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与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_可持续发展论文

生态环境保护与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_可持续发展论文

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生态环境保护论文,民族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39(2002)01-0017-04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中西部地区快速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地方,仅世居民族就有38个,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全部在西部,30个自治州中27个在西部,其余吉林的延边、湖南的湘西、湖北的恩施等3个自治州也享受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由此看来,西部大开发可以说是对民族地区的大开发。毫无疑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将给经济增长相对迟缓的我国广大民族地区带来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便是其中之一。西部民族地区大多数是我国生态环境的脆弱地区,又是我国生态的屏障区,在现有技术条件落后和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开发和发展难免对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致使这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而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会直接导致当地生产能力的显著下降乃至丧失,而且对东部发达地区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因此,切实加强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则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保证民族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

进入20世纪以来,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推动了物质文明的进步。但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人口增长过快、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开发不合理,以及由此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地威胁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的生存。在这种形势下,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走过的历程,努力寻求一条人口、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能够协调发展的道路。可持续发展观点就是人类为了解决当前面临的全球性资源和环境问题,使子孙后代能够正常生存和发展而提出来的一种新的发展战略思想。其基本含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

一般地说,可持续发展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其中,生态可持续发展是基础,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条件,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目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与传统的发展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是简单的开发自然资源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是在开发资源的同时,保持自然资源的潜在能力,以满足未来人类发展的需要。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是只顾发展不顾环境,而是尽力使发展与环境协调,防止、减少并治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使维持生命所必需的自然生态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可持续发展实质上是一种强调综合、协调和顾及未来发展的新的发展理论。

我国一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1983年,我国政府宣布把环境保护列为一项基本国策,提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战略方针。1994年,我国政府制定了今后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即《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必须努力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999年,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又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一再强调生态环境在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江泽民主席指出:“改善生产环境,是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必须首先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果不从现在做起,努力使生态有一个明显的改善,在西部地区首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会落空,而且我们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也将受到严重威胁。”朱镕基总理也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西部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西部大开发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工程,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第一要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工程和水土流失治理”。可见,对于相对落后和亟待开发的我国广大民族地区来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

第一,近几十年来,由于诸多原因造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东部和西部、民族地区和内地的差距十分明显。这些地区有一种迫切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加快本地经济发展的冲动。由其支配,导致单纯经济领域内的粗放性、追赶性发展实践,只顾经济效益而忽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影响可持续发展。

第二,民族地区地大物博,拥有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在现有技术条件落后、人力资源有限和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基本上实行的是一条以资源开发导向型为主的传统工业化战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立足资源搞开发”是传统的发展模式。在不具备合理开发条件的情况下任人乱采滥挖、肆意破坏或掠夺,沿着“竭泽而鱼”、“吃光地上吃地下”的传统老路走下去,不仅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会严重地破坏生态环境。

第三,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东部地区的一些资源、劳动密集性的企业、污染较严重的企业以及产业结构面临升级换代的企业等传统产业纷纷开始西移。东部地区传统产业的西移给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少的机遇,同时也给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民族地区在迎接我国经济发展战略性转移时,如果不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只注重经济效益,会导致项目的盲目引进,造成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以致影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第四,民族地区在我国生态布局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影响自身经济的发展,而且对我国中东部地区产生较大影响,少数民族集中的西部地区,地处我国地势的第一和第二台阶,其生态构成了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平原、丘陵地带的天然外围生态屏障。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发展。如,东北的长白山地区,其森林生态系统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一旦崩溃,不仅长白山地区将从根本上失去赖以发展的基础,而且将对我国东北地区乃至东北亚的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二、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难点

我国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地理、社会等原因,生态环境问题尤为突出,已成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目前,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突出地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是森林覆盖率日趋下降。民族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林业生产基地,由于长期的乱伐、采育失调、管理落后,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致使民族地区的森林覆盖率日趋下降。如青海省的森林覆盖率只有3.1%,贵州省的森林覆盖率为12.6%[1]。素有林海之称的东北长白山地区的森林覆盖率也明显下降,由1949年的82%降低到目前的62.4%,原始森林蓄积量由1949年的6亿立方米锐减到1985年的0.7亿立方米。[2]

二是水土流失加剧。由于森林破坏,陡坡开荒,放火烧山,民族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在扩大。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水蚀面积已达179.42万平方公里,风蚀面积达187.61万平方公里,两者合计占我国土地面积的38.2%。[3]青海省因水蚀、风蚀和冻融等原因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达33.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水土流失面积仍以每年21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全省每年输入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泥沙量在1亿吨以上。内蒙古水土流失面积2.8亿亩,仅黄河流域每年从内蒙古冲走泥沙就达2亿吨。[1]

三是草原“三化”严重。由于多风少雨,气候干燥等多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加之严重的超载放牧、开荒造田等人为因素,使草原的牧业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沙化、碱化、退化面积在蔓延。据统计,我国草原面积1/3已出现了程度不一的“三化”问题。目前,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已达17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我国陆地面积的18%,大部分分布在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等传统牧区。青海省内沙漠化面积已达1.88亿亩,占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的23.63%,另外,潜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积有1470万亩。内蒙古总土地面积为17.7亿亩,其中山区、沙区占土地总面积的2/3,境内分布有5大沙漠和5大沙地,沙漠化和潜在沙漠化土地5.4亿亩。

四是植被稀疏,物种生长环境恶化。我国的原始森林、湿地和其它对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多分布在边缘的民族地区。由于这些地区生产力低下,人们往往以传统方式开发这些资源来缓解人口增长所带来的需求压力,致使这些地区大面积森林被砍伐,天然植被遭到破坏,大大降低其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功能。其结果是各地的物种分布明显缩小,生长环境也不断恶化,许多珍贵动植物日渐稀少,有些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青海省内受到威胁的生物物种约占物种总类数的15~20%;长白山地区除保护区和极少数地区尚存有原始森林外,其它地区的原始森林都变成了次生林,像东北虎等珍贵动物已濒临灭绝的危险。

五是土地荒漠化日益突出。由于气候变异、风蚀水蚀、污染及人为破坏,土壤有机质不断下降,土地生产力衰退以至演变为类似荒漠。东北的土壤有机质由开垦时的8-10%,已降到现在的2-3%。[3]有数字表明,我国来自西北的荒漠化速度近年有加快之势,平均每年扩展2410平方公里,相当于1年损失1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据统计,全国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40亿元,间接损失1700亿元。

六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随着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农业中化肥、农药以及机械动力等无机能量投入的增加,民族地区出现了点多面广的环境污染新压力,土壤、水质、空气污染程度加重,局部地区出现较大面积的酸雨危害。尤为突出的是水污染与水资源的危机。我国人均水资源只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而且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加上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一方面导致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则因径流量剧降而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严重下降。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披露的材料,流经所有城市的河段中,90%以上受到中度或更严重的污染,50%的城市河段的水不能饮用。在被监测的1200条河段中,850条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大量河流除排污外,已失去其它效用。[3]

据有关资料统计,由于生态环境恶化和自然灾害引起的生态破坏,我国每年损失高达2830亿元。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已严重制约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而且影响着全国的生态环境,特别是加重了我国许多大江大河中下游地区的水患,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加强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已迫在眉睫,成为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尤其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三、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面对着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以及民族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民族地区的开发与发展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注意保持资源与环境的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以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条件。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要从如下几方面考虑。

1.要树立全新的社会发展观。传统的社会发展观是以工业化程度来衡量社会发展水平,以国民生产总值作为主要指标。新的发展观把发展理解为人类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持续、协调、平等的互动统一过程,而不再是经济的单兵独进,不再以经济的高速增长作为发展的唯一和终极的目标,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民族地区的开发和发展,必须摒弃单纯工业化、片面追求产值的社会发展观,树立符合民族地区长期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注意保障本地区具有长期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此,必须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发展经济和提高生活质量是人类追求的目标,它需要以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依托。忽视了对资源的保护,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限制,没有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特别是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的满足,也就无从谈到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因为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不可能建立在贫困、饥饿和生产停滞的基础上。

民族地区的开发不仅要提高经济效益,还要维护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要解决当代人之间的公平问题,而且还要考虑代际之间的公平问题。

第二,正确处理近期效益和长远效益的关系。资源开发可以直接换取利润以发展经济,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人类对长远利益的顾及,需要几年或更长时间的努力,而且其效益很难用精确数字来估价。从长远的利益来讲,资源生态效益往往超过其所提供的经济效益,如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环境的主体,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远超过作为木材的经济效益。但是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需要以牺牲近期利益为代价。长江、黄河中上游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实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政策,会直接影响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来源和地方乡镇的财政收入。因此,必须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一方面要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重建补偿机制,尽可能解决近期利益与长远效益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被开发区的少数民族人民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到开发资源的同时,保护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以达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满足未来人类发展的需要。

2.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必须注意做到如下几个结合。

第一,政策倾斜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从理论上来说,政策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有效的政策是能量巨大的潜在资本,能够产生出一种效应,协调生产力各要素,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合力。作为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更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而这种政策上的倾斜必须与具体的项目工程相结合。90年代后期,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中央作出一系列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的有关决策,并于1998年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999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这些工程将对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及可持续发展起巨大的启动作用。

第二,自身治理与国家扶持相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以个体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靠政府决策和投资。许多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在全国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直接承担着保护森林、草地、水源、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任务,并为此不断牺牲着切身利益。对这些地理位置特殊、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国家应加大扶持力度并予以重点倾斜,而且尽快出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生态保护区生态效益给予补偿,在政策上更加优惠。

第三,按产业化的路子进行生态建设,力求兼收生态和经济双重效益。民族地区应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否则,可持续发展将难以实现。要看到改善生态环境既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前提,也是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一个重要思路。过去,种草植树单纯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不注重增加经济收入,人们觉得种草植树无利可图,国家虽拿出很多钱进行工程造林,却效果不佳,保护起来难度也大。如果依靠产业带动,坚持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适当栽种一些经济效益较高的林木的草种,让群众自己投入,自己管理,自己受益,效果会很好。

3.因地制宜,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结构对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民族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着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这种特色经济主要包括一些民族手工业、具有特殊生产工艺的制造业和土特产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建立在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基础上的旅游产业。因此,必须转换发展经济就是搞工业、上项目的传统思路,把商品经济和生态经济结合起来,以发展生态经济为前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注重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建设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药业、食品加工等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体系,把环境的潜在价值变成现实效益,让环境为人民群众带来财富,以此激发人们保护环境的热情和积极性。

4.限制人口数量,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少数民族的人口素质。人的优化是人地关系系统优化的前提和决定性因素。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土地人口承载力较低。而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着人口出生率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过低、素质差等问题,这加重了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从而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必须通过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推进城镇化进程,合理调整人口分布,减少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更为重要的是,民族地区能否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最终取决于人口特别是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因此,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科学文化知识的人才和劳动力,增加民族地区人力资本的存量,是实现和保证民族地区环境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又一关键环节。

5.加强法制建设,保障生态建设长期、健康和有序进行。在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民族地区的发展可谓是赶超式的超常规发展,如果仅靠市场机制,难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之覆辙。为了使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有法律保障,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必须加强立法和执法,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无疑对保护资源,维持生态平衡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乱砍滥挖,毁林开垦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地区还相当严重。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完善法制配套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掠夺沙区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一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有效机制,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走上法制化的道路。

收稿日期:20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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