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考核要以实绩为依据_人才选拔机制论文

干部选拔考核要以实绩为依据_人才选拔机制论文

选拔和考核干部应以实绩为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绩论文,应以论文,干部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在新时期如何做好干部工作,如何科学地选拔和考核干部,这需要不断地探索和总结。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在干部选择的标准上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三条重要原则:人民公认、有政绩、坚持改革开放。本文就新形势下选拔和考核干部应注重实绩方面的问题作一探讨。

一、实绩的含义及特点:

选拔和考核干部注重工作实绩,是新时期干部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实绩是指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为社会作出的贡献并为社会所承认的劳动成果,是干部德才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集中表现和客观反映。其内容包括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三者的核心是社会效益,并在社会效益基础上统一起来。干部的工作实绩是干部在工作中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体。因此,在选拔和考核干部时,不仅要看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而且还要从社会需要的角度去评定其社会价值,才能准确地评价干部和选拔干部。

衡量干部的工作实绩,应注意把握实绩的几个特点:1.实绩的客观性。取得实绩的客观过程,决定了实绩具有客观性。实绩的成果表现为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包括物质文明,也包括精神文明,同样具有客观性。实绩的客观性决定了我们在评价干部时,要防止因人定绩,以情论绩,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实绩。2.实绩的社会性。每个干部取得实绩的过程,都是一种社会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实绩,无论其成果大小,效果好坏都必须在实践中得到人民群众的承认,尤其是领导干部取得的实绩更是如此。3.实绩的整体性。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工作实绩的取得,是领导和群众共同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整体性。任何人所创造的实绩都包含着本人和他人的共同劳动。领导干部只是整体中的一员,在某一岗位上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如果离开集体创造来谈个人实绩,既不客观,也不准确。4.实绩的连续性。任何一项工作都有其发展过程,每个干部参与的,都只是全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阶段,都是在前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又为下一届班子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因而干部工作的实绩就具有历史发展的连续性。5.实绩的复杂性。社会分工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决定了不同领导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所取得的实绩有不同的内涵,因而实绩的表现形式则各不相同,有一定的复杂性。就其表现形式而言,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就其表现程度而言,即有显形实绩,也有隐形实绩;就其作用而言,有的集中表现为经济效益,有的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有的实绩可以量化能用数字来表现,但有的实绩难以量化,不能简单地用数字来表示。一般说来,经济部门的工作实绩,大多表现为经济效益,属于显形实绩;而党政部门的工作,主要是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属于隐形实绩。实绩的这些基本特点,决定了我们在选拔和考核干部时,要不断地改进考核方法,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实绩,为选准人,用好人,配强领导班子提供可靠依据。

二、注重实绩是新时期选拔、考核干部的基本要求

选拔、考核和使用干部讲求实绩,是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对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于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重实绩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实际运用,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观点和用人思想的基本特征。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现在就是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将他们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要使人民感到我们真心诚意要搞改革开放。”把坚持改革开放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内涵,强调一个班子,一个领导干部要能够打开局面,改变那里的面貌……,贯彻邓小平同志的用人思想,在选拔和考核干部工作中,就要自觉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

注重实绩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逐步确立了一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要把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去,离不开一大批政治可靠、德才兼备、勤政务实的各级领导干部。而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状况如何,最终要看干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取得成绩的大小。这就必然要求干部的选拔和考核工作必须注重实绩,以绩论人,以绩选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注重实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公开、自主、平等的竞争,是其基本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的实绩必须在竞争中取得,通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体现。只有注重实绩,大胆选用那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开拓创新,得到群众公认,确有政绩的干部,才能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更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服务。

注重实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内容。过去较长时期内,在选拔干部中,存在着较多问题:不讲党性原则,任人唯亲,凭私人感情选人用人等,致使一些只说空话,不干实事对改革开放缺乏热情和责任心的人以及一些德才平庸、投机钻营者混进了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干部队伍的素质,影响了党的事业。因此,选拔和考核干部注重实绩,就是确立知人用人的根本点,改变过去干部管理体制上的神秘性和封闭状态,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鼓励干部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创工作的新局面;激发干部献身“四化”建设,致力改革开放,争创一流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有利于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标准,实现对干部评价、任用的公平原则,保证把人选准、选好,减少和避免用人上的失误。

三、建立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机制

1.坚持正确地考绩方法。

客观公正地考察评价干部的实绩,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等提供依据,必须坚持正确的考绩方法。首先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要增加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和各方面的意见,坚持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准确全面了解干部和班子情况。其次,坚持个别考核与整体考核相结合,提高区分实绩的合理性。在考核干部实绩时,注意考察一个单位、一个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分清被考核人在其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被考核人所做成绩既同本单位或本班子的成绩联系起来,又适当区分开来,正确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第三,坚持任前考核与跟踪考核相结合,保持考核工作的连续性。班子建设和干部德才都是发展变化的,干部的工作实绩也是发展变化的,干部考核不能一劳永逸。因此,既要重视干部任前考核,把好干部任用的入口关。更要抓住跟踪考察,及时发现和掌握干部新的变化。第四,坚持组织人事部门与相关部门相结合,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干部考核按职责分工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务,但掌握了解干部情况的相关部门较多,如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也都从不同渠道、不同角度掌握干部情况。如果只靠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掌握的情况就可能不够全面深入,难入保证在干部考核任用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因此,既要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选拔、考核干部,又要注意发挥相关部门的参与作用,更好地发现人才,共同做好干部考核任用工作。

2.准确全面地评价干部实绩,为选拔好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

要准确全面地评价干部的实绩,必须正确处理四个方面的关系:①正确处理实绩与德才的关系。德才兼备是干部创造出实绩的基本条件,实绩是干部德才的集中表现。实绩的取得要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影响。只有在同等的条件下,德才兼优者才能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如在自然条件十分艰苦落后的地方,一个德才兼备的干部即使花费大量心血,付出艰巨的努力,在一定时期内也很难有明显的实绩。因此,衡量实绩应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等同,应对实绩取得的主客观条件,进行科学分析和全面衡量,以防止“凭实绩用干部”的负效应产生。在坚持以绩论人、选人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对干部德才作全面的、客观的、历史的考察和分析。②正确处理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一般说,实绩是领导班子集体智慧结果,是干部从实际出发,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果,不能简单地把实绩归结为某个人的功劳,不能为了局部的利益而损害整体、全局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没有一个宏观、整体、全局的发展思路和观念,不可能创造出显著的成绩。因此,在评价分析干部实绩时,应从大局、从宏观、从主要矛盾着眼,看其在任职期间是不是结合本地实际,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发展,做出提高社会效益的重大决策,并在具体工作中取得了实际成效。③正确处理数字与实绩的关系。数字是实绩的一种表现,是量化实绩的一种方式,并非所有的实绩都能用数字来表现。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实绩,则难以用数字表现出来。如果单纯以数为绩,势必形成数字出干部,干部造数字,就会违背按实绩用干部之初衷。因此,在考核评价干部时,既要看数字,又不唯数字,才能客观准确地评价认识干部。④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任何实绩,都包含着现实与长远的关系。这是由于实绩所具有的连续性所决定的。有些工作见效快,实绩大小容易看到和判断。而有些基础性工作致力于长远发展,往往见效慢,短期内难以奏效,如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周期长,效果不一定很直观。如果以当前的现实成果论实绩,忽视发展变化,势必诱导干部急功近利,甚至杀鸡取卵,为眼前利益而损害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因此,要把当前实绩与长远发展结合和统一起来,用发展的观点客观公正地肯定干部的实绩,激励干部干当前,想长远,做大事,谋发展。这样,我们党的事业就会长久不衰,兴旺发达。

3.实绩应成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

干部考察“德、能、勤、绩”,绩是前三者的综合反映。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把实绩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

首先,把实绩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志。考核干部一把尺,谁升准降看成绩。谁优谁劣,称职与否,只要用实绩这把尺子去衡量,就会得出公正的结论。对德才条件好实绩突出的干部委以重任;对德才条件差,不能胜任领导职务,无绩无能的,一定要降职免职:对那些高谈阔论,华而不实,并导致工作重大失误的人物,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样才能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奖励惩罚实绩评。才能改变干部管理制度上的神秘化和封闭状态,从制度上促使干部廉洁奉公,勤奋工作,开拓进取。

其次,把实绩作为干部公平竞争的起点。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以实绩识别干部、评价干部,就是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使每个干部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同时又在同一终点上分出胜败优劣,为拔尖人才、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性竞争的社会环境。革除那种任人唯亲、长官意识、嫉贤妒能,论资排辈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扫除那些以人划线、拉帮结伙、拉圈子、凭关系,占门子、搞权钱交易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第三,把实绩作为干部上最佳位置的依据。要通过对实绩的考察、分析,颇析出干部的工作潜力和特长。在不影响全局工作和增强后劲的前提下,把他们调整到与其特长上适应的位置上去,发挥出他们身上蕴藏着的积极性和能量,创造出最佳效益。同时,依据实绩对一些干部作适当的流动,使其克服惰性,保持新鲜感,激发工作热情。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选拔和考核干部注重实绩,是正确考察、选用干部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是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任免干部的客观依据。注重实绩有利于增强干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威和压力感;有利于促使干部在成长过程中,自觉坚持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统一,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相统一;有利于提高干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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