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与朱子诗学理论比较研究_儒家论文

孔子“诗论”与朱子诗学理论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孔子论文,诗学论文,理论论文,朱子论文,诗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2.2 B24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627(2011)01-0055-08

任何一种思想体系的建构都有一个渐进过程。朱子《诗集传》是其理学思想渐进过程的“前言”,他的诗学主张与儒学诗论有着怎样的渊源?值得比较研究。孔子一生极重诗学,曾谆谆告诫弟子:“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孔子重诗论诗,但对诗论的阐述自秦始皇“焚书坑儒”与“项羽咸阳火”后,未能见到系统的载述,相关的诗论散见于《论语》与诸子著作或史书中。出土的战国楚竹书的孔子“诗论”,则为研究《诗经》提供了可靠的材料。《毛诗》去孔子“诗论”不远,却穿凿附会;朱子与孔子相隔一千六百多年,但其《诗集传》却是增益创见,彰显出朱子诗学理论改造、发展、拓新儒家思想的鲜明特点。

战国楚竹书的孔子“诗论”,有完简与残简29支,约计1006字。孔子论诗所涉及的诗篇有56首,即颂诗3首:《清庙》、《烈文》、《昊天有成命》;大雅4首:《皇矣》、《大明》、《文王》、《荡》;小雅22首:《鹿鸣》、《伐木》……《大田》;风诗27首:《关雎》、《汉广》……《鸤鸠》。楚竹书的孔子“诗论”,是孔门弟子关于孔子授诗的追记,既载述着孔子当日授诗的内容,也阐释着孔子诗学的主张;既表明孔子的诗学观点,渐次显露出孔门的诗学理论,也保留着先秦时期“诗”的原初编次。楚竹书的首简由“诗”起论,依颂、大雅、小雅、邦风的类序进行论述,属于总论;再由“诗”起论,按类序分别对各诗篇进行论述,属于分论,最后有总论。

楚竹书的孔子“诗论”,对诗学的阐发具体地体现在类序的编排上,是孔子整理过的“诗”的原始面貌。类序编排的从上而下,完全不同于今本《诗经》风、雅、颂从下而上的类序。《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吴公子季札来鲁观周乐,乐工奉命为之歌的次序与今本《诗经》大体一致。仅就风诗的类序而言,比孔子“诗论”次序中的邦风分类更细。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前551年),这清楚说明季札所观的“周礼,尽在鲁矣”的周乐未经孔子整理,季札至鲁时孔子仅是7岁童子,也证明秦焚书后所传的《诗经》类序非孔子所正。孔子“诗论”先颂后风,鲜明地体现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尊卑等级观念。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礼崩乐坏,面对世道纷扰、秩序混乱,孔子在继承夏、商、周三代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创立儒家学说,理《诗》正《乐》,倾注儒家思想于其中,冀望通过“克己复礼”、“修己以安人”的伦理自省与道德自律,在言诗习礼的文化陶冶下,达到教化天下的目的。孔子“诗论”,着重“诗”的思想内涵,着重“诗”的本身意义。

楚竹书的孔子“诗论”,开篇载孔子曰:“《诗》亡离志,乐亡离情,文亡离言。”诗、乐、文并列,诗在于言志,乐在于达情,文(舞)在于有容。总论以结构一致、语气相同的句式,将三者并列推出,阐述各自特点,于平行之中又言简意赅地突出论述的重点。“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毛诗·大序》阐发孔子诗学思想,诗、乐、舞三位为一体。朱子《诗集传》开篇序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节族(音奏)而不能已焉。此诗所以作也。”他以形象的语言,论述诗兴的动因,把性、欲、思、言、咨嗟咏叹而诗作成矣的逻辑推理与不能颠覆的程序淋漓尽致地揭示出来。朱子序第一次明确地把“性”、“欲”与“诗”联在一起,视为一个意识系统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准确地阐明了诗歌创作的内在动因:人之有欲,而欲又是人的“天之性”。这既是对孔子“诗论”的继承,也是对它的重大发展。人感于物,客观外物博大无限,奔涌胸间的所思必形诸言,遂有了咨嗟咏叹的诗篇,并且这种诗篇没有穷尽。而人的七情六欲是非理性的,因此,必须用理性来规范疏导。何谓理性?理性就是千百年在人们心目中竖立起的丰碑——孔子的儒学思想。朱子《诗集传序》在孔子论诗的总体特征上,将诗的解说纳入理学范畴,写出了理学体系的前言。

楚竹书的孔子“诗论”,按颂、雅、邦风的类序编排论述,首先论颂,曰:“讼,坪德也,多言后。”讼与颂通,许慎《说文解字》曰:“坪,地广也。”形容词引申而活用为动词,释为广大并称扬“后”之功德。屈原《离骚》曰:“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王逸《楚辞章句》注:“后,君也,谓禹、汤、文王也。”楚竹书的分论,颂起于《清庙》:“《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王之德,以为其业。”明确指出颂为宗庙之礼,昭彰文王式的明君德业。《毛诗·大序》承其歌颂王德之义,《小序》则曰:“《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卒以祀文王焉。”朱子的《诗集传·颂小序》曰:“颂者,宗庙之歌”,“周颂三十一篇,多周公所定”。又在其诗中注曰:“此周公既成洛邑而朝诸侯,因率之以祀文王之乐歌。”毛诗、朱子皆认为是祭祀文王之辞,与楚竹书“敬宗庙之礼”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楚竹书《清庙》为共祭,朱子为专祭。朱子诗学与孔子“诗论”的观点,同中有异。

其次论雅,曰:“大夏,盛德也,多言……也。多言难而怨退者也,衰矣,小矣。”雅即夏,与正相通。周王畿一带原是夏人之地,王畿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其乐为正。大雅言盛德,应与颂的“坪德”同义。分论涉及的诗篇有《皇矣》、《大明》、《文王》和《荡》,四篇皆为歌颂周先王盛德之辞。“多言……也”之间有脱简,“多言”前为大的盛德,“也”之后言“难、怨、衰、小”,分论《小夏》引诗有“善辟言”的《十月》,“皆言上之衰”的《雨无正》,“则言谗人之害也”的《小弁》,多为“言难”的“怨退”之辞,“衰矣”、“小矣”之叹。由此推论,竹书的脱简当有“小夏”。吴公子季札评大雅曰:“广矣,熙熙乎!曲而有直礼,其文王之德乎?”论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与歌文王之德相对,这里所言的“怨”、“衰”与竹书所论的“怨退者也”、“衰矣,小矣”为同义,以政治兴衰为视点,论述大小雅的不同内容。《毛诗·大序》相对孔子“诗论”王道兴的歌颂之辞,提出“变风”、“变雅”之说,这是《毛诗》的贡献。朱子《诗集传·序》曰:“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之说又各有正变之列。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飨之乐也。正大雅,会朝之乐也。”不仅将大小雅作了合理的分类,而且论述了变风、变雅的内在因素,强化了孔子“诗论”蕴含的社会容量。

最后论邦风,曰:“邦风,其内勿也,博观人俗焉,大材焉。其言文,其聖(聱)善。”邦,家邦,或曰邦国,指区域而言。何谓风?《左传·隐公五年》曰:“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风,意为乐曲歌调。楚竹书的邦风,就是地方的乐调,与《毛诗》序类的国风同义。邦风的曲调,用于“博观人俗”。楚竹书的孔子“诗论”,着重不同区域不同的民俗民情以及不同的政治兴衰。《国语·周语上》曰:“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诗是双向流动的,既有下对上的诵诗讽谏,也有上对下的采诗观俗,目的在于“观民俗,知得失,自考正”。孔子“诗论”曰:“民之有戚患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将可焉。”邦风之起是民有苦难戚患,下情不能上达,风诗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开言路、知民情。《毛诗·大序》道:“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以《周南》、《召南》为正风,十三国风为变风。朱子《诗集传·序》则曰:“国者,诸侯所封之城,而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谓之风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如物因风之动以有声,而其声又足以动物也。是以诸侯采之以贡于天子,天子受之而列于乐官,于以考之俗尚之美恶,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朱子对风诗的论述更为具体鲜活,包括三个层面:风诗起源于民间,是百姓的“民俗歌谣”之作;风诗有如风吹物动而有声一样,是作者所感所诵的口头文学;风诗具有察民俗之美恶、知政治之得失的讽谏作用。朱子将风诗置于新的社会人生平台上,强调了民的重要,将民本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

楚竹书的孔子“诗论”,总论着重论述诗的思想内涵,分论着重论述诗“言志”的本身意义,无论总论还是分论,皆在儒学文化的大背景下,看重诗对人心灵陶冶的社会功用。当诗的本身涉及历史时,就在真实的历史基础上,将有审美意象的诗引向德、善的理想境界,把诗的意旨提升到道德义理的高度,以强调诗的政治教化作用是潜移默化的。从孔子论诗到汉代,流传几百年的诗在“罢黜百家”的中央集权制的操纵下列为经。为使《诗经》保持与儒家思想的一致性,汉儒以训诂传笺的方式来类比本事、穿凿附会,将倾注情感的诗教条地框定在儒学阐释的范围内,醉心于风化的道德说教,看重诗的行为规范而忽视诗本身的特征,重视诗句寻义而破坏诗的整体和谐。朱子诗学则关注诗的内在品味吟咏,重视诗的心灵感受,并集众家之长。王应麟《诗考序》曰:“朱文公闳意眇指,卓然千载之上。言《关雎》则取康衡(匡衡);言《柏舟》妇人之诗,则取刘向;笙诗有声无辞,则取《仪礼》;上天甚神,则取《战国策》;何以恤我,则取《左氏传》;《抑》戒自儆,《昊天有成命》道成王之德,则取《国语》;陟降庭止,则取《汉书注》;《宾之初筵》,饮酒悔过,则取《韩诗序》;不可体思,是用不就,彼岨者岐,皆从《韩诗》;禹敷下土方,又证诸《楚辞》,一洗末师专己守残之陋。”由此而成一家之言的朱子诗论,无论指向在诗外还是在诗内,颇具文化底蕴。

“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大序》用诗来风化天下,给立为学官的《诗经》进行传笺。齐、韩、鲁三家诗渐衰,毛氏传郑氏笺独为显学。

凸显儒家大义的《毛诗》郑笺,以传、笺方式把儒家思想生硬地注到诗中。如《王风·采葛》诗: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毛诗·小序》解曰:“惧谗也。”谁惧谁之谗?其具体解释是:“桓王之时,政事不明,臣无大小,使出者则为谗人所毁,故惧之。”将诗附上历史本事,然后断章截句地发挥着。第一章诗句,《毛诗传》曰:“兴也。葛所以为绤也,事虽小,一日不见于君,忧惧于谗矣。”郑笺则曰:“兴者,以采葛喻臣,以小事使出。”第二章诗句,《毛诗传》曰:“萧,所以共祭祀。”郑笺则曰:“彼采萧者,喻臣以大事使出。”第三章诗句,《毛诗传》曰:“艾,所以疗疾也。”郑笺则曰:“艾者,喻臣以急事使出。”在“兴”字的标榜下,以类比牵强的方法进行道德解说,把属于诗之文本的独立本体移置到与诗毫不相关的外在的儒家思想观念的喻体上。冷眼看来,儒学思想附注于具体的《采葛》诗篇中,可《采葛》诗却被传笺得七零八落,失去审美的意象与愉悦的美感,成为道德说教的工具。

楚竹书的孔子“诗论”第十七简曰:“《采葛》之爱妇。”其前有《扬之水》诗,亦曰:“其爱妇。”两首皆为“爱妇”诗,有何不同?孔子“诗论”在《扬之水》篇多了个“利”字。“利”,《说文解字》训为“恨心”,又训为“怠”。《王风·扬之水》全诗三章,每章诗分别以“不与我戍申”、“不与我戍甫”、“不与我戍许”的慨叹起句,共同以“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的企盼作结。从全诗抒发的情调来看,为征夫独身远戍异地,爱妇怀归而不得,遂有怨意,可谓“思妇”之辞。与此相对而言,《采葛》“之爱妇”,则是表达妇人独居家园,爱夫盼归而不归。这正如明代著名女文学家黄峨《寄外》诗所写:“曰归曰归愁岁暮,其雨其雨怨朝阳。”诗中表达盼望远谪云南三十余年而不能还的夫君杨慎的情感是一样的,可谓“思夫”之辞。孔子“诗论”就诗篇而论,论眼为“发于情”的“爱”字,《毛诗》郑笺,既忤孔子“诗论”之义,也违其大序所论。

朱子《诗集传》是如何传释的?“赋也。采葛所以为绤,盖淫奔者讬以行也。故因以指其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论眼着重“淫奔者”、“思念之深”,可谓一语破的。因为采集之事,历来为女性之职。诗,虽不是历史考证,但也不能忽视这一点。采葛、萧、艾的女子,即朱子论诗所说的“淫奔者”,手抚所要采集的葛、萧、艾,见景生情,以所采之物构成诗之意象,以“三月”、“三秋”、“三岁”的时间递进方式,吟诵着动于心的春情爱意。朱子之说,反汉儒诗学传统,承孔子论诗的衣钵,又推波助澜,关注诗的整体韵味,将其触角引伸到诗的情感本身,全诗三章,反复吟咏,萦绕心怀的性情一旦喷发而出,便是淫奔者思念至深的“情觞”。剔除“淫”字的理学局限,《王风·采葛》就是一首动人的情诗。

楚竹书的孔子“诗论”由总论起,论颂、大雅、小雅、邦风的诗类主旨,再由颂诗的《清庙》起,论及了56首诗。每及一诗,皆由篇名论起。尤其是第十简论述邦风的8首诗:“《关雎》之改,《樛木》之时,《汉广》之知,《鹊巢》之归,《甘棠》之报,《绿衣》之思,《燕燕》之情,曷?曰:重而皆贤于初者也。《关雎》以色喻于礼。”一简之中,两次论述到位于国风之首的《关雎》篇。楚竹书的孔子“诗论”言《关雎》好色,始虽“寤寐思服”,“辗转反侧”,终能“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循礼以求,“乐而不淫”。至于“改”、“时”、“知”、“归”、“报”、“思”、“情”之诗义,怎样理解?孔子在第十一、十二、十三与第十六简中,仍以篇名提及,深入其论。第十一简曰:“……情,爱也。《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樛木》之时,则以其禄也。《汉广》之知,则知不可得也。《鹊巢》之归,则俪者……”。第十六简曰:“……召公也。《绿衣》之忧,思古人也。《燕燕》之情,以其独也。……”连章复沓,论述邦风各篇之诗义,层层深入,情感坦荡诚挚。这表明孔子论诗着重诗的本身,着重诗的思想意蕴,着重诗义在于“言志”,在于人之情感。志之所在,皆为诗教化立意之所在。以此风行天下,可以达到“怨而不怒”、“乐而不淫”的风、雅之美。

《毛诗》郑笺的汉代诗学,去孔子诗论年代不远,虽以儒学思想为标榜,却教条式地将儒学观念生硬地灌注进诗篇中,寻章摘句,琐碎传笺,附会历史,肢解文本。这破坏了诗“言志”而“发情”的和谐性,使其丧失了文学特有的艺术感染力,只剩下抽象的儒学观念与生硬的道德说教,不但达不到教化目的,还抹煞了诗的文学特征。朱子诗学虽去孔子“诗论”上千年,其论却是弘扬着孔子诗学之义,着眼文本的意蕴与情感的体味。孔子“诗论”虽只提篇名,但层层论述已透露出所论在于诗的内在因素,“发于情”、“言于志”的诗自有醒目的名句连成一气相通的诗脉,故而不可断章取义。汉代诗学恰恰轻视了这一点,章前小序给诗定下“言大义”的基调,然后摘句搜求,淡化诗的意蕴,破坏诗的连贯性。朱子对汉儒的做法给以猛烈的抨击,《朱子语类》卷八十曰:“《诗》本易明,只被前面的《序》作梗。《序》出于汉儒,反乱《诗》本意。”朱子揭露了汉代诗学的弊病,他虽未看到孔子“诗论”,却领略其精髓,诗学之论立足文本,聚焦点放在诗的主体——人的天性、欲与情感上,体味诗篇意蕴,解释论说。

朱子《诗集传》的诗论,关注诗篇创作主体的群体性。孔子“诗论”将诗分为颂、大雅、小雅和邦风四类,论述了不同类诗的诗义。朱子则在文本的体味上,在对不同类的创作群体进行恰切的分析后,生发着孔子“诗论”大义。《诗集传·序》曰:“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方其情也。”“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又曰:雅“乃王公大人所作之诗,皆有次序,而文义不苟,极可玩味;风则或出于妇人小子之口,故或但观其大略耳。”着眼作家群,这极有见识。十五国风中向以“二南”为正风,自邶风以下为变风。十三国风中以“淫声”而闻名的是卫风与郑风。同为淫声的作家群,朱子论其不同:“郑卫之乐,皆为淫声。然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一,而淫奔之诗已不下七之五。”以数量对比,言明郑、卫有异,紧接着论其“淫”异:“卫犹男悦女之词,而郑皆为女悦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是则郑声之淫,有甚于卫。”郑风淫声的言情之诗,主角为女性,原因就在于其地离王畿较卫为远,受王教风化不多,言行少拘禁。

朱子《诗集传》的诗论,重视诗篇“性欲”、“情动”的艺术特征。孔子“诗论”及《毛诗·大序》,皆言诗志、情动,最终却归结到诗的教化上。朱子曰:“大率古人作诗,与今人作诗一般,其间亦自有感物道情,吟咏情性,几时尽是讥刺他人?”(《朱子语类》卷八十)朱子以自己的亲身体会,论述诗最感人之处是吟咏性情。在撰《诗集传》的前几年,朱子曾与张栻游衡山,相咏赋诗,得诗149首,编成《南岳唱酬集》,其《七日发岳麓道中寻梅不获到十日遇雪作此》诗曰:“三日山行风绕林,天寒岁暮客愁深。心期已误梅花笑,急雪进端更满襟。”其记后道:“诗本言志。”在今本《朱文公集》中,卷一至卷十皆为诗赋,有诗1148首,词6首。其创作虽有道德境界的体认,但更多的是诗情与理趣的结合,消除理学与文学隔膜,两者互动,相得益彰。朱子的创作实践体现着他的诗学理论。正因为如此,朱子承认“淫奔”之说,承认人的真性情。朱子诗学突破诗学家法守经的束缚,在传统儒学的人生价值取向的大文化背景下,更重诗的文学特征。

朱子《诗集传》的诗论,丰富了赋、比、兴的艺术内涵。孔子“诗论”已将诗分为颂、雅、邦风三类。《毛诗·大序》曰:“诗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毛诗》从表现方法上明确规定三义之说,这是对孔子诗论的发展。最早提出赋、比、兴的是《周礼·春官·太师》,强调太师之职是“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毛诗·大序》变诗为义,对赋、比、兴进行解释。郑笺云:“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于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按其理解,把《诗经》中的兴类诗——116首都标了出来,比和赋却没有标明。孔颖达《毛诗正义》释其因曰:“赋直而兴微,比显而兴隐。”朱子《诗集传》的诗论,既更正毛传,抽出其中19首归入赋,31首归入比,将赋、比、兴三类全部标注出来,也进一步解释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其解说明白晓畅,尤其看重赋对感情的抒发。以郑、卫为例,邶、鄘、卫39首诗,标明兴的9首,比的11首,赋的19首。郑诗20首,兴的3首,赋的16首,2首赋而兴。赋以铺述为主,创作主体见景生情,缘情造物,于人之性情中营造出一种明净的诗蕴,抒发着“淫奔者”的爱意。以此为作诗的法度,也是理解诗的准则,这就扩大了诗的艺术表现力。

朱子《诗集传》的诗论,开拓了诗篇意象的审美感悟。由赋、比、兴而来,铺叙主体与诗之所比、所兴的物体之间,有了距离。距离产生美,这是由所比、所兴之物建构的诗之意象。朱子以所解说的赋、比、兴的定义,观照诗篇的自然景物,巧借自然物象组成的典型意象与营造的创作想象,使诗富有审美的意味。“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感悟诗的审美意味,也是诗之大旨,“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朱熹:《诗集传·序》)。用诗导引人之欲,去淫邪,入正途,使人能以既定的社会的伦理道德来约束自身,自觉地循依理学限定自身。

楚竹书的孔子“诗论”,就孔子整理过的诗三百,以总论、分类论、重章叠论的形式,阐明孔门诗学理论。其论宏观鸟瞰,注重论诗的内在涵义,注重论诗的整体。汉代诗学背离孔子“诗论”,寻章摘句,穿凿本事,将其变成抽象的儒家道德伦理说教。朱子《诗集传》对汉代诗学虽有依其说之事,但更多为辨伪新论,与孔子论诗不期而合。遇合之中,以理学说诗,改造增益,将《诗》的解说议论纳入理学的思想体系中,以经过改造的儒学新成果——理学来疏导人性,节控非理性的人欲。这对汉代诗学是反叛,对孔子诗论是发展。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使朱子的《诗集传》直斥《邶风·静女》、《鄘风·桑中》、《卫风·木瓜》、《王风·采葛》、《郑风·将仲子》、《齐风·东方之日》等24篇“风”诗为“男女淫佚之作”,浓重的道学酸味,是其缺憾。

中国文学史、中国学术思想史乃至中国文化史,前有孔子,后有朱子。“孔子集前古学术思想之大成,开创儒学,成为中国文化传统中一主要骨干。北宋理学兴起,乃儒学之重光。朱子崛起南宋,不仅能集北宋以来理学之大成,并亦可谓其乃集孔子以下学术思想之大成。此两人,先后矗立,皆能汇纳群流,归之一趋。自有朱子,而后孔子以下之儒学,乃重获新生机,发挥新精神,直迄于今。”①战国楚竹书的孔子“诗论”辉映着朱子的《诗集传》,朱子在孔子“诗论”静静卧于地下时,其诗学理论与孔子“诗论”一脉相承,不仅传承儒家思想,而且改造创新,将其发展推向高峰。比较研究孔子“诗论”与朱子《诗集传》的诗学理论,不仅可以使显学式的理学研究向纵处深入,更可以使诗学研究进入新境界。

注释:

①钱穆:《朱子学提纲》,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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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诗论”与朱子诗学理论比较研究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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