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黄骅南站轨道工程为研究对象,主要以“风险识别”、“风险指标体系的建立”为主要切入点,分析得出黄骅南站轨道施工风险控制措施及建议,使其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
关键词:风险评估;轨道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及建议
目前,国内新建铁路项目大多采用无缝线路,无缝线路轨道施工安全、质量尤为重要,本文通过风险评估工作,识别轨道施工过程潜在的风险因素,尤其侧重于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处理措施,将各类风险降到可接受水平,从而达到保障安全、保护环境、保证建设工期、控制投资、提高效益的目的。
一、轨道概况
既有朔黄铁路轨道标准为重型轨道,新建线采用特重型轨道标准设计,均采用区间无缝线路。
二、风险评估内容及方法
1.评估目的与依据
评估目的:通过风险评估工作,识别所有潜在的风险因素,尤其侧重于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处理措施,将各类风险降到可接受水平,从而达到保障安全、保护环境、保证建设工期、控制投资、提高效益的目的。
2.风险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朔黄线扩能改建工程黄骅南站。
3.风险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头脑风暴法和专家调查法、初始清单法进行本次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过程
(一)风险识别
分析正线轨道施工过程存在的风险因素、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风险后果。列出工程初始清单,见表3-1。
(二)风险分析与评价
铁路正线轨道施工风险分级包括事故发生概率的等级标准、事故发生后果的等级标准和风险的等级标准,分级标准与风险接受准则参照《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铁路正线轨道施工风险主要问题是安全风险,在条件允许时应尽量进行较为全面的风险评估。
鉴于最主要目标就是顺利施工和保证安全,同时保证既有线运营的安全,因此本次评估重点应放在安全上,以按安全风险事故为主要评估目标。
1.既有线施工时由于施工人员不严格按照操作设计要求进行操作、业务不熟练、天气影响等造成轨道不平顺、超温工作等形成稳定性不足,从而引起的恶性事故,其后果可能是“严重的”,其发生概率是“偶然”( 概率等级为3)。
2.既有线施工时由于没有及时和公务段、车站及驻站员等沟通、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专人防护、施工时及施工后防护不当,从而造成的既有线行车安全及施工人员安全事故,后果可能是“严重的”,其发生概率是“偶然”( 概率等级为3)。
(三)风险对策
1. 无缝线路稳定性不足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加强施工人员岗前培训,特别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合格方准上岗。施工人员需严格执行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监督。
2. 威胁行车及施工人员安全
施工前,针对具体营业线施工组织,办理施工安全配合协议。开工前需与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好施工安全协议。在施工前需有书面的技术交底,需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等隐蔽设施查明位置及做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与车站及驻站联络员的联系,当临站邻线发车时及时通报,并加强安全监护。
施工前: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个施工人员明白自己的安全职责,在施工前后、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安排专人为安全员、防护员,加强安全监督,发现侵限现象立即纠正。
施工中:
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线间设限界绳,上挂警示标志,当邻线列车接近时,安全员、防护员鸣哨警告,并用手拉动限界绳,让正在施工的侵限人员停止施工并走出限界。
在跨线抬轨枕、钢轨时,应及时与车站及驻站联络员联系,确认区间无列车时方可进行施工,以防侵限。
施工后:
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钢轨、轨枕等不侵限。撤场后的施工人员应在路基下行走,严禁在线路上行走。
3.残余风险等级评定
通过对黄骅南站正线轨道进行初始风险等级评定,对安全风险等级为“高度”的风险事件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范围。对初始风险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以后,进行残余风险评估,残余风险等级见表3-3。
四、风险评估结果
通过对黄骅南站正线轨道初始风险等级进行统计,无缝线路稳定性不足的初始风险等级判定为“高度”;威胁行车及施工人员安全的初始风险等级判定为“高度”。
综合考虑各风险因素,黄骅南站正线轨道初始风险等级为“高度”。
通过对黄骅南站正线轨道初始风险等级进行统计,对风险等级判定为“高度”等级的风险采取相应的工程对策后,判定其残余风险为“低度”风险。因此,黄骅南站正线轨道在施工安全方面都是可以接受,方案可行。
参考文献
[1]《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
[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3]齐海峰.石门1号隧道风险评估报告.2011(2).
论文作者:高常亮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9
标签:风险论文; 黄骅论文; 轨道论文; 等级论文; 风险评估论文; 施工人员论文; 南站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