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治理视域下的精准扶贫研究:基于福建省下党乡的调查
郑容坤1,2
(1.闽南师范大学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漳州363000;2.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1620)
摘 要: 精准扶贫是中国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系统工程。整体性治理理论强调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的协同机制,向公民提供无缝隙服务。从理论层面看,精准扶贫目标的靶向性、过程的整体性、主体的多元性以及执行的技术性契合了整体性治理的目标导向机制、信息技术机制、协调整合机制。从实际操作上看,整体性治理理论在福建省下党乡的精准扶贫中得到了有效检验:通过意识整合、主体合作、技术支持构建了精准扶贫的目标体系、协同机制、服务平台。然而,在反贫困治理情景中依然存在着行政内卷化与主体性认同偏差问题。这决定了今后的反贫困治理既要立足制度层面,建构多维度的贫困治理机制;又要考虑价值层面,重塑反贫困治理的主体性认同。
关键词: 精准扶贫;整体性治理;主体性;下党乡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党中央国务院将反贫困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地位,通过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准扶贫的政策体系,有效指引贫困地区的治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显著,2016 年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5%,比2012 年下降5.7 个百分点;2013—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7%,全国农村居民收入高于2.7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中国首创的精准扶贫政策与制度造就了世界贫困治理奇迹,为国际反贫困治理提供了经验。调研发现,中国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之一在于对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本土化创新与运用。
当前,学术界主要从中国精准扶贫的理论形成①、结构要素②、治理模式③、实践检验④等角度进行系统分析,但是鲜有学者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视角,结合典型个案分析精准扶贫政策及其治理经验。本文以整体性治理为理论工具,以福建省寿宁县下党乡为典型个案,通过在学理上阐释整体性治理与精准扶贫的耦合性,在实践中剖析整体性治理在地方精准扶贫中的适应性,继而立足整体性治理层面,提出从制度层面构建多中心治理机制,从价值层面重建反贫困治理的主体性认同,为解决当前反贫困治理中的行政内卷化和主体性偏差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整体性治理的元要素
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PERRI6)在发现英国地方政府治理实践中存在大量的碎片化问题后,指出“如果不同职能部门在面临共同的社会问题时各自为政,缺乏相互协调、沟通和合作,致使政府的整体政策目标无法顺利达成,那么就此形成碎片化政府”[2]151。而解决碎片化政府的关键在于构建整体性治理,即“以公民需求为治理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治理手段,以协调、整合、责任为治理机制,对治理层级、功能、公私部门关系及信息系统等碎片化问题进行有机协调与整合”[3]。随后,希克斯不断完善整体性治理理论,将其建构成为西方国家应对后工业社会治理危机的理论工具,增强了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适用性,以至于该理论被广泛运用到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美国等国家,成为西方政府治理改革的一种新型理论范式。希克斯的整体性治理思想主要体现在《整体性政府》(Holistic Government)、《圆桌中的治理——整体性政府的策略》(Governing in the Round-Strategies for Holistic Government)以及《迈向整体性治理》(Towards Holistic Governance: The New Reform Agenda)等著作中。研读希克斯的相关著作,我们总结出整体性治理的理论要素包含以下方面(图1):
图1 希克斯整体性治理理论的要素结构
1.理论的逻辑起点:政府功能碎片化。佩里·希克斯认为整体性治理的对立面是碎片化,要通过整体性思维治理因碎片化问题带来的“成本转嫁、项目冲突、项目重复、目标冲突、缺乏沟通”[4]等现象。他指出,政府治理中出现碎片化问题的根源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传统官僚体制的弊端。传统官僚体制建立在专业化和功能划分为原则的基础上,容易产生部门主义或政府与社会之间的隔阂,不利于公共资源在府际之间的流动与整合。另一方面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市场化、效率化取向。兴起于20 世纪70 年代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虽然旨在反对传统行政的官僚主义,但过分强调政府改革的市场化动机和效率至上理念,致使医疗、教育等公益项目市场化,容易产生民主认同危机,必须通过逆碎片化,即强调整体性的思维来重塑政府形象与信誉。
借助拟人化传统中寓意人物“Fortuna”及其演化形态,对比里帕《图像学》中对应的拟人形象设计方案,不难看出:任何一部创作或一项发明,往往都是创作者对前人知识与信息,充分汲取之后的归纳、发覆与创思,里帕也概莫能外。然而,结论易下——里帕的“设计方案”是整合了过往各种文化资源才能够实现的一桩“宏大”工程,论证实难——毕竟我们无法指望16世纪一位徽志书作者像19世纪之后的专业人文学者那样,能够恪守著述引用标准。因此,在作者里帕不能亲自给出寓意形象资料来源的情况下,要想尽可能全面辨析出《图像学》中那些拟人形象的借鉴来源,就需要现代学者更为细致深入地探究和努力。
2.理论的价值目标:提供整体性服务。整体性治理源于西方政府的治理实践,以希克斯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无论是传统科层组织还是新公共管理的政府再造运动,都过分地强调科层组织结构体系、业务流程、行政程序及其运行的内部价值取向,而忽视了公民、社会的内在价值诉求。整体性治理理论主张以公民为取向的政府治理变革,坚持以公共问题为导向,通过采取逆碎片化的策略工具建立整体性政府,全方位地向公民提供无缝隙服务。同时,强调在政府治理改革中,应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领域和程度,改变新公共管理运动将社会公民视为消费者、纳税者、顾客的角色假设,建立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机制,更好地倾听公民的利益诉求。
3.理论的实现策略:三大关键机制。整体性治理认为实现公共事务的治理目标需要构建不同的策略工具,实现机制间的有效组合,才能克服政府功能的碎片化。在整体性治理的策略工具中涵盖了三大关键机制,即协调机制、整合机制、信息技术机制。一方面,佩里·希克斯指出协调与整合具有不同的特征。协调注重政策制定层面,而整合强调政策的执行环节中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治理。协调机制包括协调行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包括协调行动者与整个合作网络的关系,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集体行动。整合机制则是指“通过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的治理能力、治理层次以及合作伙伴关系的整合,实现彼此政策目标连续一致,政策执行手段相互强化,达到合作无间的目标的治理行动”[5],而“政策、规章、服务与监督四个治理行为”[2]28-29是联接协调机制和整合机制的中介工具。另一方面,整体性治理强调信息技术机制的工具性功能。希克斯和邓利维均认为,“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是整体性治理理论得以付诸实践的关键所在,它不仅使得有效的协调与整合变为现实,并且进一步实现了政府运作效率的提高、政府流程的透明化以及信息数据的准确化、科学化和整合化”[6]。整体性治理主张构建政府、社会、公民互动的网络平台,依靠大数据分析处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可以解决府际之间的“信息孤岛”,也弥合了政府与社会、公民之间的交流鸿沟。政府组织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应该构建整合机制、协调机制、信息技术机制,并实现三大机制的融合互补,将有助于消融政府服务功能碎片化问题。
二、精准扶贫的整体性设计
另一方面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生产社会化。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广泛运用,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价值。下党乡在精准扶贫中非常重视信息技术应用,建立了精准扶贫电商销售平台,推广“下乡的味道”品牌,实现小农户生产与市场化、社会化的精准衔接。2014 年,下党乡成立梦之乡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投入150 多万元,建设了1600 多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制定茶叶生产标准化管理流程。依托省广电网络,策划实施中国第一个可视化扶贫定制茶园,对“下乡的味道”品牌精准定位,将“下乡去,尝尝下乡的味道”作为广告语,采取“企业进村、老板入户、结对帮扶、贫富互助”的方式,面向全国招募爱心茶园主,聚合爱心,定制茶园,实现茶园与茶杯的直接对接,让下党村民直接受益。同时,建立下党乡电子商务服务站、各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让更多的资源、更多的人、更多的资金往基层汇集,解决农业信息、人才、物流等农业发展问题。通过乡政府、村民自治组织以及村民共同努力,下党乡实施的“下乡的味道”定制茶园项目,已完成300 多亩茶园定制,实现茶农收入翻番,达到每亩6000 多元。通过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下党乡不仅扩大了农业产业的规模效应,提升了市场竞争力,也增加了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
首先,精准扶贫管理过程的整体性要求。一般认为,精准扶贫过程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4 个环节。精准扶贫要求将精准意识贯穿到扶贫治理全过程,做到精准定制扶贫方案,实现整体性扶贫效应。整体性治理强调针对重要策略和规划,开展长期性的共同规划与协同工作,将实现治理目标的所有环节视为有机相连的整体。精准扶贫的4 个环节存在环环相扣的紧密关系,共同决定着精准扶贫成效的实现程度与目标,精准扶贫管理过程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思维辐射了整体性治理理念。
通过政务办公应用系统公文申请、审查、分发、监控、查阅,实现公文处理网上办理;通过日志列表,实现上级对下属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掌控,推行量化考核管理;通过人名排列详细信息、设置人事权限,访问相应的地图系统、公务系统;通过信息上报系统可将现场巡查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在线上传到管理平台,实现实时互动。
下党乡位于福建省寿宁县西部,地处福建省与浙江省两省三县交界,下辖10 个行政村,51 个自然村,面积70 平方公里,人口8015 人,是1989 年到2002 年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唯一挂点联系的特困乡。下党乡建乡之初,农业总产值186 万元,人均年纯收入不足200元,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处于“无公路、无自来水、无照明电、无财政收入、无政府办公场所”的“五无”状况。习近平同志曾“三进下党”访贫问苦、抗洪救灾、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当地建设发展难题,并寄予希望和嘱托。经过20 多年的发展,下党乡的反贫困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 年下党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4300 元,乡村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户74 户296 人实现脱贫。下党乡首创的扶贫定制茶园模式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参考资料,是国务院扶贫办向全国推广的12 则精准扶贫经典案例之一。中国红色旅游新地标、扶贫定制、民宿创新发展等一系列拥有下党特色的扶贫模式,在脱贫攻坚、带动群众致富方面发挥了优势,得到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并被媒体大量报道,面向全国推广。
最后,精准扶贫政策生成的有机性。公共政策理论证实了公共政策一般会经历政策制定、实施、评估等环节,这些环节构成了具体政策的有机整体。精准扶贫围绕特定致贫原因精准施措,涵盖了制定扶贫政策、落实扶贫政策、配套扶贫措施和加强扶贫监督等环节,这些环节所构成的整体政策能够为整体性治理的政策、管制、服务及监督4 个环节提供经验阐释。具体而言,政策环节是指政府组织与扶贫相关的职能部门、市场及社会主体参与讨论,共同形成扶贫脱贫政策;管制环节是指政府对各项扶贫工作进行管制,促使扶贫政策落地生效;服务环节是指政府所开展的扶贫工作在于满足人民脱贫的需要;监督环节是指对扶贫效果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以更好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7]
中国精准扶贫政策设计中的管理过程完整性、扶贫主体广泛性、扶贫目标人民性以及政策环节有机性涵盖了西方整体性治理的基本理论要义,将整体性治理理论运用到中国精准扶贫治理中,不仅可以检视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适用性,也可以拓展和丰富整体性治理的理论深度与广度。
弯曲法的原理是对涂层-基体体系施加载荷,在载荷作用下整个体系出现弯曲,或加载反复载荷使其弯曲,由于不同材料的弹性模量不同,基体和涂层之间出现分层并逐渐剥落,通过观察涂层的剥离情况评定结合强度的高低。测定过程中根据声发射信号来判断界面是否开裂,但在加载过程中加载端的压头容易发生滑动产生信号影响测定结果。弯曲法适用于较厚的涂层,任凤章等[39]采用电镀技术在不锈钢基体上制备Cu膜与Ni膜,用三点弯曲法测其弹性模量E,结果表明在7~15 μm的厚度范围内弹性模量不随膜厚变化。
三、下党乡精准扶贫的经验分析⑤
再次,精准扶贫所指目标的人民性。当前,中国仍存在4000 余万贫困人口,这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也是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正视的问题。在精准扶贫治理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扶贫方式上,将以往自上而下的单向度方式转变为上下互动的多元扶贫方式,变被动扶贫为主动扶贫。另一方面,在具体扶贫政策上,始终以扶贫对象的需求为主线,通过有计划、多方位的扶贫政策解决贫困人口的生计与持续发展问题,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整体性治理通过解决政府部门之间行为的“不合辙”,倡导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对话,建立具有公民需求取向的整体性政府,向公民提供无缝隙的服务。由此可见,整体性治理的公民取向再现了中国精准扶贫的人民性价值追求。
所有纳入对象平均年龄为(61.6±10.0)年。按年龄分组,分为<50岁、50~60岁、60~70岁、≥70岁,其肺功能指标FEV1%为54.6%±22.7%、57.3%±22.7%、51.8%±21.5%、51.7%±17.4%,组间有统计学差异(F=3.04,P=0.028)。
2.管理理念陈旧,大多数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更新自身的管理意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仍然习惯于采用老一套的规章制度,导致适应现代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难以建立;(3)工程的施工方式不当,导致大多数输变电工程项目难以在预定时间内交工。
下党乡立足山区乡镇特点,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类组织优势,建立政府与村民良性互动的渠道,创新扶贫模式,走出了一条扶贫致富之路。下党乡的扶贫目标体现了整体性治理的价值性,倡导多元主体协作的反贫困治理协调机制和运用高新技术供给服务的技术机制有效契合了整体性治理的工具性。下党乡的扶贫之路是整体性治理在中国基层治理中的实践检验,通过政府之间、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调、整合以及互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精准扶贫“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山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体现了整体性治理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形成了下党乡精准扶贫的整体性治理经验(图2)。
图2 下党乡精准扶贫的整体性治理经验
(一)整合意识:确定精准扶贫的目标体系
最后,从治理功能上实现整合。精准扶贫涉及资源、对象、主体等方面的要素整合,如果没有建立相应的整合机制,则容易导致扶贫资源的重复浪费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功能上的整合。一方面构建精准扶贫的“大部制”,成立下党乡扶贫治理机构(扶贫办)统筹精准扶贫工作,整合党建、产业、社会、金融、教育、生态、电商以及造福工程搬迁的扶贫模式,形成精准扶贫的整体合力。另一方面以公民个性化需求为导向,实施扶贫“私人订制”服务。以解决农户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为例,下党乡实施金融扶贫,为贫困户量身打造了集储蓄、结算、授信等功能为一体的精准扶贫卡和银行信贷,减轻贫困户生产生活上的发展困境。又如,创新医疗扶贫政策,出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联动医疗机构、民政部门、扶贫机构的信息,实现贫困户医疗治理的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贫困户大病就医问题。
首先,挖掘扶贫精神,整合行动意识。习近平同志曾在1989 年7 月19 日、1989 年7 月26日、1996 年8 月7 日“三进下党”,关心下党发展,开启了“滴水穿石”的扶贫事迹,发扬了扶贫济困精神。一方面下党乡政府、村级自治组织、村民上下联动对习近平同志在下党乡治理贫困的精神进行总结、提炼,形成科学化、系统化的扶贫治理思想,并运用到具体的反贫困治理场域中。另一方面强化自身学习能力,强化扶贫治理的行动理念。下党乡广大党员群众自觉研读《摆脱贫困》《下乡的味道》等反贫困治理材料,学思践悟,深切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关心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亲民爱民为民的公仆情怀,在思想上扛稳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不断以思想自觉指引行动自觉。
其次,围绕扶贫实际,创新治理思路。下党乡以习近平同志“九到寿宁三进下党”的精神为指导,围绕打造“中国红色旅游新地标”目标,着力讲好“下党故事”,传递寿宁好声音,学懂弄通扶贫工作“谁来扶”“扶什么”“怎么扶”的问题,改变“等靠要”的落后思想,因地制宜,开创了具有下党特色的扶贫思路。2016 年,下党乡制定《下党乡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确立了“1135”下党旅游扶贫新思路。“1”,即打造“中国下党红色旅游新地标”;“1”,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一主题;“3”,即建成党的作风建设的展示基地、群众路线的教育基地、摆脱贫困的实践基地”;“5”,量身定作“五个一”活动内容,即实施重走一段路、重温一段历史、上好一堂党课、举办一个仪式、夜谈一次心得“五个一”工程。
最后,分解扶贫任务,健全责任监督。责任、监督是实现整体性治理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持续推进精准扶贫的有效机制。下党乡结合全县扶贫实际,建立“1516”责任落实机制。按照“五个一”任务分解机制,将全年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成“精准网底、富民产业、乡村旅游、就业培训、造福搬迁、山海协作、典型培育”等17 个方面、68 项具体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攻坚。配套建立“五个一”责任落实机制,即乡镇领导每月督促协调一次、责任部门每月检查指导一次、乡镇班子每月研究分析一次、包村干部每周入户走访一次、督查小组每月巡查抽查一次,形成县、乡、村凝心聚力抓脱贫攻坚的局面。
(二)主体合作:构建精准扶贫的协同机制
整体性治理的协调机制强调协调多元主体,以及主体与整个合作网络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协调纵向治理层级、横向治理职能以及公私伙伴关系的功能、利益,形成整体性治理体系,进而实现整体性治理目标。下党乡整合党政力量、群众力量、社会力量,握指成拳,构建精准扶贫协调机制,汇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着力把扶贫工作抓紧,把推进速度提起。
首先,从横纵上加强府际合作。协调纵向政府之间的关系与整合横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关系,是解决政府碎片化的有效途径,这种模式既打通了纵向与横向部门间的隔阂,又形成政府关系的组织认同。下党乡在政府内部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有效整合扶贫资源。一方面建成乡—村—户的纵向扶贫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区域内的扶贫脱贫负总责,并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下党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乡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工作。重点村的主要领导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扶贫开发上,结合村情因地制宜,落实扶贫工作计划。村庄的各家各户按乡政府、村级组织的工作引领,积极参与扶贫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完善横向的扶贫监督机制。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日常推动制度、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制度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县、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精准扶贫督导室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等职能。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名校+”工程行动计划(2018—2021年)》,该市将通过实施“名校+”工程,运用一长多校(一所名校校长兼多所薄弱学校校长)、委托管理、兼并融合、结对提升等4种管理模式,做到6个统筹,即统筹组建“名校+”,统筹改善办学条件,统筹配备管理团队,统筹配置教师队伍,统筹开展教育教学,统筹施行质量监测。
其次,精准扶贫主体的多元化与广泛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贏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政府、市场、社会都是精准扶贫的发力主体,政府是精准扶贫的主导”。贫困问题是社会问题,不是政府或社会组织乃至单个公民的治理问题,需要树立多元扶贫主体的协同治理思维。在具体扶贫实践中做到坚持政府主导,増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调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让各个领域的扶贫主体和反贫困治理资源得到整体性运用。整体性治理通过整合纵向治理层级,实现上下权力传递畅通;通过整合横向政府间关系,克服部门之间的隔阂;通过整合公私伙伴关系,以提升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此实现公共服务的全方位供给。这一整合途径贯穿在中国精准扶贫的主体与资源整合场域中。
其次,从横向上充分调动社会参与。通过发挥公民、社会组织的自组织特性,建立健全社会多元帮扶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参与扶贫治理工作。下党乡坚持自我发力与向外借力并举:一方面,对内提倡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社会经济组织以及村民多方主体在扶贫中的功能。在下党乡的基层组织建设中,除了村两委外,还新建下党乡村级扶贫互助小组、巾帼家园清洁义务服务队、美丽乡村社区营造领导小组、老人协会、旅游协会以及各类专业合作社等不同领域不同人员构成的乡村民间组织。这些组织的成立、运行不但有力地改善了干群关系,而且推进了村庄反贫困事务的治理。另一方面,加强对外联系搭建平台,借助社会资本开展扶贫治理。例如,2014 年“下党乡的下党村与南安市蓉中村签订共建协议,通过结对帮扶,推广蓉中村致富经验,策划实施了‘福山水'消费扶贫项目,在中国首创第一个扶贫定制茶园”[8]。下党乡加强与寿宁县异地商会、国内知名企业对接联络,建立多元扶贫帮扶机制。比如,由寿宁在外乡贤支持成立的教育发展基金和健民卫生事业发展基金已分别募集到位资金2670 万元、1100 万元,累计公益慈善支出1650 万元、460 万元,有效助力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
目标是行动的先导。整体性治理的整合机制主张通过价值协同、信息共享、动员宣传等途径来实现组织的“整合化”和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而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整体性目标。在整体性治理中,目标体系的构建需要政府之间的合作、互动与交流,也需要公民的参与,二者共同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扶贫治理目标,进而建立扶贫治理机制,将责任按层级等次逐一分解,才能有效实现目标。
(三)技术支持:创建精准扶贫的服务平台
整体性治理强调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克服政府之间的功能碎片化,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是联通政府之间整合机制与协调机制构建的载体。通过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既可以打破部门间的“藩篱”,整合跨部门资源,实现信息的共享,又可以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和信息化,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
反贫困治理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整体性治理视角构建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机制,并将这些治理机制制度化,才能为解决贫困问题提供良策。然而,贯穿其中的最重要的要素是反贫困治理的主体性认同。主体性认同是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贫困户在反贫困治理过程中对自身角色、自身价值的认同,以此形成的源自于内心的反贫困行动自觉性、主动性与积极性。然而在现实中,构建反贫困治理的主体性认同任重道远。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精准扶贫作为现代化反贫困治理的政策体系,旨在通过在一定时间内整合各项扶贫资源,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扶贫格局来精确识别农村贫困对象、减少农村贫困发生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实现贫困地区整体脱贫。整体性治理理论强调通过协调机制、整合机制以及信息技术来修整公共服务领域的“碎片化”,并且在价值层面实现治理目标的公民性回归。中国精准扶贫场域中蕴含着丰富的整体性治理要义,可为西方整体性治理理论提供有效的检验场域。
四、精准扶贫的整体性提升路径:内外融合
整体性治理产生于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模式变革时代,强调政府改革应以满足人民需求为目的,主张通过协调机制、整合机制、信息技术机制的整合向民众提供无缝隙的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理论要义在福建省下党乡精准扶贫中得到了有效检验。下党乡立足基层贫困治理实践,秉承整体性治理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贫困治理的整体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整合政府间各项扶贫资源,推进政社间的互动,有效引导公民参与构建“乡、村、户”各层面联动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全方位发力的扶贫开发格局,走出了一条山区乡镇扶贫的特色之路,具有较强的启发意义。
但是,在当前的精准扶贫过程中也存在着反贫困治理的过度行政化和内生动力不足的现象。要实现到2020 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从整体性治理角度出发有两个面向值得思考,具体如下:
以常识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更加具有灵活性,和短期性,因为,资产持有人在进行交易金融资产变动时,并未打算长期投资。一般情况是类似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债券价证券等等。其主要的资产收益来源于,一定时间内的价格差,在此过程中,会计工作者一定要仔细的核算,短期内所获得的利润,计算好交易所需的费用,应收股利或利息等,下面笔者会分点来详细论述。
(一)制度层面,建构多维度的贫困治理机制
1.反贫困的多维度治理机制。多维度反贫困机制是指反贫困治理的政策价值、行动逻辑是否已经在组织和制度规则的运行方面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化行为。多维度的反贫困治理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类:自上而下的治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或是社会层面的治理机制。一是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机制。这主要依赖于政府组织的扶贫政策,根据科层制的运行逻辑分解扶贫任务,并限定脱贫的具体指标、实现路径和期限。二是自下而上的或社会参与的反贫困治理机制。这个路径则强调以社会或贫困户等力量为主导,自觉形成扶贫治理的有效动力,通过基层反贫困努力改变社会贫困现象,并形成若干经验,为国家层面贫困治理提供经验。当前中国已经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反贫困治理机制,即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扶贫格局,能够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2.行政内卷化与泛化。在理论上,多维治理机制强调的是反贫困治理机制的全面性以及各个机制之间的协调与相互支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两个维度并非相互独立的,更不是相互排斥的。相反,它们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但是,现实的精准扶贫场景却是“干部热,群众冷”,究其根源则在于行政内卷化与泛化问题。在精准扶贫政策运行中,自上而下的行政组织主导着扶贫场域的资源分配、项目决策、要素流动等,挤占扶贫治理空间,呈现出“积极外溢”的行政性;而自下而上的或者社会参与的扶贫力量往往表现为被动扶贫、动员扶贫,导致扶贫行动的利益俘获。两种扶贫路径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而根源在于科层制压力所致的反贫困治理锦标赛。在全国反贫困治理的顶层设计和规划下,贫困发生地区的政府组织按照科层制逻辑,上层组织不断地往下层加码发包脱贫任务和指标,并将反贫困治理成效视为一种政治任务和政府绩效加以监督考核。这就形成了反贫困治理的行政内卷化现象。同时,这种行政内卷化不仅在科层制内部日益强化,更会泛化到社会领域,要求政府组织以外的企业、事业、社会自治组织也参与扶贫,从而导致了社会扶贫的形式化、浅层化、被动化。因此,如何既要坚持自上而下的行政扶贫机制,又要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参与式扶贫,进而建构多维度的贫困治理机制,这是当前必须考虑的重要议题。
(二)价值层面,重塑反贫困治理的主体性认同
一方面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实现政府内部机构、人员之间以及与外部的信息互动,也可以及时有效地回应公民利益诉求。下党乡基于农村公共服务大数据的运用,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在各个村落建立网上服务站点,组建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整合农业、扶贫、卫计、教育、林业、住建、残联等部门关于农户生活、健康就学、资产情况、经营情况的相关数据,形成覆盖全乡人口的大数据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筛选和入户调查相结合,实现扶贫对象的精准甄别以及动态监测与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党和政府有责任帮助贫困群众致富,但不能大包大揽。不然,就是花了很多精力和投入暂时搞上去了,也不能持久。有的地方不注重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反而助长了等靠要思想,‘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被人送小康'。”[9]习总书记的讲话蕴含一个深刻道理:扶贫攻坚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力量,更要调动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偏废其一都无法取得实效。在现实扶贫场域中,有些地方没有深刻理解精准扶贫要义,造成了部分地区的扶贫实践中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独角戏,以及贫困户习惯于“等钱要物,躺倒不干”的现象。究其原因是贫困治理的主体性认同偏差。
1.主体性偏差与贫困锁定。对扶贫过程的主体性认识不够会造成贫困锁定状态。一方面,是以政府组织为主体的扶贫力量,本着减少贫困问题实现脱贫共同发展的目标,采取系列扶贫政策开展自上而下的反贫困治理。然而,实践操作中往往以责任制、清单制等运动式方式来施行政策,随着政策执行梯度的不断下沉,导致越往基层,基层的压力越大就越无法完成任务,从而产生贫困治理的形式化、痕迹化等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就扶贫对象即贫困者而言,缺乏对反贫困治理的主体性价值认同。在以政府为核心的大扶贫格局下,有部分地区“困于能力不足和可能性缺失,贫困者未能做出进一步行动,低层次的主体性表达被主流话语用一种敌对的模式错误诠释,直至被遮蔽”[10]12,进而致使贫困者“等靠要”思维的养成。更进一步讲,过度的行政性政策扶贫固化了贫困户自身脱贫的消极性,久而久之贫困者会在内心形成“拒斥化认同”,自我隔离于主流社会之外,被物化为物质救济的消费者,始终难以根除贫困,从而进入了贫困锁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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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建多元扶贫力量的主体性。在反贫困治理实践进程中,从人民主体性原则出发,不仅要高度重视政府组织等扶贫力量的功能性发挥,更要重视和维护扶贫对象的主体性地位,通过健全机制体制调动扶贫对象主动投身到自己生活世界的改造中。基于这两方面的整体性协同,才能实现反贫困治理的主体性认同。其中,重建贫困对象的主体性认同尤为关键,习近平指出:“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脱贫攻坚,群众动力是基础。必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关系,培育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意识,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技能,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11]
“在扶贫攻坚新时期,在社会治理语境下,如何创新扶贫思维和手段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从重视外部的‘输血式'扶贫到强调提升内生性‘造血'能力消除贫困,这一角度转换表明,比起财富再分配机制,更为重要的是考虑如何推动贫困者投身地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进程,也就是重新思考贫困者在反贫困,解决自身问题时的主体地位问题”[10]2-3。为此,从主体性原则出发,构建贫困者对自身在反贫困实践中的角色认知、功能发挥以及有效参与,可以从政府、市场、民间社会的结构关系视角来寻找方案:首先,决策主体性。扶贫对象参与发展计划的制订、实施、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其次,经营主体性。比如发展社区性合作经济,更有针对性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最后,文化主体性。积极认同自己的文化,争取权利,保护和发展地方性文化、民族文化。[12]
此外,研究表明,蕴含一些高度抽象的数学概念和数学命题的数学情境也常常会造成学生产生畏惧心理,甚至产生学习焦虑[22].学生在畏惧、焦虑的心理状态下学习,会使学生的数学认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降低数学认知的水平,导致获取的数学信息失真而产生数学疑难.
五、结语
精准扶贫蕴含丰富了整体性治理要义,为整体性治理的中国适用性提供了有效检验。同时,整体性治理这一理论可以为中国形成反贫困治理提供有效策略。为了实现精准扶贫的预期目标,立足于我国现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当前的扶贫实践出发,我们需要的是:一方面,从制度层面建构政府、社会、公民参与的多中心反贫困治理机制;另一方面,从价值层面重塑反贫困治理中的主体性认同,尤其要引导、尊重、激发扶贫对象对反贫困价值的主体性认同,由此实现贫困治理过程由外在推动到内在自觉的转变,切实做到“脱贫攻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和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13]。
注释:
对于坝体填筑进行质量检测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进行关键位置检查,还需要展开随机取样检测,以此确保坝体填筑质量达到压实标准要求。这一过程中,在进行粘性土检验时,不仅需要检查干表观密度,还要对含水量加以检测,其操作频率主要控制在边角夯实进行2-3层取样,碾压面与均质坝都是一次取样;在进行砾质土检验过程中,则实施与粘性土同样的操作,但应进行粒径5mm以上的砾石取样;在进行反滤料检测时,主要通过对干表观密度,以及颗粒级配与含泥量进行一次性取样;而在进行过渡料与坝壳砂砾料的检测时,则分别对干表观密度和颗粒级配进行一次取样即可;坝壳砾料与粘性土检测的取样频次保持一致;堆石料则与过渡料的检测项目一致。
① 刘义圣,许彩玲《习近平反贫困思想及对发展中国家的理论借鉴》,《东南学术》2016 年第2 期,第1-10 页。蒋永穆,周宇晗《习近平扶贫思想述论》,《理论学刊》2015 年第11 期,第1 ~18 页。
② 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贵州社会科学》2015 年第5 期,第147 ~150 页。刘解龙,陈湘海《精准扶贫的几个基本问题分析》,《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年第6 期,第98 ~104 页。
③ 付灿《“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的碎片化及其整体性治理研究——以国家级贫困县G 县的调查结果为依据》,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何植民,陈齐铭《精准扶贫的“碎片化”及其整合:整体性治理的视角》,《中国行政理》2017 第10 期,第87 ~91 页。
Selection of drainage system based 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④ 李向阳《广东“双到”扶贫模式的示范意义》,《开放导报》2015 年第4 期,第110 ~112 页。许汉泽,李小云《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产业扶贫的实践困境——对华北李村产业扶贫项目的考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1 期,第9 ~16 页。
⑤ 笔者于2018 年7—9 月在福建省寿宁县下党乡开展实地调研,文中涉及的资料由下党乡人民政府提供,在此对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政府农业局和下党乡人民政府扶贫办的支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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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15;C91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9915(2019)05-0050-11
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19.05.005
收稿日期: 2019-05-20 投稿网址·在线期刊:http://qks.jhun.edu.cn/jhdx_sk
基金项目: 华东政法大学2019 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乡村振兴下集体林权冲突治理研究”(2019-5-017)
作者简介: 郑容坤,男,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喻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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