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必须有新的视野_农民论文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必须有新的视野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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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中央及有关部门和理论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认为,“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问题。

从农业问题来看,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农业生产已经突破传统的单一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种植业模式,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今后要使我国农业继续发展,有个质的飞跃,实现农业现代化,就要在农业经营方面有新的突破,走产业化的道路。关于农业如何实现产业化,大家都在探讨,看法还不一致。有的认为应走贸工农一体化道路;有的认为,应实现规模经济;有的认为,应推进农业产业组织创新,进一步整合农业产业内部市场关系。我们以为,实现农业产业化,不管走什么路、采用什么方式,其实质是农户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农民如何走进市场,使市场成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所以,农业产业化主体是农民。

关于农村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比,这是毫无疑问的。近二十多年来,我国农村之所以会有巨大变化,根本原因,一是得益农村的改革,即土地制度和组织制度的变革,促使农业生产有了不寻常的发展,二是乡镇企业在农村崛起,尤其是在东部沿海地区,成为农村发展的奇迹,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的面貌。乡镇企业的产生与发展,是我国农村的伟大变革,是农民解放思想、发挥聪明才智的结果。因此,我国农村巨变,源于我国农民的创造发明,今后农村要实现现代化还是离不开农民。

我国的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从长远来看,要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实现我国农村现代化,关键在于农民现代化。要解决农民现代化,我们必须做许许多多的工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限于篇幅,这里就不赘述。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1013元,仅比去年同期增长1.5%,而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2.9个百分点。眼下又看不出下半年农民收入有大幅度增长的迹象和条件。到年底,农民收入增幅将是继1996(9%)、1997(4.6%)、1998(4.3%)、1999(3.8%)连续三年下降后第四年下降。(注:《经济时报》2000年8月9日第1版。)这种结果必然出现农民收入不能提高,购买力势必上不去, 农村市场启动就成为一句空话,将进一步扩大城乡收入差距,对经济持续增长和实现良性循环将产生负面影响。

农民收入上不去,增幅甚至下降,问题出在哪里?

首先,是收入结构问题。从统计资料可以判明,农民的人均收入来源和结构已今非昔比,变化很大。199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3.8%,增加了约48元。增加的48元从那里来的呢? 靠的是农民的工资性劳动报酬和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的收入。这两项分别比去年增加56.7元和34元,两项相加共增收90余元。而今年种植业纯收入比去年减少45.2元,畜牧业纯收入比去年减少10.1元;两项相加共减少50余元。这就充分显示,如无非农业的收入来弥补,1999年农民收入不是增收而是减收(注:《经济时报》2000年8月9日第1版。):据有关专家研究, 近十年来, 农民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在纯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上升, 从1985年的18.4%上升到1999年的28.52%,增加10个百分点还多。 而同期种植业和畜牧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从48.15%和11.16%下降到39.91 %和7.14%。(注:《经济时报》2000年8月9日第1版。)这就是说, 当前农民收入的很重要一头和增长部分主要靠非农业,而不是靠种地。农民的收入结构和来源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那么,农民搞种植业,为什么收入会下降呢?原因在于近几年粮食及各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跌,就拿粮食出售价格来说,从1996年以来,平均出售价格(上年为100),1996年下降6.73,1997年下降5.25, 1998年下降9.36。(注:《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4月24日第8版。)据有关部门统计,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幅度高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幅度,致使农业生产效益下降。农业增加值增长率1996年为5.1%,1997 年和1998年均为3.5%,1999年为2.8%,今年上半年为1.5%, 呈连年下降态势。(注:《经济日报》2000年8月14日第6版。)

其次,非农业就业困难,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出路。 据统计, 仅1997年、1998年两年,从事农业劳动力就净增366万人, 去年估计也至少有100余万人(注:《经济日报》2000年8月7日第1版。)。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增加,是因为非农业就业机会减少,没有其他出路,只好困在农村。非农业就业机会减少,是由于近几年乡镇企业不景气,原来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被堵塞。据报道,近二、三年来,由于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巨大变迁,企业经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乡镇企业倒闭、破产约200万家,减少职工1971万人, 其中约一半人只好“解甲归田”,致使农村劳动力除自然增长外又大量增加。非农业就业机会减少,还因为城市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下岗职工再就业压力增大,纷纷采取临时措施,限制外地民工“入城”,原来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城市其容量大大降低,农民进城的“路”也不那么畅通了,农民只好滞留农村。

再次,农民负担过重。目前农民负担过重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农民负担过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基层组织膨胀,管理成本过高。同时大部分乡村两级负债严重。目前普遍乡一级行政人员都在百人以上,200—300人也不足为奇,甚至有的达到800—1000人。 财政开支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近几年农村经济环境不好,乡镇企业日子不好过,以至倒闭破产增多,乡村两级高负债也随之大面积增加。据农业部1997年对10个省份的调查,乡级平均负债约达400万元,村级平均约达20万元。 再加90年代中期以来,有60%的县财政亏损。(注:《南方周末》2000年8月24日第2版。)县至乡村的负债、亏损,最终有相当部分转嫁到农民头上。这是农民减负叫了多年,无法根本解决的根源之所在。

以上,我们简要分析了农民收入增幅减缓的根源。那么,出路在何方?我们总的想法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要有新视野。

首先,制度创新更为重要。我们认为,要解决农民收入问题,要认识到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根本性。当前,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在制度创新方面应当做些什么呢?一是要形成有效的农业产业发展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实现现代化,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但要实现农业产业化,需要一套有效的组织形式。我们认为,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上应采取基本由家庭联产承包来完成,并提供初级产品;而在初级产品的销售环节,这是目前我国最薄弱的环节,应组织起合作社并由其完成,这有利于统一进入批发市场,并获取较高的销售收入。最后,农产品的加工环节,应由合作社或股份制公司来完成,最好是以股份制公司为主。这样,农业产业的不同环节,由家庭联产承包、合作社、股份制公司三种基本组织形式来组成,使农业产业组织基本形成多样化,突破现有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做法。我们坚决拥护中央提出的家庭联产承包30年不变的规定,但是家庭联产承包只宜于作为农业产业组织发展的一种形式,并且放在农产品生产环节上。二是大力发展各类合作社。世界上许多国家,凡是农业经济发达的国家,都注意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比如在欧盟各国家,最受农民欢迎、最普遍、最重要的组织形式,还是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各类合作社。法国、荷兰等国的农业合作社大体有三种形式:专业性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社、区域性合作社。而具体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如信用合作社、生产资料合作社、农产品购销合作社、农机具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等等。在亚洲的日本,农业合作社以提高农民的经济和地位为目的,通过各项工作,广泛地为农业及农民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有很好的基础和条件。目前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可以采取新建和改造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发展专业性合作社,通过合作社与龙头企业联结,引导农民更好地走向市场。目前我国农业发展是在分户经营的基础上进行的,需要有中介组织来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职能,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一些基本服务也是必要的。但是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将所有的服务包揽起来。很长一段时间来,政府想包揽一切,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让农民采用合作制方式组织起来是最好的选择。

其次,减轻农民负担必须从政治、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农民合理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制度,农民上缴的提留统筹费不得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并且不得超过1997年的预算额, 凡超过的要坚决减下来并退给农民。必须坚决做到“八个禁止”:禁止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禁止一切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禁止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禁止面向农民集资;禁止各种摊派行为;禁止强行以资代劳:禁止在村里招待下乡干部,取消村组织招待费;禁止用非法手段向农民收款收物。二是釜底抽薪,精简机构,解决农村基层机构臃肿问题,大大地减少财政供养人口。我们非常赞赏这样一种改革思路,即把社区自治主体(现叫村集体)作为财产主体和纳税主体,把政府直接面对2.4亿小农户转化为面对70多万个村, 把乡级政府改为乡公所,合并乡镇, 以降低交易成本。 (注:《南方周末》2000年8月24日第2版。)

再次,要千方百计促进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国人口多,其实是农民多。由于我国农村人均耕地才1亩多点,少得可怜, 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要少数人搞种地就可以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需要走出去。特别是90年代以来,就业结构进入了激烈变动时期,这是经济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据统计从1990 — 1998 年第一产业就业份额由60.1%大幅度下降为49.8%;(注:《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7月28日第5版。)在80年代中期, 依靠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每年约1300万人左右。而到90年初则下降为每年700万,90 年代中期则下降为每年300万左右;90年代末则每年排斥300—400万。 (注:《南方周末》2000年8月24日第2版。)这样,必然的结果不仅是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出去,加重了农村的负担,同时也影响农户的收入。以福建省为例,1994—1996年,农业剩余劳动力分别为131万、135万和134万,近两年增加到140万人以上,剩余率超过10%。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必须大力拓宽转移的方法和途径,进行全面的多层次的转移,但根本的途径是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化。

还有,如何使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再次走向辉煌,使西部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也是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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