、桂林,进展700余公里,福建、浙江、 江西等地也相继为重庆国民政府军收复〔7〕。与此同时, 解放区军民举行大反攻并收复了大片国土。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9日, 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在南京向重庆国民政府及英、美、苏代表何应钦缴械投降,中国抗战取得彻底胜利。
第六时期,从1945年9月重庆谈判到1946年5月重庆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为重庆国民政府被迫“和平建国”而又加紧内战准备时期。举世瞩目的重庆谈判、政治协商会议相继举行,中国一度闪现和平建国的前景。但是,重庆国民政府很快破坏了停战协议,撕毁了政协决议。伴随和平建国前景的消失,重庆国民政府也因“还都”南京而宣告结束。
三 重庆国民政府的特点
重庆国民政府虽同南京国民政府一脉相承,但因所处的时代和国际国内政治环境不同,所以,也表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体制的战时性
南京国民政府,虽建立在战争状态中,并在1927年4月到1936 年12月近10年间,先是血洗共产党,继是对北洋军阀的“后期北伐”,后是国民党各派军阀的“混战”,然后又是大规模的“剿共”以及“攘外”、“安内”,但它的机构基本上是按平时体制建立的。而重庆国民政府一开始就是在大规模的民族抗战中因迁都形成的,迁都本身就是为了适应对外战事的需要。而且机构设置、法律规章、政策举措等大都是其“战时性”的反映。如“战区”的划分,“国民参政会”、“国防最高委员会”等的设立,《国家总动员法》的颁布、“战时生产局”、“战时运输管理局”的组建,以及《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战时烟、酒、食糖、火柴等专卖暂行条例》、《战时消费税暂行条例》、《战时军律》的施行等等,无不带有“战时性”。
任何一个国家在对外战争时期一般都要实行战时体制,象中国这样的地广人众而力量又很弱小的国家,进行反侵略民族解放战争更是如此。重庆国民政府实行战时体制,不仅是当时民族战争的需要,而且也是它与南京国民政府相较的一个显著特点。
(二)有限的政治开放性
重庆国民政府的有限政治开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添设“民意”机关。早在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就曾决定设立一种“民意机关”,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国民政府移驻重庆,这一机关亦未成立起来。1938年4月, 重庆国民政府根据国民党“临全大会”决定,公布了《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并据此设置了国民参政会。该会“有听取政府施政报告暨向政府提出询问案之权”。条例规定:“政府对内对外之施政方针,于实施前,应提交国民参政会决议”;“国民参政会得提出建议案于政府。”〔8〕国民参政会由国民党、 共产党及其他党派、无党派代表组成。尽管从其组成、职权的规定和议事规则、实际工作成效等方面来看,离真正的民意代表机关还相去甚远,但它毕竟表示着中国“政治生活向民主制度的一个进步”〔9〕。
其次,重庆国民政府根据抗战的民族需要,对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机构,都作了有限的开放。一些非国民党籍人士与国民党内非蒋系人士及地方实力派的代表人物,加入到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中,周恩来、黄琪翔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郭沫若出任政治部第三厅厅长,而第三厅的各级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主要由文化界的知名人士来担任,如胡愈之、阳翰笙、张志让等。李宗仁、白崇禧、阎锡山、张发奎等或出任战区指挥官,或为军委会副总参谋长。实业巨头卢作孚被任命为交通部次长,桂系黄绍竑出任浙江省省长、李品仙出任安徽省省长。救国会章乃器出任安徽省粮食厅厅长,等等。
再次,对新闻舆论的控制也有一定的放松,“至少为抗战而宣传,是不犯禁的了”〔10〕。中共的《新华日报》、《群众》周刊、《抗战青年》半月刊,以及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创办的《救亡日报》、《抗战》三日刊、《全民周刊》等相继出现,并在国统区公开发行。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重庆国民政府的开放是非常有限的,起不到改变其政权基本构成的作用。它“仍然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而不是民族民主统一战线的政府”。
(三)五权的统一性
南京国民政府的“五权”与重庆国民政府的“五权”在行使过程中是不一样的。表现在:1.南京国民政府的最高决策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而重庆国民政府的军政大事、方针政策等的决策权则属国防最高委员会。1939年1 月设立的国防最高委员会统一党政军之指挥并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之职权(此后,中央政治委员会名存实亡)。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属之各部会、国民政府五院及军事委员会所属之各部会,兼受国防最高委员会之指挥;战时总动员委员会直隶于国防最高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下由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分别主持全国政治、经济的设计与审核,以及党政机关工作、经费、人事等诸方面的考核。如立法院的立法权就由中央设计局替代行使。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则替代中央监察委员会和监察院、考试院行使职权。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由五院院长及中执会、中监会、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等组成。这样一来,重庆国民政府行政权实际上是五院联合,也即是改原“五权分立”为统一的行政权。2.南京国民政府的创制权一般由立法院,报经中执会,最后由立法院签署,交国民政府公布。而重庆国民政府的创制权则属国防最高委员会,一切立法原则,一般须先经该会通过,再交立法院完成条文。但紧急法案,则不经立法院而直交国民政府公布。如《新县制纲要》等的制定和颁布就是如此。
(四)鲜明的独裁性
重庆国民政府的独裁性,主要表现在蒋介石对党政军大权的独裁。1938年3月,国民党临全大会“以强化党的组织”为名, 增设了“总裁”制,并推蒋介石为总裁。总裁制的设立,表明国民党进一步走向独裁化。国民党是重庆国民政府的执政党,它的党内独裁制,必然影响到政府的政治体制。1939年1月,国防最高委员会成立, 委员长由国民党“总裁任之”。根据《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委员长对于党政军一切事务,得不依平时程序,以命令为便宜之措施〔11〕。实质上,这已使重庆国民政府走向独裁。1943年8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病逝。9月蒋介石出任国府主席,同时兼任行政院院长。为便于蒋介石独裁,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特意修改了《国民政府组织法》,将“国民政府主席为中华民国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并不兼其他官职”改为“国民政府主席为中华民国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对内“为海陆空军大元帅”,“国民政府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由国民政府主席依法署名行之”,“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副院长由国民政府主席于国民政府委员中选任”。国民政府主席对中执会负责,五院正副院长对国民政府主席负责〔12〕。这样,蒋介石既是国民党总裁、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又是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长等。总之,党政军大权都集于蒋介石一身,他的统治权是不受任何约束的。
四 关于重庆国民政府的总体评价问题
对重庆国民政府的评价,我们认为应该一分为二。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在抗日方面表现的态度是积极的;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其态度则有明显的倒退。即使如此,它的相当一部分举措和作为还是值得肯定的。
第一,重庆国民政府承担了正面战场、滇缅战场及国统区的抗战责任
从南京国民政府移驻重庆起,重庆国民政府统率其军队,在中国大江南北、滇缅,同凶残的日军进行了23次会战和数千次战斗,歼敌百余万。这在一定程度上牵制和打击了日军,既在战略上同日益成为抗战主力的解放区战场起了相互配合作用,也在战略上支持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为英、美、苏赢得备战时间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二,重庆国民政府采取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措施,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利于抗战需要的
其间,政治上,一度有限地顺应抗日民主潮流,部分开放民主,释放政治犯,延纳“民意”,容纳中共及民主党派人士参加抗战和“民意”机关;在机构设置上,基本适应了抗战的特殊形势;在法制建设上,颁布和实施了一些有利于抗战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如《国家总动员法》、《惩治汉奸条例》等。经济上,组织资助和安排沿海、沿江工业西迁,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一度对西迁工业进行扶持。这些工业的西迁和复工,不仅对支持抗战起了巨大作用,而且对以后西南经济的发展也打下了重要基础。科技文化上,这几年间的“科学进步与贡献,比起过去30年来,在质在量皆有增无减”〔13〕。这固然是科技文化工作者艰辛劳动的结晶,但与重庆国民政府的鼓励和资助也分不开。
第三,重庆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及外交成就,也是值得重视的
中国由一个半殖民地国家一跃而为主权基本独立并同英、美、苏三大国一起共商国际事务,参予联合国筹建,收回晚清时代割让的租界、租借地以及治外法权和其他不平等特权,用新约的形式,重新建立与西方各国的外交关系。这些,都基本上是由重庆国民政府完成的。在外交中,重庆国民政府基本执行了抗战的外交政策,既注意争取并同社会主义苏联谋求和平相处,又积极与英、美联好,同时还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的独立斗争表示了声援和支持。所有这些,比起北洋政府,甚至比起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来讲,都是一个进步。
但是,重庆国民政府毕竟是一个以国民党为执政党的专制政体的政府,它没有也不可能超越其阶级及时代的局限,如在抗日与联共问题上,它未能坚定不移、始终一贯,而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执行的是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到抗战后期,体制腐败、官吏贪污、物价飞涨、民族工商业处境艰难。特别是1944年,伴随政治体制的腐败,军事上出现了豫湘桂大溃退,国统区人心为之大变。这种人心的大变动,对国民政府以后历史的演进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注释:
〔1〕见重庆地方志总编室:《重庆大事记》,重庆出版社1989年7月版,第157页。
〔2〕〔3〕引自唐润明:《国民政府迁都重庆述论》,见《重庆地方志》1992年第4期。
〔4 〕曹聚仁、 舒宗乔:《第二次世界大战画史》, 联合画报社1946年9月初版,第56页。
〔5〕汉口《大公报》1937年12月2日。
〔6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三),台北中央文物供社1981年版,第97页。
〔7〕《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正面战场重要战役介绍》,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
〔8〕《国民参政会纪实》上卷,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第47页。
〔9〕汉口《新华日报》1938年7月5日。
〔10〕郭沫若:《洪波曲》,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6页。
〔11〕[台北]《革命文献》第79辑,第482-483页。
〔12〕参见重庆《新华日报》1943年9 月12 日, 重庆《大公报》1943年9月14日。
〔13〕赫景盛:《抗战七年来之科学》,见孙本文:《中国抗战学术》,天地出版社1945年版,第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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