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翦伯赞与中国近代史学_翦伯赞论文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翦伯赞与中国近代史学_翦伯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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翦伯赞是中国现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长期的学术生涯中,他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史学理论与中国具体的历史实际结合起来,在中国通史、史学理论和史料学等众多的学术领域,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有人曾对中国现代几位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作过这样的比较:“如果说郭沫若是古代社会研究的开山,吕振羽首次科学地认识中国的史前社会,范文澜最早提供了一个崭新的中国通史框架,侯外庐系统而深入地梳理了中国思想史,那么翦伯赞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史上的特殊贡献,则主要在于他一直致力于中国历史科学的理论——方法论建设”[①]。的确,翦伯赞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的建设方面,是有着突出贡献的。

就象郭沫若和吕振羽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一样,翦伯赞也是从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的那场大论战而开始其史学生涯的。1930年冬,他首次以《中国农村社会之本质及其历史发展之划分》一文正式介入论战。稍后,他又在天津创办《丰台》旬刊,进一步推动论战向高潮发展。短短几年间,他先后发表了《前封建时期中国农村社会》、《殷代奴隶社会研究之批判》等多篇重要论文。这些文章都涉及到社会史大论战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诸如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性质问题、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制社会问题,等等。他的这些文章,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界最终赢得这场论战作了独特的贡献。

翦伯赞在参加论战的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对“动力派”和“新生命派”等错误理论的清算。他清楚地看到,在当时参加论战的形形色色派别中,“流行着各种各样布尔乔亚和小布尔乔亚的理论”,它们“都一致窃取科学社会主义者的言辞,假装科学而出现”。他指出:“对于这些含有毒性的理论之拔根地铲除,是我们的责任,而且也唯有在反这些毒性理论之无情的斗争中,真正的历史科学,才能成长”[②]。正是由于这种理论上的敏锐性,使得他对论战中各家各派的观点都保持着高度的警觉。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揭示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这是中国社会史论战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史学界的主要学术方向,翦伯赞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的是,翦伯赞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历史的同时,并未忽视中国历史的独特性。由于当时“动力派”和“新生命派”等都强调中国国情特殊论,故而马克思主义史学界的强调中国历史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统一性的同时,往往对中国历史自身的特殊性重视不足。对此,翦伯赞却保持着十分清醒的理论自觉。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从生活实践中体验出来的结论。当新的事实被发现,我们必须要在不背叛他的原则的条件之下,加以补充而使之发展”[③]。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历史研究中可以照搬照套的公式,具体的历史问题,必须具体地加以分析。据此,他对论战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史学界所表现出来的“公式主义”倾向,也作了相当严厉的批评。

如果说翦伯赞在社会史论战期间对马克思史学理论所作的探讨还只是初步的,那么他在1938年出版的《历史哲学教程》一书,则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建设过程中的划时代著作。从1938年到1949年,短短的十一年中,该书前后再版、重印五次[④],足见其影响之大。

作为继李大钊《史学要论》之后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史上的又一座丰碑,《教程》系统地总结了自五四以来、特别是社会史论战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实践中一系列重要成就,批判了形形色色的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并对唯物主义历史观作出系统的、科学的解说。

在《教程》中,翦伯赞自始至终都遵循着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性原则。他说:“历史哲学或历史方法论的斗争……不仅是一个哲学问题、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现实的政治问题”。他强调,他写作该书,就是要把历史科学从那些所谓饱学的奴才之污秽的手中夺了回来,使之成为大众以及一切被压迫者“冲锋陷阵的斗争的指南”。他说:“我们研究历史,不是为了宣扬我们的祖先,而是为了启示我们正在被抑压中的活的人类,不是为了说明历史而研究历史,反之,是为了改变历史而研究历史”[⑤]。正因为如此,在历史研究的过程中,就必须要有科学的历史哲学作为基础,“没有正确的哲学做研究的工具”,任何研究都将“无从下手”[⑥]。

在该书中,作者从两个方面分别论述了历史科学的实践性原则。首先作者将历史科学界定为“以说明人类生活斗争的实践及其发展为任务的‘现实的及实证的革命科学’”[⑦]。其次,作者又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出发,认为“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只有在人类之历史的实践中,才能发现正确的理论”,同样,只有“从现实中抽出来的理论,才是能够实践的理论……才能推进人类之历史实践”[⑧]。

从历史科学的实践性原则出发,作者在该书中对当时马克思主义史学界存在的教条主义和公式主义的倾向,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把具体的历史事实去迁就抽象的公式”,或者“把抽象的公式当作具体的历史”,都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既然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从具体的历史事实中抽象出来的结论”,故而一旦有新的事实发现,就“必须要在不背叛它的原则的条件下”,对它“加以补充,而使其理论随着事实之发展而发展,不要使理论停止在事实的面前,跟不上事实的发展”[⑨],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态度。

和李大钊的《史学要论》相比,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一书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不仅仅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而且还能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出发,对许多重大的史学理论问题,作出深入而科学的解答。

例如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性和多样性的关系问题。作者指出:“人类历史上的发展,都是经过同一的相续的诸发展阶段,具有其一般法则,然而由于空间的地理环境等条件的歧异,也能给予以不同的特殊性”,正因为如此,“历史科学的研究,固然要以一般的发展法则为前提,但只是理解一般的法则性或世界史的一般发展途径是不够的,因为世界史发展的一般法则,并不能把特殊性摒除”。他认为:“历史的研究,不仅要从多样性的具体历史中,抽出其一般性,而且还要从其一般性中去认识特殊性。即同时必须辩证法地顾虑到各个时代和各个地域之历史的特殊法则”。这就是说,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般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一般性是从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或民族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抽象出来的,它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通则;这个通则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但并没有取消各国家或民族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所以,作者坚信:只有把特殊性与一般性看作是辩证的统一,才能“正确地理解历史本身之具体的内容”,“才能复现各民族与各时代的历史之具体的内容”[⑩]。

再如历史发展过程中客观条件与主观创造的关系问题。作者精辟地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即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但人们又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而必须凭借客观的具体的条件。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人的主观创造与其所处的客观条件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他说:“在一切民族的历史过程中,推动历史发展的,不只是客观的动因,而是客观的动因与主观的动因之辩证的发展”。作者坚信,只有坚持客观条件与主观创造辩证统一的观点,才是“活的辩证法”,否则,只能是抱着死板公式的机械论或唯心主义的观念论。他认为,“只有机械论者……才会特别的夸张客观条件,而完全否认主观的创造力对历史发展的作用”。反过来,也“只有观念论者……才会特别的夸张主观的创造力而无视客观存在对历史的决定作用”[(11)]。他还联系社会史论战以来史学界所存在的问题,对这两种错误倾向作了尖锐的批评。特别是针对那种片面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见物而不见人”,或者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经济决定论等错误倾向,作者都作了系统的清算。

又如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作者指出“依据唯物史观看来,历史上最终极的决定的契机,是现实的生活之生产与再生产。如果有人歪曲这一点,而说经济的契机是唯一的决定的契机的话,那命题就会转化为无意思的抽象的悖理的空辞。经济状态虽是基础,但上层建筑的诸契机,——如阶级斗争之政治的诸形态及诸结果,胜利的阶级于战后所定的宪法、法律的诸形态,乃至于这些现实斗争之参与者的头脑中的反映,即政治上、法律上、哲学上之诸理论,宗教的见解及其发展而生的教义之诸体系,等等,——在历史上之诸斗争的经过中所引起的作用,在多数场合皆决定这些斗争的形态”。这就是说,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上层建筑,虽然都是各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变革,但是,上层建筑并不是完全被动的,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辩证统一的,上层建筑“也能给予下层基础以或正或反的作用”[(12)]因此,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片面地理解为“死板的经济史观”,是极端错误的。

就史学理论的探讨而言,翦伯赞在建国前二十多年的学术生涯中,总体上是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力图把这些基本原理与历史研究的具体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建国之后,随着极“左”思潮的日益泛滥,史学界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庸俗化、僵硬化的倾向日趋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他把自己理论探讨的重点集中到批判和清算史学领域的极“左”思潮方面来,并为此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随着反右斗争的扩大化,史学界也掀起轩然大波。先是所谓“拔白旗、插红旗”,在历史研究大“跃进”的声浪中,学术领域内“以论带史”的空洞、浮躁之风盛行一时;稍后,在“厚今薄古”的旗号下,民族历史文化的虚无主义“左”派幼稚病日益蔓延;再到后来,在阶级斗争就是一切的叫嚣声中,历史研究更是被严重地简单化和庸俗化。毕生以建设科学的历史学为宗旨的翦伯赞,当然无法容忍史学界的这种局面。从1959年开始,他一连发表了《关于打破王朝体系问题》、《目前历史教学中的几个问题》、《对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初步意见》、《文与道》、《史与论》、《目前史学研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等多篇论文,与史学界日益蔓延的“左”派幼稚病,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翦伯赞认为,自五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史学界存在着“片面性、抽象性”和“简单化、绝对化、现代化”的“突出缺点”。表现之一,就是片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从庸俗的阶级观点出发,对历史上的统治阶级作简单化的、绝对化的否定。他说:“为了站稳立场,有些同志见封建就反,见地主就骂”,“为了站稳阶级立场,有些同志把全部中国古代史说成是漆黑一团,说成是一堆垃圾,说成是罪恶堆积。其所以如此,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只是因为古代史都是阶级社会的历史”。他认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种不分青红皂白,将历史上所有的统治阶级或阶级社会的历史一概否定的做法,与马克思主义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他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分析社会问题应该如此,分析历史问题也应该如此”[(13)]。

从这一原则出发,他系统地阐述了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相结合的问题。他说:“如果只有阶级观点而忘记了历史主义,就容易片面地否定一切;只有历史主义而忘记了阶级观点,就容易片面地肯定一切。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对历史事实作出全面的公平的论断”。[(14)]

应该指出的是,在当时庸俗的阶级观点甚嚣尘上的氛围中,翦伯赞在论述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相结合的问题时,其关注的焦点是历史主义的问题,并由此而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历史主义史学理论。这一理论的提出,是“文革”之前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上最有代表性的理论成果。

翦伯赞对历史主义的理解,前后也有一个发展过程。早在《历史哲学》一书中,就隐约地包括了这一基本原则。其中,他特别强调的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与一般性的辩证统一以及人的主观创造性与客观条件的辩证统一等,都是这一原则的集中体现,只不过当时没有明确地提出来而已。他最早明确地提出这一原则,见诸于1952年发表的《关于历史人物评论的若干问题》。在这篇论文中,他针对当时史学界存在的“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对历史人物提出过分的要求,甚至用今天的标准去要求历史人物”的错误倾向,明确地指出:“评论一个历史人物,当然不是要求我们用今天的标准去要求一个历史人物;而是要严格地联系到这个历史人物所处的历史时代和历史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因为一定的历史时代只能产生一定的历史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如果把这种历史的局限性置之不顾或估计得不够,都不能正确地评价一个历史人物”[(15)]。这里,所谓“严格地联系”“历史时代和历史条件”,就是历史主义(他有时又称之为“历史观点”)的原则。违背这一原则,就是“非历史主义的”。

到了1959年,他首次将“阶级观点”和“历史观点”并用,但又以“历史观点”为主要论据,来抵制当时史学界的片面化和简单化倾向。在《关于打破王朝体系》一文中,他尖锐地指出:“为了打破王朝体系,连王朝的称号和王朝本身的历史也要从中国通史中削减或删去,这就等于在倾倒脏水的时候连小孩也一并泼掉”,因为“王朝的名号不是历史学家任意臆造的一种名词,而是曾经存在过的历史事实,是客观存在,而尊重客观存在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对待历史的基本态度”,更何况,“一个跟着一个出现的王朝,正是中国历史在其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有了它们,中国历史才有了特定的、具体的内容。如果将它们从中国通史之中删除或减掉,那么所谓的中国历史只能是“一般的空洞的时间概念”。同样,打破王朝体系,也不应该抹煞历史上帝王将相们的活动以及重要的政治制度的沿革,否则,所谓的中国通史也必然是片面的。他认为,从阶级观点来讲,也不应该将历史上的帝王将相一笔抹煞,因为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都是由彼此对立的双方构成的,舍一方也就无所谓另一方,因此,删掉统治阶级的历史,“那就取掉了阶级矛盾的一面,就不成其为阶级社会的历史了”[(16)]。

1961年,翦伯赞被推选为科学院“历史教材编审组组称”,并主编通用教材《中国史纲要》。在这期间,他又对自己的历史主义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挥。特别是在主持编写教材的过程中,他撰写了《对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初步意见》等重要论文,对中国通史研究中如何贯彻历史主义的原则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说。其中,对历史上农民和农民战争的历史进步性和落后性的分析,对封建时代阶级矛盾的表现及其转化的考察,对历史上民族关系的探讨等,都进一步发挥了他的历史主义观点。

历史学是一门实证性极强的学问。作为一名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翦伯赞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历史研究的指导作用,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忽视历史科学的实证性,相反却十分重视这一特性。他在史料学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就证明了这一点。

翦伯赞认为,“历史科学是具体性的科学,研究历史必须根据具体的史实”才能进行[(17)]。历史科学的这种特征,就决定了历史研究者必须从丰富而又具体的史料发出,“只有掌握了更丰富的史料,才能使中国的历史,在史料的总和中,显示出他的大势,在史料的分析中,显示出他的细节,在史料的升华中,显示出他的发展法则”[(18)]。

翦伯赞不仅重视史料,而且还对史料学进行过深入细致的探讨。香港学者许冠三认为,翦伯赞在四十年代的史料学成就,就“并不次于一般的专业史学家,有些见解且在他们之上”[(19)]。大致而言,他在史料学方面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进一步发展了章学诚“六经皆史”的观点,把文献史料的范围扩大到群书。他说:“何只‘六经皆史’、‘诸子亦史’、‘诸诗集、文集、词选、曲录、传奇、小说亦史’,乃到政府档案、私人信札、墓志、碑铭、佛典、契约、帐簿、报纸、传单、广告及一切文字的记录,无一不是史料”[(20)]。在群书之中,他特别看好诗集、词选、曲录和传奇小说之类的作品。例如,他写作《杜甫研究》,多本杜诗;撰《杨家将故事》,宁信元曲。在他看来,在研究杨家将的历史时,“不应以《宋史》订元曲”,相反“应以元曲订《宋史》,至少应视元曲与《宋史》是同等真实的史料”[(21)]。他甚至还尝试从马致远和关汉卿等人的作品中,去寻找“十三世纪中国社会的具体形象”,从《桃花扇》剧本中,去勾勒“明代亡国前夕的社会”景象。今天,人们在谈到以诗文证史时,总会想起陈寅恪。其实,在这方面,翦伯赞也是很有代表性的。

其二,十分重视考古材料。在中国现代的史学家中,翦伯赞对考古材料的重视是十分突出的。1943年,他的《中国史纲》一书出版。在该书的序言中,他几乎把全部的篇幅都用在论述考古材料的重要性方面,以至于有人称他是在“为考古学做广告”。在序言中,他先是条陈考古材料对推动古史研究的功绩,继则认为“接收考古学的成果,使考古学与历史学结合”,“是历史科学的任务”。他认为,治中国古史“应尽可能地运用考古学上所提供的新史料”,来订正文献史料之误,补文献史料之缺[(22)]。

其三,在多年的学术生涯中,他编著了一大批史料学方面的著作。他于1946年出版的《史料与史学》,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界最早系统地研究史料学的专著,在当时及后来,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47年,中国史学会成立伊始,他又与范文澜一起,推动编印多达十三辑、数十余册的《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计划,并亲自主编《义和团》和《戊戍变法》二辑共八册。稍后,他又与人合作编写了《历代各族传记会编》两集共三册以及《中外历史年表》等。这些著作就是在今天,依然是研究中国历史的必备资料或工具书。

[编者附识] 20世纪的中国史学,涌现了一批史学大师,其中既有郭沫若、范文澜、吕振羽、翦伯赞、侯外庐等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也有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顾颉刚、陈垣、吕思勉等名家。总结介绍他们的学术成果、治学经验以及在20世纪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对于繁荣世纪之交的中国史学来说,无疑是大有裨益的。这就是我们推出“史家丰碑”的初衷。希望能得到学界同仁的支持。

注释:

①王学典:《翦伯赞与中国历史科学的理论建设》,《历史研究》1990年第3期。

②翦伯赞:《商业资本主义社会问题之清算》,《世界文化》第1卷第2期。

③翦伯赞:《关于亚细亚的生产方法问题》,《劳动季报》1936年第8期。

④该书1938年由长沙新知书店初版,1939年8月桂林新知书店修订再版,1947年上海新知书店重印,1949年5月长春新中国书局重印,1949年5月辽东新华印刷所再印。

⑤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上海新知书店1947年重印本,第3—4页。

⑥ ⑦ ⑧ ⑨ ⑩ (11) (12),同上书,第2—3、2、41、24—25、48—49、100—101页。

(13)、(14)翦伯赞:《目前史学研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收入《翦伯赞历史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以下只注篇名,不注书名。

(15)翦伯赞:《关于历史人物评论中的若干问题》。

(16)翦伯赞:《关于打破王朝体系问题》。

(17)翦伯赞:《再论中国历史研究》。

(18)翦伯赞:《略论中国文献学上的史料》,收入《中国史论集》第二辑,上海国际文化服务社1947年5月版。

(19)许冠三:《新史学九十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下册,第139页。

(20)、(21)翦伯赞:《中国中论集》第二辑,第2页、214页。

(22)翦伯赞:《中国史纲》,五十年代出版社1943年版,第一卷,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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