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基调,揭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篇章。随着时代的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当前,我国高校宪法精神思想政治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一步落实修改宪法的落实,必须加强大学生对于社会主义宪法精神的领悟,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提高宪法精神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地位,以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弘扬宪法精神,实践中注宪法精神的创新。
关键词:大学生;宪法精神;公平公正;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渗透于宪法制定与施行整个过程中的普遍思想共识,它反映宪法的最高权威,体现宪法中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展现着我党我国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是宪法得以绝对尊重和严格执行的价值认同,是宪法秩序得以形成的必然要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的科学内涵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
我国宪法在序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是中国宪法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本质区别,是社会主义事业得以不断创新发展的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的根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是宪法确立的人民民主专政以及所赋予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始终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建设才能有序推进。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近代宪法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过程中产生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永恒的主题。”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宪法赋权,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同时,宪法还对人民行使主权的权力机构和民主集中制的权利行使原则进行了规范,使得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最大范围内得以保障和实现。不仅如此,宪法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同时,还十分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对人民的全面关怀。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主要矛盾需要在发展中得以解决,更需要有一个普遍的精神观念予以指导、规范和调和,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法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更要确保每一名社会主义中国公民都能够公正地享有改革开放的成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内涵充分发挥。
3.坚持依法治国和对权力监督制约
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调整国家建设与发展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这一重要作用既体现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中,也体现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之中。在国家治理中遵循宪法精神,就必然要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必然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指引下,使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趋于平衡、协调,使社会秩序规范井然。在此过程中,对于公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至关重要。坚持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并时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宪法必须深入到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在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宪法精神一刻也不能缺位,半点也不能虚化。
二、大学生宪法精神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应系统的专业知识教学
除了专门修法律专业的学院下设了专业学科,配备了专业老师教学,建立了严密的法律教育管理体系,开展系统的法学教育。几乎所有高校其他专业都没有法律这门课程,甚至连法律的基本入门知识教学都没有,学校在其他方面也没有开展任何活动来提高学生的法律认知,对于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高。这导致学校其他专业的学生对于法律基本常识都是一窍不通,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法律权利意识以及许多生活常识的法律都没基本的认识。
在下设专业法律专业的学院,法律教学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在课堂上教师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学形式单一,许多考试流于形式,许多法律观念没有在学生头脑中生根、发芽,许多法律条例没有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落实,学生的许多权利没有得到保障等等。这些问题急需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解决宪法精神的教育,真正理解宪法精神精神的科学内涵。
2.大学生的基本权利义务认知存在偏差
关于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定年龄,大部分同学不能够正确回答。关于在著作权、债权、平等权、专利权中,哪个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大部分的同学能够回答出平等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表明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总体是好的。
大部分学生对于自己享有的权利认识不全面,认为人身自由权和平等权较为重要的同学占大多数,认为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受教宵权较为重要的同学占少数。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受教育权和其他各种宪法权利相比时,仅仅有的同学认为受教育权较为重要,更多的同学选择了人身自由权、平等权利较为重要。表明当今的大学生更看重的是人身自由权和平等权,而忽视了受教育权、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等权利。
3.老师教学方式单一,枯燥乏味
现在大部分高校老师普遍还是采用传统灌输式的教育方法,重理论知识而轻社会实践,重视书本知识的传授而轻实践经验的总结,老师对大学生进行宪法知识教育时只讲授抽象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授课的形式也采取单一的班级授课制,教学内容不能根据时代的变化赋予新意,缺乏现实性,使学生感到所学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相脱节,难以引起大学生学习宪法的兴趣。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不利于调动大学生学习宪法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虽然现在部分老师也注重采用多媒体等教学工具,注重采取多种方式来丰富大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但是仍不能满足大学生的需求,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大部分高校很少组织学生参与人大代表选举活动,导致选举人大代表的机会离大学生比较遥远,学生缺乏选举体验。大部分学生对于宪法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认识层面。
三、加强大学生宪法精神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宪法认同
1.构建宪法认同,营造培育宪法精神的氛围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多元化,社会也逐渐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变迁。然而,社会的多元化不等于社会的散落化,处于多元社会中的各社会阶层,通过对普遍性价值的共享,以及对合理政治制度的认同,实现内在的整合。而在现代社会,无论是普遍性价值还是合理政治制度均来源于宪法,靠宪法来维系。缺失对于宪法精神的科学认识,缺乏对宪法精神的认同,无论宪法制度设计得如何精致和巧妙,也无法实现人们对于宪法的尊重,宪法制度也无法真正地有效运行起来。构建宪法认同同时又营造了有利于塑造宪法精神的氛围。
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的实践表明,行宪之难,非难在构建良好、完备的宪法制度,而在于培养人民的宪法精神,关键在于大学生的宪法精神培养,只有公民树立起宪法精神,通过培育宪法文化,形成公民意识,构建宪法认同,体会到宪法与生活息息相关,享受由宪法所带来的幸福生活。
2.型塑公民意识,理解宪法精神的精髓
在中国这个法治起步比较晚的国度,“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太过于深入人心,有以致于公民离宪法比较远,在相当程度上中国民众在公民意识方面仍不足。国家权力是为保障公民权利而存在的,公民权利才是宪法的最终价值归宿。宪法不仅仅是“国家根本大法”,它更加重要的身份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宪法精神从来不是安静地躺在厚重的法典中,而是鲜活地存在于公民生活的实践中。公民只有通过参与,方可感受到鲜活的公民生活,方可在参与中领略宪法精神的魅力,要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形成有利于公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也要公民树立起“参与”的意识,形成“参与”的观念,在参与中维护自身的权利,感受作为国家主人的存在。
3.加强宪法精神教育,就要在教育内容上进行系统性设计
宪法表达方式高度凝练概括,全面准确地把握宪法丰富的内容和精神实质,需要在宪法教育内容上进行系统性设计。一是要把宪法教育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等理论课结合起来,尤其是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宪法修正案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学深悟透。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学习贯彻宪法全文结合起来。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其他内容是一个整体,只有全面学、系统学,才能深刻理解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写入宪法的重大意义。
4.加强宪法精神教育,就要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
宪法教育要以宪法课堂教学为主要方式,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延伸平台,以专家报告、知识竞赛、公安实践调研、网上网下宣传等形式为补充,以宪法宣誓等仪式活动为载体,持续不断地推进。要指导学生制定学习宪法计划,特别是要指导学生开展好自学,一字一句地通读宪法全文,做好学习笔记,做到学思贯通。要以党支部为学习单位进行集中座谈讨论,找出学习要点,讨论实质内涵,提升认识站位。要利用好校园网和微信平台,办好“微课堂”,开展“微学习”,传播“微声音”;开展“微讨论”,分享“微心得”,积极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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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孟爱玲(1995.05-),女,山西忻州人,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7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王欣媛(1995.01-),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7级在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作者:孟爱玲 王欣媛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8月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2
标签:宪法论文; 精神论文; 依法治国论文; 公民论文; 大学生论文; 法律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8月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