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从经济奇迹到“日本病”演变过程中的金融因素——兼论日本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形成及其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制的转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金融体制论文,管制论文,过程中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和日本的经济调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如果说当前美国经济增长的放缓,是在经历了持续10年的高速增长后的必然调整的话,那么,日本迟迟不能走不出长达10年的经济低迷、日本政府用尽增加公共开支、推进经济重组等各种办法却依然难以见效,就不能不让我们充分关注日本在从日本奇迹到日本病这个艰难的调整过程中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2001年新年伊始,日本经济再次从2000年一度有所复苏的上升趋势中走低,经济增长乏力,日元兑美元和欧元分别下跌到近16个月和10个月的低位,反映投资者看淡日本今年的经济前景;反映日本经济走势的一个重要经济指标—失业率也不断攀升,根据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预测,到2001年3月31日财政年度末,日本的失业率将冲破5%的心理关口。
一度在全球范围内创造引人注目的经济奇迹的日本,现在则被更多的人们视为沉疴不起的重病人。日本的这个10年,无论是对于日本,还是亚洲乃至全球各国,都是值得总结和反思的10年,日本学者将这段时间称为“第二次战败”,从经济影响来说,这种说法可能夸张,但是也有一定的道理。
基本日本的经济奇迹所形成的日本模式中,以主银行体系为代表的、政府严格管制下的产业金融体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种强调通过政府引导乃至直接管制来满足政府产业政策优先发展部门的金融需求的产业金融体制在经济赶超时期有助于动员储蓄、有助于资本形成,但是这种体制也呈现出显著的政府过度干预、管制失当、较为封闭以及关系型融资的制度性特征,其中主要可以归结为关系型融资。所谓关系型融资(relational financing),就是指出资者在一系列事先未确定的情况下,为了将来不断获得租金而持续增加对于少数固定借款人的融资。与关系型融资相对的是保持距离型的融资(armlength financing)。当关系型融资在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中成为主导地位的融资形式时,这种关系型融资就被制度化了。日本的关系型融资的典型代表就是主银行制度。
在日本经济起飞阶段,以主银行体制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的政府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无疑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成熟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这种产业金融体制难以适应日本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金融体制开始出现变革,政府的管制开始放松,与此相对应,日本的金融体制开始逐步进入向满足储蓄者的资产选择需求、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强调商业盈利、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为目标的商业金融体制转化的金融自由化阶段。但是,在这个艰难的过程中,由于制度上的路径依赖,长期形成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依然对日本的经济金融运行形成多方面的影响,在传统的模式下通过产业金融体制投入到制造业的大量金融资产因为制造业的衰微而成为新的金融体制形成和发展的重大约束之一,依附于产业金融体制之上的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对于金融改革的阻碍也制约了新的金融市场机制的建立。于是,一方面传统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弊端在日益显现,一方面从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制的转变也因为种种原因而推进不力,这使得日本的现行金融体制不仅难以有效地支持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本身还成为日本经济走出停滞阴影的制约因素之一。
一、严格管制性的、以主银行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基础上建立的产业金融体制是支持日本经济奇迹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日本经济从经济奇迹转向日本病的重要金融背景
分析日本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形成,首先要全面把握日本在经济奇迹中形成的日本模式,因为日本的金融体制与这种发展模式是密切相关的。从微观上看,日本模式强调以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为基础的、流动性相当低的日本式雇佣制度、以法人相互持股和经营人员利益优先为特点的企业治理结构,银行体系则是在主银行相机性监控为特点的框架下介入企业的经营;企业之间则是以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和系列化为市场特色的、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稳定合作的企业关系;发展方向上强调以生产优先、制造业优先、出口优先;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强调市场失败,从而注重以行业团体等中介组织为纽带的紧密的政、官、财三角关系,注重政府影响下的间接金融、财政投融资和行政指导等为主要支持手段的产业政策。这是日本的产业金融体系形成的总体背景。
具体来说,日本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1)在理论基础上,强调“市场失败论”并加强政府干预,日本政府干预经济的范围和力度远远大于欧美,是日本模式的主要特征。仅中央各省厅拥有的许可认可权就多达1万多项,此外还有无法可据的“行政指导”和“窗口指导”。直至90年代,GDP的40%仍处在政府控制之下,而美国只有6%。
(2)在技术创新方面,强调“后发优势”和模仿引进,自主的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在工业化方面处于后进的日本,注重积极向欧美国家引进技术和设备,在短时间形成生产能力,甚至能够通过改良和完善部分地超过欧美。
(3)在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上,强调生产者优先。所谓生产者优先,就是把生产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消费者的利益服从于生产者的利益。从金融体系看,为了保证生产者优先,日本建立了对于利率管制、抑制资本市场发展为代表的金融约束体系和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结构,以保证对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资金以支持大规模的设备投资;主银行制度强调了融资关系的长期化,日本的财政投融资制度则是以生产性基础设施为重点。这些制度设计在不同程度上将部分消费者的福利转移到生产部门。
(4)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强调大企业优先。为了保证大企业优先,首先是主银行制度以大企业为融资的重点对象,保证大企业优先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同时建立了以大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的系列化产业协作体制,同时大企业的职工工资也高于中小企业。
(5)在产业导向上,强调制造业优先。生产者优先的特征和出口导向的战略体现在战略部门,必然表现为制造业优先。这不仅是因为制造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和贸易品生产部门,也是因为制造业的要素生产率提高快,投资效率容易提高,产业扩散度较广。日本的制造业优先战略主要是通过政府的产业政策来支持的,而所谓产业政策,重点是通过金融、财政、外汇和外贸等政策的配合来支持建立重化工业的大批量生产体制,以降低成本,提高出口的竞争力。同时对一些劣势产业部门(主要是农业和第三产业)进行保护,限制这些领域的竞争,其中也就包括限制金融领域的竞争。
(6)在外需和内需的关系上,强调以外需为主,强调以出口主导和“贸易立国”,以保证“追赶现代化”所需的外汇,日本的出口主导与东亚不同,东亚出口主要是为了偿还因国内资金不足而引进的外债。日本有力量解决国内资金需要问题,但是不能解决购进昂贵外国技术和设备的外汇问题,因而日本拼命出口价格低廉的轻工业品换取外汇。这就是“贸易立国”的实质。“贸易立国”的实质只不过是“引进技术立国”而已。
从系统角度看,一种社会经济体制之所以能够形成并持续下去,是因为构成该种体制的各种制度之间存在着制度的互补性(institutional complementarily),也就是说,一种制度安排的功能会强化另外一些相关制度的功能,从而在制度之间产生一种功能放大的协同效果。从总体角度看,日本模式具有明显的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如上述各个方面实际上都是互相支持和依赖的。仅仅从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发展看,同样也是如此。
为了配合和支持上述特点的日本模式的顺利运行,日本相应地对金融体制进行了严格的设计,其重点是选择了政府管制性的、以主银行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基础上的产业金融体制。这种产业金融体制在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配合下,金融机构通过政府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隐含担保而形成了强大的储蓄动员能力,而且政府对于利率的管制和对于金融市场准入的严格限制,减少了银行倒闭的风险、并提高了银行吸收储蓄的能力。同时,这种产业金融体制具有较强的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在管制利率维持低水平、法人持股结构导致的低分红率等制度设计下,日本产业金融体制下的企业融资成本必然相对较低。从体制运行的角度看,以主银行体制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的产业金融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交易的代理成本和信息成本,具有一定程度的隐含的风险分担功能,并且使得银行在日本特殊的企业治理结构中扮演了主要的外部监控者的角色。
应当强调,这种主银行制度依赖于日本模式的大体制环境、以及管制性的产业金融的金融体制环境,例如,支持这种产业金融制度运行的因素主要包括:对于利率的管制保证了资金来源的低成本,对于金融市场的准入的严格管制保证了一定的垄断的特许权租金,银行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发挥的外部监控者角色使得其享有特殊关系可能代理的各种租金,等等。
同时,这种管制性的金融体制也对日本模式的运行提供了金融支持,主要表现在:
第一,从资本市场看,为了保证日本模式运行所需要的企业出资者的相对稳定、削弱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日本建立了法人相互持股的基本制度。这种制度满足了日本模式运行对于股东方面的要求,对于股东的分红也被抑制在一个低水平上。在法人相互持股的结构中,主银行又居于主导的核心地位。
第二,为了从金融体系上支持日本模式的运行,日本对于金融体系实施了相当严格的控制。日本强调要实行统制金融,以保证追赶所需要的低成本的巨额资金,日本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体现在各个方面,尤其是通产省推行的产业政策和外贸、外汇、外资政策。要在十几年内高速度地赶上欧美先进工业国,其所需资金额的庞大可想而知。因此,如何筹措到充足的资金,而且是低成本的资金,成为政府干预的主要课题,其核心是保证“人为的低利率”。在市场机制下,资金需求的旺盛必然导致高利率。为此,日本政府通过《临时金利调整法》规定利率最高限制,实行了“人为的低利率”。为了在低金利条件下扩大储户,实行“小额储蓄免税制度”,争取城乡劳动者的零散资金。为了把筹措到的社会闲散资金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产业资金,日本政府又实行“超额放款”制度,即鼓励银行最大限度地把存款转为贷款,因此,战后日本一直流行“银行不倒”的看法。
第三,日本积极运用各种投融资政策,引导银行和社会资金进入其所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部门。
第四,为了保证将有限的外汇主要用于引进技术和设备,日本实行了外汇统制,即根据《外贸外汇管理法》实行的外汇集中制:个人和法人获得的外汇必须出售给外汇银行,个人和法人需要外汇要经政府批准。这就保证了有限的外汇用于政策目标,而购买技术和设备是优先考虑的目标。外汇集中制直到1972年才被废止。
因此,日本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本身就成为日本模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与其他制度设计互相依赖,共同支持日本模式的运行。
二、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日本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缺陷日益暴露
日本建立的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尽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其内在的缺陷从一开始就是存在的,只是在当时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这种制度运行的成本还并不高。但是,随着日本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以及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迁,日本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缺陷日益暴露。从理论上说,这种缺陷与日本模式的理论基础密切相连,即夸大市场失败的负面影响,高估政府干预的能力,盲目扩大政府干预的范围。
(一)日本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内在缺陷
从理论上说,日本建立的这种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缺陷是十分明显的:
首先,利率管制必然要求政府加强对直接金融活动的控制,这必然会抑制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对于利率价格的扭曲导致了企业对于信贷的过度需求,导致企业的高负债,容易诱发企业以贷款从事高风险投资的道德风险。在经济快速增长阶段,制造业的收益率相对较高,过分依赖银行导致的高负债率并不一定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行,但是,在经济进入产业结构调整的阶段,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制造业的收益率逐步下降时,银行对于企业的信贷要么成为不良资产,要么是企业容易将这些信贷资金转移到投机性的市场,从而推动泡沫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其次,在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下,金融风险过渡集中在银行部门,高负债的企业部门十分容易向银行部门转移各种经营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日趋复杂化、高新技术的发展,银行难以有效地满足所有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并且有效地管理对于这些新的领域的贷款的风险。这必然会抑制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第三,产业金融的封闭体制抑制国际资本的流动,不能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国际趋势。在产业金融体制下,为了保证对于重点产业部门的资金支持和对于外向型部门的支持,必然会对资本项目实施严格的管制,以割断国内外金融市场之间的正常联系。缺乏国际竞争的国内金融业必然难以提高效率。
(二)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使得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系面临挑战
从宏观经济环境看,管制性的金融体系在新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影响到日本经济的增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不能支持强调独立创新的信息技术的融资需求,这种金融上的障碍与其他体制性的因素一起,使得日本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上举步维艰
从全球范围内,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依赖技术引进的日本来说,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客观地说,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的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需要有具有良好风险判断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金融资源(如风险资金)的支持。这种新兴产业强调的是个人的创造能力而不是集体主义的文化,强调的是由富于进取精神的独立的中小企业、而不是大企业来开拓新的领域,因为大企业在信息产业领域的试错成本远远高于中小企业。这样,惯于集体行动、把人力资本开发锁定在特定方向的日本模式必然在发展信息产业上是低效率的。在日本的现行体制下,优秀的人才都被锁定在大企业,金融资源也主要向大企业倾斜,新技术创业所需要的风险资本市场、职业经理人员市场均十分落后。这些因素必然会制约信息产业的发展。
现在,人们往往把日本发生泡沫经济的原因归结为日本政府金融政策的失败,包括1987年过急的金融缓和政策导致泡沫膨胀,1990年过急的金融紧缩政策又导致泡沫破灭,以及泡沫破灭后对不良债权问题的久拖不决。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假如80年代末日本政府实施金融缓和之际,大量游资不是流向容易形成泡沫的房地产,而是流向有成长前途的信息技术产业,那么,90年代日本经济将可能出现另外一种情景。但这种假定是无法成为现实的。这是因为日本既缺乏如同美国风险企业那样在信息技术革命中十分活跃的资金需求者,又缺乏如同美国风险资本那样具有高度风险判断能力的资金提供者。设想以当时日本企业主要依靠间接金融、资本市场不发达、教育不适应培养创新人才需要、民间企业间人才极少自由流动、大学及国立研究机构的成果难以产业化、繁杂的政府管制束缚新企业诞生、税收制度不利于企业家靠创新获取丰厚利润、社会上缺乏冒险和改革精神等等状况,怎么可能出现大量资金流向信息产业的局面呢?美国信息产业之所以能迅速发展,之所以每年有大约80万家IT风险企业诞生,正是依靠了高度流动性和巨大资本市场、风险资本网络、良好的教育和人力资源的准备、崇尚冒险和改革的文化氛围和从全世界吸收高科技人才。这些都是日本所缺乏的。从金融方面看,信息技术的发展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显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从具体的信息技术发展思路看,日本强调的是政府的过渡干预和金融资源的人为倾斜。本来,日本在发展“轻薄短小”产品方面,在发展进入千家万户的大众产品方面是独领风骚的。在80年代,它在个人电脑领域与美国是不相上下的,而在电脑关键部件半导体芯片的技术和市场占有率方面是领先的。但是日本政府片面地作出判断,把重点放在发展大型计算机上。它虽然于1997年制造成功,但市场有限。日本完全没有料到个人电脑以及由此引发的信息产业会有如此巨大的市场,结果被美国远远抛在后面。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美国信息技术的发展主要依赖的是市场的自发力量。经过七、八十年代的酝酿、成长,美国基本上完成了艰难的产业结构调整,在90年代成功地推进了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新的技术革命,率先进入信息化社会。而日本却仍然没有摆脱“混乱”,在产业技术进步方面步履蹒跚,落后于美国。日本政府苦苦搜寻数年,最后宣布已经找不到“一两台大马力”的主导产业,而只是“多台中小马力”的新产业群。一个依靠政府的自以为是的判断,一个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这正是90年代美国持续繁荣和日本持续衰退的技术发展思路方面的原因。
2、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对金融业提供了过多的保护,导致其效率低下
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形成的以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在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和80年代的日元升值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调整适应能力。但是,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制造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不断下降。90年代日本经济的长期停滞状况也表明,再象工业化时代那样依靠制造业来带动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必须提高主导产业向信息产业和服务产业的转换。但是,日本模式中存在的生产优先、制造业优先的模式很难适应这种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特别是日本服务业中存在大量妨碍竞争的各种正式或者不正式的制度安排,导致日本国内以金融业为代表的服务行业的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国内需求的增长。事实上,在工业化初步完成后的80年代,日本曾经试图调整产业结构,使经济发展模式从出口导向型转向内需主导型,但是由于传统模式的惯性、以及日本制造业的外移,这一调整的设想并没有顺利实现,于是,一方面是日本国内的制造业的投资收益率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是由于过度储蓄和过度出口带来的大量金融资产难以找到有利可图的投资领域,从而涌入不动产市场和股票市场,推动了日本泡沫经济的形成。
日本泡沫经济的形成和崩溃,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源是与政府对经济进行强大干预的“日本模式”密切相关的,尤其是与大藏省对金融机构的过分控制和过分保护密切相关。在“追赶”阶段,在资金不足的条件下,大藏省对金融机构的严格控制,对于有限资金的有效分配,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和金融机构获得丰厚的利润,对于保持金融稳定和经济高速增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大藏省也对金融实行了无微不至的保护,一旦出现问题总会帮助渡过难关,例如必要时会组织其他金融机构出面兼并面临危机的机构,甚至由政府提供巨额无抵押贷款直接帮助摆脱危机。因此,战后数十年间,没有出现一家银行倒闭,“银行不倒”曾经不是神话,而是事实。但是,由此也导致金融机构缺乏竞争活力,缺乏优胜劣汰的氛围,依赖政府的指导和保护,缺乏金融业必备的风险意识,对贷款项目审理不严,听凭大藏省指导或依靠贷款抵押品。而政府又信任大藏省的控制,对金融业的监管机制不健全。负责金融监管机构形同虚设。这些弊端在追赶阶段,在拥有后发优势阶段,在资金不足阶段,是危害轻微的。但是进入新阶段,就有可能构成巨大危害。
进入80年代,国际金融自由化浪潮发展迅猛,连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也卷入这一浪潮,逐步实现了包括资本项目自由化的金融自由化,早已完成追赶任务的日本,正应借日元升值的时机,挟雄厚的经济金融实力,大刀阔斧地加速金融改革,放松金融管制旧模式,促进金融机构的活力,完善金融市场,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潮流。但是,日本政府却进展极其缓慢,甚至是按兵不动。例如日本的外汇制度,直到1972年才废除外汇集中制,到1998年4月才实行外汇完全自由化。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建立独立的“金融监督厅”等都拖到了1998年。
3、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在日本国内培育了一大批既得利益集团,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是日本推进金融改革的重要抵制力量
由于管制会导致租金,日本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在国内培育了一大批既得利益集团,如果日本试图对管制性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必然会受到这些利益集团的阻碍。具体来说,在日本模式下,日本的产业结构是由竞争力强大的传统制造业如汽车、电子、化工等和软弱的金融、不动产、流通、建筑等服务性行业构成的。前一类产业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不断提高生产率,愈发增强了其产品的出口能力,而后一类产业却在政府的保护下,生产效率低下,由此产生的内外价格差距使得日本国内市场带有很大的封闭性,同时也造成内需严重不足,最终构成了国际贸易黑字不断增加而国内经济危机不断加深的奇特现象,也相应形成了不同领域的既得利益阶层。建筑于传统利益分配基础上的“政治家、官僚、利益集团”三角同盟的政治体制,使得执政者变得目光短浅,在重大决策上显得左右摇摆、犹豫不决,常为眼前利益而放弃未来长远发展目标。例如,1985年的日元升值,为“日本模式”敲响了警钟。已经是资金过剩的日本,由于日元升值更是实力倍增,日本本应该利用雄厚的经济实力、宽松的经济环境,对“日本模式”进行重大的甚至根本的改革。但是“政、官、企”“铁三角”关系的既得利益集团不愿意进行认真的改革,其中特别是涉及到官僚的利益。在日元升值、过剩资金倍增时,日本政府不是把力量放在模式改革上,而是放在把外需主导型转向内需主导型上,即著名的“前川报告”。倍增的过剩资金用在了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扩大对外投资;另一个方面是扩大设备投资,但是由于没有找到新的大型主导产业,设备投资的增长是无法吸收如此庞大的剩余资金的。因此,剩余的大量资金就冲向房地产和股票。在当时日元升值、资金过剩、超低金利的条件下,银行以及证券公司大量向不动产和股市提供资金,直接推动了泡沫经济的形成。
4、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
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促使各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更为市场化和自由化,这对于日本模式的相对封闭形成了多方面的压力,同时也更多地暴露了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的内在缺陷。
首先,从产业的跨国转移角度看,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日元升值导致国内生产成本的上升和贸易摩擦的激化,迫使日本企业以对外投资的国际化战略来降低成本和部分替代出口。随着大量制造业的外移,日本国内的制造业日益空洞化。大企业外移之后,使得其与国内中小企业之间的原有系列关系受到影响和破坏,进而必然影响到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纵向产业分工。于是,失去大企业稳定订货的国内中小企业大量破产,地方经济陷入萧条,失业率明显上升。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一方面继续增大对大企业的贷款,另一方面则因为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增大而收缩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历史地看,自80年代初开始,日本大型企业将业务大规模撤出日本国内市场后,日本的中小企业就难以得到新的投资和订单;大型企业的海外生产基地在稳定与扩大后,更加重了日本制造业与工业资金不足,引起日本经济的长期衰退、停滞。在1992至1997年,大多数小型日本制造业的盈利和资本回报都明显降低。除了投资和订单减少外,日本小企业目前感到他们在与国际跨国公司的谈判中已没有优势。跨国公司的资金大量外流,加剧了日本经济波动的萎缩趋势,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困境,自1991年以来,日本小企业破产日益增多,与美国、英国等国小企业的崛起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二,东亚一大批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对日本模式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东亚国家拥有的低成本优势和后发优势,使得日本在制造业部门的比较优势不断丧失,原来日本与东亚地区在产业上的垂直分工形态日益向水平形态转移。这也对日本的产业金融体制提出了调整的要求。
第三,经济金融全球化导致的国际金融市场的整合和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对于擅长制造业、而金融部门因为管制和保护相对发育滞后的日本乃至整个东亚国家形成了相当大的压力。日本的金融体系所具有的浓厚的政府干预色彩,以向制造业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工业化为根本目的的产业金融占据主导地位,这种缺乏市场约束的金融体制必然难以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和金融市场全球化的要求;特别是在工业化基本成熟、制造业对于资金的需求下降时,这种金融体制在满足投资者的金融投资需求、为新的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提供资金支持方面存在许多弊端,往往容易产生资源的错误配置。
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日本政府对金融业的管制历来比较严格,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区分非常明显,交易品种单一,与目前世界范围内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现实形成巨大反差,使得日本的金融机构近年来纷纷将有关业务转移到海外以摆脱管制。特别是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国内金融交易的成本明显上升,资本外流现象突出,已经出现了金融空心化的趋势。据调查,如果日本金融制度不进行彻底改革,在欧洲的许多日本企业将脱离日本金融业而选择服务更好的欧洲金融机构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事实表明,日本僵化落后的金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日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与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也是背道而驰的。
从以主银行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来看,其在日本的新的发展阶段也面临新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1)日本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企业的融资渠道多元化,降低了企业对于银行的依赖;企业在与银行的力量对比中处于上升的地位,于是一些企业开始不愿意向银行提供过多的内部信息,银行不能继续享受这种信息的优势。(2)是金融自由化的改革放松了对于金融市场和外汇市场的管制,使得主银行失去了相当一部分赖以生存的制度租金,促使银行盲目开拓除制造业之外的高收益、但是风险也相对高的领域,如不动产和股票等,同时,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隐含担保导致的道德风险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显然,日本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产业金融时代形成的关系型融资逐渐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因此,沿袭了战时的统制经济、在日本战后高速增长时期形成的日本模式,通过对于主导经济部门、制造业、大企业、外向型产业等在资源配置上的倾斜强化机制,推动了日本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日本奇迹的形成,以主银行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的产业金融体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基本完成了赶超任务之后、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这种政府主导、在许多方面表现为扭曲市场机制的发展模式已经逐步在丧失效率,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出现了明显的制度疲劳现象,这在金融领域表现得更为明显。从广泛的意义上说,这可以说是90年代日本经济持续低迷、日本病难以好转的重要原因。
三、“需要流血的金融改革”:日本金融业改革的艰难推进
如前所述,尽管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在日本经济起飞阶段促进和支持了日本经济奇迹的产生,但是,由于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剧烈变化,自90年代以来,日本金融业一直陷于严重的危机之中,金融机构不良债务数额巨大,破产风潮此起彼伏,经营丑闻屡屡爆光,国际地位江河日下。这既是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的各种矛盾充分暴露的结果,也是其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僵化落后,不能适应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的必然反映。如何迅速走出金融危机的泥沼,重塑日本金融业的辉煌,推动日本经济的复苏,已经成为摆在日本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值得指出的是,尽管日本经济界开始对于日本的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进行深入的探讨,但是事实上一直没有取得有效的进展。具体来说,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已有的日本模式的调整必然会遇到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抵制。日本模式中强调的“政”(政党)、“官”(职业官僚集团)、“财”(作为大企业代表的财团)铁三角是现存体制的最大的受益者,同时又掌握了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主导权。因为对于日本现有模式的改革,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利益和权益进行改革,必然会遭到体制内的强大的反对和阻力。
其次,在工业化时期,在政府的引导下,已经有相当规模的资源投入了制造业部门,这些资产的专用性相当高。要对经济结构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全社会可能会付出相当高昂的沉淀成本,具体表现为企业倒闭显著增加、失业率上升,在金融体系上则表现为不良资产的居高不下。
事实上,尽管经过多年的挣扎,日本的金融体系依然没有明显好转,在有的方面甚至有所恶化,这主要表现在:(1)不良债务问题严重,1996年底大藏省重新调整了这一数字,认为不良债务总额为50万亿日元,相当于日本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0%。可以说这一数字基本反映了日本金融业不良债务的规模,但也有人认为这一数字仍然不是十分可信,如美国议会调查局就推算日本的不良债务总额在70-80万亿日元之间,而有些海外报纸报导这一数字高达100万亿日元,甚至有的竞认为已突破了150万亿日元。这些巨额的不良债务成为严重困扰日本金融界的难题。(2)大批金融机构纷纷倒闭。战后日本的金融业获得了超常的发展,形成了近乎神话的“奇迹”。但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的金融业却显得不堪一击,纷纷破产。特别是1995年8月兵库银行宣布破产,开日本战后50年银行破产之先河,自此一发而不可收,类似于80年代美国的银行破产风潮席卷日本,各个银行长期存在的问题纷纷暴露出来,整个金融业处于恐慌与危机之中。即使没有破产的银行也都今不如昔,80年代中后期,世界500家银行排序时,前10家大银行几乎为日本所垄断,但现在日本的银行业在国际上的排名急剧下滑。此前,美国穆迪评级公司对日本的部分银行的金融能力给出了E+的等级(等级范围从A到E),显然这足以说明日本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相当低下,几乎完全要仰仗外部的支持,从评级结果看,其现在的状况只比克罗地亚的银行体系稍许好一点。
面对严峻的形势,实际上日本在80年代就曾经进行过金融体制改革。1981年,对实施近50年的《日本银行法》进行了修改,被称为日本“金融改革真正的元年”,1985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利率自由化、金融证券化、国际化等,但由于当时日本正处于泡沫经济的鼎盛时期,许多问题没有充分暴露,其改革必然是不彻底的,效果也不十分理想,甚至在某些方面使其原有的弊病有所强化。到1993年4月日本又实施了新的金融改革法,加强金融自由化进程,但总的起色并不大。正是吸取了以上改革的经验教训,日本在1996年11月提出了日本金融体制改革的三项原则,即自由化、公正化和国际化,1997年初又进一步明确把金融改革纳入整个经济、社会总体改革方案之中,并把金融改革作为整个改革的先导。从目前看来,日本这次“金融大爆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解决不良债务问题。(2)对日本银行法(中央银行法)进行修改。修改的目的是要增强日本中央银行在制订金融政策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独立性与金融机制的透明性,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金融竞争的要求,提升日本金融体系的国际竞争力。(3)修改垄断法,允许金融机构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一家控股公司可以同时拥有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等,打破金融业务的严格分界,由分业经营变为兼业经营,允许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相互渗透。(4)修改外汇法,彻底取消了外汇交易限制,实现了日元的完全自由兑换,资本流动完全自由,企业间也可以直接进行外汇交易而不必通过外汇银行,此举目的在于提高日元的国际地位,实现日元的国际化。(5)建立直属内阁的金融检查监督厅。以改变原来大藏省既负责政策制订又负责监督执行的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病,同时也解决原来对金融机构多头监管的混乱局面。同时为了加强企业和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建立金融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引进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制度,等等。
日本的这次金融改革在国际上被称为“金融大爆炸”,其主要目标就是要通过实施上述措施使日本的金融体制全面与国际接轨,减少政府干预,赋予金融机构更大的经营自由和权力,推动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系转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系,增强日本金融体系的国际竞争能力,以适应目前金融业务全球化、金融创新普遍化、金融服务全方位综合化的国际金融发展大趋势。
对于日本这次金融体制改革的前景,国际经济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日本经济界普遍认为这是一场“需要流血的改革”,“日本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我们的看法是,如果日本要彻底改革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系,就首先意味着要对长期形成的日本模式进行全面的改革,因为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系是与日本模式的其他方面密切相关的;其次,日本必须要充分估计到金融体系的市场化过程也就是打破已有的利益格局、充分暴露银行经营弊端和不足的过程,因此,改革推进的初期阶段必然表现为较为强大的反对力量、不断恶化的银行经营状况等。应当说,这是前一阶段积累的问题的暴露,是建立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系的前提,是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的。
事实也证明了我们的看法。从1997年日本金融改革全面铺开之后,其金融形势不仅没有出现转机,反而进一步加深了,特别是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明显增多。随着改革的推进,可以预计,这种暂时的危机状态还要延续一段时间。目前日本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如何尽量缩短这一负效应的延续时间,使金融业尽快走上有序发展的健康轨道。
四、成也金融,败也金融:日本经济复苏的关键依然在日本金融业顺利实现从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转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制
在日本的经济起飞时期,日本的管理性产业金融体制为日本的制造业企业提供了大量廉价资金,这使得日本公司可以负担很低的资本回报率,向员工提供终生雇佣制度,无限制地追求市场份额,形成了过去的日本模式。随着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日本经济复苏的关键依然在日本金融业顺利实现从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转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制。真所谓成也金融,败也金融。
为了治疗日本病,国际经济界不少学者纷纷献计献策。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克鲁格曼所开的“药方”是,设定一个通货膨胀目标(inflation targeting),实行“有管理的通货膨胀”(managed inflation),大量投放货币,以摆脱通货紧缩的困境。克鲁格曼认为,他所开出的设定一个通货膨胀率目标的“药方”,尽管不是最好的,但在找不到最佳“药方”时,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他所提出的“次好”的“药方”,因为这总比坐以待毙,或者用了被他认为的“错药”要好。但是,日本金融当局的主流派并不赞成实行设定通货膨胀的政策。我们认为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克鲁格曼教授更多地是从如何摆脱通货紧缩的角度,对日本经济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实行通货膨胀的政策建议。但他并没有深刻地认识到,1991年以来日本所陷入的经济危机,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经济危机,而是经济周期波动、经济发展模式的转轨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在金融领域则是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不能适应新的经济金融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通货紧缩仅仅是表面现象。对付这种类型的经济危机,仅仅依靠传统的反危机措施是不能奏效的,需要在对宏观经济形势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之下,采取全面的改革措施。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动金融领域的改革,促使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顺利转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制,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推进日本金融体制的转向方面,首先必须解决金融机构的巨额不良资产问题。同时也必须指出的是,解决了金融机构的巨额不良资产问题,并不必然表明日本经济就能够走出阴影顺利复苏。在银行不良资产这个巨大的冰山下面,还隐藏了日本经济体制中存在的一系列结构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的过渡干预、市场机制的扭曲等。日本能否走出日本病,日本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能否顺利地转向市场化的产业金融体制,关键在于能否在其传统的日本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大规模的改革创新,探索出一种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经济金融环境的、更为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在金融领域则表现为根据国际外市场的客观要求,放松金融管制,打破既得利益阶层的阻挠,努力实现从政府管制下的产业金融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金融体制的转换。
从发展方向看,无论是日本的发展模式、日本的金融体系,都可以说存在三种可能:一是在政府的主导和协调下,形成统一的改革目标,对现有的体制进行强制性的变革,不过,这种变革的难度相当大,而且考虑到目前缺乏清晰的变革目标,因而采用的可能性较小。二是以民间的自发努力和企业的探索为主,通过以市场化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即所谓诱致性的制度变迁,逐步建立新的体制。三是过大的传统体制的惯性、传统体制上依附的既得利益阶层的阻挠等使得日本的现有体制迟迟不能与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相适应,不能及时作出调整和有效的改革,或者强制性的变革遭受失败,于是,在这个阶段,旧的体制已经崩溃,新的体制又没有建立起来,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必然会陷入混乱。目前来看,第二种方式可能是相对比较理想的途径,这种基于企业的多样化的自发探索尽管需要耕费较长的时间,但是最后作出的制度选择应当是较好的,特别是在目标模式不清晰和准确的条件下,以企业自发探索为基础的诱致性变迁是比强制性变迁更为有效的途径,日本的模式变革、日本病的医治应当沿着这个方向前进。表现在金融业方面,就是一种渐进的变革和制度完善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对于日本经济、以及日本金融体系的过于短期的、盲目乐观的看法,都是缺乏现实依据的。客观地说,这将是一个相对较长的制度演进的过程。
最后要提及一点的是,在日本经济迅速增长的阶段,日本经济学界提出了日本特殊论的主张,认为日本的经济体制中包含了许多不同于欧美的、特殊和异质的模式特征,有些制度特征看起来已经违背了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但是依然可以保证日本经济的持续增长,这主要表现在政府的过渡干预、对金融体系的严格管制、对外部市场的隔离等。经过日本10年代的经济停滞,我们不能不承认,尽管市场规律的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但是,在不同的体制下,市场规律的内在逻辑是基本一致的,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这一点表现得相当明显,任何借口本身的国情特殊而否认市场规律的一般性的企图,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必然在长期内受到市场规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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