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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与理解儿童是尊重儿童的前提,也是教育儿童的前提。可见,尊重与教育儿童的重中之重是对儿童要有科学的理解与正确的认识。中国古谚所谓“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就是这方面较好的反证。由此而引申的问题就是我们该如何理解与认识儿童。在这方面,存在主义哲学给了我们以启迪与思考。从存在主义的立场来理解与认识儿童,即把儿童当作一种存在来对待。
存在主义是西方现代人本主义思潮的一种。存在主义特别重视人的存在和关心人的实际生活,把“人”的问题看作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在谈到现今社会中“人”的问题时,存在主义大师萨特曾说,他的主要热情就是去理解人、关心人。而且,他还坚持认为,人的存在和其他存在不同,人有理想,有愿望,有情感,可以肯定自己,也可以否定自己,人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所以,他极其强调人是真正的存在,只有人才能作为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存在主义还认为,人与物是不同的,不同点就在于人是先存在后有本质,而事物是先有本质后存在。此外,存在主义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存在先于本质”。借鉴存在主义的思想,我们形成了对儿童如下的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当今儿童教育现实的一些反思。
一、儿童是一种独立人格的存在
“科学意义上的人道主义,首先是承认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平等,任何一个人,在他降生到大地之后,就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价值的存在。”[1]儿童也是如此,自诞生之日起,儿童就是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进入人类社会并在社会中生活的,就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价值存在。儿童的独立人格不是别人给予和恩赐的,是生来具有的,天赋的。儿童与成人在独立的人格面前是平等的,又是同一的,没有所谓的儿童的人格和成人的人格之区分,也没有成人的人格价值高于儿童的人格价值之说。
儿童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存在提示教师和家长,不要因为儿童的柔弱、稚嫩,儿童对成人有所依恋、依赖就轻易地认为儿童在人格上是依附于成人的,认为儿童是没有自由的,完全受成人的控制,从而将儿童看作是一种依附的存在。实际上,这种想法是无视儿童的独立人格的,归根到底,在于成人没有从观念上将儿童视作一种独立人格的存在,或者说成人的头脑中对独立人格的认识是有所欠缺的,对独立人格价值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偏差。
无视儿童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存在,认识不到儿童独立人格的价值,那么在教育儿童的过程中就会忽略儿童独立人格的培养,长此以往,教育培养出来的儿童必然是缺乏独立意识的儿童,没有主见的儿童,过度依赖的儿童,说得严重一点,就是没有灵魂的儿童,人格变异的儿童。毫无疑问,这样的“儿童”在长大成人后,难以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足扎根,难以在自己的工作中做出让人感到羡慕的成就和体验到工作给他们带来的乐趣。
从现实情况来看,教师或家长对儿童过分的压制与管束、对儿童过度的关注与呵护其实就是对儿童自主人格的干涉;而长期无视儿童的存在,对儿童的一切漠不关心、不理不睬同样是对儿童作为一个独立人格价值存在的漠视。毫无疑问,这两种做法不仅不利于儿童内在精神生命的发育,也不利于儿童外在生活的自然展开,最终也会导致儿童人格生命的萎缩与夭折,培养出病态人格的儿童。若不想培养出人格依附的儿童、病态的儿童,需要教师与家长在尊重儿童独立人格的前提下,重视儿童独立意识的培养,要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帮助儿童学会独立做事,让儿童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意识到自己的力量,体验到自己力量带来的快乐。
一般而言,把儿童当做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尊重,将儿童视作独立人格的存在,是浅显的道理,但又是至深的道理。在经济与文化不断加速进步与迅速向前发展的今天,在人们素质不断提高与生存能力不断增强的今天,如何加深对儿童人格的认识,开掘儿童人格更深的精神意义,如何更好地做到尊重作为独立人格存在的儿童,仍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尤其在儿童教育成人化倾向越来越严重和教育日渐受到功利主义侵蚀的今天。而这一点,对于经常和儿童生活在一起并对儿童成长有重要影响的家长和教师而言,也显得颇为必要和关键。
二、儿童是一种情感的存在
谈到儿童的生活世界时,杜威曾说:“儿童的世界是一个具有他们个人兴趣的人的世界,而不是一个事实与规律的世界,儿童世界的主要特征不是什么与外界事物相符合这个意义上的真理,而是感情与同情。”[2]杜威对儿童世界的这番言论可以说是对“儿童是一种情感的存在”的最好注解。其实,从现实情况来看,儿童相对自然地生活在一个情感丰富的世界里。这个情感的世界,首先是儿童自己特有的情感世界。除此之外,从儿童接触的人员来看,既包括家庭的浓浓的亲情情感,还包括儿童与教师形成的师生情感和与同伴结成的友情情感。从儿童自身的角度出发,后三种情感都是以儿童特有的情感为基础而存在的,它们的损坏、修复以及牢固不同程度地受到儿童自身情感的影响和制约。而这也恰恰说明了儿童是自己情感世界的主人,尽管我们说年幼的儿童受心智未成熟的影响还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情感,还经常受到成人情感以及外部条件的制约与暗示,但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而忽视儿童的情感以及儿童的情感世界。相反,确认儿童是自己情感世界的主人是成人理解儿童情感的应有之义,这也是对儿童的一种尊重,如此,家长和教师才能在理解儿童情感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更好地做到教育儿童,培育儿童的情感,使儿童的情感朝着健康、积极、阳光的方向发展。
从年龄特征的层面来认识作为情感存在的儿童,可以发现,儿童既受情感的支配,也支配自己的情感,无论儿童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他们可能会在瞬间破涕为笑,也会在片刻之余号啕大哭。具体而言,一个玩具的满足与否,一个小小愿望的实现与否,教师对他们的关注与否,同伴与他们解决任务时的合作与否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儿童情绪的变化,改变和调整着儿童原有的情感状态。这背后,其实都是儿童作为一种情感存在的折射,也说明了儿童是一种情感的存在。有的时候,甚至很难说清是儿童支配情感,还是情感支配儿童,两者是交织和缠绕在一起的。而在此情况下再来审视儿童,我们会发现,儿童似乎是一个谜团,让人捉摸不透。
最后,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谈论起“人是感情的动物”的时候,其实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人是一种情感的存在,人们可以通过情感的变化来认识与理解人性。对于儿童,也是如此,儿童正是通过情感这个透明的窗口来展示着自己,展示着自己的生命特质。而且,如果教师和家长足够耐心与细致,愿意花时间经常从观察儿童情感变化入手,那么,他们对儿童本性或本能的理解与认识将会更为丰富与全面,而在此基础上再来教育儿童,势必会更加得心应手或游刃有余。
三、儿童是一种天性的存在
“天性是人身上的自然性、宇宙性,它是自然意志、世界意志、宇宙意志”[3],“它的内容是本能、无意识和意识的先天形式”。[4]由此可见,天性是自然而然的东西,如同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老鼠打洞。儿童在与同伴、与动植物、与成人等交往的过程中所流露出来的好奇、诚实、正直、爱心、天真、活泼、爱游戏、非功利、不记仇等都是儿童天性的内容。正是从这些天性中,我们认识到了一个相对真实的儿童存在,或者说一种天性的赫然存在。
从内容来看,天性是儿童真心、真情、真性的一种反映,也显露着儿童的生命活力。从透明和纯洁的天性可以推断,儿童是人类与自然相通的桥梁,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刘晓东先生的“儿童是自然之子”[5]的深刻而简明的论题,其实这也是从天性自然存在的角度经由与自然的比较来对儿童加以理解的结果。在西方的词汇中,天性与自然都是由Nature一词来表达的,而这也说明了天性与自然本来就是一体的。
天性是儿童作为人之初的真、善、美,勾勒的是一幅浑然天成的人类童年期的山水画卷,也是一幅让人流连忘返的生命图像。不仅如此,儿童的天性还具有神奇的能量,它是儿童健康、快乐、幸福成长的肥沃资源,某种程度上也是消除成人烦恼与化解成人空虚的一剂良药。当烦恼的成人面对儿童洋溢着天真、可爱、活泼的笑脸与聆听儿童的欢歌笑语时,不快与失意也就飞到了九霄云外。
天性也是童心,从形而上的意义而言,童心不是童年的专利,而是属于一切年龄的人(包括成人)。由这个角度而言,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蕴藏着天性的一口充满清水的小深井,而深井的状态就是一种心灵状态,童年状态。其实,成人在回忆自己的童年时,更多的是对一种天性之下的行为以及行为背后的情感的追忆与留恋。而这说明了儿童是作为一种天性的存在方式而生活与成长的,也说明了心灵状态是永远的,天性是永恒的。正是从对童年天性的追忆里,我们能更好地理解童年的自己与现实生活中的自我。这里,从教育的角度出发,我们也能从对现今儿童天性内容的审视中来更好地理解与尊重儿童,从儿童的天性出发,使得教育顺应儿童的天性,保护好儿童的天性,在此基础上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然而,生活的现实也是让人有所担忧与顾虑的,尤其当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提出“童年的消逝”[6]和我国学者张文质、林少敏呼喊“保卫童年”[7]的今天,这些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儿童天性在经受成人世界的侵蚀而有进一步失去危险的可能。违背儿童天性的做法为我们整个的儿童教育及时敲响了警钟,即当今的儿童教育不能为了过分外在功利化的追求而无视儿童的天性,无视儿童的童心,同时也提醒我们,为了儿童的幸福才是我们儿童教育的目的。所以,我们应该尊重儿童的天性,保护童心,从儿童的天性出发,为儿童留下一个幸福的以及日后值得珍视与回忆的童年。论述至此,我们能深刻、鲜明地感受到儿童天性在强大的成人世界里显得何其的微弱与渺小,我们功利的教育又是多么的强大与霸道。平心而论,成人无心的压制、有意的摧残或不经意的忽视等都可能会导致天真、天性的泯灭,儿童内在的生命活力就会受到影响,失去童颜以及值得人们珍视的欢乐与幸福。不仅如此,从人类追求富有意义的生活角度而言,“童心(天性)在人类生命中消失时,一切意义即全部失去其意义。”[8]这种言论在儿童教育成人化倾向愈来愈严重的今天也绝非危言耸听。这就更加提醒我们,要重视和认真对待儿童的天性以及童心。
总之,转瞬即逝的天性需要成人用心自觉地加以珍视与呵护,童年时代的人性之真、善、美更需要成人积极地予以继承与发扬。而从儿童独立成长的角度出发,远比这重要的是,社会、家庭、学校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去帮助儿童学会理解与认识天性对他们生命成长的积极意义,让儿童学会自己去保护天性,做自己的主人。当然,我们也应清醒与自觉地认识到,珍视与呵护儿童的天性并非没有原则,把儿童当作被动的个体或温室中的花朵加以护理,更“无须把儿童藏起来,把他们与本来已经和他们合为一体的环境分离开来,那么我们不仅欺骗了我们自己,而且没有严肃认真地对待和尊重儿童”。[9]由此足以见得,如何保护好儿童的天性,保卫好童年也是一件细致周密的工作,需要成人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加以认真思考与对待。
四、儿童是一种梦想的存在
梦想是人类对美好事物的一种憧憬和渴望,尽管有些时候一些梦想是不切实际、毫无意义的,但这终究阻挡不了人类热爱梦想的天性。梦想也是人类最天真、最无邪、最美丽、最可爱的愿望,体现了人的某种特性。这一点在年幼的儿童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和真实。听听有关儿童梦想的话语我们就会明白:我多想快快长大,好用妈妈的口红,好穿妈妈的高跟鞋,好骑爸爸的摩托车,我长大了要当解放军、科学家……这些梦想是美丽的、真切的、无邪的、单纯的、也是不朽的,描绘出的是未来美好生活画卷中的大儿童,衬托着儿童是一种梦想的存在。
如果能亲眼看到儿童诉说自己梦想时的神情,我们就会发现,此刻的儿童会笑逐颜开,眉飞色舞,表现得自由自在又无拘无束,他沉浸在自己编制的美好可爱的“仲夏夜之梦”中,一如加斯东·巴什拉所说:“梦想并不讲述故事,至少有一些如此深沉的梦想,一些有助于我们如此深深地沉入自己的梦想,致使我们摆脱了我们的历史。”[10]实际上,儿童的有些梦想并非是要讲述故事,或者一定要实现他们,儿童沉浸在自己的梦想中,摆脱生活的现实,获得某种心理或情感愿望的满足,处在此情境下的儿童是诗意的、梦幻的。而这一点,恰恰也说明了儿童是一种梦想或诗意的存在。
梦想给人和人类带来的力量是难以估量的。早期的梦想在每个人童年生活的时序与空间里都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出现与存在过。尽管今天看来这诸多希望与梦想都早已实现或已然成为过去,但在童年的人生那里,它们作为一种驱动的力量,激励过每个儿童内在思想与情感的升华并促使童年的个体生发出许多积极向上的信念,在信念的支配下,儿童逐渐地成长、发展,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并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更多、更有意义的人生梦想。由此可见,儿童的梦想,具有超越性和阶段性的特点,这也正好说明了儿童的成长是有超越性与阶段性的。
儿童是一种梦想的存在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尊重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编织和描绘的梦想,守护与保卫儿童的梦想,倾听儿童的梦想并为他们合理梦想的实现创造适宜而充分的条件,同时对于他们那些非分的、不切实际的梦想,从儿童的立场出发,给予足够的宽容与理解。实际上,在尊重当中,也包含着成人对自我童年梦想的回忆与肯定,不仅尊重了儿童与童年的自己,而且也尊重了一路走到今天的自我。而在宽容与理解中,我们对儿童的认识也会更加丰富、全面与完整。这毫无疑问也是对儿童梦想的一种尊重,对儿童的一种尊重。
与上述做法相悖的可能是成人嘲笑、无视甚至扼杀儿童梦想的残忍行为,它无疑会给儿童的生活、儿童的成长与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正如罗素所言:“扼杀童年期的梦想是使儿童成为现状的奴隶,成为拴在地上的生灵以致不能指望他们去创造天堂。”[11]既如此,就让儿童尽情地梦想吧,只要它是儿童的梦想,只要它是儿童没有受到任何社会不良现象污染而产生的梦想,需知,梦想是儿童的一种存在方式,做梦也是儿童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一个没有梦想的儿童还是儿童吗?一个没有梦想的民族还会有希望吗?
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容易从儿童的梦想中看到希望,也容易从儿童的梦想中看到某种痛心的失望。后一点是有现实根据的,2009年9月2日的《南方都市报》刊登的一篇《广州小学一年级新生坦言理想是做“贪官”》文章,毫无疑问,这个儿童做“贪官”的梦想确实戳痛了人们的神经。尽管我们相信有这样理想的孩子是极个别的,绝大多数的家长和教师都会教育孩子要做正直诚实的人,但这也为我们思考儿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梦想带来了警示。儿童的梦想也是时代的镜子,这从另外一面也及时地提醒了我们,为儿童创建一个健康梦想的社会生活环境是多么的重要。
五、结语
儿童,是一种独立人格的存在,是一种情感的存在,是一种天性的存在,也是一种梦想的存在。每一种存在方式都是儿童本真的一面。正是从独立的人格里,丰富的情感里,烂漫的天性里,天真的梦想里,从儿童社会生活的变迁和儿童教育的变革里,教师与家长逐渐建构出了他们自己的儿童观,进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们教育儿童的方式。这个过程,也是教师与家长的儿童观念与教育观念不断生成、调整与更新的过程,而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对儿童作为一种存在方式的认知基础之上的。而教育作为一种存在,同样也是以儿童的存在为前提的,因为教育是为儿童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