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新志
(鄄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74600)
【关键词】预防接种
【中图分类号】R1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36-0391-02
预防接种是一项投资少、效益高并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疾病防控措施。一是国家赋予儿童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二是预防工作的成败,直接影响到全国人民的健康。
1、宣传教育发动
在儿童出生建卡建证时,向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知识,让家长知道传染病给社会、家庭、个人所带来的危害,要想避免传染病的侵袭,使传染病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最重要的办法就是进行预防接种,但同时告知家长接种疫苗所带来的副作用也是不可避免的,虽然预防接种的疫苗是安全的,但疫苗的接种目的是要让人产生抵抗力,在刺激抵抗力产生的过程中,身体常会出现一些反应,许多家长因缺乏预防接种的知识,对门诊工作人员在短期内教授的知识未能理解,又忽视了恰当的家庭护理,致使很多儿童出现的一般副反应加重,即对儿童造成身心痛苦,耗费了家长的精力与时间,又对接种人员产生不信任感,甚至出现医疗纠纷。因此,加强预防接种全程的健康教育,是完全有必要的。
2、业务培训
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对计划免疫工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技术性操作标准,熟练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实行执证上岗制度,在预防接种活动中,要实行“一苗一训”,只有有了过硬的技术本领、足够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才能做到自我保护,避免和减少由于接种引起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使人体免受疫苗针对传染病的侵袭,保障人体健康。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3、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只有完善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才是安全有效接种的重要保障。计划免疫工作在开展之前,必须制定工作目标,这是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的前提。
4、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
4.1 体温超过37.5℃的发热儿童不宜进行预防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4.2 患牛皮癣、皮肤感染、严重皮炎、湿疹的儿童不宜接种,须待皮肤病痊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4.3 患有心脏病、肝炎、肾炎、活动性结核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4.4 脑或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4.5 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不宜接种。
4.6 过敏体质及患哮喘、荨麻疹的儿童不宜接种。
5、接种工作
5.1 预检登记。
5.2 消除儿童的陌生感。
5.3 严格无菌技术操作。
5.4 注意事项 接种后指导儿童家长注意儿童的精神状态,应留在现场观察15~30分钟,并告知家长接种后的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反应及处理方法。如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前后30分钟,儿童不能吃奶及一切有一定温度的食物和水等,儿童反应后方可离开现场。
6、接种的一般反应及处理
让家长了解一定的接种反应,对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建立良好医需关系的重要保障。
6.1 局部反应
接种部位出现红晕、浸润并有轻度肿胀和疼痛。多在接种后12~24小时内发生,此反应一般在48~72小时内消退,很少持续3~4天,一般无需处理;红肿特别明显,直径>2.5m的给予75%酒精涂擦。
6.2 全身反应
全身症状轻的有疲倦感、头晕、周身不适,无需处理(应加强观察,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重的则有头痛、发热(体温可达38.6℃以上)、寒战、恶心,甚至呕吐、腹痛、腹泻等,可作对症治疗。如发热、头痛给予解热镇痛剂;恶心、呕吐给予止吐剂;腹痛、腹泻给予止痛止泻药;高烧不退或伴有其他并发症者,则应密切观察病情,并送医院治疗。
7、预防接种后的护理
7.1 要注意休息,不要跑跳过多,2天内不要洗澡,避免感冒。
7.2 保护打针部位的清洁,不要用手搔抓,避免引起局部化脓感染。
7.3 多喝开水。
7.4 家长随时观察小儿接种后的反应。
8、结论
我社区从2007年建立预防接种门诊以来,因重视安全接种工作,建立了完善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医需关系,在认真做好国家计划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又先后开展了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使我辖区的儿童得到了良好的免疫预防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S].2005,3,24.
论文作者:魏新志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3年第3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3-12
标签:预防接种论文; 儿童论文; 疫苗论文; 家长论文; 工作论文; 传染病论文; 计划免疫论文; 《医药前沿》2013年第36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