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争议”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企论文,国有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是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参与国际竞争的排头兵,是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基本保障。国有企业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还培养了一大批产业工人、科技骨干和管理人才,奠定了新中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基础。由于种种复杂的国内外因素,中国国有企业曾经一度陷入困境,甚至大面积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经过三十多年改革、改制、重组,以及实施“抓大放小”、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国国有企业从本世纪初开始逐步摆脱困境,重新焕发生机。然而最近几年,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国内外经济格局的演变,国有企业及其改革又一次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这一轮“国企争议”不仅涉及国有企业今后的改革发展方向,还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模式问题,因此已经并将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为继续正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充分、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有必要对“国企争议”进行深入分析与澄清,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后国企改革的方向与思路。
一、“国企争议”与国企改革发展新阶段
当前社会各界围绕国有企业及其改革的争议很多,梳理起来主要有:国有企业是否必然导致腐败,国有企业是否必然效率低下,国有企业是否在依靠垄断发展,“国进民退”是否存在及如何看待,国有企业高管及员工该不该获得高薪、目前薪酬是否过高,国有企业是否在与“民”争利,国有企业是否应该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红利上缴国家是否过少,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否必然是私有化,国有企业是否可有可无、是否有利于提高国家竞争力等。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些争议处于不同层面,有的属于老问题,有的属于新问题,有的是真问题,有的是伪命题,有的则为似是而非的概念。如有关于国有企业性质、功能定位与边界的本源性问题,也有关于国有企业监管、治理与激励约束的运行层面的问题;有关于国企效率、收入分配、委托代理这样的老问题,也有关于国企与民企关系、大国崛起及大国竞争中国企作用这样的新问题;有关于国企改革方向和国企竞争力这样的真问题,也有“国进民退”、“国企与民争利”这样的伪命题和似是而非的概念。上述争议反映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但改革的任务并没有完成,许多理论与现实难题亟待破解。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看待这些争议呢?首先,应该认识到争议的背后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还存在某些不足,甚至是重大缺陷,进而理性分析其成因。例如,上述争议中的腐败、垄断、低效率及收入分配不合理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客观存在。此外,作为全体人民的企业,国有企业的“人民性”目前尚未得到合理体现。这些问题的形成既有国有企业自身管理的原因,也有国企监督治理体制、运行机制及外部环境的原因。其次,要区别看待两种对国有企业的批评:一种是从根本上否定国有企业,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主张全面私有化,其本质是否定公有制,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另一种是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某些具体问题提出质疑。对于前者,不仅需要理论争鸣,更需要从实践上证明其谬误;对于后者,国有企业及其相关部门则应该作为镜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再次,要对新时期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等重大问题加以必要的澄清。目前社会各界对国有企业都有一定的认识误区与迷思,对“中国国有企业向何处去”亟待权威与理性的解答。否则争议和误解就会不断产生并发酵。
随着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以及国有企业赢利能力的增强,当前国企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已经不是扭亏为盈、保值增值,也不是从规模和数量上“做大”,而是从资源、要素和投资驱动下的粗放型发展转型为创新驱动下的集约式发展。国家在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其监督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及使用效率的同时,也要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企业,体现全体人民的利益,致力于增进人民福祉,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同时超越争议,使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形成彼此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使“两个毫不动摇”落到实处。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要求和“中国模式”的优势所在,是中国崛起的保障。20世纪90年代初“姓社姓资”问题的突破,大大解放了思想,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障碍;今天,在特别需要鼓励创新创业、亟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时候,如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能摘掉企业“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共同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人民生活福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将是从思想到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
二、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是国有企业的必然和现实选择
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和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中国必须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必须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中国发展的战略目标,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尤其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制造业大国,中国已经具备很强的制造能力,但仍然不是制造业强国,总体上还处于国际分工和产业链的中低端,根本原因就是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实现由要素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发展模式转变,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是一项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任务。在此背景下,走创新驱动之路成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的必然和现实选择。
1.走创新驱动之路是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甚至被称为“中国奇迹”,“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也因而备受瞩目。然而,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其可持续性受到怀疑。中国人口众多、生态脆弱、人均资源占有不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尚排在全球百位左右,仍有1.22亿贫困人口,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增强,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据统计,中国单位GDP能耗相当于德国的5倍、日本的4倍、美国的2倍,劳动生产率不到OECD国家的一半。中国经济呈现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低效益的特征。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使中国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不及时、果断地转变发展模式,中国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国家发展停滞的陷阱。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成为中国现实和必然的选择。
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其关键在于企业发展模式的转型。由于缺乏资金、人才和研发等优势,在长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绝大多数中国民营企业都形成了一种低成本驱动的发展模式,行销全球的低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背后是低要素价格,包括低人力成本、低资金成本、低环境成本、低土地成本。但是,这种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举步维艰。从内部看,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劳动力成本大幅提升,中国企业的成本挖掘空间越来越小。从外部看,世界范围内的新一轮产业转移已初现端倪,印度、越南等作为中国廉价商品的替代者角色正不断加强。所以,中国经济能否实现成功的转型,取决于中国企业能否很好地实现从低成本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型,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的转型。然而,企业发展模式转型是一个痛苦而艰辛的过程,企业文化、战略与体制、环境早已形成一种相互匹配和路径依赖,很难在短时间内成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在这一点上,中国的部分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具有特殊的体制与资源优势。
2.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是国有企业的现实选择。中国国有企业大多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对于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当前,受国际经济危机和国内经济形势影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驱动实现经济发展转型成为中国日益紧迫的重大课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国有企业一直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始终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有义务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创新驱动实现发展转型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国有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具备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基础。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大多是行业排头兵,科技基础雄厚、创新资源丰富,有条件在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追踪世界科技革命前沿和紧跟新兴产业发展潮流进程中,有能力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中发挥表率作用。
创新驱动发展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的必经之路。过去,国有企业大多属于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性企业,受政府较多政策优惠及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因而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形成了一种基于垄断地位、资源优势或大规模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已经或正在被打破,其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国内非公有制企业异军突起,与国有企业形成鼎力之势;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国有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已经不是本土企业,而是世界著名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往往在企业规模、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拥有更大的全球性竞争优势,控制了所在行业或领域的科技制高点。如果不能尽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国有企业就会受制于人,难以突破跨国公司的垄断,难以向国际产业分工的高端移动,以至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因而无法实现其“做强做优”、“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发展目标。可见,国有企业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不仅是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需要,也是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三、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外部条件
为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国家有关部门、尤其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为国有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必要的体制与环境支持。
1.推动国有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并取得进展。2005年底,科技部、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启动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择。截至2010年底,在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21家中央企业中,已有61家先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占全部121家中央企业的50.4%,其中有52家中央企业已经被评价命名为创新型企业。为引导中央企业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国资委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握情况,深入分析、研究中央企业创新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障碍,推动科技、财税、金融、知识产权、人才等各项政策的完善与落实;二是联合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推动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三是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计划、重点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做好中央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与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衔接。
2.加强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指导和创新体系建设。一是国资委等部门指导和推动国有企业开展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专家对部分企业科技规划进行评议。引导国有企业将科技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尽快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和创新意识,确立创新发展战略。鼓励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领域的国有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基础,积极推进原始创新;其他优势明显的企业加强集成创新,创立品牌;目前差距较大,需要进一步引进技术的中央企业,要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二是跟踪国家促进企业创新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企业在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例,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讲座大力宣传、推广,提高企业运用创新政策和加强科技管理的能力。三是推动中央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建立并完善“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更好地为企业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流提供服务。
3.完善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出资人制度设计,着力解决制约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各种深层次问题。重点是完善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发挥业绩考核推动企业创新的导向作用和薪酬分配体系的激励作用,探索评价、考核与激励政策三者之间更加有效的结合方式,推动国有企业逐级建立以经营业绩考核为基础、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近年来,国资委对中央企业高管业绩考核增加了科技创新所占权重,加强了国有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领导职责。2012年国资委将突出创新考核,引导中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关键就在于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工作成效也是“十二五”期间国资委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对企业主要领导、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检查内容。国资委的薪酬、激励政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及各部门的支持都将向科技创新工作倾斜。二是支持企业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国资委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国家级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三是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国资委陆续出台有关政策,要求中央企业以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以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打造中央企业知名品牌、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主线,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四、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基础与成效
近年来,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建立有效创新路径与创新机制,以创新求发展,以创新求实力,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尤其是国资委成立以来,随着中央企业加强在技术创新上的投入,以及国家对中央企业创新支持与创新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取得突出成就,成为中国科技创新中坚力量,涌现出一大批创新成果。“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的科技投入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创新投入产出比逐年提高;中央企业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中央企业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进行重组。中央企业直接参与的载人航天工程,“嫦娥工程”,特高压输电示范工程,国产新型涡扇支线客机、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示范工程,中国南车、高速铁路工程等科研创新成果,不仅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而且引领了行业技术进步的方向,是中国自主创新的典范。
1.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日趋完善。一方面,国有企业加强推动产学研合作。通过自建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分担风险和成本,共同推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工程化,实现创新资源的协同效应和科研开发的规模效应。企业发挥了解市场和资金优势,科研机构提供实验场地和优秀的师资力量,结合自身的理论知识优势,大大提高了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中央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实现了强强联合,有利于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并且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中央企业之间不断深化创新合作。中央企业实力雄厚,通过上下游企业间的联合与合作,极大地发挥了上下游企业的突出优势,有利于产业链的形成,节省成本,提高创新效率。与此同时,中央企业还通过长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新型合作手段探索创新研究,与国际国内先进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利用新型投资手段提高国有资金的利用效率。
2.国有企业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排头兵”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国需要突破的11个重点领域和16个重大科技专项,中央企业几乎全部涉及。“十一五”期间新建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一半建在中央企业。有54家中央企业被正式命名为“创新型企业”。56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24个由中央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近年来,中央企业主要专利指标年均增长35%以上。2005—2011年,中央企业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46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全部由中央企业获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载人航天、绕月探测、特高压和智能电网、通信4G标准、高速动车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重大工程建设,都是由中央企业承担完成的,充分展示了中国的科技水平和创新实力。“嫦娥一号”、高铁、4G标准等更成为央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的典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央企主动出击,核电、风电、电动汽车等设备制造以及产品研发,达到或接近全球领先水平。截至2010年底,中央企业拥有两院院士217人,科技活动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分别达到129.8万人和53.5万人,分别占中央企业职工总数的10.7%和4.4%。一大批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为科研工作的主要力量。在这些技术创新人才队伍的带领下,中央企业取得了一些关键技术和研发领域的重大突破,一些成果已跻身世界领先水平。
3.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稳步增长。根据国资委的统计,2004年,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为767.9亿元,占当年中央企业销售收入的1.5%,其中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2.0%。“十一五”时期,由于中央企业的经济效益转好以及对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视度不断提高,中央企业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2006—2010年,中央企业科技活动的经费总额由1244亿元增加到3079亿元,增长了将近2.5倍,年平均增长率为25.4%。在科技活动经费总额中,用于研发的费用约占五成。研发经费支出由701亿元上升到1911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2010年为4015.4亿元)约一半。同时,中央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由1.59%上升到1.84%。从环比增长率来看,“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总额和R&D费用均超过了两位数,实现了高速增长(见文后表)。2011年,中央企业加大了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中国石油、中航工业、航天科技、国家电网、航天科工、中国移动等7家企业科技投入超过百亿元,兵器装备集团等多家中央企业的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中央企业进一步形成了科技创新投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4.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产出与绩效不断提高。国有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保持了较高的年增长率,并屡获国家重要科技奖项,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的重点领域中,国有企业掌握了一批先进技术。2004—2010年,中央企业申请专利数量从6579项增加到52283项,授权专利从3886项增加到30616项,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42.9%和39.4%。2009年,中央企业累计拥有专利数量达到76138项,是2005年统计数量的2.5倍,其中发明专利占27.9%。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企业发明专利比重呈现出总体上升的趋势,从2004年的43.37%增长到2009年的51%。2009年,中央企业申请专利中的发明专利比重和授权专利中的发明专利比重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以上。从单个企业来看,截至2008年年底有15家中央企业累计拥有有效专利超过1000项。其中排名前5位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分别达到了8668项、5601项、4835项、3418项和2726项。另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3家企业的累计发明专利均超过1000项,分别达到6163、4361和1626项,名列全部中央企业前列。这些成果的应用,为中央企业加快实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资委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2011年,中央企业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467项(通用项目),占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总数的24.6%,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3项,占特等奖项目总数的100%,一等奖44项,占57.9%;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3项,占37.5%。在2012年召开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共有56家中央企业获奖,获奖项目93项(合计133个奖次),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7项,占一等奖获奖项目总数的35%;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79项,占30%;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6项,占12%。
5.一些典型的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模式正在初步形成。国有企业较为成熟的自主创新模式不断出现,一改过去国有企业没有经典创新模式的历史。例如,宝钢集团形成宝钢式创新模式,该模式最大特色是“蓝领创新”:每天产生专利4件,五成由一线工人创造;每天产生6件企业技术秘密,其中40%由一线职工完成。在全国累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10名工人中,宝钢有3位。近三年来,宝钢职工提出并实施合理化建议48.9万条,申报专利4178件、授权专利2841件。职工经济技术创新作为自主创新的基础,已经成为宝钢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基本路径
尽管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已经取得不菲成就,为提升中国综合国力作出突出贡献,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大多数国有企业尚未彻底摆脱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模式,普遍面临高能耗、产能过剩等共性问题。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缺乏核心竞争力,在全球产业链中处于不利地位。对外技术依存度较高,一些领域的关键技术、大型成套设备、核心元器件、重要基础件、关键新材料,包括很多涉及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仍大量依靠进口。与跨国公司等先进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理念、意识和管理上存在较大差距,创新驱动的内涵成长模式尚未真正形成。对于大多数国有企业而言,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而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适当发挥引领作用,乃当务之急。那么如何加快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及自身“做强做优”、跻身国际一流企业的需要呢?关键就在于塑造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完善其相关体制与激励机制,营造一种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文化氛围与政策法制环境。
首先,从政府层面来看:一是要进一步确立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及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国有企业具有其他本土企业所不可比拟的创新资源优势,同时又特别适合集中力量攻克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是在中国自主创新水平较低的背景下实现跨越式赶超发展的核心力量。二是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高管阶层自主创新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在选拔、任用及考核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时,要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评估指标,并给予相应的奖惩。选拔任用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企业家作为经营者是央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三是强化市场竞争这支“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在国有企业所在的垄断行业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塑造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通常垄断不利于自主创新,而国有企业又大多集中于垄断行业。因此,在这些行业中打破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四是为国有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国有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仅需要政策法规支持和财政税收支持,同时也需要大学与研究机构的合作支持,还需要适宜自主创新的教育与文化环境。
其次,从企业层面来看:一是继续加大科技研发与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国有企业必须自觉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以确保企业自主创新的资金需要。为此,国有企业应积极建立企业研发专项资金制度,形成科技研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有企业应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激励和继续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敢于并善于创新的人才队伍,着力造就一批世界级的科技带头人和高水平研发团队。三是建立企业内部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创新积极性。国有企业要深化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鼓励创新实践的制度安排。尤其是要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构建更加合理的管理架构和组织体系,健全完善科学的人才使用和评价机制。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鼓励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积极培育企业的创新文化和企业家精神。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自主创新作为企业的整体行为,必须由统一的创新文化来引导才能取得成功。为此,国有企业要树立正确的企业创新价值观,要营造一种自主创新的使命感、光荣感和危机感,塑造持续创新、积极进取、勇于担当、包容失败的文化氛围与企业家精神。五是加强自主创新的平台建设。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有企业还应积极建设产学研合作的科研创新平台与研发机构,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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