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新诗本体话语的差异建构_胡适论文

胡适新诗本体话语的差异建构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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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11)05-0150-06

在现代性弑父中诞生的中国新诗,“不但新于中国固有的诗,而且新于西方固有的诗”①,因而自诞生之日起,它就不得不回头来做自己的父亲,开始了为自己创造历史合法性的现代性历程。从胡适开始,新诗人们一面循着“文成而法立”的原则,以具体的创作实绩昭示着新诗无可置疑的历史存在,一面又纷纷在“戏台里喝彩”②,把自己关于新诗的想象和创作经验提升为普遍的新诗本体特征,建构新诗的历史合法性。在各种生动具体,甚至相互冲突的个人创作经验和诗学想象支配下,中国新诗的本体话语始终呈现为众声喧哗的多元状态。对期待着一劳永逸的普遍规范的科学主义者而言,这意味着中国新诗的历史合法性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圆满的最后解决。但换个角度,正是诸种本体话语之间的辩驳和对话,让中国新诗始终保持着本体的开放性,得以接纳丰富多样的历史经验和审美想象,铸就了新诗史的可能性。

作为开端,胡适的新诗本体话语,一方面为初期的白话诗的大胆尝试提供了历史合法性,另一方面又以其内在悖论为缺口,敞开了中国现代新诗的历史可能。

一、共时性话语空间中的“历史的文学观念”

胡适说得很清楚:“白话作诗不过是我主张的‘新文学’的一部分”③。讨论胡适的新诗理论,也就得从他关于“新文学”的整体构想,从为什么要提倡“新文学”谈起。

胡适提倡“新文学”的根本目标,是治疗旧文学“无病呻吟”、“摹仿古人”和“言之无物”三大病。三大病症状不同,但根源则一:“文胜之弊,至于此极,文学之衰,此其总因矣。”④“新文学”,就是胡适为治疗“文胜之弊”开出的药方:

纵观文学堕落之因,盖可以“文胜质”一语包之。文胜质者,有形式而无精神,貌似而神亏之谓也。欲救此文胜质之弊,当注重言中之意,文中之质,躯壳内质精神。⑤

《文学改良刍议》反复申述的“八事”,核心其实只有一条:“须言之有物”。“不用典”、“不摹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之类,要么是对“言之有物”进一步的具体规定,要么是如何做到“言之有物”的基本途径。当胡适进一步把旧文学和新文学之间的区别,概括为“死文学”与“活文学”之间的区别时,文学革命就进一步被压缩到了文学表达工具的革命上:“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要创造活文学,所以就要用白话”⑥。

质重于文,神重于形,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学思想的主导观念。胡适对“须言之有物”的重视和强调,本身并没有多少创新之处,更谈不上什么革命。同时,胡适自己也承认,以白话作为工具,并非自己的发明,而是一个历史的自然趋势,“自从《三百篇》到于今,中国的文学凡是有一些价值,有一些儿生命的,都是白话的,或是近于白话的”⑦。提倡以白话为表达工具,创造活文学,也不是胡适个人的发明——至少,不是一种革命性的发明。

“须言之有物”和“必须用白话”,这两个本身没有多少新意的理论主张,之所以能够成为“文学革命”的导火线,在中国文学史上劈开一个崭新的时代,关键在于“历史的文学观念”。不是诗学元素本身,而是诗学元素的组合方式,带来了革命的颠覆性。粗略地说,传统的中国诗学,一直是在文与道,也就是文学与超历史的天道两者的共时性关系中思考文学,讨论“言之有物”,定义“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但胡适,却是在“历史的文学观念”中,在文与史,也就是文学与当下历史语境之间的共时性关系中来谈论文学。

传统文学思想的核心问题,是文学与超越具体历史时空的永恒的天道之间的联系,文/质、形/神问题,均从此派生出来。胡适多次批判过的摹仿古人问题,实际上也只有在文与道的联系中,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古人,尤其是古之圣人的文章之所以伟大,乃是因为把握并承载了天地之大道,摹仿古人乃是为了追步其后,最终把握其中蕴含着的天地之大道,而不是胡适所指责的写作技术和文学风格问题。摹仿古人的合法性根基,乃是过去重于未来的时间价值等级观。

但在胡适这里,进化论颠倒了传统的时间价值等级,确立了未来重于过去的现代性时间价值等级。在进化论的支持下,胡适明确提出,“居今日而言文学改良,当注重‘历史的文学观念’。一言以蔽之,曰: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此时代与彼时代之间,虽皆有承前启后之关系,而决不容完全抄袭;其完全抄袭者,决不成为真文学。愚惟深信此理,故以为古人已造古人之文学,今人当造今人之文学。”新文学家与古文家的根本分歧,就在于“吾辈主张‘历史的文学观念’,而古文家则反对此观念也。吾辈以为今人当造今人之文学,而古文家则以为今人作文必法马班韩柳。其不法马班韩柳者,皆非文学之‘正宗’也。吾辈之攻古文家,正以其不明文学之趋势而强欲作一千年二千年以上之文。此说不破,则白话之文学无有列为文学正宗之一日,而世之文人将犹鄙薄之以为小道邪径而不肯全力经营作之。”⑧

胡适“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论,包含作家、作品和时代三个要素,所以不是文学史意义上的文学发展论,而是文学与当下历史语境之间的共时性关系问题。具体说来,就是生活在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作家,如何用文学作品记录和表现此一历史时期社会生活的问题。“文学乃是人类生活状态的一种记载,人类生活随时代变迁,故文学也随时代变迁,故一代有一代的文学”⑨。

真正有价值的“活文学”,因此应该是作家记录和表现自己的生活时代之文学。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胡适批评说,太平天国时期,东南各省受害最深,但身为“一代诗人,生当这个时代”的王闿运,诗集中“竟寻不出一些真正可以纪念这个惨痛时代的诗”。而同时代的金和则因为沉痛而真实地记载了太平天国的战乱而备受赞誉,“他的纪事诗不但很感人,还有历史的价值”⑩。对吴趼人、李宝嘉和刘鹗等人的白话小说的赞赏,持的也是同一价值尺度:“以此种小说皆不事摹仿古人(三人皆得力于《儒林外史》,《水浒》,《石头记》。然非摹仿之作也),惟实写今日社会之情状,故能成真正文学”(11)。

显而易见,胡适“历史的文学观念”,恰好不是历时性维度上的文学史观念,而是把“一个一个的时代截断了看”(12) 的共时性文学观念。其基本结构和运作逻辑是:首先以作家的生活为依据,锚定“时代”,进而在“时代”与“文学”的共时性关系中,要求作家忠实地记录和表现自己生活于其中的“时代”,“实写今日社会之情状”。

运用白话的要求,就是从这个共时性的“历史的文学观念”引申出来的。胡适的结论当然是:“中国若想有活文学,必须用白话,必须用国语,必须做国语的文学。”(13) 在解释何谓“务去烂调套语”时,胡适说得更明白:

吾所谓务去烂调套语者,别无他法,惟在人人以其耳目所亲见亲闻所亲身阅历之事物,一一自己铸词以形容描写之;但求其不失真,但求能达其状物写意之目的,即是功夫。其用烂调套语者,皆懒惰不肯自己铸词状物者也。(14)

胡适文学思想的核心问题,显然是文学如何表现和记录共时性语境中的生活经验:“文学的生命全靠能用一个时代的活的工具来表现一个时代的感情与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须另换新的,活的,这就是‘文学革命’。”(15)

就此而言,胡适虽曾遭到举国上下大批判,但其“历史的文学观念”,实则与主流教科书的“现实生活论”并无区别。

二、新诗不是旧诗

文学只是记录和表现社会生活经验的工具。所以,无论是提倡白话还是尝试白话新诗,胡适真正关心的其实不是文学自身的内部问题,而是文学与其共时性语境中的生活经验之间的关系问题。从始至终,胡适都是根据文学之外的社会生活经验,来构想和设定新文学应该是什么,而没有把新文学当作独立的话语空间,深入思考过新文学是什么的本体问题。

同时,胡适开始尝试白话新诗写作的时候,所谓的白话新诗能否成立,尚属未知之数,“我此时练习白话韵文,颇似新辟一文学殖民地。可惜须单身匹马而往,不能多得同志,结伴同行。然我去志已决。公等假我数年之期。倘此新国尽是沙碛不毛之地,则我或终归老于‘文言之国’,亦未可知。”(16) 在白话新诗本身尚待创造的情形下,其本体特征,自然也无法通过历史的归纳而达成。

胡适的新诗本体话语,事实上借助于所谓“旧诗”的历史存在,通过不断强化“新诗”和“旧诗”之间的差异建立起来的。没有“旧诗”作为共时性的历史前提,就没有胡适关于“新诗”的想象,至少胡适的“新诗”会是另一个样子。“新/旧之争”也好,“中/西之争”也罢,说到底,仍然是共时性文化空间中的诸神之争。

对抱着实验主义的态度尝试新诗写作,标举“但开风气不为师”的胡适来说,重要的不是“新诗是什么”的本质主义同一性问题,而是“新诗不是旧诗”的差异性问题。在他的叙述中,白话新诗的成立,要点不是确立自身美学规范和文体特征,而是挣脱“旧诗”束缚,“要看白话是不是可以做好诗,要看白话诗是不是比文言诗要更好一点”(17)。称赞周作人的《小河》“是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依据就是这个比较性标准:“那样细密的观察,那样曲折的理想,决不是那旧式的诗体词调所能达得出的。”根据同样的标准,胡适认为自己的《应该》也是一首杰作,因为“这首诗的意思和神情都是旧体诗所达不出的”,康白情的《窗外》,“若用旧诗体,一定不能说得如此细腻”(18)。

除了阐释和评价具体作品之外,胡适还把这个差异性标准,用于新诗史建构,把“新诗”建立的历史,叙述成了逐渐挣脱“旧诗”束缚的历史。《尝试集》出版的时候,胡适就从诗集的编次,和序言的引导与定位等方面入手,从强调“新诗”与“旧诗”的区别出发,在“旧诗”/“新诗”的差异性话语空间中,把“对于旧诗的诗体解放”,叙述成了“新诗主要的合法性来源”(19)。叙述初期白话诗的历史进程时,胡适也采用了同样框架和标准。在被视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20) 的《谈新诗——八年来的一件大事》中,胡适指出,“我所知道的‘新诗人’,除了会稽周氏兄弟之外,大都是从旧式诗,词,曲里脱胎出来。沈尹默君初作的新诗是从古乐府化出来的”,自己则多从词调中化出,新潮社的傅斯年,俞平伯和康白情等人的新诗,“也都是从词曲里变化出来的,故他们初做的新诗都带着词或曲的意味音节”,属于“一半词一半曲的过渡时代”(21)。

为汪静之诗集《蕙的风》作序时,胡适又一次重复了《谈新诗》的差异性标准和话语框架:

当我们在五六年前提倡做新诗时,我们的“新诗”实在还不曾做到“解放”两个字,远不能比元人的小曲长套,近不能比金冬心的自度曲。我们虽然认清了方向,努力朝着“解放”去做,然而当日加入白话诗的尝试的人,大都是对于旧诗词用过一番功夫的人,一时不容易打破旧诗词的镣铐枷锁。故民国六、七、八年的“新诗”,大部分只是一些古乐府式的白话诗,一些《击壤集》式的白话诗,一些词式和曲式的白话诗,——都不能算是真正新诗。但不久就有许多少年的“生力军”起来了。少年的新诗人中,康白情俞平伯起来最早;他们受旧诗的影响,还不算很深(白情《草儿》附的旧诗,很少好的),所以他们的解放也比较更容易。……直到最近一两年内,又有一班少年诗人出来;他们受的旧诗词的影响更薄弱了,故他们的解放也更彻底。……静之就是这些少年诗人之中的最有希望一个。(22)

胡适的“新诗”之所以“新”,其实是在与“旧诗”的比较中呈现出来的差异性特征。没有作为反向参照系统的“旧诗”之“旧”,正面倡导的“新诗”之“新”就无从显现。“旧诗”实际上是以“缺席的在场”,潜在地规定了“新诗”之为“新诗”的历史特征和生长方向。

从逻辑上说,“新诗不是旧诗”命题,只回答了“新诗不是什么”的问题——并且只是无法穷尽的多种答案中的一种而没有回答“新诗是什么”。废名就曾明确指出,“胡适之先生最初白话诗的提倡,实在是一个白话的提倡,与‘诗’之一字可以说无关,所以适之先生白话诗的尝试做了他的白话文学运动的先声。适之先生说中国诗向来就是朝着白话方面走的,仿佛今日的这个白话诗是中国的诗的文学一个理想的标准。直到现在,一般做新诗的人都还是陷于一个混乱的意识之中,以为一定要做新诗,而新诗到底不知道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大家纳闷而已。”(23)

三、“白话”对“新诗”的消解

在胡适以“要须作诗如作文”和“诗体大解放”两大信条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新诗本体话语中,不仅“新诗”自身的形象暧昧不明,而且包含着相互抵牾、自我消解的因素。

“要须作诗如作文”,是胡适针对“白话是否可以作诗”之疑问的回答,意即作诗也和作文一样,可以而且应该采用白话。在白话小说、白话散文等已经获得了广泛社会承认的情形下,胡适此一主张,首先指向的不是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话语形态的“诗”自身的特殊性,而是“诗”与“文”在语言上的普遍性。再者,对始终在文学与外部社会生活经验的关联中来谈论和思考文学问题,意在救中国文学“文胜质”之弊的胡适来说,用白话作诗,仅仅是“新诗”得以成立的一个工具性前提。胡适自己说过,“我也知道光有白话算不得新文学,我也知道新文学必须有新思想和新精神”,只是出于“有了新工具,我们方才谈得到新思想和新精神等等其他方面”的考虑,作为工具的白话问题才由逻辑上的末端,占据了时间上的开端。提倡用白话作诗,根本的用意因而不在新诗自身,而是为了“要证明白话可以做中国文学的一切门类的唯一工具”(24)。

按照胡适的内在话语逻辑,“诗体大解放”乃是在有了“白话”这个新工具的前提下,让“新思想和新精神等等其他方面”的元素得以发生的具体途径。“中国近年的新诗运动可算得是一种‘诗体的大解放’。因为有了这一层诗体的解放,所以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方才能跑到诗里去。五七言八句的律诗绝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绝不能委婉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25) 不难看出,在文学与外部社会生活经验之间的关联上,胡适关注的是外部社会生活经验对文学的决定作用,而非文学自身的形态和结构问题;在白话新诗和其他文类之间的关系上,胡适关注的是白话新诗和其他文类之间的共同性,而不是白话新诗自身区别于其他文类的特殊规定性。

在语言层面上强调诗/文之间的共同性的“要须作诗如作文”,其实是取消了诗/文之间的文体差异。“诗体大解放”,则进一步从形式上拆除了诗/文界限,导致了新诗本体特征的模糊和暧昧。

更重要的是,胡适所谓的“白话”,是根据语言和特定时代的社会生活经验之间的共时性关系来确定的,而非历时性维度上的历史范畴。按照胡适的说法,“文学本没有甚么新的旧的分别”(26)。所谓的“旧文学”,指的是由于作为表达工具的历时性维度上的过去时代之语言,和作为表达对象的共时性维度上的“今时代”社会生活经验之间的错位,因而丧失了记载和表现“今时代”社会生活经验之能力的文学。

在后来的表述中,胡适又进一步把这种表达工具和表达对象之间的错位,简化为言/文之间的对立,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欧洲各民族国家言/文合一的现代经验,提出了用“白话”作诗的主张。这就是说,“白话新诗”之得以成立的前提,乃是当时中国社会言/文分离这一普遍性的历史事实,而“白话新诗”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则是循言/文合一的现代性途径,最终消解此一历史事实,也就是消解自身得以成立的逻辑前提。据此,当过去时代的表达工具和“今时代”的表达对象之间的错位不再存在,即言/文分离的历史事实消失的时刻,也就是胡适的“白话新诗”消失的时刻。

这样一来,作为以言/文合一为最终目标的“新文学”之一部分的“新诗”,一方面只有在“新诗”和“旧诗”的差异性对立中,通过“诗体大解放”的历史途径,挣脱“旧诗”传统才能确立自身的存在。而另一方面,“新诗”挣脱“旧诗”传统,走向言/文合一的历史过程,恰好又是一个不断拆除“新诗”/“旧诗”之界限的自我消解过程。以“新诗”和“旧诗”的历时性差异性为“新诗”的合法性基础的胡适,面对“新诗”自身的时候,又不得不反过来强调两者之间的共同性,主张“做新诗的方法根本上就是做一切诗的方法”,“诗须要用具体的做法,不可用抽象的说法”,“旧诗如此,新诗也如此”(27),最终背弃了自己的理论前提。当杜甫、辛弃疾和李清照等人的作品被引为“新诗”的写作范本时,胡适所谓的“新诗”,已经从一种有别于“旧诗”的差异性存在,变成了“好诗”的同义词。

胡适的差异性新诗本体话语,实际上包含着两个内在缺口。第一,是在“要须作诗如作文”信条下,打破诗/文界限,新诗与散文之间的区别性特征消失之后,作为一种特殊文类的“新诗”在共时性文学场域中的形象难以确定的问题。第二,是“新诗”/“旧诗”之间的历时性差异,随着新诗自身的确立而走向消失的问题。前者是“诗”的文体特征无法确定的问题,后者是“新”的革命性能量日益耗尽的问题。

诚如论者所说,“新诗”实际上包含着“新”和“诗”两张面孔,除了新旧对立中的“新”之外,还与现代知识谱系中的“诗”话语密切相关(28)。但随着新诗历史的展开,曾经为新诗的大胆尝试提供了历史合法性的胡适新诗本体话语,恰好暗中消解了“新诗”的历史形象。

换个角度看,胡适为中国新诗设定的,其实是一个开放性的本体话语。在针对朱经农“白话诗应该立几条规则”的提议,胡适明确表示:“我们做白话诗的大宗旨,在于提倡‘诗体的解放’。有什么材料,做什么诗;有什么话,说什么话;把从前一切束缚诗神的自由的枷锁镣铐,拢统推翻:这便是‘诗体的解放’。因为如此,故我们极不赞成诗的规则。还有一层,凡文的规则和诗的规则,都是那些做《古文笔法》、《文章轨范》、《诗学入门》、《学诗初步》的人所定的。从来没有一个文学家自己定下做诗做文的规则。我们做的白话诗,现在不过是尝试的时代,我们自己也还不知什么叫做白话诗的规则。且让后来做《白话诗入门》、《白话诗轨范》的人去规定白话诗的规则罢!”(29) 这段颇为自负的表白,含两层意思。其一,白话诗的要旨乃是“诗体的解放”,而不是制定新的规则。其二,以从事创造性写作的文学大家自居,不屑于制定规则。

这一态度,为新诗本体话语的开放性,提供了最好的注脚,为新诗不断背叛和反抗胡适的设定,开辟了可能。中国新诗发展,恰好是在不断背叛和反抗,而不是遵循和因袭胡适新诗本体话语的历史过程中展开的。

早在1921年,刘半农就敏锐地注意到,郭沫若的《凤凰涅槃》等诗作,带来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尝试集》的“新诗”,对胡适开创的“白话诗”的权威性构成了严重挑战(30)。1926年,穆木天更进一步,直指胡适为中国新诗运动“最大的罪人”(31),开始了根据诗与散文的区别性特征,重新建构新诗本体话语及其历史道路的努力。1932年,刘半农又在《〈初期白话诗稿〉序目》感叹说,新诗诞生十五年以来,中国文艺界“已经有了显著的变动和相当的进步,就把我们这班当初努力于文艺革新的人,一挤挤成了三代以上的古人”(32)。1936年,朱自清的《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更是把胡适开创的初期白话诗,叙述成了中国新诗的独立流派之一。1940年代后期,冯至也惋惜说,中国新诗其实并没有沿着初期白话诗“散文化,朴实,好像有很重的人道主义色彩”(33) 的方向发展下去。

这也就是说,无论从胡适新诗本体话语的差异性建构,还是新诗自身的历史进程而言,中国新诗都不是一个简单地沿袭或者实践胡适理论的历史过程。我们今天对新诗的想象和重新设定,固然可以如穆木天那样,从宣布胡适为“罪人”开始,但却不应该无视中国新诗自身的历史特征,把对胡适个人的批判,上升为对中国新诗的整体批判。本体话语的开放性,乃是历史实践得以展开的理论前提。任何一种无所不包的理论自洽,必然以丧失历史实践能力为代价——正如浮士德只有向魔鬼抵押了灵魂,才能成为无所不能的超人。

收稿日期:2011-02-10

注释:

① 闻一多:《〈女神〉之地方色彩》,1923年6月10日《创造周报》第5号。

② 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姜义华主编:《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408页。

③ 胡适:《寄陈独秀·附二:文学革命八条件》,《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18页。

④ 胡适:《吾国文学三大病》,《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5页。

⑤ 胡适:《寄陈独秀》,《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17页。

⑥ 胡适:《新文学运动的意义》,《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175页。

⑦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42页。

⑧ 胡适:《历史的文学观念论》,《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32-33页。

⑨ 胡适:《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74页。

⑩ 胡适:《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101-102页。

(11) 胡适:《文学改良刍议》,《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22页。

(12) 废名:《〈周作人散文钞〉废名序》,王风编:《废名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78页。

(13)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43页。

(14) 胡适:《文学改良刍议》,《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23页。

(15)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200页。

(16)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213页。

(17) 胡适:《〈尝试集〉自序》,《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382页。

(18) 胡适:《谈新诗——八年来的一件大事》,《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386-387页。

(19) 姜涛:《“新诗集”与中国新诗的发生》,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44页。

(20) 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朱自清全集》第4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67页。

(21) 胡适:《谈新诗——八年来的一件大事》,《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390-391页。

(22) 胡适:《〈蕙的风〉序》,《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454-455页。

(23) 废名:《〈周作人散文钞〉废名序》,《废名集》第3卷,第1278-1279页。

(24)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210-211页。

(25) 胡适:《谈新诗——八年来的一件大事》,《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385-386页。

(26) 胡适:《新文学运动的意义》,《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169页。

(27) 胡适:《谈新诗——八年来的一件大事》,《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397-398页。

(28) 姜涛:《“新诗集”与中国新诗的发生》,第163-164页。

(29) 胡适:《答朱经农》,《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第62-63页。

(30) 《刘半农致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02页。

(31) 穆木天:《谭诗——寄郭沫若的一封信》,1926年10月5日《创造月刊》第1卷第1期。

(32) 刘半农:《〈初期白话稿〉序目》,《刘半农文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第274页。

(33) 冯至:《忆朱自清先生》,《冯至全集》第4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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