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朴道到母枪--“水浒传”研究之一_水浒传论文

从朴刀杆棒到子母炮——《水浒传》成书研究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水浒传论文,子母论文,成书论文,朴刀论文,杆棒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宋江等人的故事自北宋末即在民间流传,“说话”人讲述它,杂剧搬演它,经过漫长岁月的累积,最后经由一位大作家之手将它写成了一部不朽名著《水浒传》。《水浒传》成书过程,向来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研究《水浒传》的成书,可以有多个视角,可以选择不同的切入点,若单就其人物使用的武器,从朴刀杆棒到带甲上马,从冷兵器到火炮,未尝不可以理出一条演进的线索来。在这各类武器中以凌振的子母炮为最先进,也最具威慑力,它既是宋江等人的武器演进之终点,也是《水浒传》成书的重要标志之一。

宋江故事曾经在南宋民间盛传。正史关于宋江事迹的记载寥寥,他的队伍不论招安与否,在北宋覆亡以后,其残部很可能有一部分成为抗金的民间武装。宋末元初人周密(1232—1298)《癸辛杂识》记录有龚开的《宋江三十六赞》,龚开字圣与,曾为民族英雄文天祥等人作传,他写《宋江三十六赞》亦有表彰宋江等人抗击异族入侵之意。其中张横的赞语有“太行好汉,三十有六”,燕青的赞语有“太行春色”,戴宗的赞语有“敢离太行”,穆横的赞语有“出没太行”,至少有四人的赞语提到“太行”,却无一处涉及梁山,而且在吴学究的赞语有“义国安民”,孙立的赞语有“端能去病,国功可成”,张顺的赞语有“愿随忠魂,来驾怒潮”,花荣的赞语有“中心慕汉,夺马而归”,杨雄的赞语有“能持义勇”等句,显然与抗金有关。南宋初期,太行山是抗金的忠义人的根据地,不少史籍记载了当年“太行忠义社”的抗金斗争。据传,太行山的摩天岭(今山西省阳城县台头乡石臼村东北)有宋金时期创建的宋江庙遗迹,庙内有宋江三十六人的泥塑像(注:详见孟繁仁《太行深山的宋江庙》,载台湾《中央日报》1993年8月27日。), 证明宋江三十六人与太行忠义社确实存在着某种联系。嘉靖刊本《大宋中兴演义》有关胜抗金的情节,他甚至成为刘豫投降的障碍,金军将领黄朵儿说“关胜昔乃梁山泊之徒,最骁勇,曾随童贯征方腊,多有战功,莫非正是此人?”十分遗憾,有关宋江三十六人在太行山活动的传说基本上都亡佚了,元刊《宣和遗事》已找不到一点踪迹。这可能与元朝统治者忌讳这类话题并严加控制有直接关系。南宋《醉翁谈录》“舌耕叙引”在“小说”类著录的说话名目中有“石头孙立”、“青面兽”、“花和尚”、“武行者”,假定它们讲的就是病尉迟孙立、青面兽杨志、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的故事,那也只是南宋传讲宋江三十六人故事中的很小的一部分。不过,这个材料再结合龚开《宋江三十六赞》和《宣和遗事》,仍然是我们研究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早期形态的重要依据。

《醉翁谈录》将“说话”四大家数之一的“小说”分为灵怪、烟粉、传奇、公案、朴刀、杆棒、神仙、妖术八个名目。其中“公案”下著录有“石头孙立”,“朴刀”下著录有“青面兽”,“杆棒”下著录有“花和尚”、“武行者”。“石头孙立”有可能是后来《水浒传》的病尉迟孙立。《宣和遗事》中孙立是押运花石纲的十二指使之一,杨志因在颍州等候他而延误差期,盘缠用尽而卖刀而杀人而陷入囹圄,孙立等人在黄河岸上解救了发配途中的杨志,十二指使于是同上太行山落草。孙立以“石头”为绰号,大概与他押运花石纲并因此杀公差救囚犯闹出一桩公案有关。“青面兽”系指杨志。杨志和孙立在《宣和遗事》中均是指使,指使是宋朝的低级军官,司马光《乞罢保甲札子》有云:“事干保甲,州县皆不得关预,管内百姓不得处治,其巡检、指使、保正、保长,竞为侵扰,蚕食无厌。”可知指使的地位与保正、保长相当,只是将领或州县官属下供差遣的低级军官。“花和尚”系指鲁智深,“武行者”系指武松,当无疑问。龚开《宋江三十六赞》和《宣和遗事》中杨志号“青面兽”,鲁智深号“花和尚”,武松号“行者”,二书所记三人绰号没有差异,此外,在其他话本中尚未发现有其他人领有这三种绰号,故此相信它们讲的就是杨志、鲁智深和武松的故事。

朴刀杆棒属“小说”(银字儿)一家,与另一家“说铁骑儿”(士马金鼓之事)不同。“说铁骑儿”,严敦易解释为讲说与金兵的战争和农民战争(注:严敦易《水浒传的演变》,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第69—70页。),铁骑指带甲骑兵,毫无疑问是讲杀伐征战的军事冲突。这一家的话本没有流传下来,上文论及龚开《宋江三十六赞》文字多与抗金有关,“说铁骑儿”中有宋江等人的故事也未可知,然而这也只能是一种推测。保留下来的有关宋江等人的“说话”名目,只有朴刀杆棒类的三条。朴刀杆棒是民间打斗通常使用的器械,非真正意义的兵器,因而它讲述的也就是个人方式的武力冲突,不像“说铁骑儿”那样具有军事性质,属于战争范畴。

民间打斗为什么要用朴刀杆棒?杆棒不言而喻,朴刀究竟是何形制?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就要了解宋代对于武器禁管的政策。宋代严禁民间私造、私藏兵器,宋太祖立国之初就宣布兵器之禁:

开宝三年(970)五月,诏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 军士素能自备技击之器者,寄掌本军之司,俟出征,则陈牒以请。品官准法听得置随身器械(注:《宋史》卷一百九十七,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十四册第4909页。)

宋太宗又重申这个禁令:

淳化二年(991), 申明不得私蓄兵器之禁(注:《宋史》卷一百九十七,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十四册第4909页。)。

宋仁宗一再强调执行兵器禁令:

庆历八年(1048),诏士庶之家,所藏兵器,非法所许者,限一月送官。敢匿,听人告捕(注:《宋史》卷一百九十七,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十四册第4909页。)

嘉祐七年(1062),诏江西制置贼盗司,在所有私造兵甲匠并籍姓名,若再犯者,并妻子徙淮南(注:《宋史》卷一百九十七,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十四册第4912页。)。

在百姓不准带刀的制度下,民间习武和打斗的主要器械便是杆棒。杆棒为木质,其长等身,径可及握,虽无金属利刃,然亦可习武和防身。元杂剧《宋太祖龙虎风云会》中赵匡胤自称是“提一条杆棒行天下”,宋话本《杨温拦路虎传》中杨温出门远行随身不离“一条齐眉木棒”。杨温与人比武打擂都使用杆棒,有一段他在茶坊角门空地上与杨员外比武的描写很是典型:

茶博士去不多时,只见将五条杆棒来,撇在地上。员外道:“你先来拣一条。”杨官人觑一觑,把脚打一踢,踢在空里,却待脱落,打一接住。员外道:“这汉为五条棒,只有这条好,被他拣了。”员外道:“要使旗鼓。”那官人道:“好,使旗鼓!”员外道:“使旗来!”杨官人使了一个旗鼓。

五条杆棒,他们一眼便识得那一条最佳,可见他们对杆棒之道稔熟于心。比试杆棒还有一套程式,所谓“使旗鼓”是怎样的招式已不得其详,但这段文字说明,这套程式是当时天下习武之人无人不晓的。杆棒在民间被普遍使用,由此可知。

朴刀,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又称“搏刀”,朱权《太和正音谱》列杂剧十二科又称“刀”,可见“朴”读为pò。朴,意为砍伐,古代常与“”连用,张华《励志诗》云:“如彼梓材,弗勤丹漆,虽劳朴,终负素质。”(注:《文选》卷第十九续,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922页。)朴即为削治之意。朴刀之得名,应与砍伐有关。《宋会要辑稿》“兵二六”记刀制有“着袴刀”:

仁宗天圣八年(1030)三月诏川陕路,今后不得造着袴刀,违者依例断遣五月。利州路转运使陈贯言:着袴刀于短枪竿柱杖头,安者谓之拨刀,安短木柄者谓之畲刀,并皆着袴。畲刀是民间日用之器,川峡山险,全用此刀开山种田,谓之刀耕火种。今若一例禁断,有妨农务,兼恐禁止不得,民犯者众。请自令着袴刀为兵器者禁断,为农器者放行。乃可其请(注:《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1959年影印本第7239—7240页。)。

这条材料承同事王学泰惠示,它解决了“朴刀”之谜。各种辞书均把“朴刀”解为兵器,有说短柄,有说长柄,有说其柄短于长柄刀而长于短柄刀,总之说它是兵器,在根本上就错了。它其实是务农器械,安上长柄谓之朴刀,安上短柄谓之畲刀,总名为“着袴刀”。既然叫着袴刀,不论安长柄短柄,“并皆着袴”,可见其刀身不长。“川峡山险,全用此刀开山种田,谓之刀耕火种”,由此推想,其刀身形制当接近今南方山区农民随身携带的砍柴刀。

朴刀原是务农器械,但它毕竟是金属的刀,在严禁民间拥有兵器的时代,它是个人自卫和强人行凶的最便携带的利器。宋话本《错斩崔宁》中静山大王用以打劫的武器便是朴刀,小说写他“头带干红凹面巾,身穿一领旧战袍,腰间红绢搭膊裹肚,脚下蹬一双乌皮皂靴,手执一把朴刀”。这是宋代强人的典型装束。宋朝政府忧虑朴刀对治安构成的威胁,不时的还是要把它视为兵器加以禁管:

景祐二年(1035),罢秦州造输京师弓弩三年。诏广南(系指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辖区在今广东、广西地区)民家毋得置博刀,犯者并锻人并以私有禁兵律论。先是岭南为盗者多持博刀,杖罪轻,不能禁,转运使以为言,故著是令(注:《宋史》卷一百九十七,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十四册第4909页。)

“为盗者多持博刀”,时间一久,朴刀便成为强人的标志。元杂剧《争报恩三虎下山》叙徐宁下山病倒在济州通判的家门口,通判之妾王腊梅咬定徐宁是贼,通判之妻李千娇则不以为然,她说:

你道他是贼呵,他头顶又不曾戴着红茜巾,白毡帽;他手里又不曾拿着麄檀棍,长朴刀;他身上又不穿着这香绵衲袄。

李千娇标举的强人装束特征,其红头巾和长朴刀两点与《错斩崔宁》的静山大王相同,可证朴刀在一般人眼里是强人的标志。明初杂剧《梁山七虎闹铜台》中受命下山的张顺也曾唱道:

则今日辞别尊兄疾去忙,改姓更名离水乡,把朴刀暗中藏,打叠起金银数两。今日个离忠义,下山岗。

张顺在剧中以梁山强人身份出现,他带的就是朴刀。这朴刀可以暗中藏,想必是去掉长柄,仅留刀身,或藏在行李中,或挟于腰间腋下。

南宋“说话”中的杨志、鲁智深和武松的故事属于朴刀杆棒类,根据朴刀杆棒的内涵及特征,大致可以推测它们讲述的是这些人物单个的与恶人或官兵发生冲突的故事,这些故事多半发生在他们上梁山聚义之前。

《水浒传》多处写到朴刀,使用过朴刀的人物很不少,单梁山人物中就有宋江、卢俊义、宋清、林冲、武松、杨志、雷横、朱仝、李逵、刘唐、朱武、陈达、杨春、燕顺、王英、郑天寿等等。第六十一回写卢俊义往泰山途经梁山脚下给朴刀装柄的细节值得注意:

卢俊义取出朴刀,装在杆棒上,三个丫儿扣牢了,赶着车子奔梁山泊路上来。

《梁山七虎闹铜台》的张顺是去掉长柄将朴刀藏起来,这里卢俊义是取出藏着的朴刀装上长柄。值得注意的是它写到刀身与刀柄的结合是用了三个丫儿扣加以固定,这是否是朴刀的唯一的形制不能肯定,但它却清楚明白的写出了刀身与刀杆结合的一种方法。这个细节很是罕见,不是凭空可以想像出来的。卢俊义此时不是武官,只是乡间有钱的大户,不能携带兵器,暗藏朴刀自卫,合情合理,这细节很真实。从这细节描写来看,《水浒传》的确含有宋元话本的某些遗存。

然而《水浒传》对朴刀的描写却普遍的存在着误解,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误以为朴刀是一种与刀枪剑戟同类的正式兵器。其突出的表现有二:

第一,官军也使用朴刀。第四十二回写郓城县越都头追捕宋江,宋江躲进九天玄女庙的神厨里,赵都头赶至庙中,“只见赵得将火把来神厨内照一照……赵得一只手将朴刀杆挑起神帐,上下把火只一照,火烟冲将起来,冲下一片屋尘来,正落在赵得眼里,眯了眼”。朴刀在工具与兵器之间,虽然可以用于格斗,但其砍杀格斗性能毕竟不如真正的兵器。强人使用它是环境所逼,一来兵器难以得到,二来纵然得到兵器也难以躲开官府的盘查,不得已而使用朴刀。强人多用朴刀,决非朴刀是什么强悍的兵器。都头是州县维持治安的负责武官,依法可以携带兵器,赵得没有必要舍弃刀枪剑戟十八般兵器不用,而使半工具半兵器的朴刀。

第二,正规战争中将领也使用朴刀。第七十回写宋江攻打东昌府,东昌府守将张清骑马作战,善会飞石打人,百发百中,人称没羽箭。梁山骑兵头领徐宁、韩滔、彭、宣赞、呼延灼等相继被飞石击中,败下阵来。这时步军头领刘唐、朱仝、雷横上阵,“刘唐手捻朴刀,挺身出阵”,然亦很快被飞石打倒在地,于是“朱仝居左,雷横居右,两条朴刀,杀出阵前”。朴刀的形制如前所述,它的刀杆是临时安上的,像卢俊义所使的朴刀,刀身和刀杆仅靠三个丫儿扣固定,作为长柄格斗武器,它肯定不如刀身与刀杆永久结合为一体的兵器那么得力和好使,这是简单的原理。宋江等人在起事之初使用朴刀犹有可说,但现在已聚义梁山,已发展成有马军、步军和水军等兵种齐备的作战队伍,其战斗力已经可以攻城略池,与政府军展开大规模的阵地战,在这样的水平上梁山将领早已不该使用粗陋的朴刀了。作者这样写,显然是把朴刀当成了真正的兵器。

现今各种辞书对朴刀的解释,大抵都根据《水浒传》,这真是一个历史性的误导。对朴刀的认识,从元朝开始就逐渐模糊,原因是无朝统治者对兵器的禁管较宋朝更为严厉,宋朝对朴刀是时禁时不禁,到了元朝,铁尺这类的东西都要禁,更何况朴刀。元朝统治者对兵器之禁,主要针对汉人,尤其是南方的汉人。

(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二月已亥,敕中外,凡汉民持铁尺、手挝及杖之藏刃者,悉输于官(注:《元史》卷十四,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二册第286页。)

(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十二月……庚寅,申禁汉人持弓矢兵器田猎(注:《元史》卷二十四,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二册第548页。)

(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正月……甲戌,禁汉人执兵器出猎及习武艺(注:《元史》卷二十八,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二册第619页。)。

(元惠宗)至元五年(1339)四月……己酉,申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军器、弓矢之禁(注:《元史》卷四十,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三册第852页。)。

宋朝不禁弓矢,更不禁习武,元朝统治者为防止汉人造反,禁止汉人习武,禁止汉人持有弓矢,甚至禁止南方的军尉持有弓矢。直到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五月,江西行省上奏朝廷:“吉、赣、湖南、广东、福建,以禁弓矢,贼益发,乞依内郡例,许尉兵持弓矢。”(注:《元史》卷十六,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二册第337页。 )朝廷才解除了南方各地尉兵不得持弓矢的禁令。元朝统治者不但禁止汉人拥有兵器,而且连马匹也禁,“朝廷疑汉官甚,禁止中国人不得置军器,凡有马者皆拘入官”(注:《多桑蒙古史》(冯承钧译),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54页。)。马可波罗游历到南宋故都杭州时曾对杭州民众远离兵器感到新奇,“他们对武器的使用一无所知,而且家中也从不收藏兵器”(注:《马可波罗游记》(陈开俊等译),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年版第179 页。)。元朝统治者对兵器的严厉禁管,使得朴刀不再像往昔那样流行于江湖,一些描写江湖生活的话本和戏曲中朴刀出现得稀少了。明初的人对朴刀的认识就有了隔膜。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将元杂剧分为十二科,其中“刀赶棒”一科下注记“脱膊杂剧”(注: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三册第24页。)。“脱膊杂剧”等于“刀赶棒”吗?据元明间杂剧《蓝采和》第一折〔油葫芦〕云:“我试教几段脱剥杂剧,做一段《老令公刀对刀》,《小尉迟鞭对鞭》或是《三王定政临虎殿》都不如《诗酒丽春园》。”(注:《元曲选外编》,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972 页。)这曲文中“脱剥”当是“脱膊”之讹,意谓挽起衣袖打斗,所谓“刀对刀”“鞭对鞭”,其意甚明。《诗酒丽春园》似为《黑旋风诗酒丽春园》,若果如此,它才属“刀赶棒”类。“脱膊杂剧”应该与“刀赶棒”有所区别,朱权把二者混为一谈,正是对朴刀认识不清的表现。

《水浒传》对朴刀的认识,较上引的元杂剧《争报恩三虎下山》和明初杂剧《梁山七虎闹铜台》有明显偏差,就这一点说,它的写作时间要晚于它们。《水浒传》在写到朴刀时,常常还写到腰刀,给人的印象是朴刀为长柄刀,腰刀为短柄刀,一长一短是江湖上行走的常备武器。第二回写少华山的朱武、陈达、杨春下山拜会史进,“将了朴刀,各跨口腰刀”。第十一回写林冲为纳投名状下山剪径,“带了腰刀,提了朴刀”,不料与杨志遭遇,杨志也是“跨口腰刀,提条朴刀”。第二十二回写宋江与宋清为逃避官司,“弟兄两个各跨了一口腰刀,都拿了一条朴刀,径出离了宋家村”。按小说描写,这腰刀有鞘。第三十一回武松跨口腰刀、提条朴刀潜入张都监后花园,首先用腰刀杀了管马院的后槽,杀人之后“武松把刀插入鞘里”,接着连杀数人,刀已砍缺,遂“丢了缺刀”,“撇了刀鞘”,最后提了朴刀离开孟州城。腰刀在《水浒传》出现的频率不低于朴刀,是常见的兵器之一。

但是,腰刀是宋代的产物吗?不是。北宋曾公亮编修之《武经总要》记录了当时作为兵器的各种刀:长柄刀有屈刀、偃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掉刀、戟刀等七种,前五种为单边刃,掉刀为双边刃,戟刀由古戟演化而成;短柄刀只有手刀一种。各刀均有图形,绝无腰刀。元代蒙古兵善于骑射,不大使用宋代的长柄刀,而使用的短柄刀也已不是手刀,而是环刀。据《黑鞑事略》,蒙古兵“有环刀,效回回样,轻便而犀利,靶小而偏”,成吉思汗曾嘱诸继承人,“兵械最备者,并持一微曲之刀”(注:《多桑蒙古史》(冯承钧译),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3页。),微曲之刀大不同于宋代刀身较直的手刀, 似为环刀,环刀是当时先进的兵器,其刀形微曲,轻便犀利,靶小而偏,形制明显受中亚地区刀具的影响。元代《宣和遗事》前集写汴京巡兵所佩之刀就是环刀:“巡兵二百余人,人人勇健,个个威风,腿系着粗布行缠,身穿着鸦青衲袄,轻弓短箭,手持着闷棍,腰胯着环刀。”环刀在元初还并未普及,《元史》有这样一段记载:

岁壬子(1252)……宪宗令断事官牙鲁赤与不只儿等总天下财赋于燕,视事一日,杀二十八人。其一人盗马者,杖而释之矣,偶有献环刀者,遂追还所杖者,手试刀斩之。帝责之曰:“凡死罪必详谳而后行刑,今一日杀二十八人,必多非辜。既杖复斩,此何刑也?”不只儿错愕不能对(注:《元史》卷四,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一册第58页。)。

有人献环刀给不只儿,足见环刀乃珍稀之物,不只儿急不可待的拿刚刚受杖刑者试刀,可知不只儿还是初见此刀,尚不了解它的性能。此事发生在蒙古人入主中原前约二十年,环刀普及到装备全军,大约还需几十年的时间。元惠宗至元六年(1340)二月诏:“除知枢密院事脱脱之外,诸王侯不得悬带弓箭、环刀辄入内府。”(注:《元史》卷四十,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三册第854页。)证实终元一代, 环刀都被视为上乘的兵器。

腰刀产生在环刀之后,是明朝才有的兵器。明天启元年(1621)成书的《武备志》所记短柄刀有三种:一种叫长刀,仿日本式,刃长五尺,柄长一尺五寸,双手握柄搏杀;一种叫短刀,骑兵专用;一种便是腰刀,腰刀长三尺二寸,柄短形弯,与藤牌并用。腰刀较环刀更细长和弯曲,而且有鞘。关于腰刀,戚继光(1528—1587)《练兵实纪》绘有图式并详叙其造法:

腰刀造法,铁要多炼,刃用纯钢,自背起用平铲平削,至刃平磨无肩,乃利。妙尤在尖。近时匠役将刃打厚,不肯用工平磨,止用侧锉,将刃横出其芒,两下有肩,砍入不深,刀芒一秃,即为顽铁矣,此当辨之(注:《练兵实纪》杂集卷五军器解,《中国兵书集成》,解放军出版社、辽沈书社联合版1994年,第十九册第616—617页。)

戚继光如此不厌其详的讲述腰刀的造法,说明他对腰刀的看重。他把腰刀列为骑兵和步兵的一种常备兵器。他编制的每马军一中营,应装备腰刀1152把,弓1152张,双手长刀432把。每步军一营,装备腰刀216把, 长刀1080把,长枪216杆(注:详见《练兵实纪》杂集卷六车步骑解,第714—731页。)。从这个编制看,腰刀更适宜于骑兵,长刀更适宜于步兵。《练兵实纪》证明,在戚继光军事活动的嘉靖时期正是腰刀成熟并普及的时期。

《水浒传》保留着朴刀作为江湖上的武器的位置,说明《水浒传》上承宋代,含有宋代的历史遗存;而小说对朴刀描写的偏差,则又说明《水浒传》作者与朴刀流行的时代相去甚远。腰刀的频频出现而与朴刀并举,则显示了《水浒传》的成书时间不在元代,甚至不在明初,而在靠近戚继光的时代。关于这个问题,凌振的子母炮提供了更明确的时间坐标。

从朴刀到腰刀是一个跨时代的发展,从朴刀杆棒的个人打斗到带甲上马,到步军马军水军联合作战,从小说题材上说是由武打到战争的演进。其间出现了轰天雷凌振的子母炮,更标志着从冷兵器时代向火器时代的飞跃。

凌振和他的子母炮首见于第五十五回。“高太尉大兴三路兵”,企图一举剿平梁山泊。这时呼延灼向高俅推荐凌振出征,凌振善造火炮,一是风火炮,二是金轮炮,三是子母炮。凌振果然名不虚传,他的火炮对梁山防御工事构成极大威胁。吴用凭藉山寨四面皆是水泊,港汊甚多,宛子城离水又远,根本不把凌振的火炮放在眼里,但凌振发了三炮,就有一炮击中鸭嘴滩小寨,使得吴用及梁山众头领无不大惊失色。凌振的炮大大超出吴用等人的经验和想像,的确是当时最先进的火炮。当然,凌振很快便被“请”上了梁山,他掉转炮口,不仅帮助宋江击溃了呼延灼的进攻,而且对于俘虏呼延灼起了重要作用。其后,在攻打北京城和东昌府,三败高太尉等等战役中都建立了卓著的战功。凌振属地煞星,排名第五十二,是一百零八将中颇有特色的人物。作为制造并操作最先进火器的专家,在梁山是独一无二也无可替代的。如果没有凌振的火炮,梁山军队的声威就要大大减色了。诚然,作为艺术形象,他远远不及宋江、林冲、鲁智深、李逵、武松等等那样个性鲜明,但在全书的人物和情节组织中却不是可有可无的人物。基于此,我们可以断定凌振和他的火炮是《水浒传》成书时就已存在的部分,不可能是《水浒传》成书之后由某位修订者添加上去的。

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下版本。现存《水浒传》有繁本和简本两个系统,两个系统的本子在文字上多有差异,但无论是繁本还是简本,都有凌振和他的三种火炮的描写。简本系统的万历二十二年双峰堂余象斗刊本《水浒志传评林》和崇祯刘兴我刊本《水浒忠义志传》将“金轮炮”作“金幹炮”,这“幹”疑为“轮”字之误,其他二炮“风火炮”和“子母炮”皆无异文。

且不论“风火炮”和“金轮炮”,其“子母炮”是值得而且应该加以考证的。因为小说写它写得比较实在具体,而且它的确是非常著名的火炮。第五十七回写子母炮说:

那一个母炮周回接着四十九个子炮,名为子母炮,响处风威大作。

这段文字明确的说明子母炮由母炮和子炮两个部分组成,这显然不同于古代一般的火炮。它究竟是一种形制如何和具有何种性能的火炮呢?

宋代没有火炮,宋代所谓的炮,只是发石的木制器械。元代始有火炮,但极罕见。北京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古代战争馆陈列的元至顺三年(1332)铜火铳(复制品)是我国也是世界现存最早的金属火炮。关于炮的发展史,《明史》有一个简明的叙述:

古所谓炮,皆以机发石。元初得西域炮,攻金蔡州城,始用火。然造法不传,后亦罕用。

至明成祖平交阯,得神机炮法,特置神机营肄习。制用生、熟亦铜相间,其用铁者,建铁柔为最,西铁次之。大小不等,大者发用车,次及小者用架、用桩、用托。大利于守,小利于战,随宜而用,为行军要器。永乐十年诏自开平至怀来、宣府、万全、兴和诸山顶,皆置五炮架。二十年从张辅请,增置于山西大同、天城、阳和、朔州等卫以御敌。然利器不可示人,朝廷亦慎惜之。

宣德五年敕宣府总兵官谭广:“神铳,国家所重,在边墩堡,量给以壮军威,勿轻给。”正统六年,边将黄真、杨洪立神铳局于宣府独石。帝以火器外造,恐传习漏泄,敕止之。

正统末,边备日亟,御史杨善请铸两头铜铳。景泰元年,巡关侍郎江潮言:“真定藏都督平安火伞,上用铁枪头,环以响铃,置火药筩三,发之,可溃敌马。应州民师翱制铳,有机,顷刻三发,及三百步外。”俱试验之。天顺八年,延绥参将房能言麓川破贼,用九龙筒,一线然则九箭齐发,请颁式各边。

至嘉靖八年,始从右都御史汪鈜言,造佛郎机炮,谓之大将军,发诸边镇。佛郎机者,国名也。正德末,其国舶至广东。白沙巡检何儒得其制,以铜为之,长五六尺,大者重千余斤,小者百五十斤,巨腹长颈,腹有修孔。以子铳五枚,贮药置腹中,发及百余丈,最利水战。驾以蜈蚣船,所击辄糜碎(注:《明史》卷九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八册第2263—2264页。)。

明代是中国军事史上火器大发展的时代,故而《明史》记载详备。上述文字表明明朝统治者对火器十分保密,制造和管理都十分严格,均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火器的出现,政府对冷兵器的禁管便相对松弛下来,《水浒传》描写一些好汉们毫无顾忌的佩刀提枪在街市上游荡,只能是明代社会的景象。上引文字所记火炮中的“佛郎机炮”又称“大将军”者,即《水浒传》凌振的子母炮。

“佛郎机”即葡萄牙。子母炮因得之葡萄牙船,故名之曰“佛郎机铳(炮)”,又因其由母炮和子炮组成,故俗称子母炮。母炮身管前部细长,后部为鼓腹,鼓腹上开长孔,用以装填子炮。一门母炮配备若干子炮,子炮预先装好弹药,将子炮填入母炮鼓腹中发射,射毕将这枚子炮退出鼓腹,换填另一枚已备弹药的子炮。如此可以发射不停。它的结构与现代火炮的原理完全相同,母炮相当于现代火炮的炮身,子炮装好弹药相当于现代火炮的炮弹。旧式火炮发射弹药后,临时要再往炮膛中装填弹药,而旧式火炮体重身长,装填弹药时必须将炮管直起,这就需要多人操作,再者炮膛射出一弹后,炮身发热,不能立即装填新的弹药,即兵家所谓的“重而难举,发而莫继”的严重缺欠。子母炮恰好克服了旧式火炮的这个缺欠,操作既省力,发射又可不停,这是火炮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北京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古代战争馆陈列有明嘉靖年间制造的子母炮和炮用火药(河北抚宁县文管所捐赠)以及年代不详的其他型号的子炮。

关于子母炮于正德末何儒得之葡萄牙船之说,明人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九记叙甚详:

有东莞县白沙巡检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郎机船,见有中国人杨三、戴明等,年久住在彼国,备知造船及铸制火药之法。(汪)鈜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卖酒米为由,潜与杨三等通话,谕令向化,重加赏赍,彼遂乐从。约定其夜,何儒密驾小船,接引到岸,研审是实,遂令如式制造。

《明实录》卷一百五十三记曰:“中国之有佛郎机诸火器,盖自(何)儒始也。”亦可为证。

子母炮的来源当不止何儒这一条渠道。葡萄牙船来中国,不止一艘,也不止停留广东东莞白沙一港,因此别人在别地亦有可能从葡萄牙船上获得其技术。正德间人顾应祥便说他之获得子母炮,乃是由葡萄牙船上通使所献:“正德丁丑(十二年)予任广东佥事,署海道事。蓦有大海船二只,直至广城怀远驿,称系佛郎机国进贡……其铳以铁为之,长五六尺,巨腹长颈,腹有长孔,以小铳五个轮流贮药,安入腹中放之……时因征海寇,通事献铳一个,并火药方。”(注:顾应祥《筹海图编》卷十三。)此外,王阳明于正德十四年平定朱宸濠叛乱之际亦获知子母炮其物。宸濠乱起,致仕闲居福建莆田老家的原右都御史林俊即派人将子母炮并火药方送至在江西平叛前线的王阳明,子母炮送到时,叛乱已平定有七天了。王阳明虽然没有用上子母炮,但很感新奇,也深感林俊的情谊,特赋有一诗曰:

佛郎机,谁所为?截取比干肠,裹以鸱夷皮。苌弘之血衅不足,睢阳之怒恨有遗。老臣忠愤寄所泄,震惊百里贼胆披。徒请尚方剑,空闻鲁阳挥。段公笏板不在兹,佛郎机,谁所为(注:《王阳明全集》卷二十四《书佛郎机遗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921—922页。)?

林俊如何得到子母炮已不得详知,但有一点,他住在沿海的福建,来源于葡萄牙海船是确定无疑的。不管子母炮通过了哪些渠道传入中国,但所有文献记载传入时间均是在正德末年。

明朝政府下令仿制各种型号的子母炮以装备军队则已是嘉靖初年的事情。此事除上引《明史》外,《武备志》卷一百二十二、《练兵实纪》杂集卷五、《明会典》卷一百九十三均有记载。最初仿制的型号计有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几种,子铳由五门增至九门。一号佛郎机长八九尺,装火药一斤,每个铅子重一斤;二号佛郎机长六七尺,装火药十一两,每个铅子重十两;三号佛郎机长四五尺,装火药六两,每个铅子重五两;四号佛郎机长二三尺,装火药三两半,每个铅子重三两;五号佛郎机长一尺,装火药五钱,每个铅子重三钱。一、二、三号主要用于水战和攻守城寨,四号五号用于野战。其射程均达百余丈。

《水浒传》写子母炮由子炮和母炮组成,发射起来“连珠炮响”,应该说是把握了子母炮的基本特征。细究起来,其描写又有一些不确之处,比如说“一个母炮周回接着四十九个子炮”,就不得要领,没有明白写出子母炮的形制和操作过程。看来作者只是道听途说,并未实见其物。如此固不足怪,朝廷对火炮严加保密,尤其像子母炮这样先进的火器,别说普通百姓无以接近,就是一般军人,若非神机营掌管和操作者,也难目击其真容。但这并不妨碍子母炮名气的张扬,越是神秘,传得越是迅速。嘉靖万历时期的小说《痴婆子传》甚至用“子母将军炮”来形容男女床第举动,可见当时人们对子母炮不说是家喻户晓,也是广为人知了。

子母炮出现在正德末,开始制造和装备军队在嘉靖初,这个时间非常确凿,如此便铁定了《水浒传》写它的时间,其上限不可能早于正德末年。上文论证《水浒传》对朴刀、腰刀的描写不会早于明初,这子母炮所显示的时间坐标,则进一步将它往后推移。如果上文论证的“凌振和他的子母炮乃是《水浒传》成书时应有的部分”可以成立,则可以断定《水浒传》成书时间的上限不能早于正德末年。

无独有偶,万历年间吴从先读到的另一种“稗史水浒传”也写到子母炮。1980年黄霖著文《一种值得注目的〈水浒〉古本》(注: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4期。 )指出其作为《水浒传》成书过程中的一种形态的学术重要性,可惜并未引起水浒学界的应有的重视。

关于吴从先的著作,《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四“子部小说家类存目二”著录有《小窗自纪》四卷、《艳纪》十四卷、《清纪》五卷、《别纪》四卷,称吴从先“爵里未详”。现据《小窗清纪》之《请冯开之太史启》以及吴逵《小窗清纪序》,知吴从先字宁野,歙县(今属安徽)人,曾从冯梦祯(1546—1605)受业,终身未仕,以侠闻名。吴从先在《小窗自纪》自叙中说,该书的文章均为甲寅前存稿,这个“甲寅”当为万历四十二年甲寅。上一个“甲寅”是嘉靖三十三年(1554),时冯梦祯仅九岁,作为冯梦祯门生的吴从先彼年自然不可能有什么存稿。《小窗自纪》卷三之《读水浒传》一文,写作时间在万历时期无疑。

吴从先在万历年间读到的这部“稗史水浒传”与《水浒传》有根本的差异,这差异黄霖在《一种值得注目的〈水浒〉古本》一文中归纳有六点:第一、宋江形象不同;第二、宋江接受招安的过程不同;第三、四寇不同;第四、北方的威胁是金而不是辽;第五、宋江看灯在南宋首都临安而非北宋京城东京;第六、其他形象不同。如果另换视角观点,还可以列出许多的不同来,但仅此六点已足以证明“稗史水浒传”比《水浒传》要稚拙得多,成书肯定在《水浒传》之前。

那么,这部所谓的“稗史水浒传”是真实的存在么?吴从先会不会有意作伪?这个怀疑是必要的,但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很简单,吴从先编造不出来,他也没有必要去编造它。“稗史水浒传”的人物形象和情节故事都比较接近题材原型,吴从先生活的万历时代《水浒传》已流行天下,在《水浒传》人物情节已楔入人们意识的情况下,编造这样一部稚拙的故事,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正如人类脱离童稚进入到成熟时代便创作不出神话来一样。编造宋江等人的早期传说的事不是没有的,当代亦有人有此雅兴,但这些传说必定具有编造人的当代意识和《水浒传》存在之先的痕迹,逃不过学者的法眼(注:参见马幼垣《水浒论衡·流行中国大陆的水浒传说》,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2年。)作伪总是有某种动机的,吴从先欲从这编造中获得创作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吗?这不可能,吴从先只是写了一篇读后感,并未着意编造一部小说。再者,标榜“古本”“原本”,或者是要制造学术轰动效应,或者是抬高刊本的价值以便销售。吴从先的时代研究《水浒传》不但不是一门学问,甚至还有招致非议的可能;同时他也不是出版商,更没有把这部“稗史水浒传”刊刻出版的意思。吴从先没有作伪的动机。所以,应该肯定吴从先读到的“稗史水浒传”是真实的存在。

这“稗史水浒传”写到子母炮,但是子母炮的主人不是轰天雷凌振,而是插翅虎雷横。《读水浒传》云:

(童贯)闻箔中有炮声而炮抵贯壁,连击如雷,士骇马逸,弃甲曳兵,上下不相顾,未尝交一锋窥一垒而气夺矣。贯走询乡导,有识者曰:“此雷横之子母炮也。”

插翅虎雷横是早期的宋江三十六人之一,龚开的《宋江三十六赞》和《宣和遗事》的三十六人名单中都有插翅虎雷横。凌振不在早期的三十六人之中,是后来才塑造出来的形象。仅此即可证明“稗史水浒传”成书在《水浒传》之前。这里写征剿梁山的统帅是童贯而不是高俅,说明在“稗史水浒传”的情节中童贯的地位比高俅重要,高俅和林冲的故事是《水浒传》成书时才有的非常重要的情节,有了高俅和林冲,才有“乱自上作”的思想,才有“逼上梁山”的主题,显然“稗史水浒传”还没有这些,这也证明它要早于《水浒传》。

但是,这个“子母炮”却把“稗史水浒传”成书的时间坐标毫无疑义的定在正德末年。这里成书概念也许可以解释为两种情况,第一,它是在正德末年或稍后写成的;第二,它原有一个古本,在正德末年或稍后由一位修订者将子母炮加进去的。不管是第一种情况还是第二种情况,《稗史水浒传》的作者或修订者都没有见到过《水浒传》。如果他见到《水浒传》,也就不会来创作或修订这么一部稚拙的《稗史水浒传》了。这《稗史水浒传》的成书或修订时间在正德末年或稍后,证明在正德末年以前根本就不存在《水浒传》一书。

与《水浒传》不同的宋江故事,当不止《稗史水浒传》一种,上文已举的《大宋中兴演义》叙及关胜的经历与《水浒传》就有明显差异,其原文曰:

却说金挞懒引败残人马屯札东乡,与副先锋黄朵儿议曰:“关胜只五千军,杀败我四万人马,斩了先锋幹里讹,倘遇宋家大队军来,我等不勾杀也。”黄朵儿曰:“关胜昔乃梁山泊之徒,最骁勇,曾随童贯征方腊,多有战功。莫非正是此人?”(注:《大宋中兴演义》卷二,刘世德、陈庆浩、石昌渝主编《古本小说丛刊》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三十七辑第1册第298页。)

《大宋中兴演义》有熊大木嘉靖三十一年(1552)自序,《古本小说丛刊》据日本东京内阁文库所藏嘉靖三十一年清江堂刊本影印。也就是说,熊大木写作这段文字是在嘉靖三十一年以前不久的时候,高儒《百川书志》(有嘉靖十九年序)著录有《忠义水浒传》一百卷,上海图书馆藏有版心作“京本忠义传”的嘉靖刻本第十卷之残叶两面,证明嘉靖年间《水浒传》已书成刊行。然而熊大木写关胜的这段文字却不是依据《水浒传》,《水浒传》叙关胜征方腊后授大名府总管兵马之职,“一日操练军马回来,因大醉失脚,落马得病身亡”,熊大木却写他做了济南府刘豫的属将。这一点不同,也许是熊大木依据史书记载的关胜事迹,却又有兴趣与梁山关胜挂钩而为之,因而不足以证明他读到的宋江故事与《水浒传》不同,但是他写关胜“随童贯征方腊”则确凿的与《水浒传》不同,《水浒传》中奉旨剿捕方腊的统帅为张叔夜,宋江是张叔夜麾下的前部先锋,按《水浒传》只能说“随张叔夜征方腊”。《宣和遗事》写童贯是征方腊的统帅,熊大木之说较接近《宣和遗事》,据此推断他所依据的宋江故事并不是《水浒传》,大概不算主观臆断吧。

正德末年是民间盛传宋江故事的时期,也是《水浒传》酝酿成书的关键时期。在此之前,宋江故事还处在流动而尚未定型的状态。有一个旁证,陆容(1436—1494)《菽园杂记》卷十四记“斗叶子之戏”的叶子所图人形有宋江二十人,这二十人均未超出龚开《宋江三十六赞》和《宣和遗事》的三十六人名单的范围,且有三人的绰号姓名与《水浒传》大异,他们是:

混江龙李进(《水浒传》作“混江龙李俊”)

赛关索王雄(《水浒传》作“病关索杨雄”)

一丈青张横(《水浒传》作“一丈青扈三娘”或“船火儿张横”)

如果当时《水浒传》已刊行于世,这种情况就不会存在。更值得注意的是,陆容解释叶子上人物时,说“盖宋江等皆大盗,详见《宣和遗事》及《癸辛杂识》”(注:陆容《菽园杂记》卷十四,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73—174页。),根本不提《水浒传》。陆容生活在正德前的成化弘治年间,在那个时代,宋江故事虽然流传,但还没有形成《水浒传》。正德末年讲说宋江至热,可从钱希言的《戏瑕》的一段记载中窥见一斑:

文待诏诸公,暇日喜听人说宋江,先讲摊头半日,功父犹及与闻(注:马蹄疾《水浒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60页。)

钱希言是钱谦益的高祖从父,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中有传。钱希言是嘉靖万历时人,他熟知《水浒传》,他说“文待诏诸公,暇日喜听人说宋江”,而不是说“喜听人说水浒”,强调这“宋江”和“水浒”之不同,决非咬文嚼字,刻意深求,其间的差异实在太大。《水浒传》成书之前,宋江三十六人的故事不具“水浒”之名,这是极简单的事实,而成书之后,他们的故事便通常称做“水浒”故事。陈洪绶、张岱称画有宋江等人图形的叶子为“水浒牌”即是一例。宋江的故事自北宋末以来代代相传,而“水浒”故事则是根据《水浒传》改编成的口头文学。钱希言明白的说文待诏诸公所听的“宋江”是“先讲摊头半日”,那游情泛韵的奇文在成书时都给“划”掉了,是《水浒传》根据它成书,而不是它根据《水浒传》改编。这条材料从侧面证明文待诏的时代《水浒传》尚未成书,当时讲说宋江很吸引听众,已接近于成书。

文待诏即文征明(1470—1559),正德末以岁贡生诣都,授翰林院待诏。既称“文待诏诸公暇日喜听人说宋江”,一定是文征明入翰林院之后,而且也只有做了官才有“暇日”之说,白衣本来就是闲人,无所谓“暇日”。由此可知文征明听说宋江的时间不会早于正德末年。

联系正德这个具体的时代背景,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时候宋江的故事具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为什么宋江的故事在流传了四百年后凝固成《水浒传》这样的主题。南宋的宋江有抗金的民族斗争的内容,元杂剧的宋江大体扮演着为民除害的角色,明初杂剧宣扬弃暗投明,更有一种“有一日圣明主招安去,扫蛮夷,辅圣朝,麒麟阁都把名标”(《梁山七虎闹铜台》)之类的为新朝建功立业的意识,《水浒传》突出的是奸臣当道、官逼民反的主题。不同时代的宋江,烙有不同时代的印记,归根到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部不朽的作品,决不可能悬浮在抽象的社会背景之上,它只能是具体的某个时代社会土壤的产物。正德是明朝由盛到衰的转捩点。它的短短十六年间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宦官刘瑾专权,太监擅权的事情自不从正德始,但太监网络士大夫官僚结成“阉党”则是刘瑾的首创。二是刘六、刘七农民起义,这次起义规模之大、波及之广、影响之深,皆“百十年来所未有者”。三是宁王朱宸濠叛乱,这叛乱是正德朝政治危机的一次大爆发。这个时代是奴隶做奴隶都做不稳的时代,不要说劳动民众,就是正直的士大夫也都难以生存。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很具体地描述了正德前后的社会变化(注:详见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三,中华书局1959年版。),字里行间透露出对大明盛世一去不复返的哀鸣。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基于这样一种社会情绪,吸纳了这样的社会现实的生活素材,《水浒传》重塑了宋江等人的形象,将长期流动的宋江故事定位在官逼民反的主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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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朴道到母枪--“水浒传”研究之一_水浒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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