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的勘测定界常见问题及对策论文_李明霖

建设用地的勘测定界常见问题及对策论文_李明霖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 841000

摘要: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建设用地不断增加,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对于保护土地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就需要有一种专业性非常强的技术服务性工作,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提供准确的面积、地类、权属和位置。于是逐渐形成了建设用地勘测定界。

关键词:建设用地;勘测定界

前言

勘测定界是土地测绘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土地制度从无偿转到有偿使用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土地的征用、划拨将频繁发生,故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以及勘测所得的数据就显得尤为重要。勘测定界获得的数据是土地征用、划拨、出让、使用的界线和地类界线,以及地上附属物的科学纪录,为依法审批土地提供有力的技术依据和物权来源证明。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是根据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及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的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土地管理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1.勘测定界的目的

当前我国已进入城市发展的快速阶段,在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有效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国土部门需要严格审批大量的建设用地,杜绝一切违法用地现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对加强各类用地审查,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基本农田;保证依法、科学、集约、规范用地起到很大的作用,使建设用地审批和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勘测定界一般工作程序

勘测定界工作一般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工作阶段,第二阶段为外业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内业工作阶段,第四阶段为成果、提交资料归档整理阶段。

3.勘测定界中常见问题及对策

在土地勘测定界过程中,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权属界线调查不准确造成一系列差错。

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没有严格按照勘界测量中“权属双方、土地管理部门、测量人员到现场实地确定界线”的要求进行,直接在图上凭记忆标绘;二是权属双方派出的指界人员不清楚全部权属界线的走向;三是现场调查人员判图不准或责任心不强,在将界线及名称标绘上图时发生错误,而权属双方代表在勘界原图上签字认可时,未及时发现。为避免这些问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勘界测量的程序开展工作,走界时权属各方、国土管理部门人员、测绘人员必须同时到现场落实权属界线,权属各方代表在土地权属界线认定书上签字确认时应仔细核对标绘是否准确;三是权属各方应派熟悉界线的代表到现场指界。

3.2权属名称错误造成统计数据错误。

避免这个问题主要是在现场走界时仔细询问相关权属单位的名称,并应得到指界人员的确认。勘界测量中,数据量相当大,地类、权属的调整会造成数据的多次修改,容易发生数据修改不彻底的情况,同样的地块出现多个面积,造成数据混乱。避免此类问题主要是每次修改数据和资料应进行全面彻底的修改,并加强作业人员之间自检和互检。由政策性的变动引起的数据、属性变更勘测单位要及时了解相关法规法令,多与国土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最新的规定执行。起始控制点坐标系不一致,造成先后毗邻的地块有重叠、裂缝。因此在使用不同用地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时,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起始坐标系的统一,符合技术要求才能使用。坐标系的转换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今各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都采用地方坐标系,而建设用地报批通常采用 1954 北京坐标系和1980 西安坐标系,存在坐标系的转换问题。这就需要根据联测不同坐标系下的公共点,解算转换参数进行坐标转换。

3.3地类判定存在偏差

在完成土地勘测定界项目的实地调查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实际地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地类不一致的情况。经常出现的不一致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实地地类为未利用地或有部分耕地而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为建设用地。

造成这种不一致的原因通常是此块地已经过报批成为建设用地,但还未建设或准备建设的单位因为某种原因未建设而使土地闲置,土地权利人或者附近居民看土地没有建设就在地上私自进行种植以增加收入。对于这种情况,在勘界过程中应认定其地类为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

(2)线状地物的地类确定。

线状地物的地类确定常常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一条渠道,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中地类为117沟渠,而对应到三大类中,笔者则认为应该区别认定。若渠道为干渠、支渠或经过防渗改造过的干、支渠,可归入三大类中的建设用地水利设施用地;若渠道为斗渠、农渠、毛渠,可归入三大类中的农用地农田水利用地;若渠道由于节水灌溉改造而废弃不用,已经失去了渠道的功能,可认定为未利用地。

(3)实际地类为耕地。

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为园地或实际地类为园地,而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为耕地。这种情况多因为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造成的,一般情况,耕作层未被破坏,可按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来认定。

实际地类为未利用地,而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为耕地。这种情况需经过调查来确定,若是由于作物轮作或撂荒时间不到5年的,则按耕地来处理,如果撂荒多年或由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调为耕地则需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协商,按他们的意见来做地类认定。

3.4相邻项目之间的衔接存在问题

(1)不同勘界单位所勘界的相邻项目在衔接时出现交叉。造成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相邻项目的勘界单位接受的都是单个项目勘界任务,相互之间未进行沟通,各个勘界单位参与具体项目的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勘界方法也有所差异,另外,所采用的控制成果也不一样,就造成了项目衔接时出现种种问题。解决方案是:采用统一的控制成果,统一基准,在承担项目时,要在土地局的协调下,加强沟通,同时对参与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2)依据规划红线到实地勘界时会出现一些已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超出了已建项目的红线。这种情况下,应首先测绘已建项目的平面图,将已建项目原有勘界红线与其套合,反映出相邻项目的界线情况,根据情况,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依照沟通结果对项目红线进行修正,然后再重新进行勘界。

(3)相邻项目在衔接时发现中间存在间隙。相邻项目之间存在间隙时首先要分析产生间隙的原因,若是由于规划部门在划红线时产生了间隙,则需与规划部门沟通,看间隙是否应该存在,若确为必要间隙,则在勘界时留出,若非必要间隙,勘界时则需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如果间隙是因为已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达到自己的用地界线造成的,则按照勘界红线来确定已建项目的界线,新项目的红线以已建项目的勘界红线为依据。

4.总结语

土地勘测定界的成果是日常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也不单单是一项单纯的技术工作,它需要工程技术人员在完成技术工作的同时做到与土地管理部门,相关规划部门多沟通,了解所承担项目勘界范围内及相邻地块的土地登记情况,权属情况、土地性质、土地分类等。

参考文献:

[1]荣海宽,艾品.土地勘测定界图中存在问题与处理方法探析.科技信息.2013年12期

[2]汪永红,何瑞东.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的功能与特点.科学之友.2010年9期

论文作者:李明霖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1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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