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关系量化测度的思考——兼评我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化与论文,进程论文,关系论文,我国论文,工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十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市化列为五大发展战略之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协调发展问题随即成为学术界和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关注的热点。关于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关系,学术界的看法分歧比较大,目前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城市化严重滞后”论、[1]“隐性超城市化”论、[2]“基本适度”论。[3] 这些观点迥异的结论,源于不同的衡量指标和评价标准,因此,进一步审视与探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衡量指标和判断二者协调发展的标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衡量指标
要分析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关系,必须明确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衡量指标。目前对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关系的判断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与人们选择指标和标准的不同直接相关。
对于城市化水平,一般多主张采用人口城市化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这是比较一致的。对于工业化水平的衡量指标则存在着各种不同的选择:一是用工业增加值比重;二是用非农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三是用人均GDP;四是用工业就业比重;五是用非农产业就业比重。[4] 究竟应选择哪一指标反映我国的工业化水平及其发展阶段,从而判断其与城市化发展是否协调,这必须要明确两个基本前提:
一是关于工业化水平内涵的界定。工业化一般是指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关于工业化水平,我们认为可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狭义的理解,即工业化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发展的程度和水平;另一种是广义的理解,即工业化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由工业发展所带动的整个经济发展水平。本文中关于工业化水平的度量是基于前一理解,即指其狭义的内涵。
二是我国工业化进程的特征。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产业结构工业化超前,就业结构非农化滞后。这种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工业产值比重片面上升。因为在建国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实施的是一种“赶超战略”,而赶超的主要目标就是工业,尤其是以钢铁为代表的重工业。这种产业结构超过了人均收入水平上升所引起的需求结构转变的要求;由于资金、技术等实力的制约,工业化过程中不能实现“全面”赶超,服务业发展必然严重滞后,从而影响了非农产业就业的更快增长。另一方面,在工业内部的产业选择和地域推进上,改革前片面强调和实施了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改革后过分强调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从而导致了过度农村工业化。农村的“五小”工业不仅资源利用效率低,而且对服务业发展及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的带动作用也显著低于城市工业。正是由于这些偏差的存在,导致我国的工业化不能有效带动就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的转变,从而带动城市化的合理推进。[3]
基于上述理解,我们认为:如果直接用工业增加值比重作为反映工业化水平的指标与城市化水平相比较,以此衡量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关系,必然会夸大工业化的进程,从而得出不确切的结论;由于非农产业增加值比重也要从根本上受到工业增加值比重的影响,所以若采用非农产业增加值比重指标也会因我国工业化偏差的存在而得出不确切的结论;采用人均GDP指标,用于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广义的工业化水平)与城市化的关系比较合理,但是作为反映工业发展水平与城市化水平相比较的指标则不够确切,因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水平与工业发展水平并不完全对等,一个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生产发达的地区或国家,农业及其相关服务业也可能有较高的GDP贡献。
我们认为,就业结构的转变对于衡量工业化进程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为正是就业结构的工业化和非农化才直接带动了人口向城市的迁移和集中,而且它更能反映人均收入水平及其需求结构的变化。因此,用就业结构作为衡量工业化水平的指标与城市化水平相对比较,更能客观反映二者的协调状况。如果采用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作为衡量城市化水平的一个标志或参考标准,确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若作为工业化的衡量指标,则会因受到工业发展以外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不够确切。因此,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我国工业化的水平,并进而测度其与城市化水平的协调状况,应该采用工业就业比重作为工业化的衡量指标。
二、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的量化测度标准
对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的量化测度,应用最广泛的是钱纳里标准,其相关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城镇化与工业化关系的一般变动模式
资料来源:霍利斯·钱纳里,莫尔塞斯·塞尔昆.发展的模式:1950-1970[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31-32.
钱纳里标准是美国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通过对世界100个国家经济发展规律的分析,认为城市化水平是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的,以人均GNP为标志的工业化水平与城市化有一定的成正比例的对应关系。很多学者在研究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时,都着重采用了钱纳里标准中关于人均GNP与城市化率的对应标准,而普遍忽略了钱纳里标准里的其他标准。我们认为,人均GNP与城市化率的对应标准用于分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化的关系,确实有较好的可靠性和客观性,作为反映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的参考标准之一也具有较普遍的意义,但若单独用来分析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协调关系,则容易造成较大偏差,因如前所述,人均GNP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无可非议,但用其反映一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水平并不一定确切。
我们认为,根据工业就业结构所体现的产业结构与城市化之间的关系来判断城市化水平是否滞后较为准确,而且更具有普遍意义,因为就业结构体现的产业结构变化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
世界银行在《198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提出如下模型:U=0.052+1.882I,r=0.993。[5] 式中U表示城市化率,I表示工业化率(工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r为相关系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I变化1%,U随之变化1.882%,定义IU=I/U。参考世界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过程及经验,当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比较适度、二者关系呈耦合联动协调发展状态时,IU大致为0.5左右。[6] 若IU显著小于0.5,说明城市不仅集中了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而且也集中了相当数量的农业人口,这反映了城市化发展超前。若IU显著大于0.5,则反映了大量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仍然分散在农村地区,说明城市化滞后发展。我们认为该IU标准对于测度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实际意义。
三、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关系的实际度量
根据1982-2005年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实际发展情况,我们运用前面所介绍的回归模型及IU标准,对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关系进行了实际度量,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1982-2005年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关系测度表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中国劳动力统计年鉴-2005计算得出。其中,城市化率=城市人口/总人口,工业化率=工业就业人数/总就业人数,工业就业人数=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建筑业就业人数。
根据表2资料,建立我国1982年到2005年的回归模型,得到U=-5.288+2.033I,r=0.268。则IU=1/2.033=0.492。这一结果显示,1982-2005年间,IU与标准值0.5的偏差都处于10%的范围内,说明在总体上我国城市化相对于工业化的发展基本适度,但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相关性不再显著。
由表2可见,1982-1996年间我国的IU比一直在0.6以上,城市化水平一直滞后于工业化。这一状况集中反映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历史背景的影响。在建国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工业化实施的是一种“赶超战略”,而赶超的主要目标就是工业,尤其是以钢铁为代表的重工业。[7]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一方面我国工业化进程超越了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下需求结构转变的正常要求,而且在工业内部的产业选择上片面强调和实施了重工业的优先发展,使产业结构的转换未能带来城市化水平的正常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在上世纪60年代以后,一直实施的是城乡分离的二元制度安排,阻碍了城市化水平的自然提高,而这种制度阻碍在90年代中期仍未消除。二是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在90年代中期以前,在农业剩余劳动力日趋庞大、城市就业容量有限且就业日趋紧张的巨大社会压力下,我们过分强调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从而导致了农村“五小”工业遍地开花,从而又进一步减弱了工业化对城市化的带动。
1997年以后,我国的IU比开始低于0.6,IU比呈递减趋势,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程度越来越小,2000年以后甚至出现了IU比小于0.5的现象,这期间IU比与标准值0.5的偏差都处在10%的范围内,可以认为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比较适度,二者基本呈协调发展状态。这是因为进入“九五”计划期间以后,一方面,我国已提出了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战略方针,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农村“五小”工业受到了抑制,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的趋势显著加强;另一方面,城乡分离的制度限制开始松动和消除,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和程度逐步提高,城市化率明显加速。
四、对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判断与分析
上面表2的分析数据显示,进入21世纪以后,IU比出现了小于0.5的现象,似乎我国的城市化水平相对于工业化率已略显超前状态,但这是否说明我国当前的城市化水平真的超前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无论是从大量的国际经验来看,还是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都是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而且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结构转换和生产要素利用效率提高、影响我国经济与社会、城镇与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的关系,必须要正确判断和认识当前我国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因为在它们的不同发展阶段,二者的关系有显著不同的特征。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的理论,[8] 在工业化的初期,是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的轻工业化阶段,工业化发展吸纳大量劳动力,拉动就业结构转变,工业发展所形成的聚集效应使工业化对城市化产生直接和较大的带动作用。此阶段国民经济实力相对较低,城市化率以平缓上升的态势向30%发展。在工业化的中期,是以资本密集型为特征的重工业化阶段和以技术密集型为特征的高度化阶段,有机构成的提高使工业就业人数随技术水平的提高出现相对甚至绝对下降,这时产业结构升级和消费结构升级的作用超过了聚集效应的作用,城市化的演进不再主要表现为工业比重上升的带动,而更多地表现为由工业化带动整个非农产业比重上升的拉动。此阶段工业和国民经济进入加速发展、实力迅速增强的时期,城市化率提高的速度是同期工业就业比重提高的1.5-2.5倍,城市化率将以较快的速度向70%攀升。在工业化后期,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无论从就业结构还是从GDP结构来看,在上升到40%左右后,将缓步下降,与此相应,城市化的速度亦有所降低,并主要依赖于第三产业的发展。[8]
对于工业化阶段的具体判断和划分,一般是以三次产业的比重及其变化情况为标准:[9] 工业化处于初期阶段时,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在58.7%以上,第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在16.6%、24.7%以下;工业化进入中期的第一阶段时,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下降到为43.6%,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上升为23.4%和33.0%;工业化进入中期的第二阶段时,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下降到为28.6%,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上升为30.7%和40.7%;当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下降到23.7%,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上升为33.2%和43.1%时,工业化处于基本实现的阶段;第一产业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8.3%左右,第二、三产业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到40.1%和51.6%时,工业化处于全面实现的阶段。
据此标准来判断我国的工业化进程,1996年之前,我国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都在50%以上,第二产业比重普遍在16.6%到23.4%之间,第三产业比重普遍低于24.7%,这符合工业化初期的特征。1997年后,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虽然还都高于43.6%的水平,但已渐渐接近43.6%,第二产业比重已上升到23.4%以上的水平,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已接近27%,虽未达到33.0%(表明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但已超过了24.7%,逐步向30%靠近,这较符合工业化中期第一阶段的特征。
从城市化进程来看,2005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了43%,城市化率以较快的速度由30%向70%攀升,根据西蒙·库兹涅茨的理论判断,说明我国当前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第二阶段的初期。按照西蒙·库兹涅茨规律,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第二阶段以后,第三产业应呈现持续、较快增长,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不断提高的趋势。因为第三产业具有明显较高的就业弹性,随其发展水平的提高,将不断增强对整个就业的带动效应。同时,工业就业比重上升的空间已经较小,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较快上升只能主要依靠第三产业的迅速扩张,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主要依靠第三产业吸收,城市化的演进不再主要表现为工业化率提高的带动,而更多地表现为由工业化带动的第三产业比重上升的拉动,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相当程度上要取决于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但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三次产业的就业比重分别为44.8%、23.8%、21.4%,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显著滞后,目前仍显著低于第一阶段33%的标准,这充分表明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滞后于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障碍(当然,这一障碍背后另有多种原因,因篇幅所限,这里不做讨论)。因此,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为动力推进城市化,以城市化为载体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实施城市化与第三产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是我国当前及未来时期的重要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