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_爱国主义教育论文

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_爱国主义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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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结合新的形势,全面总结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经验,提出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点对象以及一系列具体措施,对当前及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共上海市委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通知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意见》和《上海市1995~1997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都明确提出了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指示精神,动员全市人民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开创上海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为把上海尽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经济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特制定本细则。

一、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中华民族是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伟大民族。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

2、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必须有利于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声誉、尊严、团结和利益,必须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这是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

3、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是要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引导和凝聚到为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作贡献上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共同理想,为把上海尽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经济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4、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要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爱国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搞好爱国主义教育的理论建设、教材建设、制度建设和基地建设。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各项思想政治教育之中,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作为我国社会的主旋律,坚定不移、长期不懈地抓下去,努力提高上海市民的整体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5、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原则。爱国主义决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既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成果,也要学习和吸收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21世纪,为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作出贡献。

6、爱国主义教育必须突出时代特征。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致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要从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出发,围绕把上海尽快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经济中心城市这个大目标,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有机统一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努力塑造走向21世纪的上海人形象,创造21世纪的现代化都市文明。

7、爱国主义教育的素材非常广泛。从历史到现实,从物质文明到精神文明,从自然风光到物产资源,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的瑰宝。要善于运用国情和市情资料,并注意挖掘和利用各种宝贵的教育资源,不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

8、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思想政治教育。根据《纲要》的规定,结合上海的实际,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教育;中国国情和上海市情教育;“科教兴国”教育;迈向21世纪新上海的美好前景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教育等。

9、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人们的思想状况,确定各个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广大群众的社会心理特点和规律,从传统和现实的结合上开掘爱国主义教育的丰富资料,特别要选取在新的历史时期涌现的、最为人们所信服、最能激发人们爱国情怀的典型,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使爱国主义教育在感情培养、理论认识和行为养成上取得成效。通过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教育广大人民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同心同德,团结奋斗,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增创新优势,开创局面,迎接新世纪,为把上海尽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经济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以青少年为重点,加强全民爱国主义教育

10、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重点是青少年。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尤其是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都要通过扎实有效的爱国主义教育,努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感情,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把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为振兴上海、发展上海作贡献上来,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11、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教育部门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青少年成长的全过程。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从系统教育的整体出发,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阶段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提出分阶段教育的重点内容、途径和形式。对大学生要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以及中国古代史、近现代史和中国革命史的教育,引导他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牢固树立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思想。对高中学生要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国情教育,增强热爱党、热爱祖国的情感。对初中和小学生要进行公民素质教育,着重学习做人的道理,教育他们勤奋学习、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幼儿要以养成教育为主,进行生动形象的道德品质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爱祖国、爱老师、爱父母、爱学习的良好品质。

12、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要纳入到教育课程中去。要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加强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和正在试行的《上海市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和确定各学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结合点,制定各学科(包括自然科学)爱国主义教育的分科计划,把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贯穿到各学科的课堂教学中去,并作为检查评估学科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

13、爱国主义教育要加强教材建设。在各学科教材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高等院校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为基本教材,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逐步达到“三进”(进课堂、进教材、进大学生头脑)的要求。中学思想政治课的课程教材改革也要加快步伐,要编写新的公民课教材以及市情教材,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使用。

14、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学、教育计划,并保证定量的课时课程。要组织学生开展定时定点定内容的“社会志愿服务”、“千班团支部服务千孤老”、“爱绿护绿、美化城市”、“大学生科技扶贫和扫盲”等活动,让学生在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增强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社会责任感。要组织学生参加军营生活、农村生活和企事业生活训练等各项有益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认识社会,增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

15、要让青少年学生在艺术教育中受到爱国主义思想的熏陶。教育部门要确定必读、必看、必唱的爱国主义经典书籍、经典影视剧和经典歌曲等,并与书评、影评、歌评等活动结合起来,巩固和扩大爱国主义教育的效果。

16、广大教职员工要身体力行,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带头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带头培养爱国主义情感,树立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17、企业的爱国主义教育要围绕生产经营活动,把爱国家、爱上海与爱企业、爱岗位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要继续深入开展振兴中华读书活动,要经常有针对性地推荐优秀的读物组织职工阅读,陶冶爱国主义情操;要推动班组“学知识、学科学、学技术”活动深入开展,组织职工岗位学知练技,增强报效祖国、建设上海的本领;要大力开展“再创业”主题教育,努力使职工明确创业使命,树立创业精神,掌握创业本领,投身创业实践,奉献创业硕果,塑造创业者形象,动员和组织上海工人阶段为迈向21世纪的新上海建功立业;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企业文化建设,渗透到树立企业精神中去;要开展丰富多采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各类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经济组织,也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职工的爱国意识,努力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18、市郊农村要根据农村特点,发挥郊区优势,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农村爱国主义教育要同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和激励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为振兴市郊农业、建设现代化新农村而多作贡献。要认真进行农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巨大成就的教育,增强信心,增强凝聚力。要进行“九五”期间农村发展和21世纪新农村美好前景的教育,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进行“科教兴农”教育,引导农民广泛开展“学知识、学科学、学技术”活动,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素质。要进行移风易俗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现代生活方式,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努力培养和造就一代社会主义的新农民。

19、要重视发挥家庭在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中的特殊作用。要根据《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和新形势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法。要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编好家长学校教材,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提高素质,树立科学育子、为国教子的思想。各区县、各街道乡镇要把热爱祖国作为开展创建“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新风户”的重要内容。市、区、县举办的家庭文化节、家庭艺术节都应成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活动载体。报刊和电台、电视台要开设家庭教育的栏目。要鼓励群众团体和社会热心人士开设义务服务的家庭教育热线电话和咨询点。要大力表彰好家长和家庭教育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三、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20、本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遗迹、风景胜地、反映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巨大成就的重大建设工程、城乡先进单位,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利用基地开展生动形象的爱国主义教育。学校应将基地教育活动列入德育工作计划。被确定为教育基地的场馆和有关主管部门应认真担负起光荣的责任,组织接待好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观、瞻仰、祭扫等活动,热情提供服务。收费参观的基地,对学校组织的在校师生参观、瞻仰、祭扫等活动要实行减免收费。

21、要在本市逐步形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三级网络。1994年上海市政府首批命名了20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6年将再命名20个市级教育基地。每个基地都要做到有一块牌子、一套资料、一支管理队伍、一支讲解员队伍。各区、县和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也要本着“因地制宜、就近安排、逐步开发、各具特色”的原则,加强基地建设,使上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种类、数量、规模方面都有较大的发展,形成以市、区县、街道乡镇为主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三级网络。

22、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把基地建设作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要成立基地工作协调组织,加强对基地建设的领导。要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各基地要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的管理制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督促和指导,组织交流经验,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做好基地升级的推荐和报批等工作,以充分发挥基地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特殊作用。

23、精心设计,周密组织,确保基地教育活动踊跃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把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活动作为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与各教育基地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制度,根据各教育基地的不同特点和特定的主题教育内容,针对教育对象不同的年龄层次、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共同研究制定活动计划,把基地教育活动开展得生动活泼、富有成效。要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参观、瞻仰、祭扫活动。这些活动要形成上海的特色。要把近年来在全市开展的“百万市民看上海”、“盛世慰英烈”等活动深入地开展下去;要利用教育基地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和少先队活动,开展形势和任务教育以及其他主题教育,以增强教育效果;要继续把现有基地和可以开发为新基地的场所拍摄成电视专题片或编成书籍,作为党课、团课和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教材以及学校乡土教材,把基地教育活动同学校的课堂教育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积极创造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的社会氛围

24、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创造一种浓郁的爱国主义氛围。要精心抓好“五个一工程”,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建设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的示范作用,每年在全市推出一批反映爱国主义旋律的影视剧及好戏、好书、好文章。要力争做到每年创作和播放100部(集)反映爱国主义主题的影视作 品,每年组织出版100种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理论著作、人物传记、文艺作品和乡土教材等各类读物,同时有计划地推出一批反映优秀传统文化的节目、影视作品和图书。

25、本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大爱国主义宣传的力度,要通过开设专栏、组织系列报道、开展征文活动、组织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宣传全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就和经验,宣传中华民族的奋斗历史、光荣传统和灿烂文化,引导广大群众爱祖国、爱上海、爱家乡、爱岗位,努力工作,多作贡献。电视台要在黄金时间播放反映主旋律的节目。电台的调频立体声音乐节目要注重介绍优秀音乐作品特别是中国优秀民族音乐作品。

26、出版部门要针对读者不同的年龄特点、文化层次和阅读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出版体现爱国主义思想和内容的优秀读物和音像出版物。要有计划地做好以世纪交替为主要内容,以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为题材的书刊出版工作,开掘和选择一批体现时代特征的爱国主义教育的新题材,并及时组织创作、出版。

27、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努力生产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电影、电视、文艺舞台要有计划地推出体现爱国主义内容的新片、新戏、新节目。要继续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热情扶持高雅艺术。要大力开展广场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城市文化氛围。各区、县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努力使爱国主义思想深入到千家万户。

28、教育系统和影视部门要紧密合作,针对学生和职工的心理、年龄特点,经常组织爱国主义题材影视作品的观摩和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艺术鉴赏水平,进一步激发群众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政治热情。

29、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群众团体要把组织节庆、纪念活动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群众爱国主义热情的重要工作来做。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三八”、“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的庆祝活动,要结合上海实际,突出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努力形成良好的爱国主义氛围。

30、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建立社会主义新型的人际关系,增强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效果。要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以诚实劳动、艰苦创业为荣,以敬业守信、无私奉献为荣,以勤奋学习、自强不息为荣的蓬勃向上的时代风尚,形成助人为乐、扶贫济困、互相关心、和睦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逐步建立健全为孤寡老人、军烈属、民政优抚对象上门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和服务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慈善事业、各类扶贫基金和红十字组织的影响,使广大市民更多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要在各行各业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增强职工的敬业精神,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要继续在城乡广泛开展“新风户”、“文明楼组”等活动,大力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每个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使人们在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中,在温馨、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中,增强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真切情感。

31、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示范作用。上海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历史上曾涌现出许多著名的爱国人士、民族英雄、革命先烈和模范人物。新闻传媒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宣传和介绍。提倡在大、中、小学的教室、图书馆、礼堂以及本市的文化宫(馆)和新建的标志性建筑等公共场所,悬挂为中华民族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领袖、民族英雄、先烈和名人的画像、诗词、格言。本市各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的俱乐部、文化站等场所,还可以贴挂一些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著名劳动模范和先进标兵、建设功臣的画像和照片。

32、要继续学习、宣传上海市“红旗集体”、“先进标兵”和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宣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并进一步发扬光大。1995至1996年本市将连续举办“创业者风采”系列报告会,使各类先进模范人物成为全社会学习的典范,成为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崇敬、学习的榜样。

五、倡导必要的礼仪规范,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33、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需要建立必要的礼仪规范,以增强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感。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各种规范化的礼仪教育活动,经过教育实践,逐步形成一套有上海特色、能广泛推广和长期支持下去的礼仪教育制度。

34、要在全社会和全体市民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凡按《国旗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必须依法严格执行升挂国旗制度;凡按《国旗法》规定可以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升挂国旗。市委、市政府及各部委办、区县党政机关和公安、司法部门等重要场所、重要会场及会议室,要严肃、认真、规范地插挂国旗。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会议室要插挂国旗。每年国庆节要举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

35、各大专院校及全日制中小学要坚持升降国旗的制度,学校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中要举行庄严、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对学生进行“五旗(国旗、党旗、军旗、团旗、队旗)在我心中”的教育,培养热爱祖国的情感。

36、唱国歌是公民表达爱国情感的一种神圣行为,在升国旗仪式和大型集会等活动中,要奏国歌,而且提倡齐唱国歌。奏、唱国歌时应庄严肃立。在国际体育比赛的颁奖仪式上,升中国国旗、奏中国国歌时,运动员要面向国旗肃立,唱国歌。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会议厅,市、区县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及其审判庭,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以及出入境口岸,都应当悬挂国徽。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悬挂国徽。

38、要把仪式教育发展成为对青年、少年儿童进行公民教育和人生成长教育的重要载体,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加强调查研究,积极进行系列仪式教育的主题设计和功能开发,使仪式教育运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一系列庄严的仪式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和对祖国、对社会的责任意识,从而使爱国主义教育达到实际效果。

39、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对《国旗法》、《国徽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级宣传、司法、教育等有关部门应经常对全体市民进行《国旗法》、《国徽法》和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成年公民和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都应当会唱国歌,能理解国歌的内容和国旗、国徽的涵义。

40、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海关等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要按规定统一规范着装,严肃风纪,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国家的尊严。此外,还要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涉外交往礼仪教育,教育涉外人员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尊严。

六、切实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

41、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把爱国主义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根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通知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出的要求,制订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要找出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要统筹安排,增加投入,保证爱国主义教育的经费来源;要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使爱国主义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要重视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检查指导,把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组织两个文明建设成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42、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爱国主义教育。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要进一步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扎实开展“让人民高兴、使人民放心”活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感受到党和祖国的温暖,从而激励人民同心同德,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43、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人民团体、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等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特点,充分发挥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工会要通过“再创业教育”、“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加强班组建设,开展评优创先、文体娱乐等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振兴中华的历史责任感。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团、队的经常性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仪式教育、陶冶爱国主义情操,培育一代“四有”新人。妇联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教育与鼓励广大妇女在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过程中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广泛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外事、侨务、对外宣传和主管港、澳、台事务工作的部门要有计划地制作高质量的宣传品,用各种渠道向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和其他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宣传国家方针政策,介绍祖国建设成就、民族历史文化及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和引导他们关心祖国、热爱祖国。

44、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制度是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开展的重要保证。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本市要逐步形成四大制度系列:一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制度;二是爱国主义教育教材建设制度;三是爱国主义教育队伍建设制度;四是爱国主义教育评估考核制度。从建立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入手,逐步形成爱国主义的教育机制。

45、宣传部门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协调、指导的责任,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建立诸如联席会议、组委会等形式的工作联系,明确任务和职责。要注意抓舆论导向,抓典型示范,抓活动载体,多做实事,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编辑发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图书资料、录音录像资料,及时为基层提供服务。宣传、教育、文化、民族、旅游、园林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细则》,把爱国主义教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每年要定期组织检查基层开展教育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分析爱国主义教育现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出新的方法和思路,努力把本市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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