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制度对市场秩序建立的影响_市场经济论文

非正式制度对市场秩序建立的影响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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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秩序对于整个社会的构造和使经济生活秩序化、有序化来说有巨大功能,日益成为人类文化范畴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实行经济契约化和法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秩序的过程中,分析和探讨非正式制度对市场秩序的影响无疑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及其实施机制,称为正式制度;二是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它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正式制度对市场秩序的建立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而非正式制度对市场秩序的建立的作用常常被人忽视。站在大文化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看作文化的几种体现形式。作为文化基本功能的经济功能的表现,道德、伦理、义利观等因素对市场秩序建设有一定的作用。

一、非正式制度形成市场秩序的作用空间

非正式制度是人们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一般来说,非正式制度包括对正式制度拓展、细化和限制的社会公认的行为规则。非正式制度的产生可减少衡量和实施的成本,使交换得以发生。

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它是一种节约信息费用的工具,能减少强制执行法律和法院的费用以及实施其他制度的费用。而意识形态的表现反映在习惯、风俗、伦理、文化等方面。

1.观念、风俗对市场秩序建设的影响

非正式制度中一项主要内容是习惯、风俗,它们是通过一定的行为规范去建立或影响人们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规范性文化。

在这个过程中,更符合人性的观念、风俗的建立与优质的商品、生活构成了互补、互动的统一关系。人类社会正在呈现出商品文化的多样化与统一性成一体,这正是文化、风俗、观念的民族多样化与工业文明、信息文明的全球统一性成一体的反映。而缺乏人性的观念风俗促使社会出现大量劣质商品和低级的生活方式,给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浪费、损失和伤害。

总之,观念和风俗在市场秩序的建立中日益显示出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对于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速增长,对于促进人类社会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迅速提高,都起着突出的、重要的作用。

2.伦理因素对市场秩序建设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是伦理规范的一种表达形式。所以可以说,义与利是经济活动主体的两种价值取向。作为经济规范和经济行为内在统一的经济秩序,实际上蕴含着义与利的关系问题。

(1)义利观与市场秩序的建构

在亚当·斯密眼里,作为“经济人”的人把对自身私利的追求看作经济活动的原动力,追求最大限度利润是其经济活动的唯一目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利益抉择,应在理性权衡的基础上,把个人私利视为经济行为取向的判断标准和最后决策者。马克斯·韦伯则认为:市场经济活动的约束机制又使人具有“道德人”的属性。影响市场经济动作的要素,除了经济行为外,还与社会政治、伦理、文化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作为西方市场经济的社会伦理因素,它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最适者生存的经济过程,培养和选择了适应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从伦理学角度来看义与利的相关性,它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支撑之一。它的主要功能表现为:有效率的经济伦理或意识形态,具有确认并强化现行秩序符合义理或凝聚某个团体的功能,替代或辅助产权界定,以及经济秩序运行中的搭便车、道德危险和偷懒现象。

在这种市场经济体制以及运行秩序中,义与利的关系体现了特有的价值评判标准,它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在“利”的层面上,判断市场经济运行的有序与否的理论标准:一是经济活动主体的地位是否平等,二是社会交易成本是否不断降低。在“义”的层面上,衡量市场经济运行是否有序的基本标准:第一项是经济自由,第二项是经济公平。

(2)义利关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当代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它所具有的特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人经济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二是实现共同富裕,既鼓励竞争,又避免两极分化;三是它没有从自由竞争的初级资本主义发展而来,而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变而来。

从规范角度分析,第一、第二方面的个性不仅规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而且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确立奠定了制度性、伦理性基础,即义利关系在新型经济形态中的内在规定性。因此,第三方面的个性与历史因素相结合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有效确立增加了难度。

从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现状看,主要表现为规范真空。在市场运行过程中,由不同部门制定的规则出现各自为政、相互冲突的情况,再加之利益主体的立场不同,形成经济行为的双重性,如企业的各种短期行为、逃税行为和投机行为。由于市场经济刚刚形成,传统体制下的已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尚未被新的规范所完全代替,而从西方市场经济移植过来的规范,其中一些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中国国情,无法本土化而被虚置。上述失范现象表明,我国当前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方面要反对并清除落后的市场行为和观念,另一方面要解决社会规范的缺失问题,真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经济伦理是人们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生活的伦理认可及评价体系:在宏观层次上,伦理认可和道德评价引导规范的经济秩序:微观层次上,它规范着企业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也可以说,经济伦理是经济头脑与伦理道德的有机结合。作为经济规范和经济行为内在统一的经济秩序,实际上蕴含着义与利的关系的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看,现实社会存在着三种利益:自我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义与利的关系,涉及到道德原则规范与物质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问题。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和阶级的局限,所有的思想家都未真正科学地认识和解决这个义利关系问题。找不到义与利相通的基础,而且成为与现代经济相悖的经济伦理观。

3.企业文化对市场秩序建立的作用

文化传统决定公众态度,公众态度则直接决定市场秩序建设。在当代中国,文化传统主要是指儒家思想,意识形态主要指马克思主义。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对市场秩序建设构成一个无形的但却是巨大的障碍。在这样的文化价值观生活的人们,建立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只有当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都转变过来的时候,市场秩序的建立才会真正成功,而这往往比市场秩序建设更艰难,需要更多的时间。

企业文化是20世纪80年代人管理科学丛林中分化出的一个新学科,是人们从文化深层次研究企业发展成功之道的创新。构成企业文化的要素有五个方面:企业环境、价值观、英雄人物、礼节和仪式、文化网络。日本今西伸二认为:“企业文化是特定企业中具有特征的价值体系,它由价值体系、行为体系和经营风尚三因素构成”。企业文化是包括三个层次的同心圆即外层圈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精神。精神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又是精神文化的核心。企业文化内涵既包括经营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教育文化、伦理道德文化和精神文化,也包括为满足职工文化需求为目的文化活动。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有机体的价值体系,其根本内涵是精神意念,它必须与物质文化相结合,才有生命力。因此,企业文化是以人本管理为理论依据,是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道德行为准则以及与这些相适应的制度规范等的综合体制,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践在哲学高度上的提升。

企业文化的形成不是自发的;而是企业自觉的行为,它需做长期细致的潜移默化的工作,才能把企业群体的价值观内化为员工自觉的意识与行为。例如:《海尔企业文化手册》中的海尔理念、海尔战略、海尔经营目标体系、管理制度、道德海尔整个肌体,规范着职工整体的行为。通过礼仪文化可以使职工对企业的经营理念、价值观从无形中感到有形,从抽象中感到具体。企业文化是企业长期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实践的理论提升,一些富有自身个性的企业文化有时往往需要企业几代人的总结提炼才能形成。

二、奠定市场秩序的思想文化根基

1.市场经济行为的文化伦理性质

市场行为一般地被人们理解为“经济行为”。因为经济以其同物质财富、同货币的紧密联系,反映出市场行为同政治行为、精神文化行为以及人的其他活动类型的区别。但是从文化哲学的宏观眼光来看,这些都是文化伦理现象。那么,只有在这种文化伦理条件下,市场交换才成为必然。因而我们说,市场行为是人的文化伦理素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市场活动首先要求人把自己、同时也把他人当作具有市场交往活动所需要的文化伦理素质的“人”来看待,并承认人与人之间以“文化伦理”的方式而不是以野蛮的方式进行交往的可能性。

但同时,由于生产日益专业化,人同生产要素(现实世界)的关系就越来越单调片面。所有的生产要素都市场化了,包括人把自己的“劳动力”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买卖。它的发展使作为人的劳动能力凝结的社会资本的集中和合理利用成为可能,人通过金融业具有了集中大量资本的能力。但金融业的发展,隐含着三个严重危机:第一,它在使社会资本配置合理化的同时,形成职业投机家和专门食利者阶层,助长着金融投机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形成资本运用“合理化”掩盖下伦理不公;第二,如果社会民主不够发达,金融业所促成的资本集中,就可能助长经济寡头利用集中的巨额资本实行市场垄断和经济独裁,从而改变市场经济从其本来意义上所应具有的公平平等交往的性质;第三,金融业的高度发展是通过对信用制度网络的动作而实现的。

在一定意义上说,信息业的发展,是现代信用制度得以发展的技术基础,但信息业本身并不只限于对信用制度发生作用,它成为当代市场交换行为的基础表现形式,同时,在社会发展的广阔时空范围中,它标志着一种新的“市场文化”,从而它也给人类带来许多崭新的文化伦理问题,人之所以要市场,要进行市场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市场经济这样较好的活动方式,来从总体上实现自己的文化理解,优化自己的生命存在。这应该是市场经济同人的文化存在的最基本的联系。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本身只有具备“人性”和“伦理”的性质,它才是一种“合目的性”的活动。

2.市场经济的文化伦理现象

(1)市场“质量”与合目的性

随着市场经济给人们带来日益丰富的商品,“假冒伪劣”成了伴随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奇异现象。这种现象说明,市场虽然已经有了庞大的实体,但市场缺乏伦理道德,缺乏市场理性。

(2)市场“信用”与合目的性

市场经济的文化伦理本质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它的信用性质。现代市场制度,简言之,就是人类文化伦理精神在当今经济领域内形成的信用制度。只有讲信用的市场,才是对人类文化伦理的总体发展“合目的性”的经济形式。中国当前市场活动中大量的“坑蒙拐骗赖”行为,足以说明许多人对现代市场经济基本精神与它对人类文化的合目的性的无知。这种无信用的“市场信用关系”,使得大量的市场活动转化为“失范”和“事故”。市场经济的发生和发展,提出了所谓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问题。

3.市场与人的文化教养条件

从文化哲学的观点来看,市场应该以经济的方式为人实现自己的文化目的服务,经济领域只是人对自己进行文化教养、实现自己的文化目的的许多领域之一。在市场经济领域之外,在丰富多彩的现实社会生活中,人有着其他的(非经济的)多种活动领域,它们都是人为自己创造的、对自己进行文化教养的必要的活动场所。即使市场经济能达到自己的文化合目的性,也不应该以经济强力扩大自己的地盘,抹杀其他领域的文化功能。相反,市场经济应该承认其他社会领域对人类文化的合目的性,并积极维护它们对人进行现实文化教养的功能,从而维护社会各个领域人协调关系和共同发展。

三、奠定市场秩序的企业道德基础

企业道德是在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下普遍存在的,是商品经济关系中一个永恒存在的主题。

1.企业道德的范畴界定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般把企业道德规范作为企业部门、企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即企业职业道德。在短缺经济、流通分配体制和卖方市场的态势下,它基本上是制约企业经营者的职业行为的。现在随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它既制约着企业经营者,又对生产者和消费者有约束作用。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遵循商品交换原则,对不同领域、不同产业的企业道德的具体要求是会有所不同的,不能把企业道德只说成是商人的道德规范,应当是企业、社会、市场经济的行为准则。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道德的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然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共同性:市场态势、市场组织、市场的深广度反映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及其表现形式共同在市场运行中发挥调节作用;企业在微观经济活动中成为自主经营机制的市场竞争主体;市场经济的观念、原则及运行机理都会在市场活动中反映出来。这就要求市场经济的一切自学成才者都要在市场经济“三公”即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体现着商品交换活动的平等、自由和民主的本性。“三公”原则就成为处理市场经济“进行生产或交换的经济关系”的企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构筑市场秩序,是一项包括经济、政治、法律、伦理等在内的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思考,关键是形成新的义利关系,并以此确立以经济理性价值观为内核的道德立法调控体系。

现实经济秩序和利益的关系,对经济主体来说表现为他必须生存其中的、不可变更的事物秩序,经济主体要实现效益最大化就必须介入这种关系体系,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现实。在新型义利关系下,以经济理性价值观为内核的、包括道德契约原则和自我节制原则在内的道德立法调控体系,从经济活动个体、群体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层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运行进行综合性能调控。

四、确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非正式规则

市场秩序得以顺利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是由政治行为、法律行为、社会行为与相应的制度所体现出来的。

1.传统文化的误区

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文化有许多格格不入的地方。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是儒家文化,它以“教”为根本,“忠”是“孝”的延伸,这种价值取向形成了传统社会中的亲族协作形态,中国的家庭主义伦理所强调的是牺牲个人利益以维护集体、义与利最终统一于“义”。这样就与市场经济的原则产生重大隔阂,因为市场经济的基本立足点就是人的利己心,人的利己心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原动力。所以日本的儒家理论是经过日本化改造并与市场经济利益原则及西方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现代化儒家伦理,早已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伦理。

2.契约与信用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原则要求具有相互独立的经济利益的各行为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用契约和法律来保证,通过契约与合同关系确立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彼此的行为,真正做到恪守信用,按合同办事。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看,市场经济更要求以信任为宗旨构造道德秩序,这种非制度安排和法律规章等制度安排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

3.培育市场经济精神

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经济精神,实际上是要在文化方面补几百年的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道德观念归根结底就是所谓企业家精神,这种精神是市场经济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中一直留下来的其特有的思想基础或心理基础。这种精神的实质是确认企业家个人是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因素,从事实业的人被认为是社会的中坚,实业家个人的积极性是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主要动力。可以说,这种精神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

4.市场道德建设

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会在其经济性的指引下,发现在市场交易中只有“利人”才能“利己”,市场交易可以使各方都得到好处或者在不损害他方利益的前提下使某一方得到好处,人们因此才愿意加入到市场中来,因而形成了人们自愿互利交易的场所和体系。自愿互利的交易可以说是市场交易的规定性。

维持和优化市场交易秩序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就是“利人利己”。市场道德与不道德的分界线就是市场主体是“利人利己”还是“损人利己”。“损人利己”是对市场道德准则的破坏,例如掺杂使假、强买强卖、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会使市场竞争演化成相互掠夺的市场混战。我们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市场道德,目的就在于调节人们在市场上生意、金钱和竞争的关系,避免出现你亏我赢或你死我活的“零和”关系,而要尽量通过道德规则的约束,形成大家都赢的“正和”关系。因为只有人人都遵守“利人利己”的道德准则,人们之间的市场交易关系才有可能成为利益“正和”的关系,从而才有可能给市场体系及其秩序的开发利用维持以相应的动力。

从以上各因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转型是一个系统工程,非正式制度对转型成功与否影响极大,人的观念就是其中的一种。俗话说得好,你可以一夜之间改变所有的交通规则,但人们的交通习惯却要慢慢扭转。所以渐进式改革,逐步地完善市场秩序才是最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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