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新疆对苏(俄)政策的基本原则_盛世才论文

论近代新疆对苏(俄)政策的基本原则_盛世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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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新疆的对外交涉,主要是对苏(俄)的交涉。近代新疆的历任主政者都十分清楚,要想保持新疆政局的稳定和促进生产的发展,都必须谨慎认真地处理好与苏(俄)的关系。因此,综观近代,特别是1911年至1949年这段时期的对苏(俄)政策,虽然因国内外政局的急剧变化出现一些波动,但新疆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上,努力保持和发展对苏(俄)友好的基本方针没有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置外交部特派新疆交涉员办理对苏(俄)交涉事务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主政新疆的杨增新,对中央政府不管谁上台执政,都拥护,对外交涉中始终以中国中央政府的名义进行,使自己处于有利的政治地位。杨增新报请北京政府,让张绍伯以中央政府“外交部驻新疆特派交涉员”的身份任新疆外交署长,参与新疆对俄国的各种交涉活动。张绍伯是当时新疆少有的对俄外交人才。他一上任即编辑了《新疆外交报告书》,由新疆外交研究所印刷发行,作为指导新疆对外交涉的重要参考资料。在对俄具体交涉中由于杨增新大权独揽,张绍伯并无太大的实权。这一时期,新疆的对外交涉活动,有的也并不一定能代表北京政府的意见,但杨增新在对外交涉中,一直没有放下北京中央政府这面旗帜,这也正是杨增新在办理外交中的高明之处。因此,后来主政新疆省者大多都以“外交部驻新疆特派交涉员”(有时又称“新疆外交特派员”)的身份办理新疆对外交涉事务。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苏维埃政权建立,新疆对俄交涉也变为对苏交涉,但“外交部驻新疆特派交涉员”在新疆仍然设置,只是由樊耀南接替了张绍伯的职务而已。在这一时期对苏交涉中,樊耀南一直以“外交特派员”的身份工作,并在双方的来往照会中也以“新疆代表、外交部驻新疆特派交涉员”自称,直接参与了对苏的重大交涉活动。例如1924年经数年谈判而成的《新苏临时通商协定》的签订,新疆发送给苏方代表的文件名称就写作《新疆代表、外交部特派新疆交涉员樊耀南致俄方谈判代表照会》。(注:参见厉声:《新疆对苏(俄)贸易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2页。)

1928年金树仁主政新疆后,仍保留新疆外交署机构,由其亲信陈继善任外交署长,并以“外交部驻新疆特派交涉员”身份办理对外交涉事务。例如陈继善代表中国新疆省政府与苏联政府代表在1931年10月1日签订的《新苏临时通商协定》附文第四号中说:“其实行以上各节之手续及条件,将来由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会同苏联驻迪化总领事共同商订之。”(注:参见厉声:《新疆对苏(俄)贸易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49页。)

1933-1944年,盛世才主政新疆,为适应国内外政治形势及维持自己统治地位的需要,前后执行了不同的对苏政策,因此新疆外交机构的名称也有所不同,“外交部驻新疆特派交涉员”一职也曾发生过保留、废除、再设立的变化。先是保留金树仁时期遗留下来的新疆外交署机构,由陈德立任署长,在办理对外交涉时,还用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的身份。在这一时期陈德立对苏交涉中曾办了几件大事,诸如向苏联借兵、借款等,为盛世才政权的巩固立了大功。1935年以后,盛世才在苏联帮助下巩固了政权,自认为有了称王称霸的能力,便不买国民党政府的账,自称是中国国内与国民党、共产党相提并论的第三大集团。他把原新疆外交署改为新疆外交处,降低行政级别,表示是新疆边防督办下的一个机构。在对外交涉中,时任新疆外交处长的王宝乾也不再使用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名义,表示新疆可以独立办理外交事务。例如1938年8月24日新疆对外交涉的一份文件名称就是《新疆外交办事处处长王宝乾呈文》。(注:参见厉声:《新疆对苏(俄)贸易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43页。)这一时期国民党政府派驻新疆的外交部特派交涉员吴蔼宸,差点还被盛世才罗织到所谓的“阴谋暴动案”中送了性命,不得不设法转回内地。1942年以后,盛世才投靠国民党政府。9月,国民党政府在新疆恢复外交特派员公署,任命曾留学美国的吴泽湘为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标志着新疆的涉外权力又重新回到中央政府手中。

1944年10月,国民党政府任命的新疆省主席吴忠信走马上任,到1949年9月新疆和平起义为止,新疆省主席又先后由张治中、麦斯武德、包尔汉担任。在国民党政府直接统治新疆这一时期内,为了求得苏联的合作,稳定新疆政局,新疆当局一直比较重视对苏交涉。

吴忠信上任后,举起治新“三板斧”,打算在新疆干一番事业,其中之一就是“敦睦外交”,重点是坚持对苏联执行友好政策。为此,吴忠信建议把外交部派驻新疆的交涉员、有亲美倾向的吴泽湘调离新疆,而把曾在苏联留学、担任过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参赞多年、对苏联比较了解的刘泽荣调到新疆任职,以便积极开展对苏交涉。由于当时国际形势的影响及对外政策的需要,苏联支持新疆反政府武装斗争的方针没有变,因此,不仅阿勒泰地区反政府武装斗争的问题没能解决,而且随着1944年11月“伊宁事变”的发生,反政府武装斗争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伊犁、塔城、阿勒泰三个地区(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称“三区革命”)。在这种政治形势下,刘泽荣的对苏交涉活动自然不能顺利开展,更不可能取得大的成绩。

1945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苏联对新疆的政策这时发生变化,由过去支持新疆反政府武装斗争转变为支持双方进行和平谈判。国民党政府素有“和谈将军”之称的张治中到新疆,以便和平解决新疆问题。刘泽荣便成了对苏交涉中的重要人物。9月13日,张治中一到迪化,立即派刘泽荣以外交特派员的身份到苏联驻迪化总领事馆,约见总领事叶谢也夫,希望苏联出面调停新疆省政府与三区革命政权之间的武装冲突,和平解决新疆问题。在以后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刘泽荣一直是张治中的得力助手,一方面以外交特派员的身份充当张治中与苏联方面的联络中间人,一方面还担任部分翻译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1946年7月1日,新疆省联合政府成立,张治中、麦斯武德、包尔汉先后任新疆省主席。在这数年中,新疆政局虽多次变化,但刘泽荣的“外交部驻新疆特派交涉员”(时又称“外交特派员”)的身份没有变,在对苏交涉中及在当时新疆的其他一些事务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1948年10月,刘泽荣以国民党政府驻新疆外交特派员的身份曾去苏联阿拉木图参加中苏航空公司董事会,并于回国途中,在伊宁市会见因新疆联合政府破裂而回到这里的三区革命领导人阿合买提江等。事后,刘泽荣把阿合买提江仍希望和平解决新疆问题的意见转告这时任国民党西北军政长官的张治中,对新疆政局下一步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又如1948年底,包尔汉将出任新疆省政府主席一事,就是刘泽荣首先把一消息转告包尔汉,并亲自陪他到时任新疆警备总司令陶峙岳住处,以取得陶峙岳对包尔汉任职的支持。1948年7月,刘泽荣以外交部特派员的身份代表中国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了《苏联与新疆贸易协定》,尽管这时新疆解放在即,这个协定并没能执行。在1949年9月新疆的和平解放中,刘泽荣也是积极参加者、组织者之一,并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在20世纪的前50年中,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政治环境,中央政府在新疆设置外交部特派交涉员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不仅说明新疆的涉外活动是中国政府整个外交活动的一部分,而且说明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具体的涉外活动中,特别是在对苏联的有关谈判中,由于国内及新疆政局的变化和影响,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的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和制约,往往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帮助新疆当局解决了不少外交上的难题,对促进近代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在苏联中亚地区设立领事馆以维护新疆群众正当权益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沙俄设在新疆境内的各领事馆不得不停止工作。1920年,苏维埃政府为了打破世界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派代表到新疆要求恢复新苏之间的传统经济往来和贸易活动。这年5月28日,新苏代表签订《伊犁临时通商协定》,规定双方可以在对方境内设立商务代表机构。1922年,苏方提出在新疆恢复沙俄时设立的5个领事馆,杨增新表示同意,但提出对等原则,要求在苏联中亚地区设立中国新疆地方政府的5个领事馆。对此,苏方虽没有反对,但此事因其他原因而搁置。

1924年5月,中苏两国缔结《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苏两国关系日趋正常。10月,经数年谈判的《新苏临时通商协定》达成。在此条约中,新苏双方同意在对等条件下,苏联正式恢复沙俄时代在新疆乌鲁木齐、伊宁、塔城、喀什、阿勒泰设立的5个领事馆。同时,新疆在苏联中亚地区的谢米巴拉金斯克(时又称斜米)、塔什干、阿拉木图、安集延、斋桑5处设立领事馆。1925年,苏联派驻迪化的首任总领事刘长炳到任。

新疆驻苏联5个领事馆开办之初,根据杨增新与北京政府达成的协议,这些领事馆名义上由北京政府的外交部领导,但具体工作事务由新疆省负责,工作人员由新疆推荐,活动经费也由新疆负担,但须报北京政府备案追认。因此,这5个领事馆的工作主要是为新疆对苏交涉服务,在行政管理上也由新疆主管。

1928年,金树仁主政新疆后,对5个领事馆做了较大调整,并把总领事馆从谢米巴拉金斯克搬到苏联在中亚的政治经济中心、华侨华人比较集中的塔什干。从1933年盛世才主政新疆到1944年国民党政府治理新疆直至1949年新疆解放,这5个领事馆始终都在开展工作。

在20余年中,新疆驻苏联中亚地区5个领事馆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第一,办理华侨华人的日常事务和维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新疆与苏联中亚地区领土相连,民族宗教基本相同,经济文化交往十分频繁,每年都有大批新疆的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等民族群众出境到苏联中亚地区做工、探亲或经商。这些人多不懂办出国护照,随意越境到苏联境内,遇到麻烦后才知道没有护照是不行的。新疆驻各地领事馆每年都为不少人出面交涉,补办临时护照,使他们能在苏联临时居住生活。同时,因各种原因一些人的合法权益不时受到侵犯,领事馆了解情况后便出面与苏联当局交涉,有时甚至走上法庭为中国侨民辩护,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例如1940年新疆商人米尔沙等人根据与苏联设在喀什的苏新贸易公司的合同,将该公司的货物从喀什运到苏联的安集延,交货完毕后,突然被苏联当局扣押,所带驮运货物的牲畜也被全部没收。新疆驻安集延领事馆得知此事后,与苏联当局多次交涉,终使米尔沙等人获释回国,权益得以维护。(注:参见厉声:《新疆对苏(俄)贸易史》,第491页。)

第二,了解苏联政治经济情况,为新疆办理对苏交涉提供参考。新疆当时对外界情况了解不多,驻苏联中亚地区的5个领事馆便成为新疆了解国外情况特别是苏联情况的重要途径。如1930年驻塔什干领事馆工作人员陈德立给新疆省政府写了一篇有关发展新苏关系的报告,其中谈到苏联境内华裔状况时说:“自该国鼎革以来,改行贸易政策,禁止私商。吾新商运货来苏,概须售与其国立贸易机关,并须听由彼方规定价格,且须折给成货,不肯付与现金。种种限制压迫,实已无利可图。”(注:厉声:《新疆对苏(俄)贸易史》,第353-354页。)这些为新疆制定对苏贸易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第三,办理新疆省政府交办的对苏交涉事务。驻苏各领事馆人员多精通俄语,又比较熟悉苏联的情况,因此曾多次直接参与新疆与苏联的重大交涉活动。如1930年长期在苏联谢米巴拉金斯克经商的新疆人哈约尔,不但长期无法追回苏联贸易公司的欠款,反而在回疆途中被苏当局押留,货物也被没收,此事即是由新疆省政府驻阿拉木图领事馆出面交涉的。在1931年金树仁时期新疆与苏联谈判《新苏临时通商协定》过程中,时任新疆驻谢米巴拉斯克总领事牟维潼曾起过重要作用,据说条约文本就是他一手操办的。

第四,办理新疆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一切事务。如在5个领事馆工作初期,由于新疆通讯落后,新疆当局便把一些电文转交领事馆利用苏联的电报线路转发电报,以和内地一些省份取得联系。又如,由于当时苏联严禁现金出境,在苏联境内做工、经商的华人无法把钱带回国内,领事馆便为他们想了不少办法,解决了不少人的困难。

当然,由于当时国内外政治形势的制约及各领事馆主要工作人员素质、外交能力有限,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诸如某些人的贪污腐败、有失职守等。但总的来说,这些新疆驻苏联中亚地区的领事馆设立以后,在维护中国主权、新疆利益、在苏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还是做了不少工作的,在新疆的涉外史中留下了重要的一页。

三、坚持和维护新苏(俄)之间的经济往来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前后,俄政局动荡,经济衰退,新俄之间的经济往来也基本陷入停顿,双方群众都遭受很大经济损失。1919年,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已经得到巩固,苏联中亚地区的政局也日趋稳定,为了恢复国内经济建设和解决物质严重匮乏的状况,苏联多次派代表到新疆,要求恢复与新疆的经济往来,并表示愿意在尊重中国主权、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谈判。1920年5月28日,新疆与苏联代表签订《伊犁临时通商协定》(又称《伊宁会议定案》)。这个协定共十条,确定了新苏之间第一个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和平协商达成的经济贸易条约,不仅废除了沙俄在新疆享有了70余年的免税通商和领事裁判特权,而且也标志着在友好平等、互利互惠基础上经济往来的开始(北京政府于9月8日批准了此条约)。7月,新疆当局在伊犁霍尔果斯设立海关,开始征收苏联入境货物的贸易税。同时苏联也在伊宁市设立了商务办事处。中断数年的新苏经济往来得以初步恢复。

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苏联政府随后又多次派代表到新疆,要求扩大经济往来。同时,新疆大批土特产品也需要扩大与苏联的经济交往以寻找销路。1923年9月,苏联政府副外长加拉罕率代表团到北京,中苏关系得以改善,更为新苏之间进一步扩大经济往来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1925年10月,新疆和苏联达成协议,按新的《新苏临时通商协定》中规定的条款办理经济往来和商业贸易事宜(此条约双方代表虽没正式签字,但在实际中已执行)。新的《新苏临时通商协定》比原《伊犁临时通商协定》增加了许多内容,例如双方对等地在彼方境内设立领事馆,苏联商人可以直接向华商群众收购土特产品等,标志着新苏之间的经济往来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1928年以后,苏联开始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开展更大规模的对外贸易以便获得更多的工业生产原料。同时,新疆在这一时期生产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对一些工业品,特别是轻工业品的需求有较大增加,更多的畜产品和农产品也需要通过对苏贸易外售(这时因甘肃政局动荡,新疆对内贸易几乎断绝)。1930年,苏联的土西铁路接轨,更促进了新苏经济往来的发展。1931年10月,新疆省外交特派员奉当时主政新疆的金树仁之命,以秘密换文的形式,与苏联代表签订了新的《新苏临时通商协定》。这个新的条约中同意新疆直接与苏联开通无线电通讯联系,新疆开放一些新的通商口岸,苏联准许华商自由地将货物运往苏联境内贸易等,对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新苏贸易起了一定作用。到1932年,据不完全统计,新苏贸易总额已达2800多万卢布,规模超过以往任何时期。

盛世才执政前期,得到苏联全面支持,新苏关系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双方的经济往来也达到一个新水平。盛世才在新疆成立了一个裕新土产公司,作为新疆对苏贸易的专营机构。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裕新土产公司的分支机构遍布天山南北,资本雄厚,在对苏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后来任新疆省政府主席的包尔汉就曾任过该公司的总经理(盛世才向苏联的两次借款就是由该公司出面经办的)。在这同时,苏联也在中亚地区成立了苏新贸易公司,专门负责对新贸易。在这一时期,新疆大批羊毛、羊皮、肠衣、活畜、棉花、粮食、蚕丝等土特产品运往苏联,从苏联换回的主要是工业产品,诸如火柴、白糖、肥皂、布匹、茶叶、家具等生活用品及汽车、农机等(还有更多的是各种武器装备)。到1941年,新苏之间的贸易总额高达9000多万卢布,达到近代新苏经济往来和商业贸易的顶峰。

1942年盛世才实行反苏反共政策以后,新苏之间的经济往来迅速减少,贸易额也下降到民国以来的最低点,给新疆经济带来很大影响。省内大量土特产品积压,价格暴跌,生产下降,而一些生活用品却价格上升,使广大群众特别是牧区群众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如,由于棉花无销路,棉价下跌,吐鲁番地区的棉花生产一下子减少一半左右;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区广大牧区的皮张、羊毛大批积压,变质霉烂,牧民遭受严重损失。这种状况,到1944年盛世才下台后才逐步有所好转。

1944年9月,国民党政府任命的新疆省主席吴忠信执政,重新实行对苏友好政策。以后,新疆省主席虽不断换人,但对苏友好的政策基本没有变。不管是国民党政府任命的新疆省政府,或是由苏联支持的三区革命政权,都与苏保持着比较良好的关系。特别是三区革命政权,由于地处中国西北边陲一隅,对外经济活动显得更为重要,“三区”内所需各种物资都只有从苏联通过贸易获得,因此与苏联的经济往来更为密切,据统计,1949年,仅三区革命政权所属的伊犁发展公司为对苏贸易而收购的土特产品就达5000万卢布。在国民政府控制下的新疆其他地区,特别是沿边的阿克苏、喀什地区,对苏经济往来也保持相当大规模。1949年7月15日,新疆省政府还派代表与苏联就新的《苏联与新疆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以便进一步扩大经济往来规模。不过,这时已处于新疆和平解放前夕,此条约双方政府还未来得及批准便成为了历史。

总之,在20世纪的前50年中,新苏之间的经济往来从总体上说一直处于发展之中。新苏之间这种日益发展的经济关系,对双方来说,不仅可以互相弥补物质上的不足,发展自己一方的生产和改善群众的生活,而且也是双方在政治、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友好发展的基础,并成为中苏两国人民之间发展传统友谊的重要纽带。

四、妥善处理新苏(俄)之间发生的重大事件

1911年以后,中国和俄国政治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由清王朝变成中华民国,俄国也变成了苏联。在以后几十年中,新苏之间虽然也发生过许多重大事件,但由时代不同,处理手段不同,因此结果也有很大不同。这里仅就在这一时期新苏之间发生、并最终得以妥善处理的三起带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政治事件作进一步叙述。

(一)1916年大量俄国难民进入新疆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仍在进行之中。俄国作为协约国一方正与同盟国作战,而国内政局也日益动荡。沙俄政府为应付战争和革命,在中亚一带大规模征兵,引起当地居民反抗。沙俄遂出动军队镇压,迫使大批哈萨克、柯尔克孜族群众越界逃入中国新疆境内,沦为难民。据统计,这时进入新疆境内的俄国难民总数高达30万人左右,其中伊犁地区有16万余人,塔城地区有近7万人,乌什、喀什地区共有近6万人,其他地区也有少量难民进入。同时,这些难民还带有数十万头牲畜,进入新疆各地牧场。如此众多的人、畜一下子涌入新疆沿边各地区,粮草均无法解决,社会治安无法维持,一时成为影响新疆政局稳定的重大事件。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事件,当时主政新疆的杨增新一方面动员全疆人力畜力,调运大批生活物资救济俄国难民,一方面又调集军队防范突发事件,以免引起社会动乱;同时,杨增新派代表积极向俄国当局交涉,要求俄国当局宣布这些难民“无罪”,将他们接回国妥善安置。经过多次交涉,俄国突厥斯坦总督颁布了《哈民遵守条约》,表示可以接收难民回国,但要难民交出武装和反抗的首领。在接收过程中,沙俄军队又多次杀戮回国的群众,致使大批难民滞留新疆不归。为此,杨增新又一次派人向俄国当局交涉,陈述利害。一直到1918年秋冬之季,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才正式表示对难民“赦罪”,允许他们自由地返回原地生活,使这一困扰新疆两年之久的俄国难民事件得以基本解决。在后来执行过程中,大部分俄国难民在新疆当局的劝说帮助下返回了俄国,但仍有不少人坚持不再返回。1927年,杨增新派人对留居新疆的这部分难民调查登记,允许加入中国国籍。

(二)1920年沙俄大批白军败兵窜扰新疆

从1917年苏维埃政权建立到1920年基本巩固,红军向盘踞在中亚地区的残存沙俄白军发动大规模进攻。白军(时又称“白卫军”)连吃败仗,在国内无法立足,便大批逃入中国新疆境内。1920年3月至1921年5月,先后逃入新疆境内的白军达2万余人,同时还有跟随而来的难民数万人,主要集中在伊犁、塔城两地。这些白军败兵中,许多人都是敌视苏维埃政权的死硬分子,又久经战阵,全副武装,具有较强的战斗力,虽然在与苏联红军作战中连吃败仗,但要集中起来在新疆作乱侵扰,却使当时兵员缺乏、武器落后的新疆省军难以应付,也必将给新疆社会经济带来极大的破坏。白军窜扰事件一时成为涉及新苏关系的又一重大事件。

杨增新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首先,尽力解除入新白军的武装。杨增新在新疆沿边哨卡派人对入新的白军再三重申,根据国际法,任何人只有交出武器才能进入中国领土,并调集军队严密把守交通要道,软硬兼施,迫使进入新疆境内的白军败兵大多交出了武器。其次,调集大批粮食物资,妥善解决白军的生活,并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为此,杨增新派人在沿边一带向追击的苏联红军一再说明,按照国际法,红军不能随意越境追击已解除武装进入中国境内的白军。并一再要求苏联当局发布赦免白军败兵的命令,让他们返回。再次,分化瓦解并镇压少部分企图武装作乱的白军。在进入新疆的白俄败兵中,有部分人私藏武器,多次密谋作乱,特别是一些旧军官,例如阿连阔夫、杜托夫等一批死硬分子,妄图把新疆作为他们反对新生苏维埃政权的基地。杨增新派人侦知后,积极防范,主动出击,多次挫败他们的阴谋,另外,派代表加强与苏联红军联系,商讨行动方案,以便新苏双方共同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1921年5月,以诺为阔夫为首的2000余名白军冲破新疆省军的阻拦,全副武装关入塔城地区,与这里的白军巴奇赤部会合,总数达近万名,准备武装攻占塔城。这时,驻塔城的新疆省军仅3000余名,形势十分危急。杨增新派人加紧与苏方代表谈判,终于在5月下旬达成协议:新疆允许苏联红军越境消灭白军;苏联尊重新疆主权和领土完整,任务完成后红军全部撤出新疆;新疆为入境作战的苏联红军提供部分粮草等物资,并派军队协同作战。

1921年5月24日,苏联红军2000余名由苇塘子边卡进入新疆塔城地区,向以巴奇赤为首的白军发动进攻。白军溃败后南渡额敏河,经和什托洛盖向阿勒泰境内逃窜,并于6月13日渡过额尔齐斯河,攻占承化寺,战乱从塔城扩大到阿勒泰地区。杨增新再次派人与苏联当局交涉联系,并达成协议。红军近5000名于9月初从苏境斋桑进入阿勒泰境,向白军发动更大规模的进攻,新疆省军也出动配合作战,堵截逃窜的白军。白军在新苏军队共同打击下,几乎被全歼,巴奇赤仅带数百人逃入外蒙古。战斗结束后,苏联红军退出新疆。

(三)1943年苏军“红八团”撤出新疆

1938年初,主政新疆的盛世才以哈密地区不安宁、由苏联运往中国内地抗日战场的作战物资需要保护为由,请求苏联政府派军队到新疆哈密驻扎。苏联政府一呼即应,很快派红军第八团(史称“红八团”)开赴哈密驻扎。“红八团”对外称一个团,实际是一支包括步兵、骑兵、炮兵、摩托兵、坦克兵、工兵、通讯兵、辎重兵等总兵力达3000余人的机械化旅,武器装备除一般步、机枪外,还有坦克、装甲车、大炮、高射炮,甚至还有作战飞机100余架,其战斗力和机动能力比较强。“红八团”进驻哈密以后,不断举行军事演习,活动范围覆盖整个哈密地区。

应该指出的是,苏联“红八团”最初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进驻新疆的,盛世才并未向当时的国民党中央政府请示报告。1938年春,“红八团”以新疆“阿尔泰归化军”名义从伊犁霍尔果斯入境,沿途夜行昼宿,严密封锁消息,经乌鲁木齐到哈密。他们到哈密后,对外仍一直保密,中国任何人员不能进入其营地,他们的官兵也很少外出,所需生活物资由新疆当局组织供应。后来,苏联方面看国民党政府没有提出异议,“红八团”才开始以“新疆俄罗斯骑兵第八团”的名义与当地群众有所接触。由于这时中国抗日战争刚开始不久,国民党政府既需要苏联方面的帮助和支持,又无力顾及新疆事务,不得不对这种有损中国主权的事忍而不发。

1941年,苏德战争爆发,“红八团”部分官兵调回国内。1942年,盛世才公开改变政策,反苏反共,开始倒向国民党政府。1943年,大批国民党军政要员进入新疆,苏联军队自然也就不能再在新疆驻扎。1943年3月,在国民党政府要求下,盛世才正式通知苏联军事顾问团团长瓦西里耶夫,要求“红八团”撤出新疆。4月5日,苏联当局正式表示同意撤回“红八团”,并于5月中旬开始分批撤退。

在“红八团”撤出新疆过程中,双方又为部队的行走路线、撤退时间,特别是所留营地财产等问题举行了多次谈判。当“红八团”路经乌鲁木齐时,因一些遗留财产问题没能解决,驻头屯河不走,使乌鲁木齐地区的局势一度紧张起来。9月3日,国民党政府军第十八混成旅开抵哈密,与“红八团”部分留守人员对峙,形势又一时紧张起来。不过,这时不管苏联,还是国民党政府,都面临共同的敌人——德、日法西斯,还需要合作对敌,不愿扩大事态。1943年10月,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新疆省政府以1000万元(合200万元新币)的高价购买“红八团”遗留下来的财产,以牛羊等牲畜在中苏边境地区交付。10月29日,“红八团”最后一批官兵200余人乘汽车撤离哈密,11月4日全部撤离新疆境内。至此,延续数十年之久的中苏关于苏联红军“红八团”驻新疆一事最终得以妥善解决。(注:参见张勉励:《苏军“红八团”进驻新疆哈密述论》,《西域研究》1996年第1期。)

当然,上述关于新苏之间发生的三次重大事件,只是在20世纪前50年中中苏(俄)之间发生诸多事件中的一部分。但从新疆对这些事件的处理及后果中仍可以看出:在新疆这样一个特殊的政治、地理环境中,只要苏(俄)能尊重中国的领土主权完整,新疆就应该坚持对苏(俄)友好的政策,积极发展对苏(俄)经济往来,开展互利互惠的贸易,妥善解决有关新苏(俄)之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只有这样,新疆的进一步发展和稳定才能有一个更好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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