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突破部落社会束缚的意义看周初的改革--兼论五种社会形态_政治文化论文

从突破部落社会束缚的意义看周初的改革--兼论五种社会形态_政治文化论文

从突破部族社会桎梏的意义去认识周初变革——兼谈五种社会形态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形态论文,部族论文,桎梏论文,五种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0)03—0005—07

殷周之际变革的内容和过程,过去已有极多的论述。本文不再重复那些人所共知的内容,只想从宏观的理论角度,就周初变革所具有的“突破部族社会桎梏”的意义,再作一些阐发。关于这一问题,已往虽有认识,但我感觉尚不够深入。特别是,关于部族制度本身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所具有的巨大制约和束缚作用,以往的认识显然不足。

自王国维提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巨于商周之际”(注: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第二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以后,殷周之际的变革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对于这场变革的作用、影响和意义,正如有的学者所总结的那样,有“迥异说”和“微殊说”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注: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论纲》,《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 我个人是赞同“迥异说”的。我认为,周人于代殷之初所试图建立的,本来仅仅是仿效殷代政治模式的、以周为领袖国的方国联合体王朝。武王克商以后,“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并没有消灭殷国,只是令殷人作为邦国联合体之一员服从于周,正如周曾经长期作为邦国联合体之一员服从于商一样。倘若失败的殷人能够从此甘心屈居于从属的地位,那么周代未必不会像殷商一样,成为一个众多方国林立的时代;至少在周初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段内,像殷商那种“众邦林立”的状态,很可能会延续下去。

但是武庚的叛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局面。周公东征胜利以后,出于巩固统治的考虑,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了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改革,实行“天下宗周”的分封制度,改变了周初那种不平等方国联合体的政治格局,以武装殖民的方式在广阔的地域内建立起众多周系诸侯的强大据点,把周王朝改造成一个大规模的、宗法化的、以周王为宗主的同姓诸侯为主、异姓诸侯为辅的新型王朝。在这一改造过程中,周人原有的成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所具有的文化特性,与现实的迫切政治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以“长治久安”为目的,以分封制度为基石,创建了发达的、以礼乐制度为基本特征的农耕文明政治—社会结构。

周人实行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宗法分封,具有多方面极其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就国家政体而言,它大大促进了国家制度的发展进步,改变了夏商时期亲族聚居、一族即是一“国”的政治结构;在打破旧式部族方国血缘界限的基础上,以周王授土授民的名义赐予,建立起一批以周人为统治族的新兴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大批的殷遗民和其他一些商代强大方国的贵族、平民,以宗族为单位,整族整族地被迁往各周人封国,由封国统治者“率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进行分化式管理。文献中记载被分封的所谓“殷民七族”、“殷民六族”、“怀姓九宗”,就是典型的例子。其结果,一是殷人的旧有势力脱离本土,云散四方,被分别羁绊,已不可能重整聚合,死灰复燃。二是这些由周王“授土授民”新建的国家,已经不是旧式一族聚居的方国,而是由周人、本地土著以及外迁的殷人和其他方国各部族混合,以周人为统治族的新型国家。虽然各族之间依然是各自聚居,但是一国之内则是各族混居,由是而使过去那种以血缘为标志的“族国”在周系诸侯内不再存在,这就为未来向成熟的地缘国家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同时,这些分封的诸侯国家不但在名义上属于周天子所有,在实际上也须在相当程度上听从周王的指挥,并承担各种义务和责任。它们与周王室的关系,已不再是方国联合体中的成员与首领,而是臣属与君主的关系,从而使王权大大强化。这种变化,正如王国维所说:“由是天子之尊,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周代的诸侯称呼周王为“天王”、“天子”,而决不敢称“大邦周”,自己也决不敢称“小邦晋”、“小邦鲁”;这恰恰体现了殷周国家体制的根本差异。要而言之,从这一时代起,中华民族的先民才第一次具有了“天下一体”的观念。当时的诗人所吟唱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便是这种观念的生动反映。而殷代则无这种观念,即使在“小邦周”与“大邦殷”关系最密切的时候,二者也并非一体。

而作为中华民族主体民族的华夏民族的生长聚合,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由是观之,商周之际的变革,的确意义重大。实际上,中国国家形态之所以能够完成由早期国家向成熟国家的过渡,中华民族的主体民族华夏族之所以能够在那么早的时期就趋于形成,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之所以在周代就得以基本确立,无不有赖于殷周之际的变革。所以,王国维所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确是不易之论。

不难看出,由周初的变革所促进的“国家体制的发展、民族格局的形成、文化精神的确立”这三个方面中,对于中国历史发展最关键、最具重要意义的变化,是国家体制的发展。正是由于周初的变革促使周人在国家体制上完成了从早期的血缘与地缘相结合的族邦国家向成熟的地缘国家的过渡,“华夏居中,四夷在外”的多民族统一体格局才得以随着诸夏的强大而逐渐形成,“群体本位”文化才得以超越族邦文明的狭小范畴而成为整个华夏民族的文化精神。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传统亦因此而具有了得以绵延不断地生存发展的基础,从亘古走到今天。从这一意义上说,西周初期的政治改革,其历史影响至深至远,功绩至巨至伟。

周初的改革,使中国历史从此走上了一条迥异于其前的族邦结构社会的崭新发展道路。它使生活于广大地域的人们开始突破狭小的血缘组织的桎梏,而形成了一种以语言文字、道德伦理和风俗习惯等文化认同为纽带的、强固紧密的精神凝聚力量,从而具有了不断向更高社会阶段发展的现实基础。

族邦结构社会是一个涵括广泛的概念。不但前国家形态社会组织的部落和部落联合体属于族邦结构社会,包括早期国家初始形态和典型形态的夏、商乃至西周时代,都属于族邦结构社会。世界许多民族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族邦结构社会是一种具有极强稳定性的社会。南北美洲、非洲、大洋洲的众多民族正是由于始终未能挣脱族邦结构社会的桎梏,所以一直停留在相对落后的发展阶段。

关于族邦社会具有顽强的相对稳定性的原因,不少文化人类学的学者在研究酋邦的时候已经从结构功能的角度深入地探讨了这一问题,诸如指出其在政治技术上对于复杂的社会因素具有较强的包容能力、控制能力和适应能力,等等。并且说明:酋邦虽然具有向国家形态的过渡性特征,但它本身却是一个“特定的社会阶段”。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酋邦与国家的关系“有两种可能,一是可能向国家转化,二是可能不向国家转化”(注:参看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第四章,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7页。)。 人类在世界范围内的历史活动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在地球上有人类活动的六大洲中,除了欧亚两洲,其他四大洲中,南北美洲、大洋洲和非洲的大部分的人类社会,从亘古直至近代,始终都未能走出族邦社会。而在过去,由于我们深受进化论和发展史观的影响(注:从我们今天来看,唯物主义的发展史观在其形成时期,显然深受当时最先进的自然科学技术进步与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我们总是倾向于从“人类社会必然要不断地由低级阶段走向高级阶段”的角度去认识每一个具体地域的人类社会。已往那种认为“殖民者的入侵打破了美洲社会的原有历史进程”的观点,就是这种认识的典型体现。但在实际上,历史的发展往往未必如此。历史已经证明:并不是每一个地域的人类社会都一定会必然要不断地由低级阶段走向高级阶段。正像人类学的研究所告诉我们的:很多族邦社会直到被近代的观察者发现之前,已经以其自身固有的形态存在了成千上万年;倘若没有外部世界的介入,我们大概无法预测它们还能延续多久。

南北美洲、大洋洲和非洲的许多人类社会之所以始终停留在族邦阶段,至少其中的相当一部分显然并不是由于自然环境的原因,因为上述大部分地区的自然环境并不恶劣。所以,倘若单纯应用汤因比的“挑战与回应”的理论,恐怕便很难回答这个问题。这或许启示我们:要解释世界范围内的不同地域人类社会在发展进程上所表现出的巨大差异,仅仅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不够的,同时还应从人类社会内部去寻找原因。

而若由此去进行分析,则不难发现:族邦结构的社会之所以具有一种顽强的相对稳定性,除了上述文化人类学者所分析的诸种因素之外,还存在着另一方面的原因,即:由于在族邦社会中每一族邦内部的血缘纽带都极其紧密而难于突破,而对于外部的排斥却十分强烈;同时格局又相对狭小,而族邦间的冲突和争斗却十分频繁;这种族邦结构社会的人口增殖既缓慢,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也很艰难,大量的人口、财富和科技文化积累都在狭小的族内空间和频繁的族际斗争中淹没和消耗了。所以,族邦结构的社会对于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传承具有巨大的阻碍和桎梏作用。它使得在广泛地域范围内的人们的交流和联系无法充分发展,始终处于一种相对割据和封闭的状态。在族邦社会中,其生产经验、科技发明,特别是文化艺术的创造和政治制度革新,乃至信仰礼仪、风俗习惯,都基本属于本族邦所独有,而很难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总结和提高。不同的族邦之间当然会存在经济与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但是敌对排斥和封闭垄断的状态显然成为发展进步的巨大障碍。因此,直到近代乃至现代,即使是生活在极其优越的自然环境中的族邦社会,其变化也是极其缓慢的,大多表现为一种长期停滞的状态。

美洲的玛雅文化,在古典时期已有200多个城邦, 每个城邦都有数万人口,已经发明文字和金属制品,有气势雄伟的辉煌建筑,相当发达的天文历法。但是,当近代的欧洲殖民者登上这块陌生的大陆的时候,遇到的只是一些大都仍然处于母系氏族阶段的原始部落,昔日的盛景久已荡然无存。虽然我们目前还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人类中断了在这片自然条件优越的生存环境中的前进步伐,并向后倒退;但不管怎样,有一点认识应当是确切无误的,即:即使是在玛雅文化发展的极盛时期,它也显然没有突破族邦结构的局限。因为人类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已经打破狭隘的血缘纽带桎梏而进化到文化民族阶段,在广泛的地域内具有了共同的经济形态、语言文字、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和心理认同的人类社会,无论遇到怎样巨大的灾难和挫折,其已经积累的基本文化与科技成果都不可能完全消失,更不可能重新倒退回诸如母系氏族社会这样原始的发展阶段。

以汉民族为例,其历史发展曾经历过反复大起大落、兴衰交替的过程。由于天灾人祸的摧残,多次出现过在广阔的地域内“十室九空,赤地千里”的惨状。例如在西汉王朝的兴盛时期,人口已达5 000多万; 但是到了三国时代,经过长期的战乱消耗,人口竟然降至700余万, 重新回复到商代晚期的人口数目(注:根据学者研究,商代晚期的人口已达到780万左右。详见宋镇豪著:《夏商社会生活史》,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页。),已经明显低于古典时期的玛雅人口。 但就是在这样极其衰微的时期,汉民族也仍然是一个具有强固的文化认同与心理凝聚力的整体,她作为一个在广大地域生存发展的复合的“文化民族”,其共有的经济形态、语言文字、政治制度、文化精神乃至风俗习惯的纽带依然强劲。所以,尽管在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过时间不算短暂的割据状态,还多次出现过北方的戎狄纷纷“入主中原”的局面,但生活于广大地域内的汉族人民在文化传统与心理归属上对于民族共同体的执着认同却从未动摇,这决定了中华民族的主体决不可能倒退回夏商时期“万邦林立”的状态去。

而玛雅文明则不然。玛雅文明的文化与科技成果显然未能超越族邦的范畴,而成为美洲印第安人的共同财富。所以,随着玛雅文明的衰落,玛雅的文字、科技与文化全都消亡了。当今天的人们面对着玛雅神庙中遗留下来的长达2 500字却无法完全解读的铭文的时候, 既惊叹当年玛雅人文明发展的高度,又充满着无可奈何的遗憾。

这说明,族邦结构的确是一种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巨大制约和局限作用的社会形态。

族邦结构社会的局限在于:它虽然也可以得到规模相当惊人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始终被局限在族邦自身的格局之内。同一种族的不同族邦间虽然存在着由共同的血缘和文化渊源结成的联系纽带,但各具特性的族邦间差异与隔阂却使这种联系纽带缺乏更为深固和广泛的同一性基础。至于在不同种族的族邦之间,其差异与隔阂就更加明显了。而且,就任何一个族邦而言,其自身社会与文化传统的延续都是以它所具有的武力作为生存支柱的。而族邦的武力不管多么强大,总有衰落之时。一旦武力衰落,或者碰到了一个更加强大难以抗衡的对手,这个族邦的文化也就随之衰落甚至湮灭了。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不妨再让我们看一看在中国的历史上也曾发生过的、与玛雅文化类似的事例。现代考古的成果告诉我们:四川广汉的三星堆文化及相临的古代巴蜀文化代表着一个久已失落的古代文明,这个古代文明曾经有过相当辉煌且极具鲜明个性和特色的过去。作为区别野蛮社会与文明社会界限的主要标志——城市、金属器物和礼仪性建筑,这个古代文明都已具备。但我们今天对它的确切历史却一无所知,既不知道它怎样产生和发展,也不知道它因何而灭亡。只能通过对出土的大量造型极为奇特的青铜器、有别于中原文字的古巴蜀文字(注:根据学者对“蜀族铭文戈”和“巴族铭文戈”的考证,不但古巴蜀文字与中原文字不同,古蜀族文字和古巴族文字也是两种风格迥异、判然有别的不同文字。这更说明了族邦文明的狭隘性和局限性。详见《三星堆文化》一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规模宏大的古城墙和祭祀中心的残迹的考证,大略知道这是一个三四千年前的古代文明。“当着它正处于隆盛状态时,却于商末周初戛然而止,给人们留下一连串扑朔迷离的难解之迷,凸显出一大片需要填补的巴蜀古史研究的空白。”(注:见前引《三星堆文化》序言。)这表明:即使是充分发展的族邦文明,其抵御外力的能力也是相对脆弱的。这与华夏民族形成以后的历史恰成鲜明对照。

中外历史上屡屡出现过的、曾经发展到相当高度而又重新归于湮灭的众多族邦文明的历史告诉我们:由早期国家发展到成熟国家,并不是一个必然的、一定会完成的历史过程。已往,当我们由于深受进化论和发展史观的影响,因而把研究的目光主要投注于那些已经获得充分发展的机会和展现出充分发展的结果的民族和国家的时候,一方面,我们自然而然地忽视了对于那些已经消失和夭折了的古老文明的认识,另一方面,我们又理所当然地把人类社会必然要不断地向更高级阶段发展视为一个不容置疑的客观规律。然而,一旦我们脱出这种思维定式的局限便不难发现:这种过于乐观的、认为人类社会必然会不断发展的观念其实是颇为片面和盲目的。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从人类文化发展的角度看,许多比较简单的文化因素(如陶器)在许多地区都有重复的发明。而越是高级的文化因素,重复发明的可能性和概率就越小。国家政治是一种非常高级的文化因素,历史证明,它在世界各地区的重复发明是非常少的。大量的早期国家都是某个地区内国家政治文化传播的结果。”(注:见前引《中国早期国家》,第64页。)个人感觉:这一判断不但适用于由前国家形态到早期国家的发展,也同样适用于从早期国家到成熟国家的发展。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倘若我们生活的地球只有北美洲这惟一的一块大陆,那么人类今天的状况将会怎样?尽管那里的自然条件非常优越,尽管那里曾经出现过十分辉煌的古代文明,但它的今天显然只能是仍然处于氏族社会阶段,而且我们无法断言它必定会向更高形态发展——除非我们完全无视它虽然经过了成千上万年的漫长岁月却直至近代依旧处于极其原始状态的客观事实。

美洲和其他一些地域的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告诉我们:优越的自然环境,相当高度的科技与文明积累,都并不能导致人类社会一定要向更高阶段不断发展的必然结论。生活于任何一个地域的人类社会,倘若不能突破族邦结构的局限和桎梏,那么即使已经具有了相当发达的文明成果,其前途依然是吉凶未卜:它有可能继续向前发展,也有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而急剧倒退,甚至使原有的所有成就荡然无存。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商代的经济、科技、文化和人口较之夏代有了极大的进步,便因而断言它一定会继续向前发展;正如我们不能因为古典时期的玛雅文明较之其前时期远为进步,便断言它必定会继续向前发展一样。特别是,如果说古埃及文明和古两河流域文明的衰落是由于波斯帝国的兴起的话,那么导致玛雅文明衰落的原因则是相当神秘的:至少,我们今天尚不能确定它的衰落是由于另一更加强大的新兴文明的介入,而很可能恰恰是由于其内部自身的原因。倘若真是如此,它所给予我们的启示就更加耐人寻味了。

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结果促使我们进一步去深入思考有关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以及导致人类社会进步的因素等历史学的重大问题。

人类社会已经存在了上百万年,而其取得巨大进步和发展变化的时期则是在最近的这一万年(亦即地质学所谓的全新世)。倘若将这最近的一万年视作一个完整的过程,我们便很容易发现:如果说在这一过程开始的时候地球上所有的人类社会都大致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话,那么在其行将结束的时候,不同地域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已经天差地别、判若云泥了:有的已在考虑“后工业社会”的问题,有的则仍然处于“前国家阶段”——至少在南北美洲、非洲和大洋洲,我们可以看到非常普遍地存在着一种作为极其稳定的社会组织结构而长期延续的前国家形态。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了这种巨大的差异?

我们都知道,社会的进步主要取决于生产力的进步,而生产力的进步依赖知识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一般来讲,知识积累越丰厚、科技越进步的人类社会,其得到充分发展的机会和可能便越大。那么,何以在美洲和大洋洲这些自然条件并不恶劣的地方,知识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如此艰难?何以一些科学技术已经相当发达的古代文明未能获得充分发展便迅速衰亡?例如,埃及和巴比仑都是知识积累与科技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仅以数学为例,在大约相当于我国夏商之交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古埃及人对于圆周率的计算已经精确到3.16;几乎与此同时,古巴比仑人对于圆周率的计算已经精确到3.125 。 而直到距其1500年之后,在我国的第一部数学书《九章算术》(约为汉代)之中,圆周率仍然是极为粗略的3。既然文明发展得如此之早又如此之高, 何以那里的社会的演进并没有呈现由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序列过程?

从世界范围的人类历史来看,历史上既有一些循序渐进地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的人类社会,也有很多长期停滞在某种状态而几乎没有变化的人类社会,还有不少已经发展到相当高度又走向衰落乃至灭亡的人类社会。是哪些因素造成了这种多样化的发展状况?——这些问题都期待着历史学做出实事求是的、具有真实说服力的回答。而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求史学工作者具备积极进取、勇于突破固有思维定式束缚的开放心态。

应当承认,我们以往是过多地关注了不同地域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性、规律性,而忽视了其多样性——将“五种社会形态”当做“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过多地强调了不同地域的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和向更高形态发展的必然性,而忽视了其停滞乃至倒退的可能性。事实已经证明:就任何一个具体的人类社会而言,它都存在着发展、停滞、倒退等多种可能,而并不存在一定会发展的必然性——这种认识对于我们来讲可能是新颖的和难于接受的,但历史的实际的确是如此。从世界范围看,人类社会既有持续发展的,也有长期停滞乃至倒退的,还有已经发展到相当高度又走向衰亡的。我们以往对于这类历史现象基本是不予注意的,虽然并非全无考虑和解释,但显然解释得非常简单粗陋。

中国史学发展的困境就在于:它始终摆脱不了政治因素的制约和干扰。相对于经济学、法律学、社会学甚至政治学,史学研究受到的“左”倾影响似乎尤为严重。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史学观念的保守和滞后,所以,历史学非但不能摆脱政治因素的制约和干扰,而且对于现实的政治需求反而起着一种事实上的阻碍作用。例如,在当代中国,出于现实的社会发展与国家利益的需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提倡“多样化的世界”,已成为我国人所共知的政治理念和国家利益诉求。而史学却仍在固守着传统理论,强调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强调“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性和普遍适用性,从而使自己陷入十分尴尬和可笑的境地。因为,既然今天存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何以过去就不能存在“有中国特色的历史道路”?既然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多样化的现实,那么何以不能同样有过多样化的历史?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不但今天不同国家和地域的人类社会的发展道路、文明形态和文化精神是多姿多彩、各具特色的,古代的人类社会也同样应当是如此。

历史告诉我们: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和国家的人类社会,并不存在一个同一的、依次演进而一成不变的发展模式;今天我们正在建设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是由有中国特色的历史上的中国发展而来的;正如今天的世界是一个多样化的、不同国家各自遵循符合其国情的道路向前发展的世界一样,古代的世界也是一个多样化的、不同民族和国家各自依据其不同具体条件而表现出不同发展特色和发展途径的世界。

【收稿日期】 199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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