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史研究意义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研究论文,意义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多年的环境史研究和教学实践中,无论是自己的思考,还是同学们的询问,都涉及环境史研究的意义问题。关于这一问题,笔者有些心得体会,并通过多种方式,与学生们做过或深或浅的交流。这里,将近年来的一些想法以及研究工作中的一些思考总结出来,以飨读者。
关于环境史研究的意义,当然可以从多种角度去思考和表述,对于不同的受众来说尤其应该如此。对于从事环境史学习和研究的历史学专业的同学来说,笔者重点强调的是,从推动历史学发展的角度来理解环境史研究的意义。具体而言,是从历史研究对象、历史认识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加以把握。
我们知道,史学界已有人认识到,环境史的一个突出的贡献,是使史学家的注意力转移到时下关注的引起全球变化的环境问题上来,这些问题包括:全球变暖,气候类型的变动,大气污染及对臭氧层的破坏,森林与矿物燃料等自然资源的损耗,核辐射的危险,世界范围的森林滥伐,物种灭绝及其他的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外来物种向远离其起源地的生态系统的入侵,垃圾处理及其他城市环境问题,河流与海洋的污染,荒野的消失及宜人场所的丧失,武装冲突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等等。[1](P2)上述认识,显然是从历史研究对象的角度对环境史研究意义的一种阐发。简言之,环境史研究大大拓宽了史学的范围,其中一个方面,如上所示,即史学家已经将长期以来受到忽视的环境问题或环境灾害纳入史学的范畴,加强了这方面的研究。这也是对人类历史内容之认识的一个很有意义的突破。关于这个方面,笔者曾结合洛维特的《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历史哲学的神学前提》中的一个观点,[2] 谈过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洛维特在书的“绪论”中说到:“无论是异教,还是基督教,都不相信那种现代幻想,即历史是一种不断进步的发展,这种发展以逐步解除的方式解决恶和苦难的问题。”[2](P7)针对洛维特的这一说法,笔者不敢肯定异教或基督教是不是“都不相信那种现代幻想”,但笔者认同,世界历史进程的确催生了这样一种现代思维现象,即历史在进步,时代在发展;其中一个衡量标尺,是“我们这一代”比上一代活得更好,而活得更好的体现,则可能是物质的占有量更多,精神的自由度更大。并且,如果将这种“历史不断进步的发展”认识,全然说成是一种“现代幻想”,肯定会惹来众多的非议,因为对很多人来说,他们无需用什么深奥的道理,只要列举凭经验就能感知并触摸的诸多事例,就可以指证洛维特的“现代幻想说”的虚妄。
然而,愚见以为,洛维特的上述说法是有着深刻的道理的,因为,时下的环境史研究几乎可以证明的,不是“现代幻想说”的虚妄,而是“那种现代幻想”的虚妄。换言之,环境史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已表明,“历史是一种不断进步的发展,这种发展以逐步解除的方式解决恶和苦难的问题”确乎是一种现代幻想,因为它可以通过并已通过一个个实证研究,无情地向人们揭示,人类在维系自身存在的同时,很可能打破了神圣的自然秩序,或者说切断了伟大的“存在之链”(The Chain of Being)。这样,不管他如何抗争,到头来未必能逃脱“弑父娶母”的悲惨命运。所以,我们很不情愿地看到,在人类文明史,尤其是近代以来以“现代化”为发展方向的历史进程中,有多少生命、多少存在成为了现代化进程的祭品。可以说,人类在“以逐步解除的方式解决恶和苦难的问题”的同时,也在“自毁长城”——制造了更多、更深的苦难与恶;其中最为深重的,可能莫过于人类自己制造的核弹有可能将人类文明及其赖以支撑的大地炸得粉碎。如今,“生存还是毁灭”,的确成了问题。并且,今天人类的生死之忧,并非只是像哈姆雷特那样对“人”的生生死死这一个体问题的忧虑,而是对生养人类的大地母亲及其养育的无数生命之存亡的整体问题的思索。因为,如果不讳疾忌医的话,我们就应该坦承,人类文明的发展其实包含着重重悖论。在一定意义上,人类为生存所需,可能有意无意地破坏了“存在之链”。创造即毁灭。人类为改善衣食住行所创造的哪一项物质成就,不是以其他存在的被消耗或死亡为代价的?譬如水泥路面的建造。人们在发明坚固耐久的材料,用它来构筑平整光洁的路面时,也阻塞了地下水源的涵养,干涸了地上、地下生物的生命之泉;更何况,这样的材料可能还是以挖空、炸碎山体而取得的。
的确,环境史家所研究的各类环境问题,是一个事关包括人类自身的整个地球的“生死之忧”的大问题。由此,笔者认为,即使环境史研究停留在这一层面,也足以体现它存在的价值,因为它已惊醒一度沉睡在“发展”、“进步”之春秋大梦中的人类。在人们当下所制定的应对环境问题的各种措施中,不能说没有环境史学家所贡献的智慧。关于这一点,美国环境史学家沃斯特在《我们为什么需要环境史》一文中作了精辟入理的分析,[3] 其看法颇具代表性。
当然,环境史研究肯定不能也不应停留在为人类文明大唱挽歌的层面,毕竟,人类所拥有的理性“又是一个最坦诚的监督者,会对人类生存的偏颇行为发出调整的信号”。[4](P431)其实,理性在“对人类生存的偏颇行为发出调整的信号”时,也不能不受“自然感性”的感召,所以,我们断不能将它们两者割裂开来。实际上,人类也正是在其理性和自然感性的共同催促下,一次又一次地发出要求人类自身调整的强烈信号的。梭罗、缪尔、利奥波德、卡逊……无数先贤往圣的言与行,正是他们在面对人类偏颇行为时所发出的这样的信号。我们既然有志于环境史研究,就不仅要学会倾听和接收这样的信号,而且还要以我们自己的方式来宣扬这类榜样的力量。
从这个方面来说,纳什在《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一书中,[5] 已经为我们勾勒了如何把握这种“信号”的清晰线索。笔者近几年在这一领域也有所探寻,并拟定了系统研究的计划。目前,已从政府立法和民间环保两大层面着手,指导研究生共同研究。在政府立法方面,已指导同学研究过英国1876年的《河流防污法》和1906年针对空气污染的《碱业法》(制碱业在19世纪中叶以来一直被英国人视为污染空气的大户)。[6] 在民间环保方面,我们目前关注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相关内容。譬如:关于美国,有同学研究了以缪尔为首的自然保护主义者和以平肖为代表的资源保护主义者之间的交锋。[7] 关于英国,有同学研究了“国民托管组织”(The National Trust for Places of Historic Interest or Natural Beauty)的环境保护行动,[8] 有同学梳理了“皇家鸟类保护协会”(The Royal Society for Protection of Birds)兴起和发展的历史,并分析了其活动的意义和影响,[9] 还有同学正在研究和总结“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The Royal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的历史和成就。关于日本,有一位同学从环境社会史的角度研究日本新潟水俣病问题,探讨水俣病患者与同情他们的人士的维权行为。为此,他去日本留学一年,除了收集文字资料,还作了必要的调研工作,从而将一个普通的日本匠人——旗野秀人在35年里积极支持水俣病患者并倡导地域再生的言行呈现出来。他在毕业论文中,花了一节的篇幅记录了他对旗野秀人的采访。从中可以看出,在一些日本人眼中的这位“怪人”在帮助那些面对死亡和痛苦的患者时,以他自己的人性之美,呼唤着人们对人与自然之爱的追求。[10]
2006年,我们编写了《和平之景——人类社会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一书,[11] 该书分三大部分,主要梳理了20世纪人类社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灾害,人们面对环境问题所作的反思,以及各方面力量针对环境问题所采取的行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从两个方面增进了我们的认识。一方面,我们从学科层面认识到了环境史可以拓展和深化的历史内容,以及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我们认为,环境史在开辟新的研究领域,譬如物质环境史的同时,还可以与政治史、社会史、思想史、军事史等相结合,从而发展出环境政治史、环境社会史、环境思想史、军事环境史等众多的次分支领域。并且,我们已对其中某些领域及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12] 另一方面,我们在思想层面领悟到环境史研究可以揭示出人类所具有的深刻的悲剧精神。自近代以来这种悲剧精神的某种体现,在于哈姆雷特式的形而上沉思始终在与克劳狄斯式的冷静计算相较量。虽然后者可能一时占上风,甚至仍在变本加厉,但是,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在人类文明史中,对真实的、有机的“家园”之爱和冥想,一直不曾中断;对自然之内在价值的倡导似乎越来越成为这个时代的强音。①
以上是从历史研究对象的层面来谈环境史研究的意义的。对此,我们还可以补充说,就历史研究领域和主题的扩大,以及重新探讨与解释众多的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而言,譬如,重新探讨19世纪英国的霍乱,[13] 重新解释近代欧洲国家的殖民活动[14] 等,环境史无疑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那么,从历史认识论层面,我们又如何把握环境史研究的意义呢?对于这一问题,笔者在《世界近现代史基本理论和专题》研究生课程教学中,讲过“环境史:作为一种反思的史学理论”这一专题。在此笔者想同大家一同思考这样的问题,当史学工作者受到当代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运动的影响,而着手研究环境史时,他们看待历史的视角有什么变化?他们对史学作出了什么样的新的思考?为此,笔者从认识对象、认识主体和认识中介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且突出强调,当我们说环境史学工作者从人与自然互动的角度来认识历史运动,意识到人与环境的关系自古以来在每一个时期都具有塑造历史的作用时,我们还要进一步追问并深入研究,环境史到底应如何认识人、认识自然、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关于环境史对人的存在的认识及其意义,笔者曾做过专门的分析。[15] 目前笔者正在思考和研究的是环境史对自然、对人与自然之关系的认识和书写问题。对前一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的高国荣先生在其博士论文《20世纪90年代以前美国环境史研究》中有一章专门谈及,而且谈得比较透彻。笔者认为,环境史研究者在思考这个问题时,除了要充分揭示各时期各文明(包括各学科)中的人们关于自然的“实然”认识外,还应该进一步挖掘他们针对人类自己、约束人类自己而赋予自然的“应然”蕴涵。在这方面,生态哲学、环境伦理学无疑是我们从中汲取思想养分的宝库。其中,尊重自然、敬畏生命、大地伦理学、深生态学、自然价值论、动物解放论、动物权利论等学说或主张,对于我们如何认识和定位环境史的自然观,可能会很有启发。在笔者看来,生态价值或自然价值本身,不是一个有待证明的问题,而是一种信仰,既然是信仰,信以为真即可。谁都能感觉到,人类能存活到今天,全仰赖着大自然的恩泽;迄今,人类也只能从大地母亲那里获得滋养的乳汁,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但饶有兴味的是,自然之先在的权利和价值作为不争的事实为何在今天非得经过论证还要大力倡导不可呢?这倒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而纳什在其著作中已为我们勾勒了这一研究的线索。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笔者在教学中从物质、能量和信息之交换的角度进行了论述,现在看来,我们的认识停留在这一步是很不够的。固然,环境史研究作为多学科交叉的产物,必然要借鉴其他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所提供的数据资料,② 乃至范畴和思想,但是它肯定不应满足于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对外在关系的认识。我们不要将环境史局限于专门之学,而要首先将其主张的人与自然互动的核心理念视为一种通识观念,以重新考察人类的历史运动,从而如上文所述,对许多历史现象作出新的解释。其次,还要将环境史的人与自然互动理念内化为一种情感。这样,在涉及人与自然之关系问题时,虽然我们已看到,古人早有“天人交相胜”的论述,其中既有交相利的一面,也有交相害的一面,但是我们仍然主张,人与自然之间存在内在的生命关联,人应该践行对自然的无条件之爱,而这种爱是不需要论证和计算的。为此,也需要我们通过研究将历史上本来存在的这类爱与美的言行揭示出来,使其中的思想智慧融入今天的生态文明建设之中。
还有,从历史方法论的角度,我们也可以认识和分析环境史研究的意义。对此,笔者从治史原则、叙述模式与具体方法等方面,谈过环境史应有的特色及其推动史学发展的重大意义。譬如,关于环境史的治史原则,笔者的看法是“上下左右”,这是从环境史的研究对象出发,并结合传统史学和新史学的原则而生发出来的。具体而言,“上下左右”是对环境史的研究对象,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史的形象概括。其中,“上下”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社会中的上层、下层,一是自然中的天上、地下;“左右”主要指人周围的动、植物和其他环境要素。而对上下左右的有机联系及其历史变迁的认识和研究,因将社会的历史和自然的历史勾连起来,从而与传统史学和新史学相比,可能会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或揭示历史的存在。这样,环境史凸现的“上下左右”的原则,即是对传统史学的英雄史观和新史学的“自下而上”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在这里,“继承”可以从人及其社会的角度来认识,“发展”可以从自然的角度来理解。关于环境史的叙述模式,笔者的表述是“天地人生”,这是对环境史叙述的立体抽象。其含义是,环境史的叙述,包含了天、地、人、生物等各种要素,人们通过讲述这些要素之间因相互影响、分合交错而演绎的各种故事,构建了一种立体网络状的历史画面。③ 至于环境史研究的具体方法,尤其是跨学科研究,已有不少学者作了论述,④ 这里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关于环境史研究的意义问题,我们可以从诸多方面加以把握。对于笔者个人来说,从事环境史研究也是自己摆脱环境无意识、增强环境意识的环境启蒙过程。这确实是实情,因为在这之前,笔者从没考虑过自然的意义这类带有哲思的问题,即使对自然有些认识,那也只是人人在与自然打交道时都必然会有的那种朴素的直观的想法。现在,笔者这方面的认识多少有些升华,对自然的爱、对弱者的关怀已内化为自己的心性气质,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够较好地遵循深生态学的理念,俭朴、节制已成为一种自觉意识。这样,笔者从事环境史研究也就能做到更自觉、更积极;不盲从、不懈怠。
如果笔者不研究环境史,就产生不了上述各方面的认识;换个角度说,笔者以前所学习和研究的历史,并没有教给笔者上述那些可能更为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史学智慧。此外,对于环境史研究的社会功用或现实意义,笔者曾用三句话来概括,这就是:环境史研究是认识环境问题的一条路径,是解构有关环境问题之不当论调的一种方法,是增强环境意识的一个措施。而且,为了将这种认识运用到对现实环境问题的理解之中,笔者还于今年4月申报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百人工程”项目,倚重“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的两位朋友,计划对北京市危险生活垃圾的现状展开调查,并从废物流的角度加以分析。我们期望,通过关键问题和关键角度,从一个方面切实深入地把握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便对危险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和管理提出具体的建议,并为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特别是分类回收体系的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这一调查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已按计划进行。可以说,这项调查工作的开展,正是环境问题研究者和环境教育宣传者接触现实、了解现实问题的一种方式,也是环境史研究的现实意义的一种体现。
注释:
①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见梅雪芹主编《和平之景——人类社会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第二部分“忧虑中的沉思”,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
②休斯在《什么是环境史?》中写到:“关于环境对人类历史之影响的研究包括这样一些主题,譬如:气候和天气、海平面的变化、疾病、野火、火山活动、洪水、动植物的分布和迁徙,以及其他在起因上通常被视为非人为、至少主要部分不是人力所致的变化。通常,环境史学家在研究这些因素的影响时必须依靠科学家的报告作为背景资料,而地理学家或其他科学家在探讨他们的工作的含意时,实际上常常也成为了环境史学家。”(J.Donald Hughes,What is Environment al History? Cambridge,UK:Polity Press,2006,pp.4-5)
③关于这一点,可参考沃斯特《尘暴》中的叙述和克罗斯比《生态扩张主义》中的叙述(唐纳德·沃斯特《尘暴:1930年代的美国南部大平原》,侯文蕙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艾尔弗雷德·W·克罗斯比《生态扩张主义:欧洲900-1900年的生态扩张》,许友民、许学征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另可参见拙文《环境史:一种新的历史叙述》,《历史教学问题》2007年第3期。
④如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与方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侯文蕙《环境史和环境史研究的生态学意识》,《世界历史》2004年第3期;高国荣《环境史学与跨学科研究》,《世界历史》2005年第5期;李根蟠《环境史视野与经济史研究——以农史为中心的思考》,《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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