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服务产业化的新模式与新政策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模式论文,新政策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本目标应当是:实现农村小康化、农业现代化、农民文明化、环境优美化。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是实现农村服务产业化。为此,要摒弃官办的农村服务旧模式,开创富有生命力的新模式,这就是“民营国助、合作为主”。为促进农村服务产业化,需要一整套新政策。
一、农村服务产业化是实现农村基本使命的战略举措
中国的农村、农业和农民,在世界上堪称最广、最大和最众。解决好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面临的基本课题,关系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
当代中国,没有一个领域比农村变化更巨大、更深刻;然而,也没有一个领域比农村面临的问题更严峻、更紧迫:农民收入有提高,但仍处在最低行列;农民生活有好转,但仍处于低质阶段;农村生态环境有改善,但仍呈恶化趋势;农业资源总量多,但人均资源量少;农村经济结构转变,但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市场建设加强,但市场体系很不健全;农民文化有进步,但依然构成文盲大军;农村地位有加强,但仍被自觉不自觉地忽视。勿庸讳言,从旧农村和旧体制下脱胎出来、正在向现代化、市场化转变的中国农村,还是一种二元结构、多重矛盾的复合体。直面当代中国农村和农业,不能不令人心情沉重地看到:贫穷、原始、愚昧和污染的魔影,依然游荡在古老华夏的中西部大地。鉴于此种国情、农情,当代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和使命是:消灭贫困,实现农村小康化;消泯原始,实现农业现代化;消除愚昧,实现农民文明化;消弭污染,实现环境优美化。
为实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需要采取一系列战略举措。具有全局意义的一项战略举措就是实现农村服务产业化。所谓农村服务产业化,就是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到产业化高度加以认识和发展,至少包含以下意义:农村服务活动实现专业化,社会化;农村服务内容多样化,综合化;农村服务手段规范化,现代化;农村服务市场健全化,体系化;农村服务经济效益化,自强化。这就是说,变传统的作为“事业”的农村服务为作为“产业”的农村服务。或者从更广义的意义上理解,使农村服务业象物质产业部门那样,既创造效益,又创造价值,开拓出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路子。从而,促进农村相关的经济技术部门、组织、社团联合协作,形成以农村合作组织为依托的多成分、多渠道、多形式的服务供给系统,承担起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领域分离出来的共同职能,使生产者专心从事他人无法代替的生产活动,以有效提高其劳动生产率。实现农村服务产业化,旨在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系列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巩固和发展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成果,提高其规模效益,开创农村新的远大的未来。可以说,发展农村服务产业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客观必然性。
首先,发展农村服务产业,是农业生产力提高的必然趋势。伴随现代农业以高生产力冲破传统农业锁枷、诞生于世的过程,渐渐撕破农业和逐步成熟的服务业之间的原始家庭纽带,同时又创造一种更高级的服务需求和新型服务业。在现代农业经济基础上,农业“销、产、供”的协作性加强,于是,农业和农村经济与社会化服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的专业分工。它体现了农业生产力由低到高、生产对社会化服务的依赖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也揭示出发展农村服务产业是生产力提高的必然趋势。
其次,发展农村服务产业,是完善农村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措施。我国农村第一步伟大改革开创出以农民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它对突破中国农村旧经济体制,推动农业和农村进入发展商品经济新阶段,促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赋于农民生产自主权,提高主要农产品总产量等,都创造出举世公认的成就,堪称世界农业史上的奇观,中国农村第一步改革的奇迹。然而,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农村经济新体制也存在局限性:一是千家万户分散经营,难于连接大市场;二是农户力单财薄,难于形成规模经济;三是生产专业化水平低,难于持续发展商品经济;四是农村社会化服务薄弱,难于满足农民翘首企盼的多种服务。因此,通过发展农村服务产业化道路,形成服务体系,扩大服务内容,更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益,实乃完善农村新经济体制的必要步骤。
再次,发展农村服务产业,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必备条件。历时10余年的中国农村改革,已打破几千年的农业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大规模向专业化、商品化发展。目前,全国农产品商品率已达到60%以上。在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两个转化”过程中,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体系为载体,以市场信息为耳目。通过发展农村服务产业,特别是农产品购销、技术和信息服务,把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结合起来。可以说,农村服务产业化是通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市场化远大目标的桥梁。
最后,发展农村服务产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化的必由之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科技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不仅包括机械化、水利化、电子化,而且还应包括良种化、生态化与持续化。实现这些目标,决定性措施在于采用现代科技技术,建立和健全科技服务体系,诸如科技成果推广和培训体系;良种培育、繁育、推广体系;技物结合、科学施肥、用药服务体系;农产品深加工体系;节水、节能、高产、优质、高效的“三节二高一优”型大农业生产体系;以及治水、治沙和治“三废”,控制农村人口暴增,控制环境恶化等“三治、三控”型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建立起上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便能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点落实到农业和农村。加速全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同样,发展农村服务产业对于实现农村小康化必不可少。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差异悬殊,自然资源分布不相平衡,农业劳动者素质高低不齐和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因而,导致农村富裕的速度有快有慢,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甚至有部分农业生产者在没有社会支持下会陷入贫困而不能自拔。这也导致实现广大农村小康化的艰巨性。通过发展农村服务产业,大力弥补不同地区农业资源的缺陷,提高广大农业劳动者素质,提供综合化服务,从而创造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地区劳动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条件。
事实证明,发展农村服务产业威力巨大,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国各种涉农技术经济部门、组织、社团都积极投入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形成各行各业兴服务的热潮。象农村供销合作社,国营粮食、食品、外贸部门;农业、林业、农机、水利等部门;各级科委、科协,以及各种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民营”型科技实体;乡、村一级的村社服务组织;农民自办的农业协会、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都为发展农村服务产业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多种富有成效的、实现农村服务产业化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1.合作组织完善服务网络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如供销社、信用社等,依靠自身网点普遍、实力雄厚、设施配套的优势,将设在县、乡、村的各类服务网点完善发展,联网成体,构成多功能、系列化农村服务网络。
2.农技机构创立服务实体式。国家设在农村的农业科技事业机构,如农技站、水利站、植保站、农机站、土肥站、防疫站、良种站等转轨变型,单独或联合开展服务活动。
3.科技先导科商结合开发式。农村供销社和专业科技机构或科研院校相结合,以新技术为手段,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基地。
4.农商联合集团服务承包式。农业部门、农业院校和农村供销社建立联合集团。以合同形式对农民大田作物实行承包服务。
5.横向联合“三跨”一体服务式。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供销社、农林牧以及其他涉农技术经济部门优势互补,结为服务联合体,共演农村社会化服务“大合唱”。
6.“贸工农”相融合系列服务式。这是技术含量较高的、贸易、加工和农业生产相互融合的系列化服务方式。这种方式又有多种类型:有的以外贸公司为“龙头”,形成“公司+农户”型;有的以科技服务公司为主体,形成“技工贸”一体型;更多的是以农村供销社为依托,形成“销产供”一体型。
7.农商联手技物结合服务式。农业技术机构和供销社联合起来、技物结合、优势互补、共兴服务。例如,广泛兴办的“庄稼医院”、“测土配肥站”中,就有许多是农商联合共办的。
8.政经一体社区统一服务式。这是农村基层行政机构和社区经济相互结合、由村民委、村民小组演变而产生的服务方式。现在,许多社区采取统一服务形式,统一管理、协调社区内的服务工作,诸如统一机耕、统一排灌、统一治虫、统一防病、统一收获等。
9.联合村社共办综合服务站式。广大基层供销社以原有服务为基点,并与地域性或村级服务组织联合,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站,把农村服务向深度、广度扩展。其具体做法是:基层社提供会计、商品;请村干部或村委会出人员和房屋、设施。双方联合起来,开展多种服务。
10.专业合作自助服务式。这是由农民自愿组合、自主决策的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技术协会。也有的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技术协会是由供销社引导、帮助组织起来的。这类自助型组织,多建立在饲养业和技术作物领域,具有民办、民管、民享的特点,符合农民要求,被称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各地区、各部门以地、以情置宜,选择适宜的农村服务产业化方式,都取得了丰硕成果。
然而,在我国发展农村服务产业化过程中,由于旧体制、旧观念和旧思路的影响,或者以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单位利益为重,也或者是缺乏经验,因而导致种种问题:一是政出多门,自树大旗,自封核心,难结成合力。多家“各吹各的号,各奏各的调”,导致服务力量分散,服务体系重复,服务效益降低。二是思路陈旧,“官办”味浓,行政包办,无实质内容。不少地方按照“官办”式思路去发展农村服务产业,行政命名子、搭班子、挂牌子、盖房子,服务者凌驾于被服务者(农民)之上,靠非经济手段,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其接受服务,农民不得实惠反加重负担。三是服务错位,挤办流通,弃长用短,未能偿农民所愿。在新建的农村服务机构和实体中,有的不顾条件,弃优扬劣,“蜂涌”挤向流通,争一点商业利益维持生计。致使许多难得的科技人员学非所用,充当“小贩儿”,服务错位,浪费严重。四是科技薄弱,推广落后,成果难转化为生产力。在我国具有实用价值的、多达7万多项农业科技成果中,大约有1/3得到推广应用,而其余2/3还未能推广转化为生产力,科技资源损失严重。还不可忽视的是,作为被服务主体的农民,既企盼科技服务,又对科技认识能力、接受能力和应用能力低。他们怕担风险不敢用,缺乏科技知识不会用,思想守旧不愿用。五是不分服务种类,一律要求服务无偿,形成认识误区。在农村服务产业的各项服务中,大体可以划分为二大类:一类是直接产生效益的服务;另一类是不产生效益的服务。属于前者的服务是大量的,而属于后者的较少。从市场经济原则和振兴服务产业出发,对农村服务经济应区分类别以决定是否有偿或无偿。现在的倾向是,对有偿还是无偿服务不作具体分析,把服务与效益对立,认为服务就是无偿,或者说真服务等于无偿,有偿等于假服务。由这种认识偏误出发,服务便只能提供使用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这样便无法把农村服务发展成为具有内在壮大机制的服务产业。因而,要保证和维持服务供给,只能靠从外部(例如国家)不断注入资金。这实际上是重蹈产品经济体制下“官办型”服务的老路。为开创农村服务产业化新途,必须转变观念,跳出认识误区,采取切实对策,克服上述种种问题。
二、“民营国助,合作为主”是农村服务产业化的新模式
我国农村服务产业化已迈出了通往成功之路的第一步。然而,研究国内与国外,总结经验与教训,可以得出一条清新思路:要开拓一条“民营国助,合作为主”的农村服务产业化新模式。
“民营”者,即民间自建、自主、自营、自强的,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的农村服务体制和体系。“国助”者,就是国家对农村民营服务给予多方面支持,包括经济帮助、税收优惠、信贷优惠、法律支持等。国家通过这些支持手段对农村服务业发挥引导和调控作用。“民营”服务组织,是决策自定、班子自搭、资金自筹、经营自主、牌子自闯。目前,我国农村应运而生的、挂靠在供销社的大量农民专业社或专业协会,以及2万多个民办科技实体,就是通过“民营”之路走入农村服务的广阔天地。“民营”农村服务产业化发展模式,具有以下特性和优势:
——破垄断,除分割,利于建立服务大市场。“民营型”农村服务,既不受制于部门的“条条束缚”,又不局限于地方的“块块封锁”;它受市场需求驱动,纵横而捭阖,左右而逢源,从而建立起“无县界、无省界、无市界、跨国界”的农村自由服务统一大市场。这是对“官办”型农村服务产业模式的根本性突破,也正是“民营”型服务产业模式的富有生命力的优势。
——无官衔,无衙门,形成服务新机制。“民营”型农村服务业,一无“衙”,二无“官”,三无“铁饭碗”;同时也不吃“大锅饭”,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人员自由,能进能出,农村广阔服务业可自由吸纳“民营”服务人员。这样,压力、动力和吸力等“三力”合一,推动各类服务业实体深入农村,服务农民。这是与“官办型”农村服务体制完全不同的新机制。
——无形商品,创造财富,振兴服务新产业。在“民营”型农村服务产业的观念中,正本清源,服务被视为商品,即无形的商品,也创造财富。从这种新观点出发,彻底摒弃“无偿服务”观,而转变为“有偿服务”。也就是说,价值规律成为发展农村产业的基本准则,即农村服务运用价值规律实现产业化,即实现优质服务的自身价值,从而能够自我发展,全面兴旺。
——同呼吸,共命运,紧连农民和农村。“民营”型农村服务业,以“三农”为其发展的深厚基础:农民是基本服务对象;农业是首要服务中心;农村是广阔服务领域。只有想“三农”,联“三农”,把根扎进“三农”的沃壤中,“民营”型农村服务业才能枝叶繁茂。它决定了“民营”服务企业能够深入农村捕捉服务需求,结合实际提供服务项目,方便农民改善服务方式,适应竞争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这是广大农民真正盼望和欢迎的。
与“民营”农村服务模式相反,“官办”型农村服务发展模式,就是政府通过建制的各种职能部门垄断各个领域农村服务的体制和体系。这种体制和体系,以行政为中心辐射向全国农村的四面八方。它们的建制程序可以描述为:在“长官”决策之后,接着是:官搭班子-→官拨款子-→官盖房子-→官刻戳子,从而建成了凌驾于农村之上、农民之外的“座座服务机关”,也可以称之为“服务衙门”。象我国在内贸、外贸、农业、金融、林牧、农机等涉农服务体制和体系,都大体是走的这种“官办”道路,形成大大小小的“官商”、“官农”、“官工”、“官科”等等。概括起来,“官办”农村服务体制和体系具有包办化,机关化和官僚化的严重弊端。
不可否认,我国改革开放前形成的各种农村服务体系,都是适应产品经济体制需要的产物。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它们都曾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特别是产品分配体系的效率是很高的。然而,“官办型”农村服务体制和服务体系的弊端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十分严重的。这种旧服务体系的弊端是由旧体制所固有的缺陷所决定的:
——条块分割,垄断割据,服务市场,支离破碎。各级行政部门自成服务体系,中央部门纵向下伸,地方部门横向扩展。结果,前者形成“条条垄断”;后者则构成“块块割据”。如是,“纵垄断”与“横割据”,严重肢解了农村经济的完整机体,农村市场、包括农村服务市场也陷入支离破碎的境况。
——级级“衙门”森严,层层“以官为本”。行政部门与服务企业职责不分,机构重复,相互交插;人员雍肿,浮于上层;名为服务机关,实为服务衙门;高高在上,脱离农村。群众反映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更有甚者,相互内耗,忙于争部门利益,无法全力投入发展农村服务产业。
——本应为民解难,反增农家负担,引起强烈不满。更有甚者,借服务为名,新设机构,增加人员,摊派费用;甚至强迫服务,不服务也收费。这种“服务”不仅无法给农民带来实惠,反给农民群众带来沉重负担。农民不满地说:这哪里是“服务”,纯是“收租”!
——上赐“人、财、物”,下赖“等、靠、要”。政企不分的必然结果是政府包办代替,即由政府定编定人,出钱出物,即自上而下调拨给“人、财、物”。而服务机构也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伸手要人、要钱、要物,一切依赖“等、靠、要”。在这种“官僚”化的体制下,从事农村服务的人员纵有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是一筹莫展。
——适应计划经济体制,排斥市场经济机制。传统的“官办”型服务观念认为“服务”既不是商品,又不创造价值。由此出发,把服务视为“无偿”是天经地义的。这导致服务缺乏实力,更无后劲。正如农村服务产业领域中现存的问题那样,一些服务机构和组织缺实力,乏后力,无效力。
无需再多阐述,传统的“官办”型农村服务模式,难于及时而灵活地提供成本低、效率高、实惠大的服务,因而不适应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需要,急需革故鼎新,求索一条新路。
有比较就有鉴别。“民营”型农村服务产业发展模式,将会消除“官办”农村服务体制的弊端,促使农村服务业达到充满活力与动力、富有生机与生气的新境地。然而,采取“民营国助”的新模式,客观上需要有一个主体或依托。这个主体或依托不是任何组织或部门都可以承担的,而是必须具备如下客观条件:
——以兴农富民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农”广义指农业和农村,“民”系广大农民,促其脱贫致富,实现小康化;
——以农民群众自己的“民办”组织为服务载体,不与农民利益相悖,更不与农民争利,实现利益一致化;
——以广布在农村的众多服务网点为服务阵地,不与农村相分离;
——以深入农民群众中专业队伍为服务主力,不凌驾在农民之上;
——以贯穿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的、多功能综合服务为服务内容,不只是一时、一事和单一零星服务,实现服务系列化、综合化;
——以作为农民进入大市场、大流通的中介组织,不囿于狭小的一地一区的本土范围,促进农业和农村市场规范化;
——以有利于巩固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承包责任制为前提,不损害农村经济新体制。
用以上各条客观标准衡量,较多、较好具备这些条件的要属农村合作制了,在我国主要是农村供销合作社。
诚然,农村服务产业化所需要的不是传统的旧式农村合作制,而是一种以“流通和服务为主体”的新型合作制。这种新型合作制具备如下基本要素:以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为纽带;以技物结合、现代科技为支柱;以振兴农业、富民兴社为宗旨;以农民社员集体所有为核心。这种新型合作制,是农民走逐步共同富裕道路的好形式,也是农村服务产业化的重要依托,还是农民最乐于、最容易接受的合作经济方式。
经过10余年改革,如今的供销社已形成庞大的合作经济体系:广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点达100万个;全系统自有资金已增长到700亿元;与农民有天然联系的职工队伍500万人,其中专业科技人员20万;初创包括棉麻、果蔬、菜畜、蜂蜜、食品、机械制造、再生资源等几十个行业的供销合作体系,加工企业2.5万个,年总产值高达370亿元,年出口创汇6亿多美元;已建成较高标准的庄稼医院、测土配肥站等多种技物结合的农资服务体系,各种科技服务机构20多万个,年供应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1亿吨以上;包括稀有金属、橡胶、钢铁、纤维、玻璃等大宗工业原材料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总产值达351.78亿元。这些雄厚的物质条件决定,供销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在组织大流通、大服务、大农业中是全国最大的、有组织的力量之一。特别是近年来,供销社系统还适应需要建立起不同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以中央级市场为龙头、以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大量初级市场为基础的开放性、竞争性、规范性市场服务体系;
(2)贯穿于农业产供销全过程的农业科技咨询、成果推广、科商联营或“科供农”联营的现代科技兴农服务体系;
(3)以化肥、农药、农膜等专营生产资料为重点,以庄稼医院和测土配肥站为“龙头”的技物结合的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
(4)连接棉麻等主要经济作物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服务体系;
(5)畜禽饲养、加工、毛皮综合利用的饲养业服务体系;
(6)以果品、茶叶、食用菌等大宗产品为主的多种经营服务体系;
(7)以供销加工业为载体的农副产品加工、储运业服务体系;
(8)以推销和采购、供应原材料为主的地方乡镇工业的服务体系;
(9)以广大居民需求和市场为导向的生活资料(日用工业品)的购销服务体系;
(10)以收购、加工、利用旧物资为中心的再生资源服务体系。
综上述,历史回顾、现实经验和经济规律都清楚表明:中国供销合作社比较充分具备前述的充当农村服务业依托力量的客观条件和实力,应成为“民营国助,合作为主”的农村服务产业中的主要形式,可以深信,完全区别于传统农村服务体制的“民营国助,合作为主”模式,将成为开拓全国农村服务产业的、具有持久生命力的创新。
三、制定促进农村服务产业化整套新政策
把农村服务业提高到产业化高度,是本文提出的新命题和进行的新探索。而制定农村服务产业化政策,是一大关键。从我国农村服务业的现状和客观要求及发展趋势出发,迫切需要确定各个服务部门、组织、行业在整个农村服务中的地位、作用及与此相关的政策。
(一)农村服务产业结构政策
农村服务产业结构是整个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农村服务产业结构政策,是适应一定时期内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趋势和农村社会经济的需求,相应促进建立和调整服务业结构的政策措施。制定农村服务产业结构政策的重点,在于确定主导型服务产业,即处于带头地位和发挥带动作用的服务行业。这种主导服务产业具有如下特点:符合农村客观需求,是农民生产与生活正常运行的、普遍需要的服务业;反映当代科技进步,是具有投入低、产出高的新兴服务业;具有带动作用,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带头服务业。据此,到本世纪末,我国农村服务业领域要大力发展以下主导服务产业:
1.以农产品和工业品购销为内容的主体服务产业;2.以科技兴农和市场信息为内容的先导服务产业;3.以深度加工和储藏保鲜为内容的支柱服务产业;4.以灌溉、植保、租赁等为内容的公益服务产业。
(二)农村服务产业组织政策
所谓农村服务产业组织政策,即保证农村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或者叫维护和促进农村服务市场良好秩序的政策。一般而言,产业组织政策有二种基本类型:公平竞争和抑制垄断的政策;或者相反是限制竞争的政策。这也称为产业政策的二元性或二重性。同样,农村服务产业组织政策,也具有这种二元性。农村服务产业组织政策,与结构政策不同。后者是服务产业的选择、布局和发展目标;而前者则是与产业政策的实施联系在一起,更多是一种体制政策。其组织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公平、公正而有效的产业竞争政策;2.限制垄断、打破垄断的政策;3.多层次、多形式的产业集团联合政策;4.保护和扶助合作社企业和各种“民营”企业政策;5.发展农村服务产业的区域政策。
(三)农村服务产业投资政策
资金是生产要素之一。经济增长有赖于金融支持,工、农、商、科技、服务等百行百业,概莫能外。当然,资金也是发展农村服务产业的一个基本要素。人们常把投资比喻为“输血”,把资金流散比喻为“失血”。国家财政部门对薄弱产业或落后地区提供资金扶持、即“输血”,以增强其“造血”功能,即增强发展的能力具有关键意义。
投资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同样,它也是对农村服务产业进行有效宏观调控、引导和支持的重要手段。通过投资倾斜和调控投资量、投资方向,可有效促使农村服务产业向着预定的、期望的目标发展。为此,一要建立和完善适应不同种类投资需要的投资结构主体;二要加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三要加强农村信贷投资服务。为此,要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使之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信贷合作经济组织。
(四)农村服务产业科技政策
科学技术是提高智力、生产力和战斗力的武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强有力支柱之一是现代科技。这是由现代科技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及其内在关系所决定的。为提高科技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并发挥更大作用,需要制定完善的农村服务产业科技政策:
1.确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2.坚持“面向、依靠”的科技政策;3.实行人员分流、稳住基础、加强实用科技的政策;4.大力发挥供销社科技“二传手”作用;5.培育一支农村科技“经纪人”队伍。
(五)农村服务产业科技人员政策
科技服务是农村服务产业的支柱内容。科技人员是农村服务产业的一支富有革命性的主力军。制定和实施正确的科技人员政策,发挥其创造性、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是具有关键意义的措施。
实质而言,农村服务产业科技人员政策,是知识分子政策,也是科技人才政策。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尚缺乏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条件。因此,现在必须建立和完善育才、用才、护才的制度体系,以保证在农村服务产业领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农村科技育才政策,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造就大批科技人才;
2.农村科技用才政策,中心是重才、惜才和用才,使之大有用武之地;
3.农村科技护才政策,切实改善广大农村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保护其合法权益,使之能够安心、专心从事科技服务。
(六)农村服务产业企业政策
农村服务业的基础是各类服务企业。服务企业富有生机,农村服务产业就兴旺发达。因此,制定正确的农村服务产业企业政策,有效加强农村服务产业的基础,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把握历史发展趋势,伴随农业和农村经济由产品经济转向市场化,农村服务产业必须逐步走向企业化。换言之,农村服务业必须由政府主导型转为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多成分、多形式、多功能的企业主导型。
1.民营服务企业为主体,主要包括:(1)以农村供销社为主要形式的合作社企业;(2)以农民信贷合作为特点的农村信贷社企业;(3)以崭新面貌涌现的科技服务实业;(4)以国有民营为新形式的民营企业;(5)以专业科技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为主组建的服务企业。
2.农村服务企业的适度规模。农村服务企业扩大规模经济后产生规模效益,主要来自以下诸多因素:
其一,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服务效率。包括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力资源、智力资源等,有机而合理配置,形成最佳组合,生产最佳效益;
其二,集中相同的生产或服务功能于同一企业中,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服务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从而,收扬长避短、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之效果,促进农村服务产业化和市场化;
其三,扩大经营服务规模,有利于采取新技术和新成果,也有利于科技开发,提高农村服务产业现代化水平,把现代科技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农村服务效益;
其四,充实农村服务企业内涵,有利于增强实力和竞争力,有技术条件扩展新领域,增加新项目,开避新途径,收扩大效益之效果;
其五,实现同类服务企业连锁化,有利于实现统一化、规范化和批量化,从而,可以大批量提供服务,如大批量购进原材料或大批量销售,以及大范围承包咨询等,都可有效节约成本费用。
上述五点充分说明,发展企业规模经济,即提高企业规模效益,对发展农村服务产业同样是一种最佳选择。
(七)农村服务产业分配政策
所谓农村服务产业分配政策,是国家制定的适用于农村服务产业的分配收入的规定和准则。必须充分认识,正确的分配政策,是发展服务产业激励机制的前提。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分配机制就是激励机制,也是动力机制。这是由分配在农村服务产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的。从辩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这二个普遍存在的难题出发,在农村服务产业领域需要采取新型分配原则,多种分配形式,也需要引进新的分配机制:1.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元化分配方式;2.在分配实现机制中引入市场分配机制;3.国家收入分配应适度向农村服务业倾斜。
为尽快发展这一新型产业,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应向农村服务业适度倾斜。可设想,国家在近期内采取“五优惠”倾斜措施:税收优惠;利率优惠;津贴优惠;留利优惠;福利优惠。
(八)农村服务产业市场政策
作为人类共同创造的市场,同样也是农村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手段和服务经济运作的有效方式。无疑,服务市场应成为农村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的导向和交换载体。农村服务市场反映出如下本质关系:服务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服务供给者和需求者的关系;服务商品与货币的关系等。这些如同其他一切经济部类一样。服务市场对于促进农村服务产业化具有重要功能。首先,它能够强有力的调动企业和服务供求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它能够有力调节资源配置和调节服务供求;最后,它能够强有力的促进服务技术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对于促进农村服务产业化的功能,需要制定正确的农村服务产业市场政策,主要包括三大项:
1.农村服务市场发展政策;2.农村服务市场结构政策;3.农村服务市场价格政策。
(九)农村服务产业生态环保政策
当今,制定和实施农村服务产业的生态环保政策,已迫切的、历史的提到日程上了。可惜,迄今几年全部研究农村服务产业的论著中都忽视了生态环保应有的重要位置。在传统观念中,轻视科技,无视生态,仇视市场;把科技、生态和市场经济相互分离。在发展农村服务产业中,应娇枉过正:破旧立新,树立重视科技,注视生态,优视市场的新观念;特别是要树立把现代科技、生态环保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的复合思维体系。也就是说,以探索和改革精神,开创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生态环保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为中心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复合发展系统。其最终目的是,在发展农村服务产业中,自觉协调科技、生态和市场经济之间的活动,使人类与自然界、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及生态环境等保持互相协调、竞相发展的关系。农村服务产业生态环保政策最基本的是,实现资源商品化,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更多、更广、更有力运用市场经济机制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业,这里,急需制定和实施如下具体政策措施:
——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市场价格能够反映经济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损害代价,并设法给以补偿;
——对农业、农村资源实行有偿开发利用,对不同资源的稀缺程度和需求状况确定出适当标准,征收资源使用补偿费;
——对损害农业、农村资源的行为给以惩罚,按照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时限标准,对污染大气、水源、土地等各种资源者征收补偿费;
——对“三废”污染严重的企业和单位,要处以重罚、直到关闭停产整顿,以促进企业治理污染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要求;
——对实现环境清洁化、废物资源化、效益社会化的环保项目,国家应给予必要的税收、信贷和价格优惠,加快农业和农村生态环保产业化。
优化生态环境主要是经济问题,但也有伦理道德问题。现在已经进入这样的时代,即: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道德生态化,生态道德化。实现经济发展、生态环保伦理道德协调优化,不仅是农村服务产业的重要任务,而且也一定能大有作为。
注释:
①此课题是国家科委委托内贸部经济研究中心承担的软科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