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语法的语义逻辑框架_并列关系论文

功能语法的语义逻辑框架_并列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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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100(2013)05-0080-7

1 引言

语义逻辑是功能语法研究的薄弱环节,相关研究少之又少。偶见有人结合英汉对比研究区分显性逻辑和隐性逻辑,然而较为简易的区分标准,即逻辑连接词的隐现无法充分说明问题(王叶丁2012)。须知,关于语义逻辑的阐释对语法研究而言是极具难度却又必不可少的,须要多学科介入、多维度诠释。并且,尤为重要的是,近现代语言哲学和语言学的相关研究表明,在某种程度上,逻辑观即语言观,后者进一步体现语义观。因此,对功能语法语义逻辑框架的研究有助于揭示功能语言学的学科性质和发展趋势。本文尝试通过区分“形式语义逻辑”和“自然语义逻辑”,从语言哲学维度切入对功能语法语义逻辑框架展开研究。这种区分虽然在功能语法中已有体现,但是相关研究并未明确理论依据并作详细梳理,形成系统性理论。

顺便提一下,本文所强调的语义逻辑,无论是形式语义逻辑还是自然语义逻辑,都与发端于塔斯基的逻辑语义学中的相关研究在研究性质和研究目的上有本质区别:后者着重于通过在内涵逻辑的基础上考察语义来克服经典逻辑对语言表达式的解释只限于外延的致命弊端。也就是说,逻辑语义学旨在通过语义研究完善逻辑分析,而语言哲学和普通语义学对语义逻辑的研究则是把逻辑视为研究工具,把对语义机制的揭示作为研究目的。

2 形式语义逻辑和自然语义逻辑

分析性语言哲学对形式语义逻辑和自然语义逻辑的研究由来已久。作为语言学的重要分支学科,功能语言学的相关思想同样具有语言哲学根源。因此,为了更好地进行功能语言学内部理论研究,有必要对两种语义逻辑的语言哲学思想根源和语言学对相关思想的发展作一概观。本文在此主要以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中的相关思想为背景,简单梳理形式语义逻辑的发展脉络,介绍后期维特根斯坦对自然语义逻辑的考察,以此为基础引出关于两种语义逻辑的语言学研究。

形式语义逻辑和语言之外的经验事实相映射,前者必然涉及对命题真值的判定。命题真值由命题表达语义的形式所反映。分析性语言哲学对形式语义逻辑的研究起始于弗雷格。他的《概念文字》开辟了利用现代逻辑分析语言形式的先河。在此基础上,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思想将分析推进至感知;他的摹状词理论被学界奉为“分析哲学的典范”(陈嘉映2003)。罗素的学生维特根斯坦的前期思想“图像论”建立了精密的语言-事实映射机制,可谓形式语义逻辑研究的登峰造极之作。

后期维特根斯坦把他的全部精力投入日常语言和日常生活,考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法。因此。他所关注的自然就是日常生活对语言所规定的用法,即“语法规则”。在语法规则的指引下,维特根斯坦进一步把传统哲学中关于“语言”和“实在”之间的本体讨论转化为“语法”联系。这样,语言只与语法有关,而与实在无关。正是这一点启发了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语言“本体性”的追问与探索。他说:“‘语言’和‘实在’之间的联系是由词的定义决定的,而这些定义又属于语法”(维特根斯坦1996:37)。由此,维特根斯坦得出,“语言是自主的和自足的”(同上),这就是说,“我们的语法规则不直接受到现实状况的限制,不与外部事实和心理事实相对应。它是自主的和自足的,正如游戏规则一样”(同上:40)。由此,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中,他把语法规则和游戏规则等同起来。语法规则作为语言本体的运作规则,相当于日常语言的语用逻辑,它源于“生活形式”并反应人的意向的“自然语义逻辑”。语言游戏中“遵守规则”的“盲目性”与“一致性”(Wittgenstein 1978)是自然语义逻辑的体现形式。

正是由于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义观和语法观直接导致了日常语言学派的兴起和现代语用学的诞生,语言学对自然语义逻辑的研究同语言哲学具有传承关系,这体现为前者直接承袭了后者以语言本体为导向,关于语义逻辑研究的“语用转向”(姜望琪2003:123)。语言学家不仅必须找到能够表示出语义描写特点的最简逻辑规则,还要考虑到:(a)语言使用的实际情况:讲本族语言的人感到有意义,无意义,同义,不一致等等的各种命题都是语言学家要解释的资料的一部分,他不可转入研究理想化的或人为地规范化了的逻辑体系。(b)在对语言所作的全面的解释中逻辑语义学所占的地位:这意味着语言学家必须提出规则或其他公式,一方面来表示语义学和句法学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表示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关系。(c)语义描述在心理上的可行性: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自然逻辑”指人们用以合理地思维并合理地表达思维的实际思想方法(即对语言本体的研究也就是对人/思想的研究——本文引者)(利奇2005:216)。

总而言之,“语言学中试图描述的‘自然逻辑’和哲学中所研究的形式逻辑不是一回事。事实上,对于逻辑学的目标和自然语言语义学的目标在多大程度上相偶合这一点,语言学家之间,逻辑学家之间都有不同的看法”(利奇2005:215)。然而,无论对于形式语义逻辑还是自然语义逻辑,相应的研究对于揭示“人及人的世界”(李洪儒2011)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人们可以用含糊的方式也可以用确切的方式来谈论事物,这显然适合人类思维和人类交际的需要”(利奇2005:250)。

3 功能语法的语义逻辑框架

功能语法的语义逻辑架构主要由概念功能实现。其中,形式语义逻辑由经验功能实现,并表征为及物性系统中的关系过程;自然语义逻辑由逻辑功能实现。体现语言形式与事实相照应、相映射的形式语义逻辑表征经验功能,因此,功能语法中的形式语义逻辑也可以叫做“经验语义逻辑”。这与前期维特根斯坦“图像论”中真值函项论理论所考察的语义逻辑相近;然而,后期维特根斯坦认识到现实世界中并没有与“A and B”对应的图像,逻辑连接词and无法在现实中起作用。由此,“游戏论”考察的“语法规则”就是与前期形式语义逻辑迥然不同的自然语义逻辑,它表征语言本身的构造机制,即功能语法中的“逻辑功能”。

3.1 形式语义逻辑框架

概念功能中的经验功能反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所发生的事、所牵涉的人和物以及与之有关的时间、地点等环境因素,它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及物性功能。形式语义逻辑就表征为及物性系统中的关系过程。构成关系过程的“归属式”和“识别式”就是对传统形式语义逻辑中蕴含关系和同一律的另一种指称方式。在对这两种过程的进一步分析中,包孕、环境、属有、标记、价值等自然语义因素多维度介入,解释了形式语义逻辑如何在语句中转化并体现为自然语义逻辑。

及物性系统是一个连接语言与世界的深层语义系统,其作用是把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所见所闻、所作所为分成若干种“过程”;也就是通过语法把经验范畴化。在此系统中,人们的主客观经验被解构成各种类型的过程。“如果物质过程是做的过程,心理过程是知的过程,那么第三个主要的过程类别,即关系过程,可以说就是那些有关‘是’的过程”(Halliday 2008:120)。经验真值依靠“是”来判定。关系过程指涉语言所反映事物或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例如,Sarah is wise; Tom is the leader.“在关系小句中,‘是’有两个部分:某物被看作‘是’另一物。换句话说,某种关系在两个分开的实体之间建立起来”(胡壮麟等2005:103)。这种“关系”即同一律的体现,即A=B必然推出B=A.蕴含关系的体现必然涉及“类”概念的介入。在归属式中,一个实体被赋予或归附某种品质。从结构上看,我们把这种品质称为属性,把品质所赋予的实体称为载体。“我们可以把它解释为‘x是a这个类中的一员’。因此,在Paula is a poet中,poet是一个类的名称(普通名词),a是其中的一个实例或成员,所以是诗人这个类中的一员”(胡壮麟等2005:105)。对于Sarah is wise,它的意思同样是指“聪明人这一类中的一员”。这种蕴含关系可以表达为,如果A是B类中的一员,那么A∈B(蒋严2005:12)归属式与识别式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别在于,识别式可以倒置;例如,x和a可以交换位置:Tom is the leader.和The leader is Tom.归属式则不可以;没有wise is Sarah这样的形式和Sarah is wise同源(系统关联)。这是两种方式之间诸多重要区别之一,它的体现与同一律和蕴含关系的逻辑要求是一致的,即A=B=>B=A;而A∈B≠>B∈A.由此可见,从形式语义逻辑的角度可以更加清晰地诠释功能语法所强调的语言表达式之间的功能语义差异。

为了更好地理解“归属”和“识别”这两个形式语义逻辑概念,下文以包孕类关系过程为例,力求诠释体现语言与现实关系的形式语义逻辑如何融入语言本体,成为语言建构自身的逻辑规则或语法规则。包孕类过程小句的典型形式是x is a,其中的典型动词是be,x和a都是名词词组。同时,除be动词外,其他动词也可以出现,这也是另一个起区别作用的特征:用在识别和归属小句中的动词属于两个不同的类。发挥属性和识别作用的名词性成分也存在类别上的差异。

Halliday从4个方面归纳了归属小句和识别小句相互区别的特征。具体讲,对于归属小句,(a)作属性的名词词组通常是不定的:它以形容词或普通名词作为中心语(不可能是专有名词或代词);如果恰当的话,它有一个不定冠词(如is/are wise,is a poet,are poets)。(b)体现过程的动词为“归附”的一种,例如become,turn(into),grow(into); get,go; remain,stay(as); keep; seem,appear,qualify as,turn out,end up(as); be,feel等等;如果属性是一个普通名词,前面没有形容词,它常常被表述为一个类似环境的成分。(c)检测这类小句的问题是What? How?或What…like?如What is Paula? How did the minister seem? What will today's weather be like?(d)这些小句不可倒置;它们无被动形式,例如complete nonsense is sounded by your story,a poet is Paula,wise is Sarah一类的小句是旧体或文学变体,不是系统的同源形式。在识别小句中,某物被指派了一种身份,即一个实体被用来识别另一个实体,“x由a识别”,或“a用来界定x的身份”。Halliday把x成分称为被识别者,把起识别作用的a成分称为识别者。与归属小句相对应,识别小句同样具有如下4个特点:(a)体现识别者功能的名词词组通常是限定的,它以普通名词作中心语,有the或其他具体的定式成分,或者是一个别的专有名词或代词。形容词作中心语的唯一形式就是它的最高级。(b)体现过程的动词来自“等价”类,例如,play,act as,function as,serve as; mean,indicate,suggest,imply,show,betoken,mark,reflect; equal,add up to,make; be,become,remain等等。(c)对这些小句的检测手段是which,who,which/who...as?(或者,如果选择是开放性的,还可以问what),例如Who is the one in the back row? Which are the deadliest spiders? who/what did Mr Garrick play?(d)这些小句可以倒置。除了中性词be,become,remain以及那些带介词的词组以外都有被动形式,如Hamlet was played by Mr Garrick,cat is spelt c-a-t.带be动词的小句倒置后动词形式不变,如Funnel webs are the deadliest spiders in Australia(胡壮麟等2005:108)。

包孕类关系过程通过“价值”和“标记”这两个自然语义概念使得“归属”和“识别”被进一步引入自然语义逻辑范畴。在归属句中,某个实体被描述为具有某一属性。这就意味着把它指派给某个类。进入这种关系中的两个成分,即属性以及“负载”它的实体,在概括性上是有差别的(一个包含另一个),但都处在同一抽象层次上。例如:my brother(载体=成员)is tall(属性=类)“我哥哥属于高个子那一类”。这就使他的某种属性具体化,但这并不能识别他——除他以外,还有其他个头高的人。通过把某物指派给一个类的途径来识别它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它变成只有一个成员的类。但如果这个单一成员的类和它的成员处在同一抽象层次上,我们得到的就是一个同义反复:my brother is my brother。另一方面,如果两者在抽象性上有区别,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不是同义反复。于是,这个单一成员的类就变成了价值,其中的那个成员就是标记:

my brother is the tallest one in the family

被识别者/标记 识别者/价值

3.2 自然语义逻辑框架

从广义上讲,把语言视为意义潜势是功能语言学的基本思想。人的思维参与由意义潜势向表层语义的转化过程,也就是“选择”过程,它可以表示为:y=f(x);例如,John is a teacher.(y=John; x=teacher/engineer/farmer/doctor...)。这一过程是语言本体自然语义逻辑建构的集中体现。从狭义上讲,选择过程要遵守语言的逻辑规则,也就是语言本体的“逻辑功能”,它指的是语言所具备的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语言单位之间逻辑语义关系的功能。Halliday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研究这种功能: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y)和逻辑语义(logical-semantic relation)(Halliday 2008)。二者的交互作用构成了功能语法的自然语义逻辑框架。

3.21 相互依存

相互依存可分为并列和主从两种关系。作为语义逻辑概念,并列关系和主从关系是不限于小句级阶的普遍关系。它们能确定任何级阶上的复合体——小句复合体、词组或短语复合体、词复合体。“并列关系和主从关系是自然语言中逻辑关系的两种基本形式。它们把逻辑—语义关系中的术语设定为等于(并列)或不等于(主从)两种”(朱永生严世清2002:11)。这在语言中体现为一种结构,Halliday称为“单变元结构”,以便和“多变元结构”区分开来,后者在其他地方普遍存在。多变元结构是一种不同功能关系的配置,如“主位-述位”或“动作者-过程-受益者-目标”;而单变元结构是对同一功能关系的重述,例如Bill Brewer,Jan Stewer,Peter Gurney,Peter Davy,Harry Hawk and old Uncle Tom中的and; Tom,Tom,the piper's son(Tom=Tom=piper's son)中的equals等等。

“并列关系和主从关系构成了自然语言的‘逻辑成分’,但它们不能简化成非语言类的基本逻辑关系。举例来说,想一想并列环境里的and关系。”(韩礼德2010:267)这就是说,语言中的并列关系包含但不等同于形式语义逻辑中单纯逻辑关系,它可同时具有其他意义。例如,salt and pepper隐含pepper and salt的意思,但这并不是salt and pepper和pepper and salt这两种措辞是同义的——它们显然不是。先出现的那个成分总被赋予明显的优先性,这一点可以通过下面的事实来证明,“虽然我们一般不说butter and bread,但是有时我们的确会说butter and bread——这是一种责备方式,责备某人在面包上抹的黄油太多:that's not bread and butter,it's butter and bread!”(韩礼德2010:212)这样,尽管两者互相隐含,但它们的意义并不相同。在主从关系环境里,甚至隐含关系也站不住脚,因为主从关系本身并不是对称的。例如,besides undergoing the operation he also had to pay for it/besides having to pay for the operation he also underwent it之间的语义相差甚远,尽管这个结构仍然具有and的语义特征。

由此可见,“从这些‘逻辑’关系自身出发,把它们看成是(一种语言的)语义的一部分,而不是看它们与形式逻辑范畴是否吻合,这一点尤其重要——尽管这些形式逻辑范畴首先是从语言中派生来的,但两者之间显然存在密切关系”(韩礼德2010:220)。

3.22 逻辑语义关系

Halliday之所以从相互依存和逻辑语义这两个不同的角度入手,是为了更加全面地分析语言的逻辑功能。“相互依存和逻辑语义是交叉在一起的。说得更加清楚一些,在我们看来,研究相互依存的目的实际上也是为了研究不同语言单位之间的逻辑关系。事实上也是如此”(Halliday 2008:178)。Halliday认为,语言单位之间的逻辑语义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扩展”(expansion)和“投射”(projection)。

3.221 扩展

扩展是指一个词或小句在语义上对另一个词或小句进行扩充。在逻辑语义关系中,扩展有3种方式,即详述(Elaboration)、延伸(Extension)和增强(Enhancement)。详述就是改换一个说法来表示已经表述的语义;延伸是在原有的语义上增加新的内容;而增强是以交代时间、地点、因果和条件等环境因素对小句的语义进行说明。“对于那些喜欢使用比喻的人来说,这些可以跟装饰建筑物的3种方式相提并论:(i)对现有结构进行修缮,(ii)通过增添或替换来加以延伸,(iii)增强它的环境”(胡壮麟等2005:109)。

详述就是用新的说法表达原来的语义,新旧说法在内容上是相同的。杨信彰认为,并列型详述传递说明(Exposition)、列举(Exemplification)、澄清(Clarification)3种语义;而主从型详述则传递描写的语义。(引用)并列详述如例(a),主从详述如例(b);详述部分是句中的he didn't wait(胡壮麟等2005:113):

(a)John ran away; he didn't wait.

(b)John ran away,which means he didn't wait.

在详述关系中,一个小句通过进一步具体化或描述来阐发另一个小句的意义。次要小句并不引入新成分,而是通过重述、详细说明、修饰或增加一种描述性的属性或评论,对已有的成分作进一步的刻画。被详述的成分可能是整个基本小句,也可能是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成分。详述跟并列关系的结合有3种类别:(i)说明;次要小句用不同的话重述基本小句的论点,从另一角度对基本小句进行表述,或者只是强调有关消息。(ii)例证;次要小句通过提供更加具体的信息来发展基本小句的论点,通常引用实例。(iii)阐述;次要小句对基本小句的论点进行阐述,或用解释或解释性评论给予支持。详述和主从关系的结合产生了非限定关系小句。它的功能是对基本小句作描述性注解,例如,They decided to cancel the show,which upset everybody alike.这些从属小句要么是定式小句,要么是非定式小句。(i)定式小句;如果次要小句是定式性的,它就和WH-类的限定关系小句具有相同的形式。不过,它和限定关系小句有两点不同:意义上有区别;在口语和书面语中,表达方式上也存在对应性区别。(ii)非定式小句;非定式小句和定式小句具有相同的语义关系,相关范围也可能是基本小句中的一个名词词组或更大的切分段,直至整个小句。通常,非定式小句的意义不够具体,从属小句及其语义关系的相关范围相对来说也都不太明显。与定式小句不同,这些非定式小句没有WH-形式,一般也没有连接性介词,而延伸和增强类非定式小句通常都有,如besides selling office equipment和on leaving the building中的besides和on.

延伸就是在原有的语义上增加新的内容,它传递添加、变化、选择的语义。如例(c)和例(d)中的Fred stayed behind:

(c)John ran away and Fred stayed behind.

(d)John ran away whereas Fred stayed behind.

在延伸关系中,一个小句通过添加新信息来延伸另一个小句的意义。添加的信息可能仅仅是添加、替代或其他选择。延伸和并列关系结合便产生了我们所说的小句之间的“并列关系”,通常用and,nor,or,but等表示。语义添加指一个过程直接连接到另一个过程上,两者之间并不隐含任何因果或时间关系。语义变化指一个小句整体地或部分地代替另一个小句。延伸和主从关系的结合也涉及添加,替代和选择,但延伸小句是从属小句。从属小句可以是定式小句,也可以是非定式小句。(i)定式小句;添加主从小句由连词whereas,while引导。(ii)非定式小句;主从延伸的非定式形式是一个非完成体小句。非定式小句常常由连接性的介词或介词词组引入,如besides,apart from,instead of,other than,without等。

增强就是以交代时间、地点、因果和条件等环境因素对小句的语义进行说明,它传递时间、空间、方式、原因条件和让步的语义。如例(e)中的so he ran away,例(f)中的because he was scared:

(e)John was scared so he ran away.

(f)John ran away because he was scared.

在增强关系中,一个小句通过几种可能的方式,如时间、地点、方式、原因、条件等来限制另一个小句的意义,从而达到增强的目的。增强跟并列关系结合也会产生一种并列关系,但有环境特征介入。增强和主从关系结合便产生传统形式语法所说的“状语从句”。同并列关系一样,这些是时间、地点、方式、原因和条件小句。它们可以是定式小句,也可以是非定式小句(胡壮麟等2005:115)。

3.222 投射

“投射指的是通过一个小句引出另一个小句的语言现象。”(Halliday 2008:202)被投射的小句可以是“话语/言辞”(locution),即某人说的话。话语可以是直接引语,如例(g),也可以是间接引语,如例(h):

(g)John said:"I'm running away."

(h)John said that he was running away.

被投射的小句也可以是“主意/思想”(idea)即某人的想法。和话语一样,主意可以是直接引语,如例(i),也可以是间接引语,如例(j):

(i)John thought to himself:"I'll run away."

(j)John thought he would run away.

“投射这一概念体现一种逻辑-语义关系,小句据此发挥(语言)‘表征’的‘表征’功能,而不是(非语言)经验的直接表征。”(胡壮麟等2005:208)以Jill说某事为例,这是一个言语事件。要表达这一事件,我们可以采用言语过程Jill said加上言语行为的引述内容It's raining.这两个部分地位相等(即并列关系),因为都属于措辞。换句话说,我的言辞Jill said和Jill的言辞it's raining都是词汇语法现象。再如Fred想某事,这是一个心理事件。要表征它,我就用心理过程Fred thought,加上对他的心理行为的报道(that) it had stopped.两部分地位不平等(主从关系),因为一个是措辞,另一个是意义。就是说,我的言辞Fred thought,是一个词汇语法现象,但Fred的想法that it had stopped是一个语义现象。因此,并列关系自然就和言语投射联系在一起,而主从关系则和心宽心理投射联系在一起。然而,这个模式也可以对调,我们可以选择报道一个言语行为,把言辞作为意义来加以表述;也可以选择引述一个心理行为,把思想表述为措辞。

跟被投射的信息(命题)并行的是物品-服务(提议)投射,后者也可能是并列、主从或嵌入关系(后者作一个名词的定性语),这种现象也可以是言语(措词,由offer,command,suggest/suggestion等过程投射的)或心理(思想,由intend/intention,wish,hope等投射的)。它们在心理过程中具有差异:命题是由认知过程投射产生的,而提议是由情感过程投射产生的。然而思想也可能和心理过程发生关联,但不受后者投射,如they rejoiced that their team had won.在一个小句投射另一个小句的时候,两者总是构成一个小句组连,但在这里,that their team had won以预制形式出现作投射,而不是由rejoicing的过程变成的小句组连,思想被嵌入,共同形成一个单一小句。

事实上,“各种现象,包括它们进入的过程以及相关语法结构,其间存在一种自然关系”(胡壮麟等2005:212)。事物不经过投射直接进入物质过程。事实进入关系过程,间接进入(作为投射关系)但仍然作构成成分(因为这里的过程并不投射它们)。报道和心理过程联系在一起,但不作成分(这里的过程决定了它们的投射地位,所以几乎不可能在其中作参与者),处于从属地位(因为它们不是对言语事件的直接表征)。引述和言语过程联系在一起,但不作成分(原因同上),而是独立的(因为它们是对言语事件的直接表征)。由此,通过这些最根本的语义发生过程,关联因素就演变成独立的变量,以多种不同方式重新组合。这样,这个系统的语义潜势就不断地自我更新和自我扩充。

作为自然语义概念,“引述、报道和事实是语言范畴,不是现实世界的范畴,强调这一点很重要”(胡壮麟等2005:219)。我们无意说事实就是真实的。任何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东西都可以获得事实地位。语言中思想一言辞和其他成分之间的区别在于,前两者的所指是语言现象:一个思想表征一个语义现象,一个言辞表征一个词汇语法现象。在二者中,语义现象更接近现实世界,即非语言的经验世界。“言辞经过了两次加工:‘第一次,是作语义表征’;然后,重新编码为措辞——其结果是,它此时是对表征现象的准确复制,换句话说就是引述。思想作为意义,只经过了一次加工”(Halliday 2001:200)。事实也是一种思想,已经完全被“语义化”,所以不再接受明确投射,但已经经过包裹和装封处理,在语言结构中占据它的位置,因此可以参与各种过程,但只是那些非物质类的过程。

实际上,在实际的语言运用中,多种排序关系和多种逻辑语义关系经常相互交叉,共同确定小句内部的联系,并且导致复句的语义逻辑结构变得复杂。

4 结束语

本文从语言哲学切入,揭示语言哲学和功能语言学在语义逻辑研究方面的源流关系;通过着重分析维特根斯坦前后期思想,区分“形式语义逻辑”和“自然语义逻辑”,并把这一区分引入功能语法研究,尝试建构功能语法的语义逻辑框架。具体研究表明:

第一,从前期维特根斯坦“图像论”对形式语义逻辑的研究可以得出,形式语义逻辑强调语言与客观世界的映射关系;命题的逻辑真值是意义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和研究依据;语言对经验逻辑的表达是形式语义逻辑研究的内容和前提。据此,功能语法的形式语义逻辑架构由概念功能中的经验功能实现,并表征为及物性系统中的关系过程;体现语言形式与事实相照应、相映射的形式语义逻辑表征经验功能,因此,功能语法中的形式语义逻辑也可以叫做“经验语义逻辑”。关系过程当中的归属式与识别式是从语言构造维度对传统形式语义逻辑中蕴含关系与同一律的进一步诠释。

第二,依据后期维特根斯坦“游戏论”意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哲学语法”或“语法规则”,本文把自然语义逻辑界定为“语言本体运作的逻辑规则”。它是无法被形式语义逻辑所解释的自然语言的语法规则;它表征语言本身的构造机制,即语言本体的逻辑运作,也即功能语法中的“逻辑功能”。从广义上讲,把语言视为意义潜势是功能语言学的基本思想。人的思维参与由意义潜势向表层语义的转化过程,也就是“选择”过程;这一过程是语言本体自然语义逻辑建构的集中体现。从狭义上讲,选择过程要遵守语言的逻辑规则,也就是语言本体的“逻辑功能”。Halliday从相互依存和逻辑语义关系这两个维度来研究这种功能;它们的交互作用构成了功能语法的自然语义逻辑框架。

第三,语言哲学研究经历了从语言形式分析到语言本体诠释的演变过程。在继承语言哲学语义逻辑传统研究的基础上,Halliday的功能语法通过把形式语义逻辑与自然语义逻辑相结合来揭示语言的概念功能,相关语言体现手段被视为“语言过程”,即语义潜势的实现过程。这样,Halliday将索绪尔语言学对语言本体的共时、静态研究发展为对语言过程的历时、动态研究(Saussure 2001)。语义逻辑在这一研究中起到穿针引线的关键作用。

第四,对语言本体自然语义逻辑的研究也就是对人的思维方式的揭示。语义逻辑研究要求把思维规律与客观事理、思维形式和语言形式区别开。语言哲学相关研究表明,语言表达形式与逻辑形式之间没有必然对应关系;自然语言对思维形式的表达灵活多样。形式语义逻辑是构成语言形式的深层框架,而自然语义逻辑是语用逻辑,它构成了功能语法语义逻辑框架的主体部分。这充分说明,功能语法对“语言功能”的强调必然导致语法研究的语用倾向;这也使得功能语言学和语用学的互动研究备受关注。目前,随着语言研究领域各学科分支逐渐成熟,学科间整合性研究已是大势所趋(李洪儒2006)。本文初步实践功能语言学和语言哲学之间的渗透性研究,希望抛砖引玉,以备整合之需。

收稿日期:20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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